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密钥》19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继续宣讲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中论》分二十七品,今天要宣讲的是第四品——观五阴品。

 

五阴就是我们平时讲的五蕴。在旧译当中经常使用“五阴”,新译当中几乎都是用“五蕴”这个名词。“阴”就是积聚的意思,或者有些地方讲“阴”有荫蔽善法的含义。

 

本品主要对人们平时执著的色、受、想、行、识五蕴作观察。很多法积聚在一起称之为蕴。色蕴就是很多色法积聚在一起。这里面既有因色,也就是地水火风四大种,也有过去、现在、未来的色法,或者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有的时候加上无表色,很多这样的色法聚积在一起就叫色蕴。

 

色蕴的范围较广,比如身体是微尘的自性、也是色法的自性,由眼根、耳根等等乃至于身根的法聚集而形成;身体之外的桌子、山河大地等物质也是色法。所以这样一种色法,既有属于身体的,也有身体之外的山河大地等,这些都由色法积聚而成,范围很广。

 

除了色法之外,其余受、想、行、识等四蕴都是心法,四蕴中的前三蕴——受蕴、想蕴、行蕴属于心所(行蕴当中还有一些是不相应行,不相应行是假立的,如时间、方向等没有一个实质),一般来讲受想行属于心法当中的心所;第四个识蕴是心王,如眼识、耳识乃至意识或阿赖耶识等,包括六识或八识。因此,五蕴包括色法和心法等一切有为法。

 

所以,我们如果能了知五蕴是空性的话,第一能够了知我们身体构造的色法本空,第二我们所执着的这些物质如房子、美景等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是空性的,对色法的执着可以完全打破。还有对于心法方面的受、想、行、识也能打破。

 

所以如果对五蕴品的观察能够通达的话,所有我们能够执著的有为法部分就作了彻底的观察了,平时我们执著的、能够引发我们最大烦恼的,或者说似乎成为修道障碍的色法和心法都可以了知是空性,如果能够安住在它们的本体当中,就能安住一切万法的实相。一切有为法就观察打破完了。

 

所以观察五蕴也是有很大的必要的。《心经》当中也说“观五蕴皆空”,对五蕴都要观察是当体即空的。

 

丁四、(观五阴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中讲“色以色空”,《心经》讲“观五蕴皆空”等等,讲了很多五蕴不存在的道理,都属于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世间人或小乘行者认为五蕴应该存在,因为佛陀在经典中讲“一切有为法即是五蕴”,《俱舍论》对色蕴与识蕴的体相作了详尽观察,他们说,如果五蕴不存在的话,第一、违背佛经和此论之论点,第二、也有违背现量的过失,因此五蕴应该存在。自宗为了说明五蕴只是现相当中的存在,胜义观察并不存在。

 

小乘有部成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实有法,小乘经部认为五蕴的“蕴”既然是积聚的应该就不是实有法,还有说十二处(即六根和六境)是实有,还有观点认为蕴和处都不是实有,只有十八界的“界”是实有……,内道中有很多不同观点,他们之间也有很多的辩论,但在中观宗看来一切法都无自性、没有一个是实有的,五蕴是积聚的固然无实有,十二处和十八界一一观察分析的时候也都无实有的。

 

有些小乘说无实有是指蕴积聚的本体无实有,至于它的构造,比如说四大、微尘这些应该是实有的。但中观宗说观五蕴空的时候,不单单是指蕴的意义,不单单是积聚本身无实有,而且五蕴的本体,连它的微尘在内,从粗到细一概无实有,全都是不存在的。

 

比如很多零件组成一辆车,我们说车是无实有的,因为它是零件积聚的缘故,所以车的形象,它的整体是无实有的,有些时候破实有只是放在了它的果方面。实际上中观宗在观察这辆车无实有的时候:第一、积聚的本身无实有,第二、组成车的零件的这个因也是无实有,所以连车带零件一概是无实有。

 

为什么如此分析?如果按照中观宗二无我的观察方式,只是打破五蕴的积聚,可以观察人我空性。就是说五蕴本来无实有,它是积聚的,如果不牵扯到它的微尘,就可以说微尘存在,但人我是没有的,这是观察人无我。按照小乘的观点,剩下的这些微尘不用分析,有微尘而无我就足够了。中观宗认为这个(微尘)属于法我,如果不把微尘遮破的话,五蕴还没有破尽,所以把它的微尘自性也一破到底,从而抉择法无我空性。

