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22

 

 

庚三(遮破有实无实)分二: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

 

本品主要是观察虚空的有实无实,实际上,把有实无实放在一切万法上观察都是一样的。我们对任何一个法都会有有实或者无实的执著方式。这个法到底是有的呢?还是没有的呢?可以这样分析观察。

 

针对实执心重的人来讲,或者按照《俱舍论》等论典的观察方式,有实法是指在名言中显现并能够起作用的法;无实法是指像石女儿等不能够起作用的法;或者所谓的有实,是如瓶子正在显现的时候叫有实,所谓的无实指将瓶子拿走了以后,在这个地方瓶子变成无实了,也有这样的概念;或者有的时候有实指显现,无实指空性。有实无实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意义。在这里,能够显现的物质本身叫有实,不能够起作用的叫无实;或者说存在的叫有实,不存在的叫无实。

 

辛一、遮破所立:

 

我们在遮破事相和法相之后,对方还是不想过早的放弃他们的观点,他们开始用一些问题来想挽救他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通过前面的分析,事相和法相都不存在,但是在没有事相和法相的前提下,虚空还是可以安立的,还可以安立有实法或者无实法。

 

为什么呢? 因为对方有两类:一类是有部的观点,将虚空安立为有实:认为虚空是一种色法的这类人,也认为虚空是有实的;还有把虚空安立为无为法(虚空、抉择灭、非抉择灭)的这类人,也认为虚空是有实的;第二类是经部的观点,认为虚空是无实法。

 

无论执著虚空有实与无实,以胜义理论分析观察哪种观点都是没办法安立的。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对方认为:离开了法相和事相,还可以安立有实和无实,这个是不能安立的。

 

“离相可相已”中第一个“相”指法相,“可相”指事相,离开了法相和事相之后,“更亦无有物”,哪里还存在一个物体呢?世间中的任何一法,如果离开法相与事相,就说明这个法根本不存在。所以我们说,“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把对方所认为的离开了法相和事相之外,还有一个有实法的观点遮破了。

 

“更亦无有物”主要是遮破有实法,任何有实法都需要通过法相和事相来界定。我们说这个法是存在的,为什么是存在的?你看它具有这个特征,这个特征是具备在某一个事物上面的。必须要有法相和事相,事相界定这个法的本体,法相界定其本体所具备的不共的特征。如果没有事相和法相,如何安立法的作用?如何安立它的显现?显现也没有,作用更加没有,所以,离开了法相和事相,“更亦无有物”。这方面直接遮破了有实。

 

  下面遮破无实,“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若使无有有”的“有”和“云何当有无”的“无”是一对,如果有实法不存在,怎么会有无实法呢?

 

所谓的无实法观待有实法而安立,有实法是能够起作用的法,无实法是不能起作用的法。譬如:在经堂的法座上有个瓶子,这个瓶子就是有实法,下午清扫时把瓶子拿走了,桌上没有瓶子了,就是无实。如果没有早上有实的瓶子,怎么会有下午的无实呢?

 

又比如:首先有大象的存在,才有后面大象死了或走了,才有大象不存在这一点。如果在整个世界当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大象,怎么可能说大象死去,或者大象没有了?首先有大象的有实,才会有大象的无实,从来没有有实,怎么可能有无实?

 

有和无是互相观待的,尤其是在有些地方讲,所谓的有实法通过因缘假立的,比如瓶子、柱子等都依工人、泥土、微尘等因缘假立而形成,而无实法依靠(观待)有实法假立的。所以有实法是依靠因缘而假立的,无实法是依靠(观待)有实法而假立的。有和无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观待的,二者之间互相依靠。为什么叫有?观待无叫有;为什么叫无?观待有叫无。如果有有,就会有无,如果没有有,连无也不会存在。所以无实法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这样就遮破了所立。

 

辛二、遮破能立:

 

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

 

在遮破所立之后,对方又提出一种能立,提出一种根据,想成立这个所立。我们把这个能立打破,这个叫“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

 

对方认为:有实法和无实法应该存在,因为抉择有实无实法的补特伽罗,这个人,或者中观师是存在的。如果有能抉择者,就会有所抉择的问题,二者互相依靠而存在的;否则,所抉择的有无不存在,而能抉择者存在,这不合理。但是能抉择者现量可见,现在你就在抉择分析有无。所以,能抉择的人存在,所抉择的问题也应该存在,因此有无应该是有的。

 

下面我们就分析,这样一种抉择者是没有的。“有无俱非中,知有无者谁?”重点放在抉择人到底存不存在。在抉择有无的同时,附带让我们知道能抉择者是完全不存在的,彻底抉择不存在。

 

“有无俱非中,”就是它的范围,这个范围包括四边,四边当中都没有的话,怎么安立了知有无的人呢?“知有无者”就是了知有无的人。

 

第一个在有边当中寻找,有没有这样的补特伽罗?有没有这样的能知者?如果要在有边当中寻找,首先要界定,这个人到底是指什么?是指五蕴?还是指色法?还是心法?还是色心和合的本体?一个一个分析,在观五阴品已经抉择了五蕴为空性,色法不存在,心法也不存在,此处也观察六界不存在,那么和合的整体也不存在,如果没有分支怎么会有整体呢?

 

所以真正缘所谓的了知者分析的时候,的确在有边是找不到这个人的,彻底分析的时候,连他的微尘都一点都没有,心识的本体都一点都没有,更何况安立一个实实在在的有边的人?因此,在有边中寻找,“知有无者”是没有的。

 

然后在无边当中寻找,无边中什么都不存在,像石女儿一样,你说石女儿在了知有无?简直是一派胡言。所以在无边当中更加没有知有无者。

 

那么有无俱非或有无二俱呢?世间当中的法,要么有,要么无,既有又无的法根本不存在,非有非无的法更是不存在。

 

因此,在有无俱非四边当中彻底寻找,都找不到能了知有无者的自性,所以说“知有无者谁?”,能够了知有无所诠义的人到底是谁?没有。能立遮破之后,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没办法安立它的所立了。

 

庚四、总摄遮破成立之义: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

 

所以我们应该了知,虚空界是非有非无的,它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因为前面分析它的相和它的有实无实的时候,已经分析了。虚空就是一个概念而已,是一种虚妄分别。

 

佛陀在《般若摄颂》中讲:众生以为见到了虚空,但是虚空岂能见?虚空的本体不存在,你怎么去见它?虚空不是眼根的对境,没办法去见、去听、去感受、去了知。虚空非有亦非无,所以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不单单虚空是一种虚妄分别,实际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万法,我们在轮回中所经历的一切万法,每一个都和虚空一样,只是一个概念,根本经不起分析,通过中观理论一分析,全都和虚空一样,一丝一毫的本体都得不到。

 

但我们在这个当中,就好像我们对虚空的态度一样,虚空明明不存在,我们还说看到了、经验到了,极其荒谬,自以为是。凡夫在这些粗大的问题上都完全没有了知,落在一种虚妄分别当中。虚空这么明显不存在的东西我们还认为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看到了,摸到了。对其他法也是一样的,我们看到的东西,我们手摸到的东西,或者我们平时所讲的种种想法,实际上都犹如虚空一样,在没有当中你认为存在,在没有当中虚妄分别,在没有当中追逐、产生各种烦恼。实际上在圣者看来,这一切全都是不存在的。

 

就像疯子在自己的境界中,这一切似乎都是存在的,他活在虚幻当中却觉得很有意义,但在正常人看来,他完全是一种生悲心的对境。凡夫人的心都是像疯狂者一样,这样去分别、去追逐,在圣者看起来,也是生悲心的对境。

 

所以我们对于分别心的所有境界,一概都是必须要否定的,学佛前的理想与追求是要否定的,严格来看,学佛后的种种理想,从终极意义上讲,也是需要否定的。

 

成佛度化众生,暂时来讲当然需要依靠,究竟来说,这些是属于分别心的缘故,与究竟意义的成佛相距甚远。虽然我们认为树立了一个正确的观念,但实际上从究竟来讲,如果是分别心安立的,和究竟的目标或者说真实意义上的佛的境界还是对不上号的。

 

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修正、调整,寂灭这颗虚妄分别的心,这才是学习佛法的真正关键所在。而《中论》能帮助我们调整这些错误的观念,对执著虚空这样的粗大的执著可以调整,对认为有修行本体的分别念也可以调整,可以把我们所有的虚妄分别念全部调整为中道的智慧,这就是它的作用。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余吾同虚空。

 

六界是地、水、火、风、空、识,现在着重把空界遮破了,其余五界,都可以采用与观察虚空一样的推理和遮破方式,例破其余五界。

 

己三、呵斥边执见: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龙树菩萨在每一品中都宣说了中道实相意义,每一品都可以这个颂词作为结束句。

 

前面讲了虚空不存在,“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这两句已经把一切万法的实相交代得清清楚楚。

 

真正的实相对凡夫人来讲,没办法正面描述。如果对凡夫人正面描述空性的相的话,众生的分别心马上就把它抓住,开始执著,把它认为是一个实有的东西。所以,在中观中所使用的方式都是遮破,把你执著的东西破掉,然后勉强安立一个词叫“空性”。所以不能让众生去抓住任何一个法,不管是有的法还是无的法,乃至于对空性见也不能执著。

 

我们不能认为我现在抉择了空性,龙树菩萨应该高兴了,实际上龙树菩萨看到你相续当中破掉了有边之后又执著了无边,他不会高兴的,这根本不是他的意思。所以《中观》当中使用了一个善巧,就是“破”,通过遮破的方式来开显实相。

 

我们遮破了我们执著的东西,我们说“我这样执著”,龙树菩萨说“放掉吧,这个是错误的。”,然后我们又换一个执著方式,龙树菩萨说“放掉,这个也是错误的。”那我们说“这个也不能执著,那个也不能执著,到底让我们执著什么?”龙树菩萨说“什么都不要执著”。

 

在这个“什么都不执著”当中去体会实相意义,这个时候就是一种没有办法言说的,没办思维的。因为实相本身就是超离思维的。所以当我们把分别心歇下来的时候,你不想再执著什么东西,但是就在这个当中可以慢慢慢慢生起一种觉悟,这种觉悟叫证悟空性。

 

所以你认为“我证悟了”,实际上只要有分别心就绝对没办法现前实相。当我们把所有的分别心——有的分别心,无的分别心,修道的分别心,不想修道的分别心,把这些分别心都真正地息灭下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再可以想的时候,这个时候它的实相就会显现出来。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从这个角度说明凡夫不能见到寂灭一切见的安隐之法。“浅智”是分别心很严重的人,或实执很严重的人。“浅智见诸法”都是“若有若无相”,或者是有,或者是无,众生的执著要不然落入有边,要不然落入无边,通过有边滋生常见,通过无边滋生断见。

 

有些人在有边中进行终极分析,以有的分别心做很多实验或发表很多论文,永远落在有边当中,永远是分别念,不能找到藏在现象背后的实相;有些人在无边当中进行终极寻找,但是落在无的分别心当中,虽然可以把无相取名为空性或实相,或叫“一切不执著”,这样取名字是可以的,但分别心没有真正离开无的执著,当你还是处在分别心状态的时候,你怎么可能找得到无相后面的真实呢?找不到的。

 

所以凡夫人见诸法的时候,都是有无是非,不是是就是非,不是有就是无,总是没办法超离有和无的束缚。如果浅智在见诸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去分别是有是无的时候,这个众生不能见到实相。

 

这个实相是什么呢?“灭见安隐法”,安隐,也作安稳,尤其在汉地,安稳法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安和稳可以分别解释,“安”指身体非常寂静;“稳”指心很寂静,身心都很寂静,就叫安稳。“隐”是隐藏、隐蔽的意思,实相隐藏在分别心的本体中。

 

如果处在分别心的有无状态中,没办法灭见而显现它的自性。“灭见”中的“见”是指所有见,包括正见与邪见(为烦恼所摄的五种见:邪见、边执见、戒禁取见、萨迦耶见、见取见),广义而言,“灭见”中的“见”指有见和无见。如果处在分别心当中,一定是有和无,如果你不断地分辨有无,怎么样去了知有无见当中的究竟实相呢?没有办法的。

 

所以要想真正体会灭见安稳法,必须经由学习殊胜的空性论典,善巧地息灭有无的执著。龙树菩萨通过他的文字来引导我们的心识,首先确立一个正确的渠道,让我们在这个正确的渠道当中去分析去观察,但是能够通过龙树菩萨的词句去分别是已经上了轨道了,如果我们在这个轨道当中没有额外的滋生分别念,虽然这也是分别念,但是通过这种分别念最后可以息灭分别念。这种分别念是息灭分别念的方法,其余的分别念是滋长分别念的方法,本质上是完全不相同的。

 

学《中论》虽然暂时看来是寻思,但他这种分别念的系统是息灭分别念的系统,经由分别念来息灭分别念。这个可能很多人不了知,这种分别念增长这后,最后会回归寂灭。而且这个系统就是在帮助我们息灭分别念,所以学到最后分别念越来越细,越来越寂灭。这是通过学习《中观》完全能得到的。

 

所以凡夫人看到万法都是有无,实际上我们在分别的时候,虽然我们说在学习《中论》,但是我们自己惯有的思维,在看到万法的时候,自然而然会落入有无当中。圣者出定的时候,他面前也会显现法,但是他看到法的时候,就会看到法的实相,实际上不是有的也不是无的,那到底是什么呢?什么都不是。你说是什么就已经错误了,已经落入到你认为的这个法当中,但是你认为的这个法是不是这个法本身呢?根本不是。法的本性是非有非无的,它就是这样显现,离开一切戏论的。

 

所以我们在学习空性的时候,要缘空性去修持,当我们看到这个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没有什么执著分别。这也分入定和出定两个阶段:入定的时候完全见到法性,出定的时候,见到如梦如幻的相,如梦如幻的相实际上也是法性的一部分。

 

所以我们要相合于实相的话,就必须要好好地分析、观察、实修,否则就会和这里所讲的一样,变成龙树菩萨所呵斥的对境,分别有无等等,无法见到实相。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五观六种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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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21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学习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观根本慧论》本论的能诠是二十七品的金刚句,所诠是一切万法的究竟实相、离戏的本体。

 

我们平时经常在一些了义的经典和窍诀的修法中见到离戏这个字眼,我们说要安住离戏、修行离戏,但对于我们的分别心来讲,到底怎么样去了知离戏呢?所以要通过理证的方式引导我们的分别心逐渐逐渐地去找到离戏的自性,找到离戏的本体。或者说是我们在学习空性的过程中,随着我们智慧的增长,对离戏本体的了知从抽象的概念到有一些模糊的认知,再到一个清晰的定解,肯定有这样的一个过程。

 

一方面要看我们前世的习气是否深厚,还要观待今生当中精进与否,以及学习中的善巧方便方法,如果这些因缘都具备,很有可能就在今生当中对离戏的法界就有一种认知,会产生一种殊胜的定解。这种所求在所有的所求当中是最有意义的。最重要或者最关键的所求就是了知离戏的自性。

 

有些大德在讲离戏的时候,说它简单也非常简单,即一切万法的本体在显现的时候就没有离开过离戏的法界;但有的时候说复杂也很复杂,因为我们相续中的实执和离戏的法界是相违的。如果实执很严重,就无法发现,没办法了知这种离戏的自性。如果我们的分别心总在有无是非、世间八法中转来转去的话,在这种状态中,是永远没办法了知离戏的本体的。

 

所以学习佛法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有了条件慢慢可以了知,没有条件的话,要真正了知法界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也许是几百年,也许是几个劫。但是不管怎么样,只要遇到《中论》,大概对《中论》产生一定的信解,还是相比其他众生来讲,会很快悟入究竟实相的。因此,在学习《中论》的时候,对它的能诠和所诠都应该有所悟入。

 

这二十七品都在抉择一切万法法空和人空的自性,今天我们要学习的是第五品——观六种品。

 

丁五、观六种品

 

观六种品中的“种”是界的意思,有时候说“六种”,有时候说“六界”。“种”和“界”有时候是一个含义。在《经庄严论》当中也有观种性品,里面也讲到“种性”和“界”是一个含义。《俱舍论》中对界也有相同的界定,比如一座山中有金银铜铁等等很多法的自性,这就是界。弥勒菩萨的《辩中边论》中也讲到“能所取彼取,种子义名界”,就是说,能取所取和彼取,“种子义名界”,有种子的含义,所以名界。所以,此处说的六种和六界是一个含义。

 

那此处的六界是不是十八界当中的界呢?从它都是界的角度来讲一样,但是从意义上来讲六界和十八界还是有些差别。当然,如果把一个一个的法对应归类,十八界可归摄六界。

 

所谓的六界指地、水、火、风、空、识,一般来讲是有情相续中所具备的这六种法,如同《俱舍论》所讲一座山中有金矿银矿等很多法。以地界为例,以地界为有支,也具备其余水、风、火、空、识的分支,水界、火界、风界依此类推。

 

六界是一个有情所具备的六种法,如果有六界,就可以安立为人。我们平时认为自己是存在的,为什么存在呢?因为相续中具备六界的缘故。所以六界也是人我的设施处,就好像五蕴是人我的设施处。

 

