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的魅力

 

在色达喇荣佛学院的汉族四众弟子中,有一位精通四种语言(汉、藏、英、朝鲜)、气质独特的比丘尼,她就是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外语系的朝鲜族姑娘丹珍班玛。丹珍慈悲善良,为人随和,言谈举止温文尔雅,给人一种非常亲切的感觉。她的目光中还时常会流露出一种不随波逐流的坚定与自信,也就是这种品性才使她得以在这雪域高原顽强地生存下来。

一九九八年,当时我的母亲因病正在四川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有一天,丹珍班玛忽然手捧一束温馨的鲜花,面带微笑来到病房探望我母亲。看到她来我不禁有些纳闷儿,她不是去北京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到成都了呢?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略微低下头说道:“姐姐已为我办好了韩国国籍,她来接我去韩国时,我从北京国际机场偷偷跑掉了。我实在不愿离开佛法兴盛的藏地。”

 

我不加思索地问她:“这样做你会不会后悔?” 她笑了笑,“上师,如果您听了我的经历,就不会有这种担心了。”

接下来,她便开始娓娓讲述起了她的学佛历程:

 

虽然出生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但我的祖籍却是韩国。我的父母都出生在南朝鲜,后来因为朝鲜人民共和国被入侵乃至沦陷,我们全家才与许多鲜族同胞一道流亡到中国的延边地区,所以那里便成了我的诞生地。我的父亲是一位教师,秉性正直,颇具一家之主的威严。母亲则是一名典型的贤妻良母,性情温柔。也许是由于父母遗传基因所起的作用,我也养成了柔中带刚的性格特性。

 

从小我就体弱多病,为此饱偿了病苦的种种折磨。但幼小的我却有着让大人都惊叹不已的顽强承受力和忍耐力,每次生病我都不告诉任何人,只是独自默默承受,最后还是因遭到父亲的呵责而被送进医院。七岁时,我第一次目睹了死亡,也品尝了失去亲人的悲伤。那次与死神直接遭遇的是刚刚出嫁才一年多的大姐姐,她因难产而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时她的女儿刚刚呱呱坠地,忠情的姐夫则痛不欲生,母亲也哭得死去活来,一家人都处于极度哀伤之中,这是多么悲惨的一幕啊!自己的病与姐姐的死,使儿时的我便认识到人世间是痛苦的,从而也令我更加同情、怜悯那些身陷苦难中的人们。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一家人从悲痛中慢慢解脱出来后,生活才渐渐恢复了正常。尽管全家仍过着温馨和谐的生活,但是谁也不敢再提起故去的姐姐了。失去了一个女儿的父母对我们姊妹三人更加疼爱,他们虽然很爱孩子,但爱的方式却截然不同:父亲引导我们走上人生正轨,母亲则从生活细节上处处关怀照顾。我不仅在严父慈母的爱抚中成长,更在姐妹情深之中充分感受到亲情的融洽与默契。两位姐姐对我的疼爱甚至超过了父母,她们处处体贴爱护、细致入微地照顾着我。我能有如今的慈悲观,它的最初源头就来自于骨肉亲情之间这种尽管范围小、但却同样令人刻骨铭心的爱。

 

在爱的怀抱里生长,又蒙受着爱的薰陶,这种温馨的情感一直陪伴我到入学以后。读书时,大多数时间我都是独自一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习气吧,所有的东西中我最喜爱的就是书了,无论是假日还是佳节,我总爱捧着书看,因此,不爱表扬人的父亲也悄悄对母亲说,“这孩子将来肯定有出息。”书成了与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而在这些好伙伴中,最受我宠爱的要算是有关品行方面的书籍了。那时我总爱将一些对自己有启迪性的好语句抄在笔记本上,诸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顺境的美德是节制,逆境的美德是坚韧,这后一种是较为伟大的;没有单纯、善良、真实,就没有伟大;纯洁的灵魂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反省是一面镜子,它能使我们的错误清清楚楚地照出来……每当闲时打开本子去品味其中的含义时,便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最好不过的享受了,这些至理名言常常都会让我产生受益匪浅之感。我还经常和当教师的两位姐姐探讨人生观与世界观的问题。有一次,当我看见“要散布阳光到别人心里,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这句话时,就跑去问姐姐这句话的含义。教日语的姐姐说:“比如,我要教别人日语,首先自己必须有一定的日语水平。如果我对日语一窍不通,那怎么可能向他人传授呢?”我似乎有些明白,便对姐姐说:“我也要将我的善良、仁爱之心传给人们,让每个人都能拥有爱心。”姐姐听后笑了起来,也许她当时是笑我的天真与单纯,因那时的我才不过十二岁。

 

后来,将家安在长春的二姐将我接过去,所以高中、大学的七年我都是在长春度过的。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二姐夫与知书达理、贤淑能干的姐姐十分般配,他们的婚后生活也算和美,他们还为我提供了舒适安静的学习环境。由于姑姑与我姐姐都是日语教师,再加上自己的语言天赋,我七、八岁时就开始学日语,初中时便可以与她们进行日语对话了,故而在报考大学时我自然地就选择了日语专业,并于八七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东北师范大学外语系的日语专业。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在我读大学期间,姐姐的生活却发生了原先谁也无法预料的变化:她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一心忠爱的丈夫会有外遇!最后的结局只能是以姐姐饮泣含泪离开八岁的女儿、前去韩国定居而告终。我一方面为姐姐的不幸而伤心落泪,然而另一方面最令我痛心的却是尚未成年的外甥女,她可算是这场婚姻悲剧中最无辜的受害者了。

 

那时我已渐明世理,我已能感受到其实人人都需要爱,可能真正无私奉献爱的人却实在太少太少了。男女之间的情爱无论如何都必将以痛苦而告终,就算两人情投意合、情真意切,一旦一方突然离世,那又将带给对方如何的痛苦呢?以我的大姐姐与大姐夫为例,倘若双方感情不和或一方不贞,那他们的婚姻之路走到半路就会分道扬镳。如果一对夫妻没有子女倒好,否则,离婚对孩子的终生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父母对子女的爱可谓是无私而伟大的了,但仔细一分析,我们便会发现这种所谓的伟大之爱同样也摆脱不了痛苦的本性。这可算是学佛之前我对人生诸苦的初步认识吧。

 

大学毕业后,我一边在父亲麾下的中韩合资公司帮忙,一边准备赴日留学。那时我的志向还十分远大,想先去日本留学,再去韩国留学,之后在日本或韩国定居。我虽早就视名利淡如水,但却总想在事业上有一番作为,我梦想着能成为一名志士仁人,能将慈爱的思想传播得更广、更远,这是我始终不渝的一个愿望,对于它的最终实现,我也充满了自信。

 

然而,没想到的是,在这期间我却不经意间就走上了一条不同寻常之路。一天,我随手翻阅姐姐留下来的几本书,突然看见了一本佛教丛书,信手打开,“佛陀的慈悲”几个醒目的大字顿时映入眼帘。一气呵成读完全篇后,我居然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这种震动让我不由得就开始潜心研究起佛学来。这不期然推开的佛学一扇窗口,却让我从此得以窥观那如明月遍照千江一般的佛理。它不仅照亮了行人的夜路,而且还散发无限的清凉,驱除掉人们内心无明的燥热。这其中特别吸引我的便是佛教中所提倡的毫无偏袒、毫无执著的慈悲心,这种悲心与我小时就一直向往的人生最高境界是多么的不谋而合!而多年来的人生经历已使我认识到依靠世间的一切情智都无法根本达成这一理想。现在看到了佛陀所指出的人生方向,这怎能不使我跃跃欲试地想在他老人家引领的菩提大道上畅游一番呢?于是我便有了出家学道的愿望。

 

我先是放弃了留学,这当然不可避免地遭到了父亲的严厉训斥。当我最终将出家的想法公之于众时,毫无疑问,这必然会引起整个家族的一场轩然大波。平日通情达理的父亲一怒之下竟然举手打了我一耳光,而母亲则不住地暗自流泪。我委屈地跑入房里大哭起来,但我心里却很明白,父母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对我太执著了,我也不忍心让他们为我难过,于是我不得不暂时放下出家的念头。

 

一九九二年底,我去韩国看望姐姐,结果姐姐又向我展开了另一轮攻势,只是她的方式比较婉转一些。她带我到最高级的饭店进餐;到最文明的学校参观;到最繁华的超市购物;到最优雅的寺院朝拜……我知道姐姐所做的这一切无非是想让我留在韩国,最后能跟她一起住在风光旖旎、环境幽静的乡村别墅里。但已铁了心学佛的我还是要对姐姐说:“姐姐,您不要费心了,如果说对这一切我毫不动心,也许您不相信,可是我所追求的的确不是舒适的物质享受。当然,假如我现在没有学佛,也许我会留下来,因为韩国人的彬彬有礼、城市的一尘不染确实很让我喜欢。可如今不同了,因为我已经学佛了,我心里自有更好的精神追求。”姐姐深情地望着我说:“月玉,姐姐了解您,也尊重您的选择,但在这里也可以实现您的愿望啊。只要您肯留下来,您的一切要求我都答应,您可以上韩国最好的佛学院去读书。”“姐姐,韩国虽有佛法,却不是很兴盛。我想去西藏参学、求法。”姐姐一愣:“您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西藏那么苦,您如何能受得了?”“我能。”“月玉,您说实话,是不是因为我所经历的遭遇才使您产生了出家的想法?”“姐姐,我不是那样消极的人。人们往往都认为女人容易一时冲动、感情用事,但您的妹妹是理智的。”我又笑着对她说:“姐姐,您知道佛教对我最有诱惑的地方是什么吗?那就是慈悲的魅力。”姐姐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拿您没办法。”

 

在韩国小住两个月后我又返回了家中。为了减轻母亲对我的依恋,我毅然搬到公司里去住。一次,母亲来送午饭,把饭盒放在窗口她就走了。走到窗前,看到母亲边走边用手擦眼睛的背影,我的泪水就忍不住地涌了出来。我在心里默念着:妈妈,但愿您能理解女儿的心吧。

 

一天,母亲又来看我,她慈祥地对我说:“孩子,你想去就去吧,只要你快乐就行。”听到这话,我一下子就扑到妈妈的怀里,痛哭了起来。

 

一九九四年,我拿着父亲让我出国的一笔钱,去了趟拉萨。在那里住了一年多,期间也开始了藏语的学习。姐姐知道后又专程从韩国赶到拉萨看我,那时我已决定要出家了。次年,在听到色达喇荣佛学院法王如意宝的功德后,我便毫不迟疑地来到了佛学院,开始了正规闻思修的出家生活。

 

虽然住的是简陋木房,吃的是糌粑酥油,但我的内心却很安乐、很宁静。我继续深入研究究竟的慈悲与爱心,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慈爱地对待周围之人。姐姐听说我来到色达喇荣佛学院后,便立即飞抵成都。当有一天我听到姐姐在院子里用朝语喊我的名字时,不禁大吃一惊。赶忙冲出去一看,果然是风尘仆仆的姐姐。她一见又黑又瘦的我,眼泪也夺眶而出,我们姐妹俩抱头痛哭起来。

 

姐姐无论如何也要将我带走,最后我好说歹说才算暂时说服了她。但哪里想到她回去后就开始为我办韩国国籍,把一切办妥之后就专门在北京等我。我想,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象姐姐这样拿出五六万人民币为妹妹办国籍,这种情况恐怕在整个韩国都是首屈一指的了,如果再不去解释一下就太不近人情了。于是我便到北京去见姐姐,并千方百计地向她解释。最后姐姐只让我说一句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当我说出“我不能去”时,姐姐立刻昏了过去。醒过来后,姐姐脸上挂着泪珠说:“算了月玉,我不勉强你了……”

 

也许很多人都无法理解我的抉择,不过我却可以告诉您,这就是佛法的魅力、慈悲的魅力。我舍不得离开慈悲的上师,也不愿放弃听闻密法的机会。

 

今天,我的家人全部都已侨居韩国,他们都在那里日夜盼着我……

 

我早已下定了决心,此生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把得自于佛陀的悲心与智慧广为传播……

 

 

听完她这番富有感情色彩的历程,我不禁也有些感动。我暗自思忖,她没有出国实在是明智的抉择,因为尽管国外的条件会十分优越,但对修行者来说,却有种种闻思上的不便。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藏地确确实实才是修行的最佳圣地。

 

我经常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今的时代里,想游刃有余于世间八法的徒众可谓多之又多,而真正想入佛法之宝山去探奇览胜的行者可谓少之又少。长此以往,佛法那永不磨灭的慈悲魅力又有几人能领略到呢?

 

故而我才要真诚祝愿丹珍班玛,希望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要离开具德善知识教授的甘露雨。这样,她一生所向往的慈悲之花就会盛开得越来越鲜艳夺目,越来越芳香扑鼻……

 

 

 

生命之光

 

学佛之人无论通过显宗还是密宗,只要如理如法、清净行持下去,则都能摆脱轮回烦恼,获得生死解脱。比如对在汉地唐末宋初时曾达到巅峰状态的禅宗,我本人就十分欣赏。尽管没有时间按禅门风范行持,但我一直非常赞叹禅宗的甚深见解。我个人以为禅宗的最高境界与大圆满无有任何本质差别,特别是无垢光尊者的《大圆满禅定休息》,在内涵上基本吻合禅宗宝典《六祖坛经》。

 

因而对于真正学禅的知识分子,我一般都赞叹有加。今天又有机缘与钟书荣对话,内心更是法喜充满。钟先生虽已年过四十,但清雅的面容配上一个一米八的身材,使他看起来既显风雅又不乏庄重。谈到他的学佛经历,特别是他在心地法门游弋的感怀,他的情绪明显高涨起来。

 

也许从小我就与佛门有缘吧。小时候,生在安徽无为县的我直到三岁都不会讲话。心地善良、虔诚学佛的母亲便抱着我到山上的庙里去拜佛许愿。结果回来后不久,我就真的会说话了。

 

十八岁时我应征入伍,被选为特种兵。退伍后考入安徽师范大学,毕业后分配在省司法系统工作,后又调入合肥市工商局。与社会上一般人的思想境界一样,那时的我也希望能升官发财。凭着岳父大人是军区司令的靠山,我还幻想着在政界有所发展。不过,天生崇尚自由的性格使我根本过不惯拘谨而刻板的机关生活,结果没过多久,我就辞去了公职,到南方随着众多的捕鱼捞虾者也开始了妄图在商海中去当回弄潮儿的经历。拼搏了一番,生活的物质条件虽然如芝麻开花般节节高涨,但总感觉怎么也生不起一种满足感、归宿感,好像总是空荡荡的。这期间,我们可爱的女儿一天天在长大,我和妻子的关系也同时在一天天恶化。也许一个县城里来的娃子和一个高干子弟的结合本身就是一种不和谐吧,我们越来越难以共同生活下去。九四年,我们终于协议离婚了。

 

这第一次的婚姻破裂并未给我带来过多的痛苦,生性乐观的我依然对未来充满了渴望。但我也渐渐意识到一些问题,比如我在保持高昂斗志的同时,却总有一种心虚感,我不知道我所编织的关于未来的梦,到底会不会让我得到最终的满足与幸福。

 

也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九五年我首次接触了佛教。到此为止,三岁时的那次拜佛前因才如一条隐隐的红线又浮出浮尘表面开始牵着我的心。读到的第一本佛学书籍是南怀瑾老师的著作,他对佛释道深入浅出的诠释让我耳目一新。借着他的指引,佛法的深邃智慧头一次打动了我的心。在合肥明教寺,我请回了流通处几乎所有的佛学著作,从此就开始如饥似渴地潜心阅读起来。渐渐地,佛陀的教言开始引发我内心的共鸣。我觉得生命中的某些深层内涵正在被佛法一点一滴地开发出来,不知不觉中,佛法就走入了我的内心。

 

接下来的日子,生活好像又有了新的目标,生命重又焕发了活力。以前的那些外在驱动力现在正被逐渐地转向内省,我愈加感受到了之所以对一些外在目标心感空虚,就是因为外在的所有驱驰全都被引向一个无底洞,它深不可测,但却永远无法给生命以归宿与照亮。只有佛法才可以让我有一种畅游天地间、生命无所碍的感觉。我开始渴望佛法能在我身上放光、显出奇效;我企盼自己的佛性能开显出来,像古代的诸多禅宗大德那样展现出绚丽的人性之光。于是我很自然地在合肥明教寺受了皈依,并从皈依师那儿学会了坐禅。禅宗的观心法要对我帮助太大了,我对打坐参禅生起了浓厚的兴趣。静坐的结果是使自己的身心发生了一些变化,并产生了初步的轻安。为了更进一步体会佛法的究竟妙处,在有了初步禅修的基础上,我开始了四处参学的历程:西进西藏,拜见十一世班禅大师的场面令我终生难忘;到佛教四大名山参访善知识的历程令我见识大长;四下江西寻访禅宗正脉的的求道勇气激励着我永不退缩……多年来的寻访问道使我结识了很多当代高僧,足迹也遍及大江南北。一方面收获确实不小,一方面又渐渐发现了自己学佛的盲目性。大师们的慈悲接引使我领受了不少佛法甘露,但由于我总是这么蜻蜓点水似的一晃即过,不能安住于一地一寺,故而那么多片言只语的教授,在我似乎怎么也不能将之连成成片功夫。而且这么晃荡过来晃荡过去的结果,竟是心智未得到如愿的开发,相反倒产生了许多疑虑。特别是对“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产生了虚妄的“空”见。与之相反,有一段时间,我又对原本应该真正空掉的神通与神异之事却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结果神通没求到,烦恼又空不下去,日久天长,痛苦便开始蔓延起来了。

 

在意识到自己的困境后,我开始冷静地思索自己学佛所走过的路程。我认定学佛是应该可以给自己的心灵带来安慰与自由的,自己刚开始时不也尝到了学佛对心灵解放的作用吗?为什么现在却会走上弯路呢?是我对佛教的期望太高,还是自己没把握好方向?到底生命能不能像从猿到人那样,在佛法的帮助下发生一种质的升华呢?

 

有时候真的是犹豫不决起来。但每每想到退回世俗生活中去时,在云居山真如寺打禅七的美妙觉受又总是隐隐地在提醒我,应该把这条路坚持走下去,虎头蛇尾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那就再次上路吧!给自己多一点探索的时间,好给生命一个最完美的交待。

 

这次的目的地是河北赵县赵州古佛的祖庭——柏林禅寺。二○○○年八月,我在这里接受了一位王居士的开示。王老师说,很多人抱着世俗的观点学佛,怕上当、怕受骗,事实上学佛有什么当可上的呢?既不交钱也不交税,只要你坚持不懈地利用业余时间如理如法地修下去,长的不说,我们以三年为期,你看看你自己有没有收获。在世间学个木匠活少说也得三年,更何况寻觅了生脱死的无上甚深法门呢?王老师劝我从禅宗的心地法门入手,因我在这方面已有一定的初基,直下深入进去,看看心地到底是何种风光。他还开导我说,“如果你对三世因果或其它的教义尚有疑虑,可暂时将这些问题搁置一边,心无旁骛地专心修持下去,等真正有所了悟了,便会知道佛法的真实不虚。那时你一定会体会出‘天下老僧不曾瞒汝’这句话的含义。”王老师的开示对我特别应机,解开了我意识深处的症结所在。我想许多像我一样的知识分子,在学佛过程中都有几个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诸如对三世因果的确认,对一门深入的持久体验,对言行合一、心行一如的坚持,对空有不二的非断非常、非边非偏的离一切戏论的究竟体认。多年来的学佛使我认识到,若以一种虚浮的心态去理解判断这些问题是毫无意义的,终究难以转出分别念的死胡同。王老师的开示对我的启发就在于,我意识到只有按佛法的修证要求去实际修行之后,特别是当静下心来时,用自心的智慧去观察、体悟自己那颗念念迁灭不定的心,我们才会对人生万象的至理有个正确的认识,这种认识绝不会是当你随波逐流、心随境转时所能达到的认识高度与层次。

 

认识到了这一点,我开始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了。我集中起全部的心念,连续两年在云居山真如寺参禅打坐。结果这一次的全身心投入让我别开了人生生面。

 

云居山的天很蓝,水很清,雾也时常漫山遍野,隔断了你向尘世远眺的视线。云居山的禅风更是称雄于世。在这里打禅七的生活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喜禅的我在祖师大德们的慈悲护念下,心情平和而喜悦地向禅门堂奥一天天挺进。在禅堂里,各个禅和子抖擞起精神,放下万缘杂念、提起生死大事,依《六祖坛经》、《指月录》、《古尊宿语录》等法汇劈开生死、拼却性命也要力争打开本来面目;提起一则话头或公案,朝夕于斯、念念于斯,力求能早日明心见性、彻证无生法忍。每个修道人的风范、神采在禅堂里全都一览无余地展示出来。

 

依循种种妙法,我在心地法门上翻腾搏击、尽情纵横。渐渐地,心中的壁垒破裂了,顽固的分别执着也渐趋无力、消融。当坐禅达到物我两忘的境地时,我忽然感觉好像进入了心灵的最深层次,在一种相似的定境中,一切言语都显多余,一切心念都显示出它们戏论的本质。在那明清之境中,我总算初尝放下身心后所感受到的甚为安详的解脱心境。自此,一种对世界人生的全新体验在心中生起:我与万类同一体,无挂无碍虚空游。

 

有时于夜静时分,望着云居山上空那轮照彻千江水的明月,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古代一位修行人的话:“但愿空诸所有,切勿实其所无。消除主客对立,空去一切妄想情识,最后连空也不留,空得一丝不挂、片瓦不存,千万不要害怕落空亡,因为真正空绝对不妨显妙有。不经大死不得大活!”现在的我才算对此话稍微得了个入处。

 

如今的我已经彻底辞去世俗人间的所有工作、杂务,来到一所佛学院专一教授文化课,同时加紧修持。在身心世界有了明显改观的情况下,我对未来的修行更是充满信心。无怨无悔地,我将把余生全部用在修持佛法上,我想我应该力争参悟人性的实相理趣,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我的生命也才能焕发出光彩。否则,一团漆黑的五浊恶世里何处才能让我燃起对生活的希望之火?

