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06

 

辛二、教诲早舍尘事依静处:

 

问曰:亲人是必定要分离的,但是自己有父母子女家庭等等,不得不先将这些应做的事务处理妥当,然后才能放心出家,这样难道不合理吗?

汝思作此已,后当往林间,

若作已后弃,作彼有何德。

 

你想将此等琐事处理完,之后才往寂静林间修行,如果作完后又要舍弃,那么做这些事又有什么意义呢?

 

将一切子女家务等世俗事处理完善,然后才出家修行,这种想法,不知断送了多少人的解脱福缘。世间琐事如同一个无底洞,不管人们如何做,它也不会有圆满了结之时,比如对家庭,如果要完善地将子女后代、家产等一一安排好,那么自己肯定无有出家修行的机会,子孙后代的事是今生无法照顾完的,而住房财产等等,也是没有可以让子女满足的时候。有些人还对一些世俗事业,如艺术、科技、学问、工商业等方面抱有幻想,而这一切也是无有止境的,从未有人能在这些领域中达到圆满。如果要将一切世俗事业作圆满,然后才出家,这本身即是一种幻想,实际中无法做到。全知无垢光尊者说过:世人所做的一切琐事,如同小孩玩耍一般,做起来没有完结之时,放下来,也就完结了。再说,不论琐事能不能做完,即使能做圆满,然后又要放弃一切去出家,那么做这些事业又是为了什么?做后又须舍弃,这种事又有什么作用,有什么意义?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地做几十年,然后又全部舍弃,这些琐事对自己没有丝毫利益,而对他人,除了增加轮回迷执外,也没有任何实义。

 

譬如说有一过路人,见路上有众多不同形状的石块,于是他停止行路,拿石块琢磨起来,磨了一块又一块,他的这番举动,除了耽误他的走路外,其余毫无意义。同样,世人所作的琐事与此愚人之磨石块,也无有差别,只会消磨自己的生命,耽滞解脱路上的步伐。另有譬喻说,有人见一些芒果落在不净粪中,便急急忙忙捡起来用水冲洗,旁人见而问言:“你将芒果洗净了干什么?”那人回答:“洗净了再扔出去,反正不能吃了!”既知洗净了也不能吃,还要扔出去,又何苦洗呢?同样,既然已知世俗琐事必定要舍弃,那又何必去劳碌自己、浪费时间呢?已知无义还要去作,岂非疯狂者或极愚痴者的作为,有智者谁肯做此无义之事呢?

 

明朝憨山大师年幼时,母亲很严厉地管教他读书,他总觉得很苦,便问母亲:读这些书,将来做什么用?母亲告诉他:读书为做官,从小官一直可做到宰相。“那最后呢?”“罢了!”大师听到母亲的回答,很惊异:既然最后要罢了,那辛辛苦苦做它干什么呢?从那时起,大师便立志要做一个“不罢”的事业,以此愿摄持,大师后广弘圣教,普利人天,终成佛门一代宗师!如果是有心智、有血性、有胆魄的人,既然也知自己一生的作为,最终都要随死亡而全部罢了,那理应像大师一样,去投入那永远不罢的二利事业!月称菩萨说:“出家前往林中修行,对此不能拖延,不能懈怠。”如果拖延,以后就决定没有机会了;如果懈怠,最终一事无成。故有志者,何不多读《七童女因缘经》:“剃除须发已,身披粪扫衣,寺宇寂静处,何时我安居?目视轭木许,手持瓦钵器,何时行无失,挨家乞施食?不贪名利敬,去除烦恼棘,何时心清净,成就供施田?……何时住水岸,药草遍地上,数观浪起灭,同诸世间命?何时我不乐,三有诸受用,破除人我见,一切恶见根?”

 

己三、明修无常的利益:

 

问曰:虽知前往林间修持是必要的,但由于贪执我与我所,所以总有怖畏而无法舍弃一切去林中修持。

 

若谁有此念,思我定当死,

彼已舍贪故,于死更何畏。

 

如果谁人心中有此正念,思维我必定死且死亡当下决定会来,那么他已经舍弃了对常我的贪执,对死亡难道还有什么畏惧吗?

