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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分二: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壬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

 

问曰:乐是真实有的,比如挑重担者,从一肩换至另一肩时,即有乐受生起,若纯苦无乐,他就不会像这样换来换去了。

 

初起灭已生,苦起亦何乐,

故思能仁说,生灭皆是苦。

 

由新生起的法灭除已生的痛苦,也只是另一种苦的生起,又有什么安乐可言呢?所以应思维能仁所说的教言:生灭皆是痛苦。

 

在痛苦逼迫之中,世人有许多转移或分散苦受的方法,而麻木迷茫中,人们也往往执著这类将左肩之苦转到右肩的痛苦转移为安乐。挑重担者左肩负担稍久,苦受增大时,即换至右肩,这个过程其实是以右肩新生起的苦,暂时去除了左肩已生起的大苦,让左肩不断增长的痛苦,转移到右肩去增长。可是世人不能了知,反而觉得此中有安乐,挑夫们挑着重担长途跋涉时,左右肩换来换去,一直不休息,也会觉得安乐不断,而高高兴兴地唱歌。以新生起的小苦代替原先的大苦,而且新起的小苦,随即便会增长为大苦,这个过程都是在痛苦中转圈,而世人执为安乐,显然是极为颠倒的。如果加以分析,世人的种种行为,如换一种新工作、换一所新住房、换一辆新轿车、换一个新国籍、男女换新的对象等等,无非也是以新苦代替旧苦,以期麻醉或欺骗自己,让自己得到一种虚幻的安乐感受而已。作者见此痛苦相续不断的世间,不由得思维起世尊在《迦旃衍那教授经》说过:“迦旃衍那子,生亦唯是苦,灭亦唯是苦。”若能了悟世尊所教,彻见轮回的苦谛本质,诸人岂会再执有安乐呢?因此我们应当致力思维轮回苦患,断除一切执苦为乐的颠倒,生起如避火坑般的出离心。

 

壬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问曰:虽然苦是存在的,但它难道不可以被强大乐受障蔽而不现行吗?

 

异生不见苦,云被乐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乐都非有。

 

异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说是可以被乐受遮覆;然而能够障蔽痛苦的乐受,在异生位中是没有的。

 

异生即随业流转各趣不定生处的众生。在异生位中,没有任何真实的乐,因而无有可以障蔽或说压伏真实痛苦使之不现行的力量。对此可以观察推知,如果有真实可以压制痛苦的安乐,那么这种安乐必然会有其稳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三界苦谛所摄的生灭无常法,它本身如果是苦谛所摄之法,又谈何压制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三界苦谛外的安乐法,因为超出三界苦谛唯是圣者的境界,异生与此相距甚远。或者说要覆蔽遍及三界的苦,唯有彻断堕三界的业和烦恼,超出本性即是苦的三界,证得了如是大安乐才有可能,而异生凡夫又怎可能有这种境界呢?所以异生凡夫认为自己有安乐,唯是颠倒妄执。

 

譬如说,有一个人在旷野中为狂象追赶,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时侥幸抓住了悬挂在井中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着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边的井壁上,也有一条大蟒蛇在虎视眈眈;这时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着蜂蜜,觉得非常甜蜜安乐,浑然忘了自身的危险。同样,诸异生身处三界旷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赶,衰老变迁如坠枯井,依宿世善业得人身如同侥幸抓住了藤蔓,然而异熟寿命正在不停地趋于断灭,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烦恼在伺机劫夺,如同身边的大蟒,而后世三恶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异生处于这样的轮回险情之中,暂时的欲乐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点点蜂蜜。因此,身处如许危险苦难之中,那小小的乐受怎么可能压伏生死的大痛苦呢?凡夫执著有障蔽痛苦的安乐,实际与譬喻中的愚人无有差别。月称菩萨举譬喻说,在狂浪汹涌的大海中,漂浮着一头大象的尸体,有一乌鸦见而生贪,想吃尸肉,便落在象尸上,一心受用尸肉,对那随时都会将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视若无睹。同样,众生身处三界苦海中,常常如同这只乌鸦一般,为了那如同大象尸体般的欲乐,竟然无视痛苦烦恼恶浪会将自己卷入恶趣海底的危险。而实际上,那数口尸肉般的享受,怎能压制那汹涌的危险痛苦呢?

 

己二、佛说身苦之理:

 

问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阳本来是热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说呢?

 

当告异生说,汝苦不离染,

如来决定说,痴为最下者。

 

应当告诉异生说:你们的身体本性是苦,如果不离贪著染污,如来决定会说这种愚痴是最下劣的无明烦恼。

 

身体本性虽然是苦,但众生由愚痴暗蔽,反而执苦为乐,不知出离。因此佛陀与诸圣者要谆谆告诫诸异生,让他们明白世俗的真面目,明白自身轮回实属苦谛所摄。如果不能了知苦谛,不舍离对自身贪染,那就会永远处于痴暗痛苦之中,永远受着痛苦折磨。以此大慈大悲的如来,决定会宣说与斥责这种最为下劣的无明愚痴,使不能自知自身实况的可怜众生清醒过来,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众生的愚痴颠倒,遍于世间凡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例如世俗万法在众生面前,时时刻刻都在显示其无常变灭的本性,然而众人视若无睹,仍执著常有,考虑问题或做事之间,处处都会执著常有的观念。外境姑且不论,与自己最亲近的身体相续,它刹那之间都未曾离开过痛苦,如果对此都不明白,这无疑是最恶劣的无明。而事实上,凡夫众生都陷在这样的愚痴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诸善知识,不但有必要说身体本性为苦的教言,而且还会反反复复、苦口婆心、深入细致地宣说,乃至众生未醒悟之前,都会如此。

 

譬如说,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刚得到工作几天就不干了,回家后他的母亲告诉他说:儿子,你这种做法不对,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抓住了就不要放弃!第二天他看见了一头毛驴,便抓住了毛驴尾巴,毛驴反脚乱踢,旁人大喊:“太危险了,快放开。”那位傻儿子仍然依照其母亲的告诫,紧执不舍。同样,凡夫众生都是无明母亲的傻儿子,紧持无明母所教的愚痴颠倒实执,而执著痛苦世间为乐。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亲告诉他:儿子,看见什么就应抓住不放。结果愚人看见一枚烧得通红的铁球,伸手便抱在怀中,炽热的铁球将皮肉烧得嗞嗞直响,那位愚人仍然不舍,还说:不管你怎么嗞嗞叫,父亲没有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绝不会松手的。同样,世间众生皆在随顺无明父亲的唆使,紧紧执著身体铁球不舍,虽然在受着剧烈痛苦,却仍紧执愚痴颠倒实执。因此,为了解救这些愚昧的众生,佛陀宣说了此乃痛苦、当知痛苦、于诸痛苦当生厌离心的教授,这是极为必要的宝贵教法,诸欲离苦者,首当依之如心宝也。

 

己三、修习行苦之理:

 

问曰:身体虽然无常,但无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说安乐一定会是有的,这有何不合理呢?

 

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

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无常法一定有坏灭损害,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所以说凡属无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众生无论处身于何等安逸环境中,皆不会远离苦苦、变苦、行苦三大痛苦。有些人认为:虽然诸法皆无常,但是身体在刹那变灭中也应许安乐的存在。这种观点显然无法成立,安乐感受皆具无常性,凡具无常性的法,皆不离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论》云:“众生犹如动水月,见其摇动与性空。”月称菩萨将众生比喻为“动水月”,刹那刹那都在无常变迁,受着种种痛苦。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疏》中说:大乘宗许凡无常法皆为行苦,此理空性论中也有宣说。此处所言的修习行苦,即是了知无常与痛苦的此等关系,了知无常是苦的道理。无常法一定会为刹那坏灭所损害,身体既然是无常,那它不论如何觉得安乐,但是同时它必定会在遭受坏灭损恼,在现前受痛苦。例如现在穿衣、吃饭等享受,无论如何安乐,实际上都是在种苦因,刹那都在无常变坏,向痛苦行进。由于有这种无常损害,人们现见的一切安乐受用,实际上都是令人厌离的损恼法,都不是真实安乐,而是苦。

 

“凡无常”是指一切无常法,包括情器世间一切有为法。情器世间皆是苦谛所摄的法,所以可以说一切皆是苦。详细而言,一切器界有为法,皆为无常法,因无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从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间皆是有情所造业的增上果或说依报,故也可说为苦果。所以应理解,苦并非专对有情而言,于一切无常的有情无情法,皆可说为苦。

 

总之,三界中的一切皆是无常法,皆是不离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说,堕入咸水海中,不论怎么挣扎,自己必定变成咸味;同样,堕在三界苦海之中,不论如何,自己必定会是痛苦。因而,有知者当生出离,放弃一切颠倒执著,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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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09

 

壬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有饥渴等逼迫,但是有时身体调和,会生起很舒适的乐感,这难道不是安乐吗?

 

无能诸大种,和合说名生,

相违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单独的大种无有能力构成身体,只有各大种全部和合一起,才可名为身体的生起,而将各自性质相违的大种聚合体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从身体组合成分观察,身体也唯是痛苦的本性,不可能有任何安乐。组成诸色法的地水火风四大种,其中任何单独一种、两种或三种,都不可能组成有情那具有种种能力的身体,而只有四大种完整地聚合时,才可名之为有生命力的身体。《五蕴论》中说,地大性属坚强,水大性属流湿,火大性属温燥,风大性属轻动。由于身体是四大聚合而成,那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为什么呢?四大中的风大要吹散其他大种;火大要令水大干枯,令地大烧坏;水大要令火大熄灭,令地大疏散;而地大要令风大、水大停滞。四大之间相互排斥,冲突不停。正如《最胜王经》云:“地水火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因此,这样一个时刻充满着矛盾冲突的结合体,怎么会有调和安乐生起呢?

 

譬如说,以前一男人有四个妻子。四个妻子中,一个非常傲慢(喻地大),一个有猛烈的嗔恨心(喻火大),一个精神不正常(喻风大),一个非常柔弱(喻水大)。由于她们性格各异,那位男人的家中也就恒时充满着矛盾冲突,无论他如何努力,四个妻子之间的冲突也无法平息。同样,众生如同那位痛苦可怜的男人一样,身体“家”中也有着那四位性格相异的四大种“妻子”,由此而恒时有着无法调和的冲突,在这样的身体中,怎么会存在安乐呢?另有譬喻说,将马和豺狼、毒蛇和鸟、鹿和鳄鱼聚合在一起,彼此决定不会安宁和合;同样,自性相违的四大聚合在一身,身体也决定不会调和安乐。所以应当明了自身的痛苦本性,不应执本为痛苦的生命体为安乐。

 

壬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四大相违使身体有痛苦,但是在生起寒冷等痛苦时,人们不是可以通过对治而消除这些痛苦,使自己获得安乐吗?

 

寒冷等对治,非能常时有,

正坏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寒冷等痛苦的对治方便,不是能够恒常都有的,所以将正在受着损害的痛苦说名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身体从名言本性而言,恒时处于饥渴寒热、疾病死亡等诸大种相违不调和的痛苦中,以此不应颠倒计执自身有安乐;再从外缘观察,如果认为自身有安乐,那无疑也是颠倒的。一些人以为,在日常中可以通过方便对治身体的寒冷、炎热等苦痛,即由压伏苦痛而获得安乐,这种想法不可能成立,因为对寒热等苦痛的对治方便,不可能恒常保持。比如说人们在寒冷的冬季来临前,可以准备好取暖设备与厚厚的皮袄、皮帽、皮靴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在短时间对克制寒冷起一些作用,并不能彻底解决冷冻之苦,不管如何努力,人们在冬天还是会觉得冷,不可能恒时有对治寒冷的温暖感受。月称菩萨在注疏中说:“这是因为安乐没有自性而致,如果安乐有自性,那么应恒时都可感受。”如果仔细分析,对治平息痛苦而生起安乐感,只是人们内心中的一种主观观念,是一种不合实际情况的错误感觉。自己在对治苦痛时,无非是在竭尽力量逃避苦受,这个过程中其实只有些微侥幸成功的机会,而绝大部分努力都无用。在对治侥幸成功的时候,也只是暂时缓和了一些痛苦,而并非得到了真实的安乐,将这种痛苦缓和的状态执为安乐,有智者谁亦不会说为合理。

 

譬如说,有一盗贼在某户偷窃财物时,被主人发现,于是主人手持刀杖绳索追赶,盗贼拼命想办法逃脱。在这个过程中,盗贼绝不会有丝毫的安乐,即使他跑得很快,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没有被抓住,很快乐啊!如果有这种想法,那无疑是极为愚痴可笑的,一个逃命的人,哪会有什么安乐呢?同样,凡夫众生都是为轮回众苦所恒时追逐的人,如果在逃跑过程中,还认为现在逃在了痛苦前面,自己很安乐,这是极不应理的颠倒愚笨之念。因此我们应认识正受伤害的痛苦,不应执为安乐!

 

壬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世间经常有人说:“某某起居一向很安乐,日子过得跟天人一样。”由此而观,难道不是存在着安乐吗?

 

无劳而享受,地上都非有,

说作业为乐,毕竟不应理。

 

无有身心劳作而享受起居安逸者,在整个大地上都不会有,而将正在劳损身心的作业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所谓的“起居安乐”,也是颠倒迷乱执著,在这个世间,不需要任何劳作,而能安逸享受生活的人,一个也找不到。人们通常认为,某人很有福气,可以一辈子在衣食无缺中安逸享受,而不需任何身心劳作,这只不过是一种未经观察的想法。一个人即使不需要为衣食资财等生计而操劳,就是为了行住坐卧,也非得劳费身心不可。比如说,某富家公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即使如此他还是在劳作,为了身心五蕴相续在不断吃饭、睡觉、呼吸、消化和排泄……月称菩萨说过:我们为了养活自身,恒时都在做很多事情,恒时都得使用自身去做很多事情。仔细回味,人的生活确是如此,自生至死之间,自己其实从来没有过片刻的休息,身心唯有在不停地劳作中运转着。在这种劳作中,怎么会有世人执著的安乐呢?

 

譬如说,有一位王子,从小被立为王储,在极其尊宠的环境中生活。但是按习俗,作为接替王位的王子,必须从小学习文学、因明、理财术、武艺兵法、治国术五个明处,于是王子身边每天都有这五个明处的老师,严格教育督促着他,就像现在的小学生一样,每天都要上语文、算术、自然等等各个学科的课,课后还要做一大堆作业。小王子为了应付这五个老师,每天都得不停地学习再学习,非常劳累。同样,人们生活在世间,为了应付五蕴,时时刻刻都得无有停息地劳作身心,时刻都在感受不自在的痛苦,不管是国王富人,还是苦工乞丐,各个都在为了自身而辛苦劳作。这样的生活,能有什么真正的安乐享受呢?有智者绝不应执此无有片刻休闲的生命为安乐。

 

壬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问曰:人们虽然有劳作之苦,但是依然愿意忍受,因为依这些劳苦可以换来利乐。如果不存在安乐,那人们为何甘心受劳累呢?由此而知安乐一定是存在的。

 

自于此后世,常应防罪恶,

有恶趣云乐,毕竟不应理。

 

自身对此生与后世,应该经常谨慎防护三门造罪业,将有恶趣苦果之事业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世间人不惜劳累而忙忙碌碌,并非是有真正的安乐可以获得,而是因为他们愚痴无知,才会有这些为求虚假小利乐而种大苦因的行为。愚痴的世人,他们在即生中所做的行为,都是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为了今生受用资财、名声、地位等,他们不惜劳苦,也不顾因果,恒时以贪嗔痴为发心而造恶业。例如为了口腹之欲而捕鱼杀生,为了获得钱财权势而欺骗、偷盗、杀掠等,观察世人每天的作为,起心动念举止言谈几乎无一不是恶业。而造恶业者,今生会遭受灾难、多病、短命等痛苦,来世将感受地狱、恶鬼、旁生等痛苦。如果是一个智者,能明白因果不虚的道理,理应为了今生后世而经常防护三门,远离罪业。可是绝大多数世人不但不知防护罪恶,反而将自己的恶行、自己的痛苦之因执为安乐之因或安乐。一边往恶趣火坑里跳,一边还认为自己很安乐,这种愚痴颠倒,是极不合理、极应呵责的。比如有些人为了欢宴亲朋好友,到酒店要上活鱼活虫,让亲友们狼吞虎咽,他们一边造堕地狱的恶业,一边还觉得快乐无比,这种愚痴癫狂徒,还认为自己是有科学理智头脑的人,认为肉眼不见即不会有业果轮回存在。他们怎么不想:自己的根识连下一刹那将要发生的事都不能见,又怎能见到将来的业报呢?业报虽然一般人暂时不能现见,但它却一直像影子一样追随不舍,并不会因人们当下无法现见而不存在。

 

譬如说,某人身边有一个阴毒的怨敌,他没有发觉正是此人经常给自己带来痛苦,还认为这是自己最亲密、最可信赖的朋友,天天对他非常好,这种做法当然是极不应理的。同样,世人将剧烈痛苦之因的恶业,执为现世的安乐,也是极端愚昧、极不应理的颠倒执著。有智者当观察此中的颠倒,为今生后世而慎护三门,断除贪执小利乐的恶习。

 

辛三、乘骑等本无真安乐:

 

问曰:安乐怎么会没有呢?比如人们在长途跋涉而倍觉劳累之际,如果改为乘骑象马,那时会有很大的安乐生起,以此现量可知乘骑等受用有真实的安乐。

 

诸人于乘等,安乐非恒常,

若初无发起,彼后何增长。

 

诸人从乘骑等受用中生起的安乐,并不是恒常的,如果最初没有这些苦因的发起,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

 

对乘骑、饮食、沐浴等诸种受用,世人往往会执著有真实安乐,而究其实,此等也是一种颠倒执著。如果乘骑中有真实的安乐,那人们无论何时受用这些,都应该得到安乐,而不应有变化。可是实际中,人们于乘骑饮食等受用获得安乐,并非恒常,而是随时都会变,并且最终要回复到痛苦之中,越受用越增长痛苦。由此可知,乘骑等受用并非真正的安乐因,反而是发起痛苦之因,最初发起的这些受用如果不是苦因,那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痛苦不可能无因无缘地增长。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当人们最初得到车马乘骑时,似乎有些安乐生起,然而一时的高兴过后,这些车马乘骑的真面目便会显露出来,愈来愈为人们增添麻烦苦恼。例如色达县城有一辆豪华小轿车出了车祸,乘车者有的死了,有的受了伤。如果乘车是真实的安乐因,那这些死伤痛苦又从何处而来呢?不难推知,死伤者自坐上豪华小车,便种下或说发起了苦因,这些苦渐渐增长至出事前一刹那,那些人尚执著为安乐,然而后一刹那便彻底显露出这些“安乐”之真面目,到那时人们才认识痛苦的果。乘车的初中后际全部都是苦,但无知者只见到了苦果,却不知道这种苦果的生因,便是他们所认为的安乐受用,他们仍会执迷不悟,认苦为安乐,这是何等愚痴!

