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100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下面是通过有为法而破:

 

若涅槃是有,涅槃即有为。

终无有一法,而是无为者。

 

“若涅槃是有”,“有”就是讲有实法。如果涅槃是有实法的话,涅槃就应该变成有为法。为什么有这个过失呢?“终无有一法,而是无为者。”“法”就是指有实法,始终没有一个有实法是无为法,所有的有实法都是有为法。涅槃既然是有实法,涅槃也应该是有为。总的原则,没有一个有实法是无为的缘故,所有的有实法都是有为。涅槃是属于有实法,这是对方所承认的,既然涅槃是有实法,不离开总原则的基础上,涅槃绝对应该是有为法。

 

下面我们分析,为什么有实法就一定是有为法,二者之间到底有怎样一种密切或者必然的关联呢?所谓的有实法,都是能够起作用的法,所有能够起作用的法都叫作有实法。我们首先把这个确定下来,一切的有实法都能够起功用。能够起功用的法,一定是变化的法,只有变化才能够起作用。比如说种子生苗芽,种子必须要不断地变化,最后才能够产生苗芽,反过来讲,能够产生出苗芽这种果法,一定是变化的法。所有变化的法都是有为法,它有生住灭的变化。

 

“为”字就是因缘所生的意思,有因缘所生的特质。因缘所生的法,没有一个真正是不变化的法,都是跟随因缘变化而变化的。因此说,所有的有实法一定是有为。主要的核心观点就是有实法是起作用的,起作用的法都一定要变化。变化的法具有生住灭,而有为法的法相就是具有生住灭,生住灭的本体一定可以在有实法上安立,所以说所有的有实法都是有为法,这是确定的。

 

涅槃既然是有实法,它就可以起功用,起什么功用呢?它能够阻挡烦恼和业的生起。既然是有实法,它就一定是有为法了。是有为法又怎样?它是有为法就会出现很多过失,就会出现对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当然对方是很清楚的,对方承许涅槃不是有为。

 

在《俱舍论》等论典当中分析,一切有为法归摄在五蕴当中。而五蕴和涅槃二者之间不是平等的,恰恰是因为灭掉了五蕴,进入到无余涅槃。前面我们分析了,如果还存在五蕴,只是有余涅槃;如果要进入无余涅槃,必须要把五蕴彻底灭净,五蕴灭净灰身灭智之后,就可以获得无余涅槃。但是五蕴又是属于有为法的代表,所有的有为法可以归摄在五蕴当中,如果涅槃是有实法,它就变成有为了。有为法体现在什么上面?有为法体现在五蕴上面,或者最多再加十二处、十八界,这方面就是有为法的代表,除此之外再没有有为法了。所以,最后涅槃就会自动地转变成了五蕴的自性了。简言之,因为涅槃是有为法,而有为法只在五蕴上体现,所以,最后涅槃就变成了五蕴的法。涅槃就不是究竟寂灭的法了,而是变成所断的五蕴的法,成为应该灭掉的法了。所以从这方面观察时,涅槃变成有为法,就有这样的过失,而对方是不能看到这样的结果的。

 

从对方直接承许的角度来讲,应该是要承许涅槃是无为法。我们知道小乘宗有三种无为:虚空是一个无为法;还有一个是非择灭无为,即缺缘不生的观点;还有一个就是抉择灭无为,通过智慧拣择之后,烦恼和业不生的这种灭就叫作抉择灭。实际上很多时候是通过抉择灭来解释涅槃的。当然,抉择灭有暂时的抉择灭,有究竟的抉择灭。究竟的抉择灭就可以解释成涅槃。对方是要承许涅槃是属于无为法,是一种究竟安稳的法门。它不是刹那生灭的五蕴的自性,而是五蕴灭掉之后的状态。所以对方承许的涅槃,应该是无为法。

 

对方既承许涅槃有实,又承许涅槃无为,这二者没办法完全融合起来。如果要承许无为法,就没办法承许有实法;如果要承许有实法,就没办法承许无为法。既是有实法,又是无为法,二者没办法统一。就像颂词所分析的,你怎么可能又承许涅槃是有实,又承许它是无为呢?所有的有实法都是有为法。这就相当于说,涅槃既是有为法又是无为法,最后就变成这样的情况,但这是不可能的。法要么是有为,要么是无为,不可能既是有为又是无为。或者说既是有实法同时又是无为法的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实际上通过有为法而破是很尖锐的,对方不敢承许,也没办法真正承担得起这么大的重压。这是通过有为法而破。

 

下面是通过缘起而破,即积聚因缘而破。

 

若涅槃是有,云何非缘起?

