【ZCKB】《中论》对应讲记 76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丑四、(共坏之成不成立):

 

坏成共有者,云何有坏成?

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坏和成共存怎么会成立呢?就像世间的生死不能同时一样,坏成无法共存。

 

这一颂和广说中的第二颂都是从成坏不能共存的角度推理的,不过第二颂遮破的是共成之坏,而此颂遮破的是共坏之成。

 

坏和成共同存在的情况是没有的,就像生死不可能同时一样。所谓“这个人虽然还活着, 但正在死去”只是一种未经观察的说法而已, 这是分别念把相续的法——活与死连在一起所致。实际上活和死在一个人的相续中同时存在是不可能的,不要说学中观的人,就是世间的牧童也不会这样承认。

 

 

这一颂在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文中没有,但藏文版本中有,故按鸠摩罗什大师的风格作了补译。颂词“云何有坏成”里的“坏成”没有也可以,因为它没有具体的意思。本颂的前两句在《般若灯论释》中是:“成与坏同时,云何而可得”,也只有一个成坏。

 

大家在讲考或者传讲任何一部法的时候首先字面上过关,其次解释总的意义,最后详细分析。全知无垢光尊者有一部总义书,其中对解释论典有三个要求:第一是字面上解释,第二是总释,第三是详细辨析。这三个要求很重要。如果字面上还过不了关,要分析意义就非常困难。

 

子三、(摄义):

 

成坏共无成,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云何当有成?

 

成和坏共存时没有成,分离时也没有成。既然这两种方式下都没有成,怎么才能有成呢?

 

这里从无成的角度进行总结。“成坏共无成,离亦无有成。”首先成和坏共同存在的情况 下无成。成坏相违之故无法共存,既然成坏无 法共存,又怎么会有共坏之成呢?其次,成和 坏分离的情况下也没有成,前面也说过“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所以也没有离坏之成。 “是二俱不可,云何当有成?”成要么在成坏共存的情况下存在,要么在离开坏的情况下单独存在,既然这两种情况下都无成,那么成就不可能成立了。

 

同理,坏也不存在。

 

另外,在《显句论》及宗喀巴大师的注疏中都对有些小乘宗所许的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成作了破斥:你们所谓的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形成到底以什么方式安立?既然它不可言说、不可思议,那它的本体怎样成立?就像石女的儿子本来不存在,却要判断他的相貌、颜色、形状一样没有任何实义。

 

总的来讲,在分别念中的确有形成和坏灭, 比如一根柱子,我们认为它首先有一个形成的过程,最终有一个坏灭的过程,但这只是分别念的假立而已。但真正以理观察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有成坏,就是在名言中也根本没有真实的形成和坏灭。

 

在闻思中观的过程中,每位道友都应当仔细观察善加辨别,大家还应一起讨论。在佛法上的研讨并不像世人在琐事上的争执,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不喜欢闻思的人认为这些讨论不重要,但大家到这里来不就是要探寻佛法所蕴含的珍宝吗?而研讨就是挖掘出这些佛法珍宝的好途径。现在大家能有闻思、讨论的机会很难得,希望大家好好研讨。

 

但我希望讨论的时候千万不要造口业,这方面一定要注意!讨论的时候也不要动不动就不高兴,要有一些忍耐心。天天在大经堂参加辩论的喇嘛忍耐心都很强。尤其是以前参加过格鲁派辩论场的喇嘛,一两年下来脾气都特别好,对他说些什么根本就没有反应。去年我们学院来了一个喇嘛,学院十几个小堪布跟他辩论,不管说什么他总是笑嘻嘻的。当然我们自己也要注意,不要说得太过火。法王如意宝说过以前他在石渠一个寺院看辩论,感觉这些僧人们的辩论精神非常可嘉,但不小心也很容易造口业。所以,大家在探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可能是业力现前,有些道友不爱闻思,想找一个部门发心借此避开辅导课。这些人以前害怕发心,现在又要去发心,但一年当中发心能不能圆满也很难说。所以我希望道友们一定要稳重。不要说几个阿僧祇劫,也不说几十年, 只是在三百六十天中看能不能安安心心地闻思。可能现在大家还感觉不到闻思的重要,相信以后会有所体会。希望大家珍惜眼下闻思空性的机会,因为这是彻底铲除自相续中的烦恼、 业障的根本因,意义相当大。如果不重视闻思, 只想找一个胖胖的大活佛灌个顶,修行能不能真正上去也很难说。

 

 

癸二、(观察是否灭尽而破):

 

尽则无有成,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不尽亦无坏。

 

灭尽的法无有成,未灭尽的法也无有成; 灭尽的法无有坏,未灭尽的法也无有坏。

 

从尽不尽两方面观察都无有成。灭尽的法已经灭尽,所以不可能有形成。比如人已经死亡,灯已经熄灭,柱子已经毁灭,这些灭尽的法有没有形成呢?不可能有。因为灭尽和形成的法相完全相违,灭不可能成,成也不可能灭。 不灭尽的法也没有形成。比如柱子的本体完好无损,此时在它上面能不能再形成呢?不可能, 已经具足就没有必要再形成。

 

下面再观察坏。首先,已经灭尽的法没有坏。已灭尽的法再没有什么可毁坏的了。比如, 人已经死了,就不可能再有毁坏。其次,不灭尽的法上也没有坏。未灭尽的法本体具足,所以不可能坏。《显句论》中说:不灭尽与坏灭的法相完全不同,一个是指法的本体实有存在, 一个则是指毫无本体,两者法相不同的缘故, 不灭尽的法上不可能有坏。

 

有些人认为:某法首先不尽,后来灭尽, 这里应该有坏。但这种观点也不合理,不尽其实就是存在,存在的法怎么会有坏呢?

 

有些人认为外在的因缘让事物坏灭,比如铁锤是瓶子坏灭的因,风是灯熄灭的因……但实际上,任何一个法都不必等待外在的坏因, 它恒时被无常的自身所摧坏,这就是名言中的实相,即“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人们之所以认为以“坏因”才产生了坏,原因就是认识不到细无常而把事物的相续执为常有。其实事物时刻都在坏灭,但人们却把刹那刹那的前后相续执为常有。这个道理在《中观庄严论释》 中有详细的分析。

 

癸三、(观察能依所依而破):

 

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

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

 

离开了法就没有成坏,离开了成坏也没有法。

 

有人认为:因为法存在,所以依靠法的成坏也存在。他们把成坏作为能依,法作为所依, 认为两者之间存在能依所依的关系,既然所依存在,所以能依也存在。比如,因为柱子存在, 所以它的成和坏也肯定存在;再比如,因为学院存在,所以学院的建立以及坏灭都应该存在。

 

对此进行观察,“若当离于法,则无有成坏;”离开了法,就没有成坏。法是成坏的所依, 有法就可以有成坏,但法的本体是不成立的, 这一点前文已作了详尽的观察。既然没有法, 又怎么会有法的成坏呢?所依不存在,能依也不可能存在。相反,“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离开了成坏,也不可能有法。成坏是法的成坏, 有成坏则可以有法,但成坏根本不存在,所以法也不可能成立。

 

此外,按照月称论师和宗喀巴大师的注疏, 这一颂除了从能依所依的方面来破以外,还可以从法相事相的方面来破。按小乘论师的观点, 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成坏”就是生灭,“法”就是有为法)。如果有为法存在,就可以有生灭的法相,就如瓶子存在,则可以有“小口鼓腹”的法相一样。但有为法的本体并不存在,所以生灭的法相也不可能成立。反过来,如果生灭的法相存在,就可以成立有为法的本体,但生灭的法相不存在,有为法也就不会存在,就如“小口鼓腹”的法相不存在,瓶子就不可能存在一样。

 

癸四、(观察是否空性而破):

 

若法性空者,谁当有成坏?

若性不空者,亦无有成坏。

 

如果法的本体是空性,那谁有成坏呢?如果法的本体不空,也没有成坏。

 

如果法的本体是空性,就不会有成坏。就像虚空中本来不存在鲜花,怎么会有鲜花的形成和毁灭呢?同样的道理,既然法的本体是空性,根本不存在,又怎么会有它的成坏呢?

 

如果法的本性不空,也不会有成坏。因为有成坏就是有迁变,既然法如如不动,就不可能迁变,不迁变就不会有成坏。宗喀巴大师说:

 

如果法的本体不空,就不可能有前后的改变。没有改变,则无有成坏。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坏成共有者, 云何有坏成?

如世间生死, 一时则不然。

 

(该偈颂在鸠摩罗什翻译的汉文版中缺漏。)

 

生成与坏灭的共存,又怎么可能存在呢?

 

其理由是,如同世间的出生与死亡不可能同时共存一样。

 

辛三、摄义: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因此,生成与坏灭无论是互相共存,还是互不共存各自成立的情形都不存在。既然生成与坏灭如同兔子的左右二角一样,又怎么会以自性而成立呢?生成与坏灭绝不会存在。

 

庚二、以观察是否灭尽而破【68】: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无坏。

 

【68】 藏文版中此科判缺漏。

 

如果原本存在的本体已经灭尽,则不应该存在生成。如同已经灭失的油灯,也与(其本身的)生成相违一样。

 

如果(本体)没有灭尽,也不应该存在生成,因为该法的成立正在停留的缘故。

 

同样,如果(本体)已经灭尽,则不应该存在坏灭,因为坏灭之因的所依不存在的缘故;如果(本体)没有灭尽,也不应该存在坏灭,因为没有灭尽与坏灭相违的缘故。

 

庚三、以观察能依所依而破:

 

若当离于法, 则无有成坏。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原译:若离于成坏,是亦无有法;若当离于法,亦无有成坏。)

 

如果对方提出:生成与坏灭是存在的,因为其二者所依的法存在的缘故。

 

你们的立论是毫无道理的。因为该法不存在,或者因为其二者互相依靠,所以谁也不能 使谁成立的缘故。

 

如果离开了所依的法,则该法的性相——生成与坏灭也不可能存在。所依不存在, 则能依也不存在的缘故。

 

如果前面已经将生成与坏灭遮破,也即离开了生成与坏灭,则法也不应该存在。因此, 所依的法不可能存在。

 

庚四、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

 

若法性空者, 谁当有成坏?

若性不空者, 亦无有成坏。

 

如果成坏存在,则无论它是使空性的法, 还是使不空的法生成与坏灭的两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

 

首先,如果该法是空性,则其不应该存在生成与坏灭,如同虚空一般。

 

其次,如果该法不是空性,则既不应该往他法转变,也不存在观待,所以,也不应该存在生成与坏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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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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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壬四、(彼等摄义)分二:一、因缘和合不能生自他;二、和合不和合皆无果。

 

癸一、(因缘和合不能生自他):

 

若从众因缘,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

 

如果说众缘聚合而有和合法,但和合法的自体都不生,又怎么能从和合中产生果法呢? 对方认为,并不是由某一因法生果法,而

是由因缘聚合的和合法产生果法。比如,由种子、水分、温度等因缘的和合产生了苗芽。

 

但这并不成立。如果和合法的本体能够自己产生自己,那它产生果法也是合理的。但自己生自己有很大的过失:一方面没有必要;另一方面也相违,很多经典都提到自己对自己起作用是不成立的。既然和合法的本体不能自生, 又怎么能生他呢?

 

或许有人会问:不自生为什么不能生他? 眼根虽不能自见,但不也能见吗?这个问题以前讲过:这里所谓的“生”是指实有的生,如果是实有的生,那它首先就应该能自生,如果不能自生又怎么能生他呢?如本论第三品云: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其实和合法的本体不仅不能自生,也不能从众缘中产生。既然和合法的本体不成立,它怎么能生果呢?《显句论》说:石女的儿子本身不成立,它能否生儿子?不可能。好比本体不成立的虚空、龟毛、兔角不能产生有实法一样。

 

在《般若灯论释》中此颂译为:“自体及众缘,和合不能生。自体既不生,云何能生果?” 长行文这样解释:“此谓和合不生于果。何以故?非实法故,譬如幻等。亦如提婆百论遮和合偈中说:‘一和合者无,诸和合亦无,若言是一者,应离因缘有。’”

 

《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中还有非常好的推理:因法的和合一定要观待果法才能成立,不观待果法的和合是没有的。要观待果法,这个和合法就无法单独成立,因为在果法没有产生之前和合是不可能成立的。既然和合不成立,果法又怎么产生呢?

 

癸二、(和合不和合皆无果):

 

是故果不从,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因此果法不从因缘和合中产生,也不从因缘不和合中产生。没有果法,那何处有和合法呢?

 

通过前面的观察,大家会明白所谓的和合法只是一种虚妄分别而已,并不存在真实本体。比如在凡夫的六根识面前,葵花及其气味、颜色、形状的确要依靠因缘和合才会产生,但以中观理证详细观察时,这些都不成立。

 

果法也不会从因缘不和合中产生。世俗中, 事物从和合中产生是合理的,哪里有不依靠因缘和合平白无故产生的果法?

 

果法不从因缘和合中产生,也不从因缘不和合中产生,既然如此果法也就不存在了,而果法不存在,哪里会有和合呢?

虽然胜义中不存在和合,但在名言中却有如幻的显现。佛护论师说:我们遮破时间,遮破因果与和合,是否它们始终都不存在呢?并非如此。因为遮破的是自性的因果、和合及时间;而无自性的这些法并未遮破。宗喀巴大师的观点与佛护论师的观点基本相同,他在《理证海》中说:我们的所破是有实宗的实有观点, 他们承认时间和因果实有;但我们并不遮破名言中的时间和因果,这些世俗缘起法并非所破。

 

如果学习《中论》时不分开二谛,那说因果不存在的时候人们就很容易误认为一切善恶果报的显现都不存在了。这样,在积累资粮方面就不会再精进了。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讲:“有谓因果悲福资,不了义法不成佛,言诸瑜伽士当修,了义无作如虚空, 此等说法真可笑!此乃最重断见者,入于最深劣道中,破因立果诚稀有!”这确实是我们不愿见到的事情,其实闻思中观后应该更慎重地取舍因果,华智仁波切说过:我闻思中观的收获是什么?就是对各宗各派生起了清净心,且不堕入名言中的邪见(即不堕入无有因果的断见)。

 

因此,对于因缘所生法,大家一方面在世俗中应该取舍,另一方面应了知其胜义本性即是空性。

 

有智慧的人在寻求见解的时候既要理证, 又要窍诀,还需要教证,这是闻思修不可缺少的几个工具。而没有智慧的人却一无所需:“成立也可以,不成立也可以;合理也可以,不合理也可以,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是平等的……”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境界,反而是一种很不清晰的状态。有智慧的人对每一个道理都会寻求依据,没有合理的理证解释以及可靠的教证印持,他很难轻易信受。所以,希望大家对每一个颂词的推理都能如理观察,只要认真观察,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有所收获。

 

辛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极勇猛,色非因非果。若色非因非果,乃至受想行识非因非果。何以故?色无和合故。若色无和合,乃至受想行识亦无和合。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无所行者,是名般若波罗蜜。”

《识趣后世经》云:“若说和合处,是说方便门,为趣第一义,智者如是解。”

 

《中观根本慧论·观因果品》传讲圆满

 

二十一、观成坏品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观成坏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二、遮破存在之能立。

 

壬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分五:一、观察俱成不成而破;二、观察是否灭尽而破; 三、观察能依所依而破;四、观察是否空性而破;五、观察一体他体而破。

 

癸一、(观察俱成不成而破)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子一、(略说):

 

离成及共成,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是中亦无成。

 

在离开成以及与成共存的情况下,都没有坏;在离开坏以及与坏共存的情况下,也都没有成。

 

小乘论师一般都认为成住坏空实有存在。

 

《俱舍论》也说,器世间存在成住坏空,先有成,而后住,最后坏、空。

 

成就是生成,也就是最初的形成;坏就是坏灭,也就是最终的毁灭。坏要成立,它要么离开成单独存在,要么与成共存。但“离成,是中无有坏”——离开了成没有坏;“共成,是中无有坏”——与成同时也没有坏。反过来,“离坏及共坏,是中亦无成。”在离开了坏以及与坏共存的情况下也没有成,因为成坏是互相观待的。

 

子二、(广说)分四:一、离成之坏不成立; 二、共成之坏不成立;三、离坏之成不成立; 四、共坏之成不成立。

 

丑一、(离成之坏不成立):

 

若离于成者,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了成怎么会有坏呢?就像离开生而有死一样,这是不合理的。

任何一个法,没有最初的形成,怎么会有最后的坏灭呢?就像一个人没有降生而有死亡一样,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有人说:“石女的儿子已经死了,大家为他办后事吧……”人们一定认为这是在讲笑话。如果有人说:“虚空中的鲜花在冬天已经枯萎凋落了。”这也不会有人相信。

 

人们共许的坏灭是产生了的法的消失,如果某法从来没有产生过,那谁能见到它的坏灭呢?不管是佛的智慧还是凡夫的分别心都无法见到。《显句论》中也以生死的比喻作了说明。

 

丑二、(共成之坏不成立):

 

成坏共有者,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成和坏共存怎么会成立呢?就像世间的生死不能同时一样,成坏无法共存。

 

刚才破离开成的坏;现在破成坏共存情况下的坏。

 

如果成和坏可以共同存在,那么也可以成立共成之坏。但并没有成坏这两个相违的法共同存在的情况,就像生和死在同一时间具足不可能存在一样。既然成和坏不可能共同存在, 那怎么可能有共成之坏呢?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还讲了黑暗和光明不可能同时存在的比喻,本论第七品也讲了生灭不能同时存在,其道理也相同。

 

可能有人认为:生和死可以同时存在,比如小孩刚刚生下来就死了,这难道不是生死同时吗?这只是一种未经观察的说法而已。其实生死是相违的,生指新生命的诞生,故生时没有死;死是生命的毁灭,故死时没有生。所以, 生和死肯定不会同时。

 

丑三、(离坏之成不成立):

 

若离于坏者,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

 

如果离开了坏怎么会有成呢?因为无常未曾一时不在诸法中。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死而有生的法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离开了坏单独的成是不成立的。为什么呢?“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无常”就是即生即灭的刹那性,一切万法没有一个不是无常的,也就是说任何法都是生而即灭、不可能驻留至第二刹那。

 

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里提到了莲花生大师的公案。莲师最初有降生, 但因获得了长寿持明的果位,所以没有死亡。这是否说明有生而不死的事物呢?不是这样的。任何有为法都是有生有灭的,但莲师获得的无死成就已远离了有为法的生死。从如来藏的角度讲,莲师的无死成就就是如来藏功德全分显露所到达的超离生死的境界;从空性的角度讲,莲师的无死成就已经远离一切分别戏论。所以,从莲师本身成就的角度可以说莲师有生无死——成就无死虹身。而观待众生的因缘莲师也在世俗中示现隐没。

 

总的来讲,离开了坏就不会有成,因为一切法恒时不离无常。有些外道认为:大多数的法是无常的,但个别的法可以常有,就像大多数的乌鸦是黑色,但个别乌鸦可以是白色一样。

 

《释量论》对此观点作了遮破,对万法无常的道理也作了广泛抉择,但这里不广说。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己三、摄以破成立之义:

 

若从众因缘, 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如果对方提出:并不是仅仅自某一因法而产生果法,而是由无一不备的所有因缘之和合而产生果法的。

 

并非如此。如果和合自身的实体都不可得, 则和合就不应该存在。如果和合自身的实体可得,则可以用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与理相违,以及因为无有必要,所以不会产生自己的理由加以驳斥。

 

所谓“因法的和合”,也是观待于果法的。只要缺少任何一个产生果法的因,和合也不可成立。所以,某一因缘的和合,必须依靠果法而成立。(不观待果法而)随随便便的和合, 并不能构成该和合。既然以自己的力量不能使自己产生,也就是在和合不成立的前提下,果法又怎么能产生呢?

