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观四百论》67

 

辛三、观察一异而破:

 

问曰:能相所相是一体或异体都可以成立,如所相是瓶子,异于其能相生住灭,二者是异体。

 

所相异能相,何为体非常,

或者彼四法,皆无有自体。

 

若所相异于能相,为什么所相法本体不是常法呢?或者相反所相与能相一体,以此所相与生住灭四法,都应无有成实自体。

 

所相即是诸能相所表示的法,能相是所相法的法相,比如瓶等有为法,其能相为生住灭,所相为瓶等本身。按敌宗所许,所相瓶与能相生住灭是异体法,如是应成瓶离生住灭法相而存,瓶子本身即成无生无住无灭之法,因此这样的瓶子以何原因不是常法呢?理应成为无为常住之法,因瓶子本身无有生灭,具足了常法的法相。而这是对方也不敢承认的结论,因为诸有为法,现见皆无常住不变之性。如果承认相反的一方,许能相所相一体,即瓶子与其生住灭三相一体,这也难免过失。四法若成一体,那么生住灭应成无别,相互无有差别体;能相所相一体,瓶子也应成生住灭,以此四法皆不能成立有自体,否则,各有自体之法不可能成为一体法。所以,以能相所相是一体还是异体观察,能相所相不应许有自性,不然一体异体皆不能成立。此处以瓶为例,广破诸有为法于实义中不能成立有能相与所相,唯在名言假象中才有这些虚幻的名言,诸有智者不应执为实有。

 

辛四:(观察自性有无而破)分二:一、破由能生因实有故所生等实有;二、生等有体无体都非实有。

 

壬一、破由能生因实有故所生等实有:

 

问曰:生等诸法应该有自性,因为诸法有能生的作用故。

 

有不生有法,有不生无法;

无不生有法,无不生无法。

 

有体的法不生于有体法,有体法也不生于无体法;无体法不生于有体法,无体法也不生于无体法。

 

能生因生起所生果,也不堪以正理观察。于能生因中,无非分两种——有体的能生因法、无体的能生因法,所生果也可以分有体、无体两种。首先分析有体的果法,彼等不会从有体因法生起,比如已经成就了芽体的有体法,不会从未坏本体的种子中生起,这是共许的事实。能生因法的本体不坏灭,所生果即不会生起,所以有体果法非从有体因法中生起;再者果法本体若已成立,即无需再生,故也不能成立有体法从有体因法生起。同样,有体法也不会生于无体因法,如已有本体的苗芽,不会从焦坏的种子中生起,一者是因已坏的种子无有生果能力,二者是因为已有体的苗芽无需再生。再分析无体法,彼等不会生于有体因法,比如无体的石女儿子,不会由石女产生,兔角不会生于兔子的头。无体法本无体性,无体则如同石女儿、兔角等,故不可能生于石女、兔子等有体法。同样,无体法也不会生于无体法,如同石女的女儿不会有儿子,兔角不会有挖掘虚空的作用等等。经如是观察,所谓的能生因生所生果,其实不能以任何方式存在,故生非有自性。

 

壬二、生等有体无体都非实有:

 

有不成有法,有不成无法,

无不成有法,无不成无法。

 

有体的生不能成立于有法上,有体的生也不能成立于无法之中;无体的生不能成立于有法上,无体的生也不成立于无法中。

 

从生等诸相本身观察,若有体、若无体,皆不能成立实有。假若生有体,本身已成立,那么它不可能在有体法上存在,因有法已经生起了,无需生的存在,也不会有生的存在;在无体法之中,也不会存在有体的生法,因无体之法如同石女儿虚空,恒时不可能有生的存在。若生无体性,也不可能成立于有体法上,因生等无体,与有体法的法相有违,两种相违法不可能同存一体;在无体法上,也不可能有无体的生法存在,以无体法本身无有,即不会有任何有体无体的生等诸相,就像石女的儿子本身非有,即不会有任何生灭可言。生等诸相无论有体或无体,实际上都不可能成立于有体法或无体法上,不会实有存在。佛经中说:“有为无为寂灭相,大仙说彼不分别,一切有情证无为,寂灭一切我见相。”若以如上正理逐个分析诸法,无论有为无为法,于实相上皆远离分别戏论,无生无灭无住,证入如是的大无为境,即可寂灭一切自性实执,寂灭一切人我法我的邪计。

