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论》对应讲记 56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丑二、(对此回答而剖析)分二:一、说经部宗观点;二、说有部宗观点。

 

寅一、(说经部宗观点)分三:一、以比喻说明;二、结合意义而宣说;三、确定业果。

 

卯一、(以比喻说明)分二:一、宣说种芽之喻;二、远离常断之过。

 

辰一、(宣说种芽之喻):

 

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

 

如芽等的相续皆从种子而生,从该相续又产生果实;离开种子则不会有苗芽的相续,也不会有果实。

 

《中论释·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认为, 从本颂开始的五颂都是经部宗的观点。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说,从《俱舍论》的内容来看,此处属于经部及某些克什米尔论师的观点。而从其他藏文讲义则不太容易看出这里是经部的观点。

 

在他宗发出常断的太过以后,经部宗开始解释自宗如何安立业因果以及如何避免常断之过。

 

经部宗依靠种芽的比喻说明自宗安立的业果之理。因缘具足时,青稞种子产生了青稞的苗芽、根、茎、叶等,最终产生了果实,如是前前的法产生后后的法,这一连串的法形成了一个不共他法的相续;没有种子就不会有芽、根、茎等的相续,也不会有穗和果实。因果也是这样的前后相续之法。

 

《显句论》说:具足俱生缘时,微小的种子也会无欺成熟广大的果。稍懂农业的人都知道,只要把未受损害的种子埋在地里,辅以水、 温度等因缘,种子就会发芽、生长直至结果。这是现量的事实,任何人也不可能驳斥。因此, 比喻本身是成立的。

 

辰二、(远离常断之过):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从种子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实。因为先有种子后有果实,所以不断也不常。

 

“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青稞种子产生了芽、茎等同类相续,从该相续又产生了果实。这怎样离开常断呢?“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因为先有种后有果,所以不断也不常。 其原因是,如果种子一直存在就有常的过失, 如果种子已灭尽而后面的相续及果实却并不产生,就有断灭的过失。但苗芽、茎、叶等相续及果法生起时,种子及前前的法都灭尽了,所以不会有常的过失;而种子等前前的法灭尽以后,苗芽等相续及果法不断生起,所以不会有断的过失。

 

卯二、(结合意义而宣说)分二:一、宣说业果相续;二、远离常断之理。

 

辰一、(宣说业果相续):

 

如是从初心,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离心无相续。

 

和种芽的道理一样,从最初的心产生后后的心法相续,从此相续产生果报;离开最初的心则不会有心法相续,也不会有果报。

 

由种芽的比喻可以说明有情界的业因果不虚。比喻中,有了种子就会有芽、茎等的相续, 有了相续就会有果实;离开种子则不会有后面的一切。同样的道理,有情的每一套业果都从最初的造业心开始,有了最初的心,随后就会有同类的心法相续不断产生,有了心法相续必定会产生最终的果报;而离开了那一初心,相续及果报也就不存在了。可见,最初的造业心就像种子一样,是一切业果的根本。所以,不论最初的发心是恶是善,苦乐的果报终究不会虚耗。

 

如果有人发了恶心,比如想杀害众生或对三宝起了邪见,这个恶心就会像种子产生芽、茎一样在他的相续中滋长恶的心法相续,这一相续渐渐蔓延,便会积累起更多的恶业,因缘成熟的时候就会堕入恶趣,感受无边的痛苦。这样的苦果是从最初的恶心来的,如果最初不生恶心,随后的心法相续也就不会生起,最终的痛苦果报也就不会出现。

如果最初发的是善心,比如发了菩提心, 由这一初心引发的心法相续将会令你的善业功德不断增上,最终成熟无量无边的善果。《中观四百论》云:“菩萨初发心,胜过大地上,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意思是说,一地菩萨最初发心的功德,超胜大地上所有众生都获得转轮王的福德。当然,我们现在只能发起世俗菩提心,但这一世俗心引发的善心相续必将引导我们登地、成佛;离开了最初的世俗菩提心, 也就无法现前暂时及究竟的果报。