 

以上内容论证了和合无有实体。如果对这些差别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则在别人提出问难“如果不生自己,则不会产生他法的理由是什么”时,只有无言以对。不然,就必须回答说:“就像因为不能见自己,所以不能见他法一样,和合也可以以此类推。”这里的类推所要表达的含义,就是成立实体不存在的结论。否则,就没有抓住其要点。

 

因此,无论以因法的和合、分别各自的因法,还是单独的和合之类的各种因法(的和合), 也即以众缘的和合,并不能产生和合自身的本体。那么以和合又怎么能产生其他的果法呢? 绝不会产生。

 

是故果不从, 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 何处有合法?

 

因此,既不能以因缘的和合而产生果法, 也不能以非和合而产生果法。因为,如果不是 因缘和合而产生果法,则有非因成为因法的过 失,这是极其违背事实准则的。

 

如果从和合与非和合二者中,都不存在所产生的果法,则你们的理由不可成立。既然如 此,所谓“因缘的和合”又何在呢?就像石女 儿子的因缘和合不存在一样。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二十观因果品释终

 

 

 

二十一、观成坏品

 

丁二十一(观成坏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无生亦无灭”等,宣说了无有成坏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苗芽在冬季毁灭,夏天生长等缘故,所以时间是成坏的因。因为成坏存在,所以成坏的因——时间也必须存在。

 

为了证明成坏不合理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 二、遮破存在之能立。

 

己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分五:一、以观察俱成不成而破;二、以观察是否灭尽而破;三、以观察能依所依而破;四、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五、以观察一异而破。

 

庚一(以观察俱成不成而破)分三:一、宣说立宗;二、陈述理由;三、摄义。

 

辛一、宣说立宗: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 是中亦无成。

 

自宗首先立宗:时间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成坏不存在的缘故,这个因是成立的。在离开生成或者与生成共存的情况下,坏灭是不存在的;而离开坏灭或者与坏灭共存的情况下, 生成也是不存在的。

 

辛二、陈述理由: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 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了生成,又怎么会有坏灭呢?如果这样也有坏灭,则就像众生离开出生,也存在死亡一样,但这种情形根本不会存在。所以, 在离开产生或者生成的情况下,坏灭并不存在。

 

成坏共有者, 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 一时则不然。

 

因为坏灭与生成是相违的法,所以其二者又怎么可能共存呢?其理由是,如同世间的出生与死亡不可能同时共存一样。

 

若离于坏者, 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 不在诸法时?

 

同理,如果离开了坏灭,又怎么会有生成呢?因为,一切的万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不存在无常。任何法只要一产生,就会以无常而周遍[遍是无常]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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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74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二、(空果不能生灭):

 

果空故不生,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不生亦不灭。

 

果法空的缘故不生,果法空的缘故不灭。因为果法不存在,所以不生亦不灭。

 

其次,空的果也不能生灭。空的果也就是不存在的果,这样的果不管聚集多少因缘也不可能产生;没有产生也就不会有灭尽。《显句论》云:“如同虚空一般。”虚空没有本体,自然不会有最初之生;没有生,也就不会有中间的衰老和最终的灭亡。所以,如同虚空一般的果法无有生灭。

 

子六、(观察一体他体而破)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丑一、(略说):

 

因果是一者,是事终不然;

因果是异者,是事亦不然。

 

因果是一体,这种事终究不合理;因果是异体,这种事也不合理。

如果因和果就像火和火的热性一样是无二无别的一体,这不合理。谁会承认种子和芽是一体呢?如果因果像东方的瓶子和西方的柱子一样是别别分开的他体,这也不合理。他体之法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法又怎么能成为因果呢?

 

丑二、(广说):

 

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因则同非因。

 

如果因和果是一体,那么能生和所生就成为一体;如果因和果是他体,那么因则与非因相同。

 

这一颂具体解释因果一体或他体的过失。如果因果是一体,那么能生和所生就变成一体了。大家都知道,依靠眼根产生眼识,如果因果是一体,那么眼根和眼识就成了一体; 依靠父亲才有儿子,如果因果是一体,那么父亲和儿子就成了一体,但谁会这样认为呢?在月称论师的《显句论》、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 以及全知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都使用了这两个比喻,清辩论师使用的则是父子和火薪的比喻。

 

另外,如果因和果是一体,那么农民为了收获庄稼而辛勤耕耘就没有用了,修行人为了获得佛果而精进修持就失去意义了……如是有无穷的过失。

 

因和果是他体也不合理。如果因和果是他体,那么因就等同非因,如是则种子不能生苗芽,母亲不能生儿子;或者非因就等同因,如是则火焰能生黑暗。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他体”并不是像前天的种子和今天的苗芽这样非同时的两个法,学过《入中论》的人都知道:一者存在另一者不存在不能叫他体,两个事物的自相都存在才能成为真正的他体。

 

既然因果一体他体都不成立,而一体他体之外又没有其他安立因果的方式,这就说明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因果。

 

作为修行人,闻思修行应当齐头并进,一方面要通达理论,一方面也要实修。希望每位道友都不要落入一边。如果只是盲修,从来也不听课,这不是真正的修行人;如果只是闻思,从不修行,这也不是真正的修行人,大家也不能像学术界的人士那样,眼光总是向外观察, 从来不内观自相续的烦恼,应该在谨慎取舍因果的基础上修习空性。

 

最近很多道友都喜欢背诵了,这是个好现象,因为有无背诵对自己的影响完全不同。十年前我背了《量理宝藏论》,现在翻译的时候还是觉得特别熟悉。看着汉文的颂词,藏文就能直接浮现在脑海中。通过背诵论典还能在阿赖耶上熏习深厚的习气,这对生生世世都有非常大的利益。

 

壬二、(观察果之本体而破):

 

若果定有性,因为何所生?

若果定无性,因为何所生?

 

如果果法决定有自性,那么因怎么产生它呢?如果果法决定无有自性,那么因怎么产生它呢?

 

本颂观察果有性无性都无生。

 

如果果法决定有自性,那因怎么会产生它呢?不会产生。比如,如果鲜花的自性真实存在,那就不需要种子来产生它了。《显句论》云: 如果瓶子的自性已经存在,那再依靠因来产生就没有必要了。

 

如果果法没有自性,那因怎么会产生它呢? 也不会产生。比如龟毛的自性决定是无,那么依靠多少因缘也无法令它生起。《显句论》云: 如果果法的本体跟兔角一模一样,本来不存在,那么即使依靠十万个因缘也不能产生它。

 

对于无自性,《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里提到了镜中的影像。有人怀疑道:镜中的影像虽无自性,但它并不是无生,依靠因缘可以产生吧?对此我们回答:影像虽然可以产生, 但这个影像的本体毕竟不能成立,既无本体,也就没有真实的生,此即无生;虽然是无生,但依靠因缘聚合又能产生。所以,在世俗中一切万法就像影像一样,应该成立无自性的缘起生。

 

有些人或许会觉得这里龙猛菩萨的偈颂与前面重复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其实本颂跟“若因空无果……果不空不生……果空故不生……”三颂并不相同,虽然都在讲不生,但本颂直接观察果之本体,而前面则是从作用的角度观察不生。不仅是中观,大圆满也有这样的现象。没有深入研究的人也许会觉得:“大圆满中很多法只是词句不同,意义都一样。”但只有在你深入研究、修行后才会知道,其实每一句都有不同的作用,都有不同的必要。

 

所以,作一些辨别是有必要的,如果没有详细分析,恐怕有的道友就会觉得:说‘因果不存在’这一句就可以了。其实并不是这样。针对众生不同的增益分别,龙猛菩萨才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如果你想生起“因果无生”的定解,就必须从方方面面断除增益。

 

壬三、(观察因之本体而破):

 

因不生果者,则无有因相。

若无有因相,谁能有是果?

 

如果因不生果则不具有因的法相,如果没有因的法相,谁又能产生果?

 

这一颂是观察因的本体而破。

 

前面通过各种方式作了观察,因的确不能生果。《量理宝藏论》中说:“因果即是能所利。”何谓因的法相?即是能对果进行利益的法,能对果的产生起到作用,就是因的法相。所以, 因要成立为因,一定要能产生它的果。如果因不能产生果法,那这个因也就失去了因的法相。比如,如果眼根从未产生过眼识,那它就没有眼识之因的法相。不是因就无法产生它的果法。

 

道友们应该好好思维一下:因到底有没有生果的能力?当然,在如梦如幻的世俗中,因缘聚合的时候的确可以生果,但它绝对没有真实的生果能力。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如果承许果法为无有自性的空性,则果法又岂能产生呢?既然无有本体且为空性,(果法)又岂能灭失呢?如同石女的儿子不存在死亡一般。总之,如果承许果法为空性,像这样的果法则有既没有毁灭、也没有产生的过失。

 

辛二、以观察一体异体而破: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因果是异者, 是事亦不然。

 

中观论师首先立宗:因法与果法为一体的情形,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合理;而因法与果法的本体为异体的情形,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合理。其理由如下: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如果因法与果法为一体,则能生及所生成为了一体;如果因法与果法二者以本体成立为异体,则因法与非因二者也就完全相同了。如果因果为一体,则有父与子、眼根与眼识成为一体的过失;如果因果为异体,也即互为他体而不相观待,则有油灯产生黑暗等过失。

 

辛三、以观察有无本性而破:

 

若果定有性, 因为何所生?

若果定无性, 因为何所生?

 

如果果法自身的体性决定存在,则果法已经成立。既然如此,因法又能产生什么新的东 西呢?(不会产生,)因为毫无意义的缘故。 如果果法的体性决定不存在,则如同兔角一般不存在生。那么因法又能产生什么呢?绝不会产生。

 

这里是针对果法是否存在进行阐述,而前面是论述不空的果法不可能产生,所以二者之间并没有重复之嫌。换言之,前面是从果的角度而言,这里是从因的角度而言。或者前面是说“自性如此的果法不可能产生”,此处是说“无论果法是否存在,因法都无从产生”等等。 所以,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上差别。

 

如果对方提出:无有的法也可以从因法中产生,就像影像可以(从镜子等法)中产生一样,所以你们的立论并不一定成立。

 

虽然如此,就算是不一定,但也只能成立为无自性,那你们也就成为我们的帮腔了。

 

难道你们不是也这样承许的吗?

 

虽然无自性,但也可以从因法中产生,这就是我们所承许的立宗。

如果诸法的自性少许也不成立,则其违品也不应该成立,所以无有自性也不可成立,如此一来,又怎么会不一定呢?影像的自性存在与不存在二者都不成立,因为无论如何影像都不是实相的缘故。

 

辛四、以能遍不可得而破:

 

因不生果者, 则无有因相。

若无有因相, 谁能有是果?

 

如果对方还是固守己见地认为:虽然你们像前面那样进行了遮破,但因法是存在的,所以果法也应该存在。

 

因法的总相并不存在。因为,如果因法不能产生果法,则不应该存在因法的法相。如果因法的法相不存在,则该果法又是由什么因法而产生的果法呢?不可能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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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73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二、(现在果与三时因接触不合理):

 

若言现在果,而于现在因,

未来过去因,是则终不合。

 

如果说果是现在的法,那么它与现在因、未来因以及过去因终究无法接触。

 

现在的果与三时的因接触也不合理。

 

首先,现在的果与现在的因接触不合理。比如鲜花现在已经存在,如果花的因也同时存在,那二者就不成因果关系了,又如何谈得上因与果接触呢?其次,现在的果和未来的因接触不合理。现在的鲜花只能从过去的因中产生, 不可能从未来的因产生,否则就有果前因后的过失,就好像儿子已经降生而父亲还不存在一样。并且,现在是有、未来是无,有和无也根本无法接触。最后,现在的果与过去的因也不能接触。比如,去年的种子已经灭完了,而现在的鲜花还在,二者显然不能接触;或者,现在的活人和过去已死的人也不能接触。

 

寅三、(未来果与三时因接触不合理):

 

若言未来果,而于未来因,

现在过去因,是则终不合。

 

如果说果是未来的法,那么它与未来因、现在因以及过去因终究无法接触。

 

未来的果与三时的因也无法接触。

首先,未来的果与未来的因无法接触。未来的因与果都不存在,跟石女的儿子没有差别, 所以不能接触。否则,虚空中的鲜花与兔角也可以接触了。其次,未来的果与现在的因不能接触。未来的果在未来,现在的因在现在,时间不同的法不可能接触。并且,未来的果还没有产生,现在的法却已形成,如果这两者可以接触,那么兔角跟柱子就可以接触了。最后, 未来的果与过去的因不能接触。在未来和过去之间隔着现在,二者怎么接触?并且,未来的果还没有产生,过去的因已经灭尽,这两者都是无实法,是无实法则根本不可能接触。

 

有人认为龙猛菩萨是佛教逻辑的创始者, 而西方逻辑学由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于公元前300 年开创,到了大约 19 世纪的时候,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开创了唯心主义辩证逻辑学,后来马克思等人又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逻辑学。西方逻辑与佛教逻辑有天壤之别,为什么呢? 因为西方的哲学家们仅仅依靠五根识以及分别念,这样最多能认识到事物发展的表面规律, 对于甚深的缘起空性则根本无法触及,而龙猛菩萨依凭出世间的智慧和胜义理证抉择的是万法实相,所以这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龙猛菩萨观察胜义谛的佛教逻辑主要收集在《中观六论》中。

 

在抉择世俗名言方面,佛教也有非常多的论典,比如法称论师的《因明七论》及各大论师的注释。虽然佛教抉择世间名言的推理与西方逻辑有相似之处,但实际上却远远超胜西方逻辑,这并不是站在佛教的立场上的偏袒之词。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我始终觉得运用世间逻辑有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在遇到了佛教逻辑后才觉得找到了真理。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家要看看世间逻辑和佛教逻辑的相同点在哪里?不同点在哪里?中观的特色又在何处?这样分析后就能增上对佛法的信心。

 

丑二、(观察有无接触不合理):

 

若不和合者,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接触,因怎么能产生果法?若因果接触,因怎么能产生果法?

 

若因果没有接触,因怎么生果呢?不可能生果。如果从未接触过的法之间也有生的关系, 那么石女的儿子也可以生果。

若因和果互相接触,因也不能生果。因为互相接触的法只能共同存在,既然果法已经存在,那就不必依靠因产生了;并且,共同存在的因果互不相干,这样也就失去了观待的关系。接触不接触的理论并不是抉择名言的理论,而是抉择甚深空性的胜义理论。不仅是世间人,即使是佛教的有实宗,也无法对接触不接触的问难给出正确的答案。所以,观察名言因果的时候不能用“接触还是不接触”,只能说“因缘聚合时可以生”。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饶益众生就会感受安乐,伤害众生就会感受痛苦,这是名言的无欺缘起。这与化学实验其实没有什么差别,在化学实验中,因缘一旦具足,反应物就会产生, 这就是无欺的规律;同样,善业成熟就会获得安乐,恶业成熟就会感受痛苦,这也是必然的规律。可惜的是,为什么世人只承认化学反应, 而不承认善恶因果呢?

 

在学习中观的过程中一定要通达这些问题,否则容易误入歧途,有些人喜欢说大话:“《中论》说因果不存在,三宝也不存在,一切都是空性的……”于是在行为上便不取舍因果。昨天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说:“我现在住于明空无二的境界当中,不需要因果了……”我在法王面前呆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听法王说过“因果不重要”,这根本不是法王如意宝的传统。上师如意宝说过:作为修行人,既要重视世俗的善根,又要重视胜义的善根。胜义的善根就是安住于大中观、大圆满的境界,观修心的本性; 世俗的善根就是念咒语、磕头、修加行以及听闻佛法等。上师如意宝还以比喻说明:骑马的时候,如果两只脚都蹬在脚蹬里,这样就最稳当;退一步来说,即使一个脚踏空,另一个脚还可以稳住。所以,大家应该同时修习世俗和胜义的善根,这样即使胜义的善法没有修成, 也还有世俗的善法可以依靠。所以,希望大家重视因果法,千万不要误入歧途。

 

修行人是应该有一些修行的境界,但有些人整天讲“境界”,而闻思的智慧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愚笨者非常可怜。没有境界的人最爱炫耀自己的“境界”,真有境界的人却根本不会说自己的境界。所以,大家不要讲很多“境界”,应该好好取舍因果。大家一定要重视世俗的功德,还处在世俗中时就应该修一些世俗的善法。如果放弃世俗善法,只是从《般若经》、《大圆满》中拿一两句“没有因果”的句子来安慰自己,这只是自欺欺人而已,并没有多大意义。有些人就是这样,明明是自己懒惰,取舍能力差,反而还以这种方式安慰自己。不过学院里这种人不多,社会上比较多。希望大家不要学这些,应该随学上师如意宝的优良传统。

 

子五、(观察空不空而破)分二:一、离果不离果之因不能生果;二、因不能生空不空之果。

 

丑一、(离果不离果之因不能生果):

 

若因空无果,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因何能生果?

