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下面讲互相依靠而破:

 

若谓于有无,合为涅槃者。

涅槃非无依,是二从依生。

 

互相依靠,意思是说涅槃的本体本来应该是无所依的,无为法。但是“若谓有无,合为涅槃”,如果对方认为有实和无实合在一起安立成涅槃,在这种状态之下,“涅槃非无依”,涅槃就不是无依法,而有依靠法了。为什么呢?“是二从依生”,因为有实和无实是相互观待、互相依靠而生的,而有实无实又是此处所讲的涅槃的本体,二者具备互相依靠的特色,又安立成涅槃的本体,所以涅槃就变成了“非无依”,就有这种过失。实际上从涅槃的本体来讲,它是无所依靠的,是无为法,但是现在对方又把涅槃安立成一个依靠的法,二者之间有明显矛盾。所以这样安立是不合理的。

 

下面分析“是二从依生”。“是二”是讲有实和无实,有实和无实从互相依靠而生,观待而生。首先安立有实法是从依而生的。有实在此处就是讲智慧,在颂词当中讲,有实法是依靠无实法,它是怎么样建立的?第一,有和无是互相观待的关系。有和无就像上和下、此和彼一样,互相都需要观待。有了此才有彼,有上才有下,同样道理,有和无观待的关系也是这样的,观待了无才能安立有,观待了有才能安立无。所以有实法没有办法独自存在,所谓有实法的有必须要观待无才能安立有的概念,如果没有无,它就不叫有。要安立有实的名称概念,必须要观待无实。这是第一种观待的意思。

 

第二,从智慧的角度来讲,智慧的生起必须要依靠烦恼和业的灭亡,如果相续当中烦恼和业没有灭,就没有办法生起或者说获得智慧,无法安立有实的智慧。为什么现在我们相续当中生不起这种智慧呢?还有烦恼、业这些负面的因素。我们要生起智慧,一定要观待烦恼和业的灭;烦恼和业一灭之后,智慧就会生起来。所以说有实的智慧也不是独立存在的,必须要观待无实——烦恼、业的灭亡才能安立。

 

从这两个角度分析,我们就知道有实法的的确确是要依靠无实法的,就很清楚了。

 

再反过来讲,无实法是怎么样依靠的呢?无实法也要依靠有实法。第一种依靠关系就像前面有和无的互相观待一样,有要观待无才能安立成有,同样道理,无也需要观待有才能够成立无,如果没有观待有,就不是无。所以,无实也是必须要依靠有实。第二种依靠关系,就像生起智慧,烦恼、业要灭掉一样,智慧是依靠无实,同样,无实也不可能无因无缘就灭掉了,烦恼和业的灭亡需要智慧的抉择。所谓抉择灭,抉择就是智慧,通过智慧抉择之后,有一定的力量就可以把烦恼障、业等等消灭掉。如果不依靠有实的智慧,也没有办法把烦恼、业完全消灭干净。所以说无实也是必须依靠有实的。从这方面分析也是非常清楚的。

 

有实和无实都是依靠其他因缘而产生的,二者之间实际上就是一种互相依靠的关系。而涅槃恰恰不是依靠的关系,它是无依的本体。所以,如果你们承许有无二俱合为涅槃,涅槃就变成了非无依的本体。实际上对方也承许无依,涅槃是无所依靠的无为法,无为法怎么可能依靠其他法呢?对方又要守持无依的观点,又要守持有实无实二俱安立成为涅槃的观点,这就是一个没办法调和的矛盾。所以,没办法真实安立涅槃是有实无实和合起来的混合体。这种破法是从互相依靠的侧面而破的。

 

下面从有为法而破:

 

有无共合成,云何名涅槃?

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

 

本来涅槃是属于无为法,是抉择灭。抉择灭是三种无为之一,所以涅槃应该是一种无为,大乘的涅槃是无为法,小乘的涅槃也安立成无为法。但如果你安立“有无共合成”,有实和无实和合起来安立成涅槃,那么涅槃就不是无为法了,涅槃就变成了有为法。本来涅槃是“名无为”,但是你安立有无合成,有无的法都是有为法,把有无二俱安立成涅槃,涅槃就变成了有为而不是无为了。

 

了知总的意义之后,下面我们分析有和无是不是真正的有为,把核心的问题搞清楚才能够完全通达颂词的意义。如果“有无是有为”这句核心意义没搞清楚,还是没办法真正了知涅槃变成了有为法的过失。

 

“有无是有为”,首先有实法是有为法,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因为所有的有实法都是依缘而起的,依缘而起的缘故,一切的有实法都是有为法。这个意义在前面破有实法是涅槃时也观察破斥过,有实法是有为法这一点,对我们来讲比较容易了知。

 