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

 

“若涅槃是有,云何非缘起?”如果涅槃是有实法,为什么这个法不是缘起法呢?涅槃应该变成缘起法。我们为什么要安立这个结论呢?下面讲根据,“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这个“法”就是指有实法,不是缘起的有实法,始终都找不到,也就是说一切的有实法都是依缘而起的。

 

把涅槃安立成缘起法有什么过失?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发过失的?实际上,没有一个有实法不是缘起的法,一切的缘起法绝对是空性的法,没有一个缘起法不是空性的。对方要承许涅槃是有实法,不承许它是空性的法。但是我们分析,既然涅槃法是有实,就一定是缘起的,是缘起的法就一定是空性的。或者说从现象的角度来讲,缘起的法一定是有为法。这方面也可以和第二颂关联。

 

但我们不需要完全和第二颂关联。本颂当中讲“云何非缘起”,实际上中观的意思很明显,涅槃的法是无自性的法,是空性的法。对方认为不是空性的,如果是空性的就有很多很多过失。但是中观宗说,如果它是有实法就一定是缘起的,因为没有一个有实法不是通过因缘而有。哪一个有实法不是依缘而起的呢?全都是依因缘而起的。一切的有为法都是依缘而起的,所有依缘而起的法都是空性的法。涅槃是依缘而起的法,所以涅槃也应该是空性的法。这样就能够直接打破对方认为涅槃是有实法、不是空性法的结论,最后通过破斥对方的观点,而显出了中观自宗的观点,涅槃是无实有的,是空性的法。

 

此处“无实有”表达的是空性的意思,它就是离戏空性的。“缘起”的意思呢?我们知道中观宗所讲的缘起,有的时候是落在缘起的现象上,有的时候在缘起的空性方面。实际上缘起表达的意思,从本体来讲,是凸显缘起空性的中道,不落于常,不落于断。

 

 

 

涅槃法一定是空性的。如果你认为它是有实法,就没有办法真正地安立合理的自宗,又是有实法又是非缘起的法,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实有的法一定是缘起的,缘起的法一定是空性的。

 

以上我们从三个侧面破掉了对方承许涅槃有实的观点。

 

丑二、破承许涅槃之无实:

 

有两个颂词,从两个侧面来破。第一个是以不成而破;第二个是以不依而破。

 

首先以不成而破:

 

若涅槃非有,何况于无耶,

涅槃若非有,无实亦不成。

 

在破斥无实之前,我们首先要介绍对方的观点。第一个科判当中,对方承许涅槃是有实法,犹如河堤一样能起作用。第二个科判对方承许涅槃是无实法。这是两个宗派的观点。无实法是什么意思呢?对方说涅槃实际上不是像河堤一样的有实法,而是烦恼和业灭掉之后不生的状态,这种状态叫作无实。

 

烦恼和业不产生的无的状态就是涅槃,和中观宗承许的观点不一样。哪个地方不一样呢?对方认为,这种涅槃是存在的,是以无实的方式存在的。中观宗说烦恼和业不生,不生是假立的,涅槃也是假立的。二者是假立的方面有很大差别。如果不注意,很容易理解为,既然烦恼和业不生的无的状态是涅槃,它是无实的话,和中观宗应该是没有差别的。但是有差别,最大的差别就是对于涅槃的本体是不是承许是虚妄的、空性的。

 

中观宗说涅槃的本体是空性的,名言当中安立所谓的涅槃,只不过是烦恼和业不生了,把这个假名为涅槃,涅槃是无自性的。对方说烦恼和业不生的这种无的状态是涅槃,这种涅槃是有的,只不过它是通过无实的方式而有。前面第一个科判当中对方也是承许涅槃是有的,是以有实的方式而有。以有实的方式而有也好,以无实的方式而有也好,都是有。和中观宗承许涅槃如梦如幻、涅槃的本体不可得,绝对不是一回事情。