 

若因中没有果,因怎么能产生果法?若因中存在果,因怎么能产生果法?

 

“若因空无果,因何能生果?”若因上根本不存在果,那这种以果法空的因能不能生果呢?根本不可能。《显句论》说:因上空无果, 则与非因相同,非因岂能生果?《青目释》云: “以无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怀妊, 云何能生子?”如果因上不存在果也可以生果, 那么石头也可以生黄金,柱子也可以生孩子, 摄像机也可以

生牦牛……

 

“若因不空果,因何能生果?”如果果在因上不空,也就是因上存在果,那怎么还要因来生呢?已经存在的果不必生。就像母亲已经生了儿子,那这个儿子就不必重新再生了。

 

丑二、(因不能生空不空之果)分二:一、不空之果不能生灭;二、空果不能生灭。

 

寅一、(不空之果不能生灭):

 

果不空不生,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不生亦不灭。

 

果法不空则不生,果法不空则不灭。因为果法不空的缘故,不生也不灭。

 

若认为:果法应该存在,因为果法有生有灭。破曰:不空的果和空的果都不能生灭。

 

首先,不空的果不能生灭。如果果法的本体不空,那它就不需要产生;如果果法的本体不空,那它也不会灭尽。其实这种不空的果法在世间是根本不存在的。万法的生灭以现量可见、比量可知,如果认为存在实有不空的果, 那就等于否认了万法的生灭。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若言现在果, 而于现在因,

未来过去因, 是则终不合。

 

(此颂藏文版与下一偈颂顺序颠倒且说法有出入。原译:若言现在因,而于现在果,未 来过去果,是则终不合。)

 

同样,如果所产生的果法是现在的法,则无论是尚未产生的(未来之)因、过去的因、还是现在产生的因,在任何时候它们之间都不应该有接触。我们可以依次以因法尚未产生, 所以不能接触;因为因法属于过去,(现在已经毁灭,)所以不可能存在接触;以及因果不可能位于同时,所以互相观待的接触不存在的推导方式来证明。

 

若言未来果, 而于未来因,

现在过去因, 是则终不合。

 

(原译:若言未来因,而于未来果,现在过去果,是则终不合。)

如果果法是尚未产生的未来之法,则无论是现在产生的因、尚未产生的(未来之因)、还是过去的因,在任何时候它们之间都不应该有接触。我们可以依次以因果不可能位于同时, 并且果法尚未产生,所以不能有接触;因为因法与果法二者都尚未产生,所以不可能存在接触;以及果法尚未产生,而因法已经毁灭,所以不存在接触的推导方式来证明。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因此,无论因法还是果法,如果是过去和未来的法,现在都不存在,所以不应该有接触; 现在的因果也不能相接触,否则就有因果处于同时的过失。既然不是处于同时,就不应该有接触,因为非同时的缘故。

 

如果不存在接触,则犹如光明与黑暗、东山与西山一样不应该互为因果。如果这样都互为因果,则非因也可以成为因了。如果存在接触,也不应该互为因果,因为二者各自分别成立的缘故。

 

由此可见,如果不存在接触[和合],因法又怎么能产生果法呢?绝不会产生。反之,如果存在接触[和合],因法又怎么能产生果法呢?这

种情况不可能存在。

 

辛五、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我们还可以观察:果法究竟是以果法而空的因法,还是以果法不空的因法所产生呢?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即以果法空的因法而产生果法,则由因法又怎么能产生果法呢?

 

(绝不可能。)如同从水中不可能产生酥油一般。 如果是以果法不空的因法而产生果法,那么由因法又怎么能产生果法呢?(绝不可能。) 因为果法已经成立的缘故。

 

这里是以因法为基础进行论证的,而前面是从和合之时进行分析的,因为角度不同,所以我认为并不重复。

 

庚二(观察果而破)分四:一、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二、以观察一体异体而破;三、以观察有无本性而破;四、以能遍不可得而破。

 

辛一、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前面已经从因法的角度进行了抉择。下面再对果法进行观察。我们仍然可以追问:因法所产生的果法本体究竟是非空性,还是空性的呢?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即像《般若灯论》中所说的,言事实师云:“于果法产生之前, 应承许果法不空。”或者无论是谁所说的果法自性不空,则因为不空的缘故,因法又怎么能产生果法呢?绝不可能产生。因为不空的果法, 自性不可变更的缘故。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果法也没有灭失。

 

如果是这样,则不空的果法就成了既没有灭失,也没有产生的法,但对方并不承认此点。(所以,对方的见解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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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72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癸四、(观察作用而破)分六:一、观察因变为果而破;二、观察灭不灭而破;三、观察见不见而破;四、观察接触不接触而破;五、观察空不空而破;六、观察一体他体而破。

 

子一、(观察因变为果而破):

 

若因变为果,因即至于果。

是则前生因,生已而复生。

 

如果因直接转变为果,那么因就迁移至果法中了。这样一来,之前已经生果的因就仍能再生果法。

 

有的注释说这里的对方是数论外道,但其他的论典中并没这样讲,大家可以观察。

 

对方认为:观察因法是否提供能力毫无必要,因为从本体上讲,从因到果并没有什么改变。也就是说,所谓的因生果就是因直接变成果。就如一位舞者,上午穿罗刹的衣服,下午换上阿修罗的衣服,虽然服饰有变化,但舞者还是舞者;再比如一粒种子的后后相续就是种子的果,但这些果是由因转变而来的,并没有其他本体。

 

“若因变为果,因即至于果。”如果是因变成果,那么因就到达了果的位置,也就是说果和因的本体没有什么差别。比如,因为是种子变成芽,所以种子的本体应该到达芽上。当然, 从未经观察的一个相续来讲也有一些道理,比如:我从家里来到经堂,我还是我;我从前一世来到这一世,我还是我;青稞的种子变成苗芽乃至果实,青稞还是青稞。但从胜义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因真的可以变为果,因就成了恒常,但在整个世间恒常的法根本得不到。《中观四百论》云: “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观察:因舍弃自己的本体还是不舍弃自己的本体变为果?

 

如果因舍弃自己的本体以后变为果,那因就不是果了,这也就谈不上是在一个本体上实现从因到果的转变。比如,如果灰色的种子舍弃自体而变为绿色的芽,由于绿色和灰色并不是一个本体,也就成立不了因迁移到果上。如果因不舍弃自己的本体而变为果,那就有可见不可得的妨害。比如,如果灰色的种子不舍弃自体而转变为芽,那就应该在芽上能看见灰色的种子,但人人都知道苗芽上并没有种子。所以,不论因舍不舍弃自体变为果都不合理。

 

此外,即使像对方承认的那样因可以直接变为果,也会有“前生因,生已而复生”的过失。因为能生因直接变成了果,所以它还能生果,因为因的本质并未改变。比如种子虽然已到了芽上,但它毕竟还是种子,所以仍能继续生芽。

 

如果对方想避开这个过失,转而认为虽然因变为果,但因并不能再生果,那就有“无常” 的过失。“无常”本来不是过失,但在对方的承许中有因果一体不变的“常”性,所以说之前的因能生、之后的因不能生就与“常”的承许相违,因为有能生和不能生两个相违的阶段之故。

 

子二、(观察灭不灭而破)分二:一、灭不合理;二、不灭不合理。

 

丑一、(灭不合理):

 

云何因灭失,而能生于果?

 

因法都灭失了,怎么能产生果法呢?

有人认为:因还在果则不能生,因灭了以后果才能生起,比如青色的苗芽就是在灰色的种子灭尽时才生起的。

 

“云何因灭失,而能生于果?”因法已经灭失了,它怎么还能生果呢?从表面看,中观宗的回答只是是一个简单的疑问句,但实际上已经遮破了对方的观点。为什么呢?因为,因灭了也就不存在了,它跟石女儿和兔角没有什么差别,不存在的法又如何能生果呢?《显句论》说:如果不存在的东西还可以作为因而产生果,那么石女的儿子也应该能生儿子了。

 

丑二、(不灭不合理):

 

若因果相关,因住果岂生?

若因果无关,更生何等果?

 

如果因果相关联,那么因法就应住在果中, 但这又岂能生果呢?如果因果之间无有关联, 那又能产生怎样的果法呢?

 

“相关”就是有关系,可分为柱子和柱子的无常、火和火的热性这样的同体关系;小鸟住在树上、水果放在桌子上这样的能依所依的关系;以及人和人的财物这样的我和我所的关系等。

 

有人提出:果法并非以因法灭失而生,而是由因法未灭而生。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假如因法不灭可以产生果法,那么因果之间要么有关联要么无关联。

 

如果因果之间真正有关联,那么因法必须安住在果法上,但这样因又怎么能生果呢?既然果已存在,那果就不需要因来产生它了。并且,当果法生起的时候,因法仍然安住在果法中没有任何变化,这也不成立,如《中观四百论》云:“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

 

如果因果之间无有关联,那更不合理。没有关联的两个法就像东山和西山一样,根本无法成立能生所生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关系也成了能生所生,那按月称论师的说法就有一切生一切或者一切不生一切的过失。这样的话, 柱子也能生瓶子、石头也能生牛粪……但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既然因和果之间有无关联都不成立,那就应当了知,从本以来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因生果,这就是真正的实相。而且,在圣者入根本慧定的智慧前也不可能有生,没有生也就没有住,没有住也就没有灭。所以,从实相上讲, 所谓的因果关系从来没有成立过,因为它们本来不生、不住、不灭。心也是如此,依靠这些方式去推理就会知道,痛苦、快乐等一切分别心也是远离生住灭的。而有些对中观不是很通达,对大圆满的窍诀也不懂的人却认为真的有痛苦,但真正去观察:痛苦的因和痛苦关联也不生、不关联也不生……方方面面观察后就会明白,所谓的痛苦根本得不到。

 

子三、(观察见不见而破):

 

因见不见果,是二俱不生。

 

不论因见到还是未见到果都不能产生果。一般来说,“见”是指眼见色,而这里的“见”则是指缘或起作用的意思。那么,因是见到果而生果还是未见到果而生果?如果因见到了果法,即它能对果法起到作用,那么因在的时候果也就在了,所以果根本不需要因;如果因见不到果法,即它没有对果法起过作用,那因怎么能生果呢?就比如石女没有见过石女的儿子,那怎么生他呢?所以,不论见还是不见, 因都不能生果。

 

在《般若灯论释》的颂词中并没有这两句, 只是在长行文中以眼见不见境而破因果:“若此眼识以眼为因者,此眼为见已取境、为不见而取境?二俱不然。若眼见而取然后识起者,识则无用;若眼不见而取者,色之境界则为无用。” 此处“因”就是眼根,“果”则是眼识,“见”是眼根见境。

 

子四、(观察接触不接触而破)分二:一、观察三时接触不合理;二、观察有无接触不合理。

 

丑一、(观察三时接触不合理)分三:一、过去果与三时因接触不合理;二、现在果与三时因接触不合理;三、未来果与三时因接触不合理。

 

寅一、(过去果与三时因接触不合理):

 

若言过去果,而于过去因,

未来现在因,是则终不合。

 

如果说果是过去的法,那么它与过去因、未来因、现在因终究不能接触。

 

“合”就是接触。过去的果与三时的因都不能接触。

 

首先,过去的果与过去的因不可能接触。因为过去的法已不存在,所以过去的因果不可能接触。其次,过去的果与未来的因也不可能接触,果已经过去,而因还没有产生,这也不可能接触。最后,过去的果和现在的因也不可能接触。果在过去,而因在现在,两个法一有一无,怎么接触呢?也不能接触。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己二(遮破以因而生果)分二:一、观察因而破;二、观察果而破。

庚一(观察因而破)分五:一、以破因而破生;二、以观察有无关联而破;三、以观察是否现见而破;四、以观察是否接触而破;五、 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

 

辛一、以破因而破生:

 

若因变为果, 因即至于果。

是则前生因, 生已而复生。

 

如果对方提出:果法并不仅仅是从因缘的和合中产生的。所以我们也用不着去探讨所谓“因法是否是在给予果法能力之后毁灭”等问 题。因果本来就不是异体的,因为在因法毁灭之后,果法的本体就可以成立。

 

如果在因法毁灭之后,果法就可以成立, 或者因法可以转变为果法,也即因法已经完全迁移(至果法)而成为无常之法,则果法就有不是原本无有而重新产生的过失。就像舞者仅仅更换了装束一样,(没有本质的改变。)因为因果为一体,所以又怎么需要产生什么新的果法呢?因为因法恒常存在,所以就有先前已经产生过果法的因法,又要重新产生(果法) 的过失。这显然不合理,因为大可不必的缘故。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所谓毁灭的因法,现在却丝毫没有消失, 又怎么能产生已经产生的果法呢?绝不可能产生。

 

辛二、以观察有无关联而破:

 

若因果相关, 因住果岂生?

若因果无关, 更生何等果?

 

(原译:又若因在果,云何因生果?若因遍有果,更生何等果?)

 

如果对方提出:果法并不是以前面因法的毁灭而产生的,而是由安住于果法的因法产生的。

 

与果法相关联并且现在仍然安住于果法的因法,又怎么可能产生果法呢?因为果法已经存在,而因法却无有变化,这样的因又怎么能成其为因呢?断无此理。

 

如果因法与果法毫无关联,因为毫无关联的缘故,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果法呢?如果无有关联也会产生的话,则会有从一个因法而产生所有一切的果法,或者一个果法也不产生的过失。

 

辛三、以观察是否现见而破:

 

因见不见果, 是二俱不生。

 

我们还可以观察,因法是在见到果法,还是在没有见到果法的前提下产生果法的呢?如果因法已经见到果法,则果法就必须存在,如果果法已经存在,则因法也就不应成为因法了; 如果因法根本没有见到果法,又怎么会产生果法呢?不可能产生。如果这样也会产生的话, 就有产生一切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见到”, 是指缘的意思。

 

《显句论》云:如果对方提出,因法本来就不存在五根,所以就不存在种子等因法“见到” 什么的问题。则可以回答说,无论存在与否, 我们的立论是为了证实(言实事师)有生之说与理相违,或者是针对(数论外道)神我的等起为因的见解,以及裸行外道承许种子与根为一体之说而言的。

 

《般若灯论》也云“若眼见而取者,然后识起者,识者无用;若眼不见而取者,色之境等则为无用”等。

 

我个人认为:这些教证似乎都是在表明, 缘所生为趋入基础的,一切因果法本体的所谓“产生”等并不存在。就像陶师做瓶子一样,见与不见二者都不存在。如果可以见到(瓶子或果法),就不需要再产生;如果不能见到(瓶子或果法),所谓的产生也不合理。大家可以对此观点加以观察。

 

因此,无论因法是否能见到果法,都不能产生果法。

 

辛四、以观察是否接触而破:

 

若言过去果, 而于过去因,

未来现在因, 是则终不合。

 

(原译:若言过去因,而于过去果,未来现在果,是则终不合。)

 

如果果法是过去的法,则无论是过去的因、尚未产生的未来之因,还是现在产生的因,在任何时候它们之间都不应该有接触。我们可以

依次对三种情形进行观察,就可以分别用因为因果二者都属于过去,(现在已经毁灭,)所以不可能存在接触;因为果法属于过去,而因法尚未产生,所以也不能接触;以及因果不可能位于同时的推导方式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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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KB】《中论》对应讲记 71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癸二、(观察能力而破)分二:一、因给果能力不合理;二、因不给果能力不合理。

 

子一、(因给果能力不合理):

 

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

 

若因法提供给果法能力以生果,在作因之后灭尽,此因即有二体:一是提供能力之因, 一是灭尽之因。

 

“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与”的意思是给予或提供。这里提到了对方对因法的两个观点:一个是与果能力,一个是刹那灭。他们认为因法能够提供能力让果法产生;而因在提供了生果的能力后就灭尽了。这是成实论师的观点,世间人也可能会有类似的认识,比如父母留了一些财产给子女便死去了。

 

乍看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一方面因要为果法提供能力,这才能叫因; 一方面因又要灭尽,因为它本身是有为法。比如一粒种子,如果它不提供能力,苗芽凭什么生起?正因为它提供了能力,苗芽才能生起; 并且,当苗芽生起时种子一定要灭尽,是有为法故。

 

“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如果是这样, 因就有两个本体,如《显句论》所说:一个是给果法提供能力的本体;一个则是灭尽的本体。但这显然不合理。

 

对于“二体”,在贡日江村[7]的《中观略义》中是以常断的方式发太过的。他在《中观略义》中说:若因法给果法能力后灭尽,则有常断的过失。果法存在时若因已灭尽,因就无法给果提供能力,因要给果法提供能力必须在果位时存在,但存在就成了常有;而因法本身是有为法,刹那即灭,灭则成了断。同一个因法既是常又是断,如是则有一个法具有两个相违的本体的过失。

 

 

[7]贡日江村是宗喀巴大师中观见的真正领悟者,他的《中观略义》只有二十五品,第一品和第二十七品都没有。

 

子二、(因不给果能力不合理):

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

 

如果因法不给果法能力,只是在作因之后自行灭尽,因灭了果法才产生,此果法就成了无因。

 

“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对方认为, 因法对果法不提供能力,只是在作了因以后就灭尽了,比如青稞种子并不提供能力给苗芽, 只是在作因后即灭尽。“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因灭”是指作了因以后灭尽。如果在前因灭尽以后才生起果法,那么在果位时既没有生果的能力又没有因的本体,这样一来果法就成了无因。

