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0

 

辛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分二: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壬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

 

问曰:乐是真实有的,比如挑重担者,从一肩换至另一肩时,即有乐受生起,若纯苦无乐,他就不会像这样换来换去了。

 

初起灭已生,苦起亦何乐,

故思能仁说,生灭皆是苦。

 

由新生起的法灭除已生的痛苦,也只是另一种苦的生起,又有什么安乐可言呢?所以应思维能仁所说的教言:生灭皆是痛苦。

 

在痛苦逼迫之中,世人有许多转移或分散苦受的方法,而麻木迷茫中,人们也往往执著这类将左肩之苦转到右肩的痛苦转移为安乐。挑重担者左肩负担稍久,苦受增大时,即换至右肩,这个过程其实是以右肩新生起的苦,暂时去除了左肩已生起的大苦,让左肩不断增长的痛苦,转移到右肩去增长。可是世人不能了知,反而觉得此中有安乐,挑夫们挑着重担长途跋涉时,左右肩换来换去,一直不休息,也会觉得安乐不断,而高高兴兴地唱歌。以新生起的小苦代替原先的大苦,而且新起的小苦,随即便会增长为大苦,这个过程都是在痛苦中转圈,而世人执为安乐,显然是极为颠倒的。如果加以分析,世人的种种行为,如换一种新工作、换一所新住房、换一辆新轿车、换一个新国籍、男女换新的对象等等,无非也是以新苦代替旧苦,以期麻醉或欺骗自己,让自己得到一种虚幻的安乐感受而已。作者见此痛苦相续不断的世间,不由得思维起世尊在《迦旃衍那教授经》说过:“迦旃衍那子,生亦唯是苦,灭亦唯是苦。”若能了悟世尊所教,彻见轮回的苦谛本质,诸人岂会再执有安乐呢?因此我们应当致力思维轮回苦患,断除一切执苦为乐的颠倒,生起如避火坑般的出离心。

 

壬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问曰:虽然苦是存在的,但它难道不可以被强大乐受障蔽而不现行吗?

 

异生不见苦,云被乐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乐都非有。

 

异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说是可以被乐受遮覆;然而能够障蔽痛苦的乐受,在异生位中是没有的。

 

异生即随业流转各趣不定生处的众生。在异生位中,没有任何真实的乐,因而无有可以障蔽或说压伏真实痛苦使之不现行的力量。对此可以观察推知,如果有真实可以压制痛苦的安乐,那么这种安乐必然会有其稳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三界苦谛所摄的生灭无常法,它本身如果是苦谛所摄之法,又谈何压制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三界苦谛外的安乐法,因为超出三界苦谛唯是圣者的境界,异生与此相距甚远。或者说要覆蔽遍及三界的苦,唯有彻断堕三界的业和烦恼,超出本性即是苦的三界,证得了如是大安乐才有可能,而异生凡夫又怎可能有这种境界呢?所以异生凡夫认为自己有安乐,唯是颠倒妄执。

 

譬如说,有一个人在旷野中为狂象追赶,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时侥幸抓住了悬挂在井中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着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边的井壁上,也有一条大蟒蛇在虎视眈眈;这时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着蜂蜜,觉得非常甜蜜安乐,浑然忘了自身的危险。同样,诸异生身处三界旷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赶,衰老变迁如坠枯井,依宿世善业得人身如同侥幸抓住了藤蔓,然而异熟寿命正在不停地趋于断灭,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烦恼在伺机劫夺,如同身边的大蟒,而后世三恶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异生处于这样的轮回险情之中,暂时的欲乐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点点蜂蜜。因此,身处如许危险苦难之中,那小小的乐受怎么可能压伏生死的大痛苦呢?凡夫执著有障蔽痛苦的安乐,实际与譬喻中的愚人无有差别。月称菩萨举譬喻说,在狂浪汹涌的大海中,漂浮着一头大象的尸体,有一乌鸦见而生贪,想吃尸肉,便落在象尸上,一心受用尸肉,对那随时都会将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视若无睹。同样,众生身处三界苦海中,常常如同这只乌鸦一般,为了那如同大象尸体般的欲乐,竟然无视痛苦烦恼恶浪会将自己卷入恶趣海底的危险。而实际上,那数口尸肉般的享受,怎能压制那汹涌的危险痛苦呢?

 

己二、佛说身苦之理:

 

问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阳本来是热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说呢?

