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论》对应讲记 75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壬四、(彼等摄义)分二:一、因缘和合不能生自他;二、和合不和合皆无果。

 

癸一、(因缘和合不能生自他):

 

若从众因缘,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

 

如果说众缘聚合而有和合法,但和合法的自体都不生,又怎么能从和合中产生果法呢? 对方认为,并不是由某一因法生果法,而

是由因缘聚合的和合法产生果法。比如,由种子、水分、温度等因缘的和合产生了苗芽。

 

但这并不成立。如果和合法的本体能够自己产生自己,那它产生果法也是合理的。但自己生自己有很大的过失:一方面没有必要;另一方面也相违,很多经典都提到自己对自己起作用是不成立的。既然和合法的本体不能自生, 又怎么能生他呢?

 

或许有人会问:不自生为什么不能生他? 眼根虽不能自见,但不也能见吗?这个问题以前讲过:这里所谓的“生”是指实有的生,如果是实有的生,那它首先就应该能自生,如果不能自生又怎么能生他呢?如本论第三品云: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其实和合法的本体不仅不能自生,也不能从众缘中产生。既然和合法的本体不成立,它怎么能生果呢?《显句论》说:石女的儿子本身不成立,它能否生儿子?不可能。好比本体不成立的虚空、龟毛、兔角不能产生有实法一样。

 

在《般若灯论释》中此颂译为:“自体及众缘,和合不能生。自体既不生,云何能生果?” 长行文这样解释:“此谓和合不生于果。何以故?非实法故,譬如幻等。亦如提婆百论遮和合偈中说:‘一和合者无,诸和合亦无,若言是一者,应离因缘有。’”

 

《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中还有非常好的推理:因法的和合一定要观待果法才能成立,不观待果法的和合是没有的。要观待果法,这个和合法就无法单独成立,因为在果法没有产生之前和合是不可能成立的。既然和合不成立,果法又怎么产生呢?

 

癸二、(和合不和合皆无果):

 

是故果不从,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因此果法不从因缘和合中产生,也不从因缘不和合中产生。没有果法,那何处有和合法呢?

 

通过前面的观察,大家会明白所谓的和合法只是一种虚妄分别而已,并不存在真实本体。比如在凡夫的六根识面前,葵花及其气味、颜色、形状的确要依靠因缘和合才会产生,但以中观理证详细观察时,这些都不成立。

 

果法也不会从因缘不和合中产生。世俗中, 事物从和合中产生是合理的,哪里有不依靠因缘和合平白无故产生的果法?

 

果法不从因缘和合中产生,也不从因缘不和合中产生,既然如此果法也就不存在了,而果法不存在,哪里会有和合呢?

虽然胜义中不存在和合,但在名言中却有如幻的显现。佛护论师说:我们遮破时间,遮破因果与和合,是否它们始终都不存在呢?并非如此。因为遮破的是自性的因果、和合及时间;而无自性的这些法并未遮破。宗喀巴大师的观点与佛护论师的观点基本相同,他在《理证海》中说:我们的所破是有实宗的实有观点, 他们承认时间和因果实有;但我们并不遮破名言中的时间和因果,这些世俗缘起法并非所破。

 

如果学习《中论》时不分开二谛,那说因果不存在的时候人们就很容易误认为一切善恶果报的显现都不存在了。这样,在积累资粮方面就不会再精进了。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讲:“有谓因果悲福资,不了义法不成佛,言诸瑜伽士当修,了义无作如虚空, 此等说法真可笑!此乃最重断见者,入于最深劣道中,破因立果诚稀有!”这确实是我们不愿见到的事情,其实闻思中观后应该更慎重地取舍因果,华智仁波切说过:我闻思中观的收获是什么?就是对各宗各派生起了清净心,且不堕入名言中的邪见(即不堕入无有因果的断见)。

 

因此,对于因缘所生法,大家一方面在世俗中应该取舍,另一方面应了知其胜义本性即是空性。

 