 

所谓的因果,一定是因在前果在后,而且是因灭尽以后才生果,这似乎没有什么过失。

 

但详细观察时却有无因生果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在果位的时候,因法跟石女的儿子和龟毛兔角没有任何差别,一点也不存在,那果法只能是无因生了。《中观庄严论释》中说了很多无因生的过失:由于丝毫不观待其他因的缘故,应成恒时有或者恒常无……

 

因法给果法提供能力则有“因有二体”之过,不提供能力则有无因生的过失,而除此以外又没有第三种生果方式,由此可知因果在胜义中没有丝毫本体。这就像芭蕉树越剖析越会显露它的不实一样,以胜义的理论观察因果时, 越观察越暴露出因果的无实。

 

癸三、(观察时间而破)分二:一、因果同时不合理;二、因缘和合前有果不合理。

 

子一、(因果同时不合理):

 

若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则为一时俱。

 

如果在众缘和合时有果法产生,那么所生之果与能生之因则成了一时俱有。

 

对方认为,因缘聚合以后产生果法不合理, 但在因缘聚合的同时却可以生果,比如在地、水、种子等因缘和合的同时芽便产生了。《显句论》以比喻宣说了对方的观点:就如灯和灯的光是同时、太阳和太阳的光是同时、火和火的热是同时一样,因果也是同时的。

 

没有详细观察时可能会觉得这种观点很合理。比如灯一亮不就有光了吗?随着阳光、水、 土和农民的勤作等因缘的具足,苗芽不是一直在成长吗?但真正观察,因果同时是不合理的。一般来讲,在因缘聚合以后才有果,因为它要依靠因缘产生;而如果因果二者是同时,那么因法就没有必要了,就像儿子生了以后还需要父母再生,庄稼成熟了以后还需要农民耕耘一样。

 

并且,同时的两个法不会有任何关系。在因明当中,因和果是彼生相属,它们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形成彼彼所生的关系。如果两者同时存在,则成了毫不相干的他体法,它们之间要安立因果关系显然不合理。

 

子二、(因缘和合前有果不合理):

 

若先有果生,而后众缘合。

此即离因缘,名为无因果。

 

如果先有果法产生,而后才有众缘和合, 那这个果法就离开因缘了,这样的果法即名无因之果。

 

数论外道认为:在因缘具足之前果法就已经存在了,只是随着因缘将原先就已存在的果法重新引出而已。就如暗室里本来就有瓶子,但谁也看不见,后来用灯一照就看见了;或者山里本来具足宝藏,只有在因缘成熟以后才能开发出来。

 

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果法的本体早已产生,而它的因缘后来才具足,这就说明果法的产生是离开因缘的,这种果就叫无因之果。但没有因的果在世界上并不存在。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没有因的果可以存在,那么石女的儿子和龟毛兔角也应该存在。因此,先有果之后才有众缘和合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经常说“石女的儿子”,刚来学院的道友也许会认为“石女”就是指石头做的女人像, 但“石女”不是这个意思,“石女”是指先天不能生育的女人。中观师常讲的虚空中的鲜花、石女儿、龟毛、兔角都是不存在或空性的比喻。一般来讲这些法都是不存在的,但以众生的业力或佛菩萨的加持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但特殊情况不能代表一般情况。龙猛菩萨也说过:在佛教中,特殊情况与一般情况要分开。

在七八十年代青海有一位叫莫给桑屯的人经常在广播里讲藏文文法,有一次他说:“经论里总是说没有龟毛兔角,但兔角其实是有的。札什伦布寺的门上就挂着一只兔角。”《中观庄严论释》中说马角不存在,但个别马也有角,以前在我家乡就有一匹长了角的马。一般人的头上不会长角,但朗达玛[8]的头上就长了一只牛角,据说他总是用绸缎把角裹起来。

 

[8]朗达玛:古代藏地一国王,其前世为牦牛。

 

这些特殊的情况在汉地也有。以前萨迦班智达到扬州去见皇帝的时候给皇帝讲:龟毛兔角是不存在的。皇帝却拿出一个龟壳让萨迦班智达看:“如果乌龟没有毛的话,那这个龟壳上为什么全是毛?”萨迦班智达说这个乌龟是菩萨为了度化众生才示现的,它的龟壳上面还有很多佛像,而一般的乌龟是没有毛的。这时候皇帝就很惭愧,因为他虽然保留了很长时间, 但一直没有察觉龟壳上有佛像,只发现龟壳有毛。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若因与果因, 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 一与一则灭。

 

如果对方提出:倘若对因果进行观察,则不存在果法。但即使在因缘的和合中不存在果法,也就是说,虽然因不能产生自果,却能通过因果之间的传递提供一种帮助,从而使因法在将能力给予果法后,该因法才灭尽。

 

也就是说,在承许因果为前后关系的基础之上,尽管在和合中不能存在果,但如果因法对果法没有任何作用,就有无因的过失。所以, 纵然因会毁灭,但在对果法的产生没有起作用之前,是不会毁灭的。因为之所以果法能够产生,都缘于因在提供能力之后才趋于毁灭。

 

因为因果二者不可能处于同时,(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虽然有一部分因法因无常而致毁灭,但却存在另一部分(因法)在果时停驻而常有的过失。既然果法在因时不存在,那么请问,因法又将能力提供给谁呢?(这种说法不可能成立,)如同不能将食物给予弥勒佛出世时的儿童一般。

 

如果因法不能给予果法能力,或者因法所提供的帮助不成立,或者因法在没有提供能力时就已经毁灭,则该果法就成了无因。所以,

(如果因法能为果法提供能力,)则因法自身就有成为两个的过失,一个是提供能力的因,另一个是已经毁灭的因。

 

若因不与果, 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 是果则无因。

 

如果因法在尚未向果法提供能力时,就已经毁灭。也就是说,在因法穷尽而趋入毁灭以后,才产生了该果法,则所产生的果法就会成为无因。

 

庚二、破与和合同时生:

 

若众缘合时,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则为一时俱。

 

如果对方提出:虽然因果为先后的关系不合理,但如果在众因缘和合的时候,果法也一起共同产生,就像以灯而同时产生光亮一般。

 

(如果这样承许,)则能生[生者]与所生[可生]就如同左右两只角一样有同时存在的过失。这样就互不观待,所谓的因果关系也就不合情理了。

 

在因法尚未产生以前,就不可能有产生果法的能力。一旦该能力具备,果法也已经成立。 如此一来,也就不需要什么因了。

 

庚三、破于和合前生:

 

若先有果生, 而后众缘合。

此即离因缘, 名为无因果。

 

数论派的论师提出:果法并不是在因缘和合之前原本无有而新产生的。在该法的因缘和合之前,该未来法早已存在,只是随着因缘而将原先已经存在的该法重新引出而已。

 

如果在因缘和合之前,果法自身的本性已经产生,而丝毫不观待因缘。则该果法在无因的情况下也能产生,这样就有连兔角都会存在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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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70

 

 

第十二品 观因果品

 

第一品观因缘品对因果作了分析,还有很多品当中都破了因果。为什么此处又单独来破因果?这是有必要性的。

 

第一,因果问题是整个佛法,或者说整个宇宙,各宗各派安立的根本,对于因果世间人、外道、内道当中的小乘、大乘都有一套认知。因果是很大的问题,前面抉择过几次之后还不足够,还需要再再地抉择。也许有人想,再再抉择因果无外乎就是把因果破完嘛!不单单是把因果破完的问题。因为世间人对因果的看法有他自己的认知,加入了世间人的观点,外道在观察因果时,加入了外道的观点,佛教解释因果时也有自己的观点。但是因果的内涵、最深奥处到底是怎么安立的呢?必须要详尽分析来安立它的正确性。

 

当然如果是从胜义谛的角度来分析,所谓的因果是完全离戏的,是空性的本体;在世俗当中,它的本体是究竟离戏的缘故,所以在名言谛当中依缘而起。对于因果详尽分析之后,就得到最正确的观念——因果胜义离戏,名言当中丝毫不爽,有幻化的显现,这个观念完全超胜了一切宗派。外道认为的因果实有,或者各种遍计的、遍行的因果观,分析时都没办法站住脚的。还有世间人粗大地认为有这个因就有那个果,比如说这个人一生都在杀生,他过得很幸福,那个人一生吃素,过得很悲惨,像这样非常低级的粗浅的因果观,实际上在分析时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对因果的问题,怎么样才能够认知得最详细最彻底?必须要把它胜义的自性完全抉择出来,就是完全离戏的,在完全离戏的基础上,名言当中如是因如是果,安立假立的因缘关系非常合理。所以对于因果需要再再地观察,凸显它真实的本义。否则,在抉择因果时,觉得了知了因果,那只不过是在表皮上面了知了,如果没有了知因果的胜义自性、世俗自性,那么还没办法完全了知因果。

 

从世俗的层面,凡夫人的分别心去观察因果如是合理还是很难的,但是从总的原则,因果胜义离戏空性的缘故,才可以在名言当中如是随类的显现,依靠因缘如是地显现成各种不虚妄的法,对此可以大概产生一种信解。所以有再再观察因果的必要性,没有重复的过失。

 

第二,前面在观察因果时,不是对因果本身观察,而是通过因果引出其他的意义。比如说在第一品观因缘品当中,通过四种缘产生果,引发无生的意义,没有自生、他生等等,主要讲没有四边生的含义。还有《观五阴品》当中也讲到了因果,通过观察因果,主要是为了观察五蕴本身不存在,虽然有因果不存在的概念,但是引出五蕴不存在、无生等其他的意义。对因果本身正面观察的就是本品,因此还是有必要观察因果。

 

第三,前面《观和合品》主要是从根境合不和合等方面观察,本品主要是观察因和果合不和合。侧面是不相同的,所以有必要单独安立。

 

第四,众生执著的侧面不相同,因和果之间到底怎么样安立比较合理,或者说在胜义当中因果的问题是怎么样存在的?为了打破对因果的执著,所以必须要观察本品。

 

因为《中论》毕竟是引导我们的分别心趋入于寂灭法界的了义教法,而不是安立怎么样入道的方式,连因果在内也是不成实的,只是名言当中的一种虚幻现象而已。只不过在虚幻当中存在准确的法性力,不能说虚幻的缘故就可以乱来,不一定的。

 

在名言当中,因果有它一套规律,虽然本性是虚幻的,但是在显现的时候还是非常准确。从这方面来分析,也很有必要来抉择破斥因果,或者观察所谓的因果到底是不是实有的,是实有就安立成实有,不实有就安立成不实有。

 

通过这样详细分析,有必要观察因果。

 

丁二十(观因果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在经典当中安立:“世间众所立,皆因和合生,若无有诸法,则无有和合。”因为藏文本品的品名是观和合品,所以经部关联也是放在观和合上,当然和合是因果的和合,和观因果品是一个意思。

 

实际上世间所安立的一切法都是因为和合才能够显现的,皆因和合现。诸法如果不存在,那就不存在和合了。在经部当中讲了和合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因果是不存在的。

 

戊二、品关联:

 

本品的关联,总的来讲,和一切万法无生或者说一切万法都是空性的道理也是有联系的,也就是说通过观察因果方面的关系,凸显一切万法的空性。或者说和前面一品的关联,即第十九品和二十品的品品关联。这两品之间的关联是什么呢?前面破了时间,有些执时间实有的宗派还没有完全接受时间不存在的道理,就引出了本品当中的意义。他们认为时间应该是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时间是因果当中的俱有缘。因要产生果,需要很多缘。比如种子生芽的时候,第一个近取因是种子,除了主要的近取因之外,其他的助缘叫俱有缘,它需要阳光水土,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俱有缘就是时间,春天播种,秋天收成,中间是需要时间的。既然中间需要时间,时间是因缘当中的俱有缘,或者说因果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助缘的缘故,时间应该是存在的。对方是想通过有此因而生果,时间在这里面有一种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时间存在。

 

为了证成所谓的缘不存在,因果不存在,或者说时间不存在,而观察因果品。实际上因缘是假立的东西,不能说因为有时间的缘故,或者它是俱有缘的缘故,时间就是存在的。但名言谛当中可以承许,有一种俱有缘叫作时间。实际上真正安立的时候,没有办法通过缘来证成某个法的实有,是不可能安立的。为了说明真实,因此需要观察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以因缘和合而生果;二、遮破以因而生果;三、摄以破成立之义。

 

己一(遮破以因缘和合而生果)分三:一、破于和合后生;二、破与和合同时生;三、破于和合前生。

 

和合后生:首先和合再生。同时生:生和和合是同时的。和合前生:首先生了再和合。实际上不管是前后还是同时,所谓的和合都是没办法安立成真实的和合。

 

庚一、破于和合后生:

 

本科判有六个颂词,有六个方面意义。第一、二颂是属于一组:观察众缘和合当中有果不合理;观察众缘和合当中无果不合理。第三、四颂属于一组:众缘和合当中有果不可得;众缘和合当中无果,和非因相同。第五、六颂属于一组,因给予果能立不合理,然后因不给予果能立也不合理。以此区分为三个组,每组意义属于一类。

 

首先众缘和合当中有果是不合理的: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

 

如果在众缘和合当中已经存在了果,何须和合生呢?不需要和合了。

 

执持因中有果观点的主要是数论外道,认为一切果在因当中应该存在,虽然果在因当中存在,只是众生没有见到,但是不见到不等于没有,所以说在因当中应该有果。如果在因当中没有果,果法就不可能产生。果在任何因当中都没有,怎么样产生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呢?如果要产生,只有果在因当中已经有了,后面通过因缘把它显现出来而已。因中有果论最明显的就是数论外道。

 

前面已经破斥掉了数论外道的自生的观点,此处再进一步地破斥他们的因中有果论。解释众缘和合而果生,应该把数论外道的观点加进去看,因为此处主要是讲在因缘当中已经有果了。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如果说众缘和合即通过很多因缘而有果产生,果在因缘和合当中已经存在了。所谓的和合,除了单个的因缘之外没有所谓的和合,众缘和合和所分析的果在因中是一个意思。“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果在众缘和合当中已有,即在和合的因当中已经存在了果法,何必又再生?在破自生的时候,有无意义生、无穷生等等的过失。这方面是讲何须和合生。

 

另外,如果在和合当中有果法,和合就没有必要了,就失去了和合的作用和意义。为什么呢?因为之所以安立和合,就是让没有的果法产生出来,所以需要和合因缘。如果说果法已经存在了,就不需要再和合了,何必再和合呢?再安立“众缘和合而有果生”则完全没有必要。有这种过失。

 

还有,所谓的因中有果,果法和因法二者之间是一体的还是他体的?如果果在因中已经有了,果离开因之外单独存在,那么在因上面怎么去找他体的果法?根本就找不到所谓他体的果法。可以通过“可现不可得”的理论来分析:如果果是存在的实有的法,我们就可以在因当中找到,因为对方直接承许了因中有果,而且因和果是他体的法存在的。但是在因当中怎么也找不到和因他体的果法。所以“可现不可得”的缘故,承许因果他体是没办法安立的。

 

如果说因和果是一体,果在因当中存在,也有过失。因为第一,果在因中它已经存在了,第二,在存在的前提下又是一体的,所以,所谓的果就是因。在《智慧品》当中讲:棉布的因是棉花种,如果说果在因当中有,而且二者是一体,你直接穿棉花种,不需要穿棉布,因为所谓的棉布就是来自于棉花种,而且二者是一体无二的缘故,所以说你就不需要穿棉布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饮食是因,粪便是果,如果说二者完全一体,就有吃饮食相当于吃粪便的过失。因果一体有很多很多不可避免的过失,因此没办法安立因中有果的理论,所以众缘和合当中有果是不合理的。

 

第二颂是破斥众缘和合当中无果。胜论外道还有内道的有部、经部等的观点:因缘和合时,因当中没有果,后面通过因缘和合之后显现果法。当然安立这个理论,从表面上或者暂时来看,要比数论外道的安立要善妙一些,因为安立因中有果的理论,世间人也是非常难以接受的,慈城罗珠堪布说,这种观点不会有太大的市场。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 和合而果生?

 

如果和合当中根本不存在果,那么怎么样和合因缘也没办法产生果,云何从众缘和合当中生果呢?