 

愿每个人的生命都能被佛法点亮!愿这生命之光一点一滴照彻所有众生的心房。

 

 

听罢钟先生的叙述,我在内心生起了一种半是欢喜半是忧的感触。一方面为他的选择赞叹不已,赞叹他将大好年华终于用在了求索佛道上;一方面又很是替时下更多的未醒悟之人悲哀,特别是这些人当中的所谓成功人士。他们往往生活在鲜花与掌声中,生活在镁光灯的绚丽闪烁中,但我从不以为他们生活得有多么光彩。沉迷于幻网中的人们啊,当无常之魔掌开始吞噬你们的生命时,你们还能潇洒自如地边走边唱吗?就这么贪恋身外的瞬间辉煌,就这么不注意真正能焕发生命之光的修道大事,我不知道当死亡降临之时,你们身前的这些成功光环能否照亮你们的幽冥之路。

 

再一次祝愿钟先生能早日证悟法界本性,早日放射出生命的慧光。

 

 

 

 

【讲记】《中观四百论》51

 

 

 

壬三、(别破未来)分二:一、破毗婆沙师等所许;二、破经部师等所许。

 

第三个科判是再分别抉择未来无实有。首先抉择未来无实有;第二个讲过去无实有;第三个再次讲未来法的差别,主要针对的是内道的观点。

 

内道的观点当中进行抉择的时候,这个问题分了两个角度,第一个就是破有部的观点,或者从有部的角度进行破斥,第二是破经部的观点。

 

癸一、(破毗婆沙师等所许)分五:一、观察未来有生无生而破;二、若过现二时实有即应非无常;三、示未来法实有则有大过;四、未来实有则有生已再生过;五、破瑜伽师有愿智故现见未来法实有。

 

 首先破有部的观点,有部的观点破斥的时候分五个方面,今天就讲第一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主要讲未来的法或者是有生,或者是无生,从这两个角度进行观察。

 

子一、(观察未来有生无生而破)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我们在观察内道的观点的时候,都必须要注意千万不能有贪心或嗔心等等,或者自宗的见解和他宗的见解在内心当中比较强烈的时候,容易造一些罪业。所以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认为有部的观点,声闻的观点完全是一种邪道,这个方面就是要注意。虽然有的大乘讲最了义的时候,把自续派以下的都称之为歧途的,但实际上了解这些问题的前提,我们首先要知道,是因为这样的观点和究竟的实相不符合,它是作为一种不了义的观点来进行宣讲的,如果我们把它执为了义了,就要破这个执著。

 

我们在辩论的时候,在破斥的时候,这个观点如果离开了很容易造罪,对这个法的本身来讲也好,或者对说这个观点的人也好,都很容易造下罪业。我们知道中观宗为什么要破这些问题呢?就是因为中观宗它抉择的是究竟实相,究竟的空性,最了义的观点,那么肯定不了义的观点就与究竟的实相不符了。

 

不了义的观点不是错误的,我们说小乘的观点,它再怎么抉择,我们学《俱舍论》,经部再怎么破斥它也好,实际上这些再不了义的观点都是能帮他们解脱的,修持有部的修行者,很多很多无量无边都获得阿罗汉果的。从他的果就可以推它的因,他这个教法绝对是没有错误的,如果他的教法本身就有错误,不可能有这么多证果的人。所以他这个观点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应该是针对不同的根性,佛陀这样安立的,所以说他就是不了义的,但是不了义不是错误的。

 

千万不要认为不了义就是错误,必须要舍弃的,这个不了义是暂时针对一些众生的根性,他没办法直接了解最甚深了义法的时候,作为一种阶梯的这种形式,把他逐渐逐渐引到了义法当中去的。如果完全错误的话,佛陀根本不可能宣讲这些法,如果这些法有错误,佛陀本身就有错误,这个法是佛陀讲的,这个必须要了解。

 

有时破这些的时候也好,或者说破唯识宗也好,我们可以说这个是一种不了义的教法,如果你把这个不了义的教法执为了义了,有些众生的相续当中,或者自己的相续当中,把这些不了义的法就认为这个就是了义的,绝对是了义的,针对这样的一种观点,针对这样的实执,针对这样的邪执破斥,并不是破教法本身,教法本身绝对没有错误,所以这方面就反复要提的,否则的话就是出现很多(误解),尤其是开始和内道一些观点进行辩论的时候,必须要了解。

 

平时大家讨论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千万不要针对某个祖师或者某个观点等等,像之前我们在学习《定解宝灯论新月释》的时候,堪布在书里面讲得很清楚的,如果这些观点有错误,佛陀就有错误,就破佛陀的观点,我们认为这个不对就是佛陀不对,所以这个事一想起来是很可怕的,但是有的时候就想不到,想不到的时候就终于造罪了,所以说首先把这个讲清楚之后呢,自己心相续当中有这个概念,破的时候目标就正确了,目标正确了就有很多功德。

 

我们因为现在抉择胜义谛,在抉择了义教法,所以说从方方面面就了解这样一个观点。

 

下面正破的时候,有些其他的教法当中的观点,因为抉择胜义的时候视为不了义,如果执为了义是需要破斥的。下面讲的时候不再加这些拣别,经常要加这些拣别的话就很麻烦了,说这个是针对什么邪执,这个是我们人相续当中的邪执,经常要讲的话就是这个方面很麻烦!所以说我们首先把这个前提讲完之后呢,下面我们就直接从他的观点方面去讲的。

 

丑一、正破:

 

未来若有生,如何非现在;

未来若无生,如何非常住。

 

那么这个未来法到底是有生呢还是没有生?如果这个未来法已经产生了,如何非现在呢?在未来的时候它已经有了体性了,现在已经产生了这个法,那么就和现在的体性完全符合了,所以说如果未来已经有生的话,就是这个法应该成现在,既然成现在的话,那么这个未来怎么成为未来呢,就不可能成未来了。

 

这个方面从第一个角度进行破斥,如果前面的理论搞得清楚,这个地方顺理成章就下来了,抉择起来不是很复杂。学中观刚开始入门的时候有点复杂,如果把他的推理过程、基本概念搞懂以后再观察就比较容易抉择了。比如这个颂词就是这样的,如果未来已经产生了,它已有了,那么就是现在,“如何非现在”?

 

那么再从另外的角度来讲,“未来若无生,如何非常住”呢?如果说未来没有产生,他们就认为未来应该没有产生的,因为未来法的体性就是没有,但是这个地方有个关键的问题,他们就认为三时是实有的,未来如果无生的话永远不会生,所以说如果未来无生的话,因为它常有不变的缘故,如果没有生它就永远不会生,永远不会生的话“如何非常住”呢?它应该成为常住不灭,不应该有无常法的体性。

 

怎么样成为常住的观点呢?就是未来如果没有生的话,就应该成为常住,这个是它的直接方面,但是我们还是要从讲记当中所提的线索进一步抉择。如果说未来没有生,一个法从来没有生的话,就不会有住和灭,因为住和灭观待他生的,一个石女儿从来没有产生,可不可能有它的安住的过程?可不可能有它死亡的过程?不可能有的。就像这样的问题,那么如果未来根本从来就没有产生过,它的住和灭就没有,那么如果说一个法又没有生、又没有住、又没有灭,就不符合有为法的体相。

 

一切有为法的体相是有生住灭的,你现在的这个未来法没有生住灭,那么肯定就不是有为法,就应该成为常住不灭的法。但是这个方面敢不敢承许呢?不敢承许,因为在小乘的教义当中时间不是无为法。所以这样观察的时候,从他们自宗的观点来讲也是不可能安立的。

 

还有换一个另外的角度讲,如果这个未来已经成了常住不灭了,可不可以从未来的法当中再显现现在和过去?不可能的,完全不可能。前面讲到未来的法流转的时候迁变到现在,到现在开始安住,然后再迁变到过去,既然未来完全都没有,成了一个常法了,从常法当中不可能再显现现在和过去的。所以说从这方面讲的时候也是有过失的。如果未来是有生的话,它应该成了现在;如果是无生的话应该成为常住,如果是常住的话,就永远不会变化,永远不会变化的话,就不可能从未来流到现在,所以说这方面他的观点就是自相矛盾的。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

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

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现在再继续讲圣天菩萨所造的《中观四百论》。

 

甲一、初义;甲二、正释论义;甲三、末义。

 

甲二、(正释论义)分二:一、总义;二、别义。

 

乙二、(别义)分二:一、明依世俗谛的道次第;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一、广释胜义谛;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二、别破有为法实有;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

 

戊二、(别破有为法实有)分五:一、破我;二、破时实有;三、破所见实有;四、破根境实有;五、破边执。

 

第十一品 破时品

 

破时间实有主要就是针对一些认为三时实有的宗派,或者这样的一种邪执进行破斥,破除之后在修行者的相续当中了解到在胜义谛当中根本没有一个时间的概念,没有一个常有的时间,那么在世俗谛当中可以安立有三时,这就是所谓的世俗谛和胜义谛的道理。通过这样的观察之后,我们可以知道有些宗派认为的三时实有的观点,不管在胜义谛当中也好,还是在世俗谛当中都是没办法安立的,因为前面讲过胜义谛当中完全都是离开一切自性的,在世俗谛当中单单是有这种假立的三时,而根本没有一个常有的时间,所以说通过学习第十一品的话,主要得到这样的结论就可以说是通达的意思。

 

己二、(破时实有)分二:一、破时体实有;二、破能立。

 

庚一、(破时体实有)分三:一、破过去未来实有;二、观察有果无果而破;三、破现在实有。

 

辛一、(破过去未来实有)分三:一、破未来实有;二、破过去实有;三、别破未来。

 

壬三、(别破未来)分二:一、破毗婆沙师等所许;二、破经部师等所许。

 

 

癸一、(破毗婆沙师等所许)分五:一、观察未来有生无生而破;二、若过现二时实有即应非无常;三、示未来法实有则有大过;四、未来实有则有生已再生过;五、破瑜伽师有愿智故现见未来法实有。

 

子一、(观察未来有生无生而破)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丑二、破彼所答:

 

前面中观宗观察了他们的观点,就认为如果说未来有生或者未来无生的话,都应该成了失坏它自己的本体,或者未来就应该成了常住的观点,根本不会有迁变到现在,那么他们为了挽救这个观点又怎样承许呢?

 

他们说未来虽然可以说本身来讲是无生的,但是如果说流到现在的时候,那么就可以产生法,有这样的一种观点可以挽救前面的观点,所以说未来没有成为常住的过失,它主要是从这个方面进行挽救的。这样的观点还是没有办法避免过失的,下面这个颂词就开始破斥。

 

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

过去既无坏,如何为常。

 

这个“谓”字改成“非”字,以前第一次上师在讲《中观四百论》的时候当时就改掉了,因为不管是从那个地方解释的时候都应该是“非”字,而不应该是“谓”为常。肯定是第二次写讲义的时候,打字的人没注意到上次改过的地方。这个必须要改,不改的话背诵时候就麻烦,或者对自己理解这个颂词意义有障碍。

 

“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首先是重复他的观点,如果你认为未来的体性它是无生的,因为我们按照三时的概念来讲,未来就是还没有产生的法,如果说未来无生,但是通过未来变坏之后,就成了非常。因为前面给他发了个太过,如果说未来无生的话应该成为常住,他就为了挽救这个过失,他说未来流到现在的时候就已经成了坏灭了,既然坏灭的话这个未来就不会成常住,那么就应该有法的产生“坏故非常者”。

 

这个地方理解的意思,不应该从它自己的字面上直接理解,如果从字面理解好像就是说什么呢?如果说未来无生可以坏的话,那么这个未来就成了这个非常的。当然如果是从破斥三时常有的角度来讲,这样理解也是可以的,如果说你有变坏,你这个未来本身你承许是常有的,但是现在又变坏了,可以变坏到现在,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常者”,所以说你的未来就非常了,如果从中观宗自己的观点这样理解的时候也可以直接破斥。这个方面一个这样理解吧。

 

第二个方面就是说他们为了挽救自己的观点,就是因为可以变坏的缘故,所以说不是常有,他成立不是常有之后,就认为一切诸法还是可以显现的,就避免了很多很多过失了。

 

“过去既无坏”,你承许未来变坏了,未来变坏之后流到现在的时候,这个时候实际上就成了过去了,虽然有的时候我们讲过去现在未来,它各有各的体相,但是这个时候单单从未来的角度讲,它已经失去未来的这种体相,坏的时候,它的未来就不存在,那么就成了过去了。虽然我们直接说这个未来变成了现在,但是从这个未来它本身失坏体相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说它本身已经成了过去了。如果成为过去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就观察,既然你的未来可以成为过去的话,也就是说在你的未来的体相上应该有过去的体相。

 

既然如此的话,我们就观察应该有过去的体相又怎么样呢?这个时候讲“过去既无坏”,那么过去就不能坏了。为什么过去不能坏呢?因为过去的法已经没有体性了,过去的法已经消失了,所以在这个已经消失的体性上面不可能再有损坏,所以如果再损坏的话,月称菩萨也是讲过的,没有意义、重复等等像这样的过失都有。所以说这个过去的法,可以说它本身已经不存在了,它本身不存在的话就不可能再损坏,这个是一方面观察。

 

但是又进一步观察的时候,既然过去没有损坏的话,“如何非为常”呢?为什么不成为常有呢?过去就应该成为常有,所以说这样的话还是没办法避免过失。实际上就是你在未来的体性上有过去,过去不损坏,这样就成为常有,常有的话,你的未来还是成为常有的,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变化的。虽然你承许有变化,未来消失坏灭就成了过去了,但过去根本没办法变坏,它的体性还存在的缘故,所以说就应该成为常有,从这个方面就做了抉择观察。

 

这个颂词的意思就是从这方面抉择的,主要关键的问题是在于,他承许未来可以变坏而成为过去,那么按照他们三时实有的观点来观察的时候,在未来的体性上面就应该还有过去,而过去实际上根本没有变坏,不可能变坏,因为它本身已经是不存在的法了,如果还有变坏的话就没有任何必要,所以说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既然它没有变坏,那么就应该成为常有。这几个概念在破斥的时候必须要搞清楚,否则的话就不知道从哪个地方进行破斥,这是讲的第一个科判的内容。

 

子二、若过现二时实有即应非无常:

 

如果过去和现在是实有的话,就不成为无常的过失。实际上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成为无常的,绝对不可能成为常有,如果是常有的话就有失坏名言谛,或者失坏教证种种的过失。为什么要发这样的过失?因为他们也承许过去现在未来应该是无常的,不应该成为常有,他们虽然承许三时实有的观点,但是真正安立一个没办法变化的三时的话,无论哪一个有宗都是不敢承许的。一方面他们认为三时是实有的,然后他们认为这样常有性还应该有刹那刹那生灭的,可以有这样生灭的体性的,所以我们给他发了太过,应该成了根本没有变化,根本不应该成为无常。过去就永远是过去,或者现在的体性永远不能变化,就永远成了现在,未来如果成实有的话,那么过去和现在就永远不可能产生了,这些过失没办法避免。因此说就有这样的前提,所以科判就是讲如果过去和现在是实有的话,那么就不应该成为无常。实际意义就是过去现在未来都是无常的,从这方面进行破斥的。

 

过去与现在,皆不成无常,

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

 

头两句就观察过去和现在成为常有的过失;第三第四句主要观察未来应该成常有的过失,这样分类。

 

首先从过去现在当中的过去进行观察,那过去的法它自己的体相就是曾经生过已经没有了,现在已经失去了,所以叫过去。按照过去实有的观点来观察的时候,它不应该成为一种无常法,它应该成为常有法,为什么这样讲呢?我们说已过去的法它能不能再过去,能不能再失坏呢?是不可能再失坏的,因为它本身已经没有体性了,本身没有体性的缘故,它不可能再失坏,这个方面我们要了解。如果说失坏的话,有什么过失呢?如果说过去的法它失坏了,那么就是失坏了它自己过去的体性了,就不能成为过去。观察的方式就是这样的,如果你承许过去有失坏的话,那过去的体相就保不住了,所以从这方面来讲是不敢承许的,不敢承许过去有失坏的。

 

那么如果说过去不失坏又怎么样呢?如果过去不失坏,那过去的体性上面它没办法失坏它的体性,没办法失坏它的体性的话,实际上就和现在一样了,前面已经观察了这样的道理,如果过去正在有,它的体性正在存在,还没有失去,实际上就是符合现在的体性了。既然这样的话,就永远不可能再失坏了,既然永远不可能再失坏,那么就是“皆不成无常”的意思,应该成为常有,你这个过去法就应该成为常有,主要观察的理论就是从这个方面了解的。

 

就是过去法它不可以失坏,如果能够失坏的话,肯定就是失去它过去的体性。比如狮子它自己的相失去之后不能叫狮子,人的相失去之后不能叫人一样,所有过去法如果失去了它的体相的时候,那么它过去就安立不了;那么如果过去不失坏呢?不失坏的话就应该成了常有,因为它没有失坏,没有失坏的话就永远不可能失坏它的体性,必须成为常有的过失。

 

第二个,就是现在法也不可能变成无常,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现在法就是已经显现了,还没有灭的法,观待过去和未来,现在是已经存在,还没有失坏的,按照你们的观点,就是常有的。所以从过去和现在这两个角度来观察的时候,全部都不成无常,全部没办法迁变,过去就永远是过去,现在就永远是现在,不可能成为过去。

 

“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主要是破未来,“二趣”讲记当中叫时趣,或者直接理解成这两种理趣,两种道理,除了过去和现在常有的两种道理之外,第三时也是没有的。因为前面观察了过去和现在不成无常的道理,除了这两种之外,未来能不能成为无常呢?“第三亦非有”,也同样不可能成为无常法。因为未来的成立必须要观待过去和现在的,但是过去和现在都已经成为一种常有了,没有变化了,既然没有变化的话,那么它就永远不可能失去它的体相,如果没办法失去它的体相的话,那么未来的法就永远不可能显现。

 

比如说我今天,昨天就是过去,今天就是现在,如果说过去和现在都成了常有了,现在我们今天这个时间就定格了,就定在这个时候永远不变化了,那明天就永远不可能到来。所以说既然现在已经成了常有的话,那么未来也不可能成为无常,应该成了永远的未来了,没有产生的法永远不可能产生,他就是从这个方面安立的。

 

所以如果提到常有的话,他的过失就很多很多,没办法避免的。所以“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主要是讲到未来的时间也应该不成为无常而应该成为常有的,从这个方面进行的抉择。

子三、示未来法实有则有大过:

 

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性,

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

 

主要是有些人提了些问题,他说未来的法,现在没生的法,像这样种种的果法实际上在未来已经有了,在未来的体性当中首先已经存在了,存在之后通过因缘和合之后,它就可以流到现在而显现。这个方面是他们正面的意思,他们还要从反面证成这个道理,从反面怎么证成呢?