 

譬如说,昔日有一愚人十分饥饿,便饮用菸叶(即烟叶)水充饥,然而菸叶水并非可以除饥的良因,而是会给人带来呕吐的苦因,于是愚人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同样,众生执著乘骑等受用为除苦生乐之安乐因,以此而追逐贪执,可实际中乘骑等不仅不是乐因,反而是剧苦之因。因此我们应当了知世人所谓的安乐,其实都是痛苦及痛苦因,理应断除此等颠倒贪执。

 

辛四、明世人执暂息旧苦为乐之颠倒:

 

问曰:用种种方便对治痛苦,不是可以息灭苦受而得到安乐吗?

 

如有于金器,呕吐生欢喜,

如是于治苦,有妄思为乐。

 

如同有人因为向金器里呕吐而生起欢喜;同样于对治痛苦,有人迷妄地认为是快乐。

 

以方便对治痛苦,使苦受息除,世人于此中执有真实安乐存在,然而稍加分析,这种所谓的安乐,只不过是一种迷乱感受,妄以治苦为安乐的颠倒分别念而已。比如有些富贵豪门,家中受用资具极其奢华,盛呕吐物的器皿都要用纯金打造。富人在生病向金器里呕吐时,虽然呕吐很苦,但他一边看着金器,一边想着:“我盛呕吐物都是用金器,嗯,我很了不起……”由此而生起飘飘然的乐受,类似情况还有多种。这种乐受诚然是极其迷妄的邪分别,自己正在受呕吐之苦,又何有安乐可言呢?对这些人所执的类似乐受,一般有智者都会嗤之以鼻,看出其颠倒愚痴之处,然而,实际上世人大多数都是同样愚痴,颠倒执著对治痛苦为乐。世间对治痛苦的方法,其实质都是一些暂时压制、转移、分散痛苦的方法,从根本上无法息灭痛苦。如为解决饥饿而吃食品,为解决长途步行之苦而乘骑,不管这些对治方便如何高级,也不可能息灭本性的痛苦。人们执著这些对治中有安乐,而实际上痛苦却依然如故,毫无改变,只不过是因人们的迷乱分别,才有虚妄的乐受生起,实际中无有丝毫安乐的存在。

 

譬如说,有人于旷野中,为灼热的阳光曝晒,他觉得非常难过,便迅速走到一棵枝叶茂密的树下,在荫影中乘凉,酷热稍息时,他便觉得很安乐。这种所谓的安乐,只不过是炎热逼恼的减轻,或说是寒凉痛苦的因,并非真正的乐受,而世人的一切对治安乐,也无不是如此。堪布阿琼举譬喻说:有些遭魔经常发狂的人,想依靠密咒师的方便治疗,密咒师以各种法器、加持品打击他的时候,患者认为这些对治方便能消除自己的魔障,虽然被打得皮开肉绽,他们却认为很安乐;同样,世人执对治为乐,与这些癫狂者毫无差异。在月称菩萨与甲操杰论师的注疏中,都提到了为“马粪所打”而妄思为乐的譬喻,这个譬喻可能是出自《百喻经•治鞭疮喻》。愚人以为自己得到了治疮的良方,便叫他儿子用马鞭抽打他,后以新鲜马粪敷抹伤口,并以此为乐。

 

此处前后所言的世间只有真实痛苦,无真实安乐,当知是从世俗谛而言,并非说胜义中有真实的痛苦。陷于迷乱分别中的世人,往往执著世间有真实的安乐,而作者依世尊的教言,层层分析了世人所谓的安乐,唯是痛苦的变相而已,所以名言中唯有痛苦,及一些痛苦现为安乐的假象,并无真实安乐。这就如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不存在任何常有法,而世人却虚妄地执本为无常的法为常有法一样。世俗中人们认为安乐与苦、净与不净等,都是同等存在的,这只是世人迷乱分别而显现的法;在名言实相中,经初步分析观察,可现见世人的常、乐、净等执著都是颠倒,而世间唯有无常、苦、不净等痛苦。能彻见此苦谛,即可生起猛烈的出离心,为趋入圣道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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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

 

问曰:乐虽然难得,但它于身无有抵触损恼,所以它是身的本性;苦虽然多,但它与自身有抵触损恼,所以苦如身中客人,迟早都要离开的,以此不应畏苦。

 

如如时渐进,如是苦渐增,

故乐于此身,现见属客性。

 

时间如是如是地渐渐增进,就像这样,人们的痛苦也随着年龄而渐渐增长,所以安乐于此身中,可以现见它是属于暂时的客性而非常住的主性。

 

安乐虽然与自身很相合,对身体没有损恼,然而它不是身体的本性,对此人们可现量观察到。世人自出生后,随着年岁的渐渐增长,身体也会渐渐衰老,而痛苦也同样,随着年岁增长而同步增加。回忆往昔时,上中学的少年,许多人会记得自己在幼年上小学时无忧无虑的生活,日子里充满了阳光,而上中学的日子过得很不开心;到了大学,又会觉得上中学时的生活,过得很快乐,而大学里的日子充满阴霾;然后到参加工作,到成年乃至老年等,年龄越增,会觉得痛苦越多。可是往昔的安乐,如同往昔那些亲人一样,一个个渐渐离开了自己,越来越少,都到另外那些遥远的世界去了。藏族有民谚说:“诸人越老,安乐越少;骏马越老,牙齿越少。”世人的安乐随年岁增长而减少,而痛苦随年岁增长而增多,如是而观,苦乐究竟谁是客、谁是主,岂不是很明了吗?安乐于身体这个旅馆中,实是如同暂住一宿的旅客一样孤孤单单且不能长久;而痛苦于身中,却如同不断繁衍子孙后代的主人一样,越来越兴盛。

 

譬如说,在大漠中步行的游人,时日越增,他就会越疲劳,而饮料粮食也会越来越少,因此他的痛苦也就越来越增。同样,人们都是三界大漠中的过客,年岁越增,安乐的“饮食”也越少,而痛苦疲劳也会越多。所以,不应将安乐执为自身的本性,而应认知自身本性唯是痛苦,以此对痛苦本性的世间,生起坚定的厌离。

 

辛七、思维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厌离:

 

问曰:虽然身的本性为苦,但是可以用种种安乐因缘对治,所以对身苦不应忧虑。

 

苦因缘众多,众病及外事,

不见于人类,有尔许乐因。

 

身苦的因缘非常多,可现见有内缘的众多疾病及外缘的伤害法,但是不能见到人类有少许安乐因缘。

 

人类的身体,其名言本性即痛苦,《因缘品》中说过:“此身多障恼,脓漏恒疾患。”对这种本性即苦的身体,有些人认为可以藉种种世俗安乐因缘对治,使其众苦消散,得以恒时保持安乐,而这是非理的想法。对人的身体来说,苦因极多,乐因极其稀微。身苦的众多因缘,在日常中皆可现见:从内缘来说,有四百零四或说八万四千种疾病;从外缘来说,有器界的地水火风种种灾难侵袭,其他有情的讥毁打击伤害等等。从内到外的众多法,稍加观察,无一不是苦缘,可是反过来观察,身体的安乐因缘,却极为罕见,也可以说是找不到。因为身内身外一切事物,皆不离无常苦害本性,即使有少许事物能引生刹那的安乐,而转瞬又会变成极大的苦因,正如月称菩萨说:“如同苦海中,身乐如水滴,智者明此理,谁说身有乐!”

 

譬如说,国王有一非常美丽的公主,欲择佳偶,于是有众多青年云集,各个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公主的青睐,然而在成千上万年轻人中,能如愿的最多也只是一个人,其余得到的只会是失望、嫉妒等痛苦。同样,身体的安乐因如同娶到公主的人一样,只有一个,而痛苦因极其众多,如同失望的年轻人一样。因此有智者,应了知身的本性即苦,不值得任何贪爱,而应生起厌离。

 

庚三、(破除乐有自性)分五:一、苦虽有自相而乐无自相;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三、乘骑等本无真安乐;四、明世人执暂息旧苦为乐之颠倒;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

 

辛一、(苦虽有自相而乐无自相)分二:一、乐虽有增长却无自相;二、虽有真实苦因但无真实乐因。

 

壬一、乐虽有增长却无自相:

 

问曰:如果没有乐,就不应有乐的增长,但是在享受美好生活时,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由此而知,自相的乐是存在的。

 

如乐正增长,现见即回转,

不见苦增长,有如是回转。

 

如果安乐正在增长,可以现见它立即回转为苦;可是不会见到痛苦增长时,有如是回转为乐的情况。

 

身体的安乐与痛苦,虽然都是名言法,但是二者完全不同。有些人认为安乐如同痛苦一样,也有自相,可以恒时存在,其理由是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但此等理由不能成立。安乐虽然暂时会有稍许增长,但这也不过是引生更大痛苦的一种因缘而已,它立即会从增长中回转,重新回复到原先的痛苦状态中。这是人们在生活中可以现量见到的事实,世间没有人能保持自身安乐向上增长且永远也不回复到痛苦之中,由此而观,自身安乐怎么会有真实自相呢?如果有自相安乐的存在,绝不应有如是回转变化,而应恒时存在。可是,痛苦就不同了,从来就没有人见过当自身痛苦正在增长时,忽然有了回转,变成为恒常稳定的安乐。这种情况除了世人的幻想,如在一些民间故事中编造说“某人经历了艰难痛苦后,从此永远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等等之外,于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痛苦有一种特性,能迅速将一切与它相违的安乐,转化成它的状态,而且痛苦与人类的身体联结非常紧密,使身体很难摆脱它的束缚。以此对凡夫众生而言,痛苦确实有其稳定的自相,因自身的一切安乐,最终都会回复为痛苦,而自身痛苦再增长变化,也无法像安乐那样迅速回转。对此,诸人皆可观察,当自身生起安乐并增长时,安乐无论如何也不会永恒不变地保持,而是在短时间中即会消尽无余,这便是安乐无有自相而痛苦有自相的原因导致。月称菩萨也曾说过:“若乐有自性,不苦不回转,因被回转故,此乐无自性。”轮回的本性即是苦,因而凡夫有漏的身体,即使暂时能有安乐生起增长,其安乐也不可能因此而有自相,最终一定会回复到苦的本性中。

 

譬如说,以前南赡部洲有金轮王阿那律(顶生王)出世,依其宿世福德,他从自己父亲头顶的肉髻中生出;后即位为王,得金轮等七宝,一统天下,享尽天下的荣华富贵;又凭金轮,得到了帝释天分半座予他的荣耀;然而当他生起贪心,想独占帝释天的宝座时,却从天上堕回人间,生起了极大的羞愧等苦受而死去。他的安乐受用增长至欲界天,最终还是要回转到痛苦之中。同样,任何凡夫有情,不可能有恒不回转的安乐,而唯有恒不回转的痛苦。因此,我们应了知苦乐之性,彻了世俗的苦谛。

 

壬二、虽有真实苦因但无真实乐因:

 

问曰:苦乐应该是一样吧,因为苦乐皆依因缘而生,而且现实中,既有恒时生苦的因,也应有恒时生乐的因。

 

安乐俱因缘,现见可回转,

众苦俱因缘,终无回转者。

 

安乐的俱有因缘,现见可回转为苦缘,众苦的俱有因缘,却始终无有回转为乐缘的。

 

虽然苦乐皆依因缘而有,但在世间恒时生起苦的因有,而恒时生起乐的因却不存在。安乐的俱有因缘(即生起因缘),在现实中可以现量见到它们会立即回转成为痛苦的俱有因缘,而不会恒时稳定地产生安乐。比如说鲜花,一般人也许会认为这是谁都会见而愉悦的安乐因,然而有“感时花溅泪”者,看见鲜花便触动心思痛哭伤心。其余任何一种安乐受用也是如此,它们绝不会恒常为世人带来安乐,而是随时都会变为苦缘。比如饮食,受用过多则成苦缘,而且每贪著享用一点这些由罪业所得来的果实,最终必会为此而感受痛苦。可是,诸种痛苦的俱有缘,就并非如此了,它们是“终无回转者”。“终”是指究竟或说最终,从究竟、最终上观察世间诸苦的俱有因缘,确实是不可能有转化为乐缘的,过去未曾有,现在也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如果有这么一些痛苦的俱有因缘,能回转为永恒的安乐因缘,务必请指出来看!在三界火宅中只有生起苦的因,而想找出能恒生安乐的世俗因缘,绝无可能,如果有,那佛经中就应把三界喻为“乐海”,而不应喻为苦海。三界唯是纯苦的蕴集,其本质即是苦,那怎么会有真正不变的安乐存在呢?

 

譬如说,以前阿育王造一监狱,名为“喜乐园”。犯人刚被关进去时,让他在豪华舒适的环境中,任意选择一种自己欢喜的威仪(行住坐卧),例如躺卧,然后就要恒时保持这种威仪,再不许做其他事。犯人开始时觉得欢喜,然而时间稍久,这种威仪便会给他带来极大痛苦。如今美国也有一些监狱,监狱中的住房等生活设施,如同星级宾馆一样,犯人可以舒适地在里面生活,不受其他刑罚,然而犯人唯一要遵守的规定是: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越出监狱之外。由于没有自由,虽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其中的囚犯却一点儿也不快乐。同样,世俗中生起安乐的一切因缘,与此等欢喜园中犯人所喜爱的威仪一样,实无可能恒时引生真实的安乐,而是一切都会迅速回转为引生痛苦之缘。

 

辛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分六: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壬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就像某某人一样,他现在各方面都如意,生活很快乐,这样的安乐怎么不是真正的乐呢?