 

这里使用了前面用了很多次的沙中油的比喻:如果在每一粒沙中都不存在油,单个的因缘当中都不存在油,和合起来又怎么能得到油?还有从种生芽的比喻:分析在单个因缘当中有没有芽?在种子当中找不到芽的存在,在阳光水土等每一个法中都找不到芽的存在,那么把单个的因缘和合起来又怎么可能有芽的存在?不可能有芽的存在。所以单个因缘当中没有果,和合起来也应该没有果。

 

对方说,在每一个因上面分析观察确实是没有果的,但是把因缘和合之后,果不就产生了吗?这是现量所见的,在各个因当中的确没有果,但是和合起来后就应该有果。

 

针对这个问题再进一步分析,把问题搞清楚。怎么样分析?你方说的众因当中无果是真实的还是假立的?如果是假立的,假立的就是无自性的。很多时候对方承许是真实的。如果说是真实的,不是假立的,每一个因当中没有果是真实的、不变的,那么把真实不变的东西和合起来之后,所谓的果是从哪一个真实不变的无当中出现的?必需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每一个法上面都是真实不变的无,种子上面无果是真实不变的, 阳光、水土当中没有果也是真实不变的,每一个法都是真实的无,把这些法和合起来之后,不可能再从无生有,没办法无中生有。

 

中观宗自宗承许:每一个因当中无果是假立的无,不是真实的无,虽然分开了在每一个因上面都没有果,但是和合起来,因缘一具备(前面因缘不和合没办法生果),从因缘和合的角度来讲,法性的力量就可以从无到有。每一个因当中无果是假立的无的缘故,就可以舍弃无,安立一个果的产生。可以这样安立。

 

如果安立实有的无是没办法生果的,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当中讲,所谓的无果如果是真实的话,聚集亿万因缘也没有办法使没有的东西产生出来。就好像集聚了亿万因缘也没办法让石女儿出生一样。怎么能让石女儿出生呢?完全没有办法的。石女不会有生育,能够生育的就不是石女了。只要她守持石女的自性期间,你再怎么样集聚因缘,也没办法让她产生儿女,因为石女自性就是不能生育者,所以石女儿是永远没办法产生。如果想:通过各种手术,让石女有能够生育的能力,不就行了吗?她以前是石女,后面可以生。不管通过手术也好,通过其他方法也好,她如果能够生育,她就已经失去石女的自性了,她就已经不是石女了;如果是石女她就绝对无法生育。所以石女儿是永远无法产生的。

 

如果守持无的自性,那么以怎样的方式让它舍弃无的自性而变成有的自性?所以说在众缘当中不存在果,和合起来也绝对不可能有果法的产生。因此没有办法安立实有的法,如果是实有的法,在众缘当中有果也不合理,无果也不合理;如果安立无自性,是假立的,和合因缘之后就可以有果的产生,这是在名言当中安立。真实义当中没办法安立实有的观点,一切都是离戏的空性。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观根本慧论》。本论通过二十七品的内容针对我们相续当中各式各样的实执进行观察破斥。无始以来我们相续当中的执著可谓根深蒂固,如果没有反复地去观察学习,很难认同我们当下显现的身心等一切万法是空性的道理,即便是初步认同了,但相续当中执著太重的缘故,见解和修行、理论和实践有可能脱节。在这种前提之下,必须要在抉择好的正见之上反复地观修串习,让空性成为自己心的本性。

 

心的本性是空性的,但是众生没有了知的缘故,一直把空性的东西执著为实有,就好象把梦境执为实有一样。实际上,这种执著是可以被远离的。世俗当中任何一个果法都是因缘和合的现象,我们相续当中要产生空性的认知,也必须要藉由种种的因缘,第一要抉择正确的见解,第二要反复去串习。虽然空性本身是属于大无为法的本体,是实相,空性本身不是通过因缘串习而来的,但是我们内心当中要认知空性,这是一种因缘法,有什么样的因缘才可以有什么样的现象。如果我们没有正见,没有去串习,没有方方面面的因缘聚合,内心当中实难生起空性的认知、空性的证悟。

 

要修学空性积资净障是必不可少的,祈祷上师是必不可少的,然后长时间地串习空性的正见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具足了这些必不可少的因缘,证悟的发生绝对是指日可待的。但我们也要了知,修习空性过程中,最初肯定会出现所学的东西用不上等等的困惑。

 

了知原理之后再反复去积聚因缘,绝对可以证悟空性。不单单从理论上可以这样安立,以前的修行者已经做出了实际的表率,他们积累了种种证悟空性的因缘之后,已经现证了心性,完全从轮回当中脱离出来,现在正在轮回当中度化其余的迷惑众生。我们经由这样的甘露之道,修持以后也可以证知心性,也可以通过证知的力量去帮助其他的众生从无明迷惑当中解脱出来。

 

如今我们宣讲的是第二十品——观因果品,是观察因果之间的无自性,它的必要前面已经讲过了。现在在分析“遮破以因缘和合而生果”的科判,分了三个问题:第一,破于和合后生;第二,破于和合同时生;第三,破于和合前生。

 

破于和合后生:首先积聚因缘,因缘和合之后产生果法。这种安立在名言当中非常合理,但也就是因缘具备之后的合理现象而已,分析其本体、自性仍然是不可得的。不可得从六个方面来进行观察,前面我们分了三组,其中第一组已经讲完了。

 

今天讲第二组的内容,有两个颂词,分别讲:因缘和合而生果是不可得的;若因缘和合无果,则因和非因相同。

 

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

  

本颂和第一颂(若众缘和合, 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 何须和合生?)有相似之处,但侧面有不相同的地方。

 

如果在因缘和合当中已经有果了,我们在和合的因缘当中去观察应该得到这个果法,但是怎么观察分析都得不到因缘当中的果法。

 

因缘和合好像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其实所谓的因缘和合除了别别的因之外,没有一个单独的东西叫作因缘和合,分析观察时也只有在别别的因缘当中去观察。比如说种子生芽,在种子、阳光、水土等方面去观察到底有没有它的果法。

 

观察种子上面没有果法,原因是种子守持种子的相,它的果——芽守持芽的相。比如说豆种和豆芽,种子是什么样?豆种形状是圆圆的,颜色稍微有点黄,它的味道是什么样等等,我们了知豆种是这样的;然后豆芽是长条形的、绿色的,味道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说果在因当中存在,我们就在豆种上面分析有没有豆芽的自性?实际上在豆种上面怎样观察分析,根本找不到一丝一毫豆芽的本体。在豆种当中不可能有果法的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不单单凡夫人找不到,圣者或者佛陀通过他的智慧神通在豆种上面观察寻找,都完全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果的自性。在豆种上面找不到它的果法,在土当中有没有它的果法?土有土的形状颜色,豆芽有不同的形状颜色,在土当中怎么观察也找不到果法;在阳光、水、时间等等当中同样找不到,哪个因上面都没有果法存在。如果真正在因缘和合当中有果,就能得到果法,但实在是不可得。可见不可得的缘故,所以就可以安立种子当中根本没有果法的存在。(这是正义)

 

(下面是附述)对方认为,在因缘和合当中是应该有果的,但是有很多不可得的因素阻碍的缘故,使本来有的果法不可见,看不到不等于没有。所谓的不可得,是对方找的一个托词。

 

注释当中安立了八种不可得,究竟是哪一种不可得障碍我们现见因当中的果法呢?下面就详细观察分析。

 

一、太远的缘故不可得。就是说已经超离了我们根识的境界,比如说,离我们几公里之外的色法是看不见的。我们观察种子的时候,是不是要把种子放在几公里之外去观察?这么远的确看不到因当中的果法,但这是无法安立的。因为可以把种子放在眼前,在我们的视力范围之内去观察,在因当中也根本找不到果法,这就排除了太远的缘故不可得的情况。

 

二、太近不可得。一个法太远了固然看不到,但是过于近,贴到眼皮上面,也没办法看到。看书时放太远看不到,贴到眼晴上依然看不到,这就是太近不可得。我们不需要把种子贴到眼皮上,就放在前面一尺远的地方仔细观察,这样就远离了近不可得的阻碍,但也是找不到果法的。这就排除了太近的缘故而不可得。

 

三、太细不可得。物体太细了就看不到,有些法非常细,像细菌或者微尘,太细了看不见,这是太细不可得。但是种子上面的果法是不是因为太细了而看不到呢?种子的芽不是因为非常细而看不到,按照数论外道或者其他外道的观点,不是果法很细的问题,而是说显现出来的果法和因当中的果法实际上是一个果法。既然是一个果法,就不存在因为果法太细而在种子上面看不到的情况,种子是很粗大的一粒豆子,豆芽非常非常细微,细到我们眼睛看不到的情况是没有的。这样就排除了因为果法太细而没办法照见的情况。

 

四、错乱的缘故而不可得。眼根出了毛病,虽然没有彻底毁坏,但是眼根受到了错乱因缘的干扰,比如说生了特殊的胆病之后,生了眼翳了,看东西都是错乱的,没办法像正常眼根一样发挥作用。是不是因为错乱的因缘导致了在种子上面找不到豆芽?实际上我们可以派一个眼根正常、没有错乱因缘的人去观察,即便他的眼根正常,在种子上面也根本找不到芽的存在。这就排除了错乱的缘故而不可得。

 

五、坏根而不可得。错乱是根没有完全坏,但是受到了某种因素的干扰,见不到真实而错乱。根坏,比如人的眼根彻底毁坏了,成了盲人,就没办法见到外面的一切色法,不单单是见不到种子上面的芽,连所有的色法都看不到了。是不是因为根坏而不可得呢?这个完全可以排除,选一个根正常的人去看,实际上也根本找不到种子上面的芽。这就排除了根坏的缘故而导致的不可得。

 

六、阻隔的因缘导致不可得。根正常,但是中间隔了一层墙壁等物体,让我们根本看不到阻隔物之外的东西。是不是这样呢?那我们把阻隔物拿掉,把种子放在跟前,排除阻碍因素之后在种子上面还是根本找不到果法。

 

七、不现身不可得。比如说鬼神、中阴身等等,如果它们不显现身体,即便是站在我们面前,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我们根本发现不了,或者说饿鬼道、中阴身是属于另外一种空间,是另外一类众生的境界,在我们的根识面前不现身我们是看不到的,这是不现身不可得。但是种子和苗芽不属于这种空间,苗芽不属于看不到的情况,而是属于眼根完全可以直接照见的情况。这就否定了芽是属于鬼类不现身而不可得的情况。

 

八、专注不可得。当你太过于专注某个事物的时候,一个东西放在你面前,你也会视而不见。比如说你的大脑正在专注思维另外一个事情,这时一个人出现在你面前,你虽然看到了,但也和没看到是一样的。还有神情恍惚的时候,或者说太专注地看书时,别人在你面前说话,你根本没听到,“刚才你说什么来着?”这就属于专注不可得。但是我们可以排除对其他事物过于专注的情况,看着种子,当眼识处在非专注其他法的状态时,来观察种子上面有没有苗芽,同样也根本找不到丝毫的苗芽自性。

 

对方认为芽在种子上面是存在的,但是因为有不可得的阻碍,所以不可见,但是通过对以上八种不可得的分析,可以一一地遣除掉。最后得到一个结论:在因缘和合当中根本得不到所谓的苗芽。科判中讲得很清楚,因缘和合中有果不可得,通过观察没办法安立因缘和合中有果的存在。

 

下面讲,如果众缘和合没有果,就成了因和非因相同的情况。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

 

前面已经讲过,在众因缘和合中根本没有果,有果则有很多很多的过失,就成了可现不可得的状态,对方转而承许众因缘和合中没有果。在世俗当中可以如是安立,首先在因缘当中没有果,但因缘和合之后果法就逐渐从无到有,生出来了,但是在胜义真实观察的前提之下,承许众缘和合中无果仍然有一个大过失。

 

此处安立的是什么大过失呢?“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这两句讲到了过失,如果是这样就变成了众多产生果法的因缘和不能产生果法的非因缘相同,即因和非因相同。

 

为什么变成了因和非因相同呢?因之所以成为因,可以产生果法叫因,不能产生果法叫非因。在众因缘和合当中没有果,在单独的别别的因缘当中没有果,那么这个因就不能够产生任何的果法。既然不能够产生任何果法,那么这个因缘和非因缘的差别在哪里呢?非因缘也是聚集了各种各样法,比如说把沙子、泥土、铜块、铁块等等加在一起,再怎么样和合也不能产生苗芽,在这些单个因缘当中也没有苗芽,这叫非因缘。同样,现在把所谓的因缘再再观察,在单个因缘种子、水土等当中没有苗芽,和合起来也没有苗芽,那么因缘和非因缘的差别在哪里呢?众因缘就和非因缘相同,因和非因相同了。这是从不能生果的角度观察的。

 

在众缘和合当中根本找不到果,那么所谓的果法到底从哪里产生的?没有从众缘和合当中产生,所谓的众缘和合就和非因缘是一样的。对方说:虽然严格分析观察时,在别别的因缘当中没有果,在和合的因缘当中也没有果,但是在因缘和合之后,果法就从中产生了。如果是这样,同样的道理,在泥土、沙子等等各种各样非因缘聚合的时候也应该有果产生,根据是相同的。

 

在没有任何果法的所谓正因——众因缘当中,如果可以产生果法,那么在非因缘当中(也没有任何的果法)也可以产生果法,这是相同的。如果说有果,二者都应该有;如果说没有果,二者都应该没有,因为它们的根据完全相同,是非完全相同。在众因缘和合当中没有果,因和非因就完全成为一味一体,没有任何差别。

 

所以,根本得不到所谓实有的因产生实有的果。最后只能够安立,因果关系是属于名言当中的一种幻象而已,是假立的法,因和果都是世俗的因缘和合,没有实实在在的因果。

 

以上是正义,附述当中也出现其余的辩论。

 

对方经过思考之后提出了三个理论来简别因、非因不相同。因为因和非因相同的过失是非常严重的,任何想要成立因果关系的人,对于因和非因的安立都是很在意的,如果因和非因是一样的,那就会完全泯灭因果的安立。对方一方面要维护自己的实有因产生实有果的宗旨,一方面还要避免前面我们所说的过失,于是就提出了这三个理论。

 

这三个理论经常遇到,就是能立等同所立的理论。中观宗给对方发了是非相同的过失,对方讲,实际上因和非因是不一样的,说出这三个能立。把能立破掉,使能立等同所立。(这三个推理前面在讲应成派的四大因中经常使用,是很重要的,所以简单再复述一下)

 

因和非因不一样的三个能立:

 

第一个,因能够产生果,非因不能产生果是缘起规律。在正因的种子和阳光水土和合当中没有果,但是可以产生果;在铁块、沙石等和合当中也没有果。同样都没有果,为什么种子可以生苗芽呢?缘起就是这样的,这是法尔缘起规律。对方就提出了这种缘起规律说。

 

我们对于这个根据作分析:缘起规律在我们根识的范围之内、在名言当中可以安立如是的因产生如是的果,这是名言的规律。但是在分析胜义谛的场合当中,缘起规律就没办法安立成能立,在名言当中安立的理论没办法适用于胜义当中。这是破斥对方的一个观点。

 

还有一种观点,和前面我们分析过的一样,所谓的缘起和合的状态,其本体是无实有的,在无实有当中才可以安立缘起规律。但是现在要使用缘起规律来成立实有的因果,这本身就是矛盾。如果想要成立实有的法,就不能使用缘起规律作为能立,否则就没办法证成实有的因果,所有的缘起都是假立的,无自性的,怎么能够通过缘起的规律来证成因和果是实有的本体呢?这就观察破斥掉了缘起规律的能立。

 

第二个,正因能够产生果,而非因不能产生果,原因是正因当中有生果的能力,而非因当中没有生果的能力,这个叫作能力说。种子有生芽果的能力的缘故,故安立因和非因二者是不相同的。

 

在名言当中种子有产生果法的能力,所以叫作种子、因,其他的土石等没有办法产生苗芽,所以是非因,这是可以安立的。但是在观察胜义谛中诸法实相时,所谓的能力就无法安立了。为什么无法安立呢?我们首先分析,所谓的能力是什么样的物质?或者如慈诚罗珠堪布在注释当中讲,所谓的能力是物质还是非物质?如果说能力是非物质,非物质的法是不存在的法,它没办法起任何作用,安立非物质的能力只是名词而已,立宗而已,没有任何可分析之处;如果说它是物质,那是属于色法的物质还是属于心法的物质呢?还是属于佛菩萨智慧的物质呢?所谓的色法、心法和佛的智慧也只是在名言当中可以安立,在观察抉择胜义谛时,所谓的物质本身都不成立,使用不存在的东西作为能立,是不合理的。这是观察能力的本体而遮破通过能力来证成因果实有的所立。

 

还有一种观察方法,也是前面我们使用过的比较传统的观察方法:所谓的能力,因具有能力而生果,那么分析能力和因之间是一体的还是他体的?如果说能力和因,或者说具体一点——能力和种子如果是一体的,那就说明种子已经具有了能力,而且能力是生果的能力。就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种子就不需要再集聚其余的因缘了,集聚其他因缘和不集聚其他因缘没有什么差别,因为种子上面已经存在了生果的能力,种子不需要水土、阳光等其他的助缘了,它自己单独就可以生果。种子和能力是一体的,就会有这样的过失。

 

在种子和能力之间这样观察,那么观察其他的助缘,过失就更大了:如果说在助缘上面具有这种能力,而能力是让果法出生的直接力量,那么在泥土这个助缘上面观察具不具有能力呢?如果在泥土上面具有生果的能力,那就根本不需要种子。为什么呢?因为让果法直接出生的能力在泥土上面已经存在了,何须种子呢?泥土就有让果出生的能力。就出现了这样的大过失。或者说阳光是助缘,阳光和能力是一体的,阳光就能够直接出生苗芽。乃至时间是助缘,时间具有能力,时间就可以直接成为产生苗芽的因。像这样因果就完全错乱了。

 

所谓的和合在单独的因之外根本不存在,如果说因生果是因为因上面有一种能力,那么就观察能力和因是一体还是他体的,如果是一体的,前面的过失就无法避免了。

 

如果是他体呢?因是因,能力是能力,直接让果法出生的动力是能力,能力来产生果的,那么因就不需要了,能力直接去生果。因为因和能力是他体的、分开的,能力是让果法直接出生的因,这个时候具有能力就可以了,因就不需要了。但是,除了因之外的能力又在哪里呢?除了种子、水土之外的能力在哪里呢?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能力!因此不管承许一体也好,他体也好,因具有能力的缘故而可以产生果法,稍微分析一下就没有一点点可以安立的地方。所以,对方的第二个根据所谓的能力说也是无法证成的。

 

第三个,现量所见。对方说,讲这么多的推理没有用,现量见到在种子当中生出苗芽。尤其是发豆芽,不需要泥土覆盖,把豆子泡了之后,就可以直接生长了,自己现量见到豆芽从豆子当中出来了。现量见到在豆种当中出生豆芽,在泥土当中、在铁块当中不出生豆芽,再怎么说,反正这是现量见到的,这就很有力地证成了因和非因不一样。

 

针对现量的能立又怎么去观察呢?所谓的现量,是通过眼根、耳根或者身根等来证成一种现象,它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它只能够在名言谛中发挥有限的作用。在世俗名言当中可以说,豆芽从豆种当中出生是现量所见,但是在抉择胜义实相的时候,没有办法以有限的诸根作为胜义当中存在的根据。还是一句老话,通过名言的缘起现象无法证成它的实有,只能说有这样的现象而已。

 

那么这个现象是不是实有的呢?通过现象本身是无法来证成的,可能是实有,也可能不是实有的。稍加分析就知道,现象本身并不能代表这个法是实有的,只能说它是有的。这个有是幻有还是实有呢?必须要详尽地分析。通过理证做深入细致地分析,最后得出最有力的结论,肯定是无自性的宗派中观宗的观点,因为无实有的缘故才可以显现,任何实有的法绝对不可能显现。想要通过现量见的缘故,来证成胜义实有,是没有能立的。