 

他说如果说在未来的体性当中根本没有现在法的话,那么就应该成为一切法永远不会显现的,就是因为在未来的时候已经有了它的法,所以才可以说未来的法流到现在显现各种各样的法,如果在未来当中根本没有,比如说明天,在明天这个未来当中根本没有它的果法显现,比如说我自己,或者外面的山河大地等等,如果在明天当中根本没有的话,那么今天过去了,比如说今天晚上十二点最后一刹那过去之后,在明天的一点钟来临的时候,这个时候根本没有种种法,就是在未来的时候全部都是一片虚空一样,今天最后一个刹那一旦过去之后,明天到来了,明天到来的时候是空空荡荡的一片,什么都没有,他就认为应该有这样的过失。

 

他说就是因为在未来的法当中有这些法,比如说在明天,在明天这个时间当中就有种种很多的法,比如说人、众生,或者山河大地,就是因为明天有的缘故,所以今天的这个最后一个刹那,十二点钟过完之后,最后一秒完了之后明天到来了,因为在明天这个体性就有现在这种法的缘故,所以明天到了之后现在种种法就显现了。他就说所以从这样正面反面两个方面都可以了解,实际上就是诸法在未来当中就已经有了,已经存在了,如果没有的话根本不可能产生,像石女儿一样全部都没办法显现。他从这个方面安立的。

 

这个方面安立是有很大的过失的,就前面所讲到的“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性”。“诸行”也就是诸法的意思,或者是诸有为法,一切有为法就称为“诸行”。一切有为法,后面将要产生的现在还没有产生,未来将要产生的叫做“后生”的。后生的一切有为法,现在还没有,将来要产生的这样种种的有为法,“先已有定性”,首先在未来当中早就有了定性了,那么这个时候有什么过失呢?“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就是说有定性的人或者宗派,他们的观点应该不是什么邪执了,这个是和有些外道的观点相比较的时候进行破斥的。

 

“定性人”指定性外道,他认为一切都是决定的,一切物质法都是从自性产生的,一切空性法都是从虚空当中产生的,讲记当中没有详细抉择他的观点,所以这个地方也没办法,对方到底怎么承许,详细的方面没办法了解,大概了解他们的观点就可以。他们就认为一切都是无因而产生的,没有因缘,因为像这样的法早就已经定完了,物质法也好,空性法也好,一切法全部早就有了决定的性质了,所以就不需要考虑它的因缘,感知就可以了,在你的一生当中,你的命运早就决定了,你再努力再奋发都没有用,有点像宿命论的观点,他们就认为一切完全都是决定的了,一切早就有了,但是在佛陀或佛法的眼里观察的时候,就完全不成一种正道,成了一种邪道。

 

为什么成为邪道呢?讲记当中有两种观察,一个是从可以见的,一个不可以见的。一方面可见的话,可以说世间上的种种显现法,或者像苗芽,像种种的物质法等等,我们可以现量见到都是从因缘而产生的,所以说你认为这是一切无因,早就决定的话,从这个角度看是不符合道理的。有很多法如果你去创造它的因缘,它就会产生,如果不去创造它的因缘,它就不会产生,从这种现象可以说明什么道理呢?因缘聚合就生,没有因缘聚合就不生。这样的话就绝对不是一个定性的。如果有定性的话,我们再去找很多因缘也没办法的,所以从这方面观察绝对是有因缘产生的,这是可见方面的。

 

还有从不可见方面就是比较微细的地方,通过我们自己的分别念,通过我们眼睛看不到的。因果的规律就是这样的,善因和善果之间,恶因和恶果之间,一般的人看不到,而且通过分别念也没办法思维的,思维不了的。佛陀就通过他无垢的智慧,他就发现了一切因缘产生的真理,善因善果之间的关系等等已经宣讲了,如果你承许无因产生的话,内道修行人有宗肯定不敢这样承许的,如果这样的话,佛陀教导持戒行善或者断除恶业就完全有必要了。从这个方面讲,微细的方面,不可见的方面也是直接矛盾的,直接违背的。

 

所以通过定性宗派作为比喻,然后再破斥有些有派的观点,认为在未来的时候早就有了自性,像这样的邪执进行破斥。如果你的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说有定性人”他们应该是正道了,而且通过这样早应该就解脱了,但是根本就没办法这样安立。

 

所以说如果承许在未来早就有诸法已经存在了、显现了,一切善、一切恶早就已经决定的话,那么现在趋入修行就完全没有任何必要了,也不需要取舍因果了,因为取舍也没有任何用处,如果这样承许的话,就完全违背了正理,违背了佛陀的教证。

 

这方面有违背的缘故,所以科判当中讲,就是从这个角度给他发了一个大的太过、大的过失,如果你这样承许就和外道一样的,定性宗派如果是邪执,间接成立你们的观点也是一种邪执,如果说你们是一种正道的话,他们的观点也应该是正道,因为你们的观点是完全相同的,没有任何差别的。所以这是不可能安立的,这是第三个方面。

 

子四、未来实有则有生已再生过:

 

如果说未来是实有的话,那么应该成为生已复生的过失,产生之后还要产生不间断地产生,无穷地产生。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

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如果说一切诸法通过因缘而产生的话,那么“即非先有体”,就不可能是在未来的时候早就有了它的本体了,或一切诸法的本体在未来的时候,早就现成的存在了。如果承许是因缘产生的,你就不承许无因生,因为承许无因生是最下劣的宗派,佛陀讲过在整个世间当中,有很多的宗派,很多的观点当中,承许无因生的宗派,是一切宗派当中最下劣的见解,所以佛陀数数地呵斥。

 

不敢承许无因生的话,那就承许因缘生,如果承许诸法是因缘产生的话,那就绝对不是首先就有本体的,而是因缘什么时候聚合,什么时候就显现这个法的本体,因缘不聚合,这个法的本体就没办法显现,所以说“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

 

“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再从反面观察,再讲一个过失的话,“先有而生者”,像这样的法首先就已经存在了,然后再产生一个这样可现见的法,这个时候就是“生已复应生”了,这个法已经产生之后,还应该产生。

 

学到这个时候,我们也许就回忆起这个很像数论外道的观点了,因为他们承许自生,自生就是种种的法在自性当中已经有了,只不过是现在的法明显,果位的时候明显,在因位时不明显而已。所以观察,现在有的法是明显的法,在未来的时候也有,只不过是明天没到来,就不明显而已了,这样观察就和数论外道自生的观点非常相似了。就是因为相似,“生已复应生”在《入中论》当中也是提到了这个理论,在破自生的时候就用的这样的理论,“生已复应生”成了无穷的过失,就是从这方面破斥的。

 

在讲义当中提到了三种过失,如果生了之后还要再生的话,必须还有无穷生的过失。为什么?因为不需要观待因缘了,像这样的法本身早就已经有了,有了之后再产生一个法,观察时根本没有什么必要的,或者还要生。有些人认为不一定,我生一次就够了,但是这个理论是相同的,已经有了再要生的话,无穷的过失就肯定没办法避免的,这是相同的理论。你不可能说生一次就够了,绝对不能再生了,这个从理论方面来讲没办法安立的,如果已经有的法还要生的话,那必须要成为无穷生,因为它本身是已经存在的法。

 

第二个方面就是没有必要的过失。这个已经有的法再生一次就完全没有必要了。生的体性,可以说是首先没有,然后再产生叫做生。生的体性在名言当中讲的时候就是先无后有。既然是先无后有叫做生的话,那你们是先有,后面又有,这个就不符合于生的概念,不符合于生的体相,所以说这个方面就是没有任何必要,已经有的法再产生一次,就根本没有这种必要的,这是第二个过失。

 

第三个过失是什么呢?完全就是种子生种子,因生因。这个怎么理解呢?我们可以问:未来的法承不承许是因呢?他们说肯定是因,因为现在的还没有产生,未来这个法还不明显的时候这叫做因,然后显现的时候叫做果。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承许是一个因果关系吧?他们说是一个因果关系。那么如果承认是一个因果关系,发太过的时候,你这个因就不可能生果了,你这个因必须要生因,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因和果之间它是有不同的变化的,不同的体相的,比如说一个种子,在种子上面不可能看到苗芽等等青色叶子,这些茎是看不到的,如果有了,我们可以说这个因果的自相不相同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是因果关系。

 

但是按照你们的观点来讲,就不可能这样安立的,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现在还没有产生的法,实际上在未来早就已经有了,而且有的都是一模一样的,就未来的法它怎么存在,流到现在的时候,它根本没变化就过来的。我们就说一个圆形的种子,根本不变化,本来就存在的话,那么不可能产生果,它实际上只能产生因的,从这个方面可以了解。所以这个方面观察的时候,首先了解因果方面它自己的体性,因相和果相是不相同的。然后观察他们的观点是什么呢?这个果法实际上在因位的时候早就已经有了,完全都是完完整整存在的。既然如此的话,现在所产生的果实际上就是以前的因,完全没有差别的,只不过就从未来流到现在而已,所以实际上就是这个因产生因了,不可能产生果。

 

如果按照内道的观点来讲,因相和果相是不同的,比如像现在造作的种种业的时候,它的业因和果相完全是不相同的。所以,如果说未来实有,绝对必须存在“生已复应生”的过失,这方面就没办法避免,既然这些过失都有,那么就说明你这个论调,你执着这个很殊胜的见解就应该放弃,就应该转而承许无自性的观点。也就是说未来根本就是一种无自性的,它没有一个实有的体性,如果承许有体性的话,肯定这个过失万万避免不了,这个就是第四个科判的内容。

 

子五、(破瑜伽师有愿智故现见未来法实有)分三:一、正破;二、未来实有则无需防止新起不善;三、无常与生之前而有相违。

 

主要是讲有些瑜伽师通过他的愿智,可以现见未来,所以说从这方面来讲应该是常有的。

 

丑一、正破:

 

正破的时候必须要首先了解他们的观点,他们的观点就是前面通过很多理论就没有直接成立他三时实有的观点,这个时候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就想到一个现量的方法,他说未来应该是实有的,首先他就立宗未来是实有的,为什么是实有的呢?他说有些具有神通的瑜伽师,或者有些圣者,他们安住在神通的境界当中时就可以现量见到未来的法,见到未来法之后然后给别人授记,你能活多久啊,或者未来要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应该做什么样防护的准备等等,像这样授记之后,真正到那一天的时候,这个时间现前的时候,就和这个事情是一模一样的,可以说完全授记得非常非常准确。

 

所以他就从这方面说了,如果说未来的法根本没有,未来不是实有,诸法在未来当中根本没有的话,那么他们看到什么呢?他没看到什么,看到虚空了,他们怎么可能授记了?就不可能授记了,所以就是因为未来实有,就是因为诸法在未来当中有存在,他就看到这一点,看到这一点之后就开始授记了。这个方面就是这样观察的。

 

这样观察的时候,这个确实是一个好的根据吧,如果未来真正在未来的体性当中完全没有,比如说明天将要发生的事情,瑜伽师看得清清楚楚,明天要发生什么事情,来什么人等等应该要做什么准备,他手里拿什么东西,像这样授记得清清楚楚,看得清清楚楚,这个时候他们就说未来绝对是有的,明天有,因为瑜伽师看到明天了。然后在未来当中这个法已经存在了,因为瑜伽师看到了未来将要来的人,他手上拿的东西等等,他说什么话,这方面都看得一清二楚,所以说未来实有,而且在未来当中早就有了诸法了,这个方面就是这样安立的。

 

如果说不通达这当中所讲的这些理论的话,肯定要跟随他们去了,绝对就是这样成立的,或者自己不承许,就认为未来肯定是无实有,而且在未来当中不可能有诸法的显现,有实有的法显现,有的时候自己虽然有这样的一种见解,但是这个见解是没有根据的,没有理论的,自己只是凭着一种感情吧,因为大乘当中都是讲到三时无实有的,而这个时候他提到了这个未来实有的法,又提出这个理论,自己好像虽然不愿意去接受这个观点,但是又想不出什么样的道理去破斥。这个时候就很麻烦的一件事情了,所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把这当中所讲的理论搞清楚。

 

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

既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

 

“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这个地方就是通过同等理来观察,他们就认为如果未来没有的话,就不应该见到法,就应该见到虚空一样,见石女儿一样。这个时候就反过来跟他们讲,如果见到未来有的话“何不见无法”?那么就应该见到这个没有的法,这个方面是相同的理论。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未来是什么体性?我们为什么要从这方面破?因为直接破的时候,好像和他们的理论根本没关系似的,他们认为有,我们认为未来没有,为什么说未来没有呢?我们就必须要运用他们所承许的理论。他们承许什么理论?我们就问他:“什么叫未来”,他们就回答:“按照未来的体性来讲,就是没有的东西叫未来,还没有产生的东西叫未来。”所以就根据他们的承许,既然未来就是还没有显现,诸法都还没有的时候,那就是根本没有的东西,所以你如果见到了未来当中有诸法的显现,已经有了诸法的存在了,“何不见无法”?那你为什么不见到虚空中的花朵?为什么不见到兔角,为什么不见到石女儿呢?应该见到这些法。

 

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未来的体性和虚空花、石女儿的体性都是根本没有的法,从这个角度来讲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别,就是这个道理。用同等理进行破斥的时候,虽然说和他们自己的观点立论不一样,但实际上就是他们所承许的未来的概念破斥的,他们所承许的未来的概念就是根本还没有到来的法,根本还没有产生的法就是未来,已经产生的没灭的就叫现在,产生最后这个灭了就叫过去,这个就是他们自己承许的,这个时候就用他这个观点来观察了,如果说你见到的未来有,那么应该见到这个石女儿有,应该见到虚空花有等等都应该见到,但是为什么见不到呢?应该说是见得到的。所以说从这个理论就可以了解,实际上未来是根本不可能有实有的法存在的。这是一个理论。

 

“即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就从另外一个角度再破斥。如果你承许现在瑜伽师入定的时候,已经见到了未来了,那么即使说有真正见到未来的法了,那么这个时候又要成一个过失了,“应不说为远”应该不能说它是很遥远的,和现在比较遥远的未来,这个方面就没法安立了。佛陀在经典当中讲过,过去叫做远,未来叫做远,现在叫做近,现在正在显现的法叫做近的,如果说现在有未来的相那么不应该叫做未来,不应该叫做远,就应该叫做近。

 

为什么这样讲?因为瑜伽师在现在位的时候,他见到未来法,这个未来的法实际上就是现在的位,所以从这方面观察的时候,他现在自己的天眼所看到的也好,或者他自己的心识当中显现出未来的体相也好,不管从哪个方面观察,他未来的相现在已经具足了,就是现在瑜伽师相续当中已经有了,既然未来的相已经在现在当中有了的话,怎么叫做未来呢,就不应该说为远了,应该说为近了。这是另外一个角度破斥的。

 

第一句和第二句主要是根本不承许你能够见到未来的相,第二个方面即使是承许能够见到未来的相,但是只能够承许你是现在,没办法成为未来。

 

那么中观师是不是破斥瑜伽师根本没办法现见未来的事情呢?并不是破斥这个。中观宗也承许有些瑜伽师,或者不说其他宗派的观点,比如佛陀他可以现见三时,所以如果说这个方面根本没办法现见的话,那就直接是破斥佛陀,破也破不了的。那么这个是什么呢?讲义当中讲到了,这个是一种特殊的因缘,特殊的一种能力具足的时候,他可以见到未来的法,但是能够见到未来的法,并不能承许未来的法就是实有的。

 

讲记当中的梦喻就很清楚,讲得很殊胜的。比如说我们做梦的时候,有些特殊的梦境,今天晚上做的梦第二天就会显现的,确确实实有这样的,大家肯定有这样的自我体验。我今天晚上做了个梦之后,或者明天或者过几天之后,梦境当中发生的很多事情,出现了什么人哪,说了什么话啊,办了什么事情啊,全部都应验了,所以说有很多人说我做的梦非常准,怎么怎么样。在梦境当中已经了解了未来的事情,确确实实就已经显现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是比较准确的。

 

虽然比较准确,但你在做梦的时候,在梦境当中是不是未来来到你的脑海当中?根本不是的,完全不是这样的一种法。所以从这个梦喻就可以知道,虽然瑜伽师可以现见未来,这是一种特殊的因缘和合,特殊因缘积聚而已,实际上根本没办法从未来实有方面安立的。

 

这方面可以称之为习气,就是一种习气显现的,因为在我们的阿赖耶识当中有很多很多的习气,各种各样的习气。习气显现的时候,它就显现成外面种种自相的法,但是有些习气它就可以提前成熟,提前成熟的时候我们就在梦中首先就看到了,然后过段时间之后,相同的习气又再次成熟,再次成熟时白天也能现量见到,“那天我做的梦就是来到了这个地方,怪不得这么熟悉,然后说这些话。”这方面都可以安立的。

 

至于佛陀是从哪个方面了解过去未来,这个是比较奥秘的,这个是很难了解的,但是有些特殊的因缘聚集的时候,瑜伽师入定作意的时候,他要显现神通的时候,无漏的神通的话必须要有无漏的境界,要有证悟的智慧,然后一般来讲安住在第四禅当中,非常清净的禅定当中,然后要作意,作意我现在要观察某某人的未来,作意之后它开始入定,一开始入定之后他相续自然而然显现这个未来的景象,显现出来之后他就给说未来发生什么事情,讲得很清楚的。所以像这样的特殊的因缘,至于像什么样特殊的因缘,让我们去分析的话,只能说不可思议,或现在凡夫位当中很难了解。

 

丹增活佛的《探索梦的奥秘》其中前面讲的非常殊胜的,后面讲了很多故事,还有梦兆怎么去观察,后面梦怎么形成那部分,他对这一方面说得很清楚,就是我们相续当中种种以前积累的习气,不断不断地在成熟,在梦中可以提前预知未来的一些事情,这些方面可以通过梦兆去观察,去推测,实际上就是从大乘唯识宗的观点,从内心方面习气的种子现行或是不现行,什么时候出现等等都是可以这样了解的。

 

所以不管是白天的显现也好,梦境也好,这一切都可以说是习气的显现。只不过有一个差别是白天这种习气比较稳固,梦中的习气比较不是很稳固,所以做梦时到这个地方,马上又到那个地方,有时梦境很杂乱的,虽然都是相同的习气,但是白天晚上有习气稳固不稳固这样的差别,实际上都是自己相续当中习气的显现的,除了这个习气之外,没有一个实有的山河大地,也没有一个实有的众生,没有这样给你说的话,实际上都是没有的,如果把唯识宗方面的观点搞清楚之后,很多的难题实际都能搞清楚的。

 

如果没有按照唯识宗习气怎么成熟解释,中观宗当中讲到因缘聚集,中观宗为什么不讲具体的分析呢?因为中观宗的目标不是给你分析世俗法是怎么显现出来的,中观宗他自己的任务就是观察这些显现法怎样是空性的,分工不同。唯识宗分工的时候,他就专门去了解世俗法是如何如何显现的、形成的等等,从这方面抉择得非常非常细致,很详细。中观宗就不管这些事情了,你说这个法显现了我跟你说这是空性的,你不信我就用理论给你破斥,他就是做这个事情。所以中观宗不抉择,他就说特殊的因缘聚集了就是这样的,唯识宗就抉择得很细致很细致。

 

所以第三转法轮叫做详细分辨法轮,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有的话是怎么显现的?没有的话,为什么不显现?把这一个一个道理抉择得非常细致,所以他叫广大行派,广大行就是这个样子的。

 

为什么对于佛陀所传的法第一转法轮,第二转法轮,第三转法轮必须都要做详细广大的闻思呢?真的有很大必要。第一转法轮讲了四谛方面,就讲了一切诸法修持的基础,这个方面必须要了解;第二转法轮主要是讲空性方面;然后第三转法轮,分了两个层次,第一个是抉择了暂时的现象,比如随理唯识宗当中所抉择的世俗显现的过程等等,为什么有这样的现象?为什么这一切是无实有的?他从习气方面抉择,一切都是自己的心识幻化而已,实际上没有一个外境存在,这个方面从很大意义上破斥了众生相续当中实有的执著,破斥之后再进一步给你宣讲了义的如来藏的观点。