所以,在破斥人我的时候,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破斥人我的设施处——五蕴。五蕴的集合体就是“我”,如果五蕴别别都是由细法组成的话,人我就没有设施处,设施处一旦没有,人我就不存在了。这是一种破斥的方式。在《中论》第十八品、《入中论》、《入行论智慧品》当中,都是通过破五蕴而人我的。还有一种是以六界来安立人我,这种安立方式在《入中论》当中也有,佛陀讲到以地水火风空识假立为人我;还有《宝鬘论》及本品也是通过破六界而破人我。所以地水火风空识也是建立人我的设施处。

 

但是六界和五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六界和五蕴可互相含摄的,只是安立的角度不同。五蕴包括色心二法,六界当中除了空之外,都可以和五蕴对应,地、水、火、风四种法属于色法,识属于心法。五蕴当中将心所和心王别别安立,心王即识蕴,心所即受、想、行这三蕴;而六界中的识包括了心王和心所。

 

六界中的空指人体中的空隙,是身体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并不存在。小乘《俱舍论》认为空是实有的,将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属于无为法,另一部分为色法所摄。《俱舍论》中有一个空界,还有一个无为法的空,按照这种安立方式,空界也可摄于色法中,仍是色心二法所依。

 

综上所述,六界和五蕴有这样的含摄的关系,只是众生执着不同有所差别,有些人对五蕴的执著较强,有些人对六界的执著较强,前面破了五蕴,现在破六界。

 

既然每一个众生都由六界组成,六界与有情如何具体对应?比如:皮、肉、骨、牙齿、指甲等这些有坚硬自性的法,属于地大,为地界所摄;血液、分泌物等等为水大所摄;温度属于火大;呼吸、上行气下行气等属于风大;鼻孔中的空隙、内脏与内脏之间的空隙等身体中的空隙,属于空大;识界对应心识,即心王、心所等等。

 

凡夫认为有六界就有人我、法我,但如果六界是假立的,那么通过六界来安立的人我、法我必定也是假立。观察抉择六界无自性,可以抉择人我空和法我空,打破对人我与法我的执著。

 

因为在究竟实相当中,六界是根本不存在的,暂时来讲它是虚幻的,究竟来讲它根本就不存在。所以众生执著它实有就会引发种种偏执,引发种种边执见而流转轮回,所以为了打破流转轮回的根本,就要观察抉择六界不存在,从而安住在究竟的实相当中。

 

丁五(观六种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部关联就是说“六界不存在”这种所诠义在经典当中有没有可靠的依据呢?是有的。

 

《般若经》中讲到:“地界无自性”、“水界无自性”、“火界无自性”乃至于“识界无自性”。讲到了六界实际上都是无自性。

 

戊二、品关联:

 

品关联是和本品有关的。有些人认为六界实有存在,因为存在地界或空界等的法相,通过法相安立其事相与名相,因为这些法存在法相的缘故,六界应该是实有存在的。为了抉择六界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空界;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呵斥边执见。

 

在六界当中选择空界为所破的对境,通过观察破斥空界之后,以此例破其余诸界。

 

此处以空界为例进行遮破的原因:一、在其它品中有对地、水、火、风等的观察破斥,但对虚空的抉择其他品当中没有,所以在这一品当中着重对虚空进行观察抉择;二、人们执着虚空存在,认为眼睛可以看到虚空,但实际上,虚空的法相不存在,其事相也不存在。所以,遮破空界有很多直接间接的利益。

 

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呵斥边执见。边执见就是有边和无边,或者常见和断见,这些是有无见当中的边执见.呵斥这种边执见,让众生了知一切万法空性的本体.

 

 

己一(遮破空界)分四:一、遮破事相;二、遮破建立法相之理;三、遮破有实无实;四、总摄遮破成立之义。

 

庚一、遮破事相:

 

前面说了,有些有情认为法是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具备法相的缘故。此处牵扯到事相、法相和名相,名相讲得不是很多,主要是事相和法相。这三相在因明当中,比如说《量理宝藏论》第八品观三相品当中,着重对法相、事相和名相进行了观察和建立。

 

法相:任何一法所具备的不同于其他法的最突出特征。以火为例,火和其他法相比,最不共同的特征就是能燃烧的暖热性,这种火的特征,其他的法都不明显,所以安立法相的时候,就把这种红红的燃烧的热的特征安全立为火的法相;还有柱子和其他法都不同的特征就是它能撑梁,这种特征就是柱子的法相;人的法相,人和其他动物最不相同的一点就是知言解义;瓶子的法相是大腹盛水。诸如此类,每一个法在世间当中显现的时候,都有一个和其他法不同的特征,在安立法相的时候,就把这种特征抽出来,作为它的法相。

 

事相就是物体本身。如手中的瓶子,这个瓶子本身就是事相,或者法相具体代表的事物,比如大腹盛水的法相所表现的具体事物,如金瓶;知言解义的事相是这个人的本体;柱子、水、水瓶等等都是事相。

 

法相就是这个法的特征,事相就是法相所代表的具体的法,或者是它的本体。

 

名相就是事相的名称。如这是金瓶,那是银瓶等等事物的名字,或者人的名字。

 

法相、事相和名相这三个法就是一个法,一个物体上的三个特征。比如我们手中抓一个瓶子,三相在瓶子中都有表现:大腹盛水的特征就是瓶子的法相;瓶子的事相就是我们手中所抓到的这个本体;瓶子就是它的名相。通过三相确定之后,就可以把事物的三个侧面完整的表达出来。我们要界定一个法,必须要经由三相来准确界定。所以对一个法在名言谛当中作观察的时候,这三相是不可缺少的。

 

当然一般世间人的分别念很粗,他不一定有这么详细的逻辑观念,但实际上稍微详细分析一下,任何一个法都有它不共其他一切的特征,都有它的本体和名称。这就叫三相。了知了三相,尤其是法相和事相的关系之后,学习这一品就不是很困难,因为本品主要经由观察法相和事相之间的关系来遮破六界的实有存在。

 

此科判有两个颂词:第一个颂词是正破事相,第二个颂词讲到如果没有事相的话,法相就没有所依。所以在破事相的时候,顺便就遮破了法相。

 

首先,正破事相: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即为无相。

 

前面讲到了总的法相和事相等之间的关系,那么在这一品当中主要遮破的,虚空的法相、事相和名相是什么?

 

虚空的法相是无阻碍,任何其它法都不具备这个特征,如地界或水界都有阻碍;虚空的事相是虚空本身,其名相就叫虚空。

 

通过法相成立事相,在事相上可以安立法相,二者之间相辅相成,按理来说,如果二者之间互相观待的话,二者都是没有自性的,都是空性的。但是有些人认为:因有法相的缘故,事相是成立的;因为有事相的缘故,法相就有了依靠处。他就反过来了。我们说因为要由法相来成立事相,所以事相是无自性的;因为事相是法相的所依的缘故,法相也是依靠其他法的缘故,它也是无自性的。但是有些人没有了知这个观点,反而认为因为有法相的缘故,事相是真的;因为有事相的缘故,法相是真的,落在一种实执当中。为了纠正他们的观念,打破他们的实执,所以对这个法进行分析。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为什么要把“空相未有时”作为前提来分析?为什么一定要说法相没有的时候就没有事相呢?有时候我们觉得法相不是有了吗?为什么要说法相没有的时候就没有虚空法?实际上这里要表达的意思是二者是相互观待的,有了一个法才会有另外一个法,一个法不存在,另外一个法也不存在,这里面表达了一个相互依靠的关系。

 

“相互依靠”在《中论》当中是一种主要的推理,一个法如果它有自性,就不需要观待任何法,它自己就可以成立;如果一个法依靠了另一个法,就说明它自己是没有自性的,没有自在的。如果已经自性成立了,为什么还要观待其他法呢?根本不需要观待其他法,如果观待了其他法,就说明你这个法是虚假的、无自性的、空性的,这个意思。所以我们分析的时候,是通过观待的道理,通过互为缘起的关系遮破一切万法的所谓的自性或本体。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其中“空相”的“空”指虚空,“相”指法相,即虚空的法相还未成立时则无虚空法,后面的“虚空法”指事相,前面就是讲虚空的法相。我们说这个法之所以能够成立,就是通过它的不共特征来安立它的事相。

 

但是事相到底能不能真实成立?我们分析一下,假如虚空无阻碍的法相还没有的时候,虚空法有没有呢?空相还没有的时候,应该没有虚空法,因为这个虚空法没有安立它不共于其他法的特征的缘故。这个特征就是它的法相。如果你说这个法存在,因为它具备无阻碍的特征,因为它具备这个特征,所以它应该是存在的。但现在这个无阻碍的特征没有安立,法相都没有安立,怎么可能有虚空法呢?

 

这个虚空法本身,如果是自性实有成立的,那么即便这个空相不存在,那么虚空法的事相也应该成立。但是如果没有这种不共的特征的话怎么去安立它的事相?没办法安立。

 

比如:这个瓶子,如果没有大腹,也不能盛水,没有大腹盛水的特征,如何安立它是瓶子?没办法安立。又如:这个柱子如果没有起到撑梁的作用,它哪里是一个柱子?它的柱子的事相如何安立呢?

 

因此,在虚空法相未成立之前,一定没有虚空法。这里已经把最核心的问题点出来了:如果虚空法的事相真实存在,则不需依靠其他的条件(比如说法相),因为自性成立的缘故。但此处对此进行遮破“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没有虚空的法相,绝不可能有虚空的事相。

 

“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如果在空相还没有的时候,已经存在虚空的事相,那么这个虚空的事相“即为是无相”,虚空就变成没有法相的事相(“无相”是没有法相的意思),但是在整个名言中安立的时候,都不存在没有法相的事相。

 

这里我们所观察、破斥的对境,有一个前提,对方对于法相、事相、名相的规律是承许的。在这个前提下分析,就非常合适。如果对方对于因明当中的三相一无所知,通过这种方式分析就不一定有效果。

 

当年在印度,外道和内道的宗义都很发达,大家对因明当中的三相推理和辩论中的原则都是非常纯熟的,在这个前提之下,稍微讲一下,对方马上就知道有什么过失。所以一分析一观察,马上就能起到作用。但是对于根本没有这种基础的人,像S师讲的一样,首先要补一个课,首先把法相、事相、名相介绍一下,把它们之间的关系明确,慢慢逐渐引导。

 

以上是正破,如果先有虚空的事相,这个虚空就变成了没有法相的事相。

 

下面讲如果没有事相,法相则有无所依的过失: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

 

“是无相之法”,其中“是”是“这种”、“这个”的意思,紧跟前面一句”即为是无相”,这种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即没有任何法相的事相法,在一切处都不存在。

 

“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其中,“若无”是“如果没有”的意思,“无相法”是指前面所讲的事相。为什么这个事相会变成无相法呢?是通过前面的分析得出的,对方在法相成立之前,安立了一个事相,这种事相就是没有法相的事相,这个法就是没有法相的法,所以这个”无相法”实际上就是指事相本身。我们如果把”无相法”换一个说法,换成”事相”就好理解了。就是“若无事相,法相依何成?”的意思。

 

如果不存在事相,为什么不存在事相呢?因为前面讲过”一切处无有”,这个没有法相的事相是”一切处无有”的。我们跟随这个推理,如果没有这个事相,”法相依何成?”法相依靠什么安立?因为法相必须要在事相这个物体上安立。如瓶子的法相是大腹盛水,这个法相必须在事相上安立,有这个事相,才能去分析这个法具备大腹盛水的特征,如果这个事相本身都不存在,整个世界都不存在瓶子,大腹盛水的法相在什么上面安立?没有一个所依。所以,如果没有事相,”法相依何成?”,法相也没有。

 

所以这两个颂词实际上是相互破斥,相互观待。从名言的角度讲,有了法相可安立事相,有了事相可作为法相安立的基,两者相辅相成;但换成胜义角度观察,就变成另外一种情况了,因为事相观待法相的缘故,所以事相是无自性的;因为法相必有要依靠事相的缘故,法相是无自性的。

 

所以,如果要建立就可以通过缘起来建立,如果要破斥就说二者互相观待的缘故,是无自性的。缘起性空和性空缘起就是一个法的两面,因为它是性空的缘故,它可以缘起,可以显现一切万法;就是因为它是缘起的缘故,它是无自性的。所以如果要在名言中建立,可以通过有事相故有法相,有法相故有事相,二者观待的方式成立。

 

但是既然是观待的,它一定是无自性,这个原则我们一定要知道。有自性的法绝对不需要观待,就会变成在没有法相的时候,事相可以独自成立;或者没有事相的时候,法相也可以成立,但是如果没有事相,法相是谁的法相?如果没有法相,事相怎么成为事相呢?没办法安立。所以这两个颂词就是讲:互相观待的缘故,没有本体可得。

 

庚二、遮破建立法相之理:

 

前面以事相为重点进行分析,当然在建立事相的时候,没有离开法相,在遮破事相的时候也没有忘记遮破法相。此处在遮破法相的时候,也没有忘记遮破事相,二者之间,一个不存在,另一个也不存在。

 

下面有两颂半,其中:

 

第一个颂词:具有法相和不具有法相的事相都不合理,遮破建立法相;

 

第二个颂词:前两句是遮破事相,因为没有法相的缘故,所以没有事相;后两句是因为没有事相的缘故,法相也不存在;

 

最后两句:摄义。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如果法相是存在的,那么是在事物已经有法相的时候具备法相,还是在事物本来没有法相的时候具备法相?“有相无相中”,谁有相?谁无相?实际上是说事相,这个事相本身如果已经有法相了,还需不需要法相?如果事相本来就没有法相,还需不需要法相?在S师的科判当中,在观察有相无相的时候,都有一个事相,”事相不合理”。

 

如果事相自性已经有法相了,就不需要再具备了,如果事相自性当中不具备法相,那这个法相也没办法安住。所以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

 

如果这个事相本身已经有法相了,这个法相就不会再住了,如果再住就有两个法相的过失;如果事相本身没有法相,那么相也无所住,它是一个自性不具备法相的”无”的本体,怎么样让”无”的本体变成”有”的本体呢?所以法相也无法安立。

 

 “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离开有法相和无法相这二品之外,余处也找不到法相安立之处。所有的法,要么具有法相,要么不具有法相,此外再找不到第三品,因此“余处亦不住”。所以事相无法安立,没办法在事相上建立法相,如果事相上已经有法相,也没办法建立法相,如果事相本身没有法相,也没办法建立法相,这就是麦彭仁波切科判中遮破建立法相之理的分析方式。

 

下面讲因为没有法相的缘故,事相是不存在的:

 

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

 

“可相”就是事相,“相法”即是法相。如果没有法相,其事相也不存在,因为所谓的事相是通过法相来安立的。这个东西是什么,因为它具备什么特征的缘故。这个东西是瓶子,因为它具备大腹盛水法相的缘故,以这种方式建立事相,如果没有法相,它的事相肯定不存在。

 

为什么法相没有呢?前面通过两种推理建立“法相不存在”:

 

  • 第一种推理方式:在遮破事相的科判中,通过“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法相和事相互相观待,如果事相不存在的话,法相也不存在。如果首先没有事相,法相就没有所依了。

 

只不过在前面遮破事相的颂词当中,它把前提设置在”空相未有时”,如果首先没有法相的话,就没有事相。如果再把前提设定为”若无无相法”,如果首先不存在事相,法相依什么而成立?实际上道理是一样的。因为二者是互相观待的。如果法相是自性存在的,有没有事相都可以存在,但是没有事相,法相就失去了安立的基础。

 

  • 第二种推理方式:“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

 

通过这两种推理,得出”相法无有”,没有法相,所以事相也不存在。

 

下面反过来抉择法相不存在:

 

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

 

“可相”即事相,事相的法不存在的缘故,相法也不存在。这个相互观待的意味非常明显。

 

所以我们如果掌握了观待的道理,观待的道理实际上就是一种缘起理。观待为什么是缘起呢?我们说种子生果是缘起,实际上一个法的存在就是一种果,这种果是一种现象,一种事物,或者说法相、事相,它为什么有呢?因为有了其他法的缘故。事相是存在的,因为有法相的缘故;法相是存在的,因为它有事相的所依。只不过这种观待的东西,其他地方叫因果,这里叫观待。从一个角度来说,它也是一种能立所立的因果关系,它不是种子生芽的能生所生的因果,它是能立所立的因果。它也是一种因果,也是一种缘起,有此故有彼。所以说,有法相就有事相,有事相就有法相,就像有因就有果,有果才会叫因。实际上是一个意思。

 

所以观待理也是缘起理,它是可以划在缘起因当中的。所以既然是互相观待的,互相缘起的,任何一个法都不可能有单独的自性可得,这种没有单独自性可得的状态,我们叫空性,也可以叫实相。所以当它在互相观待,互相缘起的时候,它的实质就是无自性、空性、或者离戏。所以前面就是通过互相观待的道理,了知了这种法是不存在的。

 

有时候我们觉得通过观待理可以了知一个法是假的,但没办法了知它是没有的,它不像离一多因一样可以把一个法破得干干净净,好像我们觉得通过缘起因、或者观待理,只能遮破它的自性,而不能遮破它的显现。这是因为我们对缘起因没有真正通达的缘故。我们认为一个法有显现,但是它是假立的,但真正对缘起因通达之后,实际上它是假立的就说明它本来就没有,如果它本来有,怎么可能是假立的呢?实际上假立的另一面就是不存在。