有智慧的人在寻求见解的时候既要理证, 又要窍诀,还需要教证,这是闻思修不可缺少的几个工具。而没有智慧的人却一无所需:“成立也可以,不成立也可以;合理也可以,不合理也可以,一切都无所谓,一切都是平等的……”这并不是什么高深的境界,反而是一种很不清晰的状态。有智慧的人对每一个道理都会寻求依据,没有合理的理证解释以及可靠的教证印持,他很难轻易信受。所以,希望大家对每一个颂词的推理都能如理观察,只要认真观察,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有所收获。

 

辛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极勇猛,色非因非果。若色非因非果,乃至受想行识非因非果。何以故?色无和合故。若色无和合,乃至受想行识亦无和合。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无所行者,是名般若波罗蜜。”

《识趣后世经》云:“若说和合处,是说方便门,为趣第一义,智者如是解。”

 

《中观根本慧论·观因果品》传讲圆满

 

二十一、观成坏品

 

庚二、(破承许时间为果之生灭因——观成坏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二: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二、遮破存在之能立。

 

壬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分五:一、观察俱成不成而破;二、观察是否灭尽而破; 三、观察能依所依而破;四、观察是否空性而破;五、观察一体他体而破。

 

癸一、(观察俱成不成而破)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子一、(略说):

 

离成及共成,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是中亦无成。

 

在离开成以及与成共存的情况下,都没有坏;在离开坏以及与坏共存的情况下,也都没有成。

 

小乘论师一般都认为成住坏空实有存在。

 

《俱舍论》也说,器世间存在成住坏空,先有成,而后住,最后坏、空。

 

成就是生成,也就是最初的形成;坏就是坏灭,也就是最终的毁灭。坏要成立,它要么离开成单独存在,要么与成共存。但“离成,是中无有坏”——离开了成没有坏;“共成,是中无有坏”——与成同时也没有坏。反过来,“离坏及共坏,是中亦无成。”在离开了坏以及与坏共存的情况下也没有成,因为成坏是互相观待的。

 

子二、(广说)分四:一、离成之坏不成立; 二、共成之坏不成立;三、离坏之成不成立; 四、共坏之成不成立。

 

丑一、(离成之坏不成立):

 

若离于成者,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了成怎么会有坏呢?就像离开生而有死一样,这是不合理的。

任何一个法,没有最初的形成,怎么会有最后的坏灭呢?就像一个人没有降生而有死亡一样,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有人说:“石女的儿子已经死了,大家为他办后事吧……”人们一定认为这是在讲笑话。如果有人说:“虚空中的鲜花在冬天已经枯萎凋落了。”这也不会有人相信。

 

人们共许的坏灭是产生了的法的消失,如果某法从来没有产生过,那谁能见到它的坏灭呢?不管是佛的智慧还是凡夫的分别心都无法见到。《显句论》中也以生死的比喻作了说明。

 

丑二、(共成之坏不成立):

 

成坏共有者,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一时则不然。

 

成和坏共存怎么会成立呢?就像世间的生死不能同时一样,成坏无法共存。

 

刚才破离开成的坏;现在破成坏共存情况下的坏。

 

如果成和坏可以共同存在,那么也可以成立共成之坏。但并没有成坏这两个相违的法共同存在的情况,就像生和死在同一时间具足不可能存在一样。既然成和坏不可能共同存在, 那怎么可能有共成之坏呢?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还讲了黑暗和光明不可能同时存在的比喻,本论第七品也讲了生灭不能同时存在,其道理也相同。

 

可能有人认为:生和死可以同时存在,比如小孩刚刚生下来就死了,这难道不是生死同时吗?这只是一种未经观察的说法而已。其实生死是相违的,生指新生命的诞生,故生时没有死;死是生命的毁灭,故死时没有生。所以, 生和死肯定不会同时。

 

丑三、(离坏之成不成立):

 

若离于坏者,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

 

如果离开了坏怎么会有成呢?因为无常未曾一时不在诸法中。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死而有生的法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离开了坏单独的成是不成立的。为什么呢?“无常未曾有,不在诸法时。”“无常”就是即生即灭的刹那性,一切万法没有一个不是无常的,也就是说任何法都是生而即灭、不可能驻留至第二刹那。

 