 

第三转法轮当中,世俗谛当中,他就给你详细地辨别世俗谛的体相,到了胜义谛的时候就给你辨别,胜义当中有就是有,如来藏的体性就是有的,圆成实的体性就是有的,他绝对给你安立,如果没有就成什么过失,必须要有。没有的法就是遍计执、不净依他起,这样就绝对不可能有,一个一个讲得特别特别细致。所以把广大行派的抉择理论学得比较精通的话,绝对世俗和胜义都不会愚昧的,详细分别就是第三转法轮的意思。这个方面就是正破。

 

丑二、未来实有则无需防止新起不善:

 

如果未来是实有的话,那么就不应该现在去修持防护未来的善法。

 

未来法若有,修戒等唐捐;

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

 

这个地方讲到“未来法若有,修戒等唐捐”,按照他们前面的观点,在未来当中早就已经有了诸法了,那么如果一切诸法早就有的话,“修戒等唐捐”,现在你做种种的修行完全就是劬劳了,完全就是白费你的功夫了,这个时候就没有任何必要去修行了。

 

为什么这样讲呢?未来当中可以安立两种,一个是未来当中胜义法是不是已经有了?或者是没有胜义法只有世俗呢?我们这样观察。如果胜义功德在未来当中绝对有,现在就不需要修行了,就等着这个未来到来就行了。比如说明天就是未来,在明天这个位当中绝对有解脱,这个时候我们就坐享其成,睡在床上就等,等到明天到来的时候,果就现前了,这个时候就不需要修法了,完全就是无因产生,这个方面就是解脱方面。

 

如果说不是解脱方面,是世俗法,世俗法可以分苦乐两种,如果说在未来当中绝对有快乐的体性,它是早就已经有了,那就不需要去修行了,像为了以后获得福报去布施,或以后为了获得人天的果位去持戒,或者为了未来获得庄严的相貌而修忍辱等等,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善果就在未来,只要未来一来的时候,你现在不修它也会来了。

 

如果说未来的体性是不快乐的,绝对是痛苦的,那你修它的对治也没用了,你现在修舍弃痛苦的因,断除杀生,断除偷盗等等,像这样就没有必要,你再怎么去断除这些恶业,实际上痛苦的果早就已经有了,命中注定你要受的,你再去修很多对治法完全没有用,修了再多的布施持戒忍辱,实际到最后临到你身上还是一种痛苦。所以“修戒等唐捐”,不管你修胜义法,还是修世俗法,这些方面全部应该成唐捐,就是因为未来法早就已经决定了。

 

这个过失他们不敢承许,因为他必须要承许修行,断除烦恼之后才获得解脱,所以他不敢这样承认的。

 

“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如果说你不敢承许在未来法当中已经有了这些固定的体相了,你还得承许通过修行才可以获得未来的解脱,或者未来的快乐。这个时候观察,如果“少有所为”的话,你现在如果去积累少许的因缘才能获得果的话,那么“果则非先有”,这样的果绝对不是先有的,绝对不是在未来时候已经有了,而是后面才有的,先修习因,再有后面的果,从这方面来观察的。这个方面的过失可以说非常明显,如果这样承许未来实有,在未来当中已经有了这样的法的时候,这些过失就是没办法避免。

 

 

 

 

 

《中论密钥》10

 

 

下面是对方的观点:

 

动处则有去,此去时之动,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这句颂词是他宗在上述观点被破斥之后,又提出的一个问题。

 

“动处则有去”,所谓动处的“动”是指他的行动,就是脚不断提放的过程。“处”是什么意思?就是在脚不断地提放的地方,也就是正去,去时,脚不断地在提放的地方就是有去。此去时的动,即正行走在道路上的这种动作,“非已去未去”,不是已去、也不是未去,“是故去时去”,就是正在去的道路上走动的过程,如前所言“去时”是特指正在行走的道路,“去”是正在道路上走,在道路上不停地走动的过程就是作业,即去业。这个“去时去”很关键,下面的颂词都是在对它进行破斥。 “去时去”就是正在道路上以不断地升提脚的动作而不断地行走,这就是我们平时所执着的走路的每一个当下状态。所谓“动处则有去”,正在路上行走的时候,应该是有去,“去时去”。

 

对于所谓的“去时去”,下面的两个颂词是从两个侧面即去时和去法进行观察的,如果我们首先把去时和去法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再分析下面的颂词就比较容易理解。

 

所谓的去时如前分析是正在行走的道路,要成为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必须要观待一个动作,有去的行为,才能使道路成为正在去的道路,否则按照注释当中而言只是一片地面,无法成为正在行走的道路。“去时”的重点是放在道路上,正在行走的道路肯定有一个特征,就是一定要有行动,有行动才能成为正在行走的道路。将这个脚不断提放的动作加进去之后,这条道路就成为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所以这里有一个动词,有一个动作,这叫做“去时”。

 

但仅仅成立“去时”还不行,为什么呢?因为是去时“去”,第一,我们要安立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就必须有一个行动来让它成为行走的道路,此即“去时”;第二,“去时去”后面的“去”是一个去法,就是在这个道路上必须有去的行为,需要有另外一个“去”。而一个人只有一个去的行为,那么是把这个去安立去时,让它成为走的道路?还是把这种动作安立去法?

 

如果不严格的观察,仅是一个动作而已,只是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为什么安立“去时去”要安立两个动作?因为在进行严格观察时,如果要把它安立成一个严格定义上的去时,让它成为一个正在行走的道路,就必须要有一个动作让它成为一个去时。如果把这种动作安立成去时,而“去时去”后面这个“去”,还需要一个去法,就是我要在这个道路上行走,那么后面这个去就无法安立。意即仅仅一个动作,既要把它放在去时上,也要把它放在去法上,无法做到!

 

所以后面两个颂词主要从这个意义去作分析、观察,如果成为去时,则无法安立成去法;如果成立去法,则无法安立去时。上师在注释当中再再提到,如果是实有的动作,只有一个实有的去,只有一个这样的动作。因为去时是正在行走的道路,它需要一个动作成为去时;第二个在去的道路上面还要行走的动作。如果要安立去时去,去时有一个动作,去法还有一个动作,所以一个人的一个动作,是成立去时还是成立去法?从严格的实有的角度而言,一个东西是无法成为两个,同时成为去时和去法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是假立的,则是在无自性的不严格的前提下,这个动作既可以成为去时,又可以成为去法,名言谛是承许的。但如果认为这个去时去是实有的,那么到底把这个动作安立成去时?还是安立成去法?如此就陷入两难境地了。

 

下面两个颂词就是从去时和去法这两个角度去分析的。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

 

这句颂词观察的重点是:如果成立去法,去时就不可得。

 

“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这一句就是对应前面颂词中的去时去。“云何于去时”是对照“去时去”当中的去时,“而当有去法”的“去法”是对应“去时去”当中的“去”。在讲去时去的时候,只是顺理成章地说正在道路上行走,但是真正分析时不是这样的。“云何于去时”当中,“而当有去法”呢?这是不可能的。首先立宗,即不可能在去时当中有一个去法。如前分析,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行走的动作,要么把这个提放的动作成立于去时,去时就是正在走的道路;要么把这个动作安立在去法上,即正在走的行为。现在是安立实有的“去时去”,既要安立去时,又要安立去法,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

 

如果我们把重点放在:将这种动作安立成去法,则“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因为我的动作已经成立去法,所以去时就没有去法了,也就是去时就没有走动的动作了。去时离开了走的动作,即离开了去法,就不能安立为“去时”。去法实际上就是行走的动作——脚不断地运动的过程就叫做去或者去法,或者叫做动作。去时若离于去法,如果离开行走的动作,去时就不可得,就无法安立正在行走的道路。

 

从假立的原则而言,一个人的一个动作既可以成为去时,也可以成为去法。但从实有的角度分析:使道路成为正在行走的道路,需要一个动作,在道路成立之后,还要在道路上行走,这又需要一个动作。一个人在同一个时间当中只能有一个行走的动作,所以,如果把动作成立为正在行走的道路(去时),就无法在这个道路上走(成立去法);如果把这个动作成立在去法上,就无法把这个动作成立为去时——正在走的道路。

 

 “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如果把去的动作成立在去法,就是去时去的“去”,那么去时就没有去法了。虽然成立了去法,道路上的行走已经成立了,但是去时就无法安立了,因为去时当中缺少了去法。

 

以上颂词是讲:如果有去法,则无去时。下面这个颂词则是反而言之:如果有去时,则无去法。如果了知了上面的颂词,下面的颂词就容易理解了。

 

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

应成无去法,去时有去故。

 

“若言去时去”,如果正在行走的道路上有去,“彼者于去时”,这个彼者就是正在行走的动作,“于去时”,就是成立在去时上,意即把这个动作放在去时,成立了正在行走的道路,成立之后却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应成无去法”。为什么?“去时有去故”。虽然成立了去时的道路,但是去法没有了,就无法行走了。去时有去故,因为这个去的动作已经安立在去时当中,成立了行走的道路,所以就无法安立去法了。

 

前面的颂词安立的是:虽然有走,但却没有道路,意即虽然有去法,但是没有道路这个去时。这句颂词是虽然安立有道路(去时),但却没有这个去的动作(去法),就无法走,不能安立去法。此处的关键是正在道路上行走的这个过程叫去时去。“去时去”里有个去时,去时是正在行走的道路,它需要有一个行动来安立,那么成立了正在行走的道路之后,在道路上还要有行走才能叫做去时去。我们反复分析这个去时去,它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一个人在一个时间当中只有一个行走的动作,如果把这个行走的动作成立在去时上,就无法安立去法,如果把动作安立成去法,就无法安立去时。所以如果成立去法,就无法安立去时,“若离于去法,去时不可得”所阐述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安立去时,“若言去时去,彼者于去时”,已经在去时当中安立了动作,成立了去时,“应成无去法”,应该无法成立去法,即没有去的动作,去时和去法这两个是无法兼顾的。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安立两种去法呢?在下面的颂词里讲如果安立两种去法,会有过失。因为如果有两种去法,就应该有两个去者,就是两个走动的人,一个是去者本身—依靠能作的去法所建立的去者,一个是由所作道路上的去法引出的去者。这样一来,一个人去就成了两个人去。这个问题将在下一堂课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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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09

 

 

下面我们宣讲第二品:观去来品

 

在顶礼句当中有“不来亦不去”,本品就是要观去来。

 

观去来品所宣讲的内容以及范围和观因缘品一样,都是相当广泛的。观因缘品当中的因缘包括了一切万法,一切世间和出世间的法。

 

去来品的范围也非常广。这个所谓的去来,并不仅仅是走过去、走过来。我们说从家里走到经堂,又从经堂走回去,这就是一个去来的过程。但实际上这种去来不仅仅是你的脚、你的身体走来走去,还有你心的来来去去:平时我们每天这个分别念来了、又去了,或者我们的信心来了、又去了,烦恼来了、又去了,起心动念有很多去来的过程。还有有情世间和器世间,器世间有成、住、坏、空,也存在一个个去来的过程。 以及有情的投生轮回,从天界来到人间,从人间去往极乐世界,也有很多来去的方式。 以上可以了知去来有很多种,它的范围相当广泛。

 

在世间名言当中有来有去,但实际上它的本质是无来无去的本性。从前常啼菩萨寻求智慧波罗蜜多法门时,来到一片旷野,虚空中一位如来的身相出现在他面前,如来先赞叹了他求法的功德,给他指路之后就消失了。在路上他一直在想:这尊佛从哪里来的?到哪里去了?见了法胜菩萨之后他询问了这个问题。法胜菩萨为他宣说了《诸佛无来无去品》。实际上一切诸佛无来无去,没有来、也没有去,但是显现的时候,似乎释迦佛在印度金刚座降生成佛,后来趣入于涅槃,来了又去了。然而佛的法身无来无去。在显现上佛有来去,但是法性无来无去。在轮回当中显现了如此多的来来去去的现象,即便是在显现,它的本质也是无来无去的。这个无来无去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也是一切万法的本性。所以我们必须要通达、证悟无来无去的本性。

 

我们要证悟法性就必须要修行,修行就要了知一切万法为什么是无来无去的道理。所以我们学习观去来品,意义重大。

 

丁二、(观去来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关于不来不去的道理,佛经中言:“妙力伏,色法无来亦无去。”不仅仅色法,心法受、想、行、识亦无来无去,一切万法无来无去。万法于显现上来了去了,比如声音,来了、又去了,或者有时生活中显现我们的亲友来了又去了,有时我们的财产来了又去了。但是如果不了知这些去来的本质,我们就总会被来来去去的幻相所迷惑:当好的东西来了之后,就非常执着,去了之后,又非常悲伤;坏的东西、违缘、坏人来了,就非常恐惧、担忧,去了之后,就很高兴。我们总是被这些现象折腾得亦喜亦忧,产生很多的情绪、烦恼。为什么我们会产生如此多的负面或正面的情绪呢?就是因为我们对于这种来去的现象太过于执着,有深重的实执,我们对它太认真了,把它当作实有。

 

但在佛的眼中,这些来来去去的现象不过是一个幻相而已,就是一个幻影。实际上佛的意思是这些所显现的并不值得我们如此认真去对待,但是因为无始以来实执的串习非常严重,因此必须通过甚深的智慧来看破这些假相,一旦看破之后,我们对于这个来去的现象就不会这么执着了。

 

就好像我们在黄昏时看到一堆石头,如果我们内心当中把它当作怨敌,或是魔鬼,我们就非常恐怖。后来由于一个因缘显现,突然发现这只是一堆石头、一堆虚假的东西,心情立刻就释然了、放松了:“哦,原来是一个纸老虎”、“原来是假相”。

 

我们对于一件东西太认真时,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或恐怖或欢喜的心态;如果一旦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情、是虚假的东西时,我们的心就一下子放松了。正如上述一样,我们在轮回中会产生又喜又忧的感情,认为对境都是实实在在的,当有一天突然发现这些显现都是假的,就不会对它太过认真,也不会通过它产生很多实执、以及罪业烦恼。

 

本品通过理证可以了知一切万法无来无去,来时没有真正的来,去时没有真正的去,没有真正来去的本质。了知这个本质之后在我们的修行和生活中,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痛苦,就可以获得自在。从实质上而言,去来的现象触及到一切万法的本质,了知它能完全的消除我们相续中的一切妄执,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经部关联当中说“色法无来亦无去”,其中通过色法而引出的众多的法都和我们心识的生灭是息息相关的。比如我们的身体就是一个色法,我们对这个身体很执着,如身体慢慢变老、(开始)生疾病,这都是来去的过程。当然色法包括房子、财物等。如果了知色法无来无去,就能够帮助我们了知万法的实相。受想行识也是无来无去的。我们了知了五蕴无来无去等万法的实相,对我们控制烦恼而言其作用极为殊胜。(注:受即心的领纳、感受,包括苦受、乐受、舍受;想就是各种取相想法;行即造作;识即八识棸)。

 

由上述而知,经部关联讲的“色法无来亦无去”所含摄的意思是:一切万法无去无来。

 

二、(品关联) 分二  一、广说理证 二、以理摄义

 

己一、(广说理证),分三:一、遮破所立;二、遮破能立;三、以观察之理遮破。

 

 

第一遮破所立中,对方认为有去时去,有一个真正的去,把所立遮破;第二遮破能立,对方认为去是有的,为什么呢?因为有出发的缘故等等,通过出发来安立,把去的能立遮破;第三以观察之理遮破,就是行者和行是一是异等等,以观察一异的方式进行遮破。

 

 

庚一、(遮破所立)分二:一、观察作业而破;二、观察作者而破。

 

首先讲第一个:观察作业而破。在走路时,正在走动的时候到底有没有一个真正在路上行走的作业,通过观察作业进行破斥。

 

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作者”或者“去者”,“去者”就是指某补特伽罗,在注释当中提到天授或提婆达多,某个有情或者自己就叫作“去者”或者“作者”。还有“去法”,就是自己不断抬腿的这样一个动作叫做“去法”。还有去的业或者叫“作业”,前面已有一个“去者”就是自己,还有一个“去法”,自己抬腿行走在路上就叫做“作业”或去的业。如此而言就有三个所立。此处观察作业就是观察有没有正在走的本体,通过观察作业而破去,实际上这个去无法安立。下面将逐渐地展开分析:

 

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

 

颂词中观察三个问题:到底已去有没有去、未去有没有去、去时有没有去。

 

“已去无有去”:在注释当中按照月称论师《显句论》的观点,已去、未去、去时这三个名词术语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它们不是从时间的角度而言的。所谓已去就是已经去过的道路,它一定是指道路而言;未去是还没有走过的道路;去时是正在去的道路。如此而言已去、未去、去时都是从道路上来作分析的。既然都是从道路上分析,那么已去有没有去呢?在已经去过的道路上是没有去的。为什么?因为已经去过的道路已经去过了,按照世间无常的原则来看,去过的东西已经毁坏了,已经不复存在了。当然并不是说在你经过之后的道路就轰塌了、完全没有了,不是说道路毁坏了,而是说已经去过的道路从无常的角度来看,第一刹那已经去过之后,第二刹那它的本质已经没有了,所以从这方面而言它已经再也不是当时的这个道路了。任何一个法都是这样,第一刹那过去之后,第二刹那就已经不是第一刹那的法。所以颂词说,已经去过的道路不可能再去,因已毁坏的缘故就无法再去,所以“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对未去、还没有走的道路而言也没有去。没有走的道路实际上还在未来,未来的法不可能有实质,未显现故。对没有显现的法你怎么去?你怎么去走未来的道路?无法走未来的还没有显现的道路。

 

人们认为:已去的道路已经去完了,没有去;未去的道路还没有产生,也没有去,这两点可以成立。但在正在去的道路上人正在走,此时肯定有去,他们执着去时是应该有的,去时就是正在走的道路,正在走的道路当然有,因为正在走的缘故。第三、四句颂词“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宣讲的重点放在“去时亦无去”。如前所言,去时是指在正在走的道路。 “你看我们在这道路上正在行走,当然有去”,这是对方的观点。但是“去时亦无去”。为什么?第三句“离已去未去”是破斥的根据,因为离已去、未去之外没有去时,所以叫作去时亦无去。

 

为什么离已去未去没有去时呢?因为正在走是显现在较粗大的分别念面前的,但我们经过分析,除了已去和未去之外没有正去(即去时),我们走的道路不是已经走过的路,就是没有走过的路,除了已经走过的路和没有走的路之外,没有一个正在走的路。

 

我们将走路的过程细化,把重点放在一只脚上来分析。一只脚在地面上踩下去之后,再以脚趾为观察的界限,大脚趾是处在最前面的位置,整个脚踩下去之后还没有提起来时,大脚趾处后方的微尘应为已去的范围,即已经走过的路;脚趾的前面是尚未走的路,即正踩下去还没有提起的这一刹那,脚趾前面还没有走的路就是未去的,脚趾的后方已经走过了就是已去。也就是说从这个脚趾将离未离时就是已去和未去,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哪儿有一个正在去呢?没有!