 

这个法是观待的缘故,这个事相观待了法相,似乎说因为它观待了法相的缘故,这个事相是无自性的,但其实如果没有法相的话,这个事相根本就没有,根本就不存在。这个不存在的”无”和通过离一多因把事物破得干干净净的”无”实际上是一样的,是一个含义。

 

只不过我们的分别念认为无自性一定是有显现,但无自性的另一面实际上也是不存在,从没有的角度来讲,完全是相同的。我们说因为缘起的缘故无自性,实际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个因,就不会有这个果。如果这样讲的话,能不能接受?完全能接受。没有这个因就没有这个果,这个果本身不单单是无自性,而且是没有的。所以观待理(缘起理)也可以把这个法完全遮破掉,让我们了知一切无所缘的本体。

 

下面是摄义: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一切万法的法相不存在,“亦无有可相”中“可相”指事相,也没有事相,名相就更不用说了。如果瓶子的本体不存在,它的法相特征也不存在,却存在“瓶子”的名字,这完全不合理。在世间当中要取名字的话,给具备特征的事物取名字才稍微有点意义。

 

所以一个法,既没有名相,也没有事相,也没有法相,那么这个法还是实有的吗?还是存在的吗?根本就没办法安立它为实有或者有。所以经过彻底观察之后,万法都是无法真实安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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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三步曲


许多人一生顺利,无论是事业,还是个人家庭,都可谓圆满、平安、吉祥。以世俗眼光来看,这当然是好事,是所谓的“命好”。不过有时我却认为,以佛法来衡量,非常富裕、非常顺利的人倒是值得同情与可惜之辈,因为他们不懂艰难困苦为何物,故而对一片歌舞升平之俗世很难升起出离心。而对一个真正学佛的人来说,没有了真实无伪的出离心,学佛就绝不可能有长足进步。都道是“平安是福”,有谁又能体会得到福乃祸所伏?更有谁能明白这福祸互倚互伏的背后,都是无常这只无情的手在操纵?邪见重的人,在对佛法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可能会说,“难道佛教希望人人都贫穷不堪、困苦无边吗?”对此,我只能说他们根本不懂繁华背后“苦”与“空”的道理。正是在这个层次上,我们说痛苦人生实在是教会我们放下幻想、放下对现世执着的最好的老师,如果你能够不被它压垮,并超然于困难之外的话。

曹良波恰恰就是在困顿的生活中体认到了佛法的妙处。他通过父母的疾病缠身、家庭的数数变故,终于对这个世界人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世俗所谓的“命不好”,反而成了他走向解脱的一个最大助缘。

 

近代著名画家丰子恺先生在厦门佛学会时,曾结合近代高僧弘一大师的生平对人生作了一个总结,他将之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所谓物质生活,指的是衣食住行。精神生活指的是文学艺术的修养。而灵魂生活则指的是一个人的宗教信仰。不论古今中外,不分东西南北,几乎人人都得在这人生的三层楼上找到自己的定位。对我个人而言,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家庭、艺术、信仰的人生三步曲,在从艰苦的物质环境深潭里跋涉而上时,在艺术的斑斓而诡谲多变的幻彩浮沉中,在灵魂的痛苦而坚忍不拔的上下求索中,我一步一步逼近丰子恺先生所谓的人生最顶峰。偶尔伫立于路途中间,回望这近三十年的人生轨迹,虽谈不上征途漫漫、万水千山,但在这并不算遥远的途程中,我依然饱尝了生活的酸甜苦辣。

 

我出生在湖南省郴洲市附近的一个小山村里,那里群山环绕、绿水缓流。一到春天,漫山遍野便开满了火红的杜鹃花,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野花仙卉。记得小时候,我基本上是在动物们的陪伴下度过的:河里有娃娃鱼,山沟里有穿山甲、小野猪,田野里飞满了蝴蝶、还有小蜻蜓……生活环境使我无法像城里小孩那样逛植物园、动物园,但我深感庆幸的是,我本身就处在自然园中。这世间难道会有比天地间的造化神秀更浑然天成的景致吗?

 

也就是在这样美丽而和谐的自然环境的怀抱中,我养成了爱好绘画的品性,我是多么想用手中的油彩,哪怕是笔,去把大自然的万千风情描摹在纸上,印在心里啊!于是,家里的墙壁、门、窗,甚至地板、被面上都留下了我的“墨宝”,我把自己对天空、对大地、对小鸟,乃至对未来的所有或清晰、或朦胧、或浓烈、或淡然的梦想、感情、思考(尽管那时的我很肤浅,但却有着永远无法重复的童真),统统融入了那些以木棍当笔,以清水为颜料的“作品”中。有时我甚至想,要是自己长不大该有多好啊!

 

但就像冬去春来、花开花落一般,我也同样得经历成长的历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我渐渐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多种缺憾,也渐渐体会到了我其实永远无法与自然合一。那么狂热的绘画爱好,其实就是对这一缺憾的延伸与弥补:借助画笔,我想永远留住那打动自己心灵的自然的瞬间美丽!借助画笔,我想复制出自己的情感与自然共鸣时的情景交融!

 

感悟着大自然的四季更替,也目睹着周围人们的生老病死,从单纯快乐的童年,我就这么溜向了十六、七岁的花季。如花的岁月、如歌的年龄,但我却不得不在这样一个浪漫的季节学会面对沉重、冷酷的现实:我必须走出尽管灿烂,但却贫穷、落后的农村,考上大学便是通达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

 

认清了现实,剩下的便要靠自己的努力。但就在我上了高三、正准备全力以赴迎接高考时,家里却连续发生了一连串的变故。先是父亲突患突发性耳聋,接着又是母亲罹患白血病。随着父母的相继得病,我们这个家立刻垮了下来。父亲只是一位乡村教师,收入微薄。他到省城看病、吃药几乎花去了家里的所有积蓄,但病情丝毫未见好转。母亲的病更是严重,她体内的血液只有正常人的三分之一左右,就这样还会经常失血。她每天晚上的痛苦呻吟,让我和弟弟往往彻夜难眠。有天半夜,母亲突然全身抽筋,痛得晕死了过去。连鞋也来不及穿,我就光着脚背着她向医院跑去。在崎岖的夜路上,我的心难受到了极点,为母亲也为自己。后来到了医院,医生说母亲恐怕活不过两个月了,我当时的反应就是想声嘶力竭地大哭一场,哭出我心中的所有压抑与哀伤。

 

母亲则艰难而又平静地对我说:“我不想再看病了,生死由命吧。这些钱留给你上大学吧……”

 

由于家庭的这种种变化,我原本开朗的性格变得十分内向起来。在高中三年的生活中,我几乎从不与人接触,与最要好的同学也没说过几句话。外面的世界似乎已离我越来越远,只有黑暗的画室才是属于我的灵魂空间。三年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我几乎每晚都是一点以后才一个人沿着黑暗的乡间小道走回家。但我一点也不觉得苦和累,因为我心里非常清楚,只有这样,我才能从痛苦的生活当中解脱出来!为了这个家庭,为了父母的期望,还有我自己的理想,我没有任何退路,必须考上大学。

 

记得高考的那几天,母亲病得很厉害。但她还是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扶着床柱,硬是从苍白的脸上挤出几丝微笑。她颤微微地说:“别为我担心,好好考试去吧!”

 

那天飘着蒙蒙细雨,天空异常灰暗,就如同我的心情。母亲的话时时在我耳边回响……

 

也许是母亲对儿子的期望,或者儿子回报父母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吧,九三年我终于考上了苏州大学艺术学院。一听到喜讯,父母的病情就好了一半,从此家中又出现了一线生机。

 

但当两年以后弟弟也考上大学时,家里又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当中。

 

印象当中,每次寒暑假回家的时候,见到父母的脸上总是挂满笑容。其实我心里太明白了,他们过得实在是太苦太苦了。我知道父母寄给我的汇款单上,笔笔钱都是从他们的血汗中省下来的,他们几乎从不吃荤菜,顿顿都是红薯、青菜。于是在大学里,我也养成了餐餐都喝白菜豆腐汤的习惯,以至于每回还没走到卖菜的窗口,打菜的师傅就已把汤舀好盛在大勺子里了……

 

在艰苦中生活,在生活中思考。当越来越深入地走入艺术之海中以后,我于不经意间却发现了这么一个事实:我非常喜欢的唐代诗人王维,他的绘画及诗作当中竟然充满了禅意与禅味。特别是他的禅意画,更是用一种淡淡的水墨渲染了平远、疏旷、清净的心态与境界,这引起了我对佛教的极大好奇。再往下翻阅艺术史,我惊讶地发现,白居易、柳宗元、杜牧、欧阳修、苏东坡、黄庭坚、陆游、董其昌、朱耷等等等等,及至近代已降的梁启超、徐悲鸿、弘一大师、丰子恺等文人骚客、艺界名流,皆对佛理有着很深的了解。也即是说,如果抽去他们作品中的佛教思想与因素,那他们的艺术风格也就不存在了。

 

当站在一个更高的制高点上去纵览艺术时,我更是惊讶地发现,从东汉时期佛教传入我国以后,两千余年间,佛教已渗入了中华民族的人格架构的底层与华夏文明的深深底蕴中,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文化生活、乃至物质生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在社会生活的哪一个方面,还是仅就艺术当中的建筑、绘画、诗词、小说、戏曲、书法、服饰等等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佛教文化无处不在的影响。了解得越多,我的疑惑也越多:为什么在我以前被动接受的教育体系中,佛教这一块几乎是个空白呢?这么明显的事实,当我一旦亲身进入中国艺术史后便马上可以发现,而某些历史教科书的编者们,乃至主流话语的发出者们,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对佛教与中华文明之间的关系视而不见,并试图使广大的接受教育者们也视而不见呢?

 

那时尽管我已从艺术史中了解到了一点佛法渗透的影子,但我还从未想过要系统地去钻研佛经。只是因为听别人讲练气功可以治病,便也主动、自觉地加入了练功的行列。当时我对佛、道、气功等种种概念内里的精义几乎是一窍不通,还常常把它们混杂在一起。我那个时候一门心思就想,母亲的病吃药不见好,也许教她练练气功会出现奇迹。于是我便把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钱全拿去交了学费,勤奋地练起气功来。有一阵子,我甚至能辟谷七、八天,且身轻如燕。但尽管为别人看病很准确,却从未让母亲的病有所起色。这令我很是失望茫然,到底妈妈的病根在哪里呢?

 

有一天在学校的花园中,我突然听到空中,也可能是自己的脑子里,忽然传出一阵阵“佛、佛、佛”的声音,这让我大惑不解。但不管是幻觉也好,还是真实的声音也罢,我当时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深入了解这个“佛”了。

 

因缘的确是不可思议,当我才动了这个念头,恰好就遇到了我们学校一位刚刚从四川色达喇荣佛学院回来的季老师。他与我偶然相逢后,便很热情地给了我很多开示及学院的一些法本。他说了很多,但我至今还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么几句:“父母的病乃往昔所造杀业的果报成熟所致,非医药能根治。只有发露忏悔,不杀生且多行善事,特别是多放生,多祈祷大悲观世音菩萨,才能指望病情好转。”他还给了我两张晋美彭措法王的相片,要我好好顶礼、供养。

 

这年的暑假我回家后,便画了一幅观音像,要母亲多多祈祷,且力戒杀生。那时的我依然对佛理不是特别了解,与其说是通过闻思而对佛菩萨产生正信与定解,不如说是出于救治母亲的愿望来得更贴切。我几乎已尝遍了各种医治母亲疾病的中西药方、民间单方,但都不见效,观世音菩萨现在已成了我的唯一希望。每当我日后再想起当初祈请大悲观世音菩萨的这一幕时,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淌。因为没过多久,奇迹终于出现了:母亲的病渐渐好转,面色也红润了,饭也能吃得下了,以前走几步都会晕倒,而今干起活来从早到晚一点儿也不觉得累。现在每当我给家里打电话时,听到母亲神清气爽的声音,我都兴奋不已,我似乎能想象得出电话那头的母亲,那满脸喜气洋洋的飞扬神采。

 

几年的心病终于像石头一样落了地,我的脸上从此出现了笑容。

 

家庭的变化终于从根本上坚定了我的信仰,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向佛法宝山探路取宝了。上大学时我就迫切渴望着有一天能到雪域藏地去亲身感受一下,一方面磨练自己的心志,一方面探索人生的真谛。这个因缘在大学毕业的两年后,终因一个奇特的梦而成熟了。那是一个非常清晰的梦,叙述这个梦绝非表明我对这些神异之事充满好奇,我只是想再次表达对不可思议的因缘的感叹。在梦中,我来到了一个到处都是小木屋的山谷。一个老者带我参观了各个地方,只见四面群山围绕,只有西南方向有一条通往外界的出路。我还碰见了五个身高比山还高出一倍的巨人,他们各个相好庄严,跟佛陀的脸型一样庄严、圆满,且长得一模一样。当时我心里一点也不害怕,就这么跟着老者一直来到了北面的一个山坡上。有很多人在那儿跏趺而坐,好像全都在念咒,一个挨着一个,把整座山都坐满了。后来我就跟着老者来到了一个很宽、很长的两层建筑物上,老者向我指了指西南出口,恰在此时,我醒了……

 

梦醒之后,我感到最让自己震惊的一点便是:那个老者与相片上的晋美彭措法王一模一样!

 

几天之后,我就从南京出发向喇荣佛学院进发了。

 

当到达佛学院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学院的情况与我梦中的景象几乎不差分毫。当时大喇叭里正传来法王念诵回向偈的声音,原来这里几天前一直在举行观音九本尊法会。亲身的体验让我从此就把根扎在了这里……

 

几年过去了,这些年的闻思让我改变了许多。对于艺术我越来越失去了评价的热情与创作的冲动,我只知道生活本身就是艺术。了解、体悟生活的过程,也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如果人们都抛弃了烦恼与我执,那么展现在你面前的一切景象都将是最完美的艺术。

 

只有佛法,才可以让我们诗意地活着!

 

有时想想在城市的空间下,局促不安地生存着的我的那些朋友,想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想到越来越多被侵夺的田园风光,我就按捺不住地对丰子恺先生的论调叹息不已:人类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物质生活的艰辛努力,经历了几千年的创造精神文明的漫长历程,当我们已迈入二十一世纪的门槛的时候,未来的路又在何方呢?

 

我曾狂热地喜欢过各种各样的现代派艺术,当时也许是它们光怪陆离的表象非常暗合我那颗急需发泄的心灵吧。所有社会上的失序、堕落、腐朽,在一个敏感而又弱小的灵魂看来,当你无力去改变现存的这一切物质、精神的壁垒时,唯一的宣泄途径便是在语言上、在文字上、在画布上、在舞台上……去以种种偏激而扭曲的怪异方式来抚平自己心头的不平衡感了。

 

但佛法让我超越了这一切形式上的反抗阶段。其实现代派的出现,已然为人类社会的精神发展敲响了警钟:看来我们的精神文明真的是有些到了穷途末路的阶段了!是继续以怪诞的方式呆在二层楼上转来转去,还是以信仰为突破口更上层楼?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思索。

 

我当然也有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去认识心性的本然、清然、明然的状态吧,去认识、体悟物我同一、天人合一、主客两忘、不落言诠的思想境界吧。那既是艺术的极致,也是佛法对人生的揭示。

 

人生三步曲、曲终散罢之后,是凄凉一片的幻灭,还是自在安详的无为无事?