 

当告异生说,汝苦不离染,

如来决定说,痴为最下者。

 

应当告诉异生说:你们的身体本性是苦,如果不离贪著染污,如来决定会说这种愚痴是最下劣的无明烦恼。

 

身体本性虽然是苦,但众生由愚痴暗蔽,反而执苦为乐,不知出离。因此佛陀与诸圣者要谆谆告诫诸异生,让他们明白世俗的真面目,明白自身轮回实属苦谛所摄。如果不能了知苦谛,不舍离对自身贪染,那就会永远处于痴暗痛苦之中,永远受着痛苦折磨。以此大慈大悲的如来,决定会宣说与斥责这种最为下劣的无明愚痴,使不能自知自身实况的可怜众生清醒过来,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众生的愚痴颠倒,遍于世间凡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例如世俗万法在众生面前,时时刻刻都在显示其无常变灭的本性,然而众人视若无睹,仍执著常有,考虑问题或做事之间,处处都会执著常有的观念。外境姑且不论,与自己最亲近的身体相续,它刹那之间都未曾离开过痛苦,如果对此都不明白,这无疑是最恶劣的无明。而事实上,凡夫众生都陷在这样的愚痴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诸善知识,不但有必要说身体本性为苦的教言,而且还会反反复复、苦口婆心、深入细致地宣说,乃至众生未醒悟之前,都会如此。

 

譬如说,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刚得到工作几天就不干了,回家后他的母亲告诉他说:儿子,你这种做法不对,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抓住了就不要放弃!第二天他看见了一头毛驴,便抓住了毛驴尾巴,毛驴反脚乱踢,旁人大喊:“太危险了,快放开。”那位傻儿子仍然依照其母亲的告诫,紧执不舍。同样,凡夫众生都是无明母亲的傻儿子,紧持无明母所教的愚痴颠倒实执,而执著痛苦世间为乐。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亲告诉他:儿子,看见什么就应抓住不放。结果愚人看见一枚烧得通红的铁球,伸手便抱在怀中,炽热的铁球将皮肉烧得嗞嗞直响,那位愚人仍然不舍,还说:不管你怎么嗞嗞叫,父亲没有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绝不会松手的。同样,世间众生皆在随顺无明父亲的唆使,紧紧执著身体铁球不舍,虽然在受着剧烈痛苦,却仍紧执愚痴颠倒实执。因此,为了解救这些愚昧的众生,佛陀宣说了此乃痛苦、当知痛苦、于诸痛苦当生厌离心的教授,这是极为必要的宝贵教法,诸欲离苦者,首当依之如心宝也。

 

己三、修习行苦之理:

 

问曰:身体虽然无常,但无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说安乐一定会是有的,这有何不合理呢?

 

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

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无常法一定有坏灭损害,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所以说凡属无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众生无论处身于何等安逸环境中,皆不会远离苦苦、变苦、行苦三大痛苦。有些人认为:虽然诸法皆无常,但是身体在刹那变灭中也应许安乐的存在。这种观点显然无法成立,安乐感受皆具无常性,凡具无常性的法,皆不离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论》云:“众生犹如动水月,见其摇动与性空。”月称菩萨将众生比喻为“动水月”,刹那刹那都在无常变迁,受着种种痛苦。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疏》中说:大乘宗许凡无常法皆为行苦,此理空性论中也有宣说。此处所言的修习行苦,即是了知无常与痛苦的此等关系,了知无常是苦的道理。无常法一定会为刹那坏灭所损害,身体既然是无常,那它不论如何觉得安乐,但是同时它必定会在遭受坏灭损恼,在现前受痛苦。例如现在穿衣、吃饭等享受,无论如何安乐,实际上都是在种苦因,刹那都在无常变坏,向痛苦行进。由于有这种无常损害,人们现见的一切安乐受用,实际上都是令人厌离的损恼法,都不是真实安乐,而是苦。

 

“凡无常”是指一切无常法,包括情器世间一切有为法。情器世间皆是苦谛所摄的法,所以可以说一切皆是苦。详细而言,一切器界有为法,皆为无常法,因无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从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间皆是有情所造业的增上果或说依报,故也可说为苦果。所以应理解,苦并非专对有情而言,于一切无常的有情无情法,皆可说为苦。

 

总之,三界中的一切皆是无常法,皆是不离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说,堕入咸水海中,不论怎么挣扎,自己必定变成咸味;同样,堕在三界苦海之中,不论如何,自己必定会是痛苦。因而,有知者当生出离,放弃一切颠倒执著,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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