 

如果对方认为这个脚趾作界限分析还是很粗大,正在行走的脚趾正踩踏粘着地面的那一块才是正去时,那我们再把脚趾分成微尘,微尘也是极微尘组成的,在这最细微尘的前面就是未去,后面就是已去的。如此分析再分析,实际上除了已去未去平分秋色外,正在去找不到!没有一个正在去的法。所以,一切万法除了已去和未去之外,所谓正在去始终不可能存在。

 

名言谛有个总的原则,就是:“稍微可以得到”,《四百论》里解释“稍微可以得到”的意思是不认真观察,比如正在走,我们的脚一步一步走下去,这都是很粗的观察,脚这样不停地在地上走使路程缩短,这在名言中是承认的,为什么呢?原则就是名言谛的观察都是粗大的,只要脚在下面走就是“去时”,反正不是认真的观察。但是正在走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实质?对方认为这个走一定实有。

 

中论以胜义理论观察的时非常认真、严格,严格到什么程度?严格到微尘、以及微尘是否存在,这个前刹那与后刹那之间到底有无连接。所以,胜义理论就是一个严格观察的过程,对于法的存在与否、两者之间的关系作最终极的观察。名言谛中可以合理建立的,在真正分析完之后会发现没有一个法可以真实存在。所以一切万法都不成立的缘故我们称之为空,也叫做没有,没有一个法可以建立。

 

在胜义理论面前一切法都没有实质,去时也是这样,所以离已去未去之外,哪里有正在去呢?去时亦无去,正在走的道路上也没有所谓的去。以上就是对整个去——已去、未去、去时所做的详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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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08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若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如果因缘中最初没有果,但后面果法从因缘中产生,(同等理)果法为什么不从非缘中产生?果法应该也可以从非缘中产生。因为最初因缘中并没有果,从这个角度观察和非缘中没有果是一样的。从最初没有果的因缘中,后产生出了这个果法,从没有果法的因缘中产生了果法,既然如此,那么果为什么不从非缘中产生?因为两者的根据一样。

 

从果法产生的是因和非因两个方面进行观察:如果稻种中最初没有果,后面这个果从因中产生,那么煤炭最初观察时也根本没有丝毫果的自性,同等理推之,前面因缘中没有果,后来果从前面的因中产生,观察时煤炭中最初没有果,而后为什么不从煤炭中产生果法?如果稻芽可以从稻种中产生,同理果法也应该可以从非缘当中产生,正如颂词所言:“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实际上在分析时不可能有实实在在的他生,世间人所认为的他生是不存在的。以拳头和手指之间的分析也比较容易理解他生不存在。真正分析时,每一个手指展开找不到一个拳头,没有拳头的本体,在别别的因缘中分析,此果法不存在。如果伸展五指时拳头不存在,把五指攥紧也不应该有拳头,因为分开时没有,和合起来也应没有。如此分析时对方会认为太牵强了,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五指展开时固然没有拳头,但是五指攥紧和合起来这个拳头就产生了,现量见到拳头的存在,所以五指和合起来时拳头存在。但是我们说,你这个拳头是真实的吗?我们说它是一个假象,五指展开时没有拳头,五指和合起来也没有一个真实的拳头。

 

为什么没有真实的拳头?如果这个拳头是真实的,当我们再一次把手指展开的时候,这个拳头到哪去了?观察分两步:第一步,把手展开观察每个手指上没有拳头,在别别的因缘中没有拳头。第二步,五指合起来时也没有拳头。如果你说有,而且这个拳头是真实的拳头,那我们再把手指伸开,你的真实的拳头在哪里?根本没有所谓真实的拳头,这个所谓真实的拳头不过是个假立的。真实的拳头在别别的因缘不存在,和合起来时也没有。所以,一切万法在“广”的别别的因缘中、总摄的因缘中都没有。

 

所以世间人喜欢把缘起现象安立成实执,这是我们再再提到的问题,不单单外道容易利用缘起,实际上我们的分别心也很容易利用缘起。把手指展开是掌,合起来是拳头,展开时的掌与合起来时的拳头都是假象,都无真实可言。如果是真实的,当再一次展开时也应该有拳头,因为真实故,真实的东西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变化了?正因为是假立的缘故,展开是掌、合起来是拳头,统统都是缘起的假象,没有一个是真实的,这才是缘起的真相。但我们的分别心利用了这样的缘起,认为一切万法不是空性,并举出了很多缘起的现象,实际上缘起的现象在显现的当下,其本体都是无实有的幻化。所以在分析时也需要有一种智慧,不要被我们的分别念所蒙蔽。

 

《中观根本慧论》是以二十七品内容如实抉择一切万法的本体、实相。抉择万法无自性,就是抉择万法的本性、实相、法界。对无自性我们有时容易理解为单空,实际上无自性可以理解成单空,也可以理解成实相,只不过看我们怎样去认知。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对一切现象法的本质做了一个观察。我们生活在轮回当中,我们认为万法的生灭、有无是非乃至一切的相状是存在的。但是龙树菩萨以圣者的眼光,抉择《般若经》中佛陀所讲的“诸法究竟的本性”时,指出一切万法是无自性的,是现而空、空而现的本体——这已经完全超越了我们分别念所认定的有无是非的虚假本性。《中论》所要颠覆的就是我们的分别念以及由分别念所认定的一切万法实有的观念。通过空性剖析世俗的因缘、去来,把一切邪见推翻之后,我们就能了知一切万法正在显现时,的确是没有真实的相状、远离一切戏论,这就是一切万法的实相。如果我们能够安住所抉择的空性的见解,就能安住一切万法的实相。

 

安住空性的时候,是否还会存在任何的分别念?根本不可能。如果我们处在分别念的状态,有无是非的戏论之中,则无法和空性相应,这时就会产生实执、成为流转轮回的因缘。如果能够安住在《中论》或者《入中论》等论典当中所讲的空性境界,就完全泯灭了分别念,安住于实相中,有无是非的分别念不再生起。

 

弥勒菩萨的《辨法法性论》中讲:如果安住在分别念当中,安住有法,法性就隐没了;如果安住法性,有法就隐没。所以我们在最初修行时,第一步要抉择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这一切万法到底是什么,这只是大概认知了总的相状;第二步必须通过不断的时间、精力去契合这个实相。这就是修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泯灭分别念的过程。我们了知了空性的相状之后,怎么样去靠近它?通过不断地修行,不断地安住,其间可能会经过不断的挫折,最后终于泯灭分别念,这时实相才会现前。所以,必须先抉择空性正见,进而修行才能现前万法的实相。 《中论》中所诠释的一切所诠义,如因缘无自性、去来无自性等等,在我们现前空性时,这一切的实相都会现前,那时我们就会深深了知,这就是无自性,就是所谓的空性实相。

 

观因缘品科判分三:破四边生、别破他生、破缘之能立。现在宣讲的是第三个科判:破缘之能立。

 

破缘之能立中,对略的因缘和广的因缘作分析时,通过胜义理论的观察,了知缘的本体不可得,也无法从因缘中获得果法的自性。前面两个颂词已经宣讲, 下面在最后两个颂词上作进一步的宣讲:

 

若果是缘性,诸缘非自性,

从无自性生,岂得缘自性?

 

前面的颂词中他宗一再强调缘和果之间是有他生、有他性的。自宗以他宗的观点为基础来作观察,如果二者是他性的,这个果法在缘中到底有还是没有?以这个基础上对他宗的观点进行了观察。对方认为这样观察下去会失坏自己的宗义,于是就换了一种说法,实际上缘和果之间并不是那种意义的他性。如果是那种意义的他性,就可以分析果在缘上是否具备?是有还是无?如此观察则会没完没了。

 

他宗认为他性到底是怎样的法呢?缘和果之间不是他性的法,比如苗芽和种子之间,种子是因,苗芽是果,种子生芽的时候,种子和芽是否像张三和李四这两个人的他性呢?不是。种子生芽时,这个长型的绿色的芽是从这个圆圆的种子当中演变、生长出来的,所以果和缘是一体的,不是他性的,不是他体的果从他性的缘当中出生。再如毛线和氆氇之间的关系,氆氇是果,毛线是因,所谓的氆氇是不是离开毛线之外有单独的一个果法?毛线通过不断地编织,最后在毛线慢慢变成了布或氆氇,由此可见氆氇的这个果是没有离开毛线之外而单独有的。所以果性就是缘性,就是因的自性。

 

“若果是缘性”,他宗认为果是缘的自性,这个果就是从缘的自性当中显露出来的,离开了因之外没有一个果性,所以说果就是缘性。如果他宗的观点能够成立,那么果是实有的,缘也应该是实有的。我们首先观察是否能够获得缘的本体,如果能获得缘的自性,就能获得果的实有的自性,因为果性就是缘性的缘故。

 

“诸缘非自性”,这句颂词是分析缘有没有自性。以毛线为例,毛线通过编织成为氆氇,毛线是否有实有的自性?从一根毛线来作分析,这根较粗的毛线是由若干细毛线组成,细毛线由许多细毛组成,每一根细毛又由众多微尘聚合,微尘又是更小的极微聚合,极微也没有一个本体可得。既然如此,依极微、微尘、细毛而成立的毛线也只能是空性,而不会有自性。如果缘自己的本体都没有自性的话,通过缘的和合而显现的氆氇怎么可能有自性?就像观待其他因缘而成的每一根毛线没有自性,氆氇观待众多毛线而组成,也绝对不可能是实有的。

 

如果果的自性是缘的自性,缘都没有自性,果怎么可能有自性?从因缘生果的角度而言,果是因缘和合的缘故,这个果没有自性。如果再进一步分析缘本身是否由因缘和合而成?如果缘是因缘组成的,那么这个缘本身也像果一样,也是没有自性的。所以此处说“诸缘非自性”。了知了诸缘非自性,就了知缘无自性,与缘无二的果也无自性。

 

“从无自性生,岂得缘自性”,如前分析“缘无自性”缘故,从无自性的缘所产生或所显现的这个果,怎么可能有自性?因为前面第二个颂词已经讲到“诸缘非自性”,果和缘一体,“从无自性生”——从无有自性的缘中所产生(显现)的果法一定是没有自性的,这是说果。“岂得缘自性”,这句是说对于缘的本性来讲,哪里能得到缘的自性呢?最后一句观察的重点还是在破缘,这是第三个科判“破缘之能立”所宣讲的宗义,在整个观因缘品当中虽然牵扯到了果,但是其重点是破缘,因为一切万法都是通过因缘而显现的,如果通过胜义观察因缘的本身无自性,就可以了知一切万法都是无有自性的。

 

下面的颂词是宣讲:

 

故缘非自性,非缘性成果,

非有中无果,非缘岂成缘?

 

这句颂词提到了缘和非缘,缘无自性,非缘也是无自性,从缘当中无法产生一个实有的果,非缘当中更加不能产生实有的果。

 

“故缘非自性”,这句可以承接上文,因为前面的颂词已经抉择了缘是无自性的,即“岂得缘自性”,没有缘的自性,“故缘非自性”,所以缘完全没有自性可得,是空性的。

 

如果把第二句颂词“非缘性成果”和第三句颂词“非有中无果”当中的“非有”连在一起,就是“非缘性成果,非有”,从这句里面表明两层含义:第一、“非缘性成果”,并不是缘的本性变成了果,他宗认为缘和果是一个本性,分析之后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缘的本性本来不存在的缘故,所以不是缘的本性变成了果的本性。第二、“非有”是说明另外一个意思,因为是通过因缘来生果,现在因缘本身无法安立,所以怎么可能从因缘当中生果?上师注释中也是观察实有的因缘和合而生果是不能安立的。所以“非有”。

 

缘的本性是果,以及通过因缘和合生果,是一般众生或他宗所安立的宗义。这两个立宗实际上都不成立。这里是一个总结:有没有缘性成果?还是非缘性成果?前面的颂词已经分析了缘的本性没办法变成果的本性,因为缘的本性本身不存在。所以“非缘性成果”。“非有”是说也没办法安立从缘生果。

 

此颂承接前文的诸缘没有自性,因此缘变成果也无法安立;既然缘没有自性,从缘生果也无法安立。如是阐述了“非缘性成果,非有”的含义。

 

“中无果,非缘岂成缘?”,这句观察的重点是缘和非缘。虽然和前面颂词所宣讲的意义没有大的出入,也都没有离开前面的意义,但是此处是就缘和非缘之间进行分析的。

 

有人认为缘和非缘应该是存在的,有两种说法:第一、名言谛认为通过缘可以产生果,非缘就无法产生果,所以存在缘和非缘。既然存在缘和非缘,就可以安立通过缘生果和非缘不生果的差别。第二、在上师注释当中也提到,有人认为,在缘生果时,首先是非缘,即没有生果之前是非缘,后面变成了缘,那么缘就可以生果。

 

“中无果”是讲缘当中没有果。如果缘当中没有果,“非缘岂成缘”,非缘也不可能变成缘。缘当中无果,缘也就无法生果,非缘当中更加无法生果。

 

“非缘岂成缘”,既然非缘当中无法生果,那么非缘也无法变成缘,所以“非缘岂成缘”是回答了前面第二个问题:非缘刚开始不是缘,在后来生果时可以变成缘。无论是缘还是非缘,这二者都无法生果,所以缘无法真正成为缘,非缘就更无法成为缘。正如毛线都无法产生氆氇,从茅草等非缘当中就更无法显现氆氇。

 

这句颂词看似复杂,但是把前面颂词中的意义一层一层的厘清之后,并不是特别复杂。上师在注释当中提到,如果明了对方的观点,进行观察分析之后是很容易理解的。从“故缘非自性”开始,然后“非缘性成果,非有”,这是它的第一层结果。“故缘非自性”,在没有缘的自性的基础上,“非缘性成果,非有”,并不是缘的本性变成了果,“非有”,也不是缘当中可以生果。这里阐述的是两层意思:一个是缘变成果,果没有离开缘的本性,第二个是缘无法生果。“中无果,非缘岂成缘”,重点是观察缘和非缘,缘不成立 ,非缘也不成立。此处对于缘和非缘做了如是详尽的分析和结论。

 

观因缘品对他宗的观点做了破斥,分析并总结了缘和非缘之间的关系,无论是缘还是非缘,都是没有自性的。从缘起的观待理而言,缘和非缘是互相观待的,有缘就有非缘,如果缘不存在,非缘也就不存在。在我们的相续当中存在种种执着,但是经过如是地仔细分析缘非缘之后,这一切实执的法都无法安立真实的本体。

 

以上是对因缘进行的胜义观察和分析。

 

一般世间人对因缘知之甚少,佛陀在圣教当中对进入内道修行的众生广宣因缘。其实佛法的核心就是因缘。如果想要轮回,就造轮回的因缘,它的果一定是轮回;如果想要解脱,就必须要具备解脱的因缘,诸如修出离心、乃至修持无我空性等,如是的解脱因便得如是的解脱果。如果想要成佛,必须修持菩提心,必须具有大乘的空观正见以及六度万行等因缘。如果想要即身成佛,必须具备对上师信心以及密宗的殊胜正见。如果不具备因缘,就无法得到果。假如你沉溺于世间庸俗的一种执着当中,你发愿“我要即身成佛”,因缘是流转恶趣的因缘,目标说是“即身成佛”,完全是不现实的,你的因和果之间完全是错位的关系,怎么可能成佛呢?这完全是妄想。

 

我们可以分析自己,我们想要得到即身成佛的果,或者想要往生极乐世界,我们应该观察每一个当下的起心动念,如果大部分都是随顺轮回的因缘,那么想要解脱、想要往生就如泡影聚沫一般无法实现。如果每天的心念都是诸如祈祷上师、或往生极乐世界、或修持出世间道,诸如此类的因缘,解脱就有希望。所以如果我们仅仅口说“我一定能够解脱,一定能够往生”,至于是什么原因呢?说“我出家了”或“我遇到了上师”,这不一定是成就的因缘。如果你想今生成就,就必须要具备今生成就的因缘,否则你今生皈依三宝,也许是无数个劫之后你解脱的因缘。 

 

这都是从世俗的角度而言,进入内道之后,对于世俗名言的缘起我们也必须要搞得清清楚楚。再上升到中观,了知这一切的因缘显现时无有自性。对于修持中观道而言,并不是说了知因缘无自性之后因缘本身完全消亡了,但对于修持即生解脱道者而言是一个更快的途径。因为这是一个更殊胜的因缘——你了知了因缘无自性、一切万法无自性,恰恰就是更加快速地趋入实相的因缘。所以,了知“因缘无自性”仍然是一种因缘,它在世俗当中通过另外一种因缘的方式呈现出来。所以你既要了知因缘的缘起,也要了知缘起的无自性,了知了缘起无自性又是证悟的直接因缘,由此我们更加清晰了知,无论是对于空性还是因缘,都不会互相排斥,它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一观因缘品宣讲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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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07

 

 

 

壬三、破斥等无间缘: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故无次第缘。

 

次第缘即等无间缘。如前所讲主要是前因生后果,以心识为例,心识是刹那生灭的,通过前面的心识灭尽而引发后面的果生。前面的心识灭尽后中间没有间隔立即产生后面的心识,故称等无间缘。等无间缘从心识的角度非常容易理解,尤其对有情而言,无始以来的心相续都是前面的心识产生后面的心识,中间没有间隔其余的法。当然还可从其他的角度理解,但是从心识的角度更易理解。

 

此处的等无间缘实际上也是假立的,不严格观察时可以存在,一旦认真观察则无法存在。

 

此处颂词“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抓住了等无间缘的特征,即前面的因法灭掉之后产生后面的果法,作为第二刹那心识的果法还未产生时,前面的因不应该有灭。但如果前面的因法没有灭,又怎样产生后面的果呢?无法产生!因此,如果果未生,则前面的因不应灭;但前面的因若不灭,则不能成为产生后面果法之因。所以“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

 

如果果还没有产生,因已经灭了,即种子或心识已经灭了,灭了之后,果法的产生与前面的因的灭都成为无因。为什么呢?因为果还没有产生时,前面的因已经灭了,那么当果法产生时,是通过何种因法产生?因此,果法没有真正的生因。同样,因为果生起来而安立因灭,但果未生时因已灭,那是什么把因法灭掉?因此也无法安立因法的灭因。

 

所以从严格的角度分析,如果果还没有产生,因已经灭掉,那么果法生起应该成无因生,不是“因灭无间而有果生”。当果还没有产生时,其因早已灭掉,那么后面的果产生时,是从什么都没有的虚空中产生,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可知果的产生有无因生的过失。

 

另外,因的灭尽也成为无因,因为应是果生起来之后,以果的产生而令因灭掉,但现在果还没有生因已灭,因的灭成为无因的灭,真正观察时会出现无因灭的过失。

 

所以,等间缘在不严格观察时可以成立,如果认真观察,尤其是分析到前后刹那时,无法安立等无间缘。如果因还没有灭时就产生了果法,则因果同体,或者灭和生完全成了一味。因为因法还没有灭时,果法就已经产生,所以灭和生完全成了一体,或称因果同时。如果因果不是同时,中间有间断,因灭了之后,再产生果法,则有前面分析的过失。因此,真实中等间缘无法安立。

 

这个理论涉及相续的问题,实际上如果不认真观察相续是可以安立的,一旦认真观察,则无法安立:前后相续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说因的相续和果的相续是同一个相续,则因果同体,因根本就没有灭,果法在因法中已经存在。如果因相续和果相续之间有间断,则有前面讲的因灭果生皆无因的过失。

 

“灭法何能缘?”意思是如果果法还未生起时,因已灭,产生了灭法,如:种子灭后,灭法能否作为缘?灭法仅为不存在而已,不存在的法不能作为缘。“何能缘?”:灭法已经不存在、是无为法,怎能作为产生后面果法的因?因此,不存在的灭法不能作为后面果法产生的真正因,故无次第缘。

 

壬四、破斥增上

 

增上指增上缘,即能作因,对于果法生起产生增上的作用,称为增上缘。

 

在《慧灯之光》讲义中慈诚罗珠堪布把异熟因作为增上缘,在《俱舍论》中把能作因作为增上缘。《慧灯之光》讲到的六因,前五个因是因缘,后面的异熟因是增上缘。《俱舍论》中将后面的五个因归属于因缘,第一个能作因归属于增上缘,有这样的安立方式。如前面所讲不管直接还是间接,只要对产生之果不起障碍都是能作因,真正分析时能作因所涉范围太广,严格观察时《俱舍论》所安立的能作因,在《因明》中并不承许。

 

讲增上缘时以眼根为例,要产生眼识,眼根在所有的缘中起到增上的作用。对什么增上呢?对生起眼识起增上作用,如果没眼根,眼识就无法生来,有了眼根眼识就能生起。还有宝盖是产生黑影的增上缘,那么增上缘到底存不存在,破斥的方式和前面稍有不同。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在此颂词的第三句与第四句中已经出现了增上缘的法相:“有是事故,是事有”这就是增上缘的法相,即“有此故有此”或者“有彼故有彼”。

 

颂词中“说有是事故”,“有是事”是因,“是事有”是果。比如:有眼根故,眼识有。有了眼根就有眼识,或者有宝盖故有黑影,套用增上缘法相的公式可这样去理解。所以增上缘的法相是“有是事故,是事有”或者如注释所言“有此故有此,有彼故有彼”,有此法就会出现彼法,此即增上缘。

 

“说有是事故,是事有”,那“不然”呢?“不然”二字就是破斥增上缘,否定增上缘存在:即“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这两句破斥、否定了增上缘存在。

 

对方说增上缘存在,因为存在增上缘的法相的缘故,而自宗对此破斥道:增上缘的法相无法存在。因为一切万法的本性都不存在的缘故,因此不可能有其对应的法相。

 

那么如何认定一切万法不存在法相?根据“诸法无自性”。用胜义理论对一切万法进行观察时,得不到丝毫自性。《般若经》中对从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间所有的一切万法进行分析观察,一切万法都无自性。眼根是产生眼识的增上缘,但通过离一多因对眼根进行分析:不论外在的眼睛这种浮尘根还是内在的净色根(《俱舍论》中说眼睛不是真正的眼根,真正的眼根是很清净很微细的一个色法)皆为色法,经过从粗到细最后分析到无分微尘时,均无可得。对方说增上缘是存在的,但是通过离一多因、或缘起因分析增上缘(眼根)的本体都无所得。无所得的东西怎么能安立法相呢?