 

以佛法为依怙、为准绳,我相信我用一生作守候,一定会迎来一个圆满的结局。

 

 

 

我一直在心里认为曹良波是个非常有艺术感觉的人,他的文化层次与鉴赏品味都较常人为高。他创作的艺术作品,从人物画到山水风景画,从佛教绘像到世间风景描摹,都很有品味与格调。最关键的是,自从学佛后,他偶尔挥就的作品便都注入了一种让人言说不尽的生命力与居高临下的纵览人生百态的清远、透彻感。我想这种凌加于画笔之上的从容与自在,应该得自于佛法赋予他的高瞻远瞩之胸襟与思维方式吧。

现在的曹良波已不再是几年前那个愁容满面的小伙子了,闻思日久已让他对佛法有了一定相似的正知正见。如今在很多知识分子前,他都已有把握说出他对人生、艺术、佛法的稳固而不移的见解,有缘者不妨当面与他切磋切磋。

征途


记得有一天,整个喇荣云雾缭绕,漫山遍野的雾气当中时不时飘落一阵阵毛毛雨。接近傍晚时分才见云开雾散,此时在远远的南山上空蓦地出现一道弯弯的彩虹,山谷当中也传来了布谷鸟的歌声,一户户小木屋的房顶上开始升起袅袅炊烟。当一派平和的春意盎然的山居图画悠然浮现在眼底时,作为一名凡夫,我的心也随着外境的转变而舒畅起来。

一边沉浸在四周新鲜清凉的空气当中,一边在准备翻译无垢光尊者的《赞颂寂静圣地文》,戒光恰在此时敲响了我的院门。

这个戒光平日里颇给人一种英雄好汉的印象,他身材高大而又壮实,再加上人又比较胖,往那儿一站,还真有几分威仪。这次他是来向我请教几个问题的,回答完他的问题,我又特意询问了一些有关他出家的问题。望着对面山顶上的那道彩虹,戒光语气平缓地向我叙述了起来。

 

 

我是唐山人,十一岁那年,在唐山大地震中我跳窗才得以逃生。在震后重建家园的过程中,我又搬砖石又和泥巴还盖房子,以致瘦小的身上到处都是累累伤痕。很小我就领略了大人们常说的那种战天斗地的景观,但我并未感受到任何乐趣。震后的大地虽又被人们重新踩在脚下,但蓝光闪过之后,那房屋倒塌、家破人亡的一幕幕凄惨景象总让人难以忘怀。在这样巨大的灾变面前,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的渺小与无力。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的性情也变得内向而暴烈起来。平日我不大擅长言辞,只愿独自思考,并特别喜欢阅读历史著作以及名人传记,还常常因此而为古人感伤不已。不过我对于做功课、考大学却总是提不起热情,我最感兴趣的,便是想解开那些长期以来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很多关于人与自然的难题。如:活着是为了什么?这世上存不存在一个终极真理?若不存在,为何还要依法行事、依理待人,而不可胡作非为、任意妄动?若存在,它又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人们不去依循?诸如此类的问题总是翻来覆去地盘旋在我的脑海,长久地挥之不去。

 

高考结束后,很自然地我就知道自己不会榜上有名。于是在技校学习了两年后,我便进入了唐山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成为了一名浇钢工人。后来,一半是因为工作形势所迫,一半是我深感知识太过欠缺,八七年时我又考上了东北工学院的本科函大,在钢铁冶金系自学五年半后终于拿到了毕业证书。

 

应该说我在工作中的表现还算出色吧,我一直是公司连铸技术行业举足轻重的技术骨干,以致后来出家一个月后,单位领导还和我弟弟专程来到喇荣,劝请我回厂继续工作。在读函大期间,我组建了温馨美满的小家庭,爱女也于两年后降生。接着我们又拥有了两套住房,家电也相继置备齐全。我们夫妻感情笃深,一家三口和乐融融。

 

早在中学时代,我的数学与物理成绩便十分出色,当时甚至产生过要用推理的方法推演出宇宙终极真理的想法,当然这是不可能达到的。对于物质的组成、物质运动的规律、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等等,我都产生过不少疑惑。通过思考这些问题,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参加工作后及上函大期间,我对这些问题依然没有淡忘,并逐渐发展到要为此考查参访和亲身体验的程度。我翻阅过大量的资料,拜访过基督教、天主教的信众,还走访过许多道教传人、气功大师及具特异功能者等等。这样做的结果虽然并未能解开我的疑惑,但收获也确实不小。这些经历让我对人生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层思考,也让我越来越想弄清楚人真正的生活目的与生活方式。后来当我有幸读到米拉日巴尊者的传记时,当时,我便深深地被这位藏传佛教的大成就者悲壮动人的苦行证道故事打动了,尊者的智慧道歌更是震撼了我的心,把我多年来的诸多迷惑几乎扫荡殆尽,甚至还让我心中萌发了去亲自实证一番的念头。有位学佛的同事此时又趁机送来《金刚经》及《六祖坛经》让我参读。第一次看完后,自我感觉似乎有所领悟,可以后再读时又感到越看越弄不明白,即使查遍佛学辞典与各类资料也是枉然。这时我才发现,其实自己以往是太过于自信与自傲了,然从本质而言,我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智慧。这让我第一次感到了佛法的深邃与不可思议。我想若无明师教导、指点,恐怕我连经论的一个字、一句偈颂都无法理解,更谈不上什么实证了。

 

一九九六年夏,有位居士到唐山开讲《六祖坛经》,我便逮着这个机会认真听闻了一回。初次听人讲法,当然有很多地方让我感到很费解,但头一回听讲的那一夜却让我彻底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之时,冥冥中似乎总听到一种奇妙的声音在耳畔不断地轻声呼唤,就像是慈父在暗夜中呼唤走失的爱子快快回家、回到父亲的身边一般。我突然感到自己有一种像走失在无边旷野中的孤独与恐惧感,同时也猛然醒悟到,父母妻女其实也同我一样在暗夜里盲目地摸索、挣扎,不知道何时就会突遇猛兽深渊,我自己也不知何时就会突然与他们分手于黄泉。但我深爱着他们,而越是这样便让我越发感到在生命短暂的情况下,应立即开始寻求令自他永久安乐且永不分离的最佳方法。这时我隐约感到,唯有伟大的佛陀才拥有真正博大深广的慈悲和爱心,才能够真正救度我们,使我的心愿得以实现。也就是从那夜起,出家的念头开始占据了我的脑海。

 

说到这里,我还要深深地感谢我的母亲。母亲不但自己崇信佛法还带领我们全家祖孙三代同去北京法源寺皈依了三宝,求受了三皈五戒。一直行持念佛法门的母亲认为,学习佛法是个好事,佛教提倡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教理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益处。但她总认为我好好念佛就可以了,不一定非出家不可。我当然理解她的内心,她其实是不舍得宝贝儿子离她远行。爱人听说我想出家后,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仿佛时间在我俩之间已然凝固一样。末了她哽咽着说:“我尊重你的选择,但你能不能等女儿十八岁以后再出家?她现在还小……”“你别当真了,我只不过开个玩笑。”看着她难受的样子,我只好以谎言来安慰她,不过在心里我却一直在暗自伤痛、暗自斗争。的确,作为厂里的技术骨干,工作也无法让我脱身,在大家心目中,似乎不能没有我的存在。但我总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突然死去了,他们又会怎样呢?其结果肯定是:地球会照常运转,他们也还要如往日一般地正常生活、工作下去。但我自己的生死问题恐怕就欲罢难休了。

 

虽然做不通家人的思想工作,但心中的目标却不曾改变。最后经过反复斟酌衡量,又遇恩师指点,一年之后,我终于来到了藏传宁玛巴教法的圣地——喇荣。

 

对于我的出家,许多学佛的居士和亲友们并不理解。但我想雪域之行其实并未离开世间,只不过暂时离开了不利于闻思修行的环境而已。六祖慧能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这句话一方面指出了修行佛法不一定在摒绝尘寰之处,另一方面又并没有让我们不离开世间迷惑颠倒的言行。作为一个普通人,身处世间往往会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而造诸恶业,正如华智仁波切所说:若想世间生活和佛法修持两全其美,就如同骑一匹马却要同时上山和下山一样。这恐怕是不可能的,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

 

也有人说我:因为众生皆具有佛性,智慧本来具足,并且有《大藏经》等众多经律论典为指导,因此,不必一定要去依止善知识学法,更不必远离家乡、亲人,花那么多代价去吃苦。但是《华严经》中却早已说得非常清楚:“譬如暗中宝,无灯不可见;佛法无人说,虽慧莫能了。”如果没有人讲说佛法,虽有智慧之人也不一定能懂佛法奥义,更何况我们这样的凡夫俗子。况且世间学问和技能尚需广向明师学习,要想学好出世间的佛法智慧,又岂能不选择上师、依止上师呢?自己学佛的一点心得体会已让我感受到,只有听受传讲,并得到具有清净传承的上师的加持,智慧方能得以显现。同时,我们还必须认真思维法义,对佛法生起真正的定解,再依此定解去如理如法地修持,才能趋入戒定慧三学,真正使自心与佛法相融,从而证悟心的本性。

 

明白了道理,剩下的就要靠自己的精进实修了。修学佛法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旅途,但我相信,漫漫征途上,一定会留下我一串串坚实的脚印……

 

 

 

听完戒光的讲述,抬头一看,刚才的那抹美丽彩虹已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只见太阳正露出笑脸在山那边静静地吐露光辉。她的光线正好打在戒光那轮廓分明的脸颊上,一种刚毅的神情恰好被烘托而出。我感觉戒光是一个很诚实的人,在千万条纵横交错的人生交叉小径中,这个诚实的小伙子选择了出家这条道路。我觉得这种举动已经能够表明,在他诚实的品性背后已初步具有了一个智者的灵魂。

世间人无论他有无善根,往往一生都纠缠在数不清的家庭、工作、事业等等的烦恼之中,能不能斩断这些葛藤是一个人修行能否即生成就的先决保证。很可惜,就我见到的大多数人来说,连金钱这一关他们都参不破,朝于斯,晚于斯,行住坐卧都不离“这个”。这样的“修行”会有什么打破生死的前景呢?钱都放不下,你还能放下什么?口里念着钱、手上数着钱的人们,不妨细细品味一下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在《钱钱钱》当中的一句话:“世上的喜剧不需金钱就能产生。世上的悲剧大半和金钱脱不了关系。”

漫漫人生征途当中,能否先从钱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如果一直向钱看,你会迷失方向的,而金钱带给人们的打击则是又恐怖又致命的。内心里一直希望人们都能为真理而生存,不要轻易折腰在“孔方兄”脚下。记得我过去的一位同学曾对我说过:“我们在家人是为金钱而活着,烦恼极了;而你们出家人却为解脱而活着,这真快乐。”

这句话请诸位斟酌三思!

永生


我们研究佛法的目的之一,便是要知道六道轮回的真相,特别是要确证前后世的存在。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否则佛法的许多教义都将不复安立。正如《涅槃经》所云:“不知后世,无恶不作。”假如没有因果轮回、前后世的概念,那么人们的所作所为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违背佛法的要求。了知因果轮回,人们才能够学会正确取舍日常的起心动念。这个道理,想必祯欣女士应该体会很深。

祯欣女士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经政系,现从事书籍的编审、校阅工作。以她三十年的人生阅历,我想她一定明白,其实不唯修行人,世间任何一位想真正树立起正确人生观的人,不论是平凡之辈还是科学家、哲学家,其实都很需要关于生死的正知正见。

 

 

我是祯欣,七○年生于南京。走过人生三十来年的历程,让我最感快慰的便是自己进入了佛门。曾有一位长者好奇地问我:“世界上有着那么多的文化形态和宗教,你为什么却对佛法情有独钟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必须要回溯到我的童年时代去寻找答案。具有心理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种种经历,对于他(她)一生的成长,包括信仰、志向、情趣、爱好、人格的形成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童年,这一人生旅程的开端,在我的记忆里,总是闪烁着无忧无虑的光彩。那时我住在河南农村的舅舅家,由慈祥的姥姥精心照料我的一切,生活安宁而平和。

 

我很喜欢到村外去看开阔的田野,绿油油的庄稼一眼望不到边,远处的村庄显得矮矮的,好像一堵墙挡住了视线。那“墙”后是广阔的田野,田野后面还是村庄……再抬头看天,它离我那么高,又是那么远,陡然就让我觉得周围一下子变得很大,很开阔,大得用我幼小的想象根本就无法测量。我很想知道,这个“周围”如果一直延伸开去,到底会有多广阔?有没有边际?

 

如果说大自然带给了我很美妙的空间体验,让我对浩瀚的宇宙产生了探寻的兴趣。那给我的幼小心灵烙下痕迹,并引导我日后探究人类根本问题——“生从何来?死往何去?”的,却是一种对死亡的恐慌无助感。我曾亲眼目睹过村人的出殡,看到一队人哭哭啼啼、吹吹打打地把一具棺材拉到村外的地里埋掉,当时的感觉就很不舒服。晚上躺在床上时,熄了灯以后,周围顿时变得一团漆黑。这时一个念头不知怎的就突然冒了出来:这种情形和躺在棺材里差不多吧?如果我死了,也会被装进厚厚的棺材,再盖上厚厚的土……漆黑、孤寂……想到这儿,我害怕极了,急忙请求身边的姥姥,快快点燃油灯!当油灯燃亮时,那温暖的光一下子就驱走了我的恐惧感,我紧抱住姥姥,很怕她也会死去,那样的话,我将不得不经历那种极其无奈的恐惧。慢慢地,在姥姥温暖的怀抱里,我啜泣着睡着了。

 

然而对死亡的恐惧却从此一直隐在了心里,尤其是当我明白了人终有一死,自古至今尚无一人例外以后。俗话说:“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然而我却想:一棵树,只要它的根还在,到了春天,它就依然会生机勃勃。既然这样,那人的生命是不是也可以永远延续下去呢?按照物理学的能量转换定律来说,当一种物质形态转换成另一种物质形态时,能量是不变的。那么人死后,他的身体是朽坏了,但他的精神会不会又以另外的方式存在呢?抱着这样的疑问,我开始学习各种不同的思想和学说,当然也包括佛法。最后我发现,各种理论对生命的解说各有其特点及合理之处,但我认为佛法对生命的解说更有说服力,因为它揭示了宇宙人生的究竟真相。释迦牟尼佛以他的苦行与实证告诉世人:“众生平等,皆有佛性,能入佛不可思议解脱之境,只因愚痴妄想所覆盖,不明自性真心,恒作种种颠倒执著,以致轮转生死海中,受大苦恼,久不能出。”同时佛法认为:人的生死表面看来好似自成段落,实际上这生命之流源远流长。人的生命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一切物质现象,虽然都在不停地迁流变化,但无论是质的集散,还是质与能的转化,物质都是不灭的,精神(心识)则依物质而显现其作用。因(主因)缘(外因)和合时,又会引起心识的相续。虽然有生必有死,有聚必有散,然而人的形体虽散,而性能不灭。一个人的思想、语言、行为,或善或恶、或智或愚,都会成为一种潜在的力量,形成创造未来生命的动力。

 

在我看来,佛法既平实又深奥,它所阐释的道理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告诉我们如何做人,如何避免走入常见的误区,如何改善自己的人际关系……这是它的平实之处;同时它对宇宙人生的实相阐示却极其精微深遂,如果想要真切地体会,则要通过系统的闻思修才能获得。孔子曾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这种为了追求真理奋不顾身的精神策励着我也去积极探寻人生的奥妙。而通过学习释迦牟尼佛的教法,现在,大千世界已在我眼前呈现出一片光明的前景:朝闻道,夕不死可矣!因为正是佛法赋予了生命以永生的资粮。也正是这种积极、智慧的思想启示我更进一步地去认识自己、改造自己,从而掌握自己的命运,作自己真正的主人。当一个人自在之时,便是他的生命永生之始!

 

以上就是我对那位关心我的长者的回答。相信每一位朋友经过理智的抉择后,都会乐意前往探寻佛法的宝藏并取回自己的所需。

 

 

听了祯欣女士对佛教的认识,特别是对生死的理解,我感觉自己都颇有收获。不知道以追求真理为一生最高目的的智者们,对此又有何感想?

我们对这个世界应该有一个公正的观察和判断,这样才能希求到不论是对佛法还是对世间真相的合理认知。有时候,面对现时时空所发生的一切是是非非,我不得不感慨万千:一般自以为是的人,在这么一个混乱颠倒的世界中,怎么可能掌握需要深奥智慧才能了知的佛法正见呢?!但令人遗憾的是,世间的话语场又常常被这些人的声音所充斥!

活在这世上,我认为人最需要的就是信仰。只有信仰才可以给你深入究竟智慧的力量。

人到暮年方回首


这个时代是科学的时代。在社会群体中,知识分子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们可说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体现者。我自己尽管是一个凡人,并非什么高级知识分子,但却有一个相似的发心,就是希望能将甚深微妙的佛法传播出去,传播给现代人及后来人,尤其是传播给知识分子们,并希望他们也能来研究研究佛法,这是我编撰此书的初衷。此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每个学佛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人生感悟的真实表露。通过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生画卷,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被感召而趋入佛门。

作为一个藏族人,我即生中有缘接触了很多的汉族知识分子。每当和他们交流畅谈时,我都会被他们不同的心路历程所打动并进而受到启发。我常想,如果其他的人也都能了解到这些有知识的佛门弟子们的内心世界,那将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啊。对那些在茫茫苦海中挣扎的人而言,每个知识分子的学佛历程也不失为对他们的一个人生坐标吧!