无实法也是有为法,我们就稍微有点难懂。无实法为什么变成有为呢?比如说石女儿、虚空等是属于无实法,无实法应该是无为,因为石女儿没有生住灭,虚空不是靠因缘而起的,虚空也没有生住灭。有生住灭就是有为法的体性法相,前面《观有无品》当中讲,具有生住灭的法就称之为有为法,没有生住灭的法称为无为法。虚空、石女儿没有生住灭,所以应该划在无为法当中。为什么此处又把石女儿等无实法划到了有为法当中呢?因为所谓的无实法不是完全独立自主安立的。

 

从一个角度来讲,这种无实法在名言当中都是不存在的,像石女儿等名言当中不存在他的本体。如果要安立无实法的概念,从哪个方面来安立呢?通过观待有实法而安立无实法,所以说无实法没办法独立自主安立,必须观待有实法才能够有无实法(这个问题在前面破无实时破过,我们都有印象)。既然无实法要观待有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就观待了安立的因缘,所谓的无实法并不是无因无缘的、完全可以独立自主的本体。无实法在世俗当中都没有。

 

如果要安立无实法的概念,必须要依靠有实。比如,柱子不存在了,就叫作无柱,像这样观待于有实法才能安立无实法。既然无实法要观待安立它的因缘,从这个角度来讲就叫作“为”。前面我们讲过,法具有因缘就叫作有为。无实是观待了它的因缘,即便是让它假立的因缘,但是毕竟也是观待了有实法作为它安立的因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也可以说具有因缘了,即具有为了。既然具有为,它就是有为了,所以说有无是有为。有无是有为的缘故,你把有无和合起来安立涅槃,涅槃就变成了有为法而不是无为法了。

 

对方也没有办法把涅槃安立成有为法。因为所谓的有为法,都是具备变化的自性,有时候说是苦的自性,所以如果涅槃是有为法就还不是真正的解脱,不是真正的涅槃。只有远离了有为法之后,无生无灭的状态才是真正的涅槃,才是真正的无为。但是现在对方直接安立有无二俱的观点,把涅槃变成了有为法,这是对方也是没想到的,或者说也不是他愿意看到的情况,因此只能说明对方有无二俱是涅槃的观点是有问题的。

 

下面通过明暗的比喻而破:

 

有无二事共,云何是涅槃?

是二不同处,如明暗不俱。

 

“有无二事共”,有实法和无实法这两种事物和合在一起就是“共”。把有实和无实放在一起安立涅槃,但是“云何是涅槃”呢?并不能安立涅槃。为什么呢?“是二不同处,如明暗不俱”,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有实法和无实法没有办法在一个时间、一个物体上面同时具足,这是没办法安立的。

 

前面我们讲过瓶子的例子。在世间当中安立时,如果说瓶子的状态是有实,它就绝对不是无实,因为所谓的有实是正在存在、正在起作用的法。手正拿着瓶子,眼睛看到瓶子,我们说瓶子存在,这个时候的状态就叫作有实。当它处于有实状态时,一定不是无实。当把瓶子拿走了,我们眼前没有瓶子了,这个时候的状态一定是无实而不是有实。有实和无实不能够在一个事物上面同时安立,所以说“是二不同处”。

 

打个比喻讲,如“明暗不俱”,就好象光明和黑暗没有办法在一个物体上面同时存在一样,在有光明的当下不会有黑暗;当黑暗时不会有光明。和明暗不俱一样,有实和无实没有办法同住。既然有实和无实没有办法在一物体上面同时具足,那怎么能把有无二俱安立成涅槃呢?

 

有实无实二俱是涅槃,其安立的基础在于,首先有实和无实要在一个时间当中安立,然后才能说有实和无实的本体是涅槃,否则就是没办法安立涅槃。这是通过比较严格的观察方式来进行安立的,有实就是有实,在有实时不会有无实;无实就是无实,在无实时不会有有实。所以,对方说有实无实二俱和合在一起时是涅槃,而且还是实有的、有本体的涅槃,这就完全不合理,没有办法安立。

 

至于前面所说的,从有情或柱子刹那生灭的角度来讲,当第二个刹那时,第二个刹那的本体有实法具备,同时在他(它)上面不具备第一刹那的法;或者说一个瓶子上面并不具备柱子等其他万法,好像是说从瓶子的本体来讲,它是属于有实,但是瓶子上面不具备其他法,没有其他法,这就是无实。这是属于什么问题呢?上师在注释当中讲,这是属于因明当中遣余的概念。就是通过分别念可以把很多法放在一起,可以把一变成多,把多变成一,这些方面分别念都是可以操纵的,分别念也可以把有实法的本体和不具备其他法的无实法的本体放在一起,就觉得是二俱了。实际上这是分别念在操纵,是遣余的一种方式。实际情况当中,有实和无实是没有办法在一个时间当中同住的。通过遣余把二者合到一起,这是一种比较粗大的观察方式。