 

辰二、(远离常断之理):

 

从心有相续,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

 

从初心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由于先有业后有果,所以不断也不常。

 

下面宣说经部宗安立的业果如何远离常断。不管是善心还是恶心,最初的一念心一旦生起就会有相续,有相续就会生果,由于先有业后有果,所以不断不常。下面以发菩提心说明:如果最初生起的世俗菩提心直至成佛一直安住,就有常的过失;如果它生而即灭,且没有产生同类心的相续及佛果,就有断的过失。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菩提心刹那不住而灭尽, 所以不常;菩提心灭尽后决定生起同类善的相续及佛果,所以不断。由此可见,有情的业果不落常断,绝不虚耗。

 

卯三、(确定业果):

 

能成福业者,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即是白业报。

 

能成为福业的是十种白业道,今生来世的五种欲妙之乐即是修持白业的果报。

 

佛陀所宣说的业有很多种类,但能成为福德业的就是十种白业,也就是十善业道。十善业是哪些呢?不杀、不盗、不淫,这是身体的善业;断除妄语、粗语、两舌、绮语,这是语言的善业;断除贪心、害心,生起正见,这是意的善业。十善业又可分成一般和特殊两种:只受持不杀、不妄语、不生邪见等是一般的善业;如果 不但不杀且以放生饶益有情,不但不妄语且以真实语弘扬佛法,不但不生邪见且以正见来抉择佛法的甚深道理……这就叫做殊胜的善业。

 

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业有定、不定两种。定业有即生受报的顺现法受业、来世受报的顺次生受业、来世之后受报的顺后生受业;而不定业何时受报不一定,并且有对治就能遣除。

 

十善业的果报是什么呢?就今生而言,由于断除了杀盗淫妄等不善行,自然会处于善心的状态,由此人格会变得健全、道德会变得高尚; 而且,由于善业的力量,现世即能感召许多悦意果报,来世也能享用人天善趣的五欲快乐。

 

有些讲义中把本品开头的颂词“人能降伏心,利益于众生,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 放在本颂之后。原因是:在宣讲十善业之后再宣说则说明,善业不单单有这十种,任何具有调伏自心、利益众生及慈悲体性之法,都可名为善法。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庚二(宣说避免过失之答案)分二:一、经部避免过失之理;二、有部避免过失之理。

 

辛一(经部避免过失之理)分二:一、遣除常断之理;二、宣说业果。

 

壬一、遣除常断之理: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苗芽、根茎以及枝叶等等的相续,首先都是因为种子存在,才能由其而产生的,果实也随后而从该相续中产生。如果离开了种子,则果实等等也无从产生,也就不可能存在。所以才用此方式建立了因果的关系。这样就不会有常断的过失。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因为,我们说的是从种子的灭尽而产生相续,从相续的灭尽而产生果实。种子在果实产生之前必定已经存在,果实也随着因的存在而产生,所以就不会是断灭;又因为因法种子已经灭尽,所以也不会是恒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如同前面的比喻一样,任何善恶的心相续, 都是从心法等业中产生的,随后又从此等相续中产生了苦乐的果报。如果不存在心法之类的业,其结果心的相续也不可能产生,而成为必定无有之法。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说的是从心法等业中产生善恶的心相续,从善恶的心相续中而又产生苦乐果报。业在果报产生之前一直存在,直至异熟果报成熟之后才会灭尽,所以既不是断灭,也不是恒常。

 

壬二、宣说业果:

 

能成福业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关于善业的真正含义,有下面三种解释: 正在造作(善)业道的正行,即为白业,该业圆满之后即称为善法;或者按照前面所讲的律仪、饶益、慈悲之心三者,也可称之为善法; 另外,善法也可以指一般的共同善行。

 

十善法的白业之道,是修(福德)正法的方便。修正法的(白业)果报,是在今生以及来世享受色、声、香、味、触五种悦意欲乐。我们还应该了知,造作非法的果报,是与修持善法完全相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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