 

以上就把对方的三个根据一一地破斥了。这三个根据从某个角度来讲也是非常具有说服力的,或者说是非常难以破斥的,但是在中观宗的高度上,这三个根据都没办法安立,最后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

 

综上所述,因缘和合当中无果,则因和非因相同,最后只有舍弃在众因缘当中无果,又有一种实有的因果关系的安立。舍弃之后,名言当中只有安立无自性、假立的因果,胜义实相当中一切离戏,随顺实相来进行抉择。

 

以上是第二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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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69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观根本慧论》。如今宣讲的是第十九品——观时品,主要抉择时间不存在,以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作为观察的重点。过去、现在、未来是总的时间的安立方式,从差别方面来讲还有其他的安立方式,比如刹那、秒、分钟、小时等等。但无论如何安立,都是过去时间、现在时间、未来时间所包括的。因此我们主要通过观察过去、现在、未来时间不存在,来分析抉择时间的平等性。了知时间的平等性,真实地悟入、安住在这种状态当中,实际上也是安住一切万法无分别的本体。

 

前面结合过去遮破了未来的时间和现在的时间。今天讲第二个科判。

 

辛二、类推余法:

 

前面通过观察过去当中有没有未来现在,推知实际上过去及其他的法都是一样不存在的。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通过这种意义,可以推知其余的两种时间也是不存在的。

 

因为前面已通过观待过去分析了未来和现在,也可以如是的分析,类推其余的两种时间。比如,把结合过去换成结合现在而破,前面是观待过去而有未来现在,现在是观待现在而有过去和未来,把重点放在结合现在而破。我们把颂词稍微做一些变更就完全可以了知。

 

前面的颂词是“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可以变成“若因现在时,有未来过去。未来及过去,应在现在时。”也就是说观待现在的时间而安立了未来和过去,未来和过去的时间应该在现在。因为所谓的观待必需同时存在才可以观待,如果未来和过去要观待现在,过去的法和未来的法都应该变成了现在的法。但是过去的法、未来的法和现在的法是不一样的,如果在现在时当中有未来和过去,未来和过去就应该在现在时了。

 

“若现在时中,无未来过去。未来过去时,云何因现在?”如果在现在的时间当中不存在未来和过去的时间,未来和过去的时间怎么观待现在的时间?就没办法观待。如果没有观待,就没办法安立未来和过去的时间。

 

“不因现在时,是故无二时。”如果不观待现在时,当然就不可能有未来和过去的两个时间。

 

“既无未来时,亦无过去时。”最后得到结论——既没有未来的时间,也没有过去的时间。

 

以上就是通过结合现在而破过去和未来的两种时间。

 

下面再结合未来而破现在和过去两种时间。也是从颂词的次第来观察。

 

“若因未来时,有过去现在。过去及现在,应在未来时。”如果说观待未来时而安立了过去时和现在时,观待必需同时,那么过去时和现在时应该都在未来时,不管是已经过去的法,还是现在正在显现的法,都应该变成没有显现的未来时间。

 

“若未来时中,无过去现在。过去现在时,云何因未来?”如果在未来时当中,并不存在过去时和现在时,过去时和现在时又怎么样观待未来时呢?就没办法观待了。因为在未来时当中根本不存在过去、现在的法,就失去了观待的基础,因此没办法如是安立。

 

“不因未来时,是故无二时。”如果不观待未来的时间,当然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时间和过去的时间。

 

最后再分析:“既无过去时,亦无现在时。”过去时也不存在,现在时也不存在。

 

通过这样互相类推观察之后就知道,过去时、现在时和未来时,都是在世间名言当中假立的,真实分析观察的时候,根本得不到所谓时间的本体。

 

庚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通过观待理抉择破掉时间以后,也可以通过观待的方式来遮破其余的法。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在生活当中还有上中下、左中右或者前中后等等很多这样的法,其实所谓的上中下也是相互观待而安立的。

 

“上中下一异”。一异,异就是多的意思,比如数字一二三。一、二、三也好,上中下也好,这些法是相互观待的缘故,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以长短为例,比如说一米很长,但是不是实有的长呢?观待两米它就成了短,观待半米来讲,它又变成长了,所谓的一米,从这个角度来讲似乎是一个中间的法。所以上、中、下,长、短或者不长不短,都需要互相观待才可以安立,是观待的缘故都是假立的法,不存在的法。

 

在注释当中使用上等的黄金、中等的白银,还有下等的铜铁来进行观察。上等的黄金如果不观待中等的白银和下等的铜铁,没办法安立成上等,所谓的上等是观待了下面的法才安立成上等。如果它是实有的上等,那么它上面还有钻石等等更昂贵的东西,再往上对比,它就不成为真正的上等了。中等的白银也是一样的,所谓的中等在观待下等时它又变成了上等,白银观待铜铁就变成了上等,因此,所谓的中等也是假立的。

 

下等的铜铁也是两个观察方式:所谓的下必需要观待上中才能够成为下,如果根本没有对比、所观待的金和银,又怎么安立它是下呢?是没办法安立的;下等的铜铁观待土石来讲,它又变成了贵金属。所以,所谓的下也是暂时安立的。

 

如果想:黄金观待钻石等就变成了下等的东西,那么世间当中可以安立一个最昂贵的、在它上面再没有更超胜的东西,那应该是不观待的法了吧?实际上还是一样的推理。如果这个东西是最好的,虽然上面再没有超胜它的物质来对比让它变成下等,但是所谓的最上等,观不观待其他法呢?如果不观待其余的法,它怎么会安立成最上等?所谓的最上等,必需要观待价值比它逊色的、不如它的东西,才能立成最上等,否则没办法安立。

 

打个比方来讲,世间当中黄金是一种非常昂贵的金属,因为少,所以昂贵,人们认为这是非常好的东西。但是如果到了金洲,所有的东西都是黄金,就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了,或者说当世界遍满黄金的时候,谁还会认为这是最上等的东西呢?就像这个世界的土石一样,随处可见,就没办法安立成非常昂贵的东西。所以还是需要做对比,才能安立所谓的上中下,不对比就没办法安立。

 

一般来讲,对比中等、下等,我们执著好的、高级的、上等的东西,这种执著非常深厚、严重。如果对于上中下是观待安立都是假立的道理,不是从词句上去了知,而是从意义上悟入、安住这种意义时,那么对所谓的高级、中级或者低级东西的强烈执著就会解脱出来。解脱出来之后,就可以安住在一切平等性当中,把我们的精力用在学习佛法上面。

 

上中下等法可以这样破斥,不单单在学术方面把上中下破掉,实际上观待修行来讲,对上等、中等、下等这些方面的执著会或多或少影响到我们的修行、思维。所以抉择上中下平等一味对趋入究竟实相有很大的帮助。

 

“一异”,一二三这样的数字,实际上一必需观待其余的数字,如果没有观待零,没有观待二就不成为一。所谓的一也是一种约定俗成,大家都认为这个就是一,安立“一”的名字,反复串习之后,就觉得一是实有存在的。真正的一是不是实有存在?一个瓶子,一个人,一种思想,实际上都是假立的东西。

 

《中论》不外乎就是给我们解释一个真理:胜义当中任何法没办法成立,没有任何法可以成为我们的所缘;名言谛当中法都是假立的。也给我们提示的修行道理:如果了知名言当中法是假立的,我们就不会太过于认真,如果对这些法太过于认真就会产生很多痛苦、很多执著。《中论》在世俗当中给我们提示的道理就是不用太认真,这些法都是假立的,何必太认真!何必太计较!如果我们真正悟入了《中论》的意义,在生活当中就会减少很多的障碍麻烦。一切法在胜义当中本空离戏,如果我们的心能够相应于本空离戏,也就是和法界实相相应,之后你的身份就变成了圣者身份,从今之后,永远不会再受到实执的束缚。

 

“是等法皆无”,不单单是上中下、一异,其余所有的法都可以通过观待的方式来遮破。因为世间当中的任何法都不可能独立存在,都必须观待其他法的缘故。通过这个理论可以类推一切万法全都是空性的,没有一个法不观待其他的因缘而安立,任何法都是假立的。

 

有些人觉得上中下等等是一种概念,可以通过观待的方式破掉,但是瓶子柱子等这些东西不是概念,必须要通过另外的方式去破斥。其实这还是一个老问题,我们对于概念、概念之外的东西有很强烈的分别执著。

 

真正分析时,瓶子柱子哪一个不是概念形成的东西?如果认为上下左右等是概念,其他东西不是概念,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但是在法界当中哪一个法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哪一个法不是概念呢?如同在梦境当中,没有一个法不是概念,没有一个法是真实存在的。

 

在现实当中,我们认为这座山不是概念,所谓的概念是脑海当中出现的总相。当然世间当中可以暂时这样分析,但是从法界实相的高度来看,所有的法都是概念。在注释当中以黄金为例,我们认为黄金是存在的,是很昂贵的,但是所谓的黄金只是内心当中习气的一种显现而已,观待而言它就是一种心法,按照唯识的观点分析,所谓的黄金就是相续当中的一种习气。这个习气安立在哪里?习气就是一种心识,内心当中有黄金的习气,后面通过习气显现了黄金的相。我们认为黄金很好,可以造新佛像、做装饰品,可以让自己变成富翁、有身份等等,实际上由此又延伸了很多东西。就像你梦中的习气出现一块黄金,黄金是什么?实际上这块黄金除了你的心识、习气之外,没有实实在在的黄金的自性。黄金白银是一种概念,我们的身体仍然是一种概念,整个世间都是一种概念。如果知道了这些法是概念,是幻相,是不存在的名词而已,通过观待理破斥就非常简单。

 

没有哪个法是除了概念之外真正独立存在的,真正分析时,我们执著的所有东西都是不存在的。尤其是前面分析的,通过他空的思想来看这一切八识和八识对境的法哪一个是真正存在的呢?全都是客尘。只不过我们的执著太重、太深厚的缘故,才会认为这是一个东西,这个东西上面安立的左右等等是概念,而东西本身不是概念,通过观待的道理没办法破掉,出现很多这样的思维方式。

 

实际上像前面讲的一样,所有的法究竟观察的时候都是一种名词概念而已,除了内心当中认为它是一个东西,反复串习然后变成所谓的自相、实有的东西之外,没有真正实有的东西。这就是串习的深入与否,有些东西你串习了很长时间,虽然这个东西是一个概念,但是在你面前就变成一块真正的黄橙橙的黄金,然后你放在包里还有沉甸甸的感觉,对于它就是一个分别念很难以认同。但是分析时,除了分别念之外,哪里有所谓的实实在在的黄金?尤其是通过唯识的思想分析时全都是假的,除了心之外没有实实在在的显现的色法的自性。如果有了这种思想高度,再去分析一切万法,破一切万法概念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学习中观就是破实执,除了你认为的实有执著之外,哪里找到一个真正的法?没有真正的法存在,这一切法都是概念。我们学完之后就会认为,这一切法全都是虚幻的,没有一个法是真实的。即便是看到非常坚固的铁块也好,或在我们面前的巍峨的高山也好,实际上整个世界全都是虚幻的,全都是自己的心造,全都是一种概念显现。把这些执著打破之后,一切万法的实相就会从中显示出来,自己的内心就完全可以证悟万法实相。

 

所以说“上中下一异,是等法皆无”,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完全地予以破斥。

 

己二、遮破时之能立:

 

对方认为时间是存在的,因为它的能立存在。能立是什么?就是要证成时间存在的根据。下面两个颂词讲了两个能立:一个是通过量来证成时间存在;一个是通过物来证成时间存在。首先看第一个,有量的缘故而有时间。

 

不住时不得, 而于可得时,

驻留不可得, 云何说时量?

 

这个颂词是破斥以量来证成时间。量是什么?量就是能量,能衡量的单位就是量,时间是所量。二者的关系,注释当中讲就像尺子和它所衡量的布匹一样,一个是能量一个是所量。如果能量存在,就可以安立所量。对方认为:能够衡量时间的单位存在,所以时间本身应该存在。

 

衡量时间的能量单位是什么?比如说刹那、秒、分、小时、天、劫等等,这些都属于衡量时间的单位。平常说“又过了一天了”或“又过了五分钟”,五分钟或者一天的这种单位就是能量。如果有了能量,当然就应该有所量,时间应该是存在的。通过能量存在的缘故,来成立所量时间的存在。但这也是假立的,在名言当中可以暂时安立。实际分析时,所谓的量不存在。

 

“不住时不得”,所谓的量去衡量时间,那么所衡量的时间,是在驻留、安住的时候去量,还是不住的状态当中去量呢?所谓的时间是不住的,刹那刹那生灭,生的当下就是灭,时间本身刹那不住。不住时不得,时间本身不住,怎么去量它呢?如果时间停留下来了,像布匹一样放在那个地方,我们就可以用尺子一尺一尺地去量布匹到底有多长。但是时间根本没有本体,刹那不安住,不安住就没有能够衡量的基础,没办法去衡量它,所以时间不住就不得。“不得”即量不可得,没办法得到所谓的能量时间——刹那、一秒、分钟等等。时间本身不住,就没有办法安立成所量,没有所量,能量就无法安立了。

 

“而于可得时,驻留不可得”。如果真正要去衡量,应该是在时间驻留的时候(“而于可得时”就是说驻留)。真正要得到能量,或真正要通过能量去衡量所量,必须要驻留才行,就是说时间要停留、停住,即“而于可得时”。但是驻留可不可得?驻留不可得。为什么?没有一个时间是真正驻留的,哪怕一个刹那都没有驻留过。驻留的情况不存在,又怎么样在驻留的基础上去安立、衡量时间?所以说“驻留不可得,云何说时量?”怎么样去安立时间的能量?时间的刹那、分秒就无法安立了。

 

所以说,能量不成立,因为不驻时不得能量,安住驻留的时候也不得能量。时间只有驻和不驻这两个情况存在,驻和不驻的时候都得不到量,能量如何安立?没有能量,怎么安立能量存在的缘故而有所量?最后还是成了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的因。这是一种观察方式。

 

另外一种观察方式。在名言当中假立时,可以说有刹那、分秒的能量去安立所量的时间,有刹那存在的缘故,所以说时间是存在的,可以这样安立。但是详细分析时,除了时间之外,没有一个单独的东西叫作能量。并不是像衡量布匹一样,有一个单独的东西叫布匹,有一个单独的东西叫尺子,然后通过尺子去量布匹,这是有两个物体存在的,可以说有能量所量。但是时间的能量在哪里?除了时间的本体之外,能量是根本没有的。所谓的刹那、分秒是离开时间之外的吗?刹那、分秒根本不可能离开时间之外单独安立。如果说时间之外有一个所谓的刹那,就可以用刹那去量时间,但是时间之外,根本不可能存在刹那的缘故,(前面我们已经把时间破完了,时间已经不存在了)那么能量在哪?想要通过能量去衡量所量的时间,也只是暂时的一种假立,根本经不起分析。如果不认真分析,可以这样安立,但是稍微一观察,离开了时间没有所谓的能量的刹那,没有所谓能量的单位。

 

前面时间已经破完了,第二个科判遮破时之能立,是在时间已经被破掉的前提之下,单独观察所谓的刹那的能量。以能量来证成所量,但是能量和所量——时间的单位和时间本身并不是两个分开的法,而是在一个法上面安立这个叫时间,那个叫作它的单位,但实际上是二者完全是一味一体的。时间的本体已经被遮破,所谓的量也同时被遮破了,没办法安立所谓单独的量。这是第一个破量的能立。

 

下面第二个内容是破物的能立——以物品存在的缘故来安立时间的存在。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

 

对方想要通过物体存在来安立时间的存在。“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这两句实际上有两种安立方式:第一种安立为他宗的观点,依靠物体而有时间。就像我们昨天分析的一样,毁掉的瓶子是过去的瓶子,瓶子出现了还没有坏掉叫现在的瓶子,然后明天要生产一批瓶子就是未来的瓶子,“因物故有时”,通过物体的三个阶段,安立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时。“离物何有时?”离开了物品之外,哪里有时间?离开物品之外没有时间。而物体是存在的,是现量可见的,过去的瓶子、现在的瓶子、未来的瓶子,瓶子现量所见的缘故,所以说时间应该存在。“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是从这方面来安立的,所以可以解释成他宗。

 

第二种也可以解释成自宗。“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所谓的时间是依靠物体而有的,离开物体之外哪里有时间?就没有时间。对方认为时间存在,物体存在的缘故,所谓的时间因物而有,离开物就没有。在观察完这两句之后,顺势下来“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物到底存不存在?所有的物体都是不存在的。这里的物体不单单是说外面的物质等色法的东西,包括我们的心识在内也是此处的物体范围所摄。

 

实际上前面已经分析过很多次了,所有的色法,所有的心法不管通过金刚屑因、离一多因、大缘起因,通过任何因分析色法、心法都是不存在的。这些物体不存在,”何况当有时?”因为时间是依靠物体而安立的,现在安立的基已经没有了。比如壁画是依靠墙壁才有的,如果没有墙壁,壁画如何安立?同样,时间依靠物体而有,物体已经不存在了,时间就不存在了。此处通过抉择物不存在,破掉所谓的能立,因为是以物体的存在而安立时间的。所以,能立等同所立也是不存在的。

 

到本颂为止,就把时间的存在破干净了。

 

实际上从观待的角度也好,安立能立来证成时间存在也好,全都是假立的,最后没有办法安立时间实有的概念,这就是龙树菩萨给我们指出的殊胜理证之道。至于依靠这个理证之道能够悟入多少,要看我们的根性,看我们抉择的深度怎么样。依靠理证之道,如果一方面有宿世的善根,一方面很精进去观察抉择,再通过金刚句,就完全可以通达时间不存在。而且回到现实当中时,也知道所谓的时间是如梦如幻的,暂时可以依靠它,但完全是假立的,不存在实有,对此就可以完全悟入。

 