 

所以中观宗有两个观察层次(人我空、法我空),我们破的时候不能只破积聚无自性,还要遮破积聚的因也是无自性。车要破,车的零件也要破。没除了车之外,零件也不成立单独的零件;没有零件也无法安立车。这两个方面的意义都是有的。

 

所以,品关联对于五蕴的积聚、五蕴的因全部要遮破。

 

此品分三:一、遮破色蕴;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辩驳之理。

 

遮破色蕴和第三品观六情品相同,第三品是以眼根为例,例破其余诸根,本品以色蕴为例,例破其余诸蕴,重点放在破色蕴上。只要把破色蕴的理论精通了,它总的原则和原理是一样的。只不过色蕴和它的因、受蕴和它的因,这些在名言的概念上面稍微有点不同,但因果构造的方式,或者说缘起的道理应该都是相同的。

 

己一、(遮破色蕴)分二:一、立宗;二、理由。

 

庚一、立宗:

 

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

 

这是总破或立宗。

 

“色因”也叫因色,“色”是果色。如果离开了因色或色因,果色就不可得;如果离开了果色,色因或因色也是不可得。

 

这个颂词主要通过观待理来宣讲二者都是无自性的:果色必须要观待因色,即果必须要观待因才为果;反之,因必须要观待果才能成为因。所以如果离开了因色,果色就不可得,离开了果,因色也是不可得。

 

什么是因色或色因?地水火风四大种就是因色。四大种是构成粗大物质的四种元素,比如地大是坚硬的自性,水大是潮湿的自性,火大是暖热的自性,风大是飘动的自性。任何一个法都是具备地水火风的四大元素的,只不过在果色中有些法是某一大增胜,比如一碗水四大种都具备,也有火,也有地,但是其中水的元素比较增胜,潮湿的本体比较明显,但坚固的自性它也是有的;水能流动是由于风大在起作用;它有暖热、成熟的自性,所以水也有火大。

 

又如一个瓶子,它的地大比较增胜;也有水大的成分,虽然表面看来不很明显,但水大除了潮湿的体性,还有能让物体不散失而成型的作用;火大是让这个东西成熟,让它变成瓶子,所以也有火大的自性;风大就是能令它移动。

 

所以,每个物体当中都有地水火风四大种或四种元素,但至于是哪一大增胜就看具体情况。前面所讲的一碗水,水大比较增胜;一堆火,火大比较增胜,暖热显现较强。这方面在《俱舍论》当中分析很多。总之,四大种是形成果色的不可缺少的因素,这叫色因或因色。

 

当四大种这些法堆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显现色果——又叫果色。按照《俱舍论》的观点,眼根、耳根等五根都属于果色,还有眼根的对境——色法、耳根的对境——声音、就是色、声、香、味、触等五境,有些地方还说无表色,这十种或者十一种法都属于果色。通过四大种的因而显现出来的果。

 

所以,四大种是因,其余十种或十一种境是果。它们内部之间有这种因果关系。

 

我们分析果色到底是不是实有的?应该不是。如果实有就应该有自性,任何有自性的法都是独立存在的,具有自在性。什么叫自在性?就是我自己的本体可以成立,不需要观待任何法,这就叫自在性、有自性成立。

 

果色如果实有,是否具备实有的自在的本体?根本不具备。为什么不具备?“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这个法如果是自在的,就根本不需要观待任何法,但是离开四大种,果色根本无法形成。既然果观待四大种的因,就说明果不自在,没有自性。必须有因才能有自己的本体,没有因就没有本体,说明果法是观待了因缘的有无而有无。颂词“若离于色因,色则不可得”,说明果法确无自性。

 

下面反过来讲,“若当离于色,色因不可得”,既然果色无法离开色因,那色因能不能单独存在?也就是说四大种能不能离开果色之外,单独存在,变成一个因法?也不行。如果离开了果色,因色绝对不可能存在。离开果,因就不成为因,因必须能够生果才能成为因,果色不存在怎能成为因?不能成为因。

 

就像第一品观因缘品时讲稻谷要成为种子,则必须要生芽。如果不生芽,放在箱子或仓库里面,就只是稻谷而已,就不是种子,不是一个因。所以,如果离开了果色,因色不可得,由此而知因色也是无自性。

 

以上主要是通过观待的方式了知了果色和因色都无自性、无本体的意义,总的宣讲了果色和因色不可得的立宗(结论)。    

 