今天我见到了萧女士,虽说她已上了年纪,但朴素而得体的衣著、不凡的谈吐,还是能使人感觉到她身上那种高雅的气质。我并没有特意问她学佛的经历,但她却很有兴致地向我讲起了她的世间生活和学佛历程。

 

 

我叫如志,今年65岁。一九五八年于成都科技大学化工机器及设备专业本科毕业,六三年被任命为石油化工设备主任设计师,曾参加过一些国家大型化工设备的定型设计及试验工作。八七年任甘肃建工局七公司设备技术方面的工程师。九○年因工伤而提前退休,后返回上海居住。

 

现在的我已是夕阳西下的光景,人生的道路也将走到尽头,回首往事,不免感慨万千。几十年里,风风雨雨、忙忙碌碌,虽也做了一些有利国家建设的事,但自心总的感受是愧对人生。

 

说到我的经历其实也无特别之处,就像千千万万个中国老知识分子一样,一生过得辛劳而又平凡。到如今,我总算熬出了头:家庭的负担、子女的拖累、工作的繁忙,这些都离我远去了。在这世上,世间的义务对我来说,应该算是了却了吧。人到了这个时候,也许会觉得孤单与凄凉,但就我而言却并不如是,我觉得自己好像又焕发了第二次生命,我对生活和修行充满了希望。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佛法的力量!每当想起自己为别人操劳了一辈子,但却从没有为自己究竟解脱的来生后世集聚资粮时,我就有一种紧迫感,就想抓紧所剩不多的时光,依靠佛法的力量,为自己的生命再塑新篇章。我非常愿意将我的情况说出来,希望对同龄的人们有所启发。

 

也许是我往昔所造恶业的缘故吧,当我还是个婴孩时,生母就惨离人间。在无情后母的怀抱中,孤苦零丁的我在血泪中总算一步挨一步地长大了。六七岁时,慈祥的外祖母才把我这个病弱之身接到她家,送我上学,从此,我似乎脱离了苦海。但当我初中就要毕业之时,这世上我唯一的亲人——外祖母却突然病故了。这个打击使我再也无勇气滞留家乡,于是在难忍的悲痛中,我蹬上草鞋,背上被子及书,步行五天,到重庆市“女子技术学校”投奔我的一位同学。在她的关心和赞助下,我考上了“重庆兼善中学”的高中部。五四年时,我终于考上了成都科技大学。大学在当时的我的心目中完全就是“人间天堂”,这里生活条件相当好,一切费用全部由国家包干。在有如童话般的幸福生活中,我渐渐长大成人。于此同时,我的思想也变得复杂了,我开始从单纯的书本中抬眼看自己、看社会、看人生。就像现在的年轻大学生一样,我那时也开始自由自主地寻求起“人间之爱”来了。

 

大学毕业后不久,同一般人的人生轨迹一样,我也组建了家庭。随后而来的生活方式也就可想而知了,自然是上班工作,下班围着丈夫孩子转。我本想,家是一个人幸福的港湾。但当我走进去时,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也许女人注定要付出很多,也许是我不善调理吧,在婚后的生活里,每日繁重的工作、繁琐的家务使我整个人每天都处于高度紧张、繁忙的状态中。“我们在花丛中握手相见”的场面,在我一生中从未出现过。更为糟糕的是,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日不如一日,先是患肝炎、恶性贫血,继之是冠心病、高血压等,可以说是终年病不离身、药不离口。沉重的工作和家庭负担使我喘不过气来。我实在没想到一个大学毕业生的生活也会如此苦不堪言!当时的我总想尽快摆脱这样的生活,可是,没有智慧与勇气,有哪个凡夫俗子能跳得出业力的樊笼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在迷茫无奈中寻觅解脱之法。一有空闲时,我就拼命读书、翻阅报刊杂志,希望能从中寻找出一条解脱之道。但效果正好相反——书看得越多,身上的绞索似乎缠得越紧,心灵的痛苦也越沉重。

 

听如志说到这里,我不禁心有所感:每个人在社会上的生活都是不容易的,都会面临外在与内在的各种困扰。但有谁反省过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源所在呢?恐怕大多数人都只能在麻木与迟钝中消耗自己的生命。即使有人想跳出来,获得一种自由,就像如志那样,但若不依靠佛法的般若智慧,仅依世间百艺、一般书籍就想获得心灵的慰藉,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又有多少人能明白这个道理呢?因而如志后来的命运便引起了我格外的关注。

 

那时,苦恼的生活已使我感到厌倦,我真是觉得人活在世上太苦了,太没意思了。但即使如此,我对家庭还是怀着一丝眷恋之情,还放不下对儿女情长的依赖,也许这正是无数个女人上演悲剧的根由。不过谁又能超脱呢?人总是不到南墙不回头的,直到有一天,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丈夫的薄情行为才使我倏然从迷梦中惊醒过来。这感情原来竟是那么的脆弱,我苦苦在艰难中挣扎的几十年到底是为谁呢?原来人生竟是一场自己不肯醒悟的噩梦呀!我到底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没有“自由”,更没有找到“解脱”之路,到头来一切都是空的。想到此,我便什么也不想要了。在无可奈何中,我毅然提前退休,携孙子到定居在美国的儿子那里居住。后来当我再回到上海时,在律师的协调下,九七年,我们终于终结了这桩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的名存实亡的婚姻。

 

离婚后,女儿邀我同去美国过圣诞节,同时探望几年不见的儿子一家三口。此次的美国之行是我人生的根本转折点。在美国,我与一位博士谈到了佛学方面的问题。这位博士是我一位好朋友的儿子,同时也是一位我看着成长起来的科学家。他在北大读研究生时就已皈依了三宝。在对佛法的研究方面,他非常认真,凡是一些重要的观点、立论,他都要拿来与哲学进行对比研究。通过长期如此的精研,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佛法是最深邃、最伟大的科学。与他的恳谈让我不得不赞同他对佛法的阐释,同时他对释迦牟尼佛的那种毫无掩饰的恭敬与虔诚,又令我十分钦佩。于是我坦诚地告诉他:世事的无常、不可靠,我已深有体会。我也早就想归依三宝、学习佛法了,只是苦于不知投师何门,不知什么样的法师才是堪为依止的具德善知识。在言谈中,他给我介绍上海的一位密宗师父——元音老人。当我一听到元音老人的名号及功德时,内心顿生一阵阵的激动,恨不得一下子就能飞到师父跟前去聆听法音。虽然美国优越的生活条件及子女们的孝顺令我感到十分舒畅,但对佛法的渴望使我不能再呆下去了。

 

我终于满怀信心地回到上海并参拜了元音老人。当踏入精舍,一眼见到上师时,当时的我真是激动万分,就像是流浪多年的游子终于回到了家。师父无比慈悲地向我开示并传法灌顶,还关切地嘱咐我好好修行。从那以后,在师父的护念下,我开始走上了修学佛法的大道。依师学法期间,我读了《命自我立》、《玉琳国师》、《李叔同》等一些传记性作品。《命自我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改变人生是完全可以的,只要遵循“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原则,就能从苦难走向安乐,从烦恼走向解脱。而玉琳国师冰清玉洁的崇高品质、弘一大师清净的戒行则令我感动不已。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高尚、伟大的人物。再观自己,不禁深感惭愧与懊恼。大半生中,自己都是在懵懵懂懂中过活,怎么就不醒悟呢?怎么就没想到出离呢?怎么就没想到去追随先贤大德们的足迹、去希求佛法呢?如今两鬓斑白,可依靠的什么也没有,唯剩下一身业障。这是定数的使然还是业力的羁绊呢?但不管怎样,过去的都过去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一定要把握好,一定要在佛法的修习上勇猛精进。

 

九九年师父在开示时说:我们住在上海,生活条件很好,大家要懂得珍惜,要精勤闻思修。四川藏区有个佛学院,那里生活苦得很,但大乘正法在那儿却极为殊胜,学员闻思修都很精进……

 

二○○○年正月初一,师父究竟佛事后示现圆寂,从法座上站起来就自在地走了。师父的离开,使我顿如举目无亲的孤儿,失去了依靠;如大海中的孤舟,不知去向何方。在想到了佛陀的教诲“以戒为师”后,我便到寺院求受了五戒、菩萨戒。同时又积极参加寺院的各种法会,精进修学佛法,以期报答师父谆谆教诲之恩。

 

一次殊胜的机缘,使我了解到师父曾提到过的那个大佛学院,一种对佛学院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于是不顾年迈体弱,我和另外两位道友决定当即动身前往佛学院。二○○○年六月初一,我们终于顺利地到达了学院。

 

在学院里,慈悲的上师为我们传授了殊胜的显密法要,那甚深微妙的甘露法雨令我振奋不已。回想自己很久已来,由于自迷真性,枉造无边罪业,感受了无边痛苦。今有幸值遇大恩上师授智慧水,启开我迷蒙的心性,从此将不再沉沦于生死海中,我是何其幸哉!

 

我从心灵深处恭敬感激上师,我将在上师三宝的教导下,依教依法精进修持,走向理想的明天。

 

 

如志的故事讲完了,看看表,二十多分钟已过去了。由于要赶时间上课,只好暂时把她的故事储存在智慧的电脑上吧。待到空闲时,再按下POWER键,从这智慧的电脑中把她的经历再输送到生命的白纸上,以供更多的人们借鉴。

一位老知识分子的大半生就这样过去了。如志的生活经历应该很有代表性吧,和千千万万个她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一样,为了孩子、家庭、工作、事业,他们默默地奉献了一生。在物质条件上,他们肯定达不到现在的富裕。但在精神追求上,他们却能令许多现代的年轻人感到汗颜。追求现代潮流的年轻一代,也许不屑于老一辈的生活方式。他们往往会把金钱和享乐作为自己的生活目标,有条件的天天在纸醉金迷中消磨时光,无条件的则生活在梦幻与欲望当中。有些所谓的知识分子亦不再希求知识,而是整日随波逐流、颠倒行事,与愚人同流合污,已没有一点知识分子的味道了。

在当今整个的社会大环境中,人性的颓堕越来越严重,真可谓一代不如一代。这样发展下去,我们的下一代又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只能满含忧悲地说,这唯有让下一代的读者自己去观察了。

如志到暮年才醒悟过来并皈信佛法,这应该是她个人的迟到的觉醒,应该替她感到庆幸。因为这世上有多少人是死到临头都还大梦未觉呢!

愿有心人深思之。

 

【ZCKB】《中论》对应讲记 30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寅三、(抉择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是老、死之相,始终不见一个法远离老、死而住。

 

世间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无常的法,都有老、死的相。老是陈旧、衰老,事物一点一点不断变化,这叫做老;而死是最终的毁灭。一切有为法都有这种变化和毁灭,所以我们始终见不到远离老、死而住的法。人类也是一样,有生就有老、死。有人认为,像莲花生大师那样获得了永恒不变的长寿持明果位,就没有老、死。但乔美仁波切在《山法》中说,莲花生大师的虹身成就是果位上的一种特点,并不是有为法的不灭。

 

所以,从有为法的角度来讲,任何法不可能离于老死。《大圆满前行》和《俱舍论》都讲了,整个器世界有成、住、坏、空的过程。我们知道,这个过程始终是迁变的,即使是住,也不是一个恒常的状态,它也随着时间在变化。就像我们的佛堂、经堂以及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一样,这些似乎不变的建筑,其实都在逐渐逐渐趋向毁灭。我们的身体也是这样,从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最后到死亡,时时刻刻在变化着。所以,不管是外器世界还是内情世界,任何法都在不断地变化和毁灭。

 

《旅途脚印》里有一段关于无常的文字,里面引用了《红楼梦》的一个偈子:“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我们的实际生活也确实如此,花落了,人死了,但谁知道无常啊?谁又真正认识了这种自然的道理?春夏秋冬,花开花落,我们的生命也从青春瞬间到了暮年,谁能阻挡?很多人见到脸上出现了难看的“花纹”,就去做手术,但衰老还是加重了。为什么呢?因为谁也阻挡不了时光的流逝,老死是一个自然的规律,无法避免。世间人付出了大量财力、物力,用尽一切办法想获得永远的青春美满,可是到头来还是徒劳无益。

所以,对我们真正有益的就是佛法。通达了万法的无常本性,一旦自他出现无常,我们都不会伤心,会坦然面对。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不离老死。如《解忧书》云:“地上或天间,有生然不死,此事汝岂见,岂闻或生疑?”众生有生而不死,我们听也没有听过,见也没有见过;人都会死,这一点谁也不会怀疑。作为佛教徒,我们对人的生老病死,对万法的无常已经通达了,通达后就能坦然面对。从出生的那一刹那开始,一直在趋向死亡,这个道理,我们一定要生起定解。

 

寅四、(观察以自住他住而破):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住法不能自己安住自己,也不能依靠其他的法而住,就如生法不自生,也不依靠其他的法而生一样。

 

这是破住的最后一个问题,从自住和他住两方面来观察。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住法,那么它或者是自住——自己安住自己,或者是他住——依靠其他的住法而住,再没有别的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不成立。首先,住法不能自己住自己。自己住自己要有一个动作,这样就成了自己对自己起作用。但自己和自己是一个物体,所以不可能对自己起作用,就像宝剑不能自割,轻健者不能骑到自己的肩上一样。如果能自住,那么《宝积经》、《楞伽经》等经中所说的过失就不能避免。其次,住法也不能依靠其他的住法而住。如果它要依靠其他的住法,那么其他的住法有没有住法?第三个住法有没有住法?这样观察下来就有无穷的过失。既然自住和他住都不合理,又没有第三种住的方式,那么住不成立。

 

未经观察的时候我们认为有“住”,如我“住”在这个屋子里,行“住”坐卧等等,乃至佛经里也有“住劫”等的概念。但实际上这些只有在名言中才称之为“住”,而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宗喀巴大师的注疏中引用了《等持王经》(《三摩地王经》)的教证:“此等法不住,此等无有住,无住称为住,自本体不得。”意思是说,诸法本来是不住的,没有住人们以为有住;观察住的本体,其实了不可得。《摄集经》云:“色不住、受不住、想不住、行不住、识不住。”所以,住是不存在的。

 

听说有个道友想在学院小住,“我暂时在喇荣小住一段时间,买到房子就住一段时间,买不到缘分也就尽了;道友对我的态度好我就住,不好就不住了。”他的说法不太对。到学院来,别人的态度好不好不是关键,要看能不能得到法。能得到一点法,解决了自身的烦恼,我觉得这才是有意义的,是最关键的问题。

 

不管怎么样,住、不住都是名言,迷乱的众生认为这些有,但没有任何理由。而我们依靠理证,从自住、他住上观察能成立住不存在。

 

住不存在,佛经里为什么还有这些名相呢?这一点佛陀解释过:住的本体不存在,但观待人们的假想分别,可以说有住。所以,虽然我们有“我的住处”、“我住下来”等的名言,但这只是名言的说法,真正观察的时候,一切万法不生,怎么会有住呢?住是假相,这就是我们观察的结果。

 

《大圆满心性休息》讲:未经观察的时候,万法似乎是存在的;但稍加观察,这些法又不存在;再详细观察,所谓不存在的空性或无有也不存在。意思是说,只要我们善加抉择,就能抉择到离一切戏论;而真正达到这样的境界,也就找到了我们的本来面目。

 

所以,我觉得很多众生确实很可怜,不管是学显宗还是密宗,不懂这个问题,非常可怜!而我们遇到了善知识,听到了中观的窍诀,的确很有福报。说没有生住灭,虽然刚开始听会有些吃惊,但闻思久了,我们的执著也就淡了。的确,从小受的教育让我们觉得有生、有住、有灭;我们也现量见到花朵在春天开放,夏天安住,秋天又一朵一朵凋落。在这样的教育和现量之下,我想谁也摆脱不了执著。但我们现在学了中观这一无上法门,只要依靠大乘善知识的引导,依靠龙猛菩萨、月称菩萨的理证,我们的相续逐渐逐渐熏陶下去,最后真的就会知道,其实我们眼耳鼻舌面前的一切,全是假相。就像我们在做梦,梦里有花开花落,有自然显现的很多形象,但第二天醒过来一看,除了迷乱意识的显现以外,根本不存在。好好想想梦的道理,再看看我们的生活,对空性一定会深有体会。

 

我们是来修行的,所以,每一个推理希望大家对照自己的相续,结合实际生活,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体会和运用这些推理,这是很好的修行。可能在运用的过程中会有些困难,觉得衔接不起来,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去作。因为闻思的目的就是要遣除自相续的烦恼,我们在生活中有烦恼,就要这样去遣除。无始以来,我们的烦恼已经根深蒂固了,修行唯一的目的就是遣除烦恼。有时候我们闻思,用理证抉择诸法的空性,以此断除烦恼;有时候我们依靠上师的窍诀来安住,用安住断除烦恼;有时候我们忏悔、念咒,以这种方式断除烦恼。所以,千方百计地断除烦恼,这是每一个修行人唯一该作的事情。

 

抉择住法不存在,从名言的角度,我们很容易体会到无常。无常本是名言的实相,是激励我们珍惜人身,勤勉修行的方便,但有人却认为:现在不能修行无常,如果修无常,因为上师也是无常,那对上师就难起信心。这是一种愚痴的说法。如果上师是无常的缘故,你就不起信心,那释迦牟尼佛也显示无常,你为什么信佛呢?因此,正因为诸佛及上师都示现无常,你应更加生起信心,这才是如理作意,但我们的心却很颠倒。

 

丑三、(破灭)分六: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住不住而破;三、观察因果而破;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五、观察有实无实而破;六、观察自灭他灭而破。

 

寅一、(观察三时而破):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任何法在已灭尽时不能灭,在尚未灭尽时不能灭,于正灭时也不能灭。诸法皆是无生,哪里有灭呢?
任何法若有灭,应在灭法的三时中成立,或者在已灭时灭,或者在未灭时灭,或者在正灭时灭,此外则不会有灭。然而经过观察,这三时中都不存在灭法。

 

首先,法在已灭时不能灭。一个法产生了以后趋入毁灭,在毁灭以后是否还有灭呢?没有灭。已经灭尽的法如何再灭呢?如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释》中云:“如人已死,不复更死。”人死了以后,能否再死一次呢?显然不能。同样的道理,灭尽的法也不能再灭,因为它的相续已断,并无可灭的本体。如果灭了以后仍有灭,那就会有灭法无穷的过失。因此,任何法已灭尽时,不存在灭法。