 

又如有人认为宝盖是增上缘,“有此故有此,”通过宝盖可以产生黑影。驳:宝盖是布等材料作的,宝盖上画了花纹也只是布上绘画的,真正通过离一多因、缘起因分析宝盖的本体也完全是无所得的空性。通过观察一切万法都无自性可得,分析到最后一无所有,怎么可能在无自性中安立法相,无法安立法相又怎么可能有增上缘?

 

所以,“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有相”是认为存在有自性的法,认为其本体存在,此本体可以作为增上缘。但有法可以作为增上缘是无法安立的,因为其本体根本不存在的缘故,它没有根本就不可能从根本中再产生其余的功能。如果本体存在,可以将其安立为增上缘,安立为因缘,安立为其它什么都可以,但是本体都不存在怎么样去安立?比如:石女儿是增上缘,石女儿是谁的增上缘?石女儿本体不存在,没办法作为任何法的增上缘。一切万法根本如石女儿不存在,无法安立增上缘。因此,“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增上缘完全不存在。

 

所以佛陀教诫我们一切万法都没有办法安立,全都无所有。因此通达此理,就可以安住在这样的虚幻、无所有、无自性实相中,则一切烦恼在一切无所缘中自然寂灭。所以当我们产生烦恼时,安住在烦恼的本体空性中,烦恼也会寂灭,当我们产生分别念时安住在分别念的空性中,分别念也会寂灭。

 

所以实有的执着是滋生烦恼、分别念的根本。如果相续中实执的烦恼不寂灭,去寻求寂灭果很困难。比如:产生一念很强的贪心,认为贪心存在、对境存在,我们要在有的基础上去息灭贪心就非常困难。再怎么去缘取,所缘如何不净,或者生起贪心是如何不对,如果前提是肯定贪心的存在,那要真正泯灭贪心非常困难。但是如果通过空性的修行方式,贪心本身不存在,生贪心的对境也不存在。当然修习空性法门,让空性发挥很大的作用,必须具备很重要的前提基础——对空性有非常正确、非常纯熟的理解,如此空性才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贪心的产生只是一时的因缘幻化,贪心生起的时候安住在贪心的空性中,了悟贪心本身、贪心的对境都不存在,这样贪心自然息灭,这样就能将贪心从根本上瓦解掉(认知它的本质其实没有什么可以对治的东西)。

 

所以通过修习空性,一旦有一点相应,其力量的确非常巨大,和一般正见不同。前面讲过,以实执为出发点,肯定了贪心、烦恼的存在,在存在的基础上再去消灭贪心与烦恼非常困难。比如:在作战时肯定对手非常凶悍,力量大很狡诈,要去对付他非常麻烦,必须要苦练比对手更强的本领,或者要比对手更狡诈才能够胜利;但如果认识到对手不过是个梦,那对付梦当中对手就非常容易了。只是妄想的幻化出的对手,以前不知道时还认为它非常可怕,现在突然明白只是心识的幻现,不过是幻觉而已,于是安住在这样的空性中,以前认为非常强悍的对手一下子消失了,瞬间就将强大的对手消灭了。

 

所以对治烦恼也有两种方式:在实执的前提下对治烦恼,非常困难,这是常规的对治方式,对治烦恼的时间很漫长;中观宗大乘的教义让我们了知这一切都是幻化,没有实实在在的东西,这样烦恼泯灭非常容易。

 

当然越高的理论对应其根基的要求越高,我们的心现在处在很强大的实执状态中,要使用空性法门很困难。使用空性对治烦恼必须站在一个高的出发点上,具备一定的基础。为此必须要长时间闻思空性,长时间串习运用,同时要多方面积累资粮作为助缘。一旦使用上了这种高层次的教法,烦恼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真正对治起来非常方便,非常容易。

 

从因缘乃至于增上缘之间说明了一个道理,即一切万法无生,安住在一切万法无生中。所谓的四种缘中有好的因缘,好的因缘产生好的果;也有坏的因缘,比如烦恼、业等,坏的因缘产生坏的果。总之,以好的因缘和坏的因缘形成了轮回。在轮回中,好的因缘固然可以感受快乐的果,但必定是虚幻的。在虚幻的因果当中,沾沾自喜或者认为造了善因得到了善果,但这统统虚幻,如果没有认知虚幻的本质则将仍然轮回。当然如果恶业的因成熟,堕入三恶趣感受痛苦,这也是轮回的状态。

 

所以名言中四种因缘中既有好的因缘也有坏的因缘,但都超不出分别念实执的范畴。若站在空性的高度来俯视一切万法,原来这一切从因缘到增上缘每一个本体都无自性,这一切万法皆是空性。

 

所以当我们做善业时也不要太执着,对一切万法的实执烦恼通过空性完全可以泯灭,以前我们迷惑在因缘乃至于增上缘中,迷惑于因和果之间而看不到清晰的路,更无法知道如何去寻找到出离轮回的道路,我们的心识已经裹在虚妄的因缘中分辨不出真实。现在龙树菩萨教导我们从实相的高度来俯视一切万法,就会很清晰、很容易地找出脱离轮回的方法。因此,我们要习惯以空性的智慧看待一切:原来一切万法都是虚妄的,轮回也不存在,因此,出离轮回只是灭尽我们的虚妄分别。这并不是我们有多高深的智慧,而是佛陀和龙树菩萨将所证悟的实相教义教授给我们,我们按照教义去分析屡试不爽,并且很多修行者以此方式从轮回中解脱,如果我们现在也如是修行,也同样可以得到寂灭。

 

通过破斥因缘等四缘,我们可以了知:整个轮回是无生幻化的自性,从而在此实相空性中将自己分别念完全寂灭。

 

己三、破缘之能立

 

缘之能立是指安立因缘的因,“能立”是因的意思,我们说这个缘存在,因为有能立的因。前面已经把因缘的能立因、所缘缘的能立因等统统破斥了,但此处以归纳的方式来破斥缘之能立,并以此破斥世人所共称的他生。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

 

对方认为:从缘而生果,因为有果的缘故,因可安立为能立因。那么如何破斥缘的安立方式?从略、广的因缘中,求果皆不可得。所谓略是总摄的意思,广是说个别的意思,即摄集的因缘和别别的因缘称为“略广。”

 

首先从广的因缘即别别因缘进行分析,比如:以种子生芽为例:所谓的广因缘是种子、土、水、粪、阳光、时间等这些别别的因缘。所谓“略”是把这些所有的别别因缘合在一起。

 

从广的因缘中求果不可得。如果因能够生果,那么分析观察果在因中到底有还是没有。在广的因缘即别别的因缘中观察:在单独的种子上找不到果,在土地、阳光、水分等别别因缘中也找不到果,即在每一个别别因缘中找不到果,因此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

 

接下来在略的因缘中有没有果呢?把所有的因缘和合起来时果也不可得。因为在别别的因缘中没有果,那么和合起来时候也不可能有果,因此,在略广因缘中果皆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如果在因缘中没有果法,那怎么能承许果是从因缘中产生?如果果法真正存在,就应该在因缘当中存在,因为因和果是同一相续故,如种子生苗芽。如果果法真实,则果法一定是实有的果法,只能在因缘当中寻找。如果果法是实有的,不可能离开因缘种子,却在其他地方找到果法。所以如果果法实有,要寻找实有的果法,只能从一个地方找寻即从因缘中找寻。

 

因缘分为两种:略的因缘和广的因缘。但是在略广的因缘中寻找都没有得到果,如果因缘中没有果实,那这个果实从哪里产生?“云何从缘出呢?”,无法承许果从因缘中产生。即便在因当中找到了果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因当中找到了果,因果则为同体,或者有无义生等等的过失。在寻找果法时,因缘中如果没有果,又怎能安立果法从缘中而出?

 

此处需要了知一个问题:在因缘中寻找果法时,虽然在种子等当中都找不到果,但是名言中也不可否认果从缘中生出来。按照中观论师的观点:“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不是从缘中出生的果法没有,否则违背了世俗现量。现量观察时果法是从因缘中产生。此处破斥的是实有的因和实有的果,如果认为果法存在就是承许他生,这个果法如果真正实有,则必须从因缘当找寻,如果从因缘中找不到实有的果,说明果法根本不是从因缘中产生,即“云何从缘出?”。在分析下面的颂词时,还要使用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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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06

 

 

 

辛三、以观有无而破生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此科判是对果法进行观察,抉择生起的果法是以前没有的果,还是已有的果。但不论是以前已有的果,还是无有的果,二者依缘产生都是不合理的。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果法最初在缘当中有无俱不可,果在因缘当中先有也不对,先无也不对。后面两句颂词是破斥他宗的根据,为什么先无先有皆不对?“先无为谁缘”,如果这个果先于因中不存在,只有因的存在而没有果的存在,就是果在因当中没有具备,只有因而无果,在我们的观念中当然要先有因再有果。但是先无为谁缘,如果这个果在因当中先是没有的,那么这个缘是谁的缘?就不是果的缘了,果法还没有存在的时候这个缘就不能称之为缘。

 

在注释当中有个比喻说,一般人认为稻谷就是稻芽的因,但是稻谷不一定是稻芽的因,为什么?因为稻谷放在箱子里或储藏室中不一定是种子,如果是种子,必须是稻芽生起来之后才可以说它是稻芽的种子。但是现在放在箱子里还没有产生稻芽,果没有产生,你怎么能说稻谷是果的因呢?无法说它是因,所以它只是一个稻谷而已,它不是种子,也不是因。为什么是这样?就是因为这个果法还没有生起,不能作为种子、也不能作为因。再如一个男人被称为父亲,就必须有他的果——就是他的儿子出生了,他才能是父亲,如果儿子没有出生就不能叫父亲。所以因和果之间是互相观待的,没有一个独立的果,也没有一个独立的因,有了因才有果,果出现之后这个因才能成为果的因。

 

此处我们观察:在因当中还没有果的时候这个缘就不能叫做缘,“先无为谁缘”,果法没有因是谁的缘?没有办法安立缘。所以,果在因当中先没有,缘就无法成立,果也不能成为果。

 

“先有何用缘”,如果果在因当中已经先有了,这个缘也不会成为缘,为什么?“何用缘?”这个果法已经有了,又何必依靠这个缘来生,缘是为了生果,这个果在因当中已经存在了,缘就失去了缘的作用。如果还要生的话就成了无义生、无穷生等无有边际的过失。所以中论的确是一个根本的论典,如前我们提到的一些观点,通过很多根本的推理我们可以了知为什么一切万法为空性。

 

“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如果先没有果,那是谁的缘?如果果法已有,这个缘也不成其为缘,因为缘是为了生果而安立,但是果法在因当中已经有了,因则无用,就没有必要再安立因。

 

胜义理论的观察方式不是常规的思维方式,而是终极的,很仔细的观察方式。我们对于世间因果之间不作认真观察就认为具备因就产生果,但胜义理论把这种粗大的世俗因缘细细分析、乃至分析到最后无分刹那、无分微尘,再看刹那与刹那间、微尘与微尘间有无关系,此时就无法得出结论。而他宗认为的因果是很粗的,就像果芽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从种子中生起,在时间方面而言是很粗大的。但是中观宗的理论不是这么粗大,可以细到什么程度?细到两个刹那之间:前刹那和后刹那,在种子灭的最后一刹那和因生的第一刹那,从这方面去看是否具有关系。如果这里面有关系的话,就可以说它们之间有真正的因果关系。由于真正观察而找不到的缘故,所以这种所谓的因果关系无法安立一个实实在在的因果。佛陀在经典当中所讲的因果和我们在此处所讲的因果无自性没有丝毫的矛盾与冲突。通过如上分析,“以观有无而破生”这方面的意义已经阐述详尽。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今天继续宣讲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观根本慧论》。《中观根本慧论》分二十七品,现在我们宣讲的是第一品——观因缘品。

 

观因缘品主要是观察因缘本身无自性,在佛陀宣讲的教法中,因缘(缘起)代表虚幻无自性的本体,但考虑到所化众生的根性,佛初转法轮时,没有直接宣讲缘起性空的究竟意义。由于本来众生的无始以来串习实执比较严重,再加上了知缘起无自性的因缘尚未成熟,无法真正理解缘起性空的究竟意义,因此相续当中自然产生因缘实有的执著。

 

佛陀二转法轮时,宣讲了一切万法皆为空性的道理。龙树菩萨通过自力,悟出《般若经》中宣说一切万法皆为空性的深意,在《中观根本慧论》等论典中直接解释了佛陀二转法轮的密意。

 

观因缘品是讲因缘(或此处所讲的四缘)无自性。不单单是因缘所生之果无自性,因缘本身也无自性。由于一切万法都无自性的缘故,因缘与因缘所生之果,均是无生的本性。

 

为了让我们了知实相,观因缘品中总破四边生、别破他生。在别破他生中,因所化众生对于缘起生有较深的实执,作者着重通过破四缘的方式抉择一切万法无自性。前面观察破斥了因果他性,今天宣讲破四缘各自法相。

 

辛四(破四缘各自法相)分四:一、破斥因缘;二、破斥所缘缘;三、破斥等无间缘【次第缘】;四、破斥增上缘。

 

壬一、破斥因缘:

 

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何得言有缘”是破斥因缘实有的结论。为什么“何得言有因缘”?对方认为因缘是存在的,主要通过佛陀在经典中讲“能生者即为因”这个教证——能生果法即是因缘,以此来成立因缘存在。实际上果法名言中存在,但它不可能无因无缘产生,能够产生果法的即是因缘,如世间所说的种子、业等。对方认为因缘存在:一方面以佛的教证“能生者即因缘”,另一方面通过现量、比量观察存在果法的能生因。

 

在对这些观点进行破斥时,对“能生者即因缘” 这类教证可以这样解释(上师在注释中也说):佛陀教言具有甚深密意——有些可直接理解、有些需要间接理解,有些是相合于法界实相而说。若不加分析,则无法悟入或了知佛陀经教真实义。分析时,若无理证妨害,则为了义;若有理证妨害,则为不了义。当然,在小乘的教义中,不存在了义与不了义的说法,只有大乘教义才有。所以,对佛陀的教言可以这样分析。

 

当对世间现量、比量进行细致分析时,则可了知一切万法皆为空性。现量和比量只是名言中暂时观待众生的眼等根识安立,只是名言中观现世量的范畴,并非万法实相。无论对方以此类教证、还是通过观现世量的现量、比量都无法涉及实相,而中观宗通过胜义理论详细观察得出一切万法无生大空性才是一切万法的真实本质。

 

此处破斥因缘、破斥所缘缘均是站在胜义的高度观察一切万法的本质。因缘不存在,因缘无法生果;所缘缘不存在,所缘缘无法生果。在座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是第一次学中观,因此没必要在区别二谛上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对初学者,则必须要对二谛的概念反复强调,否则很难真正了知佛经中“破斥”、“建立”等很多名相概念的差别。

 

在破斥因缘时,对方认为“能生者即为因缘”。中观宗驳:既然能生者即是因缘,那么它是产生有的果还是无的果、或是亦有亦无的果、非有非无的果?所有的果必为四边所摄,否则没有产生果,如果没有产生果,则无法安立能生,既然无法安立能生,则无法安立因缘。此处破斥因缘的思路即观察到底有没有所产生的果,如果有所生的果,能生的因缘才能安立,否则无法安立能生。很明显 ,此处是使用观待理破斥因缘。

 

首先观察产生的果法是有、无、亦有亦无等等,逐一分析到底有没有产生这样的果法。

 

第一句颂词“若果非有生”,意思是通过能生因产生的果是不是已经有的果?如果果法在因缘当中已经存在,则不需要再生,已有之故;否则有无穷生、无义生的过失。因为没办法产生一个已经有的果法,所以颂词中说“果非有生”,即果法不是已经有的法。

 

既然能生的因缘无法生已有的果,那么产生无的果法总可以吧?

 

下面第二句颂词“亦复非无生”,意思是换一个角度,因缘所产生的果法也不是没有的果法。当然从世间比较粗大的心识来安立,果法是先无后有;如果果法已有则不必生,正因为果法不存在,才有必要生。分为两类:一类如野生植物与果实、山河大地等,没有人工操纵,一旦业力成熟因缘和合,果法从无到有产生出来;如从空劫到成劫,须弥山、四大洲等通过众生的业力,逐渐产生出来,这类果法有比较明显的从无到有的过程。还有一类如工厂中生产的产品,是被人工操纵,加以人工因缘令果法产生。

 

这些现象,好像说明果法是从无到有的。我们在名言中也可以承许果法先不存在,因缘和合后果法成熟显现。

 

但是不要忘记前面反复提到:所谓从无到有的过程,果法的生起不过是在很粗大心识前产生的现象而已。这类粗大的现象不能证成胜义谛中也存在,因为胜义谛是终极观察,严格地观察到底有没有生。

 

此处所说的因缘无法产生果,是从严格的角度进行观察的。如果从不严格的角度观察,可以说假立地产生了一个以前没有的果,因缘和合的时候,有一个虚幻的从无到有的过程,不认真地观察可以这样承许。但此处是严格的观察,必须非常认真地去观察这种所谓的“没有”是如何从无变化成有。我们说一个没有的法,没办法从无到有,实际上就是将 “没有”严格化了。如果说果法真正没有,就像虚空一样完全不存在,而且这个“无有”于他生宗而言,是实有的“无”。如果是严格的实有的“没有”,又怎么可能从实有的“没有”中产生“有”的法?如果这个果法是根本没有的果法,那么无论积聚再多的因缘也无法令其产生出来,就像积累了再多的因缘也无法产生出虚空一样。因为无法以积累因缘的方式产生虚空。

 

此处的果法是没有的果法,从某种意义而言和虚空、石女儿无别,积累了再多的因缘,也无法让石女儿生出来,因为石女儿是无的法,是不存在的代表,怎么能产生没有的东西呢?如果东西本身存在可以产生果法,如果这个东西本身就不存在,无论积累再多的因缘,也没有办法让没有的果法产生出来。

 

平时有这样的情况:这个空间里挤满了人,之后这些人出去了,这个“空”不就产生了吗?这实际上并不是将虚空产生出来,而是将这些人转移了位置而已。虽然在我们的概念中虚空产生出来了,但真正分析,根本就没有产生什么东西,因为虚空本来就是不存在的,不存在的东西无法被产生。所以,根本不可能产生没有的果法!通过这个分析就可了知“亦复非无生”,因缘不能产生有的法,也不能产生无的法。因为无的法根本不存在,“不存在”无法通过因缘和合而显现,因此“亦复非无生”。

 

第三句颂词“亦非有无生”。此颂讲到亦有亦无,单独的有、单独的无都无法产生果法,那么能否产生亦有亦无的果?无法产生!在颂词中“非有无”中的“有无”二字是“亦有亦无”的意思。“非有无”的意思是说不可能产生亦有亦无的果。

 

无法产生亦有亦无之果法的原因是:世间当中一切的法不外乎有的法、无的法两种,亦有亦无的法是不存在的。这个法既有也没有,在世间当中根本无法安立。就像柱子一样,它既是有的法又是如虚空般无的法,这种亦有亦无的法根本无法安立,因其本质无法安立的缘故,又怎么能产生呢?所以说“亦非有无生”。

 

颂词中提到了三个边:有、无、亦有亦无,实际上非有非无也可以进行观察。能否产生一个非有非无的法?慈诚罗珠堪布在《中观根本慧论》的讲义中也提到:非有非无的果无法安立。因为所衡量的法或者有或者无,非有非无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否认了可以成为所量的有和无,实际上这样的法根本无法安立,不可能产生非有非无的法。