 

有些人虽然略晓诸法无常之义,然而因深厚的我与我所执障蔽,心中对离开亲人独自去森林静处修行充满了恐惧。如害怕自身得不到衣食受用,害怕林中有非人猛兽的违缘,害怕远离亲人的孤独寂寞……一想到这些,出离修行的念头便会消失,这其实是因没有从内心生起真正的死亡无常之念而导致的。一个人若能如实地认识无常,心中能持念:我必定会死,很快会死,并且随时有可能死!如是生起无疑的无常之念后,便能无难地远离世俗,根本不会有上述恐惧。因为他认识到我与我所是无常变灭之苦谛法,以此他就能迅速舍弃对自我的贪爱,这种贪爱已舍,对死主的怖畏也就自然消释。死都不害怕,其他的孤寂饥寒、非人猛兽等诸怖畏,也就根本不值得计较了,此时一切违缘都不会动摇他修持正法、寻求解脱的决心。

 

譬如说,若人持有银镯子,在饮食时他便能以银镯子检验食品,发现有毒便立刻舍弃,不致受到毒害。同样,观修无常的心念,如同银镯子一般,能使人们认识对世俗诸法常有执著的有害本质,以此而能无难地舍弃常执,不为所害,趣入解脱正道。密勒日巴尊者说过:“吾初畏死赴山中,数数观修死无定,已获无死本坚地,此时远离死畏惧!”博朵瓦格西也教诫过:“若唯修一法,无常最为要。”若有信者,应当数数思维如上所说之无常教义,乃至未生定解前,当以观修无常为唯一所修之正法。

〖第一品释终〗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戊二、(明由修有漏身皆苦之门断除乐执颠倒之方便)分三:一、于粗身修苦之理;二、佛说身苦之理;三、修习行苦之理。

 

己一、(于粗身修苦之理)分三: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二、广说修苦之理;三、破除乐有自性。

 

庚一、(略说保护具苦之身)分二: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二、断除过分贪身。

 

辛一、明身虽为苦器亦应保护之理:

 

虽见身如怨,然应保护身,

具戒久存活,能作大福德。

 

虽然见身犹如怨仇是众苦之源,然而也应加以保护,因为此身如果具足律仪长久存活,依靠它能作广大的福德资粮。

 

正念诸法无常的“银镯子”,能使人了知诸有为法皆不离无常苦害的本质,特别是身体,它更是一个无常苦害的大堆聚。身体既然是苦聚,那是不是也应迅速舍弃远离它呢?很多人会有类似疑问。这种想法肯定是错误的,只有外道中才有自杀舍身以求生天的做法,而在内道中,教主大德们严禁修行人对身体作无义的损害。

 

有漏的身体内有风胆涎四百零四种疾病的逼恼,外有刀杖兵器的击打、寒暑的侵袭等等无量损恼,它实际上是众苦的源泉,如果不是它拖累,人们就不会有那么多苦恼。所以有智者见身,如同专门给自己带来损害的怨敌一般,是苦源,是苦蕴,是苦器,不应对它执著。但是,这种认识只是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而言,智者们对身体也会加以合理保护,不让它无义地受损伤。对修行者而言,身体也是解脱道上必不可少的工具,依靠暇满人身,守持清净律仪,这样的身体若能长久存活,就可以广行善法,积聚起广大的福德资粮。佛陀在《月灯三昧经》中说过:“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鬘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在末法时代,持守一条戒律一昼夜,其功德也不可思议,但只有依靠暇满人身,才有机会积累这不可思议的功德。因而智者们既了知身体有害的一面,也了知身体有益的一面,古德云:“此身行善即是解脱舟,此身造恶便是轮回锚,此身一切善恶之奴仆。”为了让身体能长久行持善法,理应断除各种非理损害,而对其善加保护。上一品无常的教诫,是让人明白身体有害的一面,使人舍离对它的非理贪著;而此处的教言,是让修行人断除轻贱身体的心念,虽视身如仇,亦应善加驾御保护,使之成为修习善法的工具,这才是合理的态度。