了知了理论上的确是这样,但是这个理论很难深入到自己的内心当中,在平时很难用得上。这方面要不然就是观察还没有彻底,要不然是没有修行,或者缺少福德善缘,相续当中的习气、罪障比较深重,所以,虽然从理论上可以认同,但是内心当中没办法进得去。还是需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地去努力、抉择。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九观时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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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68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第十九品  观时品

 

《观时品》是观时间,为什么要观察时间呢?因为:

 

第一,时间也是属于所知,也是我们所执著的一个对境,要抉择万法空性,时间既然已经成为我们执著的对境,那么对时间这个法也需要去观察破斥。

 

第二,有些内外道的人认为时间是实有的,比如说有部认为三时实有,还有一些外道认为时间是实有恒常不变的。为了帮助这些人打破执著,帮他们观察时间空性,让他们趋入一切万法无自性。

 

第三,我们在修行时,对于时间非常执著,有时我们认为菩萨修菩萨道三个无数劫时间非常长,因而产生恐怖。实际上时间是虚幻的,是一种概念,三无数劫是假立的。从这方面讲,菩萨在最初发心时如果了知所谓的时间不是真实的安立,也可以抛下某种包袱,然后趋入到发心,披上利他的铠甲。这方面也是观察时间的必要性。

 

第四,了知时间无自性,也可以解释很多了义经典当中所讲的意义。比如弹指超无学,或在一刹那当中顿超十地,或一刹那当中圆满三无数劫的资粮。三无数劫也好、弹指也好,都是假立的,如果能够趋入它的本性当中,所谓的一刹那和三无数劫到底有什么差别呢?实际上是没什么差别的。因此,观察时间也可以了解经典当中所讲的很多玄妙的道理。

 

第五,了知时间,也可以通达三时无时的观念,即三时平等,过去时,现在时和未来时都是平等的。为什么是平等的呢?因为时间本身是无自性的。在我们执著的想法当中认为,过去、现在、未来,尤其是现在的时间肯定是确定的、实有的,是实有的就绝对不可能平等,昨天不是今天,今天不是明天,所以就觉得三时不平等,三时不平等就产生了很多差别,通过差别就产生了很多执著,然后引发了很多很多的痛苦。如果能够观察时间不存在、时间空性,也能够帮助我们了知三时平等的意义,趋入三时平等的究竟真如。

 

第六,在密宗当中有三时无时本来时的概念,所谓的三时无时或者说清净时,首先要了知三时无时才能够了知清净时。所以观察时间能够帮助我们趋入三时无时本来时的密宗教义。

 

第七,如果能够了知三时是平等的,时间是不存在的,也比较容易了知《华严经》当中讲的,“一尘中有尘数刹,刹那亦能现数劫”的境界。这实际上也是大小平等、长短平等的一种概念。我们认为一刹那是很短的,三无数劫是很长的,但是在经典当中讲一刹那当中可以显现无数劫,又如何了知呢?只有了知了所谓的短时间和长时间只是概念,只是一种分别安立时,才能够了知一刹那等于无数劫,或者说一刹那等于三个无数劫、三个无数劫等于一刹那的这样平等的概念。在空性平等的基础上,就可以了知一个刹那和无数劫之间平等性的关系。

 

如果没打破对时间的执著,我们无论如何没有办法接受一刹那就等于三个无数劫的说法,就好像我们没有学习空性时,无论无何接受不了一个芥子可以容纳须弥山的概念,只有理解了芥子的小、须弥山的大都是无自性、假立的,二者在空性上面是平等性时,才可以理解一个芥子容纳须弥山的概念,大能够容小,小也能够容大。

 

我们能接受无数劫当中可以包含一刹那,但一刹那能够包含无数劫的概念接受不了。接受不了的原因是已经固定的、实执认为一刹那是最小、无数劫是最大,在最小当中如何能够安立无数劫的时间呢?这方面就是没有了知假立的观点,如果能够了知假立、平等,是能够接受的。

 

如果能够首先了知时间是假立的,然后了知时间是平等的,在这个基础上去分析,就可以知道:既然是大小平等、长短平等,那么大能够容小,小也能够容大。如果只能是大容小,小不能容大那就不是平等的,还是认为小与大不一样。所以只有在了知平等性的基础上,这些玄妙的教义、很多殊胜境界的安立方式才可以了知。能够了知这些对我们突破分别念的障碍、突破概念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实际上我们把自己束缚在很多概念当中,大和小、长和短等等的概念我们老是突破不了,但是通过佛菩萨的金刚句抉择之后,所谓的时间是假立的,不存在的,了知之后就能够帮助我们突破时间长短的概念。

 

实际上很多很多困扰我们的问题,最后发现都是庸人自扰而已,没有实实在在的时间在束缚我们,没有长短概念在束缚我们,在空性当中完全可以解释的。关键就在于我们要对这个问题认真分析,了知时间不存在,在这个基础上去了知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再去分析大小互容的关系,从理论上面大概去接受《华严经》中所讲的这些玄妙的安立方式,十玄门等等。这些都是安立在空性、无自性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去了知,去解释。

 

第八,因为时间是假立的缘故,过去的时间是假立的,所以没有实际地灭掉,因此有神通的人可以回忆以前的事情。如果过去的时间是真实安立的,它已经过去、已经灭掉之后,就没办法回忆了,就彻底灭了。但是因为过去是假立的缘故,所以有神通的人可以回忆以前的很多事,在这个世间上曾经出现过的、已经灭掉的事情都可以去回忆。为什么会这样呢?假立的缘故就能回忆过去,过去是怎么样就可以显现出来。未来是假立的缘故,虽然未来还没有发生,但有神通的人也可以照见未来的事情。如果未来是真实的,未来没有出生的、完全不存在的事物是真实安立的,那么怎么观察也观察不了。就是因为未来的法是假立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叫未来,所以在缘起平等的前提之下,通过观察就可以知道未来的事情,做很多授记等等。因为假立的缘故,可以了知过去、未来、现在的很多事情。

 

第九,了知时间是假立的,也可以从凡夫人的很多实执、不必要的困扰当中解脱出来。比如说,我们非常后悔曾经做过的事情:“如果我不做这件事情该多好!”自己的心老是追悔以前做过的事情,然后产生很大的忧悔心,对修行佛法来讲,有时候就会变成障碍。如果了知一切过去的事情是假立的,不存在的,就可以有效地帮助我们从不必要的忧悔当中解脱出来,然后投入到修行当中去。

 

或者沾沾自喜自己曾经得到过某种荣耀、成就,曾经经历的快乐的事情,每天都坐在那回忆以前的事情,因为对于过去的时间有比较强的实执,所以引发了很多喜忧之心。对未来也是一样的,对未来很恐怖——我明天怎么办呢?明天我会不会遇到障碍违缘?或是希望——我明天能不能发财呀?我明天能不能怎么怎么样?实际上都是对于时间有实执,没有了知是幻化的缘故,所以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如果能够了知三时平等,三时幻化,能有效地从这些喜忧当中解脱出来,以有限的时间去思维一切万法的真如。

 

与其是思维这些没有用的东西,还不如思维一切万法是空性的道理,我们是可以做到的,但是由于习气所致,我们坐着思想时,要不然想以前的事情怎么怎么样,要不然就想明天未来会怎么怎么样,就是不想当下的事情是空性的道理,不想一切万法都是不存在的道理。如果经常作意、观察万法空性,串习很多之后就会成为势力,成为决定的力量,对于修行会产生很大的帮助。但是我们修行的习气还是太弱的缘故,明明有这么多可以想的,比如说出离心的教义,菩提心的教义,尤其是空性的无上甘露妙法,但是由于自己的习气使然,很多时候很难想这些教义。所以学习这些教义之后,还是尽量地调整,在无我、空性方面多下功夫,这样对今生后世都有利益,如前面十八品所讲的一样。

 

以上大概讲述了《观时品》的必要性。前面在第二品当中讲:“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等也是关系到时间,如果把三时抉择为空性,其余和时间有关的很多推理,都可以了知得更深入一些。出于很多必要的缘故观察时间的空性。

 

丁十九(观时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当中讲:“过去时不可得,现在时不可得,未来时不可得。”《金刚经》当中讲:“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佛经当中也是讲到了三时不可得,三时平等性,时间是不存在的。所以经部关联,在经典当中也有依据。

 

戊二、品关联:

 

有些人认为法是实有的,为什么法是实有的?法是安立时间的依据的缘故,已经灭掉的法叫过去,生了之后还没有灭的法叫现在,即将生起、还没有生的法叫未来,如果没有法,就没有办法安立时间,时间是存在的缘故,所以法应该是实有的,因此认为时间存在。为了打破其能立的缘故,观察所谓的时间也是不存在的。

 

此品分二:一、遮破时之本体;二、遮破时之能立。

 

己一(遮破时之本体)分二:一、观察三时之理;二、以此理亦可遮破它法。

 

庚一(观察三时之理)分二:一、结合过去而破;二、类推余法。

 

辛一(结合过去而破)分三:一、遮破观待而成立;二、遮破不观待而成立;三、摄义。

 

壬一、遮破观待而成立:

 

下面有两个颂词:第一颂,在过去当中存在现在和未来而破;第二颂,在过去当中不存在现在、未来而破。因为时间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此科判结合过去而破,重点是放在过去,在过去时有没有过去?有没有现在未来?如果在过去时当中有现在未来,就会出现过失。

 

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

 

对方认为时间是实有的,尤其是有部认为三时实有,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实有的,时间是存在的。

 

既然认为时间存在,那么分析所谓的三时到底是互相观待还是不观待?如果三时互相不观待,就成了独立自主的时间,如果存在独立自主的时间,根本不需要观待,没有其它观待的因,时间就成了恒常了。比如今天是十二号,真正分析时,如果是真正独立存在的时间,到了明天还是十二号,它根本不需要观待过去、未来而安立现在的缘故,如果现在是真实有,就没有其它因缘让它转变,即便到了明天,十二号还是十二号,没办法安立其它的法。

 

所谓的十二号针对于十一号来讲是未来、是明天,针对于今天来讲是今天,针对十三号来讲就是过去,那么十二号到底是过去、现在、未来哪个法呢?我们说是互相观待,观待不同的境安立不同的时间,时间是观待的缘故,所以是不真实的。

 

前面略说如果不观待有过失,现在对方承许观待,我们就分析“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因”字就是观待的意思。如果观待过去时间而有现在和未来的时间,那么“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未来和现在的时间,就应该在过去当中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过失呢?重点在于观待的问题。观待有一个原则,如果把观待的原则理解了,这个颂词就比较容易理解,即所谓的观待法一定要同时存在,同时存在才可能观待,如果不同时存在,一个法有一个法没有,谁观待谁?没办法观待,观待重要的原则就是必须同时存在。

 

“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如果观待过去有未来、现在,必须要同时才能观待,在过去时当中就已经有了未来和现在,未来和现在应在过去时,未来——明天的十三号法和今天的十二号法应该在十一号当中已经具备了,应在过去时。但是,如果说未来和现在在过去时当中存在了是有很大过失的,在昨天(过去)已经有了今天、明天了,有这样的过失存在。或者所谓的过去还没有过去,为什么过去还没过去?因为在过去当中有现在,现在是没有过去的法,过去和现在同位,过去就还没有变成过去,还是现在的法,或者在过去当中已经存在未来的法、现在的法。

 

为什么观待一定要同时,如果不同时怎么样?不同时的观待,比如说过去观待现在、现在观待未来而安立时间,这是一种假立的观待。观待到底安立成真实的观待还是假立的观待?实际上连观待本身也是假立的。如果说观待是真实的,而又必须要观待,没有两个法同时存在怎么样观待?从真实观待的角度来讲,一定要几个法同时具备才能够观待。但是过去现在未来又明显的各自有不同的特征,是没办法同时的。没办法同时还要观待,就只有成为——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应该有这样的过失。

 

在注释当中讲到父子观待,从一个角度来讲两个法同时存在:这个是父亲,那个是儿子,即便是儿子死了之后,还说这个是父亲,因为有一个概念——他曾经有过儿子,现在虽然儿子已经不存在了,烧成灰了,我们还说他是父亲,这是假立的。父亲的名词来自于哪里呢?来自于他曾经有过儿子,观待了儿子这个法,才安立一个父亲的假名而已。实际上真实分析时是不是父亲呢?有儿子时是父亲,没儿子时他已经不是父亲了。但这是严格的情况,如果不严格就是一种假立,观待曾经有的概念可以安立。为什么要讲这个例子呢?因为同样道理,所谓的过去观待现在,现在观待未来,过去的法已经没有了,但是在我们脑海当中有一个过去法的概念存在,观待于过去就有现在,也有一个未来的概念,观待未来叫现在,这方面是假立的,是根本经不起观察的观待法。

 

如果是真实的观待必须要严格观察,真正的观待三个法都要同时存在,不能观待已经过去之后的概念、假名来安立,过去时、现在时、未来时都要真实存在。那么就像这里所讲的一样——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就有这样的过失。我们平时所讲的观待没有过失,对方的观待有过失的原因就在这。

 

下面讲,在过去时当中没有现在未来,那么也有很多过失:

 

若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云何因过去?

 

前面讲,在过去时当中存在现在未来,现在未来应在过去时的过失,为了避免这个过失对方转而承许说,在过去时当中没有未来和现在。那么分析:“未来现在时,云何因过去?”如果在过去时当中不存在未来和现在,未来的时间和现在的时间云何因过去?未来的时间和现在的时间又怎么样观待过去呢?就没办法观待过去。因为在过去时当中只存在过去而没有现在和未来,现在和未来就失去了观待的法,未来和现在就没办法观待过去安立成现在、未来,没有观待法的缘故。就像柱子和石女儿的关系一样,柱子是存在的,石女儿是不存在的,一个存在的法没办法观待一个不存在的法。

 

如果过去法存在,但是在过去法当中没有现在也没有未来,就没办法观待,现在和未来就没办法安立。

 

在注释当中引用麦彭仁波切的观点,所谓的时间是观待物体而有的,观待物体的三个不同阶段——出生、灭尽、即将出现,安立现在、过去、未来的三个时间,所以所谓的时间的的确确是假立的。比如说,瓶子已经灭掉,就叫过去;瓶子生了之后还存在,正出现在我面前,这叫现在;瓶子即将出现,明天要生产一批瓶子,就是未来的瓶子。观待物体而安立了不同的时间段,有了物品,就可以在这上面安立三个时间,如果物品不存在,那么时间也是没有的。时间观待物体而安立的特征很明显,观待物体的缘故,才有了这三个时间,所以说时间是假立的。

 

或者从另外的角度讲,时间观待物体,物体本身是不是实有的呢?前面我们再再分析,物体的本身也是不存在的,不管是从心法,还是从色法来讲,实际上心和色都是空性的。如果安立的基都不存在,通过基而安立的时间又如何安立呢?从这方面也可以安立时间是无实有的。

 

或者说时间观待了物体的缘故,它是因缘所生法,也是无实有的,所谓的时间一定是假立的。

 

还有钟表上的时间也是观待的,把钟表划分成十二部分,走到第一格是一点钟,第二格是两点钟,如果没有划分好的钟表的十二部分,没有秒针、分针,时间在哪里?所以也是观待物体安立了时间。

 

看天象也一样是观待的时间,太阳升在这个位置时是九点,升在那个位置时该吃饭了,太阳下到那个位置时该收工了,然后太阳没有时就睡觉了,也是观待了这些事物,如果这些事物都不存在,那时间从哪里来?因此,时间的确不是独立存在的,是观待了其它物质,没有这些物质不会有时间的概念。

 

以上是遮破观待而成立。

 

壬二、遮破不观待而成立:

 

不因过去时,是故无二时。

 

观待从两个方面分析,在过去当中有现在未来也不对,没有也不对,所以就不能安立观待。那么安立不观待——过去、现在、未来都是独立存在的,如果是这样安立也有过失,“不因过去时,是故无二时。”在注释当中讲,真正独立存在的时间是根本不可能有的,前面所分析的一样,如果时间真实独立,今天十二号,明天也是十二号,没有成为过去,这是不合适的。

 

只不过,过去和现在连得很近,过去是引出现在的一个因,现在是观待了过去,过去直接引出现在;过去、未来中间隔了一个现在的缘故,过去间接引出未来,都有观待的成分。如果说不观待,也会出现很多过失。

 

壬三、摄义:

 

既无未来时,亦无现在时。

 

通过以过去为中心来分析未来和现在时,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因为观待不成立,不观待也不成立,所以“既无未来时,亦无现在时”,未来时也不存在,现在时仍然是不存在的,都是假立的。

 

反过来讲,未来时和现在时不存在,过去时能够独立存在吗?如果未来时和现在时不存在,过去时也的确不存在。如是分析主要破斥未来时和现在时不存在,也可以例破过去时是不存在的。

 

今天讲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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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67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观根本慧论》。本论如实宣讲一切万法的究竟实相空性。在宣讲时,主要针对我们相续当中各式各样的实执进行观察分析抉择,让我们了知所执著的对境戏论实际上无有自性。了知了对境不存在有无是非的诸边戏之后,就可以息灭内心当中对它的执著。因为能境和所境有一定的关联,如果认定外境是什么样的法,内心也会如是相应执著。如果能够了知外境是空性,内心也能够如是跟随而生起空性的正见,如是逐渐串习之后,自相续就可以真正和法界的自性平齐,生起殊胜的证悟和智慧。因此,在学习空性的过程当中,对于外境戏论分析观察非常重要,对于我们所执著的诸种戏论都要一一分析破斥,要了知这些都不存在任何本体。

 

十八品《观我法品》宣讲一切万法的究竟真如,对于人我、法我一一分析观察,在法界自性当中,不管是微尘、刹那的自性,还是有、无的自性,实际上一切万法的自性丝毫都不存在。如今宣讲的是“宣说真如性之法相”,本科判下有三个颂词,前面分别从胜义和世俗的角度阐述了真如的法相,今天宣讲第三个颂词,是对于胜义和世俗两种真如法相的摄义。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可以从胜义谛的角度进行分析。