 

或者以另外的方式观察:非有就是无,非无就是有,不过是亦有亦无另一种安立方式而已。所以不管是亦有亦无也好,非有非无也好,统统没办法真实安立。

 

经论中经常说破四边,即破除有无是非四边,但实际上,所破斥的重点落在有边,因为我们执著比较重的、难以抉择的就是有边。一旦有边被遮破,无边观待有边而安立,如此一来,无边很容易被遮破。

 

后面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不过是把前面单独的有和无重新和合再进行观察而已,如果单独的有无不存在,那么把有无和合起来的亦无亦无、非有非无也是根本无法安立。再从世间名言角度而言,亦有亦无和非有非无根本不存在,不存在的法没必要对其进行观察和破斥。

 

因此,观察时重点放在有边上面,因为对我们产生最大障碍、能够引发我们强烈实执的就是有边。打破有边之后,如果内心中能产生有边不存在的空性定解,在此基础上再去破其余三边,就相对容易得多。

 

这个颂词通过观察因缘所产生的果法,为四边当中哪一边所摄,最后观察无所得的缘故,通过观待理分析而得出结论:“何得言有缘”。意思是怎么能承许存在能生的因缘呢?如果有所生的果,那么就有能生的因缘,现在所生的果法以四边观察皆无所得的缘故,也就不可能安立能生的因缘。以上通过观待理破斥了因缘的存在。

 

壬二、破斥所缘缘

 

观待眼识的角度来讲,以眼识所执取的对境为缘,叫做所缘缘。比如:产生柱子的眼识,柱子就是产生眼识的所缘缘,如果没有所执取的柱子则不可能产生执取柱子的眼识,所缘外境色法的柱子等就是所缘缘。

 

那么所缘缘到底存不存在?不存在!我们可以通过大缘起因、离一多因等理论分析,柱子不存在:因为柱子是缘起的缘故,柱子本体无自性;或者把柱子上中下分析到微尘,再以破微尘的理论进行分析,得出柱子是空性的结论。即通过分析柱子本体不存在来遮破所缘缘。此处使用了观待理:以能缘和所缘观待关系来破斥。

 

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意,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颂词中的“缘法”或者“此缘法”,指能缘即眼识,最后一句“云何有缘缘”是指所缘缘。

 

“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意”,这二句是讲如果先存在能缘的眼识,则所缘缘无有意义,因所缘缘是为了产生能缘识。能缘即眼识,眼识所执取的对境为所缘。能缘和所缘互相观待:因为有了所缘的对境缘故,才有能缘的眼识;因为有了能缘的眼识的缘故,对境才叫所缘。如果要安立能缘和所缘,则两者必需互相观待。

 

单单从眼识的角度而言,不一定能够安立能缘与所缘。但是如果是能缘和所缘的关系,那么所安立的能缘一定是从所缘的角度观待成立,所缘也是从能缘的角度观待安立。如这根柱子不一定能成为所缘,单单从一根柱子的角度来讲只是一根柱子而已,不会成为所缘;但是当这根柱子安立为所缘时,一定是观待缘取它的能缘识安立。

 

此处对安立所缘缘的存在进行观察分析,所缘缘是以存在能缘时存在,还是没有能缘时存在?

 

首先分析如果已经有了能缘,即第一句颂词所讲“若有此缘法”,意思是如果已经存在能缘的眼识,“则彼无实义”,其中“彼”指观待的所缘。如果能缘的眼识已经存在,那么观待的所缘就没有实义了。因为所缘缘是产生眼识的助缘,依靠所缘缘能够产生能缘的眼识。既然眼识已有,说明果法已经存在,那么产生果法的因则没有实义,也没必要存在。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如果眼识不存在,“云何有缘缘”?如果眼识不存在,也无法安立所缘缘,否则所缘缘是谁的所缘缘?无法安立为眼识的所缘缘。从这个角度也可进一步了知:如果有了眼识这种能缘,即有了果法,那么因法——所缘缘可以安立;如果连眼识的本体都不存在,那么所缘缘无法成为所缘缘。因此能缘不存在则所缘缘无法安立。此处观察的重点是从能缘的角度进行分析。

 

尤其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分析,一定是因在前,果在后。如果因果同时,那么有因无法成为因,果也无法成为果的过失。

 

所以眼识已经产生,所缘缘没有实义,也没必要进一步安立,因为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但是对方认为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眼识不是一个刹那,眼识延续很多刹那,既然眼识延续了很多刹那,当然所缘缘就能产生作用,当眼识已产生时,其所缘柱子仍有存在的意义,“则彼有实义”。

 

驳:若如所言,则有前因后果颠倒的过失。实际上当第二刹那的眼识存在时,第一刹那的所缘缘灭尽不再成为因(至于第二刹那的柱子产生第三刹那的眼识,是另外的因缘),否则,如果第二刹那眼识能缘产生之后,第一刹那的柱子还存在,则第一刹那的柱子有恒常存在的过失。

 

或者第一刹那的所缘缘在第二刹那眼识存在时仍然存在,则因果同时,于是因不成为因,果也不成为果。实际上柱子在不断地生灭,不断地产生后面相续的眼识而已,并不是第二刹那眼识产生时,第一刹那的柱子还存在,还可以产生对后面眼识的作用。

 

真正分析时,如颂词所说“若有此缘法,则彼无实义”,如果已经有了能缘的眼识,则所缘没有实义,因眼识已经存在的缘故。

 

“于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如果眼识未产生即果法不存在,那么这个缘是谁的所缘?无法安立所缘。因此可从两个角度分析:第一、从因果角度进行解释,所缘缘是因,眼识是果,眼识的果不存在,则因就不存在。第二、从观待角度解释,“于此无缘法”是从能缘方面解释,“云何有缘缘?”是从所缘的角度解释,能与所是相互观待,如果有了能就应有所,此处“于此无缘法”,即没有能缘,那相观待的所缘也不存在,故“云何有缘缘?”以此破斥了所缘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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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05

 

 

壬二、破依他作生

 

 作非具有缘,无缘作不成,

 无作则非缘,若具作可生。

 

前面的颂词是通过因缘和果之间的观察发现不能安立他性,所以无法安立他生。这个颂词是安立:有人认为“不是缘亲自生果,而是缘的作用生果”,比如眼识等果法,不是通过眼根和所缘缘的外境色法等亲自产生,而是通过眼根等因缘先成办一个作用,再由作用产生眼识的果。

 

在慈诚罗珠堪布的注释中,“作用”主要是从能作、所作、和作这三方面分析,能作是因缘,所作就是诸如苗芽等果法,作就是作业,即一个运动的过程。比如种子是能作,芽是所作,种子生芽的过程就是作业。再如劈柴,斧头是能砍,木头是所砍,我们抡起斧头劈柴的过程就是作,整个过程叫做作用。

 

对方的观点是:因生果时不是通过因缘直接生,而是通过因缘的作用生,也就是首先通过因缘产生一个作用,然后通过这个作用生果,作用和果之间是他性,所以成立他生。实际上这和前面颂词中“有他性就有他生”的观点是一样的,只不过此处多了一个“作用”。我们来观察到底“作用生果”是否合理,实际上“作用生果”是不合理的,破斥的重点在缘的作用上。

 

破斥的方式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作非具有缘,无缘作不成”,是直接破作用是否具有因缘;第二个层次“无作则非缘,若具作可生”,是观察因缘是否具足作。所以实际上是四个观察方式分了两组,第一组宣讲作是否具有因缘,第二组宣讲缘是否具有作。

 

首先观察作用是否具有因缘。“作非具有缘”,作用实际上不具有因缘,为什么不具有因缘?如果作的本体存在,才能观察是否具有因缘;如果作用的本体不存在,就不能说这个作用是具有因缘还是不具有因缘。真正观察时,这个作用不存在,没有本体。颂词所宣讲的是一个结论——“作非具有缘”,作用是不具有因缘的。以石女儿[2]为例,如果石女儿存在,我们就可以说她是衣着鲜亮、有美丽肤色的青春少女;如果石女儿不存在,是否具有肤色等则无法安立,所以说石女儿非具有缘。颂词的结论是说“作非具有缘”,我们必须要知道其推理的过程,否则无法正确了知颂词的含义。

 

为什么说“作非具有缘”呢?按照对方的观点,“作”是能够直接产生果的,也就是此处的作用是因。前面的颂词“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讲的是通过因缘生果,而此颂词是讲因缘不直接生果,是作用生果,作用就是产生果法的直接因。如果“作”产生了果法,“作”为因就可以成立;如果“作”没有产生果,那么“作”就不能作为因。

 

为什么“作”不能产生果?在注释中果法有三类:第一类是已生的果法;第二类是未生的果法;第三类是正生的果法。“作”对这三类果都不能起作用,所以无法成立。首先,第一类已生的果法不依靠作用。果已经生完之后不可能依作用再生,否则就有无穷生等过失,所以对于已生的果而言,“作”是无法起作用的;第二类是未生的果。未生的果还在将来,现在的法不能对明天的果起作用,明天的果像虚空一样,根本不存在它的本体,所以“作”对于未生的果法也无法起作用;第三类是正生的果。有时我们想正生的果应该可以起作用,但是仔细分析,所谓的正生只是虚妄的分别念而已,一切的法除了已生和未生这二者之外,没有中间的状态,没有一个正生,它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正在产生可以划入未生中,正在产生就说明它还没有生。如果我们把整个生从无到有的过程细细甄别,已经产生的这一部分是已生,还没有产生的这部分是未生,所谓的正生就无法安立,这就是所谓的胜义理论。

 

如果要安立名言谛就不能使用胜义理论,通过胜义理论做最详细分析时无法获得因果、以及因果之间所谓的正确联系。如果我们想要得到所谓的显现法,随顺粗大心识就够了,佛陀随顺粗大的心识说因果存在,如果具备因就具备这个果,世俗就满足于此为止。如果再继续分析因和果之间到底是连接而生还是不连接而生,这样将一无所得,无法得到想要的答案。

 

如前所作的最严格的分析、最仔细的观察,对方说“作用生果”,那么所生的果是哪一类果?是已生的果、未生的果、还是正生的果?其实已生、未生都不存在,正生本来就是不存在的东西。所谓的作用并没有产生已生、未生、正生等三类果中的任何一类。有了果才能叫因,“作”没有生任何果,所以这个“作”就不是作了,“作非具有缘”。因此,作不存在,没有生果故,“作”无法成立作用;“作”不存在,怎么能说“作”是否具有生果因缘呢? 石女儿或虚空不能说是否具有缘,所以不存在的东西无法安立具有缘,颂词是从这个角度破斥。

 

上师在注释中讲得很清楚,我们通过仔细认真的分析就可以了知。观察的重点关键在作用和果之间。他宗安立“作用生果”,那么作用本身是否具有因缘?如果作用能生果,就存在作用的本体;如果不能生果,作用的本体就无法存在。因为作用无法产生三类果中的任何一类果法,所以作用不能生果,其本体就无法存在,因此无法安立“作”是具有因缘的。

 

第二个观察是“无缘作不成”,如果没有因缘,作用也无法安立。前面“作非具有缘”这个颂词说作用具有因缘也是不对的。此处说作用没有因缘也不对。为什么?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个方面,因缘有能生果的本体,如果作用不具有缘,换而言之就是作用不具备能生果的一种本体,就不能成为“作”,所以说无缘作不成。如果说作就是因缘,因缘和作按照此观点而言就是一个,所谓的作也是生果的一种因,缘也是生果的一种因,但是他宗把这个问题分成两块了。第一个科判“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他宗宣说因缘生果时缘和果之间是他性,自宗破斥了这一总的观念,他宗又从总的因缘中派生出一个“作用”,实际是否派生都是一个意思,后面的颂词宣讲了作就是生果的一种能力而已,所以分析时缘和作是不能完全分开。第二个方面,缘就是生果的一种能力,如果作用不具有缘,则不具备生果的能力,也就不能称之为作用,因为没有缘也能生果就等于非缘也能生果,这样的作用也有成为无因的过失,所以说无缘作不成。

 

慈诚罗珠堪布在宣讲“无缘作不成”时使用的是另外一种解释:作如果没有因缘,缺缘故就不生了,作用本身是有为法,有为法才会产生果的作用,如果作用是无缘的,没有因缘则不会生、不生则不住、不住则不灭,没有生住灭则非有为法,非有为法,“作”则成了无为法,就不能发生任何作用。所以依此而言,“无缘作不成”也可以这样解释。

 

通过以上两种观察,我们了知作用具有缘不对,不具有缘也不对,他宗的“作能生果”以及作用和果之间是他性、他生的观点就完全失坏了。

 

下面我们再观察缘具不具备作用都不成立。

 

“无作则非缘”,作是什么?是指生果的作用。因缘具备生果的作用才叫做因缘,如果不具备生果的作用则是非缘,不是缘则不能生果。所以因缘如果无作则非缘这一观点好理解。

 

“若具作可生”,如果因缘具有“作”,则可以作为产生果的因。但是因缘能否具有“作”?答案是无法具有“作”,为什么?就像第一句颂词“作非具有缘”所分析的:产生果才叫“作”,不能产生果就不叫“作”。为什么不能产生果?如前分析,所生的果有三类:第一类是已生的,第二类是未生的,第三类是正生的。无论是对已生的果、未生的果还是正生的果都无法产生的缘故,即不能成立作。如果具有了“作”,此因缘可以叫做生因,但是作用本身没有办法正式安立,怎么具有“作”?对方说因缘有“作”,但是没有一个可以具备的作。为什么?原因就是它无法产生三类果当中的任何一类,如果能产生任何一类果法则可安立“作”,反之则无法安立。如果没有“作”,怎么具“作”呢?如果有一个具体的什么,比如我具有功德或者具有这样的装饰,但是没有这样的具体东西,“作”怎么具备呢?颂词说因缘若具作可生,因缘所具有的“作”本身无法安立,怎么能具有一个没有的东西呢?没有作用也不会有具备作用的缘,所以“若具作可生”不能安立。

 

这句颂词稍微有点复杂,但是从上师的注释里仔细分析后,我们只要抓住几个核心的问题就可以得出定解。在分析时如果思路比较混乱,一个地方打结之后就觉得整个颂词像乱了套的麻绳绞在了一起。如果以一二三四这样标注下来,一条一条、一个重点一个重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分析就可以完全理解,所以分析颂词要理清顺序。初学者可能不明了的颂词含义,通过其他道友助其将思路理清,待其明白后再进入下一个颂词的学习,学到最后就会圆满了知龙树菩萨的中论是帮助我们打破实执、抉择空性甚深理论。密宗讲空性时都是以一句“一切万法皆空性”一带而过,然后开始作下一步观想,并没有具体解释这些窍诀性、理论性的道理,只有中论以及注释中论等论典给我们很详细的引导。如果直接修密宗理解不了,修显宗又觉得是理论不想学,到最后什么都学不到。如果现在我们掌握了重点和推理方式,就能了知一切万法为什么是空性的实相道理了,之后再去看密宗“一切万法是空性”的词句时,就有很深的定解而没有任何的怀疑,可以很顺利的修持这种殊胜正道。二十七品中包括了所有执着的对境,颂词是通过理论一步一步的抉择一切万法无自性、不存在的观点。修学时最好是自己通过思维分析或者参考资料明了空性教义,如果不懂就要与道友们一起讨论、分析,画画图表理清思路,帮助自己理解颂词。所以我们在学习时不能轻言放弃,这需要思考、需要花时间,把每一节课的难点搞清楚。也许我们无始以来都没明了过这些道理,现在有机会应该花些时间来明了空性的教义。

 

下面讲第二个科判。

 

辛二、破缘能立性相

 

此科判破斥的是:缘能立性相,就是生果的这个因缘能够安立本体的法相的观点。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科判中讲缘如何安立“能立性相”,就是从这句“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来观察的。这个法如果能够生果,它就可以叫缘,有时称“性相”,有时称“法相”。为什么叫缘?因为这个法能够生果的缘故,所以叫做因缘。我们说破掉这种能立因缘,是不是就是遮破佛陀在经典当中所讲的“是法能产生彼果的就叫做因”的观点?不是这样的。此处我们观察这个因缘到底是假立的还是实有的对方认为:实有的因产生实有的果,因果之间是他性的。为了打破这种实执妄念,我们来做详尽的分析。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他宗认为:不管如何遮破“作用是否具有因缘、因缘是否具有作用”,反正经典当中讲,如是的因产生了果法就称之为缘,因缘合和能够产生果法,缘起就是这样。现实的缘起虽然是这样的,但是我们怎样去认知?外道、小乘对这个现象都有一套解释,那么佛眼中的现象到底是什么?或者说这个现象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样,我们必须要分析。每一个人每一个宗派对这个现象都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但是在这些看法当中哪一种是正确的?哪一种看法能够经得起观察、经得起推敲?外道在现象当中赋予了它的解释,但真正观察下来都是虚妄的、虚假的,不符合现象的实相。世间因缘聚集之后能生果,这个生果的方式是否是他宗的观点——是他性他生?我们要分析因和果之间能否真正成立性相。

 

对方说“因是法生果”,“是法”即是指“因缘”,即前面所讲的“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的这个缘,而前面颂词中“如诸法自性”的这个“法”是指果,此处的“因是法生果”中的这个“法”字是指因。语气以及运用的场合不一样,两者虽是同样一个字,但意义不同。“因是法生果”,因为这样的缘法可以生果,“是法名为缘”,这个法就可以叫缘,为什么?因为它生了果法的缘故。这两句是对方的观点。对某一方面而言我们说这个法如果能够生果,它当然就叫缘;而果之所以称为果必须要观待因,因之所以成为因必须要生果,如果这个因已经生了果,它即是因或缘,这个方面从名言角度讲正确。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里面不能有实有的观点,否则所谓的因缘,其假立因缘能很明显地被勾勒出来。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按照他宗的观点,如果这个因生了果叫缘,果还没有生的时候,是不是叫非缘?按对方的观点来讲应该是非缘,为什么?生了果它叫真正的缘,如果没有生果一定是非缘,这时对方落入两难的境地:他承许非因不对,不承许非因也不对若承许非因那则失坏了自宗,因为如种子种下去,它一定是苗芽因;如果是非因,种子怎么可能生果而又是非因?如果种子是非因,非因能够产生真正的果,那么煤炭观待于稻芽而言也是非因。如果稻种这种非因能够产生稻芽,那么煤炭这种非因也能够产生稻芽,稻芽则成了一种无因生,因可以生,非因也可以生,出现很多过失。

 

如果对方承许:没有生果为非缘,生了之后则成了缘,它可以转变。对方这种观点似乎可以搪塞过去,但是中观宗的理论观察是很详尽的,非缘如何能够转变为缘?对方并未交代清楚非缘转变为缘的这个过程,反正种子种下去它没有生果之前是非缘,然后通过因缘和合时间成熟后产生果,变成了缘,就这么简单。实际上没这么简单,对方的观点实际上不是承许无自性生,而是承许实有的观点。如果实有,就要把这个实有的成分加进所有的体系中,诸如实有的因、实有的果,然后实有的他生等,这是对方承许的。如果因缘没有生果之前是非缘,那么这个非缘当然是实有的非缘,这是对方所承许的总原则。一个实有的非缘,怎么可能舍弃实有而变成一个非实有?换句话而言,实有的非缘怎么可能舍弃实有而变成缘?无法舍弃,永远是一个非缘。如果因永远是非缘,则没有办法变成缘。

 

从非缘转变为缘,如果是无自性的,中观宗是承许的,因为中观宗的观点是一切万法都是无自性,如梦如幻、虚妄不实,如果条件因缘和合时它可以从有转变为无、从无转变为有,这都是建立在空性的基础上,世间中的一切都是可以合理转变的,原因就是无自性。中观宗说一切世俗法无自性,但是小乘或他生宗认为一切万法都是实有,既然是实有,非缘变成缘就不可能,所以它就永远是一个非缘,不能成为真正的缘。

 