 

其次,法在未灭时不能灭。或许有人认为:已灭的法的确不能灭,但未灭的法肯定有灭。比如我们活在世间的人,谁也不知何时死亡,也许明天,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此时虽然还没有死,但在未来终归一死。所以,未灭法的灭是存在的。这是他们的想法,但这种想法也未经观察。为什么呢?因为法在未灭时其本体是存在的,存在与灭相违,如何能灭呢?如果说未来有灭法,但未来的灭法尚未产生,尚未产生的法如何在未灭的

现在法上存在呢?显然不可能。因为现在是有,就像瓶柱等法;而未来灭法是无,就像石女的儿子一样,有和无无法并存。另外,即使有未来灭法,它也只能属于未来的法,未来的法未生,哪里有灭呢?如果未生法也有灭亡,那有石女的儿子也有死亡的过失。因此,法在未灭时不存在灭法。

 

最后,法在正灭时也不能灭。没有详细观察时,我们会认为有正灭时,比如一个人已经奄奄一息,此时我们说他正在死亡。但实际观察时并没有正在死的状态,因为如果没有断气则是未死,已经断气则是已死,除此之外,不是断气也不是未断气这种情况根本不存在。世间名言中虽有“某人正在断气”的说法,但从最细微的刹那观察,未死、已死之间并无一刹那存在。由此可知,所谓正死时只是一种妄念,其实并不存在。关于微尘与刹那的抉择方式,《中观四百论》中有详细宣说,大家可以参考。由于正灭时不存在,正灭时的灭法也就不能成立了。

 

以上通过三时进行观察:已灭的法不能灭,未灭的法不能灭,正灭的法也不能灭。由此可知,灭法不成立。

 

除了以三时抉择无灭以外,也可以由无生推知无灭。第一品中抉择了一切万法无有四生,即无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而本品也以无自生他生等理证,阐述了无生的道理。既然万法最初无生,那么它最后的毁灭也肯定得不到。世间虽有坏灭或死亡的说法,比如医生说病人:过两天会死,正在死,已经死了。虽有这种说法,但这是不懂教理人的一种邪执,其实并不存在真实的死亡或坏灭。就如梦中狂象之死,觉醒的人谁会承认无生的狂象有死亡?同样的道理,既然万法无生,怎么会有坏灭呢?以上以三时及无生的方式遮破了灭法。

 

我们学习中观,应该有一些深刻的体会。特别是讲考的时候,每一颂最好能讲得广一点,根据自己的体会稍加发挥,这就很好;如果只是完成任务一样一带而过,这样不对。所以在讲的过程中,你们可以稍广一点,不然太略了,我都觉得不好意思,因为每天的内容只有六七颂,你一个人讲完了,别人就没讲的了。因此,对于每一颂的内容应该深入,首先是字面上的解释和推理,然后结合自己的相续,结合我们的现实生活进行分析,这样一步步讲下来,你对颂词的词句和意义的理解也就体现出来了。

 

不过也要注意一点:不管我们怎么讲,千万不能脱离原文。我最担心有的道友以后讲经说法时,词句一旦解释不来,就随便用其他道理敷衍过去。这是非常不好的事情!现在有些法师就是这样,讲《金刚经》、《楞严经》等经典时,经中的比喻或意义讲不来,他就说一个笑话,或者讲一则公案,就这样过下去了。这样非常不好!因此,希望道友们不论是现在讲考,还是以后弘法,讲任何经论乃至最细微的词句时,都一定不要离开原文的轨道。这非常重要!在原文意义的基础上,你再依自己的智慧和理解来发挥,这也是需要的。但你在发挥的时候,如果跟原文没有一点瓜葛,没有一点关系,这实在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注意!否则,我就非常担心一些嘴巴稍微会说的道友,他把原文放在那里,原文的外、内、密意根本不懂,却在旁边讲得天花乱坠,其实也没有一点意义!

 

寅二、(观察住不住而破):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如果是有住的法,则该法不应有灭;如果是不住的法,则该法也不应有灭。

 

有住的法,即正存在的法。一法如果存在,说它有灭则不合理。为什么呢?比如现在正在显现的柱子、瓶子或经堂,如果这些法真实存在,也即它们的本体正在安住,那怎么能灭呢?灭是间断法的相续,令法不再继续存在,这明显与住的性质相违。就像一个人的存活和死亡,活着的不可能死,死了的也不可能活着,二者完全相违,岂能并存?因此,有住的法不会灭。

 

不住的法,即无有本体安住、不存在的法。由于不住的法刹那不住,无有片刻停留的机会,所以它的本体并不存在。就像石女儿、龟毛、兔角以及虚空中的鲜花一样,无有本体的不住法在整个世界上何处也不存在,这样的法如何谈它的灭呢?因此,不住的法也不会灭。

 

或许有人认为:不是住与不住的法灭,而是先有住然后有灭。但这种说法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住法本身并不存在,这在前文以三时中无住,以及住之前无生的推理都作过抉择。既然住本身都不存在,如何能有它的灭呢?因此,所谓先住后灭也是不成立的。

 

寅三、(观察因果而破):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因法在因位时不会由自己毁灭,在果位时也不会由他法毁灭。

 

对方认为:灭法是存在的,因为在产生果以后,因要毁灭,就如牛奶变成酸奶时,牛奶要毁灭一样。

 

破曰:在因法变成果法时有因法的毁灭的说法并不合理。如果存在因法的毁灭,那它是在因位时由自己毁灭,还是在果位时由他法毁灭呢?就如牛奶,它是在处于牛奶阶段时由自己毁灭,还是在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毁灭?

 

如果说牛奶在因位时,即处于牛奶阶段时由自己毁灭,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当处于牛奶的状态时,牛奶的本体并未失去,此时哪里有牛奶的坏灭?如果说就是牛奶自己将自己毁灭,那就有自己对自己起作用的过失。自己对自己起作用,如宝剑锋自割,轻健者自骑等等,这是不能成立的。如果自己可以对自己起作用,那么作者与作业则成了一体;或者相反,因为有了能作所作,一体也成了他体。因此,自己毁灭自己不能成立。

 

如果说牛奶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毁灭,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不论此因果二者接不接触,酸奶都不能毁灭牛奶。首先,如果因果接触,则成了因果同时。为什么呢?因为因果不同时,则不能接触,就像过去与现在、现在与未来,由于前后不同时,所以无法接触;而因果若要接触,酸奶阶段时就应有牛奶存在,如是也就成了因果同时。但因和果同时,这种观点连世间最愚痴的牧童也不会承认。其次,如果因果不接触,则果不能灭因。酸奶没有接触牛奶,怎样毁灭它呢?此时若有毁灭,那么东山的铁锤也应该可以摧毁西山的瓶子,而整个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不接触的法,也都可以彼此毁灭。显然这是不应理的。所以,因果不接触,果就不能灭因。由以上观察可以了知,不论因果接触与否,果法灭因都不能成立。既然因法不能由自己毁灭,也不能由果法毁灭,那所谓灭法就不能成立。

 

中观的理证符顺于诸法实相,是事势理,有智者应细细推究并依此树立正见。全知麦彭仁波切说:对于不愿听受真理的人,我们无话可说;但对于追求真理的人,我们宣说中观正见,相信他会因此而了知世间邪说极不应理。全知麦彭仁波切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他的话讲道理的人一定会深受感染。

 

寅四、(观察能遍不可得而破):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正如一切诸法的生相不可得,灭相也了不可得。以没有生相的缘故,可以推知亦无灭相。

 

第一品以及本品抉择了诸法生相了不可得,没有生相也就没有灭相。本颂科判中的“能遍”即是指生和灭,就本颂来讲,就是指生。有生则有灭,有灭则有生,以因明而言,生灭是互相周遍之因,二者互为能遍所遍,是一对无则不生的因果。本颂“生相不可得”,即是指能遍不可得,如果灭相所必定依靠的生相不成立,那么灭相也不能成立。

 

《中观四百论》亦云:“生既无所来,灭亦无所往,如是则三有,如何非如幻?”意思是说:既然诸法之生无所从来,而灭也无有所往,那么整个三有轮回为何不是一种幻化呢?它完全是一种幻化,只不过众生执于各种迷乱显现而已。前文以观察自生、他生等方式,抉择了万法的实相都是无生。一切万法既然没有生相,那所谓的灭相又从何而来呢?所以,无生则无灭。比如一个人从未产生,未曾来到这个世间,那怎么会有他的死亡呢?又如虚空中的鲜花从未依因缘而生起,那么,“虚空中的鲜花凋落了”,这种情况会不会有呢?不会有。因此,任何法的灭,它唯一的前提就是生,没有生,灭不可能存在。

 

其实,生灭不存在是我们对治烦恼的殊胜方便。人们往往认为真实有烦恼在自相续中生起、安住以及依缘而灭,在凡夫的迷乱显现中,这些法存在,但, 以正理观察时,所谓烦恼的生灭是不存在的。如《般若二万颂》云:“诸法如幻之自性,不生不住亦不灭。”《大圆满虚幻休息》亦云:“一切诸法如幻化一般,最初无生,中间无住,最后无灭。”这样的教言,在《中观四百论·破有为相品》中也有宣说。因此,我们真正对生住灭的自相有了认识,那对一切万法,不管是外境的纷然显现,还是内心的分别幻变,皆可了知毫无自性。全知麦彭仁波切也有教言说:没有幻化师,他所变化的幻化相也将销声匿迹。意思是说,若首先能对生住灭三相不存在之理产生深深的定解,那对魔术幻化般之外境的耽执,也将烟消云散。

 

因此,平时我们应观察自心的来源、住处和灭处,这是初修大圆满的关键,也是抉择并证悟空性的唯一方法。虽然中观是大圆满的前行,但前行与正行一定要结合起来修。有人认为前行只在最初修一修,正行时就不用修了,但这是一种错误想法。昨天有人打电话说:“我现在前行基本修完了,下面正行修什么呢?”听他的意思,好像前行修完就不必再修了,草草修一遍,目的就是过了以后好修正行,就像吃饭前先喝口茶一样,但这是不对的!以前的高僧大德们都将前行作为正行修法那样对待,这在华智仁波切的《大圆满前行》中讲得很清楚。而现在的有些人偏偏认为前行不殊胜,只有正行才殊胜,所以他们修前行时,只是随便修一下就过了。当然,一方面来说前行的确是入门法,修前行是为了趋入正行;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像观察心的来源、住处、灭处这样的修法,其实已是大圆满中非常甚深的修法了。因此,希望大家不要忽视《中论》的推理,尤其是无生、无住、无灭,若能对此先生起定解,再趋入大圆满本来清净的正行修法,将不会有困难。若敷衍了事,那么作为大圆满前行的空性见就难以产生,以后即使进入大圆满正行的甚深修法,也难以得益。但如果我们以中观的推理方法,抉择出包括自心的一切万法没有生住灭,并对此生起定解,那么对于修持大圆满正行本来清净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法王如意宝也讲过:听受过《中论》等中观教言的人,对他们引导比较容易;而一点也没有听过的人,除非信心特别大,否则很难引导。因此,不要放弃中观的闻思!

 

很多人刚一开始非常兴奋:“我要学《中论》!一定要认真!”接下来两三天都睡不着,一直精进。可是现在,他慢慢放松,一天比一天放松,逐渐所有的螺丝都掉了……这些人的闻思态度,我看不惯!《格言宝藏论》中说:做事的人总要别人嘱咐、催促,连旁生也做得到;而没有催促也能自觉行持,这才是智者的行为。但有些人每天都要我说,说明天要讲考,他就稍微看一下书。对于这种人,萨迦班智达有一个比喻:有些牦牛,要用石头、棍棒来打,它才勉强走几步;没有打,它就一直站在那儿。希望大家精进,不要做这种人。如果你觉得这个法对你很重要,对众生也很重要,你就自觉地闻思,我觉得这样非常好。但看到大家情绪低落,精进不起来,确实有点失望!学院的生活条件还可以,有吃有穿,在这样的环境里,你们应该增上信心,精进闻思,不要虎头蛇尾。有些人刚学《中论》的时候信誓旦旦,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失去信心了。这种态度不好!

 

我那天说过:一个人在一辈子里,传这样的法很难得。在我的印象中,法王如意宝传《中观庄严论释》只有一次,《中论释》只有一次,而某些大圆满法也只传过一两次。所以,你们学习《中论》的机会,有没有第二次很难说,而我传讲也不一定有第二次。因此,现在有这个机会,希望大家不要放松。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因此,所有的一切万法,在任何时刻都与老死的自性息息相连。如果离开老死,也即与此二者相违的住法是根本无法存在的。

 

癸三、以前述相同之理而破: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住法以其他住法之相而住,与以自相而住两种情况都是不合理的。正如前面所陈述的道理一样,生法以自相或者他相而生都不合理, 否则即有无穷的过失,或者因为自身对自身起作用违背逻辑的缘故。此处可以此类推,即以“此住若未住,云何能自住”或者“若谓更有住, 住住则无穷”的方式来遮破。

 

壬三(破灭)分二:一、宣说能损之理;二、遮止自宗相同之过。

 

癸一(宣说能损之理)分五:一、观察所作;二、观察所依;三、观察因;四、观察法之有无;五、以前述之理类推。

 

子一、观察所作: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如果从三时加以观察:首先,已经毁灭的法不可能毁灭,因为已经毁灭的缘故。

 

其次,尚未毁灭的法也不可能毁灭,因为灭法尚未产生的缘故。

 

再次,正在毁灭的法也不可能毁灭,因为在已灭未灭之外,根本不存在其他(正在毁灭的)情况。

 

还有,未生的法又怎么可能灭呢?连此法本身都不存在的缘故。

 

子二、观察所依:

 

若法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如果是住法,则不应该毁灭,因为住法与灭法二者相违的缘故。

 

如果不是住法,也不应该毁灭,因为住法不存在或者所灭的法不存在的缘故。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如果对方承许:在因毁灭以后,可以产生果法。

 

但是,在作为因的乳汁之时,并不能使作为因的乳汁毁灭,因为自身对自身起作用与理相违的缘故。

 

而在果法酸奶之时,也不能使其他作为因的乳汁毁灭,因为(因果)二者并未互相接触的缘故。

 

子三、观察因: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如果对方承许:既然现见果法酸奶产生, 那么,作为因法——乳汁的毁灭又怎么能不存在呢?

 

正如前面观察诸法,得出其生并不合理的结论一样,那么,此时此刻需要生的存在方可安立的诸法之灭,也因为生不存在的缘故,所以作为灭的存在也不合理。

 

 

 

【ZCKB】《中论》对应讲记 29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申一、(反问):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如果说正生时的生法能生所生的果法,那么哪里还有其他生法,能产生这个生法呢?

在“他生非理”这个科判中,前面已经抉择了三时都无生法。现在有人坚持认为:正在产生的时候有一个生法,比如苗芽,它正在产生的时候,就是此时的这个生法让它产生了。对此龙猛菩萨反问:如果是生时的生法能够有所生,那么这个生法自身,哪里还有其他的生法让它产生呢?
实际上没有其他生法。比如这根无常的柱子,它在一刹那一刹那地产生,对于正在产生的每一个刹那,对方认为有一个生法让它生。但我们观察这个生法,它有没有另一个生法让它产生呢?对方要么说有,要么说没有,只有这两方面的回答,除此以外也就没有别的回答方式。我们是在对方实有承许的基础上提出问题的。对方说有一种自性的生法,我们就问这个生法有没有其他的生法?不管对方回答有还是无,都站不住脚。

 

申二、(驳斥):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如果说生法还有其他生法让它产生,那么生生就成了无穷;如果说离开了生生而有生法,那么万法都不必靠生法而生了。

 

“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如果生法还有其他的生法让它产生,那么生生就成了无穷。比如柱子靠生法而生,如果说生法是有为法,所以它也有生法——生生,那么这个生生有没有其他的生法?然后第三个生法有没有它的生法?这样一直推下去,始终找不到终点,所以有无穷的过失。而且,由于始终要有其他的生,所以生生无穷,这样一来,柱子的产生也就无法成立了。“离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如果离开了第二个生法——生生,这个生法还能够生,那它就不用依靠其他的因缘,成了自生或无因生了。生法如此,同为有为法的一切万法,也应该不必观待生法而生了。但自生是不合理的,前面破过了;而如果是无因生,就有恒有恒无的过失。所以,不论有没有其他的生法,都不能生。

 

这一颂在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释》中译作:“若起更有起,此起无穷过,若起无起起,法皆如是起。”起就是生的意思,意义上差不多。
以上是总破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相;下面是别破。宗喀巴大师也说过,前面总破时都是以生为例,但我们心里一定要知道:住、灭的总破也应该包括在前文的颂词当中。

 

子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丑一、(破生)分二:一、以前理而破;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寅一、(以前理而破):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有的法不应该生,无的法不应该生,亦有亦无的法也不应该生,这个道理前面已经说过了。

 

我们现在破的是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前面是总破,现在是别破。别破的时候我们先破生。

 

“有法不应生”,有的法,自己的本体已经成立了,这样的法不应该生。如果有的法还要生,就有很多过失,比如儿子已经生了还要继续生,房子修完了还要继续修,饭吃饱了还要继续吃等等,有很多和世间名言相违的地方。“无亦不应生”,无的法,自己的本体不存在,这样的法千百个因缘集聚也不可能生。“有无亦不生”,有和无二者相违,相违的法同处一体根本不成立,所以也不生。“此义先已说”,这个道理前面《因缘品》中已经宣说了,如颂云:“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而在龙猛菩萨的其他论典中也有,如《七十空性论》云:“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

 

这是以前面的道理而破。

 

寅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诸法正在灭的时候不应该有生,因为生灭相违;法不是正在灭也不应该有生,因为不是正在灭的法根本不存在。

 

这一颂我们观察是正在灭时有生,还是非正在灭时有生。比如柱子,它是正在灭时有生?还是非正在灭时有生?
如果说是正在灭时有生,那么“是时不应生”,此时是不应该生的。为什么呢?因为灭和生完全相违。比如小孩子呱呱落地了,这是生;老年人也好,年轻人也好,离开了人间,这是灭,生和灭完全相违,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正在灭的时候不可能生。如果说不是正在灭时有生,这也不合理,因为“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不是正在灭的法,整个世间是找不到的。一切有为法都在刹那生灭,哪一个法不是正在灭呢?我们观察法相,就是观察有为法,因为无为法没有生住灭的法相。但在有为法的范畴当中,没有不是正在灭的法。没有这样的法,怎么谈它的生呢?所以,不是正在灭时也没有生,因为根本没有这样的法。

 

正在灭的时候不生,不是正在灭的时候也不生,除了灭和不灭,有没有其他的法呢?根本没有。这是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丑二、(破住)分四: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三、抉择诸法不离老死相而破;四、观察以自住他住而破。

 

寅一、(观察三时而破):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不住的法不能住,已住的法不能住,正在住的法也不能住,一切法无生怎么会有住呢?