 

汝正死时去,现去及当去,

正死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你前刹那坏灭的正死时已逝去,现在之正死时正在逝去,未来之正死时也将逝去,将这些正死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正死时是指有情刹那坏灭,或说灭去刹那存活之时。有情的存活唯是心的刹那相续,而死亡也遍布这从来不停顿迁流变灭的一一刹那中。常人不作观察,往往以为正死时是在人们最后现出死相到断气前的那个时刻,殊不知自出生至最后结束一期生命之间,每一刹那都是正死时。因此,透过世人的无明痴障,看他们所谓的安乐实际很不合理,将正死时执为安乐,这是一种极为迷乱颠倒的邪执。其实世人所谓的快乐生活,是前刹那的正死时已去,现在的正死时正在去,未来的正死时当去,自己正在步步赴死,那怎么能称之为安乐呢?当人们在临终前,知道自己正在死去时,最后那段时光中除了绝望、愤懑、颓丧、惊恐等痛苦之外,绝不会有任何安乐可言,而实际上自生至死之间,自己每一刹那都正在死,每一刹那与咽气前那一刹那一样,都是正死时。有智者按道理应该时刻生起警畏,时刻以“临终的眼”看待生活,而不为愚痴所蔽执著正死时为乐。

 

譬如说,昔日一位施主有一恶仆,恶仆不断偷走施主的资财。最后施主发现了,呵斥那位恶仆:“你真恶劣,我多年来一直如是信任你,可你竟然天天在偷走我的财产。”恶仆也毫不客气地回答说:“主人啊,其实你自己也很坏,不然,你怎么能对我这样的坏人信任呢?其实是你自己损害了自己的财产。”同样,世人将刹那刹那盗走自己生命财产的正死时当成安乐,结果只有损害自己而已。因此智者当明察世人所谓的快乐,实为坏灭无常之本质,而应彻断执正死时为乐的颠倒迷妄。

 

壬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诸有情在一期生命中,有不断的意乐满足,这些快乐难道不是存在于自身吗?

 

诸有情常有,饥渴等逼迫,

逼迫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诸有情众生恒常有饥渴等逼迫损恼,将苦因逼迫说成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人道有情不但时刻处于正死的状态,而且也恒时在为饥渴等逼迫着,毫无安乐可言。作为欲界人类,都有着业识所系四大合成的身体,这种身体自生至死之间,都会不断地向外界索求食物和饮料等种种需求,以解除饥渴等逼迫。然而,食物和饮料只能暂时缓解饥渴,却不能断除饥渴的逼迫。对此人们可以现量了知,不管具足何等丰富的饮食,饥渴逼迫从来没有离开过人们的相续,而人们平时所谓的饱足,也只不过是一种平缓的饥渴状态,或说一种较为隐秘的饥渴状态而已。上至国王富豪,下至穷人乞丐,身体平等地如同一个无底洞,无论多少饮食也不会填满它的需求,都同样不停地受着饥渴的逼迫。因而在恒受逼迫的身体上,又有何安乐可谈呢?

 

譬如说,刚刚嫁到丈夫家的新妇人,从早到晚忙碌着家务,很卖力地迎合着家人而劳作不息,虽然很辛苦,她却认为自己在掌握着家政大权,反而以此为乐。同样,世人虽然在为满足身体不断的饥渴需求而劳累,却认为自己是身体的主人,掌握着家政大权,不但不以此为苦,反而执其为安乐,这是何其迷乱的颠倒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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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分二:一、若喜少乐也应畏多苦;二、贪身如同爱仇敌。

 

壬一、若喜少乐也应畏多苦:

 

问曰:虽然痛苦会如影随形般随时不离,但是只要努力,安乐也能获得,故应极力追求安乐。

 

如欲能得苦,乐岂能如欲,

汝何重稀者,多者何不畏。

 

痛苦不需劬劳而随意可得,但安乐岂能如欲而得,你为何只重视稀有难得的安乐,而对极多的痛苦不生畏惧呢?

 

三界有情,谁也不愿意遭受痛苦,可是痛苦偏偏无法逃避,有情在时时处处,都会有痛苦尾随着。假如有人想得到痛苦,那是最简单不过而且会随心所欲即能满足的事,因成熟痛苦的因缘在三界中随时随处都有,比如烧烫冻割打等等,由此不论何种痛苦,可以即刻随意做到。但是要反过来追求安乐,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特别是不懂因果事理的世人,安乐在他们面前如同那天边的彩虹,可望而不可及,或说如同那热带地区盛夏季节中的凉爽一样,其踪难觅。安乐如是稀少,痛苦如是繁多,那么你为何只重视那极为稀少的安乐,却对那遍满的痛苦不生畏惧呢?你若真的爱重安乐,则应远离与安乐相违的痛苦,理应对痛苦生起厌离,如是则应厌离那遍满痛苦之处,往赴那无有痛苦遍满安乐的地方。所以有智者,若希求安乐,不应对多苦少乐之处的“少乐”生贪著。对多苦少乐之处,各注释中解释稍有不同,如俄智仁波切说是指三界,仁达瓦大师认为是指有情的身体,其实二者所指范围大小虽不同,但都是苦多乐少之处。一者从科判出发,紧扣破除乐执的意义而释为身体;另者以广义而诠颂词所释,说为包括有情身体在内的三界情器世间。

 

譬如说,有盗贼挖开了国王的宝库,表面上看他似乎能得到财富受用,然而这种受用安乐,比起他将要受到的处罚,可谓微不足道,有理智者谁会只看重其中的财宝,而不怖畏那更可怕的惩罚呢?同样,三界或说身体如同国王的宝库,依之能得到的安乐甚为微小,而痛苦却不可思议。故有智者,不应只重微乐,而对巨苦失去怖畏厌离之心。

 

壬二、贪身如同爱仇敌:

 

问曰:身乐虽少,然而得到安乐时,也是很舒服的,所以应想办法使身体得到安乐。

 

已得安乐身,反成众苦器,

重身与重怨,二者实相同。

 

已经得到少许安乐享受之身,反而会变成聚集众多痛苦的苦器,因此爱重身体与爱重怨敌,二者实属完全相同。

 

贪执身体者,会拼命追逐受用安乐,而即使得到少许受用安乐的身体,实际上会反过来,成为痛苦更多更剧烈的苦器。众生的身体有一种不共特点:越随顺它的需求享受安乐,便会越痛苦;越贪爱执著它,它便会带来越多的痛苦。它实际上是一个大苦器,里面盛满了痛苦的催化剂,不管人们给它投进多少安乐受用,它一点也不客气地给人催变出多少痛苦来;或说人们给它投入了多少贪爱,它就会给人回报多少痛苦。身体的这种特点,并不是很难了知,比如说平时某人如果特别贪爱护惜身体,它就会变得脆弱,以致小小风寒,也会带来很大痛苦。可平时对身体并不是那么呵护,而是经常让它接受风吹雨打磨练的人,不用说小风寒,就是冰霜寒冻,也不会为他带来痛苦。就像一个人对很坏的怨敌越恭敬,怨敌反而越给他带来痛苦,甚至怨敌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引发恐惧惊疑等种种痛苦。或者说,越恭敬怨敌,他自己便会变得越软弱胆怯,而怨敌会更为猖狂,越会欺负打击他,为他带来更多的痛苦,因而身体就像很坏的怨敌,爱重身体与爱重怨敌,其实是完全相同的。

 

譬如说,昔日有人在马车的硬板上睡觉,可是身体与硬板的触痛使他无法入睡,当地国王见后,对他心生悲愍,便将他带回王宫,让他在有软垫的床上睡觉,开始时他觉得很舒适,可是后来有一颗芥子许的硬物出现在软垫上,他因此觉得触痛异常,更无法入睡。身体享受如何安乐的资具,即会有如是的痛苦生起,有智者了知此,更应如远离怨敌一样,舍弃对自身的贪爱。

 

辛三、思维身不超越苦之本性:

 

问曰:如果恒时以安乐受用资具等因,加重对身体的爱护,难道不能使它恒久享受安乐,由苦器变为乐体吗?

 

身虽久享受,不能成乐体,

谓他胜本性,此定不应理。

 

身体即使长久享受安乐,也不能变成乐体,如果说外界他缘所生之乐能胜伏苦的本性,这是决定不应理的。

 

世人的身体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安乐体。人们幻想通过受用资具等外缘,恒久地保持身体安乐,乃至保持纯乐无苦之状态,并为这种梦想奋斗了无数劫,但也只有留下一大堆遗憾而已。轮回即是苦谛,身体即是苦聚,无论人们以何种安乐资具等方便去爱护自身,也无法因这些享受而改变其苦的本性。豪华的住宅、精美的食品、华丽舒适的衣饰、完善的医疗保健、繁荣的文艺娱乐、高度发达的工商金融服务与信息交通等等,西方社会所创造的这一切物质文明,为西方人提供了穷奢极欲的物质享受,然而结果呢?绝望的痛苦情绪仍在笼罩着他们。身体的痛苦本性无法改变,不论人们如何努力,也只是如同“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一般,一切终会归于徒劳。月称菩萨云:“如铁物熔化,岂性变液体,如是苦性身,岂能成乐性。”将铜铁等金属加热至一定温度时,它们会由固体形态熔变为液体形态,但这只是一种暂时现象,铜铁等金属绝不会舍弃其固体本性,而变为液体本性的物质,只要温度稍降,金属液会立即凝固,恢复原状。同样,身体的本性即是苦,依世俗外缘无论怎样改造,也不会变为安乐体,世人的一切努力暂时似乎能带来一些自我陶醉,然而最终仍会归于痛苦之中。

 

譬如说,乌鸦孵化并抚养杜鹃的雏鸟,无论多久,杜鹃只会是杜鹃,而绝不会改变其本性变成乌鸦;同样,身体的本性即是苦,无论依他缘如何对身体加以爱护,令其长久享受,也决不会将其本性变成安乐。作为有智者当明了此真相,而不再造作此等欲洗黑炭为白色一样的无义事业。

 

辛四、思维胜劣皆为苦所损恼:

 

问曰:怎么没有恒久的乐体呢?在世间,不是可以现见那些具大福德的王公贵族终身在享受安乐吗?所以身体不应是苦的本性。

 

胜者为意苦,劣者从身生,

即由此二苦,日日坏世间。

 

世间胜者为种种忧惧心念而生苦受,而下劣者会从身体生起苦受,就是由此二种苦受,恒时不断地在损恼着世间有情。

 

胜者指具足权势眷属及丰厚财富受用的人,象世间的王公贵族富豪等,他们即是超过一般平民的胜者;劣者即卑劣者,指世间那些福报浅薄、种姓低劣、恒常为贫穷困苦所煎熬的人。这二者虽然在受用资财上相差甚巨,然而在受苦上却并无多大区别,那些认为胜者无有痛苦的想法,其实是未经观察下的错误计执。

 

具足名声地位财产的胜者,他们虽然有丰裕的受用,然而并非只有快乐而没有痛苦。表面上他们不会受到缺衣少食的苦恼,可是其内心有着不断的意苦:为自身权势的消失而担忧,为他人富贵的增长而嫉妒,为控制下属与财产而日夜操心……尤其是权贵之间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之苦,在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消失过。这种损恼胜者的内心痛苦,在现实中人们都可以观察到,如现在那些国王总统、富豪名人,“高处不胜寒”,各个都有其难以道尽的辛酸,而并非如同一般人所认为那样没有痛苦。对劣者而言,他们的痛苦主要从身体受用等方面生起,如超强度的劳动、缺衣少食,及行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等,由此而引起身体的疲劳、损伤、饥寒、疾病等各种痛苦。纵观整个世间,其实充满了身心痛苦,高低贵贱各种人都在恒时为这两种痛苦损恼着,就像同一苦水海浅水层与深水层中的鱼,无一不在为苦水浸泡着。根登群培大师曾说过:高官心里有大苦,小民身上有小苦。这个世间确实如此啊!作为凡夫,不为痛苦损恼的一个人也不会有。

 

譬如说,以前有国王命驯象员调教大象。一名很有经验的驯象员,以极为善巧方便的手段,用铁钩把一头野象调驯得服服帖帖,于是国王非常高兴,按当时的风俗立即命人给此驯象员画像,并大加赞誉赏赐。驯象师受此殊荣后,内心却忧虑重重,非常担心自己以后的表现不佳,如驯象失败或在调伏时将大象弄伤等等,因此而恒时痛苦不堪。当时另外有一名驯象员,因不具善巧方便,调教大象屡次失败,国王很不满意,令人重重鞭打责罚了一番,使他从身体上受了很大的痛苦。同样,世间胜者如同善巧的驯象师一般,虽然有丰厚的名利嘉许,内心却痛苦不堪,而劣者如同失败的驯象员,在身体上有着难忍的痛苦。因而世间不论胜劣,皆为身心痛苦所损恼,对这样的苦恼世间理应认清其可恶面目,实不应贪著不舍。

 

辛五、思维痛苦具大力:

 

问曰:虽然胜劣各有意苦、身苦,但是如果有大乐,这些痛苦即会被压伏,所以,不一定要对痛苦生畏惧吧。

 

乐由分别生,分别随苦转,

是故除苦外,更无大力者。

 

安乐由分别计执生起,可是分别计执随顺痛苦而转,所以除了痛苦以外,世间再也没有具更大力量的法。

 

想用大安乐压伏痛苦,以此息灭对痛苦的怖畏,此类想法也是一种愚痴的颠倒执著,人们的大乐根本不会胜过痛苦。对世间众生所谓的安乐,如果加以分析,便会了知它实际上是由人们的分别计执而生。在外境资具等法上,并不存在安乐,只是由心识对受用等生起分别,执著这些如何如何美妙,才会有一种安乐的感受生起。可是由分别计执而生的安乐并不坚固,当相续中痛苦的感受生起时,安乐的分别马上就会消失,再大的乐受也立即为苦受所取代。如同某人在豪华轿车中享受惬意安乐,但一想到翻车的危险,舒心的安乐刹那即变成了忧惧的痛苦。即使没有痛苦的感受生起,安乐的分别念也不会长久,它刹那刹那之间都在为无常所迁,为变灭痛苦所转,而不离苦谛的本性。既然安乐之因即分别计执尚不能不随痛苦而转,那怎么可能有不为痛苦所转的安乐果呢?在世间,乐不能将苦变成乐,但苦能将乐变成苦,无有超过痛苦的安乐,无论人们想以何种努力获得安乐,战胜痛苦,然而安乐最终都会被痛苦所毁灭,遍观三界,除了痛苦之外,再也没有哪种世俗法具有转化一切的力量。在三界之中,天人的快乐是最大的,但有哪位天人的大乐战胜过痛苦呢?没有,从来就没有!其实,所谓的乐,是由愚痴分别而生,是非真实的、是偶然的,然而苦是世间的真实,是身体的本性,因而,苦的力量是最大的,除了苦之外,再无具大力者。

 

譬如说,往昔一人娶有一妻一妾,妻妾各生有一个孩子,某时那位小妾的孩子夭折了,小妾因此异常悲痛。当她见到另外那位长房(妻)的孩子孝顺其母时,内心更为痛苦,忍不住哭了起来。旁人见了便百般安慰,劝她不要再为死去的孩子伤心,那位小妾却说:“我不是为自己的孩子哭,而是因为别人的孩子还活着才哭!”后来那位长房与孩子搬到了另外一城市住,但不久小孩也开始生病。有一天,那位妒火中烧的小妾看见城市里搬出了一具小孩的尸体,她想:这可能是那位长房的孩子吧!到处去打听,果然没猜错,于是她觉得非常安乐。那位小妾的安乐,谁都看得出,是一种由恶分别念而生的安乐,但一想起自己儿子已死,则此安乐马上为痛苦所覆盖,可见其安乐也是随痛苦而转的。同样,世人所谓的安乐,也唯是愚痴分别念计执的虚假现象,不可能超越痛苦、胜伏痛苦。因而有智者,当知是痛苦而非安乐具大力,故应于痛苦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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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教诲早舍尘事依静处:

 

问曰:亲人是必定要分离的,但是自己有父母子女家庭等等,不得不先将这些应做的事务处理妥当,然后才能放心出家,这样难道不合理吗?

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

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你想将此等琐事处理完,之后才往寂静林间修行,如果作完后又要舍弃,那么做这些事又有什么意义呢?

 

将一切子女家务等世俗事处理完善,然后才出家修行,这种想法,不知断送了多少人的解脱福缘。世间琐事如同一个无底洞,不管人们如何做,它也不会有圆满了结之时,比如对家庭,如果要完善地将子女后代、家产等一一安排好,那么自己肯定无有出家修行的机会,子孙后代的事是今生无法照顾完的,而住房财产等等,也是没有可以让子女满足的时候。有些人还对一些世俗事业,如艺术、科技、学问、工商业等方面抱有幻想,而这一切也是无有止境的,从未有人能在这些领域中达到圆满。如果要将一切世俗事业作圆满,然后才出家,这本身即是一种幻想,实际中无法做到。全知无垢光尊者说过:世人所做的一切琐事,如同小孩玩耍一般,做起来没有完结之时,放下来,也就完结了。再说,不论琐事能不能做完,即使能做圆满,然后又要放弃一切去出家,那么做这些事业又是为了什么?做后又须舍弃,这种事又有什么作用,有什么意义?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地做几十年,然后又全部舍弃,这些琐事对自己没有丝毫利益,而对他人,除了增加轮回迷执外,也没有任何实义。

 

譬如说有一过路人,见路上有众多不同形状的石块,于是他停止行路,拿石块琢磨起来,磨了一块又一块,他的这番举动,除了耽误他的走路外,其余毫无意义。同样,世人所作的琐事与此愚人之磨石块,也无有差别,只会消磨自己的生命,耽滞解脱路上的步伐。另有譬喻说,有人见一些芒果落在不净粪中,便急急忙忙捡起来用水冲洗,旁人见而问言:“你将芒果洗净了干什么?”那人回答:“洗净了再扔出去,反正不能吃了!”既知洗净了也不能吃,还要扔出去,又何苦洗呢?同样,既然已知世俗琐事必定要舍弃,那又何必去劳碌自己、浪费时间呢?已知无义还要去作,岂非疯狂者或极愚痴者的作为,有智者谁肯做此无义之事呢?