从缘的能立现象的分析来看,龙树菩萨在中论里宣讲的这些理论非常尖锐,如果以理证一个个分析,它就能一个个打破我们无始以来的妄执。在学习中论之前,我们认为天经地义的东西,而学习之后通过中论的胜义理论观察,无有立锥之处。我们会发现在这个世间当中生活了如此多年、几十亿年、无数劫,我们一直认为所看到的真实,我们的想法真实,我们赋予内外法真实性标准。但是通过龙树菩萨的理论观察,世间没有一个真实:我们认为的我虚假,眼根虚假,社会、地球、轮回全是虚假,我们活在虚假当中。实际上我们对名言世俗的虚假性从未曾怀疑过,但现在通过中论的观点一一分析,一切万法都是因缘缘起,缘和果之间、非缘和缘之间还有如此多的问题,分析之后我们就会对这个根深蒂固的妄执产生怀疑,这就是迈向解脱的第一步,从此开始真正趣入实相。所以,我们从观因缘品开始,如果能够通过学习明了因缘生果的问题,了知因缘和果之间没有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系,这一切的因缘和果只是一种虚幻,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而已,这个表面现象的本质是什么?无论因缘也好、果也好都是大空性的本体。所以当我们拥有了中观正见之后,再来看这些现象时,知道一切万法只是因缘的缘起。

 

以前讲轮回有一种观点叫缘起链,缘起链就是一环扣一环的因缘和果,有时因缘既是因缘也是果,由前面因缘产生现在的果,现在的果又变成后来的果的因,就是一种连接。那么缘起链是谁在连接、是什么在连接?实际上这些轮回的缘起链的连接者就是我们的实执,我们对于有情世间和器世间,对我们的所谓思想、情绪,我们的很多观念等都有一种错误认知,都有一种实执,通过实执把缘起链一个一个连接起来,从而造就了轮回。因为轮回的因缘已经通过我们的实执连接起了这个缘起链。我们一边高喊“我不想轮回,我想要解脱”的口号,一边却还在使劲“焊接”这些缘起链,所以怎么可能获得解脱呢?不可能获得解脱。如果我们真正想获得解脱,就不能再连接这个缘起链,必须把它松开,松开的方式是什么?就是不要再用实执去对待任何法,不要用实执心在轮回当中做任何事。这不是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可以做到,关键在于我们要看透这一切万法的实质。首先观察因缘和果之间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关系,从而真正的了知大空性,在此见解基础上通过修行,我们自然而然的松开这个缘起链。当轮回的缘起链的其中之一掉下来了,这时就出现一种真空或是一种空性的状态,就开始慢慢步入万法的实相,我们不会主动连接这个缘起。如果没有了知世俗的缘起假相,修行的过程中就会非常困难。

 

所以,这些问题我们要仔细思考,好好体会,如果没有好好体悟,就无法发现所学习的这个教法和自己的解脱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有时大概想“哦,也许是这样一种联系吧”,但是如果没有仔细思考透彻,修行的时候应该怎样使这样的教法对我们的修行有帮助有作用,还是比较茫然,有些是根本摸不着头绪,有些处在似懂非懂的迷糊状态。如果进一步精进闻思,很多问题就会水清月现,如果放弃则又会反复回归到茫然的状态,这就浪费了我们的暇满人身。所以如果我们仔细研学,会发现空性的教义和我们的修行直接关联。

 

从缘和非缘之间的虚妄和实有是否能立性相的观察中,可以趋入到万法实相,实际上我们发现因缘和果之间就是一个大平等的本体。我们在书本上所看到的因缘和果就是一个术语,知道这个术语的含义就仅是一个观念而已,但是如果把这个所谓的术语放在现实当中,就显现为活生生的世界,显现为我们的身体、思想、情绪以及平时我们处理事情的方法,这些都是因缘和果。中观宗说因缘和果是空性,身心世界的所有因果之间没有自生,没有他生,是故知无生,即无生的空性。无生的空性代表什么?代表平等性,一切万法没有一个实有。而平时我们看待一切法时都是夹杂了实执的成分,所以引发了如此多的烦恼和情绪。现在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空性,看法和观念就完全转变了。以前是以实执看世界,现在带着一种空性的智慧看世界,在处理事情时不再是以实有的虚妄分别念去看,而是通过智慧和理性去观察,此时就不会产生实有的感觉,烦恼妄念也不再生起。为什么会产生烦恼?以前我们再再讲过,因为认为万法是实有的、有了自他分别才引发烦恼,如果真正了知空性并安住于空性,怎么可能有自他分别?怎么可能有实执?没有实执就不会产生烦恼。 对于空性哪怕有少许的认知都会觉得非常快乐,假如我们学了如此好的教义之后,仍觉得这些无关紧要而不如实体悟,这将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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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密钥》04

 

 

下面讲别破他生的观点。

 

己二、(别破他生)分二:一、宣说他宗;二、以理破斥。

 

庚一、宣说他宗

 

首先讲宣说他宗,在总的破完四边生之后,再单独地别破承许他生的观点。承许他生的观点,就是因缘产生果,因果二者之间是他性的。要破斥他生,必须首先了知他宗的观点,了知之后再破斥他宗的承许。

 

第一个是宣说他宗的颂词: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在《俱舍论》等小乘经典中讲过六因四缘,六因此处没有讲,只讲到了四缘,一般而言,讲四缘时可以顺便提及六因。

 

六因中第一个是能作因:什么是能作因呢?除了所产生的果法之外的其余一切有为无为法都是能作因。通过这种安立,除所产生出的果法自身不能作为因,因为自己没有办法产生自己,其余的不管是有作用的或者没有作用的都叫能作因,《俱舍论》中能作因包含最广。如种子生芽,有些是能够直接起作用的,比如种子、水土等等,这些能够作为种子生芽的能作因,还有其余的一切法没有直接对种子生芽产生作用,但没有障碍。从没有障碍的角度来讲没有生也没有障碍,也是能作因。比如我们在喇荣田地里种下一粒种子,直接的因是这片土地、种子、阳光、水土等等,能够对种子生芽直接产生帮助的是能作因。还有一个人在北京,没有对种子生芽产生作用,但是也没有障碍种子生芽,也是能作因。因此,能作因的意义非常广,但因明不承认此观点,没有起作用不能安立因,但小乘《俱舍论》承许能作因属于一种因,这个方面大概了知就可以了。

 

第二种因是俱有因:俱有因是几个法缺一不可、互相之间依存且保持不散。比如瓶子由八微尘组成——地水火风色香味触。瓶子内部的这些微尘就是俱有因,互相之间依存。四大属于俱有因,互相依存,如果缺少其中一个因缘,其他的也没办法生存,是同时的一种因果关系,同时的一种因。以比喻来形容,就像三根棍子互相依靠在一起不会倒,如果抽掉一根,其他两个棍子就倒了,俱有因相当于这种关系。内部之间互相依存、互相依靠,如果缺一个,把一个抽走了,其他也就慢慢没有了,所以最好理解的就是三根棍子靠在一起,如果三根都有,可以立住站起来,如果抽掉一根之后其他两根就倒掉了,像这样的关系就是俱有因。

 

还有同类因:同类因是前面和后面是同类的,前面的因产生后面的果法,比如种芽前面产生后面,这是一相续,同样一个相续一个同类,前面的产生后面叫做同类因。心识也是这样,前面的心识产生后面的心识,从这个方面以同类因的方式安立。

 

然后是相应因:相应因主要讲心和心所之间的关系,心和心所是相应的,有所缘境等五种方式相同,这样就是相应因。

 

还有遍行因:遍行因是同类因的一种,遍行因这种同类因第一限于心法,第二限于烦恼。前面的同类因不间断地产生后面,后面遍行因第一是心法的自性,第二属于是烦恼的自性,比如贪心产生后面的贪心,或者有时有可能前面的贪心产生后面的嗔心,这种情况也是有的,这个方面叫做遍行因。

 

第六种因是异熟因:前面的因产生后面的果,叫异熟因。异熟因有几种特点,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第一、异熟因一定是善和恶,不可能是无记,一定是善法和恶法所摄的;第二、其果法一定是无记法。异熟因有很多特点,最关键的就是这些,比如异熟果,其因就叫做异熟因,前因后果很多时候就讲到了异熟因。

 

上述是对六种因简单的讲解,六因当中有些是因明承认的,有些是不承认的,如在因明中不承认能作因这种生因的方式。

 

接下来讲四缘。“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六因中的前五因是四缘中的因缘,六因中的第六因异熟因是四缘中的增上缘,六因四缘彼此这样相对应。有时候以六因来讲解万法,有时候通过四缘来讲解万法。因和缘之间的关系,有时说因对于果法的主要本体起作用,缘是对它的差别法起作用。打比喻来讲,种子生苗芽,主要的种子是因,其余的水土这些方面是缘,种子决定了芽生长的主体,比如说稻种,稻种种下之后决定以后的整个主体,稻芽或者稻子主要的产生原因叫做主因。助缘就是缘,比如把种子种在很肥沃的地方,它的缘有差别,那么庄稼长起来就好;如果勤于管理、经常浇水浇粪,这样长出来的庄稼就更好,所以缘对种子的差别法起作用。如果把种子种在贫瘠的土地上也不管理,庄稼也许就长得很差,所以因和缘之间也有这样的差别。但有时因就是缘,缘就是因,二者之间没有大的差别,所以通过不同的场合可以有不同的理解。

 

首先讲因缘,前面讲的因缘主要是亲因、近取因,比如种庄稼中的种子就是因缘。

 

次第缘也叫等无间缘。前面的法灭掉之后无间产生第二个法的本体,第一刹那因灭产生第二刹那果,这叫做次第,前面作为后面生缘的缘故,前面的法灭掉之后产生了后面的法叫做次第缘。比如前面一念心识灭掉之后产生后面一念心识,那么次第缘是从哪方面理解的呢?是已经灭掉的这个空的部分作为次第缘,还是其他的部分作为次第缘?灭掉的这个空的部分不能作为缘,因它已经灭不起作用。实际上次第缘是指哪个呢?就是前面已经灭掉的心识,前面已经灭掉的心识可以作为产生第二刹那的缘,叫做次第缘,主要的问题落在缘上,所以次第主要是前后的次第,前面产生后面。慈诚罗珠堪布在讲的时候也强调不能从已经灭掉的、不存在的这个空的方面理解,这个不能作为缘,主要是从前面已经灭掉的心识而言,它可以作为后面次第产生法的缘,因此叫做次第缘。

 

次第缘又叫等无间缘。“等”就是平等的意思,前面的心识和后面的心识是同类、平等;“无间”是中间没有间隔,第一刹那灭后第二刹那生起叫等无间缘。有些地方翻译成等无间缘,此处为次第缘,意思都一样。

 

第三个缘叫所缘缘,所缘缘的第二个“缘”即因缘、次第缘的缘,作为生起的一种助缘;第一个“缘”是所缘,合起来叫所缘缘。所缘缘打比方来讲,比如要产生眼识,如果没有所缘这个因缘则无法产生眼识,眼识的对境是柱子,或者眼识的对境是某个人、耳识的对境是声音,这些就是所缘缘,它们分别是眼根和耳根的所缘,所缘作为一个缘,把所缘作为产生眼识的因缘叫所缘缘,如果没有所缘就无法产生眼识,所以所缘缘既不是因缘也不是次第缘。

 

最后一个是增上缘。增上缘是对于某一个法的产生具有一种增益的作用,这个方面叫增上缘,可以对果法产生一种增上。打比喻讲,要产生眼识时,眼根在产生眼识的过程中具备了怎样的一种作用呢?眼根本身不是所缘缘,不是所缘的对境,也不是次第缘,更不是因缘。对产生眼识来讲,眼根不是因缘,也不是次第缘,更不是所缘缘,那眼根到底是什么呢?如果缺少了眼根,眼识就无法产生,所以眼根在眼识产生的过程中起到了增上的作用,叫做增上缘。还有以宝盖的比喻来说明,对于产生宝盖的影子来讲,如果没有宝盖就不会通过宝盖而产生宝盖的影子,所以宝盖在宝盖影子产生的过程中起到了增上缘的作用,宝盖也是一种增上缘。除了其余三种缘之外,能够对果法增上起作用的叫做增上缘。

 

那么“四缘生诸法”,在小乘的论著当中,有些法四种缘都要和合才能产生的,有些法需要三种缘,有些需要两种缘,如是四缘能够产生诸法,“更无第五缘”,没有第五种因缘。至于外道所讲的大自在天、造物主等在真正安立时是不存在的,如果把它们算成缘,可以归属为四缘当中的增上缘,如自在天等是增上缘,实际上除了四缘生诸法之外更无第五缘。此处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外道的观点要不根本不存在,只是一种妄计,不包括在生缘中;第二种观点,如果要纳于四缘中,则以增上缘的方式安立。

 

对方在安立四缘生诸法的观点时,承许这四种生缘和果之间是实有的关系,是他性的生——他生。下面会针对这种观点进行破斥。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今天继续宣讲《中论》的观因缘品。

 

(观因缘品)分二:戊一、经部关联;戊二、品关联。 现在宣讲的是品关联。(品关联)分三个科判:己一、破四边生;己二、别破他生;己三、破缘之能立。如今安立的是别破他生,分两个科判:庚一、宣说他宗;庚二、以理破斥。其中第一个宣说他宗已讲完了。今天讲第二个科判:庚二、以理破斥分四:

 

辛一、破斥因果他性;辛二、破缘能立性相;辛三、以观有无而破生;辛四、破四缘各自法相。

 

这四个科判都是对他生进行观察,他生有外道和内道的差别。以内道为例,内道的经部、有部乃至唯识的观点,都认为因缘和果是他性,通过因可以生果,因果他性就可以安立他生的宗义。安立合理的因果的关系,在修持无我空性、积累资粮的教义中是非常重要的。佛法有一个核心的内容就是因果,如何如理的安立因果,对于修行者非常重要。所以,为了安立因果,佛陀在经典当中,总的宣讲了因缘生果的原则。因和果之间的连接,比如得绳、相续、阿赖耶,都是祖师大德在开显佛陀密意时,根据不同的根性、场合,为了弟子相续中生起因果正见,派生出的不同观点。有时在做破斥,有时针对不同的根性、不同的因缘,也暂时这样安立。佛法中,有些暂时安立,有些是究竟了义的。

 

此处破斥的是因和果之间有实有的关系。有没有实有的因缘产生实有的果?实际上在究竟法界中不存在,没有任何实有的他生。

 

首先讲第一个科判,辛一、破斥因果他性,分二: 一、破依他缘生;二、破依他作生。

 

这两个科判的含义是:“依他缘生”是通过因缘而生果,因缘和果之间是一种他性的,所以叫作依他缘而生。“依他作而生”不是直接从眼根和外境等这些缘而生,而是从其作用而生。首先有一个因缘,通过这些因缘产生一个作用,通过作用而生果,所以叫依作用而生,作用和果之间是他性的,就叫依他作生。

 

壬一、破依他缘生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

 

如果诸法的自性不在于因缘中,因为没有自性的缘故,他性也没有了。为什么“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因为他生当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因和果之间是他生。如果要安立他生,首先必需要安立他性,把他性安立之后才能安立他生;如果他性没有安立,就不能安立他生。所以,此处我们观察,若要成立他生,首先能否安立他性?科判、颂词宣讲的是不存在所谓的他性。

 

如何观察不存在他性?分两个步骤:首先观察有没有自性,然后观察有没有他性。

 

“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第一句“诸法”即是果法。因为是因缘生果,因缘和果之间是他性的法。果法的自性是否存在于因缘中?诸法的自性不在缘中,为什么不在于缘中?必须要讲根据,没有根据说“不在于缘中”,别人无法信服。我们以种芽为例来进行观察:种子生芽,芽就是果法,因缘有很多种,第一个亲因,最主要的因就是种子,除了种子之外还有其余的助缘,比如土壤、阳光、水、粪、还有时间或者农夫的劳作,把种子种到土壤中之后,通过这么多的因缘,最后生起了苗芽。

 

在最初种下时,苗芽的果法是否在因缘中?苗芽的自性就是绿色的细长条形,就像豆芽或者其他的芽等,这个自性是否存在于因缘中?我们观察在种子上找不到这种果法的自性,就是果法的自性不在于种子中。那么在土壤中找得到吗?在土壤中找不到芽,在阳光、水、粪当中观察也都找不到。尤其是刚把种子种下去的时候,除了时间,其它如土壤、阳光、水、粪等因缘都具备了,我们一一观察,在个别的因缘中到底能否找到这种果法的自性?实际上无论怎么寻找,都根本找不到果法的自性。

 

别别的因缘当中找不到,在和合的因缘状态下找得到吗?也找不到。所以说诸法的自性不在于缘中。这个芽果的自性,不管是在别别的因缘、还是和合的因缘当中都找不到。如果在因缘中找不到,则在非缘中更找不到。所以,我们就可以下个结论: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果法的自性不在于因中。

 

 “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得到的结论是“他性亦复无”。“以”是因为的意思,因为在因中根本没有果法的自性的缘故,所以不可能有他性。

 

为什么不可能有他性?这方面就涉及到他性成立的原则性问题:如果是他性,一定是两个法,并且两者同时存在。如瓶子和柱子是他性,如果只有一个瓶子存在,那么瓶子观待什么而成为他?所以,两个法同时存在,互相之间才能成为他体或他性,如两个人同时存在时,才有他性的存在。即便是有两个法,如果是前后刹那性的,如瓶子的前、后刹那,从一个角度来观察,前刹那、后刹那不是一个,似乎可以说他。但这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他,因为当第一刹那的这个瓶子存在时,还只有它自己一个的本体,所以不可能成为他性;当第二刹那存在时第一刹那已经灭掉了,也不可能有他。所以,即便是两个法,如果是前后性,也不能成立他性。真正的他性不是一个法,而是两个法;这两个法必须同时存在,此时才有他性安立的基础。

 

所以说,“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为什么说没有他性呢?因为没有两个法同时存在。在哪里没有两个法呢? 在因缘当中没有两个法。“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果法的自性不在缘中,缘仅仅具备缘的自性,并不具备果的自性。 他生宗认为因果是他性,那么在因缘当中能否安立果法?或者是在果法中,能否同时安立因的自性?如果在因中可以安立果或者在果中安立因,同时可以找得到因和果的自性,那就可以安立他性,但是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因为无有自性的缘故,他性亦复无,所以不能安立他性。

 

综上所述,第一,在缘中找不到果法的自性; 第二,如上师在注释中说,如果在因中找到了果,就会成为因果同体,会有自生的诸多过失,这不符合名言谛,违背了现量。所以因果一定具前后性,因存在时没有果,果生时因已灭。果是在因坏掉之后才安立,因与果永远不可能同时存在。正如种子存在时,苗芽的自性还没有产生,苗芽产生时种子已经坏了,因和果永远是前后性,他性永远无法安立。如果不能安立他性又如何安立他生?通过仔细的观察,没有他性则没有他生,从这个角度而言,可以彻底破斥对方认为“因果之间是他生”的观点,所以重点是破他性

 

 

颂词中怎样破他性?即把果放在因、缘中看是否存在果法的自性。如果在因具备的同时,也具备了果法,因果则同时存在,因和果不是一个,是他性有了他性之后还必须有生,此时便出现了不可避免的矛盾:如果因和果同时存在,则他性存在;他性存在则不可能有生,怎么可能存在同时的生呢?因果具有前因后果的特性,他性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法,则无法成立这种前因后果的关系。因明中成立关系,只有通过彼生相属或同体相属成立,如果事物之间没有关系,则不会有生、不生的问题。因此,因为没有自性的缘故,“他性亦复无”,不成立他性。没有他性,他生则无法合理安立。

 

因和果无论是一体还是他体,都无法安立他生。佛陀说因缘生果,我们不可能通过四边生[1]的方式安立,因为四边生是一种实有生,佛陀所讲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假立的、虚幻的生。在名言谛中如果不经胜义观察,因缘具备就可以生果,这个过程不可能夹杂任何实有的成份,如果夹杂了任何实有的成份,这一切的因果、一切的缘起就是不合理的。

 

中观宗宣讲胜义谛中一切都无所缘,而名言谛中有一个假立生。这种假立生是一种虚假的自性,当因缘和合时,犹如夏天显现的彩虹,如果要寻找彩虹的自性,永远也找不到,越寻找越虚假。一切因缘所现的法只是一种虚假的本体。

 

此科判所宣讲的“破依他缘生”,其核心是通过次第观察“果法是否存在于缘中”,结果是在缘中找不到果法的自性。因为在因中没有果的缘故,所以没有他性。他生是以他性为基础而安立,所以没有自性也就没有他性;没有他性,则不能安立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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