 

不住的法,也就是还没有住的法,住的本体尚未成立,它怎么会有住呢?如果还没有住法也能住,那么石女的儿子也可以住了,有这个过失。所以,不住法不能住。住法——已经住的法,也不可能住。住的行为已经过去了,过去了就不存在了,所以也不能住。那么住时——正在住的时候有没有住呢?也没有住。因为住和不住以外,没有一个正在住,这和去、不去以外没有正在去一样。要么是已住,要么是未住,没有正在住,当然也就没有正在住时的住了。世间有正在住的名言,比如“你正住在这里”,名言可以这样安立。但这些名言跟理证的观察不会有任何冲突,因为一个是显现,一个是它的本体,没有矛盾。

从住的三时来观察,一切法没有住;而从住观待生的角度,“无生云何住”,前面已经破了生,没有生哪里有住呢?所以,住是不成立的。

 

寅二、(观察是否正灭而破):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诸法正在灭的时候不应该有住,因为住灭相违;法不是正在灭时也不应该有住,因为不是正在灭的法根本不存在。

 

前面观察是否正灭,这里也观察是否正灭,但二者有差别。前面是破生,这里是破住。那诸法是正在灭的时候住还是不是正在灭的时候住?如果是正在灭的时候住,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住和灭完全相违,住的时候不可能灭,灭的时候也已经不是住了。用世间的语言,如果是人和动物,住就是活着,灭就是死亡;如果是其他事物,保持原状叫住,消失就是灭。所以,住和灭完全相违,正在灭,怎么会有住呢?不应该有住。如果说不是正在灭的时候有住,这也不合理。前面我们观察生的时候已经观察过了,不是正在灭的法,整个世界上是找不到的。没有这样的法,怎么会有它的住呢?所以,不论是否正在灭,都没有住。

 

这个不住的道理,不说佛教中万法无常的见解,或者空性的观点,就是世间的物理学和哲学,也都有建立。他们说一切万法没有一个是静止的,全部都在运动。恒时在运动,在变化,也就是恒时都在灭,因为不灭就不可能有运动和变化。所以,一般的世间学问也承认没有不灭的法。没有这样的法,或者说没有不是正在灭的时候,自然也就没有它的安住了,就像没有石女的儿子,也就没有他的相貌端严一样。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理解。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巳二、观察生有否他生: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如果对方认为:是以具有产生能力的他法, 而使正生的法产生的。

 

那么请问:这个具有产生能力的他法自身正在产生的时候,又是以什么法而产生的呢?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自能生。

 

如果能有其他生法,而使其产生的话,则此生法的生又需要其他的生法,这样就有无穷的过失。如同吃饭需要烹调,而烹调又需要生火,生火又需要火镰……这样一来,对因法的需求始终都无边无际,吃饭的时候也就遥遥无期了。

 

反之,如果生法离开其他生法,也能够产生的话,则一切万法都可以如此,即离开其他生法,也能够产生,因为其道理相同的缘故。

 

卯二、从果方而破: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倘若果法已经存在还要生,生法则不合理; 倘若果法不存在,生法也不合理;在果法存在与不存在两者兼备的情况下,生法更不合理。

 

关于这一点,前面[第一品]通过“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的方式已经进行过论述。

 

辛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壬一、破生: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现在正在毁灭的法,则不应该存在生法, 因为与生法相违的灭法存在的缘故。而不是正在毁灭的法,则不可能存在,所以也不存在生法。

 

壬二(破住)分三:一、观察三业;二、观察已灭未灭;三、以前述相同之理而破。

 

癸一、观察三业: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如果是住法住的话,则住法不能住,因为只有一个住者,而不存在两个住法的缘故,此理与破斥“去者去”相同。

 

如果不是住法,也不可能有住,因为住法不存在的缘故。

 

正在住的法也不能住,因为在已住未住二者之外,根本不存在(正在住)的情况。

 

另外,未生的法又怎么可能住呢?因为该法根本不存在,所以与住法相违的缘故。

 

癸二、观察已灭未灭: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如果是正在毁灭的法,因为(毁灭)与住法相违的缘故,所以住法的存在是不合理的。 而不是正在毁灭的法,是不应该存在的。

在这样的所谓法中,诸法的法相——住法究竟何在呢?它根本就不存在。

 

 

 

【ZCKB】《中论》对应讲记 28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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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巳二、(意义不成立)分二:一、自生非理;二、他生非理。


午一、(自生非理):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这个生法如果还没有产生,怎么能自生呢?如果它已经生了,既然生了,又何必再生呢?

 

对方说生法可以自生也可以生他,还举了个灯自照照他的比喻。前面我们破了比喻,现在破意义。破意义当中先破自生。

 

破自生的时候,我们从两个时间状态上来观察。比如柱子的生法,它是未生的自生?还是已生的自生?“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如果这个生法还没有产生,本体还没有成立,那怎么能自己产生自己呢?第一刹那的本体都不成立——还没有自己,怎么能自己生自己呢?就好像说石女儿生石女儿,世人听了也觉得是闹笑话,所以不合理。第二个方面,“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如果生法已经自生了,那么生完了再生,这就有很大的矛盾,生了又何必再生呢?比如柱子的本体已经形成了,还需不需要再次形成呢?没有必要。如果本体已经形成了还要再去产生它,就会有儿子生了再生、青稞的芽生了再生等无穷以及无意义的过失。所以,已经生了自生也不合理。

 

午二、(他生非理)分二:一、观察三时而破;二、观察生有无其他生而破。
未一、(观察三时而破)分三:一、总破三时生;二、别破正生生;三、破缘起不合理之说。
申一、(总破三时生):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生法不能生已生的法,不能生未生的法,也不能生正生的法,这个道理去来品中已经作了回答。

 

在前喻中,对方说灯可以照亮自己,也可以照亮瓶子、柱子等其他的法。这个比喻表示什么呢?它表示一切有为法的生不但可以自生,还可以生他。刚才我们破了自生,现在破生他。

 

我们用三个时间来观察。你们所谓的生他,所生的是过去的、未来的还是现在的法?如果是过去的法,“生非生已生”,已经过去的法就是已生,已经生完了再生就没有必要。就像青稞已经生了芽,再生就不合理。如果是未来的法,“亦非未生生”,也不是生未来的法。未来的法是未生,还没有产生,跟石女的儿子没什么差别。一个不存在的未生法怎么能生呢?所以,也不是未生的法生。那是不是正生的法生呢?“生时亦不生”,正在生的法也不生。一个法要生,它的本体或者已经生了,或者还没有产生,除了这两种情况以外,所谓的正在产生是不成立的。

 

这种观察三时的推理,前面第二品《观去来品》中已经观察过了,“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这种推理用在这里的破他生方面也可以。

 

我们破了自生又破他生,可能有人会想:《观因缘品》破自生他生,这里也破自生他生,重不重复呢?宗喀巴大师在《理证海》当中说:这没有重复的过失。前面破自生他生是从因缘的角度,而这里是从有为法法相的角度。当观察因缘生法的时候,认为它有自生他生,就要破;而从有为法的本体来看,如果认为它的法相——生能够自生生他,这也要破。所以不重复。

 

这里讲的每一个颂词应该比较好懂。《中论》就是这样,最困难的是《观去来品》,如果《观去来品》的推理过了关,后面就没什么大的问题。以前法王如意宝第二次讲《中论》的时候虽然不是特别广,但第二品还是讲了几遍。讲几遍以后有些人才明白,所以《观去来品》还是比较难。比较难的地方,即使重复几遍,有时候也不好懂。以前华智仁波切讲一个窍诀,重复了九遍,有个人还是不懂。华智仁波切说:如果还不懂,那你就太笨了,我对河边的渔夫重复九遍,他们也肯定懂。

 

我看我们这里多数人还可以。好的方面,大约百分之十的人,颂词的词句和意义都记得特别清楚;也有百分之五十的人,《中论》的推理基本上明白。但另一方面,百分之二十的人可能似懂非懂;也有百分之十的人听是好好听了,应该有传承;但还有百分之十的人,有时候有传承,有时候没有。所以,层次是不同的。

 

当然,不管在哪个场合,人和人的智慧不可能全部相等。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团体,人与人都存在着一些差别。不过在我看来,有这些差别,俱生的成分不是主要的,多数还是看有没有精进。有了精进,学问也很容易得到;没有精进,像中观这样的教义,再聪明也不好懂。

 

申二、(别破正生生):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
云何依生法,尔时而得生?

 

如果说正生时有生,这一点已经被遮破了,无法成立。这样一来,正在生的法如何依生法而生呢?

 

对方认为:不是未生的法生,也不是已生的法生,而是现在正生的法生。

 

以前抉择去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虽然未去没有去,已去也没有去,但正在去有去,比如一边跑一边看自己的脚步和地面,这明明有去。但只要我们详细观察,就知道正在去时也没有去。观察正生时生的道理也一样。正生时有没有生呢?没有生,因为根本没有正生时。比如苗芽,如果它已经形成了,这是已生;还没有形成,就是未生。有没有正生呢?一般人都认为应该有个正在发芽的状态,用细微的智慧可以看得到。但当我们以最细微的刹那和微尘从时间和物质两方面来观察的时候,或者是已生或者是未生,根本没有一个刹那、一个微尘的正生存在。所以,在观察万法的时候,任何世俗的感觉都是靠不住的,任何眼根其实不能见,任何心其实不能感知,这就是真相。不观察的时候,有生住灭,有过去、未来和现在,一切恍恍惚惚的现象都存在着;但一观察,任何法都得不到。这是破生时。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如果说正生时肯定有生,但我们破了生时,生时生也就不成立了;这一点前面破去的时候,也已经破过了。“是事”,藏文中是指正生时生这件事,也就是说,此时生这件事不成立。“云何依生法,尔时而得生”,如果正生时生不成立,那么尔时——正生时,怎样依着生法而生呢?根本不能生。

 

申三、(破缘起不合理之说)分二:一、说缘起空性的合理性;二、破未来法的产生存在。
酉一、(说缘起空性的合理性):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

 

任何法如果依着众缘而生,那它就是寂灭的体性。所以,生法和生时这二者都是寂灭的。

 

对方认为:如果说一切万法不生,那就破了缘起法。但缘起法是所有佛法的精华,连缘起法都破了,你们中观宗就没有任何建立,不属于任何佛教宗派了。

 

破曰:中观宗并没有破缘起法。我们宣说空性,不但不破缘起法,反而更加弘扬了缘起法。为什么呢?因为缘起法只有在空性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如果不空,就不可能建立。缘起和空性其实是一味的,因缘而生的,就是空性,就是寂灭性,也就是如来。经云:“谁见缘起,彼见正法;谁见缘起,彼见如来。”意思是说,任何人见到缘起,也就见到了真实的佛法;任何人见到缘起,也就见到了如来的本面。《大圆满心性休息》里也有《圣宝源经》的教证:“何人了达寂灭法,彼见自然如来尊。”谁了达了缘起空性的寂灭法,也就见到了自然的如来圣尊。这里所谓的如来,不是世俗中的如来,而是指具有寂灭相的如来本面。所以,我们宣说的缘起空性符合佛陀的究竟密意。

 

你们也说缘起,但实际上从因缘而生的法,它的本体肯定是空性,并不实有。如《无热恼龙王请问经》云:“缘生则不生,彼生无自性,依缘说空性。”因缘所生的法是不生的,因为它的生没有自性,所以,依缘而生的缘故,一定是空性。世人一般认为,正因为是因缘生的法,所以不空。但佛经却说,正因为是因缘生的法,所以是空性,如果不空,就不是因缘生了。“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既然依众缘而生的法都是空性,是寂灭性,那么生法和生时也是寂灭性。依小乘的观点,当有为法产生的时候,生和生时就成立了。但它们也是缘起的法,所以也是空性。

 

我们不要认为正在产生的法、已经产生的法不是空性,其实它依着因缘而生,就已经说明它是空性。为什么呢?因为一个法是空性才可以显现。像我们眼前正在显现的万事万物,它能显现并不是因为实有,是因为空性才可以显现。为了说明这个道理,上师如意宝以前经常用一个比喻。比如镜子里显现山河大地的影像,正因为这些法在镜子里不是真实存在,所以才能显现;如果是真实存在,一个小小的镜子岂能容纳那么大的山?同样,正因为一切万法的本性不成立,所以它可以显现。这个道理,我们可以通过这个比喻来了达。

 

佛陀为了引导一些实执很重的众生,最初的确说了缘起法,说了不空,但这是针对外道和初入佛门者的一种方便。其实并不是不空,而是空的。所谓空或不空,我们一定要分开胜义和世俗并应辨别了义不了义。在了义的胜义谛当中,现在显现的任何法都是假相,不空的法芝麻许也得不到。这就是无与伦比的释迦牟尼佛所宣说的缘起空性。为什么佛陀的善说是所有学说中的第一?因为只有佛陀如实了达了一切万法的本相,又如实宣说了这一殊胜道理,所以是第一。


酉二、(破未来法的产生存在):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不成岂可生?

 

如果真的有未生法,那么说未生法生是可以的,但所生的未生法不成立,不成立又岂能生呢?

 

有部宗认为:因为三时实有,所以未生法是存在的。未生法像排队一样,一个一个次第来到现在。比如未来的瓶子、未来的柱子、明年的庄稼等未生法,它们住在未来位上,虽然未生,但将来一定会生。所以,未来的法可以生。

 

破曰:未生法的本体,如果以理证观察能够成立,说它有生也是可以的。但未生法的本体根本不成立,就像石女的儿子一样,虽然你们认为有未生法,但这只是宗派的说法而已。既然没有这样的法,那如何产生它呢?所以,未生法是不生的。

 

《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里提到了三种注疏,有可能是指无畏论师、清辩论师、安慧菩萨所著的注疏。但也有可能是比较著名的三大注疏:月称菩萨的《显句论》,清辩论师的《般若灯论释》,还有佛护论师的《佛护论》。

 

在这三个注疏中,后两句译为:“此法先已有,更复何用生?”以另一种方式宣说了未生法不生的道理:假如未生法已经成立,已经存在了,又何必再生呢?显然没有必要。这个译文是前译,和鸠摩罗什大师的译文相同。而全知麦彭仁波切按后译作了阐释,所以和汉文的译法稍有不同。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寅二(其义非理)分二:一、从因方而破;二、从果方而破。

卯一(从因方而破)分二:一、自生非理; 二、他生非理。

辰一、自生非理: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如果生法是由其自身产生的,我们就可以观察“尚未产生的生法(产生自身)”,或者 “已经产生的生法产生(自身)”的两种说法。 首先,如果生法自身尚未产生,又怎么能使自己本身产生呢?如同空中鲜花的自生一样。

 

其次,如果对方提出:是由已经产生的(生法)自己产生自身的。

 

既然自己已经产生,又怎么需要生呢?纯粹是多此一举!

 

辰二(他生非理)分二:一、观察三时;二、观察生有否他生。

巳一(观察三时)分二:一、总破生;二、别破生时生。

午一、总破生: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如果(承许)生法能产生他法的话,那么无论是已经产生、尚未产生,或者正在产生的任何一种法都无法产生。其理由,可用已经阐释过的观察已去、未去与去时的方式,也即用“已生无有生,未生亦无生”等等来加以破斥。

 

午二、别破生时生: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依生法, 尔时而得生?