 

明朝憨山大师年幼时,母亲很严厉地管教他读书,他总觉得很苦,便问母亲:读这些书,将来做什么用?母亲告诉他:读书为做官,从小官一直可做到宰相。“那最后呢?”“罢了!”大师听到母亲的回答,很惊异:既然最后要罢了,那辛辛苦苦做它干什么呢?从那时起,大师便立志要做一个“不罢”的事业,以此愿摄持,大师后广弘圣教,普利人天,终成佛门一代宗师!如果是有心智、有血性、有胆魄的人,既然也知自己一生的作为,最终都要随死亡而全部罢了,那理应像大师一样,去投入那永远不罢的二利事业!月称菩萨说:“出家前往林中修行,对此不能拖延,不能懈怠。”如果拖延,以后就决定没有机会了;如果懈怠,最终一事无成。故有志者,何不多读《七童女因缘经》:“剃除须发已,身披粪扫衣,寺宇寂静处,何时我安居?目视轭木许,手持瓦钵器,何时行无失,挨家乞施食?不贪名利敬,去除烦恼棘,何时心清净,成就供施田?……何时住水岸,药草遍地上,数观浪起灭,同诸世间命?何时我不乐,三有诸受用,破除人我见,一切恶见根?”

 

己三、明修无常的利益:

 

问曰:虽知前往林间修持是必要的,但由于贪执我与我所,所以总有怖畏而无法舍弃一切去林中修持。

 

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

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如果谁人心中有此正念,思维我必定死且死亡当下决定会来,那么他已经舍弃了对常我的贪执,对死亡难道还有什么畏惧吗?

 

有些人虽然略晓诸法无常之义,然而因深厚的我与我所执障蔽,心中对离开亲人独自去森林静处修行充满了恐惧。如害怕自身得不到衣食受用,害怕林中有非人猛兽的违缘,害怕远离亲人的孤独寂寞……一想到这些,出离修行的念头便会消失,这其实是因没有从内心生起真正的死亡无常之念而导致的。一个人若能如实地认识无常,心中能持念:我必定会死,很快会死,并且随时有可能死!如是生起无疑的无常之念后,便能无难地远离世俗,根本不会有上述恐惧。因为他认识到我与我所是无常变灭之苦谛法,以此他就能迅速舍弃对自我的贪爱,这种贪爱已舍,对死主的怖畏也就自然消释。死都不害怕,其他的孤寂饥寒、非人猛兽等诸怖畏,也就根本不值得计较了,此时一切违缘都不会动摇他修持正法、寻求解脱的决心。

 

譬如说,若人持有银镯子,在饮食时他便能以银镯子检验食品,发现有毒便立刻舍弃,不致受到毒害。同样,观修无常的心念,如同银镯子一般,能使人们认识对世俗诸法常有执著的有害本质,以此而能无难地舍弃常执,不为所害,趣入解脱正道。密勒日巴尊者说过:“吾初畏死赴山中,数数观修死无定,已获无死本坚地,此时远离死畏惧!”博朵瓦格西也教诫过:“若唯修一法,无常最为要。”若有信者,应当数数思维如上所说之无常教义,乃至未生定解前,当以观修无常为唯一所修之正法。

〖第一品释终〗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戊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说身苦之理;三、修习行苦之理。

 

己一、(于粗身修苦之理)分三: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二、广说修苦之理;三、破除乐有自性。

 

庚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分二: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二、断除过分贪身。

 

辛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

 

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

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虽然见身犹如怨仇是众苦之源,然而也应加以保护,因为此身如果具足律仪长久存活,依靠它能作广大的福德资粮。

 

正念诸法无常的“银镯子”,能使人了知诸有为法皆不离无常苦害的本质,特别是身体,它更是一个无常苦害的大堆聚。身体既然是苦聚,那是不是也应迅速舍弃远离它呢?很多人会有类似疑问。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只有外道中才有自杀舍身以求生天的做法,而在内道中,教主大德们严禁修行人对身体作无义的损害。

 

有漏的身体内有风胆涎四百零四种疾病的逼恼,外有刀杖兵器的击打、寒暑的侵袭等等无量损恼,它实际上是众苦的源泉,如果不是它拖累,人们就不会有那么多苦恼。所以有智者见身,如同专门给自己带来损害的怨敌一般,是苦源,是苦蕴,是苦器,不应对它执著。但是,这种认识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而言,智者们对身体也会加以合理保护,不让它无义地受损伤。对修行者而言,身体也是解脱道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依靠暇满人身,守持清净律仪,这样的身体若能长久存活,就可以广行善法,积聚起广大的福德资粮。佛陀在《月灯三昧经》中说过:“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在末法时代,持守一条戒律一昼夜,其功德也不可思议,但只有依靠暇满人身,才有机会积累这不可思议的功德。因而智者们既了知身体有害的一面,也了知身体有益的一面,古德云:“此身行善即是解脱舟,此身造恶便是轮回锚,此身一切善恶之奴仆。”为了让身体能长久行持善法,理应断除各种非理损害,而对其善加保护。上一品无常的教诫,是让人明白身体有害的一面,使人舍离对它的非理贪著;而此处的教言,是让修行人断除轻贱身体的心念,虽视身如仇,亦应善加驾御保护,使之成为修习善法的工具,这才是合理的态度。

 

譬如说,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做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儿子生起畏惧而改悔。商主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并没有立即舍弃儿子,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身体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身体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恶业,但不应粗暴舍弃,因为要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证正觉如意宝的大业。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辛二、断除过分贪身:

 

问曰:如果应当保护身体,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

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而安乐是以其他外缘生起,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

 

了知善御此身则可持戒积集大福德后,有些初学者便以应保护身体为由,对身体不断除爱著,而贪执衣食等享受,这也是必须断除的偏执。人们的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无一不是因有身体而起;从长远来看,有情正是因为身体,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以满足身体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无边的痛苦。所以身体是人们众多痛苦的直接来源,是一个充满痛苦的器具。有些人想:身体虽然是苦器,但有时也会有一些安乐舒适。然而仔细分析,所谓身体上的安乐,其实是依外缘而起,如饱暖赖衣食资具而起,并非由身体自己生起。从身体自身而言,它无疑是纯苦之聚合,无有丝毫值得贪爱之处,而且只要对它有一分贪爱,痛苦即会增加一分,有十分贪爱,痛苦也就增加十分。因而若求断苦者,必须仅以微薄衣食维持身体而舍弃对它的贪执,唯有彻断贪执,才能彻断众苦之根源。

 

譬如说,有一男子驾车经过某险恶处,见一美艳罗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其为罗刹,反而生起贪爱,与她共乘一车。其后不久,车前显出了一凶恶的罗刹,那位男子大惊,拔剑将罗刹砍为两段,而罗刹不但未被杀死,反而一分为二,那位男子又将两个罗刹砍断,结果又化出四个罗刹,如是越砍越多,无法杀尽。此时那位男子平时祈祷的天尊,在天空中发声告诉他:“你这样永远也杀不尽,只要将车上的罗刹女杀了,其余的罗刹自然会消尽。”此时男子方知美女是罗刹女,车前罗刹亦为她所幻化,于是他回头杀死罗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同样,身体如同美艳的罗刹女,如果不能认清其苦害本质,而对它贪执不舍,那么痛苦便会由此而源源不绝地产生。而且若从外境着手灭苦,付出的努力越多,会如将罗刹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一样,痛苦也会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的教导,回头从自身下手,彻断身执,轮回诸痛苦则会顿时息灭。

 

庚二、(广说修苦之理)分七: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三、思维身不超越苦之本性;四、思维胜劣皆为苦所损恼;五、思维痛苦具大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七、思维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厌离。

 

辛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分二: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壬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问曰:苦虽然是从身体上生起,但是依靠衣食医药资具等众多受用方便,可以使身体生起安乐,以此也就不应畏惧小苦。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若人们从任何受用所生的安乐感受,也不能比痛苦感受大;那么如是极大的苦受,怎么还能认为它很小呢?

 

不管人们如何努力,以种种安乐受用方便对治痛苦,然而身体本身即是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超过或消除身体的苦受。不管人们享受的安乐如何强,只要有些微的苦受,安乐刹那之间便会烟消云散;而正在经受痛苦时,平时给人带来很大安乐的受用,也无法使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是普遍现量可见的事实。比如说,有一国王坐在皇宫中柔软的垫子上,享受着歌舞美食,沉浸在五欲满足的快乐中,在世间来说,这是很大的安乐。然而当一只小毒蜂飞进来,它的细针刺中国王时,刹那之间所有的乐受都会消失,他只会觉得痛苦难忍,这时候,歌舞美食软垫等安乐不论如何增加,也不可能压住小蜂蜇刺的苦受。苦受的作用,比乐受的作用大,这是名言中无欺的规律,如稍加观察,人们都会明白这种事实。月称菩萨说,很多人认为丰衣足食是生活中最大的安乐,然而在有吃有穿时,如果儿子死了,那么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解脱痛苦,让人生起快乐。因此,应知身体相续中的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消除,佛陀说过:三界轮回都是痛苦的,有少许安乐也会变成痛苦。

 

譬如说,有一札左罗刹为了得到罗刹女“司达”,与别的罗刹打了十年仗,后来虽然得到了“司达”,然而依之却无法消除十年战争带来的痛苦,反而更为恐怖,时刻害怕别的罗刹来劫夺。同样,不管人们如何努力追逐世俗安乐,自身的苦受也无法消除,即使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转变为痛苦。

 

壬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问曰:虽然苦受很多,但是快乐感受还是有的,因而努力追逐安乐,难道不应该吗?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

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世人皆寻求安乐,然而安乐实际上非常难得,而且此求乐之行反会成为苦因,所以于逐乐众生,众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样随逐不舍。

 

世间众生,无一例外想得到快乐,因而都在为安乐追逐不休,大成就者根登群培说:“没有眼睛的小蚂蚁为了安乐而忙碌,没有四肢的蚯蚓也为了安乐而忙碌……总之,世间所有众生都是为了求得安乐而奔波。”然而,世间能如愿以偿暂时得到安乐者,却是非常罕见。三界如同火宅,其本质即是痛苦,烈火之中怎能得到安乐呢?弥勒菩萨说:“五趣之中无安乐,不净室中无妙香。”而且善趣众生暂时的安乐,其实也不离变苦行苦的本质。再从安乐之因而看,众生要得安乐,必须行持善业,可是三界有情,绝大部分不懂因果业报的道理,虽然想得到安乐,却恒时为贪嗔痴所催,所行几乎全部都是不善业。尤其是我们南赡部洲的人类,如《地藏菩萨本愿经》云:举心动念,无非是罪。以恶业所感,有情恒时感受着痛苦,即使偶尔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被紧随的痛苦所湮没;也由于上述原因,众生恒时追逐安乐的行为,其结果反而在不断地为众生带来求不得、不欲临等等各种痛苦,而且以恶业所感,痛苦如影随形刹那也不会远离。因此有智者应知,无论世人如何努力,处身于三界火宅中,痛苦怎么会停息呢?

 

譬如说,狂象追逐某人,于是那人拼命逃跑,最后找到一口井,那人便躲进井中,心想现在可以不必害怕了,而实际上,他并未远离危险,因为大象鼻子很长,可以将他从井中捞上来。同样,陷于三界中的众生,也在为痛苦“狂象”所追逐,即使能暂时逃至善趣安乐“井”中躲避,然而实际上并未脱离痛苦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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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不必向人表示对子女死的哀痛:

 

问曰:对子女等亲人死亡,虽不应忧恼,然为随顺世俗习惯,捶胸跺足地哭闹以表哀痛,以免他人反感,这难道不应理吗?

 

既知自损恼,都无少功德,

汝自为诡诈,此亦不应理。

 

既然知道哀哭等对自身有损恼,也完全没有少分益处,你自己还要做这些诡诈的行为,这也是极不应理的。

 

世间亲人的聚会,最终都会分离,各个为业风所催而独自步向中阴后世。可世人不能看破这种必然的结局,似乎不能接受事实,往往要为亲人离别而哀哭忧恼。最后竟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哭丧习俗,认为亲人死去后,其余亲人必须以捶胸跺足、拔发槌身地嚎哭,表示对亲人爱著,否则就与风俗相违,会招致他人的非议。因此有些人虽然以各种原因,对儿女亲人的死亡,并不哀伤心痛,也知这种哭丧不但无益,反而对自己有损害,但是为了随顺习俗,也会假惺惺地哭闹一番。这种诡诈虚伪的行为,不但无有意义,而且是可耻的,只会增添人们的虚诳狡诈恶习,使自己更向下堕落。自己心里不哀伤,而表面行为却相反,这种行为是妓女等人的所为,妓女为了赚钱,对本不喜欢的男人也会以伪装笑颜迎合,而世间正直之士,又何必如是伪装自己呢?

 

譬如说,有女人教某位女子自杀的方法,被教的那位女子虽知自杀是非常痛苦的事,而且也知道这种行为于己有害,于人无益,但她仍然如实去效仿,对这种行为,谁会说应理呢?同样,世人明知哀哭于己有害,于人也无益,还要去假惺惺哭闹一番,与那位女子自杀之愚举,实无少许差别。

 

壬四、不应为了联络亲友后辈对亲友的死表示哀悼:

 

问曰:为亲人之去世而衰哭,自己确实有损无益,但是为了维系亲友后辈的关系,这样做又有何不当呢?

 

如为分布苦,世间遍流转,

于已苦众生,布苦复何为。

 

如是哀悼亲人之行为,即是分布痛苦,使痛苦辗转遍布于世间;对于已经陷入痛苦中的众生,还分布痛苦给他们又有什么意义呢?

 

有些人认为哀悼亡者可以加强亲人之间的亲情,而这种做法其实是错误的,按他们的方式而行,一定会把痛苦进一步扩大,分布给已陷于苦难之中的众生。某亲人死了,其余亲人皆会聚合在一起,如果你去嚎啕大哭,表示出极大哀伤,如是使亲人们受感染,当时就会使他们更加觉得痛苦,而后时会使亲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相互更为贪著。由此也就使个人的痛苦,变成亲人共同的痛苦;亲友中某一人的苦难,变成所有亲人的苦难;而且以此贪爱恶业系缚,会使各人堕于轮回苦海中更难以出离。这种行为是很明显的在分布痛苦、增加痛苦,而众生堕在轮回之中,已有的痛苦尚难忍受,你再去增添痛苦,无疑是雪上加霜、疮上加盐,所以这种行为,还有什么必要去做呢?(关于颂中的“分布苦”各论师解释有异,如俄巴活佛释为爱别离苦。)

 

譬如有兄弟二人,兄与父亲住在一处,弟与母亲住在另一处。某时父母都逝去了,兄弟俩同样想:应将死讯告知对方。于是心怀亡父之悲的兄长,动身前往其母所住之处,而心怀丧母之哀的弟弟,也往其父所住之处赶来;兄弟二人中途相遇,彼此告知了父母死亡的音讯,不由得悲上加哀,二人更加痛恼。而世间亲人之间的哀悼亡人,与此兄弟二人之行径,实际上无有差别,唯是分布增加痛苦之举,不是有智者所应做的。月称论师说:“志求出离轮回者,切不可因苦痛而失坏善法。”堪布阿琼也说:“以分布痛苦而毁坏自他相续的善法,极不应理也。”二者都指出:不应做分布痛苦之哀悼等无益行为,以免毁坏自他相续中的善法。作为志求解脱的修行人,对此教诫应加以重视,各修行人皆有父母等亲人,他们也必然会逝去,此时当以佛法检束自心,以佛法助济亡人,而不能过分哀伤,否则于亲人于自己都有害无益。密勒日巴尊者在山洞中修行时,他妹妹琵达一边哭着,一边向尊者诉说母亲及自己与他分别后的痛苦经历,而尊者却笑了起来,唱起了金刚歌,山洞里的哭声与笑声同时响起来……尊者早已将父母亲度到净土去了,而且尊者已如流水般相续不断地安住于法性大安乐之中,对这些梦幻般的世事又怎么会执著呢?作为修行人,如果能这样,则永远不会给亲人增加痛苦。

 

壬五、(不应贪著亲友聚会)分二:一、正说;二、不应贪著亲友长时会合。

 

癸一、正说:

 

问曰:由于亲人分离是苦因,亲人聚会能使人生起安乐,因而应当喜欢亲人的聚会。

 

若喜彼集聚,何不喜彼离,

集聚与分离,岂非俱时有。

 

如果喜欢亲人集聚,那又为什么不喜欢亲人的分离呢?集聚与分离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

 

贪著亲人聚会,也是使人滞留世俗而不能生起念死之心,使人无法顺利入道的一种颠倒常执。所以对贪著亲友聚会者,作者以反问形式破斥其迷执:如果喜欢亲人聚会,那么你也应该对亲人的分离生起欢喜吧,聚会与分离二者属于同一因,难道不是同时俱有的吗?所谓的同一因,即是令相互佐成之二法,同时生起之因。如果不加观察,世人也许不承认,聚会与分离怎么会是同时俱有之法呢?要知二者同时俱有,并非二者必然在同一刹那一起显现,而是二者生因相同,聚会生起时,分离也必然会生起。就像生与死、升与堕等有为法一样,一者已存在时,另一者也必然会存在,如同一张牌的正面与反面。在世间,有聚会必有分离,理智者都会知道这种必然规律,而没有分离的聚会在世间从来就没有过。因此,在喜欢聚会的同时,为什么不喜欢与之必然伴随的分离呢?