下面作进一步的分析。

 

庚二、(理由)分二:一、理由之一;二、理由之二。

 

辛一、理由之一:

 

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离开了因色,果色则不存在,下面还有一个颂词讲离开了果色,因色也不存在。这两个颂词是一对,是一种观察方式。

 

第一,离开了因色的果色不存在。“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色因”就是四大,后面的“色”是果色,如果离开了因色而有果色,“是色则无因”,果色就应成无因生;因其无因而有果故,“无因而有法”,名言中任何一个法离开因而存在,“是事则不然”,这不应理。

 

观因缘品中分析无因生时讲到无因而有果,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果法有了,但是无因而有的,这样就变成恒常存在、恒有的过失。因为一个法是否消亡要观待其因缘,因缘具备时显现,因缘不具备就不显现,或者说是否能安住就看它的因缘能不能连续。这个法有了,但没有因来约束它,这个法已经存在了,怎么样让它消亡呢?没办法让它消亡,所以说果如果是无因而有(把重点放在“有”上),它就会变成恒有。

 

第二、如果这个果还不存在,那么这个果就永远不会有,为什么?因为通过现量、比量的道理可知法的存在必定要观待它的前因,如农民种庄稼想要收获果实都要先在春天播种,如果没有种下种子,没有因就不可能有果。“不可能有果”是随它无因的角度讲,(不是随它有果,而是随它无因)无因的缘故就不会有果法,所以变成恒无的过失。因此,如果“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

 

在这个世界上无因生的法根本找不到,因此,如果没有四大种的因,就不能显现果法。以上就是因色和果色不可得的理由之一。

 

辛二、理由之二:

 

这个科判通过四个颂词次第宣说:第一个颂词和前面的观察方式是一对,前面说离色因,果色不合理,这里讲离开了果色,因色不合理;第二个颂词讲到这样的因是有果的因还是无果的因?有果的因和无果的因都是不合理的;第三个颂词的前两句讲这样的果是有因的果还是无因的果?实际上都是不合理的;后面两句是摄义;第四个颂词观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首先讲第一个颂词:

 

若离色有因,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

 

这个颂词和前面观察方式属于一类,前面颂词(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把重点放在果上,无因就无果。此处重点在因上,无果就无因。

 

“若离色有因”,“色”就是果色,如果离开果色还有因色,则是无果因。“若言无果因,则无有是处。如果说在名言当中有一个没有果的因,“则无有是处”,根本不合理。

 

为什么离开果色就没有因色,可从两个角度进行观察:第一、如果整个果不存在,因就不可能存在,这是从粗大的分别念来观察的。果法形成的时候,其中已经有因的积聚,只是在果形成后因已不明显。如果彻底没有果法,就不会有因,这是从否定整个果而否定整个因。

 

这个理论是怎么安立的呢?比如《入中论》中有一个观察有支和分支的理论,相当于这里所讲的果色和因色的本体。花瓶(果色)是由很多微尘积聚组成,它属于一种果,里面有很多分支的因,如果我们把整个花瓶毁掉,这个因是否还存在?不会存在。

 

如果我把整个车全部烧毁,你能不能说我把车烧毁只是烧毁它的果,而没有烧毁它的因?这个不行,整个车烧毁之后其零件也同时烧毁。所以有支完全毁坏之后,它的分支也不存在。

 

这是第一个,如果没有果,就绝对不可能有因,连果带因一起观察,如果根本没有花瓶,不仅果色,连它的因色也不存在,这就是第一种观察方式。

 

  • 有些时候并不完全把整个车全部烧毁,有些时候果法毁坏之后,它的因法还可以存在。比如我们把这辆车拆掉,当我把零件和轮胎卸下放在地上,这时车的果固然没有了,但它的因还存在。或把花瓶砸毁,花瓶没有了,但它的(因)四大还存在。这样的话,我们以观待理观察果因之间的关系,因之所以能够成为因,一定是能生果的,现在果已经不存在,这个因就不成其为因。

 

我们在执著当中说, 这个就是车的零件, 但真正严格来看,要成为车的零件,一定要观待它的车型组装完、车的果已经形成,这个零件才是车的零件,才是它的因。但车子已被拆卸为一个个零件,这个时候如果说这是车的零件, 车在哪里? 这个时候车只是我们脑海里面以前的车,或者是我们觉得它应该是车的零件。这个时候果已经变成了我们脑海里的总相了。

 