 

(原译: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云何众缘合,尔时而得生?)

 

如果对方又表白道:已生之法与未生之法二者的确不能生,只有正在产生之法可以产生。

 

如果所谓“正在产生”能够成立的话,也可以产生。然而,“正在产生”并不能成立。 因为,如果所谓的“生法”能够存在的话,则“正在产生”能够成立。但是,在经过观察,并了知生法自性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又怎么能妄下断语,说依靠生法而安立的“正在产生成立”呢?岂有此理!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如果对方又辩驳道:佛陀不是也以“此有故彼生”来宣说缘起的吗?你们这样肆无忌惮地将所有的生法全盘遮破,岂不是将缘起法也一并遮破了?

 

这种结论不但没有遮破缘起法,反而更进一步地昭示了缘起的深奥含义。如果生法等等的自性成立,则缘起之法也于理不容。正是因为依缘而生,才使寂灭性的道理更具说服力。

 

换言之,无论任何一法,只要是依缘起而生,则其以自性生不存在或者不成立的本性即为寂灭性。因此,无论正在产生以及产生,都是无有自性、寂灭戏论的。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自性成立,则缘起之法就无法立足。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 不成岂可生?

(原译: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此法先已有,更复何用生?)

 

如果对方又认为:正在产生应该是存在的,因为未来的瓶子会产生的缘故,所以生也就可以成立。

 

这种观点也是无法成立的。倘若某种“未生之法”在何处,或者未来时等任何情况下存在,那么生也就可以成立。但是,像这样的能使生法安立应理之法,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不存在。既然如此,又怎么能生呢?生法的趋入之境都不存在的缘故。

 

在其他三种注疏中,译为:“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39】也即以另一种形式,宣讲了如果现在已经存在,就不必再生的道理。此处是按照后译的偈颂进行阐释的。

 

【39】 与鸠摩罗什原译相同。

 

 

 

【ZCKB】《中论》对应讲记 27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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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三、(破彼二之答):

 

前面破了正量部的观点。破的时候,首先破了生生生本生。既然生生的来源是本生,它的本体还未成立——或者说还要靠本生来成立,此时它怎么能生本生呢?就像石女的儿子,它的本体不成立,怎么能产生其他的事物呢?不可能产生。就像生生生本生不合理一样,本生生生生也不合理。

 

这里有部宗认为:如果说本生生生生、生生生本生是次第性的,我们也觉得不合理,但实际上它们是同时的,是在正生时同时产生了对方。对方的意思是说,当生生正在产生时——也就是正生时,生了本生;当本生正在产生时,生了生生。

 

大家学了《俱舍论》,知道有部宗有一个独特的观点,就是三世实有。他们认为未来存在,现在存在,过去也存在。那么未来如何存在呢?他们说未来法的得绳在现在位上存在;或者说未来的法现在就存在着,它们像排队一样,到了现在位时,只是换了位置而已。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从未来进入现在也就是正在产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生可以生本生,本生可以生生生。

 

若彼尚未生,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彼生可成立。


如果生生还未生就能生本生,那你们所谓的正生时生,就可以成立。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种情况——生生还没有产生就能生本生,那你们说正生时生是成立的。但实际上有没有这种情况呢?根本没有。颂词表面上好像承认了对方的观点,说未生的法如果能生,那么正生时就可以生。但这是一种假设,说明正生实际就是未生,未生不能生,正生也就不可能生了。

 

对方所谓的正生时——现在正在产生,实际就是未生。比如本生,说它从未来进入现在——正在产生,实际也就是说它的本体还没有圆满,它的本体还没有圆满就是个未知数,和未生没有任何差别。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一个事物或者已经完成——它的体已经现前了,或者还没有完成——它的体还未现前。已经完成的是已生;还没有完成的,像正在产生,实际就是未生。未生的法能不能生其他的法呢?当然不能,未生的法还没有本体,怎么能生呢?既然未生的法不能生,那么所谓正生时互生也就不能成立了。

 

比如苗芽,在人们的世俗观念中可能认为有一种状态,它不是未生,也不是已经生完了,而是正在产生。但这种正生实际是经不起观察的。为什么呢?因为苗芽或者已经生出来了,或者还没有生出来,生出和不生出以外,有没有一个第三品的状态呢?根本没有,因为我们用世间最细微的刹那或微尘来观察时它根本不可能成立。既然没有正生时,又怎么会有正生时的产生呢?

 

卯二、(第二断过)分二:一、对方之回答;二、断除过失。

辰一、(对方之回答):

 

前面我们发了一个太过,说生住灭如果有有为法之法相,就有无穷的过失,如果没有就成了无为法;并在“第一断过”中破了对方互生的观点。现在是“第二断过”,先说对方的观点: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就像灯能够自照,也能够照亮他物一样,生法能够自生,也能够产生他法。

 

对方说:生住灭有有为法的法相就有无穷的过失,没有就成了无为法,我们自宗并没有这个过失。为什么呢?“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就像一盏灯,它能遣除自己的黑暗——照亮自己,也能照亮自己以外的瓶子、柱子等其他的法。“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一切有为法的生也是如此,比如这根柱子,它的生不但可以产生自己,也可以产生有为法的柱子。不但是生,住、灭也是如此,住不但可以安住自己,也可以安住柱子;灭不但可以灭尽自己,也可以灭尽柱子。所以,在生住灭的法相之外再不用其他的法相了。

 

这是经部的观点。(果仁巴大师在他的注疏中也说:这是经部的观点,是他们对中观宗的辩论。)对方用灯火的比喻说明有为法之法相是实有的。灯可以照亮自己,也可以照亮他物;同样的道理,一切有为法的生可以自生,也可以生他法。

 

辰二、(断除过失)分二:一、比喻不成立;二、意义不成立。

巳一、(比喻不成立)分二:一、除暗不成立而破;二、极其过分而破。

午一、(除暗不成立而破)分三:一、驱除黑暗不成立;二、灯暗同时不成立;三、灯暗不触更不合理。

未一、(驱除黑暗不成立):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

 

灯的自体中没有黑暗,它的光明所及之处也没有黑暗,只有破除黑暗才叫照,无暗可破也就没有照了。

 

这里我们破灯能遣除黑暗的比喻。灯的自体中不会有黑暗,因为它是光明的本性;灯的光明安住的地方也不会有黑暗,因为有了光明,黑暗不可能同时存在。在灯的自体和它的光明安住的地方都没有黑暗,那能不能说照亮呢?不能这么说。因为只有在有黑暗的情况下,遣除了黑暗才叫照亮,根本没有黑暗——自体及光明所处的地方都没有黑暗,怎么能说遣除黑暗呢?不能遣除黑暗,就不叫照亮。

 

所以,所谓遣除黑暗或者照亮,只是人们的一种说法,是人们无始以来的一种分别而已,并不能真实成立。

 

或许很多人还在疑惑:电灯为什么不能除暗?经堂里有了电灯才能离开黑暗,这是它的功能,所以应该有遣除黑暗的现象。为什么龙猛菩萨要否认这些名言呢?

 

我们要知道名言是假立的,因为六根并不是正量。如果眼耳鼻舌等是正量,那么佛陀就不必宣说正量了。尽管我们看到了灯遣除黑暗,但这只能在名言中成立;真正去观察的时候,所谓遣除黑暗是不成立的。

 

人们的认识往往与佛教相违,他们认为不存在的前世后世、清净刹土等,佛教却认为存在;但这些名言中存在的法在胜义中并不存在。不过,世人也并不是一味排斥佛教。虽然当我们学佛出家时,有些人认为我们发疯了;但当他们出现一些疾病、遇到一些灾难的时候,就开始向佛教求保佑:“你们是不是有一种方法?能不能……”实际生活中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他们首先认为我们颠倒,待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实在无法解决的时候又来找我们。有些金刚道友也是这样,没出家以前根本不理解出家生活,认为出家人都发疯了,但后来他自己越来越苦,这才觉得出家生活并不像他们那样苦,因为出家人可以整天在佛法的熏陶中悠闲自在地生活。渐渐地,他们也能够接受我们的“苦”,并且也知道原来是自己发疯了。

 

为什么会有这些现象呢?因为世人并不知道佛法的深奥意义,始终被颠倒的实执迷惑着,一旦有了一些切身体会,他们就不得不回过头来审视自己的幼稚。

 

愚痴和邪见往往会导致盲目的排斥。如果已经皈依了三宝,但自相续还是难以抑制地生起“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佛经也不过如此”等邪见,那就非常可怕。所以,作为佛教徒应依止善知识坚持闻思,这样才能遣除自相续的邪见。否则,虽然形式上已经皈依了佛门,但内心并没有真正的皈依。

 

那皈依的界限是什么呢?乔美仁波切在《山法》中说:即使虔诚恭敬地祈祷、供养三宝,但却未解决自己即生的任何痛苦,此时仍然相信三宝的加持力不可思议,知道一切痛苦是自己的业力所致而对三宝不生丝毫邪见,这就是皈依的界限。所以,祈祷三宝却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于是就怀疑三宝没有加持,这就说明皈依的界限还没有达到。真正皈依三宝的人无论遇到什么违缘,他对三宝不仅不会起任何邪念,而且还会把违缘转变成修行的助缘,这说明皈依已经到量。

 

皈依以后还要发菩提心,那发心的界限是什么呢?乔美仁波切在《山法》中说:不管任何众生对自己散播谣言甚至杀害,也不对他生嗔,反而全力以赴给予帮助,进而发愿乃至菩提果之间都要对他进行饶益,这就是发起菩提心的界限。很多人自认为是大圆满的瑜伽士,但当别人稍微说几句谣言、作一点损害的时候,就拿起刀子要报复,这就说明他们连世俗菩提心还没有生起。如果皈依和菩提心还没有究竟,那其他的境界也难以生起,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所以,我们应时常观察,看别人无缘无故说自己的过失、害自己的时候能不能安忍?如果不但不嗔恨、不报仇,反而以今生来世乃至菩提果的一切善根回向于他,这就说明真的生起了菩提心。

 

未二、(灯暗同时不成立):

 

此灯正生时,不能及于暗。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既然灯火刚刚产生的时候不能触及黑暗,那灯火怎么能破除黑暗呢?

 

对方认为:虽然灯火刚刚产生时和黑暗同时存在,但就像两个人打架,强的出现后,弱的就被赶走了;同样的道理,灯火一产生,黑暗就被遣除了。

 

破曰:灯火刚刚产生的时候根本接触不到黑暗,也可以说它见不到黑暗。因为灯火一产生,黑暗就不在了。如果灯的光明一生起,哪怕在极短的时间里和黑暗共存,也可以说它触及到了黑暗,只有触及到了黑暗才可以说破除黑暗。就像两个人住到一起,势力大的人让弱者迁单,也是他们见了面以后的事。所以,说光明遣除了黑暗,一定要有一个接触才可以。但光明和黑暗是互不并存的相违,光明一生起,黑暗当下就隐匿了。碰

也没碰着,怎么能说遣除它呢?就像柱子打败了石女儿一样,说有遣除了无,这是不合理的。所以,在实际意义上遣除是不成立的。

 

我拿着灯照亮屋子,在未经观察的情况下,可以认为这是遣除了黑暗。但这只是由串习力所导致的一种实执,是一种迷乱。以中观的道理来观察它乃至世间的一切所作所为,其实都是具有欺惑性的。我们相信眼耳鼻舌的见闻觉知,相信我们所想到的,但都被欺惑了。现在我们以理观察以后,知道以前的快乐和痛苦都是不真实的,乃至现在的种种名言也都根本不成立。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在做梦。梦里既有光明也有黑暗,迷乱的意识显现了这些,像清醒的时候一样,我们当时也这样执著,认为光明遣除了黑暗。但对一个醒觉的人来讲,他知道这都是迷乱的梦的显现,梦里面虽有能遣和所遣,但毕竟不存在。

 

所以,我们对这些道理应该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只有这样,才会对心的本体有所认识,才会对大慈大悲的佛陀以及高僧大德们的教言生起不共的信心。

 

未三、(灯暗不触更不合理):

 

灯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暗。

 

如果灯火未触及黑暗也能破暗,那么此间的灯火就可以破除一切世间的黑暗。

 

对方认为:灯火虽然未触及黑暗,但还是可以遣除它。

 

如果灯火不接触黑暗也能遣除黑暗,那我们小小屋子里的这盏灯应该能遣除世间的所有黑暗。为什么呢?因为“不接触”的情况是一样的,屋子里的灯“不接触”屋子里的黑暗,它破暗了;那么这盏灯“不接触”整个世间的黑暗,它也应该能破一切暗。如果说破暗是有条件的,只是能力所及的黑

暗它能够破除,无法遣除整个世界的黑暗。那我们以能立等同所立的因也可以破除。

 

所以,如果对方说不接触也可以破暗,那我们只要会用应成派的宝剑,就可以砍断对方愚痴的头颅,遣除他的邪见。

 

午二、(极其过分而破):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

 

如果灯既能照亮自己,也能照亮他物,那么黑暗也应该能既暗蔽自己,又暗蔽他物。

 

灯的特点是照亮,黑暗的特点是暗蔽。如果对方的观点成立,灯的确能照亮自己、照亮他法,那么黑暗也应该能遮蔽自己、遮蔽他法。如果黑暗真的把自己遮蔽了,那我们就见不到黑暗,因为所谓遮蔽就是使事物看不见。自己能遮蔽自己,也就没有黑暗了。没有黑暗,晚上就不用拿电筒了。这是对方的过失。

 

如果对方说其他的法可以遮蔽,但黑暗本身却不能遮蔽,那我们用中观应成派的三大不共因进行破斥,对方就无话可说。

 

以上破了经部宗的灯喻,下面破意义。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若彼尚未生, 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时, 彼生可成立。

(原译:若生生生时,能生于本生。生生尚未有,何能生本生?若本生生时,能生于生生。本生尚未有,何能生生生?)

 

如果你们又认为:虽然二者一前一后的互生不能成立,但是,在二者正生之时,应该可以互生。

 

若按你们所承许,即以尚未产生而正在产生为前提,就能使自果产生。但你们所承许的以正在产生为前提,而使(自果的)产生能够成立的观点,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所谓“正在产生”,是属于未来的法。而任何已经产生的法,是没有丝毫必要再次产生的,因为产生的行为已经圆满的缘故。所以,“正在产生”就绝

对不是已经产生的法(,而是 未来的法)。

 

未来的法在现在并不存在,由其所产生的果也必定不会存在。如同明年的收成不能解决 现在的饥饿一样。以此理也可类推住法等等。

 

子二(以对离过之答复之二而破)分二:一、对离过之答复;二、遮破。

 

丑一、对离过之答复: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果对方又认为:生、住、灭法并不需要其他有为法的法相——生、住、灭,所以就没有无穷或者成为有为法的过失。如同灯火的自 性是光明,所以就能在照亮自己的同时,也照 亮瓶子等等的其他诸法。同样,生法的自性就 是生,所以也就能(同时)生起自身与他法。

 

丑二(遮破)分二:一、比喻不成;二、其义非理。

寅一(比喻不成)分二:一、能遍不可得; 二、极为过分。

卯一、能遍不可得:

 

灯中自无暗, 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 无暗则无照。

 

灯火自身,以及灯火所在的、以其光明可以遍及的处所,是没有些微黑暗的。灯火又如何能照亮呢?只有驱除了黑暗,才能安立为照亮。

 

此灯正生时, 不能及于暗。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暗?

 

(原译: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此灯初生时,不能及于暗。)

 

如果对方又认为:虽然通过观察,灯火驱除黑暗的论点不合理。但必须以灯火能够驱除黑暗,如果不能驱除黑暗,则如同瓶子等等一般,即使存在灯火,也不能驱除黑暗,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灯火产生的同时,应该是可以驱除黑暗的。

 

但是,只要此二者中的其中之一存在,则另一者就并不存在。如同岛屿的幽暗与太阳的光芒,或昨日的冥黑与今宵的灯盏一般。

 

在灯火产生的同时,根本无法触及黑暗。因为,在灯火尚未产生的时候,虽然存在黑暗, 一旦(灯火)产生之后,黑暗就已经不复存在。而在黑暗存在的时候,灯火却无踪无影。(二者根本无法相遇,)又怎么可能在灯火产生的同时驱除黑暗呢?绝不可能!

 

灯若未及暗, 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暗。

 

如果灯火不触及黑暗也能驱除黑暗,则有包括岛屿等一切世间界的所有黑暗,仅用一盏灯就可以彻底驱散的过失。

 

如果对方又认为:如同智慧无需触及无明, 也能将其遣除;眼根无需触及色法,也能了了在目;磁铁无需触及适当范围内的铁物,也能将其吸附一般。所以,虽然不能触及,但一样可以驱除黑暗。

 

但这些能立与其所立已经完全等同,所以还是无法成立。

 

卯二、极为过分: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 亦能暗于彼。

 

如果按照你们所说:因为灯火具有照亮的功能,所以可以照亮自身与他法。那么,黑暗也毫无疑问地应当能够遮蔽黑暗自身,以及瓶子等其他物品,因为黑暗具备遮蔽能力的缘故。 如果承许这点,则黑暗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