 

必然成对的世俗法,不会有只选择一半的可能。譬如往昔有人祈求吉祥天女(赐福的天神)赐给他吉祥福乐,修持了很久,吉祥天女终于出现了。在极度的欢喜中,那位修持者发现,在面貌端严慈和的吉祥天女身后,还有一位令人见而生畏的女神。修持者问吉祥天女:“女神啊,您背后的是谁呢?”“黑耳女(即祸神)。”“可是我祈求的只是您吉祥女神啊,她来干什么呢?我不想见到她。”吉祥天女回答说:“这是不可能的,无论在哪儿,我们俩都决定会在一起出现,如果不想见她,除非你不召请我。”福祸相倚,聚散相随,轮回法的本性即是如此,只喜欢亲人聚会,而不喜欢亲人分离,如同譬喻中的修持者一样,唯是愚稚而天真的想法,在世间实际绝不可能实现。

 

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有一颂:“犹如大海与死尸,亦如吉祥与黑耳,如是持戒诸大士,不乐与犯戒杂居。”其中的譬喻说吉祥与黑耳,二者不会在一处,如果与本论在此处譬喻相较,似乎有点相违,二者实则并不矛盾。月称论师在《入中论》里所言之吉祥与黑耳(《入中论自释》云:黑耳是指不吉祥之义)不会在一处,是从吉祥与不吉祥二者之名言本性出发,说二者性质相违,如冷与热二者性质相违一样,故不能同时出现于一法之上。而月称论师在《四百论释》中的譬喻,说吉祥女与黑耳女必然会相伴随,是从二者相待成立的关系上而言。世俗中有许多法是成对出现的,一者已成时,另一者也必然会成立,如生与死、高与下、祸与福、积与尽、聚与散等等。所以两论中的譬喻,是从两个不同角度而言,并不相违,诸学者当细察。对集聚与分离的同时俱有,还有譬喻说,如同服食毒品,暂时虽会生起乐感,但痛苦也必然会随之出现,因而理智者当明察,不应于苦谛的世间法生贪著。

 

癸二、不应贪著亲友长时会合:

 

问曰:虽然一切亲人最后都会分离,但是聚会的时间很长而分离很短,所以要做到聚散平等观是办不到的,而极应爱著享受亲人共聚的天伦之乐。

 

过去无有始,未来无有终,

何故汝见合,不见长时离。

 

过去的时间无有起始,未来的时间无有终端,为什么你只见其中短短时间的聚合,而不见到那时间漫长的分离呢?

 

执著聚合时长而认为聚合应贪,是极为愚痴的短视者。有情堕入轮回,在三界中流转,其时间无有始端,也无有终端(就时间漫长无法计算之久远而言,并非指每个有情永无出离轮回之日)。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说:“每一众生所饮乳,胜过四大海洋水,今仍流转投异生,未来所饮更过彼。”在已经历的长久时间中,今生的聚合只是短暂一瞬;与未来时间相较,今生的聚合也只是如同电光石火般的短短一刹那。因而从全面的时间来衡量,亲人们在今生聚会只不过如同空中飞舞的微尘偶尔相触一般,其相遇时间只是一刹那,而分离时间却长久得不可计算。如是长时的分离你见不到,只见眼前一刹那的会合,并执著聚合是长时的欢乐,而分离只是短暂的,不必计较,这种邪执何其颠倒愚痴也!对如是漫长的分离你不计较,却为短短的会合而贪著不舍,这种做法如同只以一时快乐为重,而不顾终生监禁之苦的抢劫犯一样,极不应理。

 

世人的这种颠倒贪著,遍于整个世间。譬如说,昔日有一人外出经商,离家多年未归,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凄清,便跟别的男人私奔了,后来商人回家,见妻子已离开了,内心非常痛苦。商人与其妻子本已离开了多年,那么多年的分离,他并不痛苦,回家后见妻子逃走,那时却为分离而痛苦不堪,这种忧恼,在智者看来,无疑不合道理。如果人们明白道理,既然自己对短时的聚合生深厚执著,那么对更长时间的分离,又焉可不计较呢?理应更加关注亲人之间的漫长分离之苦,而寻求对治之道。世人陷于浑浑噩噩之中,对此似乎毫无觉察,以此而导致了贪著亲人聚会,无法将自己投入于对治分离等诸苦的正法修习中。有一位老人,本拟在喇荣寂静处出家,以即生所余之生命修持离苦之道,翌日忽然有变,说老伴病了,想回去看看,我试着劝言:“不要回去为上策吧,你回去也治不了她的病!”老人坚持要请假,说:“师父,我与老伴共同生活了四十几年,相伴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哪能不管她呢?”呜呼!唯见四十余年之短短相聚,而不见无边际的漫漫分离,世人持此颠倒短见不舍,岂有出离机会!

 

壬六、不应贪著良辰美景:

 

问曰:分离的时间长,也是事实,但有春夏之花开鸟啼、秋冬之月朗雪飞等良辰美景以娱自心,所以并无分离的苦恼,不需要对分离特别执著。

 

刹那等诸时,定如诸怨害,

故于彼怨害,汝都不应贪。

 

刹那等所成的各种时间,决定会像诸怨害一样夺走寿命,因此对刹那等怨仇,你都不应贪著。

 

春花秋月等良辰美景,不是可以遣散离别苦恼的欢乐境,而是随时都在夺走生命的怨敌。春夏秋冬、晨昏昼夜等等时间,皆由刹那刹那流逝的时光组成,而在这刹那须臾之中,存活也在不停地减灭。比如有人为消遣孤闷,去花园里散心,或如诗人那样“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借酒消愁、自歌自舞一番,也许当时能解开一点惆怅,但是时间却在此番放浪形骸之间,不知不觉将其寿命夺走了一截。不管欣赏美景之时内心如何觉得舒畅快乐,在快乐之同时,它也在悄悄地减损你的生命,因而美景良辰实际上也必定会如夺命怨仇一样。堪布阿琼在此把时间比喻成会将亲友变成怨仇的小人,由于这种小人从中作梗,一切令人愉悦的良辰都变成了夺命怨敌。所以,对这些夺命怨仇,你怎么能贪著呢?这些刹那不停的夺命魔怨,又怎么会消散你的离别苦恼呢?

 

譬如说,有一个老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经常打骂奴役,而老女仆不但不生仇恨,反而贪爱主人;同样,刹那流逝的时光,在不停地残害着有情,而世人不但不了知,反而愚痴地贪著这些时光。堪布阿琼的注疏中,此譬喻稍有不同,说有一女仆,主人待她非常刻毒,而主人的夫人对她很好,因而她虽然在不断地受着痛苦折磨,仍然贪著主人的家。主人的家喻世间,刻毒的主人喻世间之苦害面,夫人喻世间欲乐令人感到愉悦的一面,女仆喻贪著世间欲乐的凡夫众生。月称菩萨在此处也教诫说:现在应是彻底了知有为法本性之时,故智者对世间不应生贪心,而应了知凡夫作为的颠倒,生起强烈的厌离心。

庚三、(教诲应当远离贪著尘事而勤修解脱道)分二:一、定须出离勿待死主治罚;二、教诲早舍尘事依静处。

 

辛一、定须出离勿待死主治罚:

 

问曰:以上所说的,是有道理,但是一想到要与所有的亲人分离,孤零零地只身前往寂静处修学佛法,我非常害怕,所以还是没办法出离。

 

恶慧怖分离,不能出家者,

智者定应做,谁待于治罚。

 

恶劣的分别心怖畏分离,所以不能舍俗出家,而这是智者经抉择后,决定应做的事,谁会不作而束手等待死亡的治罚呢?

 

恶慧是指卑劣邪恶的分别心识。由于卑劣的分别恶念,世间有许多人害怕与亲人分离,而无法舍俗出家到寂静处修学解脱正法。具此类分别念者,应知分离必定会到来,不管你害不害怕,死主决定会使你与所有的亲人分离,在三界之中,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凡夫可以摆脱与亲人分离的厄运。因此,出家修行才是圣者以智慧观察所应作之事业,也是每一个能了知诸行皆无常的智者决定会行持的正道。对智者们所决定的,能如风吹散微尘般破坏诸轮回痛苦的出家正道,有头脑者怎么会不去作呢?有理智者,谁会无动于衷、束手等待死神的诸般惩罚呢?《因缘品》中说:“正道四圣谛,智慧所观察,破坏爱轮回,如风吹尘散。”“一切行无常,如慧所观察,若能觉此苦,行道净其迹。”故而,智者们以智慧抉择的舍俗出家、修持脱苦圣教,实是每个轮回众生所应作的事业,也是必须作的事业。

 

譬如说,国家法规所定的赋税,人们迟早都得上交,有识者也会按规定主动缴纳,而不会等到政府以强力手段治罚之后,才去缴纳。同样,明知自己必定要与诸亲人分离,又为何不早一点依智者所抉择之道,主动舍离他们去修持离苦圣道呢?即使有点小怖畏痛苦,也应想想,现在不及时出离,下一刻死主以强力分离自己与亲人时,那种怖畏痛苦会比现在更为强烈!

 

末法时期的人们,其恶慧更为卑劣,顷刻之间其分别念也能找出千百条不让自己出家修行的理由,对亲人的贪爱也更为深厚难舍。曾亲见多人发愿出家,但数日之后便以各种借口回家,要去征求家人意见,可大多数人一去不复返,痛失出家脱苦的机缘!藏族有谚语:出家之时节,不要问父亲,亦不询于母,自己当做主。出家是自己生生世世的大事,是自己向上解脱或向下堕落的关口,有智者为何还不清醒,不要徘徊,该下决心选择了!有些人说自己年纪大了,出家也成不了器,不能弘法利生,不如在家做居士,自己好好修法以求解脱。在家好好修法,恐怕也只是口头虚语而已,实际上如陆地之行船,烈火中生莲,难!难!难!想出家便应出家,年纪大小实不必计较。汉传佛教史上,中年晚年出家而终成高僧大德者,代有人出,如能海阿阇黎、弘一大师皆是三十九岁才出家,而为近代的汉传佛教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出家有诸多分别,尚犹豫不决者,切勿迟疑,当速做决断!

 

 

 

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04

 

庚二、(自己未解脱死怖不应专忧虑他死)分二:一、略示;二、广说。

 

辛一、略示:

 

问曰:自己有生必有死,这是已清楚了知的事实,但是,由于儿孙后代们也会随时遇到死亡的威胁,自己非常忧虑担心。由此关切之心,以致对自己的死亡不再顾虑,这难道不应该吗?

 

汝应忧自死,何忧儿孙等,

自责而说他,岂非所应呵。

 

你应当忧虑自己的死亡,何需担忧儿孙等人的死亡呢?你以应该自责的过失说他人,这岂不是应该受呵责吗?

 

由于贪执儿孙等亲人,有些人忘了自己的死怖。世间有甚多父母均如此,他们一辈子辛勤操劳,其目的就是为了儿女后辈,考虑担忧儿女的成长、生活、疾病等,几乎占据了他们的全部心思,尤其是对儿孙的死亡分离,非常顾虑,以此而对自身的死亡问题,全然忽略不顾,这也是一种颠倒执著。子女后辈与自己的聚合,不离无常本性,按理不应对聚合有常执,也不应为分离而担忧。作为凡夫,应着重考虑自己的死亡问题,如果自己的死怖尚未解除,那专门忧虑儿孙他人,又有什么用呢?死就在眼前了,如果没有把握对治它,这就是你该自责的过失,现在你不但不作深深的自责,去遣除这种过失,反而以儿女他人有这种过失替他们担心,这岂不是应当呵责的愚行吗?自己尚是为死主所控制的众生,累劫多生造作了无数恶业,今生还要贪执儿孙造恶业,于人于己皆有害无益,这是智者们都会呵责的行为。

 

譬如说,昔日的婆罗门仆人,头上皆会戴有孔雀毛为标志。有一婆罗门仆人,他见到别人头上有孔雀毛时,觉得对方非常卑下可怜,却忘了自己也是奴仆,头顶上也戴有孔雀毛。同样,愚痴的世人也是如此,他们为儿孙死亡非常担忧,却忘了自己也有死亡之怖畏。所以,具智者不应忽视自己的死亡,切不可贪执他人而耽搁修习正法。

 

辛二、(广说)分六:一、破子女未请问便往后世应当悲伤;二、对于子女不应过分贪著;三、不必向人表示对子女死的哀痛;四、不应为了联络亲友后辈对亲友的死表示哀悼;五、不应贪著亲友聚会;六、不应贪著良辰美景。

 

壬一、(破子女未请问便往后世应当悲伤)分二:一、正说;二、实已请问过而去唯由自愚痴故不察。

 

癸一、正说:

 

问曰:对自死是应当考虑,但儿女是自己的亲骨肉,他们如果一点也不请问我,便猝然离开人世,这实在有点残酷,所以对此应当忧虑。

 

若时未请求,自来为子女,

彼不问自去,非是不应理。

 

如果任何时你也没有请求,而是他随自己的业力来做你的子女,那么他不问而随自业死去,并非是不合理的举动。

 

有些父母认为儿女等人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若他们一声招呼也没有,便永离自己而去往他世,为了这种事,做父母的自然于心不忍,要牵肠挂肚,日夜忧虑,不然又怎么能合乎情理呢?而这实由不知一切法乃因缘所生,缘尽必散的道理而致。依理而言,父母与子女之间,哪会有决定的关系呢?当父母婚姻结合时,并没有指定或请求他们来做子女,儿女随业缘投生之时,父母子女间也不认识,开始之时也没有任何亲情可言。如果缘分尽了,他们撒手归去,只不过是又回归与以前相同的状态罢了,这也是因缘使然,一切聚合皆具无常本性,又有什么可悲伤牵挂的呢?来时不请自来,去时不问自去,相互如同偶然一遇的旅人一般,他们悄然离去,又有何不合情理呢?你再忧虑牵挂,于他们也无益,唯有徒增自苦。

 

譬如说,以前菜园中有一种菜人,某日忽然来了一位妇人,与他相好成家。过了一段时间,那位妇人忽然失踪,不知所去,种菜人为此异常苦恼,日夜思念。旁人问:你为何如此苦恼呢?种菜人说:她如是绝情不言而去,岂不令人伤心?旁人又问:你知道她从哪里来的吗?种菜人答:不知。旁人笑言:她来时不请自来,去时也同样不问自去,来去皆一样,你又何必忧恼自苦呢?忧恼子女之不问而独自逝去者,与种菜人之遭遇及愚痴,岂不是同样!