 

对方承许涅槃之无实和中观宗有点相似,这个地方容易混淆。但是我们分析涅槃的本体是有还是无,就比较容易区分了。对方的观点是承许涅槃是存在的,只不过存在的方式是有实的方式和无实的方式。前面我们已经破掉了涅槃本体是有,通过有实的方式存在的观点。现在破对方承许涅槃的本体是有的,以无实的方式而有的观点,对于所谓的涅槃无实进行分析。

 

“若涅槃非有,何况于无耶?涅槃若非有,无实亦不成。”“非有”就是非有实法,“有”就是有实法。承接前面科判的意思,前面通过老死相、有为相和缘起相三个方面已经破掉了涅槃是有实法,既然涅槃不是有实法,就绝对不可能是无实法。尚且不是有实法,何况是无实法呢?无实法更加没办法安立了。涅槃如果不是有实法的话,无实法也绝对不成立。

 

为什么说涅槃如果不是有实法就一定不是无实呢?我们把这个关系理清,就容易通达《中论》所讲的真实含义。有实法和无实法是互相观待的,尤其是无实法是依靠有实法才能够成立。打个比喻讲,一根柱子的存在叫作有柱,然后柱子毁灭了或被挪走了,或者柱子没有生就叫无柱。无柱一定要观待柱子的有,首先有柱子,有柱子的显现或者有柱子的概念,然后我们才能够在这个基础上说,柱子没有了,或者柱子被打碎了、烧掉了。像这样,所谓的无柱一定是观待有柱,如果有有柱,就可以有无柱;如果没有有柱,就不会有无柱。这样讲就很清楚了,所谓无实法一定是观待有实法的,如果有了它的有实法,就可以有它的无实法;如果没有有实法,就不会有无实法。

 

到底有实法是有还是无呢?第一个科判已经把这个问题讲得很清楚了,涅槃不是有实。既然涅槃不是有实,怎么可能依靠有实而产生无实呢?所有的无实法,都必须要观待于有实。涅槃也一样,我们不能说涅槃是一个很高尚的法,所以它应该特殊一点。没有特殊的,所有的无实都观待于有实,涅槃的无实也同样观待涅槃的有实,如果有了涅槃的有实,就可以有涅槃的无实。但是涅槃的有实的确是不存在的,前面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既然没有涅槃的有实,那又何况于无耶?就不可能有涅槃的无实。所以说“涅槃若非有,无实亦不成”,如果涅槃不是有实法,也没办法安立涅槃的无实法,涅槃的无实法体性也是根本不存在的,无实的涅槃是不成立的。科判是这个意思。

 

讲解完之后,也许有些人会想:按理来说,涅槃的本体如果不是有就应该是无,如果不是无那应该是有,因为涅槃的显现的确是存在的。现在有也破掉了,无也破掉了,让我们怎么去执著?怎么去安立涅槃法呢?实际上佛陀宣讲的涅槃非有非无,并不是让我们真正去执著涅槃,涅槃究竟的本体既不是有也不是无。但是一般凡夫人的分别念执著——要不然就是有,如果不是有那一定是无,老是在有和无的二元对立当中翻来覆去,凡夫的轮回从此开始。为什么凡夫人会轮回呢?他没办法超越有无,什么时候超越了有无,就可以接近圣者的境界。

 

《中论》就是告诉我们怎么样超越有无的方便。既不是有也不是无,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吗?这种情况是绝对存在的。只不过我们的分别念过于狭隘,没办法通过自己的智慧去发现实相而已。如果我们借助佛和圣者的智慧,借助《中论》这部殊胜论典的分析,我们就可以首先从理论上接受既不是有也不是无的这种可能性。以前从来没有想到的可能性,现在我们接受了,接受之后通过修习,逐渐地泯灭对有的执著、对无的执著,最后心达到离戏,什么都不执著的状态。这种什么都不执著的状态,实际上就是相合于究竟实相的状态。

 