对于一切万法的自性通过离一多因观察分析。首先我们所执著的一切万法的本体,不管是色法的本体还是心法的本体,真正分析时没有实有的一。外面的物质比如说一根柱子,显现上面似乎是一根柱子,有“一”的自性,但是加以分析观察之后,所谓的“一”就不存在了。乃至于把它分成上中下,上面部分再分成上中下,这样分析下去,所谓的一根柱子就会在我们分别念面前当下消失无余。如果还执著它的微尘存在,可以通过六尘绕中尘的方式进行观察,或者说在微尘上面,到底存不存在它是色法、极微、它不是心识等等的反体呢?如果都存在,说明它还是可分的。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分析,万法不存在所谓的实一的自性。

 

对于微尘如是分析,心识也可以如是分析。我们认为最细微的一个心识,它是实有的一,在实一的心识上面,还可不可以安立不同的反体呢?比如说它是不是心识?它是不是最细的心识?是不是非色法的自性?是不是一个明了的自性?等等。在刹那上面还可以安立很多是或者不是的侧面,这就说明它根本不是所谓的实一不变的本体。如果是实一,那就完全只有一个侧面,它只具备一个特点,但是在任何一个法上面,找不到只有一个侧面、不具备其它侧面的情况。乃至于它是不是一个能知呢?如果它是能知,没有所知怎么安立能知?所以如是分析时,就没办法安立所谓不变的实一。

 

没有一就不会有异,因为所谓的异(异就是多)是观待于一而安立的,如果存在一,就可以安立异,如果一都不存在,那就不可能有异了。因此在胜义中观察万法自性,通过离一多因完全可以了知不一亦不异的安立。

 

当然不一不异可以从很多方面分析,此处是从胜义空性、完全否定的角度来讲,不是说有不一不异的东西让我们去承许。一切万法的自性,包括在一和异当中,如果一和异被打破,完全否定之后,实际上就不存在所谓法的自性了。这是从空性方面安立“不一不异”。

 

既然不存在万法的自性,当然就不可能有常和断的安立,常和断安立的基础一定是在法的自性上面安立的,如果法存在自性,有法的本体,就可以观察这个法是常是断:如果这个法产生之后一直安住就是常;如果先有自性,后面没有自性了,就会变成断。所谓常、断的概念实际上是在法的自性存在的前提之下如是安立的,在胜义当中连法的自性本体都不存在,当然无法安立是常是断。没办法安立是常是断,就离开了常断二边,如是就凸显了一切万法离戏的中道意义。我们在修行时,能够如是了知安住那是最好的。

 

以上是胜义当中“不一不异、不常不断”的摄义。

 

世俗当中也可以用“不一不异、不常不断”来进行摄义。世俗当中一切诸法是因缘而生的缘故,如前面讲的“不即不异因”,因和果之间不能安立成实有的一体,也不能安立成实有的他体,实有的一体和他体都是远离的,所以说“不一亦不异”。然后不一的缘故不常,不异的缘故不断。从世俗缘起的角度,如是就能够安立名言谛的真如相。

 

“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这就是世尊教化弟子留下来的甘露妙味。对于胜义当中的真如不一不异、不常不断,和名言当中的真如不一不异、不常不断,我们可以归摄:在胜义当中,一切万法的本体是本空离戏的,没有丝毫的本体,即胜义谛当中犹如虚空一样的自性;世俗当中犹如幻化一样,是虚幻的自性,虽然显现但是无有自性,或在无自性当中如是显现一切万法,即世俗当中一切幻化。

 

了知了胜义当中离戏空、名言当中幻化,对我们修行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与我们修行的关联,在入定时主要修持一切万法本空离戏,安住一切无所缘的境界。平时上座修行时,如果是修正行,我们的分别心一定会止息在某种程度,或者说止息我们的分别心安住在离戏的状态当中。不管是首先修单空也好,还是安住最究竟的离戏空也好,实际上都是引导我们的分别心趋向寂灭的方式,不执著不缘取任何法。

 

在上座时主要修持一切万法虚空一般的空性,下座之后随顺于世俗的真如。在名言谛中一切万法因缘而起,有虚幻的、无自性的显现。因此在世俗当中随顺如梦如幻的因果,然后发起救度众生的菩提心,追求如梦如幻的佛果度化众生。在后得位时,在虚幻当中如是地取舍因果,因为虽然说一切万法是不真实的,但是在名言当中,乃至有分别心存在时,就会有因果的存在。而因果与我们修行有关联,前面也讲过很多次了,随顺善业修持和随顺恶业修持,分别产生的效力是不一样的,这种效力能够影响我们的分别心,如果你随顺善法,你的心就清净;随顺恶业,你的心就浑浊。在名言谛当中有万法的显现,有显现就有它的作用,如果经常造善业,心就会变成很清明的状态,或者随顺于空性境界。如果经常造恶业,自己的心就会非常黑暗,浮现浑浊,障蔽自己对于空性的认知,而会感受到不同的苦乐。在名言当中,如果做了不随顺因果的行为,它对修行是会有一些障碍的,所以在名言当中要随顺因果而进行如梦如幻地取舍行持。

 

作为一个菩萨来讲,如果能够了知入定和出定的修法,实际上主要的修行就包括在这两个方面了。

 

“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不单单是本师释迦摩尼佛给我们教化的甘露,而且一切佛陀在教化众生时都是使用这样的方式。因为所有的众生都有分别心,在分别心前面可以分二谛,世俗分别心的层次如何如何,它的究竟本体如何如何,对于一般弟子和菩萨,通过这样分析的方式来逐渐教化。所以这是一切佛陀教化众生的殊胜方便。

 

甘露是一个比喻,甘露主要是出生在欲界天当中的三十三天,通过他们自己的福报显现无死甘露,如果有创口时一涂抹或者服用甘露,马上就可以从疾病和痛苦当中解脱出来,从死亡的怖畏当中脱离,这叫无死甘露。这种甘露是众生暂时的有漏善业在特定的因缘之下所形成的,所以它也是无常的自性,从究竟的本体来讲是属于有漏的自性,暂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成为我们的希求之处。但如果三十三天的善业穷尽之后就会失去甘露,所以甘露对于拥有者来讲也是不可靠的。

 

甘露有无死的作用,和这个相同,佛陀的教法也是无死的甘露,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别:佛陀的甘露妙味只要一品尝之后,永远不会丧失它的功用,一旦现前了空性的甘露,永远不会退失。它不是通过有漏的善业引发的无常的果,它是法界的自性,如果你跟随于佛陀的引导,相续当中真正现证了空性,一旦品尝到空性的甘露之后永远不会退失,它带来的效果就是真正的无死。无生的缘故,证悟无生就不会有死亡。最极了义的长寿、无死法就是证悟空性。

 

世间当中所追求的长生不老,是建立在虚妄的概念上面,如果我执没有打破,没办法真正获得长生不老。要获得长寿不死,首先必须证悟无生,因为有生就会有死,证悟了无生就不会有死,这就是了义的无生无死的甘露,了义的长生不老的方法。

 

因此,这是佛陀对我们教化的甘露味。现在我们在名言谛当中,对无上的甘露妙味要产生希求心,具备因缘之后内心当中才能如是品尝,之后就可以真正安住在无生无死的果位当中。

 

以上是摄义。

 

己三、修习真如性之果:

 

修行真如性到底能够发生什么样效果?实际上它的果影响非常深远,今生当中修习真如性也会产生很多实际的效果;对于后世、乃至于最究竟的解脱,都能够产生很深远的效果。修习真如性不是像追求世间法一样只是泛泛的果,实际上它比世间上任何果都要超胜得多。修行真如性的必要性我们必须要了知,必须要以根深蒂固的方式扎在我们心中。如果有了很正确的认知,就会非常愿意去修行。就好像世间人的内心当中根深蒂固扎下一个根:只要有钱,那就会得到快乐。这种观念几乎没办法动摇,我们看世间人在追求钱财时是怎样的精进,是怎样的心态去追求的,只要能够赚钱,起早摸黑什么样的痛苦都可以去承受。他观念很强的缘故,知道如果得到了,那肯定就意味着快乐幸福,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他非常奋发。

 

现在我们修学佛法,对于真如性的果也必须要产生根深蒂固的认知。如前面所分析的,我们之所以不太精进,之所以对于取舍因果还有点犹犹豫豫,主要是对于解脱的果位超胜世间这一点没有认知,对于修持真如性的果非常殊妙这一点没有认同,所以我们在追求这个果时,才产生很多很多的想法和歧途。因此,对于修持真如性的果一定要好好认知,只有认知好之后我们才可以抛弃一切,世间上的任何名声、地位、财富、家庭等等,为了现前真如果都是可以抛弃的。这种见解生起来时,障碍我们修行的因素、现在似乎根本没办法抛弃的东西,如果真正对于佛法的解脱果认知之后,就会发现它超胜轮回当中一切所谓值得追求的、不能够放弃的东西,都可以放弃了。这方面是认知上的问题,如果认知得很清楚,就几乎没有什么能够障碍我们修行了。

 

若佛不出世,声闻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从无依而生。

 

修习真如具备很殊妙的果,前面讲过了,对于今生来讲,可以息灭我们很强烈的痛苦,处在痛苦时,如果了知空性,安住空性,痛苦就会减弱,乃至于会彻底地消亡,在现实当中我们可以比较自在的面对世间,面对外境和出现的违缘。这些就是在今世当中得到的作用。

 

本颂开显了究竟的作用,“若佛不出世,声闻已灭尽”,专门以辟支佛独觉来作为例子。独觉在前世依止了佛陀或者菩萨、善知识,听闻了佛法的教义,他精进修行,在最后一生发愿:愿我生在佛不出世或者声闻已经灭尽的世界当中,依靠我自己的智慧而证悟。这样发了愿之后,通过愿力成熟,在最后一世要成就之前,他就生在无佛之世,就是颂词前两句所讲的情况——佛不出世。佛不出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佛曾经出世但是入灭了,佛不在世的情况;还有一种是在世间当中,佛就没有出世。这里讲的是第一种情况。

 

“声闻已灭尽”,在世间当中佛陀的追随者、声闻圣众也已经入灭了,一个都不存。因此没有佛也没有声闻作为自己的善知识,在这样的前提之下独觉就应运而生,或者说他的愿力成熟之后就转生在这样的世间当中。

 

佛不出世就代表佛宝不存在,声闻灭尽代表僧宝不存在,佛宝和僧宝都不存在,实际上通过佛或者僧宝所宣讲的法宝也是不存在的。但是辟支佛有特殊的愿力,还有他前世修持空性的智慧资粮的习气成熟,所以辟支佛智从无依而生。他生在世间当中,对世间有很强烈的厌离心,远离人群索居而住,有这样的自性。

 

很多地方讲,独觉是在尸陀林当中观察尸体。尸体是什么呢?尸体就是死亡,他通过尸体观察,白骨或者说死亡从何而有?往上观就了知了老死;有了老死之后,往上分析就知道了生,有了生就有老死;再往前观察时,有了有的缘故,就会有生老死;有从何而来,由取而来;取从哪个地方来?由爱而来;爱从哪里来?从受而来。一一观察十二缘起,最后观察到无明,无明就是产生一切轮回的因。怎么息灭无明呢?必须要证悟无我。

 

顺观十二缘起是轮回的因,逆观十二缘起是解脱的因,所以首先要息灭无明。然后他在一座上面了悟了十二缘起真义,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就在一座当中证悟无学果。这是通过他自己的智慧,没有善知识引导,通过观察死亡现象,依靠他的自力往上推,十二缘起一个一个现前,然后就可以了知,顺观就是轮回,逆观就是解脱的次第。通过这种方式,他就可以证悟阿罗汉果位。

 

独觉(辟支佛)的智慧是从无依而生的,无依的意思是不依靠善知识。为什么可以不依靠善知识呢?他前世大量熏习了无我空性、缘起缘性、般若波罗蜜多自性的缘故,所以在他的相续当中有很深的智慧,这种智慧在无佛出世、声闻灭尽时,就可以无依而生。

 

为什么此处以独觉为代表呢?独觉在四圣——佛、菩萨、声闻和独觉当中,独自觉悟的特征是最明显的。当然按照小乘的经典来讲,释迦佛也是在没有任何上师教导的前提之下独自觉悟的,从大乘的角度来讲,释迦佛本来就是十地菩萨或者早就是佛了,独自觉悟的特征还不太明显。从小乘角度来讲,佛陀也是以前长时间串习六度的缘故,所以他在今生当中,没有善知识引导的前提之下可以证悟。虽然有个别外道的善知识,但是这些外道的上师,没有给他教导解脱道,只是让他修持非想非非想定、无所有定,修持一些世间的技艺等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并不是真实意义上的引导他解脱的善知识,所以佛陀也是属于无依生。但是不管从大乘小乘哪个方面观察,真正无依而生的就是独觉,独觉无依而生,不依靠上师而产生证悟的特征最明显,所以此处以独觉作为例子。

 

此处的无依是不依靠的意思,当然并不是说不依靠前世熏习般若的因缘,也不是说他以前没有依止过善知识。他以前在佛面前听过正法,然后穷其一生或者很多生当中精进地修持。以前也是依止过上师、佛陀,有时也依止过菩萨,因为菩萨也是精通三乘教法,对于声闻乘、独觉乘和佛乘的众生都能够通过不同的根机随类教化。所谓的无依是在现前辟支佛智慧的这一生当中不依靠任何的上师,通过相续当中决定的习气证悟的。

 

我们最后要落在这上面——为什么修习真如性之果要以独觉来作为例子呢?因为独觉相续当中有很深的空性习气,自然而然就能够发生它的善妙之果,这个果就是修习真如性之果,他自己不依靠上师就获得了从三界当中解脱的殊胜果位。这就是颂词的原意。

 

再进一步分析:针对我们来讲,现在学习这个颂词,也不可能发心去证悟独觉果,那么究竟指导意义何在呢?如果今生当中努力修持真如性,所有的因缘具足,对于空性的正见抉择得非常圆满,对于福德资粮也修持得很圆满,对于忏罪方面也非常精进,顺缘方面已经具备了,违缘方面阻止你证悟的违缘也消尽了,针对这一类的修行者来讲,今生当中就可以证悟空性,证悟解脱果。这样的例子是非常多的,像很多禅宗的修行者,密乘的修行者,还有很多小乘的修行者,今生当中通过精进获得了善妙的解脱。这就是今生当中精进而现前了真如性的果。

 

即便是今生当中没有获得任何果位,但如果今生当中对于般若空性很有兴趣,抉择得非常细致,然后也是经常去串习,通过很强的善妙习气的缘故,在后世当中就可以成为一个利根者,就会出现《入中论》当中所讲的、听闻空性时眼泪直流或者汗毛直竖的相,对空性会产生非常大的欢喜心,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修持空性,就会很容易证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也就是说他前世当中对于真如串习得非常多,成了我们前面讲的重业、决定的业,所以即便是没有人给他宣讲,但是相续当中有很深的习气,对于世间当中的这些法,自然而然就能够了知这些是假立的,如梦如幻的,或者说很容易在一个因缘的触动之下证悟一切万法的空性。这来自于什么?就来自于相续当中非常深厚的空性习气。所以,今生当中如果我们付出百倍的努力,这个努力绝对不会白费的。

 

我们有时候会想:我这样天天听空性,思考空性,讨论、观想空性,似乎没有发生什么作用。没有发生任何作用,是说明它的因缘不具足,如果因缘具足,不可能不发生作用,所有的因缘具足,果是无阻而产生的。如果我们相续当中产生了巨大的善根,巨大的习气,在后世当中很容易就引发出来,获得一个很善妙的果。

 

我们也看到今生当中有很多利根者,由于前世的精进,在听闻空性时容易接受,在思维时很容易趋入,观修时非常容易安住,也非常容易证悟,这方面也不是无因无缘的。我们今生当中在闻思空性、修行空性时觉得非常费劲,这也不是无因无缘的。所以,为了让我们尽快地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不管怎么样,现在遇到空性,要以自己最大的努力精进,与空性结缘也好,尽心闻思修行也好,让空性的习气在我们所有的习气当中成为最殊胜善妙的习气。空性的习气非常重要。

 

修行真如性有这样的果位,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真正精进修行,绝对不可能空耗,很快就可以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在《四百论》当中,有一个很著名的教证:“薄福于此法,都不生疑惑,若谁略生疑,亦能坏三有。”愚笨的人对空性都没有产生过合理的怀疑,这个法到底是不是空性的呢?对此都没有产生过疑惑;如果谁对空性略略的生起怀疑,他也能够很快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说明空性对斩断三有的根,作用绝对是不共同的。

 

在注释当中也是打了个比喻,渔夫钓鱼时,一条鱼已经吞了鱼钩了,这条鱼的身份还在水里,但是说它已经到了岸上了,因为它吞了鱼钩之后,渔夫一甩鱼杆,鱼马上就从河里到了岸上。同样,已经听闻空性,相续当中产生了怀疑的人,或者对我们在座的大多数人来讲,内心当中都有一定的定解,有这种定解的人就是属于那种已经吞了鱼钩的鱼了。显现上我们还在轮回当中,身份还是凡夫,但是因为已经对空性进行思维修习的缘故,马上就可以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是值得欢喜的事情,空性的力量非常非常巨大!

 

当然我们不能够满足于已经略生疑了,已经吞了鱼钩了,既然对空性有接触、思考、修行的机会,还是要以最大的努力趋入,因为你越努力越精进,因缘就越快具足,就越容易从轮回当中获得解脱。越快获得解脱就可以阻止很多很多有可能发生的恶业,因为你证悟空性之后,不会再有非理作意,绝对会斩断很多的习气。而且我们看一看,不单单是自己一个人在修法,还有很多很多的众生在等着你救度!这么多双手在等着你帮助他们!从这个角度观察也不能够懈怠,对于空性的教义要反复去实践。

 

《十八品》的的确确讲到了精华,让我们相续当中对于空性的真如产生定解,对于修持空性的果也能够产生定解,如是我们就可以在金刚句的加持之下,尽量地修持空性,体验空性。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八观我法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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