 

而此处要安立胜义谛的法相,安立实相的本体,就没有办法使用这种概念了。因为遣余只能在某个阶段,在某个场合当中使用,比如你可以将柱子分出无常、所作性等不同反体,你的分别念可以把一个法分成很多法,也可以把很多法合在一起。所以,你可以把有实和无实放在一起,但是它毕竟只能够在某个阶段发生作用。如果到达了比较严格的阶段,这种遣余的使用方式就不中用了,没办法把它作为一种理证根据来安立。而此处恰恰是观察胜义谛,你怎么可能把分别念面前遣余的概念,有实无实的概念放在此处来观察呢?这是不合适的。

 

以上就破完了二俱。

 

癸三(破承许二者皆非)分二:一、遮破本体;二、遮破能立。

 

二者皆非就是讲非有非无,对方安立涅槃是非有非无的本体。戏论只有四边,前面有实和无实已经别别破掉了,亦有亦无也破掉了,下面要破掉的是非有非无。

 

子一、遮破本体:

就是遮破涅槃是非有非无的安立方式。

 

分别非有无,如是名涅槃。

若有无成者,非有非无成。

 

对方安立非有非无。“分别非有无,如是名涅槃。”“非有无”就是非有非无,就是说通过他的分别念或者心识把非有非无安立成涅槃。

 

昨天我们分析了中观的非有非无和此处戏论的非有非无的差别:中观的非有非无是遮破有无之后,不安立任何一个法,就是抉择空性,抉择了本体不存在,既不是有也不是无,这叫离戏,也有非有非无的词句;而此处的非有非无是属于戏论,不是智慧,它的本体是有的,是非有非无的特征来安立的,这就是对方安立的非有非无。对方把非有非无的法安立成涅槃。

 

中观宗破曰:“若有无成者,非有非无成。”就是说有和无如果首先能够成立的话,可才以安立非有非无;如果有和无不成立,非有非无也就不成立了。为什么这样安立呢?因为所谓“非有”的法,首先要观待有,“非无”的法也首先要观待无。如果首先有了有无,你才可以说非有非无。前面在讲无实时也是作了观察,无实法必须要观待有实,这个地方的非有非无是属于无实的特征很明显。如果你要安立非有,首先要把有安立了,才可以说有不存在,叫非有;你要安立非无,首先无存在了,才能说非无。如果别别的有无不成立,非有非无如何成立呢?是没办法安立非有非无的。从这方面遮破了对方的观点。

 

我们还可以换一个角度破斥,前面我们曾经使用过这个理论,相当于做个游戏一样。因为对方老是在实有的概念当中转来转去,没办法转出来,我们就使用实有的概念来观察非有非无。怎么样观察呢?前面提到过,什么叫作非有呢?非有就是不存在,所以叫无。非无是什么呢?并不是无,既然不是无那就是有了。所以,非有非无的安立,我们在文字上观察一下,所谓的非有就是无,非无就是有,最后就变成第三边——亦有亦无,又是有又是无的问题。所以,所谓的第四边还是变成了第三边(第三边的亦有亦无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了)。然后再观察时,把第三边就又变成了一、二边。为什么呢?因为第三边是亦有亦无,也是有也是无——也是有,就是第一边;也是无,就是第二边。

 

那么第四边到底是属于哪一边呢?从非有来讲,就是无了;从非无来讲,就是有了,就变成了亦有亦无;再分析时,所谓的亦有亦无就是也是有也是无,所以它就具备一边、二边了。

 

观察时如果第一边和第二边不存在,第三边和第四边一定是不存在的。因为亦有亦无是在也是有也是无的基础上安立的,非有非无是在有和无的基础上,遣余说非有非无。但是,如果有和无不存在,非有非无一定不存在了。把有和无再作个分析,实际上重点就落在了有边了。如果有有边,就可以有无边,如果没有有边就不可能有无边,所以破斥的重点就放在破有边上面。只要有边一打破,后面的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那是顺势而破的,没办法真正地安立。

 

龙树菩萨为什么在这个地方着重破有?在中观当中是着重破有,因为虽然说边有四种,但是非有非无、亦有亦无,都是观待了有无。而有无当中第二边的无,也是观待了有,如果有了有,才能有无。如果把有边一破掉之后,后面的三边破起来是非常容易的。所以很多时候破无没有用很多的篇幅,主要是破掉有。我们从学《观因缘品》开始到现在,乃至于到后面,实际上都是针对内心当中有的执著破斥的。“有”的执著一破掉之后,其他的执著是很容易遮破的。

 

以上就遮破了本体,非有非无的本体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