我们不能老是按照凡夫人的想法:如果不是有,一定是无;如果不是无,一定是有。老是在这个里面跳来跳去,就出不来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勇气,有智慧,从有无的对立当中超越。因为有和无不是实实在在的框框架架,它不是个实在的手铐把我们铐住了,所谓的有无只是一种概念而已。只不过这个概念我们熏习的时间长了,它就变成了一副手铐。如果我们认清了它的实质,就会发现手铐本来就不存在。谁在束缚我们呢?实际上是我们自己的分别念在束缚自己,我们把不存在的东西变成实实在在的东西,把自己束缚住。真正分析,所谓的有和无本来就不存在,它是假立的。

 

只不过我们凡夫人执著很深厚的缘故,说有无的概念从来不存在,一下子难以接受。所以首先说有和无是假立的,好像有一点点承许它的本体存在,只不过它存在的方式是假立的,凡夫人在这个阶段容易接受。说这个东西有,是如梦如幻的,它是假立的,我们就觉得它是假立的。但实际上在假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分析,所谓的假有就是没有的意思,通过假有趋入到离戏,最后就知道所谓的有无的手铐,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这就是要帮助我们的分别念,通过修习逐渐逐渐过渡到实相当中。

 

如果没有技巧,没有很多过渡的阶段,一般的中下根性很难以马上到达一切有无不存在的阶段,所以需要中间过渡的阶段。很多的上师、论师帮助我们首先建立一个如梦如幻的见解;如梦如幻的、假有的见解建立起来之后,再进一步观察抉择假有的观点,万法从来就没有出生过,所以没有什么可以执著的,一切万法就是本空离戏的状态。

 

下面讲以无依而破,即不依而破:

 

若涅槃是无,云何不依有?

未曾有不依,而名为无法。

 

“若涅槃是无,云何不依有?”“无”就是无实的意思,如果涅槃是无实法,“无”为什么不依靠有实法呢?因为“未曾有不依,而名为无法。”从来没有一个无法(无实法)不依靠有实,自己就能够成为独立的一个无法。

 

这个道理在讲第一颂的时候已经讲了,只不过前面是“不成而破”,这个是“无依而破”。有没有不依有实法而成无实法呢?绝对没有。主要的核心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侧面不同,前面是不成,这是无依而已。所有的无实法,都要依靠有实法才能够成立,所以,涅槃是无实法没有办法安立。

 

从因明等其他论典的观点来看,有实法是依靠缘起而假立的,无实法是依靠、观待有实法而假立的。有实法是假立的,因为它依靠了缘起,依靠了其他因缘,既然依靠了其他因缘,所以它不是真实的。无实法也是假立的,因为无实法是观待有实法而假立的,如果没有有实法,那就没有无实法。有和无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所以说无实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一个无实法不依靠有实法能够独立存在。

 

在注释当中分析了石女儿、兔角是不是能够不依靠有实法而独立存在。实际上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从一个角度来讲,石女儿不是一个所知,它从来就不是一个存在的法的状态。她不像无柱无瓶一样,似乎世俗当中有一个假立的本体,但石女儿在二谛当中从来都不存在。它不是所知的缘故,不需要有一个所依,不需要一个有实法的依靠。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对于兔角、石女儿也作了分析,实际上它们也是要依靠的。兔角实际上是表示一种不存在的法,这种无实法是依靠什么有实法呢?实际上是依靠兔子和牛角,是把兔子和牛角排除掉之后,说兔子头上的角是不存在的。首先有有实法的所依——兔子(也可以说兔子头)和牛角。兔子头上有没有角?兔子头上没有角,兔角是不存在的。但是这个无实法依靠什么有实法呢?依靠排除了兔子头上的角,或者说是把兔子和牛角这两种有实法排除掉之后,安立了兔角的概念。所以,它也是要依靠兔子和牛角的概念,把这二者排除掉之后就可以安立兔角,安立排除之后的一种概念,所以无实也是依靠有实。

 

石女儿也是一样的。石女是没有生育能力的,所以她应该没有儿女。石女儿是个无实法,它依靠了什么呢?一定要有其他存在的儿女概念,石女儿就是排除掉这个概念之后的概念,石女儿是这样存在的。它也是排除了有实之后,安立了一个无实。

 

不管从哪个角度讲,没有一个无实法是不依靠有实法而假立的概念,无实法都是一个概念。是依靠什么来假立呢?通过有实法而假立的。因此,认为涅槃是无实的观点,没办法真实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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