慈诚罗珠堪布的《中观根本慧论讲记》里提到了莲花生大师的公案。莲师最初有降生, 但因获得了长寿持明的果位,所以没有死亡。这是否说明有生而不死的事物呢?不是这样的。任何有为法都是有生有灭的,但莲师获得的无死成就已远离了有为法的生死。从如来藏的角度讲,莲师的无死成就就是如来藏功德全分显露所到达的超离生死的境界;从空性的角度讲,莲师的无死成就已经远离一切分别戏论。所以,从莲师本身成就的角度可以说莲师有生无死——成就无死虹身。而观待众生的因缘莲师也在世俗中示现隐没。

 

总的来讲,离开了坏就不会有成,因为一切法恒时不离无常。有些外道认为:大多数的法是无常的,但个别的法可以常有,就像大多数的乌鸦是黑色,但个别乌鸦可以是白色一样。

 

《释量论》对此观点作了遮破,对万法无常的道理也作了广泛抉择,但这里不广说。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己三、摄以破成立之义:

 

若从众因缘, 而有和合法。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如果对方提出:并不是仅仅自某一因法而产生果法,而是由无一不备的所有因缘之和合而产生果法的。

 

并非如此。如果和合自身的实体都不可得, 则和合就不应该存在。如果和合自身的实体可得,则可以用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与理相违,以及因为无有必要,所以不会产生自己的理由加以驳斥。

 

所谓“因法的和合”,也是观待于果法的。只要缺少任何一个产生果法的因,和合也不可成立。所以,某一因缘的和合,必须依靠果法而成立。(不观待果法而)随随便便的和合, 并不能构成该和合。既然以自己的力量不能使自己产生,也就是在和合不成立的前提下,果法又怎么能产生呢?

 

以上内容论证了和合无有实体。如果对这些差别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则在别人提出问难“如果不生自己,则不会产生他法的理由是什么”时,只有无言以对。不然,就必须回答说:“就像因为不能见自己,所以不能见他法一样,和合也可以以此类推。”这里的类推所要表达的含义,就是成立实体不存在的结论。否则,就没有抓住其要点。

 

因此,无论以因法的和合、分别各自的因法,还是单独的和合之类的各种因法(的和合), 也即以众缘的和合,并不能产生和合自身的本体。那么以和合又怎么能产生其他的果法呢? 绝不会产生。

 

是故果不从, 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 何处有合法?

 

因此,既不能以因缘的和合而产生果法, 也不能以非和合而产生果法。因为,如果不是 因缘和合而产生果法,则有非因成为因法的过 失,这是极其违背事实准则的。

 

如果从和合与非和合二者中,都不存在所产生的果法,则你们的理由不可成立。既然如 此,所谓“因缘的和合”又何在呢?就像石女 儿子的因缘和合不存在一样。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二十观因果品释终

 

 

 

二十一、观成坏品

 

丁二十一(观成坏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无生亦无灭”等,宣说了无有成坏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苗芽在冬季毁灭,夏天生长等缘故,所以时间是成坏的因。因为成坏存在,所以成坏的因——时间也必须存在。

 

为了证明成坏不合理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 二、遮破存在之能立。

 

己一(宣说能害自性存在之理)分五:一、以观察俱成不成而破;二、以观察是否灭尽而破;三、以观察能依所依而破;四、以观察是否空性而破;五、以观察一异而破。

 

庚一(以观察俱成不成而破)分三:一、宣说立宗;二、陈述理由;三、摄义。

 

辛一、宣说立宗: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 是中亦无成。

 

自宗首先立宗:时间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成坏不存在的缘故,这个因是成立的。在离开生成或者与生成共存的情况下,坏灭是不存在的;而离开坏灭或者与坏灭共存的情况下, 生成也是不存在的。

 

辛二、陈述理由: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 是事则不然。

 

如果离开了生成,又怎么会有坏灭呢?如果这样也有坏灭,则就像众生离开出生,也存在死亡一样,但这种情形根本不会存在。所以, 在离开产生或者生成的情况下,坏灭并不存在。

 

成坏共有者, 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 一时则不然。

 

因为坏灭与生成是相违的法,所以其二者又怎么可能共存呢?其理由是,如同世间的出生与死亡不可能同时共存一样。

 

若离于坏者, 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 不在诸法时?

 

同理,如果离开了坏灭,又怎么会有生成呢?因为,一切的万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不存在无常。任何法只要一产生,就会以无常而周遍[遍是无常]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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