当零件拆下时,它已经不是零件了,它就是一个圆圆的东西或是一个轮胎,它自己变成一个单独的有法、一个完整的东西,严格来说它已经不是车的零件,但我们还是会执着为这是车的零件,是车的因。那果在哪里呢?果没有,没有果的因怎么会成为因呢?不会成为因。

 

我们把花瓶砸毁,果固然没有了,花瓶碎片的四大种还有,但不是因色,为什么?因为果色不存在,这个因色是谁的因色?无法安立因色。可以说它是四大种或者说它是一个轮胎,但不能说这是一个车的零件,它不是车的零件了,它自己变成一个整体,变成有支了。

 

所以我们观察离果色之因色不合理,可分成两个步骤:第一个,如果离开整个果色,在果色被毁之后,因色就不存在。第二个,如果认为把果色毁掉,因还可以存在,就像把车拆掉还有零件一样。这个可以通过因果之间的特殊关系来分析。能够成为因,必须要有果,但现在果已经没有了。车的果在我们眼前已消失,零件就不成为零件,没有果就不成为因。如果不是因,还说因色是实有的,哪里可能是实有的?如果是实有的,必须要有果,没有果就不是因。

 

通过这两个步骤可以打破我们对因色的执著。一个是打破对它的本体的执著,一个是打破对所谓因色的概念的执著。无论是果色还是因色,这二者都无自性可得。

 

下面这组有六句颂词,是观察因果。前面四句是观察有果无果之因,第五句、第六句是观察有因无因之果。

 

首先破有果无果的因,把重点放在因上,观察因是否有自性: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如果色因或因色是实有,必须要显现一种作用:由因而生的果是已经有的果、还是没有的果?

 

“若已有色者,则不用色因”,如果果色已经存在,则不用色因。因之所以能成为因,主要是能生果。如果果法还没有存在,色因可以帮助产生果色,但如果在因色形成之前,果色已经存在,那因色就没有用了。(当然这是假设的,假设在因色存在之前,果色已经存在。)

 

下面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按照世俗的名言规律分析(世俗的规律都是缘起无自性的,都是假立的。),这个果一定是先无后有的。果首先是没有的,但通过色因可令其逐渐形成而产生。但此处站在胜义角度作严格观察,“若无有色者”,这种“无有色”不是假立的,不是因缘没有和合之前的无有色,它是彻底的实有的无的本体,色因对它也是不起作用的。如果是一个实有的无,无论如何积聚因缘也无法转变成一个有的法,正如虚空不能变成有实法,石女儿亦无法显现。以此角度而言,不管积累再多的因缘也没办法让实有的无显现成有法。所以,“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这些观察方式在分析的时候,有些时候如果我们对这个理论已经很熟悉了,就不会有其他的想法,但如果是初学,对这个理论不是很熟悉,就会想”怎么有的也没有,无的也没有?”,因为对方(或我们)执著的时候,是有一个实有的概念,如果它要成为实有,一定会有它成为实有的根据。

 

名言中说“刚开始没有,后来有了。”这不符合实有的概念,通过胜义理论分析它就是一种虚幻的显现,只不过众生不了知缘起无自性的道理,认为这是实有的,但是这种概念经不起分析。

 

如果是实有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过失。这样分析的时候,一般人认为的实有根本就不是实有。真正的实有是什么?如果是实有的本体话,是不会有变化的。如果会变来变去,就不可能是实有的。变来变去是跟随因缘的变化而变化,如果跟随因缘而变化,就是无实有的法、缘起的法、虚幻的法。

 

以上通过果色已经存在还是不存在都不用因色,四大种的因色都没有作用,就破了因色有自性的执着。

 

下面两句是反过来:果色存在,是无因而生的果色?还是有因而生的果色?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  

 

这句颂词表面上分析的是无因而有果色不合理,但实际上隐藏了另一深意:有因而有果色也是不对的。

 

首先“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无因而有果色,果法就成了无因生,这是不对的,前面观因缘品中已宣讲“一切万法不是无因生”。

 

“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对方认为“有因而有色”就应成合理,在名言假立的缘起中,有因就生果。但在胜义观察时有因而有色也不对,可以从因果之间的关系进行观察分析。借用《智慧品》中的一个理论,因产生果,那这个果法是在因之前而有、因之后而有,还是和因同时有?通过三个时间段来分析。

 

果先于因前就成了无因生,为什么?因在后,果在前,果在因还未生起时就已独自存在,这个果就是无因生,变成无因的果,这不合理。

 