 

譬如说,昔日有大商主,他的儿子跟着一些盗贼,做了许多非法恶业,于是商主将儿子与盗贼一起关在监狱里,使儿子生起畏惧而改悔。商主虽见儿子有做盗贼的劣迹,但并没有立即舍弃儿子,因为将来的家业还要靠儿子去完成,所以他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正道。同样,对身体的态度也应如商主对儿子一样,虽然身体在往昔造作了很多恶业,但不应粗暴舍弃,因为要靠它去度越生死大海,完成取证正觉如意宝的大业。所以,应以善巧方便加以调伏,使之归于修习善法的正道。

 

辛二、断除过分贪身:

 

问曰:如果应当保护身体,那是否应从衣食住行等各种受用上极力爱护呢?

人苦从身生,安乐由他起,

身是众苦器,汝何重此身。

 

人的众多痛苦皆是从身体而生,而安乐是以其他外缘生起,所以身体是众苦之器,你为何要贪重此身呢?

 

了知善御此身则可持戒积集大福德后,有些初学者便以应保护身体为由,对身体不断除爱著,而贪执衣食等享受,这也是必须断除的偏执。人们的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四大痛苦瀑流,无一不是因有身体而起;从长远来看,有情正是因为身体,而不惜造作种种恶业,以满足身体受用的需要,由此而感召无边的痛苦。所以身体是人们众多痛苦的直接来源,是一个充满痛苦的器具。有些人想:身体虽然是苦器,但有时也会有一些安乐舒适。然而仔细分析,所谓身体上的安乐,其实是依外缘而起,如饱暖赖衣食资具而起,并非由身体自己生起。从身体自身而言,它无疑是纯苦之聚合,无有丝毫值得贪爱之处,而且只要对它有一分贪爱,痛苦即会增加一分,有十分贪爱,痛苦也就增加十分。因而若求断苦者,必须仅以微薄衣食维持身体而舍弃对它的贪执,唯有彻断贪执,才能彻断众苦之根源。

 

譬如说,有一男子驾车经过某险恶处,见一美艳罗刹女,那位男子不知其为罗刹,反而生起贪爱,与她共乘一车。其后不久,车前显出了一凶恶的罗刹,那位男子大惊,拔剑将罗刹砍为两段,而罗刹不但未被杀死,反而一分为二,那位男子又将两个罗刹砍断,结果又化出四个罗刹,如是越砍越多,无法杀尽。此时那位男子平时祈祷的天尊,在天空中发声告诉他:“你这样永远也杀不尽,只要将车上的罗刹女杀了,其余的罗刹自然会消尽。”此时男子方知美女是罗刹女,车前罗刹亦为她所幻化,于是他回头杀死罗刹女,果然一切怖畏全部消失。同样,身体如同美艳的罗刹女,如果不能认清其苦害本质,而对它贪执不舍,那么痛苦便会由此而源源不绝地产生。而且若从外境着手灭苦,付出的努力越多,会如将罗刹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一样,痛苦也会越增多,只有遵循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的教导,回头从自身下手,彻断身执,轮回诸痛苦则会顿时息灭。

 

庚二、(广说修苦之理)分七: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二、思维不需勤作而苦易生;三、思维身不超越苦之本性;四、思维胜劣皆为苦所损恼;五、思维痛苦具大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七、思维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厌离。

 

辛一、(思维此身多分为苦受)分二: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壬一、明身体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问曰:苦虽然是从身体上生起,但是依靠衣食医药资具等众多受用方便,可以使身体生起安乐,以此也就不应畏惧小苦。

 

若人所生乐,不能大于苦,

如是极大苦,宁犹思维小。

 

若人们从任何受用所生的安乐感受,也不能比痛苦感受大;那么如是极大的苦受,怎么还能认为它很小呢?