 

癸二、实已请问过而去唯由自愚痴故不察:

 

唯由愚痴故,不知子行相,

此欲他去者,已用老衰表。

 

只是由于你愚昧无知,才不了知子女欲行往他世之相,这种欲往后世之相,其实早已用老衰变化表示过。

 

子女不问自去,非不应理,更何况子女等人离开前,其实已经给你打过招呼,只不过是你自己太愚痴,没有发觉。他们在离开人世之前,与你日日相伴时,都在显露其欲行往后世之相,这些相即是老衰病变等。当他们年龄渐增、红颜渐枯、老相日现之时,不正是在向你说:“父母,我快要与你分离了,快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而那时,你默然无言,毫不在意,岂不是已默许了!那在正式分别之时,又何必哀伤悲泣呢?如果你真的为儿女死亡担忧,那么在儿女以老相向你表示告别之时,又为何不忧虑呢?仔细想来,世人的这些行为,无非是愚痴不解诸法真相,由颠倒常执而导致。若能了知聚际必散、生际必死的无常之理,人们也就不必为那些生死离别而嚎哭,自然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牵挂。

 

譬如说,有一父亲令儿子负担远去他乡,儿子正离去时,其父悲泣伤怀,心痛不已,这种行为除了增添自苦外,无有任何实义。许多世人对此中之蒙昧颠倒,也能一眼看破。又如,有一位牧童第一次离开家乡,去远方的村镇上学,原本是他父母再三商议好的。出门那天早上,父亲将他在一个学期中所需的糌粑、酥油备好,放在牦牛背上,正要出发时,母亲却抱着他大哭不放,这时候,父亲很不高兴地对母亲说:“你这个人怎么不懂道理,自己同意的事,现在哭哭啼啼干什么……”有智者若以此份心思,顾念生死无常大事,力求脱苦之道,于人于己,皆有裨益。故应于世间颠倒常执,再再思维勘破其迷蒙,不应于无义之事耽误时光。

 

壬二、(对于子女不应过分贪著)分三:一、不应过分贪著子女的理由;二、随不随顺父母都不应生贪著;三、子女爱父母不待他缘是不坚固的。

 

癸一、不应过分贪著子女的理由:

 

问曰:虽然子女之往后世,已用衰老等行相表示过,但是自己对子女非常关心,虽已知迟早都会分离,但离去时仍然忧苦难忍。

 

如父爱其子,彼则不如是,

世间向下行,故难生天趣。

 

如同父母爱护子女那样,子女则对父母不如是,世间人大都如是向下趣而行,因而很难上生天趣。

 

过分贪执子女极不应理,无论从现世、后世而言,对子女都不应生贪爱。按世间的一般规律,做父母的对子女会非常关心爱护,父母含辛茹苦,百般操劳,取得资财,其目的即是哺养或留给子女,而自己却勤俭节约,省吃省穿。儿女的苦痛,父母愿代受,儿女的愿望再困难也要想尽办法满足,做父母的为了后代,几乎是将全部生命都献出了。可是,做子女的对父母,一般都不会如此回报了,藏族古人说:“母心如水,子心如石。”子女后代对父母长辈,一般都是忤逆不孝,心如坚石一样冷酷无情。世间有几个人能以父母照顾养育自己的那种慈爱,去回报孝养父母呢?想想这种事实,做父母者又何苦那么贪爱子女呢?可是世人根本不懂这些,他们辛辛苦苦养护着子女,为此而不惜造作恶业。那些执爱子女的父母,以贪爱为因,一生中不知造过多少恶业,由贪爱为引业,怎么可能有机会上生善趣呢?唯有不断地往下趣堕落。去佛日远,浊世众生以愚痴造作恶业而向下行的趋势,尤其明显。

 

譬如说,一瓶欢喜丸,被人日日取食,日复一日,瓶中的欢喜丸便会渐渐减少,最终全部被取完。同样,做父母的贪爱子女,自己上生善趣的福德便会如同欢喜丸一样,渐渐为贪爱恶业取走,如果不顿然断除贪爱恶业,最终只有耗尽福德之“欢喜丸”,而堕落下趣。另有譬喻说,世间父母子女之间,父母因贪爱子女之恶业,子女因忤逆父母之恶业,都导致了福德的损坏,生善趣的机会如同铃声,渐渐由大变小乃至消失。由此而观,明智者岂能再贪爱这些使自己堕落的逆子呢?月称论师于注释中还说过:出家人与自己的长老等,也不能有世俗的亲情贪执。善知识与弟子之间,应以纯正的佛法相互关照,而不能掺杂世俗染污烦恼,应当将恭敬爱戴与贪执染污区分开来,如此方能趋入正道。

 

癸二、随不随顺父母都不应生贪著:

 

问曰:若儿女忤逆不孝,显然是不应生贪执;但事实上有些儿女对父母非常孝顺,因而对这样的子女,难道不应爱著吗?

 

若时不随顺,则都无所爱,

尔时起贪爱,唯同于贸易。

 

如果何时子女不孝顺,则完全无有所爱著的理由;而子女孝顺时,若起贪爱,只不过与做买卖相同,也不应理。

 

如果子女对父母不随顺,所作所为处处忤逆伤害父母,对这种子女自是不应生贪执。这种子女全然已与仇人冤家一般,时时为自己带来伤害痛苦,他们已完全没有可以贪爱之处,没有理由再对他们生贪执,否则你对仇敌也应生贪爱。如果子女恭敬孝顺,对这种子女,父母也不能生贪。这种情形下的贪爱,只不过与贸易买卖一样,谁对自己好,自己也对他好,相互交易情感,父母与子女之间,出现这种交易,是不合理的。子女不随顺,做父母的便不爱著他们,子女若随顺,便生爱著,这种爱著与世间人求利益买卖往来,毫无区别。若因此即生爱著,做父母者应爱著一切善心待人者而非只是贪爱子女。

 

世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实际上不过是基于自私自利的立场,根本无有可靠性可言。譬如说有一国王,对太子极为宠爱,忽一日太子死了,群大臣大概是为了不让国王悲伤,便启奏:“大王,太子死后又起尸了!”哪知国王极生厌恶,大发雷霆,恨不得立即将太子碎尸万段。但不久群臣又禀告:“太子死了!”国王便大喜,令眷属敲鼓庆贺。世间父母对子女,又何尝不是与此譬喻的国王相同呢?故应断除对子女的贪执,远离一切迷乱世间之束缚而趋入解脱道。

 

癸三、子女爱父母不待他缘是不坚固的:

 

问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是坚固的,并非由随顺与不随顺等外缘而改变,因此,爱著子女又有什么不合理呢?

 

由离所生苦,人心速消失,

可观由离苦,表贪不坚固。

 

由离别所生的痛苦,在人们心中会迅速消失,因此可以观察,由于贪爱苦恼能够远离,也就表示贪爱本身是不坚固的。

 

执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著为常恒坚固者,也唯是未有观察下的错误执著。世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其实也不离无常本性,不断随缘而生灭,毫无坚固可言,这从现实生活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如失去儿女或失去父母的人,由于顿然与亲人分离,往往会有爱别离的痛苦,然而无论这种由贪爱所生的苦恼如何强烈,在短时间后便会消退,最后乃至完全消失,他们又会恢复到与原来相同的心态,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亲人离别的悲剧一样。由此而观,亲人之间的贪爱并非坚固,而是随时都会变灭。如果贪爱坚固不变,那么由贪爱所生的苦恼就不会消失,就像一个人如果真正执爱他的儿子,那么不管儿子逝去有多久,他都会永远保持着怀念哀痛的情绪。但是世间无有任何人会将亲人刚刚逝去的悲痛,长久保持不变,而是随时间流逝,渐渐淡化消失。由此推断,应该很容易明白,亲人之间的贪爱,并不坚固,因而不值得为亲人特别忧虑牵挂,否则会将自己的生死大事付诸东流。

 

对失去亲人的悲哀,诸人皆有体验,古人对此也有言:“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然亲人们对生死离别的余悲,也会很快消尽无余。譬如说:一国王外出航海,遇非人索食血肉,当时随行的大臣自愿舍身代国王一死,他祈请国王:请大王照顾我的儿子!言毕投海为非人吞食。国王平安归来后,将大臣的死讯告诉了大臣之子,那位儿子异常悲哀。但国王对他大加赏赐爱护,大臣之子心中的悲伤也就很快消退了,日后则全然不再为父死而忧苦。世俗人情之淡薄,于父子之间也同样,故有理智者,又何必为此而忧虑自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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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不应以死是人所共有而不生怖畏:

 

问曰:寿命虽不决定,但死亡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结局,并不是我个人才有,所以这又有什么可怕呢?

 

由死共他故,汝无死畏者,

岂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由于死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原故,你就不畏惧死,难道死亡只是唯害你一人所生的嫉妒之苦吗?

 

以为死亡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苦,自己就不必害怕,这种人十分愚痴,而且其心态也是一种嫉妒烦恼。按这种心态去推理,如果大家全都会死你就不害怕,那么你一个人为死主所害,而别人都不受害时,你岂不是要害怕,要为别人不受害而生嫉妒苦恼吗?所以因一切众生共有死苦而自己心安理得,这种心态本身就是非理的嫉妒烦恼。而死亡本身也并非可以因众人皆有,就不会为你带来痛苦,众人皆死,并不会遮止你个人面临死亡的痛苦。死亡带来的,非只是残害一人使其生起嫉妒苦恼,而是它本身即能生苦,如同火能生热一般,会给每一个凡夫平等地带来极度痛苦。众生的身心相续不同,生时独来,死时独去,自相续中的感受他人无法代替,因此面临死亡时,即使成千上万的人在一起,每个人也必定会独自感受死苦。

 

譬如有一国王,首先只征收某个人的税收时,那个人心里非常苦恼。但后来不是向他一个人征税,而是向所有的人收税时,他虽然照样要交税,却心安理得,不再苦恼。见到众人皆有死亡结局而不怖畏死亡者,不但与此人相同,而且比此人更为愚昧卑劣。死亡不会因众人共有就消除其苦,这就像共处一死牢的人再多,也丝毫不能减少每个人所要面临的死亡痛苦一样。

 

壬三、不应恃有医疗老病的方法而不畏死:

 

问曰:如果没有衰老病变,也就不会有死亡,然而疾病可以疗治,衰老可以延缓,若用金丹妙药则可长生不老,永远不死,所以对死亡不必畏惧。

 

老病可治故,汝无畏死者,

后罚无可治,汝极应畏死。

 

如果以为老病可以对治,你就对死亡不畏惧,然而最终死主的处罚是无可对治的,所以你极应畏惧死亡。

 

死亡是三界众生谁也无法逃避的处罚。虽然对一般疾病有种种医药可以有效地治疗,以断除它对色身的损害,对衰老也有一些抗衰老的特效药或一些特殊方法对治。在古代,世界各地都有许多金丹之类长生不老药的传说,现在国外医学界在抗衰老方面,也有很大进展。台湾有一位八十岁左右的富人,不惜花费巨资服食特效药物,据传一直保持着二十余岁时的容颜。但是,不论有情采取何种方法,即使能对治老病,对最后死神的处罚,却是谁也无法对治。在死亡面前,任何金丹、仙术、威势等等,起不到丝毫作用,因此在三界之中,从来就没有一个有情逃过了死神的处罚。《解忧书》中云:“地上或天间,有生然不死,此事汝岂见,岂闻或生疑。”“大仙具五通,能行于虚空,然而却不能,诣于无死处。”除了趋入内教证得长寿持明果位的圣者,如虹光身成就者莲师、布玛目札等,此外谁也不可能摆脱死神的掌握。所以作为低劣的凡夫众生,即使能暂时抵抗老病,然而有什么办法不怖畏死亡呢?

 

譬如说一个大国王要铲除某位横蛮的大臣,开始时派其他将军去,那位大臣都能抗拒,以种种方便或武力躲过惩罚,然而最后国王亲自领兵围剿,这时他也就再无能力抗拒了。众生如同大臣,死主如同国王,开始时即使能抗拒死主派来的老病将军,然死主亲自降临时,怎么能抵抗呢?如近日被处死的某自治区领导,他虽然有种种手段超越地方ZF的法规,而不受惩罚,可是当ZYZF的严令出现时,他也就无法可施,只有束手就死了。同样,对凡夫有情而言,死主的惩罚谁也无法逃脱。还有一个比喻说,洗衣服的人将婆罗门的衣服弄坏了,能以种种方法使婆罗门无法伤害他(喻有情可以用方便抗住老病),而将国王的衣服弄坏了,他也就回天乏术,定会受到国王的惩罚(喻死主无法抗拒)。甲操杰论师在注疏中说:月称论师于其注释引了与此不同之喻,谓损坏王衣者能以悦耳歌赞对治,然而对死主却无法以请求而对治。然细阅月称论师的注释,此观点是引用其余注释中的说法,而非其自宗之义。

 

壬四、(由死时不决定故而不畏死极不应理)分二:一、现见死是一切共有故需畏死;二、破未见决定死故不需怖畏。

 

癸一、现见死是一切共有故需畏死:

 

问曰:一切凡夫有情虽无法避免死亡,但是并非当下就决定知道自己会死,以此而观,不害怕死亡岂不是很应理吗?

 

如所宰众畜,死是众所共,

复现见死者,汝何不畏死。

 

就像所宰杀的众牲畜,无一可免死亡一样,死是一切众生所共有,而且又能现见死亡在不断发生,那么你为什么不害怕死呢?

 

众生必有死亡并非很难理解,它不是秘密,而是任何有头脑者可以一目了然的事实,就像屠场中的众多牲畜,死亡是它们共同的结局,由见到一个被杀死,也就极易推知它们无一可免死。同样,三界众生都有死亡,我们现在活着的这些人百年之内,肯定都会死去,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实;而且,在自己面前,已经有不少众生死去了,现在也有一些众生正在死亡或很快会死亡,这是现量可见的,我们不用佯装没看见或不知道。所以用不能决定了知当死作理由,而不害怕死亡者,无非是一种掩耳盗铃或自我麻醉的愚昧行为。难道你捂上眼睛,前面就不会有悬崖了吗?你以为不知道当死,就可以不畏惧死亡吗?

 

譬如屠宰场中的牲畜,见一畜被宰杀,另外的牲畜如果视若无睹,仍然悠闲安住,这是极不应理的麻木愚痴。同样,不愿再浑浑噩噩任死神摆布者,当深思:我们现在都是三界屠场中的待宰者,死神屠夫正在逐个地残杀着,见到同类遭杀,我们岂能如同蠢畜而无动于衷;有些牲畜见同类遭杀,尚知惶惶寻求逃脱,作为有智力的善趣人道有情,更应努力寻求脱离三界之方便也。

 

癸二、破未见决定死故不需怖畏:

 

问曰:虽然能现见其他人的死亡,但是对我而言,死的时间却不决定,并不见得马上就会到来,这难道不是现在可以不用害怕死亡的理由吗?

 

由时无定故,便思我常者,

 

则终有一日,死来伤害汝。

 

由于死时不决定的原因,便计执我是常恒者,则最终有一日,死神必定会来伤害你。

 

以死亡之时不可决定而计执自己为常,可以高枕无忧不惧死亡者,显然是非常愚笨的人。正因死时不可决定,每个人或许当下就会告别人世,或许明日、后日即命归黄泉,《因缘品》中说过:“明日死谁知,今日当精进,彼死主大军,岂是汝亲戚。”以此更应时刻警惕。如果明日复明日,将对治死苦之修习耽搁下去,死亡最终也不会放过你,到那时必定会取走你的性命,这是凡夫众生谁也免不了的结局。

 

譬如说,有一瓦格罗刹,其控制地区内的人必会为它所食,无有幸免者;同样,身处三界之中,绝无可免死神残杀者,有理智的人,当断绝自己现在不会死的愚痴常执。虽然我们无法以眼等决定了知自己何时会死,别人何时会死,然而最终都会死而且死时无定,对此完全可以决定了知。因此,当恒念死亡,以策励自己彻底放下可以存活不死的常执,而勤修出离三界之圣道。

 

壬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分二:一、为名利而不畏死非为智者;二、不应为爱护自己的生命而造恶业。

 

癸一、为名利而不畏死非为智者:

 

问曰:虽然能知道决定会死,但怕死只是怯弱者才会有,而英勇无畏者,为了名利赞誉等冲锋陷阵,虽利刃加身也不会有任何死的怖畏。由此而观,为了名利,岂不是不会畏惧死亡吗?

 

只顾未来利,不顾生命尽,

谁说自卖身,称汝为智者。

 

只顾现世将来的名利,而不顾所依生命之灭尽,谁会将你这样为名利而自卖其身者,称为智者呢?