果在因的后面,先有因再有果,在粗大的思维中这个似乎是合理的,但是详细分析,在因显现的时候,这个果法有没有?还没有。所以这个时候只有因,没有果,这个时候的因不能称为因,因为只有果法生起才叫因。

 

如果说首先有因存在,第二刹那才有果存在,稍微严格分析一下,这个因存在的时候,果法还没有产生,这个时候因就不叫因,因为没有生果的缘故。第二刹那的时候,因灭,果生了,果生起的时候,因已经灭,那么果是从哪个因产生的?因已经不存在了,果才出现的,这时果成无因生。

 

所以严格分析的时候,前因后果稍微仔细分析的话,因不会成为因,因为因存在的时候,果不存在;果也不会成为果,因为果产生的时候是无因的果。所以如果是前因后果,不分析的时候好像合理,一分析的时候也不合理。

 

或者说果法是因灭了以后再生,还是因没有灭的时候生?如果果是因灭了之后生,那就是说果没有产生的时候,虽然有因,但是果没有,因灭了之后生果,这个果就成了一种无因的果。

 

如果果生的时候,因不灭,就会变成因果同体。如果因还未灭,果就已经产生,就有因果同体的过失,或因中有果的自生过失,或者因变成恒常的过失——果生起后因还未灭,因就变成恒常有因。通过以上分析了知前因后果的关系不合理。

 

果先因后或因先果后都不合理,因果同时合理吧?仍不合理。当因不存在时,也不会存在果,因为因果是同时显现的;如果因出现的一刹那,同时也出现果,果是没有观待因的,因此就有因不成为因、果也不成为果的过失。所以,有因而有果,是事仍是终不然。

 

只不过凡夫人的分别念很粗大,对于胜义仔细严格的观察方式不熟悉。如果真正熟悉之后,就可以这些理论观察一切万法,到底我们平时所执着的“有此故有彼”是怎么安立的吗?实际上都无有自性可得,都是假立的本体。

 

上述是观察有因无因之果也不合理。

 

下面是摄义:

 

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

 

所以有智慧的人不应分别色,不应该分别色法的有无、好坏、贤劣等。

 

凡夫人最擅长于对色法的分别,认为色法有了、无了,或这是好的色法、这是坏的色法,这是一个男的或女的等等,通过对色法的分别,衍出虚妄分别的心识,产生很多诤论,产生诸多罪业和烦恼,愈来愈滑向轮回的深渊。

 

龙树菩萨教诫我们,有智慧的人不应分别色。我们通过观察了知色法不存在,便不再对色法有虚妄分别,这样善妙的观察一定会引发善妙的果,了知一切万法的本体。

 

在见解圆满时平等了知一切色法在显现的当下无有自性。我们认为色法的有无、好坏、贤劣、来去,实际上在本性当中既没有有无,也没有来去,也没有常断,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色法而已。所以我们不会再对色法作很多分别,贴上很多标签。

 

比如看到一个花瓶,“这是一个好东西、这是中国还是外国制造的、这个东西现在可以用来装什么,以后可以用来装什么……”,我们看到一个色法的时候,就生出无穷无尽的虚妄分别,但是这些虚妄分别在法界当中,在这个色法上面都是不存在的,但众生就是很可怜,在一个不存在的法上面又开始出现很多很多其余不存在的分别念,这们怎么会不流转呢?一定会流转下去。

 

所以智者在看到色法的一刹那,在色法显现的一刹那,了知了色法的本性,安住在它的本性当中,不跟随分别念流转,以后所有的虚妄分别都不会产生。安住在法性当中,安住在当下的自性当中,就会生出无穷无尽的智慧。很多的智慧就是从当下的觉照开始产生的。

 

所以告诫我们“不应分别色”。当然如果不了知为什么不分别的话,作用还是不大的(当然念金刚句慢慢得加持是另当别论)。但是要让内心在最快的时间当中引发一个定解的话,就是通过前面的这些分析方法,再再去分析,再再去观察,对我们了知万法的本性以及修道方面最有用的就是这些分析。

 

否则即便是世间的科学家,对色法的分析已达炉火纯青的境界,可以一眼看出珍宝的好坏,或一眼看出色法的贤劣,但这对我们的解脱有什么用呢?你可以把你的知识告诉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但他们即便是接受你的理念,但也没办法了知色法的本质。

 