 

庚三、(破正生时由有自性生)分三:一、总破;二、广释;三、略义。

 

辛一、总破:

 

问曰:虽然已生、未生都无有生,但是正生时应当有自性的生。

 

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

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

 

诸法正生时可以说半生半未生,以此正生时不能成立自性的生;否则应成一切时,都可成为正生时。

 

已生、未生皆无有生,于此多数人容易理解,然而对正生时有生的执著,很多人都难以舍弃。而实际上所谓的生时生,是一种模糊概念,如果加以观察,生时是一种相续,在这个相续中可以分半生半未生,半生的属已生,半未生的属未生,除此二分外,并不能找到一个正在生的法,哪怕在最细微的刹那中,也不会成立一个真实的正生。这种观察,是在时间上的分析方法,如果对时间进行观察,现在时不会真实成立,因此生法也如此,任何一种正在生的法,其中除了已生、未生外,无有正在生的存在。如果许已生未生之间存在正生,那么这种正生实际上是已生与未生,如是应成一切时都可成为正生时,这显然是不能为正常人接受的观点。所以,生时生唯是人们的迷乱假立概念,并无自性成立的可能。

 

辛二、(广释)分四:一、观察生时义而破;二、破许过去未来之间住的法为正生时;三、破许已生之先的法为正生时;四、破许未生为正生时。

 

壬一、观察生时义而破:

 

作为生时体,则不成生时,

不作生时体,亦不成生时。

 

生时如果要造作生时的本体,则不能成立生时;如果不造作生时的本体,亦不能成立为正生时。

 

若正生时有自性,那么正生时是正在造作生时体,还是不造作生时的体?若许正生时正在造作或说以作业形成生时的体,那么正生时本体应该还没有产生,以正在造作的原故。而本体尚未产生,又怎么能说正生时有自性呢?若许正生时不需为生时体造作,既无有生的作业,即不能成立为正生时,因正生时是正在生起的时候,理应有生起果的作业。以观察生时是否在为生起本体而作业,即可很明了地知道生时生不会真实成立,以生时造作体或不造作体都不可成立为正生时。人们常常认为,正在造作某法的本体时,即是该法的正生时,其实这是没有观察而生起的错误观念,若需要造作,其本体即不应许为已生,而本体尚未有,又怎么会有该法的生呢?如同石女儿,其体未有,故也无有生等诸相。

 

壬二、破许过去未来之间住的法为正生时:

 

问曰:正生时有自性,因为它住在过去和未来之间,观待它在中间的分界,才可安立过去和未来。

 

若二时中间,无无中间者,

则无有生时,彼有中间故。

 

如果许过去未来二时中间,无有不存在中间时的情况即有中间时的成立,则中间正生时应无有自性,因为彼正生时也有中间的原故。

 

过去未来二时中间,若许有正生时,这种正生时也不能自性成立。一般人都会有这种想法:过去未来虽不能成立为正生时,而二时有一个中间,这个中间即是正生时。这种所谓的正生时,如果实有自性,那么正生时也应有中间时,以此中间时为界,正生时也应分过去和未来;而这个中间时,其本身也应成立有中间时;如是有无穷过失,永远也不能成立有自性的中间正生时。以此应知,所谓的中间时,其实唯是没有分析下的名言假象,若细加观察,中间时中除了过去或未来的刹那外,其余无有任何刹那存在。故所谓的正生时,决定不会有实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