 

世间有许多人认为,畏惧死亡是怯弱者的标志,而英勇豪壮之士,不应畏死。世人有谓生命诚可贵,但为了名誉地位、财色等此生的利益,抛弃也是可以的,如为了得到王侯之位而奋战沙场的勇士,其想法大抵如是。这些只顾眼前尚未到手的利益,而不顾当下生命失去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没有见识,没有远大心胸目光之举,稍有见识者,谁也不会说这些人是智者,这种不怕死,智者们也是不会赞扬的。如果受用所依的生命失去了,又由谁来享受名利恭敬呢?名利只是将来之事,能否得到无法肯定,而生命却是最为珍贵,是你享受一切的所依。如果现在不重视,为名利而奋不顾身,这种举动是以出卖自身而换得将来的名利,何其颠倒也!这就像有商人为了获暴利而坑蒙拐骗,致使其声誉尽失,很快就破产沦为乞丐一样,所求不得,反蚀其本;如是名利高位不得享受,反而徒丧身命,这种所谓的不怕死,极不应理。

 

譬如说,一婆罗门有三个儿子,遇灾年时准备卖一子以度饥荒。当时有王子见而欲购,但婆罗门父携其长子,母抱幼子依依不舍,而第二子慕王子之富贵威势,自愿卖身为奴,为了将来的温饱,当下失去了自由之身。为了将来的名利享受而舍生命者,在现代社会中,这类人比比皆是,他们与卖身之婆罗门子,又有何区别。所以这种愚昧的不畏死极不应理,有智者当深思人身之难得,珍惜有限生命时光而修持真实有意义的离死正道。

 

癸二、不应为爱护自己的生命而造恶业:

 

问曰:为求财利而舍身命,当然是不应理的,那么为了保护身命,不择手段甚至以造恶业的方式谋求受用,那应该是可以的吧?

 

何故自为质,造作诸恶业,

汝定如智者,对我已离染。

 

以什么缘故你要以自己作抵押,而造作各种恶业,可能是你已经像证得圣果的智者们一样,对自我已远离了贪染吧!

 

为利忘身固然是非理之举,而为了保护身命不惜造作恶业,也是一种颠倒常执。作者在此以一种调侃的语气说:以自身作为抵押,而造作恶业以求当下之受用,按这种做法推测,你一定会是大智者吧!你一定是像阿罗汉圣者一样,已经远离了我执,后世再也不会有轮回了!世间有许多类似的人,他们认为为了取得资财受用保护身命,造作恶业也无所谓,甚至以为是正当的,有人还认为不造恶业现在根本活不了等等,这类邪见不胜枚举。而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将自身作抵押,以换取微利的愚笨行为。今生寿命其实很短暂,即使你能以种种非法手段巧取豪夺,获得极为丰厚的资财受用,然而最终能受用之生命必然灭尽,到那时你也不可能再拥有分毫财产,只有独自赤身步向中阴后世。但是你生前造恶业时,实际上已将自身后世典押给了地狱恶趣,以恶业换来的短暂享受过后,该是实现这个抵押合同,感受那漫漫无际的痛苦之时了!可是在造作恶业时,你不畏惧这些,以为自己根本不会有后世,就像已经完全断除了我执的阿罗汉一样,可以不受先世所作恶业的报应,但到头来你又该如何面对那残酷的事实呢?

 

不计自身将来而造作恶业者,就像譬喻中那位将自身抵押给妓女的愚人一样,既可笑又可怜。从前有一位好色之徒,经常逛妓院,不但将钱财耗尽,还将自身抵押给那位所贪爱的妓女。后来,他与那位妓女成了家,生了两个孩子,但生活非常穷困,而且他又恶习不改,不断地做一些非法行为,以致生活无法维持,只好将两个孩子作抵押,到商人那里借一些钱财。到最后,那位妓女把他卖给商人做奴仆,以偿债务。为了短暂而可怜的欲乐,这位愚人不得不在大半生时间里受苦。为此生之受用而造恶业者,与这种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譬喻说,为了现世微利而造恶业者,如同某贪杯者,天天到酒店喝酒,最后没有钱财时将自身抵押给酒店做苦工而换酒喝。这类人在各地都有,以前在炉霍(在川西),有两位贪杯者就上演过类似的闹剧。那两位首先可能有些钱,到了酒店大呼小叫,喝得半醉时,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继续要来酒,埋头猛喝。最后结账时,却只有摊开双手,拿不出钱。结果酒店老板将他们两个扣下来,罚他们给酒店挑水劈柴,一直干了半个月重活才罢。为了数杯黄汤之口腹享受,付出了半个月的辛苦,见此者谁不笑他们愚痴呢?而为眼前微利造恶业者,谁又能说比他们明智,实是更为愚昧也!

 

辛二、(修习细无常)分二:一、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故不应坚信不死;二、欢喜久存活与不乐衰老是相违故不应贪著相续不断。

 

壬一、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故不应坚信不死:

 

问曰:如果是希望长久存活,而造作恶业出卖自己,那当然是不合理。然而不论如何,为了现在的生活而耽执一些世俗事业,不去考虑死亡之事,又有何不可呢?因为生活在人间,毕竟需要资财维持现在的身命存活。

 

任谁所谓活,唯心刹那顷,

众生不了彼,故自知极少。

 

任凭谁所谓的存活,只是心的一一刹那顷,众生不能了达这种刹那不住的事实,因而了知自己生命无常本性者极为稀少。

 

人们所谓的存活,是一种未经观察下的迷惑,也即一种模糊概念。不管是谁,他所谓的存活,仅仅是心念的一一刹那,除一一刹那心念外,有情别无任何形式的存活。所以这种存活,又有什么可靠性,又有什么值得耽执呢?刹那不住是一切有为法的本性,众生因无明覆蔽,不能了达这种规律,由是而执自己之存活为恒常。从小到大,我们都天真地认为,自己在活着,而以理观察,我们所谓的存活在何处呢?自己前一刹那的存活,现在又在哪儿?如果现在还存在,那应成永生不死。而后一刹那,自己是不是活着呢?肯定是不成立的,因后刹那尚未成立,如同石女儿。堪布阿琼在注释中用阿字观作比喻说,观想阿字时,第一个阿,第二个阿……每个字存在的时间形态都是不同的;同样,我们所谓的活着,刹那刹那都是不同的时间行相。只是由于没观察,人们才以为自己长久活着,不知自身的本性,为了这个虚幻的我活着而忙忙碌碌,耽执俗事,这个世间真如同寂天论师所说:愚痴癫狂徒,呜呼满天下!

 

譬如说,昔日有一人的衣服掉入河流中,过了许久他还在掉失衣服之处打捞,心里一直想“我的衣服在这儿”,而最终也不可得到。执著存活恒常者,与此类“刻舟求剑”式的愚人实是无有区别。如同快足天子之行走,任何其他天人也赶不上,同样,无论有情采用何种世俗方法,也无法赶上或超越刹那变迁的无常。因而有智者,对此存活即是刹那刹那消亡之事实真相,焉可不闻不问,甘受愚痴蒙蔽呢?

 

壬二、欢喜久存活与不乐衰老是相违故不应贪著相续不断:

 

问曰:存活虽然只是刹那顷,但这一一刹那相续不断,如果竭力保持存活增加,那岂不是可以长寿,所以耽著存活是应理的。

 

汝爱久存活,而不乐衰老,

噫同类众生,见汝行为善。

 

你只喜爱长久存活,而不乐于衰变老坏,噫!只有与你同类的愚痴众生,才会认为你的行为善妙。

 

有些人虽然也大概知道,存活只是一一刹那的心念,这些刹那也在迁流不住,但是他们认为迁变不住的刹那,存在着一个相续,这个相续不会那么短暂变灭,而是在有情一期生命的生死之间恒常存在着。随这种对相续的常执,他们便幻想自己能长久地活着,而对于衰变老坏,发白面皱的形象,极端不乐,甚至想尽办法阻止这些与其常执相背的变化,如服食药物、炼丹纳气、整容等等。殊不知生老病死、新陈代谢乃不可阻挡之自然规律,这些不乐衰老、阻止衰老的行为,如同想阻止水往下流等不可避免的自然趋势一样,极为荒唐可笑,极为愚昧无知!菩萨写至此处,不由得为这些众生的愚昧发出感叹,唉!只有那些与之同类的愚者,才会认为这些邪见行为善妙,值得随顺,而智者对他们谁不见而生怜呢!世间那些稍有理智者,也会了知生命无常、衰老朽坏无法避免的道理。以前,有一部很有意思的影片,演示着一对年轻姐妹,在鲜花绚烂的花园中,看见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妇人,小女孩看着发白面皱、齿落背伛的老人,问:“姐姐,我们会不会变成她那样呢?”“会的,一定会变成那样的……”

 

譬如说,一处花园中,有一衰朽老人,一群童子围着他讥笑说:你真丑,怎么这么衰老难看呢?然而群童不知,最终一天,自己也会如是老迈,无论自己如何乐于久活不老,也无法避免这种结局。他们对衰老的讥笑厌恶,无非是一种愚痴的表现,而一切乐活厌老执著存活相续为常者,与此愚痴也无有异。

 

 

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02

 

时正值难胜黑者的母亲已死,他正在依外道仪轨作水施,圣天论师问:“你在做什么?”外道回答说:“我的母亲堕在孤独地狱里,以此水施,愿济慰之。”圣天论师即寻一根吉祥草,沾水向南挑洒,外道见状也问:“你在做什么呢?”答曰:“大士龙树与我,在南天竺拥有一块田地,现在遭到了旱灾,想以此沃灌那块田。”外道笑言:“你真愚痴,相隔如此之遥,以此小小草梗沾些微水滴,如何能及呢?”圣天论师正颜回驳道:“你尚能以一小杯水,熄灭八万由旬之地狱烈火,我又何尝不可以此浇灌区区千里之外的田地呢?”外道闻言无以作答。片刻后,外道了知他是南天竺圣天论师,欲来与自己辩论,便立刻作了准备。难胜黑者在辩论时有三种取胜对方的助缘,其一是有一辩才无碍之女班智达为助手,其二为一巧舌如簧无人能敌的鹦鹉,其三于辩论急难之时,大自在天会亲自现身提示(或说由铜镜中显示而为外道解难)。

 

辩论开始时,彼此规定论辩三场,外道依常规先让女班智达出辩,圣天论师便将所携之疯狂者出示,那位疯子作出裸体等种种无理行为,使女班智达羞愧难当,无法论辩。继后外道的鹦鹉上场欲参辩,圣天论师也出示所带之猫,鹦鹉见猫瞪目呲齿,惊惧而遁。外道见状,也不怯弱,仗大自在天可随时帮助自己,亲自出场与圣天论师辩论。圣天论师在辩论场所洒下清油,并点火焚起浓烟,大自在天嫌恶烟气,不能现身。至此难胜黑者助缘皆断,只有凭自力参辩,时外道讥讽说:“你只有一只眼,如何能与我争辩呢?”圣天论师慨然答言:“三眼威猛神,不能见真实,帝释具千眼,亦不见真谛,伽那提婆我一目,能见三界之真实!”随后以正法义使外道的一切争论全部失败。外道见辩论全盘告输,便以飞行术腾入空中准备逃走,圣天论师警告他:“不要再往高处飞了,否则头顶上的宝剑风轮,会斩断你的头!”外道半信半疑,拔下一根头发往上一举,果然立断,不由心生大怖畏而堕落于地。如是圣天论师将他彻底降伏,并以方便引入佛教,摄受加持。难胜黑者转入内教后,圣天论师为他取名为巴俄,译成汉文即圣勇。后来,圣勇成为精通五明和内外宗派的大师,造了许多论典,如《菩萨本生正法犍槌音论》、《本生鬘》、《示善道论》、《六波罗蜜摄颂》、《别解脱经本释》等,此等论典在藏文的论藏中皆有收集。并且,圣勇大师还在其他方面为佛教做过许多有益的事业。

 

如今,雪域诸多智者所编的《藏汉大辞典》及一些史书中说难胜黑者即马鸣大士。但在《红史》、《布顿佛教史》及汉传佛教的史料记载中,马鸣大士是龙树菩萨前两代的住持教法者;另外《释摩诃衍论》中亦曾列举出六位马鸣。难胜黑者与马鸣大士可能并非一人,故而,我希望有志于此者重作全面的研究。

 

据《如意宝史》所载,圣天论师前世曾为世尊座下的嘎拉巴模比丘。当年世尊为他及其他几位比丘转F轮时,空中飞过一只乌鸦,所遗粪秽落于佛的金身。世尊即时授记:“以此缘起,此乌鸦将来会成为一具力外道,毁坏佛教。”嘎拉巴模比丘闻言,心中发愿:“此乌鸦毁坏世尊教法时,我一定降伏他。”以此愿力成熟,当乌鸦转世为难胜黑者毁坏佛教时,嘎拉巴模比丘果然出世降伏了他。

 

圣天论师是南赡部洲六大庄严之一(其余五庄严为龙树、无著、世亲、陈那、法称),其论著有《中观四百论颂》、《中观学中论》、《断诤论》、《成就破妄如理因论》、《智慧心要集论》、《摄行明灯论》、《理智成就净治心障论》等,在密宗方面也有多部著作。

 

关于圣天论师的果证功德,在《文殊根本续》中,世尊曾授记:“非圣名圣者,住于胜嘎拉,制止外道宗,遣除邪道咒。”很明确地说其为“非圣”,即尚未登地;然而在印度阿阇黎菩提贤所著的《智慧心要集论释》中,说圣天乃八地菩萨;还有说圣天论师即生证得了佛位,因为在《摄行明灯论》中,圣天论师说自己已证得了无上瑜伽的“不共幻身”,如是按龙树大士的观点,得不共幻身者,即生可证得殊胜成就,圣天大士晚年也亲口说过“去呀圣天去,光身赴净刹”。这三种说法其实并不相违,圣天论师上半生为凡夫,然依龙树大士之教授深入修持,得不共幻身成就,位住八地,最后证得佛位,这是可以成立的观点。就像龙树大士在经典中有多处授记:有的授记大士为一地圣者,有的授记为七地,有的授记于即生证入佛位,此亦无有矛盾,因各种授记,各自针对大士的早中晚年等不同时期。同样,各种对圣天论师的授记评论也是如此,所以不会存有谬误之处。

 

依其传记,圣天论师著述《四百论》时,已近暮年,因而此论乃登地以上的圣者所著。诸后学者,对此应生猛厉信乐,专精习之。

 

丙二、辨除谬误:

 

那烂陀寺的大德护法论师曾依唯识宗观点,造疏解释此论,说此论意趣在于破除遍计执法有自性。虽然诸宗究竟义趣一致,但圣天论师造此论的理趣实是紧承龙树大士之《中论》,建立修行般若空性的道次第。月称菩萨也曾于《中观四百论释》中说:“将《四百论》之意义,说成与龙树宗意义不同者,臆造也。”再从此论的主要意义看,是抉择诸缘起法无有自性,建立修习空性的道次第,所以也非中观宗之外的宗义。还有论师说,此论不别作皈敬文,乃说明此论不仅是为断除别人对龙树阿阇黎的怀疑而作(有疑《中论》为争辩之作),而且表示此论属于《中论》。从此角度而言,《四百论》之宗义尤为明显也,故不宜以他宗观点而释此论之本义。

 

有些人怀疑说:既然此论亦是抉择诸法无自性,那么造此论岂非无必要?因为龙树大士在《中论》、《七十空性论》等论中已广说般若空性正理。答曰:龙树大士在诸论中虽已广述空性正理,破除各宗派行人之错误执计,然有些人未通达大士之义旨,误以为《中论》等唯是与他宗争辩、破坏他宗的论述。而实际上大士的义趣,是在破除邪见之中豁显般若正理,在摧灭谬执同时开演修行正道,所以圣天论师为拨疑云现红日,著此《四百论》。于本论中,秉承龙树大士破一切实执,显究竟真空之义旨,圣天论师更以实际观修之具体阶次作了明显开阐,故不应生疑。诸不能顿断四边戏执径入无生法忍之大乘弟子,尤其是末法之时绝大多数修行人,若能遵循此论所阐次第如法而习,则可趋入无生大空实相之境!