如果通过龙树菩萨的理论,讲解之后我们懂了,但懂了还不行,要让这种理念渗入到内心深处,要深入到我们每一个细胞当中,还是需要做很多努力的。要它成为我们本性的思维方式,还需要很多努力。

 

现在我们习惯的是一种带实执的思维,我们要彻底颠覆这种带实执的思维,如果没有下很大的功夫,再再去看书,再再去思考,再再去分析,再再去讨论,再再去观修的话,实际上我们还是不行。一看到色法的时候,自然而然就被我们的实执带动了,去分别这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这个是色法、那个是心法。

 

怎么样才能让我们的思维转变过来呢?这个不下一番大功夫是不行的。单单听一次完全不够,今天要讲考我必须看几次,把它记下来,然后能够讲下去我就过关了。但实际上内心当中有没有产生定解呢?

 

学完之后有机会的时候,如果没有把这些东西好好掌握到,没有真正用得上的话,这是我们在得到人身的时候,在这么烦乱的社会当中,能得到这么清新的教法,然后我们把它放走了,这对我们是很可惜的。

 

有时候我们觉得世间人没有接触佛法固然非常可惜,但是已经接触到这些深奥教法的人居把它放掉了,这种可惜远远超过没有遇到佛法的社会上的人。一只脚已踏入到解脱的殿堂,又缩回去,这不是很可惜的事情吗?非常的可惜。

 

中观的教义能从深层次,从根本上颠覆我们轮回的实执,这么好的教法,我们遇到了,学习了,但是最后因为自己内心当中,或者所谓的其他的根据理由,没有好好学习,没有把这些教义深入到自己相续当中去,最后就说“反正学完了嘛,以后再看,以后再学。”这个方面有的时候,真正错过之后不一定再有这样的时间和机会。

 

所以遇到这样的推理的时候,一定要把它精通了,尽量成为自己的惯性思维方式,经常这样学习和思维之后,这个空性的教义,肯定能够发挥巨大的能量。它是一个善妙的因,一个善妙的因,它没有作用的话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觉得学中观没有用,这本身就是一个邪见。中观的理论是打破一切实执的善妙的因缘,只不过我们在学习的时候,没有把这个中观的词句变成善妙的因缘,或者我们没有体会到这是一种善妙的因缘。

 

前面讲因缘品的时候,再再提到什么因就是结什么果,这个绝对不会虚耗的。中观的善妙的词句,善妙的推理一定能彻底颠覆我们的实有分别念,一定能够让我们从轮回的固有思维中解脱出来,但是为什么我们就没有让它发挥力量呢?是我们没有真正去把这个词句变成调伏我们分别念的善妙因缘。这种善妙的因缘没有成熟。

 

那么怎么样让它成熟?一方面多多地去思维,祈祷上师等等,通过很多的助缘,让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善妙的因缘,它一旦成了因,果就没办遮止了,关键在于我们现在看《中论》,也许就是一个法本而已,从某种意义来讲,这个法本的作用和世间小说的作用对我们来讲是一样的,世间的小说我们看了没办法调伏我们的心,现在的法本我们看了、学了,从它的作用来讲,也没有达到它的作用。所以对我们来说,这个东西和世间的东西是一样的,从不调伏我们分别念的角度来讲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怎么让它变成和世间小说根本不一样的一种善妙因缘?我们必须要去花力量,让它入到我们心中去,让它变成真正能够调伏我们分别心的善妙因缘。

 

所以”不应分别色”,到底怎么样不应分别色?我们是不是学完之后就把它放在那里,让它自生自灭呢?让它自生自灭对龙树菩萨的法本来讲没有什么伤害的,它即便是化成灰了,也是这样的本性。龙树菩萨讲的理论是法界的实相,它就是这样的。但关键问题是我们遇到这个东西之后,眼睁睁地看着这个法本化成灰,我们居然没有在这个里面得到一个应该有的受用,这个是非常非常可惜的。

 

有些时候我们觉得看一本世间的书收获特别大,但我们看到《中论》这么善妙的因缘,讲解法界实相的,我们觉得好像没有什么感觉,这并不是龙树菩萨没有讲到这些世间人的东西,而是我们根本没有体会到这里面的深义。没有体会到随顺分别念的智慧是没有用的,我们要随顺龙树菩萨的法界的智慧,这个时候对我们调伏深层次的烦恼,生起智慧非常非常有用。所以“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怎么样“不应分别色”?必须要好好去体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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