 

不管人们如何努力,以种种安乐受用方便对治痛苦,然而身体本身即是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超过或消除身体的苦受。不管人们享受的安乐如何强,只要有些微的苦受,安乐刹那之间便会烟消云散;而正在经受痛苦时,平时给人带来很大安乐的受用,也无法使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是普遍现量可见的事实。比如说,有一国王坐在皇宫中柔软的垫子上,享受着歌舞美食,沉浸在五欲满足的快乐中,在世间来说,这是很大的安乐。然而当一只小毒蜂飞进来,它的细针刺中国王时,刹那之间所有的乐受都会消失,他只会觉得痛苦难忍,这时候,歌舞美食软垫等安乐不论如何增加,也不可能压住小蜂蜇刺的苦受。苦受的作用,比乐受的作用大,这是名言中无欺的规律,如稍加观察,人们都会明白这种事实。月称菩萨说,很多人认为丰衣足食是生活中最大的安乐,然而在有吃有穿时,如果儿子死了,那么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解脱痛苦,让人生起快乐。因此,应知身体相续中的苦受,任何安乐也无法消除,佛陀说过:三界轮回都是痛苦的,有少许安乐也会变成痛苦。

 

譬如说,有一札左罗刹为了得到罗刹女“司达”,与别的罗刹打了十年仗,后来虽然得到了“司达”,然而依之却无法消除十年战争带来的痛苦,反而更为恐怖,时刻害怕别的罗刹来劫夺。同样,不管人们如何努力追逐世俗安乐,自身的苦受也无法消除,即使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转变为痛苦。

 

壬二、虽厌苦欣乐而唯有苦随逐:

 

问曰:虽然苦受很多,但是快乐感受还是有的,因而努力追逐安乐,难道不应该吗?

 

世人皆求乐,乐者实难得,

故于此众生,众苦如随逐。

 

世人皆寻求安乐,然而安乐实际上非常难得,而且此求乐之行反会成为苦因,所以于逐乐众生,众多痛苦如同影子一样随逐不舍。

 

世间众生,无一例外想得到快乐,因而都在为安乐追逐不休,大成就者根登群培说:“没有眼睛的小蚂蚁为了安乐而忙碌,没有四肢的蚯蚓也为了安乐而忙碌……总之,世间所有众生都是为了求得安乐而奔波。”然而,世间能如愿以偿暂时得到安乐者,却是非常罕见。三界如同火宅,其本质即是痛苦,烈火之中怎能得到安乐呢?弥勒菩萨说:“五趣之中无安乐,不净室中无妙香。”而且善趣众生暂时的安乐,其实也不离变苦行苦的本质。再从安乐之因而看,众生要得安乐,必须行持善业,可是三界有情,绝大部分不懂因果业报的道理,虽然想得到安乐,却恒时为贪嗔痴所催,所行几乎全部都是不善业。尤其是我们南赡部洲的人类,如《地藏菩萨本愿经》云:举心动念,无非是罪。以恶业所感,有情恒时感受着痛苦,即使偶尔得到少分安乐,也会被紧随的痛苦所湮没;也由于上述原因,众生恒时追逐安乐的行为,其结果反而在不断地为众生带来求不得、不欲临等等各种痛苦,而且以恶业所感,痛苦如影随形刹那也不会远离。因此有智者应知,无论世人如何努力,处身于三界火宅中,痛苦怎么会停息呢?

 

譬如说,狂象追逐某人,于是那人拼命逃跑,最后找到一口井,那人便躲进井中,心想现在可以不必害怕了,而实际上,他并未远离危险,因为大象鼻子很长,可以将他从井中捞上来。同样,陷于三界中的众生,也在为痛苦“狂象”所追逐,即使能暂时逃至善趣安乐“井”中躲避,然而实际上并未脱离痛苦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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