 

丙三、略述各品大意:

 

如上所述,本论是宣讲中观实修的道次第,那么论中各品到底是如何宣说的呢?前八品是从世俗谛的角度进行宣讲,后八品是从胜义谛角度进行阐述,如月称论师在大疏中说:首先开演怎样安立世俗诸法(也即以此破除众生相续中的粗大实执),然后再次第宣说究竟的胜义谛。

 

具体来讲,前四品广说如何破除常乐我净四种颠倒,从而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其中第一品,宣说五蕴诸法皆依缘而生,故为无常,也即是说应修习生死无常从而断除常执。第二品宣说有漏五蕴既是无常,则必具损恼,如是于己无利,从而破除执五蕴为乐的颠倒。第三品宣说,有漏五蕴既属苦性,则应对其生起厌离,从而断除执生死为净的颠倒。第四品宣说有漏五蕴既为不净,则不应执为我及我所并由此生起我慢,应舍弃之,从而以此断除我执颠倒。按甲操杰大师的观点,这四品不仅是宣讲修习中士意乐,发起出离心,而且对于大乘根性来说,还应由此发起愿菩提心,发愿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并且其科判也是按大乘发心方式进行安立的。第五品是宣讲在发起出离心与愿菩提心后,大乘行人应再发起行菩提心,从而真实趋入菩萨道进行修持。但由于初发心者相续中烦恼粗重,尚且无法自利,何况利他,故第六品宣说烦恼生起及如何断除之理。第七品说明在破除缘诸境之后,生起现行烦恼并如何破除之理。第八品说明没有通达色等诸境的真实性而生起非理作意,也即烦恼生起之因,从而教导弟子生起断除烦恼的意乐,并且对真实法理即使有少许的怀疑,亦应趣入正道修行,此乃净治弟子使之成为法器的轨则。

 

通过前八品的宣讲,可令众生身心相续得以成熟,从而成为法器,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宣讲更深的胜义谛瑜伽,也即后八品开始说明如何断除烦恼、所知二障。

 

具体来说,第九品宣讲诸有为法无有常体可得,从而破除万法为常的实执。第十品说明内的身心相续与外的山河大地等一切诸法皆无我。第十一品破除时间为常的实执。第十二品广破边见。第十三品从根境的角度破除实执。第十四品宣说诸缘起法皆无自性,从而破除边执以获得解脱之理。第十五品广说诸有为法生住灭三相空无自性之理。第十六品宣讲造论的目的以及遮破诸敌论者的其他问难,从而抉择出中观正理为诸人所应修习。

 

总之,此论广宣了如何修习中观的道次第,也即先依世俗修法,待根器成熟后,再趋入胜义修法,从而达至中观究竟实相的修习轨则。

 

 

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

 

丙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分二:一、明由断除四颠倒门修习中士意乐发起愿菩提心之轨则;二、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之轨则。

 

丁一、(明由断除四颠倒门修习中士意乐发起愿菩提心之轨则)分四:一、明由广思维念死门断除常执颠倒之理;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三、由思维生死体性的不净门断除净执颠倒之方便;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

 

戊一、(明由广思维念死门断除常执颠倒之理)分三:一、略示由念死门策发勤修解脱道不放逸行;二、广明修无常之理;三、明修无常的利益。

 

己一、略示由念死门策发勤修解脱道不放逸行:

 

三界有情趣入圣道生起精进的首重障碍,是于死亡执为不死的常执。由于颠倒常执,众生终日漫然放逸,浑然不知老死将至,由此而不知出离,不知寻求断除无常死苦的圣道;即使闻得圣教,也会因此颠倒常执之迷障,不能发起精进之心修习脱离死苦的正道。所以,初学佛法者,首当数数思维死亡无常之教义,世尊言:“犹如众迹中,大象迹最胜,如是佛教内,所有修行中,唯一修无常,此乃最殊胜。”观修死亡无常,初为趣入正法之因,中为促生精进之缘,后为证悟法性之助。故于本论之首,即示念死无常之教义,意在策励学者,断舍放逸懈怠,远离世俗琐事,勤修解脱圣道,为证悟般若空性奠定基础。

 

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

彼犹安然睡,有谁暴于彼。

 

如果有三界主,众生必会死亡,且是自死而非他力所教,如是他还像圣者一样安然而睡,那还有谁比他具有更厉害的愚痴懈怠呢?

 

三世主,原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或地下、地上、天上三世间的主宰者——乐自在主(天名)。所谓“有三世主”,泛指三界内的一切凡夫有情,皆是乐自在主的眷属,都受其系缚。此处以“三界主”比喻死亡无常,有着这种“主”的有情,皆为死亡无常所缚,而且有情的自身即是无常的体性,故自己就是死主,自己即是本人死刑的执行者,其死亡没有任何外来命令,唯是由自己的业力而定,唯是自死。若陷于如是之境,已见自己正在趋向死亡,而还像圣者般安然而睡,不精勤修习对治死苦的方便,这种人的愚痴懒惰懈怠,再也不可能有谁比他更粗暴恶劣了!流转于生死轮回的有情,无一可免死主的弑杀,而真正已入圣教精勤修习无死之道者,却甚为稀少。世间绝大部分众生无视死亡之凶险,犹在庸庸然放逸度日,如是之众,皆为此处所呵斥之愚痴懈怠者。故诸有志者,当深思三界无常之本性,恒念自己必死而精进修持解脱圣道。

 

譬如说,已得罪了国王近侍的大臣,已知近侍及国王欲谋杀他,便时刻小心谨慎,不敢有稍许放逸;同样,有情住于三界,随时皆面临着死亡威胁,故应勤修出离之方便,若放逸不求自救,则如旷野迷途者,虽行至极为凶险之境,尚昏然不信险情已临,如是决定会为死主所杀。

 

己二、(广明修无常之理)分三:一、修念生际必死;二、自己未解脱死怖不应专忧虑他死;三、教诲应当远离贪著尘事而勤修解脱道。

 

庚一、(修念生际必死)分二:一、修习粗无常;二、修习细无常。

 

辛一、(修习粗无常)分五:一、明存活不能遮止死亡及不应只坚信存活;二、不应以死是人所共有而不生怖畏;三、不应恃有医疗老病的方法而不畏死;四、由死时不决定故而不畏死极不应理;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

 

壬一、(明存活不能遮止死亡及不应只坚信存活)分二:一、正明;二、破常作存活想不起怖畏。

 

癸一、正明:

 

问曰:虽然有三世间死主的降临,但是每个有情在出生与死亡之间,皆有一定的存活时间,在存活时间里,又为什么要害怕死亡呢?

 

为死故而生,随他行本性,

现见是为死,非是为存活。

 

为了趣向死亡的缘故,才有出生存活,刹那不停随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本性。一切生命的出生存活现量可见皆为死亡,非是为永久生存而活着。

 

一切生命现象的必然规律是有生必有死,而且从出生伊始,就在刹那不停地趋向死亡。佛陀曾于《本生经》中言:“众生于初夜入胎住世,日日所作,唯是速趋于死。”有情的一生中,生是起点,死是终点,自始至终的历程如同从悬崖上摔落一般,无有刹那停顿。因此,出生、存活之目的地,即是死亡,有情的一切生命历程,无不是刹那不息地趣向死亡,以此而观,一切出生存活,难道不正是为了死亡而作吗?随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无常本性,看一切有情生命之生生不已,有谁是为存活不死而生呢?落木萧萧,大河滚滚,一切皆无常是人们现量可见的事实,短暂的存活绝非脱离了无常,以有存活而不惧死亡者,唯是自欺而已。

 

人们自出生起,就一直以为自己在为生存而奋斗,在为美好生活而劳作不息,孰不知这一切都是在走向死亡途中的作为。有人尚为赴死途中的些微欲乐而陶醉,在清醒者看来,这与赶向屠场的牛羊,在路上尚为啃草饮水而乐,又有何区别呢?世人每一刹那的生活,其实与死牢中的囚犯一样,每分每秒都在接近被处死。可是死刑犯尚知急惶惶寻求逃离死亡之方便,而愚昧放逸之世人,为什么不警醒反观自身的处境,了知行住坐卧一切所作皆为趣死而非存活呢?

 

生活在三界,当知如旅行者之骆驼,唯能随主人而无有自在,当主人思乡欲归时,骆驼也只能随主人而行,别无其余归处;同样众生也皆是随死主而行之毫无自在者。如陷害他人之刺客,杀他未逞,反遭他杀,如是刺杀过程中的一切行动,本为杀他,结果却是步步为自死而作;同样世人一切为存活之作为,不但未能使自存活,反而是步步趣死也。

 

癸二、破常作存活想不起怖畏:

 

问曰:虽然生际必死,但人寿百岁,我们已度过的年岁少,而剩下的日子还长着呢,这难道不是可以因此而不害怕死亡吗?

 

汝见去时短,未来时间长,

汝思等不等,显同怖呼唤。

 

你见自己的人生已过去之时间短,未来的时间还很长,如是你计执过去与未来的时间相等或不相等而作常活之想,由此而说不怖畏死亡,这显然如同怖畏者反而大喊不害怕一样。

 

以为自己还剩有存活时间,就不必顾忌死亡,这种想法极不合理。在世间有很多人怀着这种想法而贪恋世俗欲乐,不顾生死大事。比如说,有些年轻人认为,现在是人寿百岁的时候,自己才活了二十岁,以后还有八十年时间可以活,所以现在可以毫无顾忌地享受生命,不必忙着苦修对治死亡之方便。这种想法无非是找借口懈怠放逸,其实毫无根据。寿命是不定的,人寿百岁的时期,并非每个众生都能活百岁,《因缘品》中说:“或有在胎殒,或初诞亦亡,盛壮不免死,老耄甘心受?若老或少年,及与中年者,恒被死来侵,云何不怀怖?”生命随时会为死缘所夺,你有何理由不怖畏死亡而安逸度日呢?同样,有些中年人认为自己的百年生命才过一半,还有相等的五十年;有些老年认为自己才活七十岁,虽然大半生命已尽,但仍有部分可以享受。如是思维自己尚有与已度时光等不等的日子可存活,可以不害怕死亡,这无非是自欺之举。既然已了知生命在不断流逝,就应当对死亡生起警惕、恐惧,然自己不但不生惧意,反而以种种似是而非的想法为自己壮胆,说不用害怕死亡,这种说法如同人们步入怖畏之境时大声呼喊“不害怕”一样,显然是掩耳盗铃之举。

 

死亡的威胁在整个人生过程中都平等存在着,故不应有一时不会死的分别邪计。譬如说,有一群婆罗门童子外出,黄昏到某处村庄借宿,晚上这些童子到处大便,染污了村庄的环境。清早群童子一哄而散,只有几个婆罗门子没来得及走,被守村庄的巡夜人抓住。巡夜者对他们说:“你们本应受到处罚的,趁村长现在还不知道,赶紧将粪秽打扫干净吧!”几个婆罗门子只除去了自己所遗的粪秽,而对别人所遗的粪秽却捂着鼻子不愿清除。世人计执自己尚有一段不会死的存活时,这种邪计如同婆罗门子执自己的粪便为净一样,或认为村长会因一部分粪秽已除而对其余的粪秽不会计较,不会惩罚自己一样,何其愚痴也!

 

 

缘起赞

 

宗喀巴大师著

 

索达吉堪布译

 

依凭照见与阐扬,智慧妙说堪无上, 彻见传授缘起者,至尊佛前稽首礼。

 

世间所有诸衰败,彼之根本为无明, 佛说若见缘起义,即能断除无明痴。

 

尔时具有智慧者,如何依然不通晓, 相依相存缘起道,本是您教之精要?

 

尽善尽美怙主您,赢得赞颂方式中, 殊妙稀有堪为最,即是畅演缘起理。

 

言某某法依缘生,彼彼法乃自性空, 较此妙语更稀奇,完美学说何人具?

 

凡夫愚众缘何法,边执束缚反坚固, 精通彼理诸智者,亲睹斩断戏论网,

 

除此教义余无故,本师美名唯称您,众外道徒之虚词,犹如狐狸充狮子。

 

奇哉导师奇依处,奇哉胜说奇怙主, 巧妙宣讲缘起法,本师尊前我敬礼。

 

唯行利益佛陀您,为度群生而恩赐, 正法醍醐空性义,断定依据无伦比,

 

即是依存缘起理,若有何人于此义, 视为相违不成立,岂能领悟您意旨?

 

您许有朝一日中,现见空性缘起义, 方知自性本为空,能有作为亦不悖,

 

若视与此恰相反,空性不可起作用, 有作用则无空性,坠入恐怖之深渊。

 

为此您之正法中,竭力赞叹见缘起, 此非一切皆无有,亦非自性成实有。

 

不观待如空中花,故非不依而存在, 本体若成彼成立,观待因缘则相抵。

 

故说除非依缘生,毫厘之法亦非有,除非自性本为空,毫厘之法亦非有。

 

自性不可逆转故,万法若有少自性, 趣入涅槃不应理,一切戏论不可息。

 

为此佛以狮吼声,于诸智者广众中, 数数阐示无自性,于此谁人能逾越?

 

自性毫许亦无有,及与依此而生此, 一切安立合理性,圆融无违何须说?

 

谓凭缘起之理由,绝不依于边执见, 此善说即怙主您,至高无上妙语因。

 

万法本体为空性,及由此因生此果, 二种决定彼此间,互不障碍成助伴。

 

何有较此更稀奇,何有较比更稀有, 若依此理赞扬您,赞美非她莫属矣。

 

有为愚痴所奴役,于您怀恨相敌视, 彼者于无自性音,心不纳受有何奇?

 

原本承认您教典,珍贵宝藏即缘起,反不堪忍空性吼,于此我觉颇稀奇。

 

导向无有自性门,首屈一指为缘起, 若以彼名执自性,有何绝妙之方便,

 

引此众生而迈入,一切圣贤必经行, 无可比拟之津梁,踏上您喜之妙道?

 

自性无改无观待,缘起观待亦有改, 此二如何于一事,互不相违而并存?

 

凡是依缘所生法,自性本来无行相, 然而显现为彼者,故说此等皆如幻。

 

您所宣说之教义,如理如法辩论者, 悉皆无机可乘入,亦由此理可明知,

 

倘若有问何以故?因为凭依此释说, 于见未见之万法,能离增益及损减。

 

依见您语无匹敌,理由缘起之此道, 亦于其余之教典,堪为正量起诚信。

 

如实照见善宣说,您之随行后学者,远离一切诸衰损,根除所有过患故。

 

背离您之教法者,长久辛苦而修行, 反如呼唤诸过咎,我见更为根深故。

 

奇哉诸位有智者,此二差别已认清, 尔时焉能不由衷,于您深深起恭敬?

 

您教瀚浩说不尽,纵于只言片语义, 获得笼统之定解,亦授予彼殊胜乐。

 

悲哉我为愚昧毁,虽于如此功德聚, 久远以前已皈依,未曾领受少分德。

 

然而迈向死主口,生命相续未尽前, 于您些微生坚信,由此自感有福分。

 

讲说之中缘起说,妙慧之中缘起慧, 犹如世间之君王,超胜绝伦唯您知。

 

您之所有诸教言,皆由缘起而悟入, 此亦为令趣涅槃,非成寂灭您非有。

 

奇哉您之此圣教,一经传至谁耳畔,彼等普趋寂灭故,谁不敬受您正法?

折服一切攻击者,上下前后无相违,能赐有情之二利,此教令我增欢喜。

佛尊您为证此法,曾经无数无量劫,屡屡舍身及性命,忠爱亲人诸受用。

依见何者之功德,犹如铁钩钓鱼儿,牵动心弦之妙法,您前未闻真无缘。

由此内心甚伤感,恰似慈母之情怀,随其爱子而迁转,我此忧思挥不去。

念念观想您讲经,相好灿灿极庄严,光芒闪闪遍萦绕,本师朗朗之梵音,

如是谆谆而教诲,心中了然现佛影,唯此亦如月凉光,遣除恼热得受益。

妙不可言此善轨,茫然不解之人士,犹如一片兔丝草,杂乱无章混一谈。

我睹此情此景已,兢兢业业从智者, 反反复复而寻觅,世尊您之真意趣。

尔时潜心而学修,自宗他派多论典,随之重重怀疑网,笼罩我心真悲伤。

您曾授记无上乘,离有无边之法理,原原本本诠释者,龙猛宗轨白莲苑,

无垢智慧之日轮,经典空中无碍游,驱散边执之意暗,湮没谬论之星辰,

具德月称之善说,皎洁光鬘作明示,依上师恩亲见时,我心获得真安息。

您之一切事业中,语之事业最殊胜,语之最即缘起故,智者依此随念佛。

追随本师而出家,研学经教不肤浅,勤瑜伽行之比丘,佛前敬献此礼赞。

无上导师之圣教,有幸值遇源师恩,此善回向无余众,承蒙正师摄受因。

愿彼佛教至有际,不为恶念风所动, 解正法理于本师,起诚信者满大地。

愿生生世永受持,开显缘起佛教义,生身性命宁抛弃,一刹那亦不松弛。

愿日日夜慎思量,依何方便广弘扬,殊胜导师饱艰辛,策励修行此精髓。

愿以净心精进时,梵天帝释世间神,妙黑天等诸护法,坚持不懈永相助。

 

从宣说甚深缘起的角度赞颂佛陀世尊世间不请至亲的这一《善说精华》,多闻比丘罗桑札巴(宗喀巴)造于雪山环抱的雪山之王

鸥德王贡嘉布达拉山静处又名尊胜洲,由南卡花(吉祥虚空)作笔录。

 

二○○四年藏历三月译

重校于二○○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