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论》对应讲记 110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辛二、(破前际之未生)分二:一、过去现在我非他体;二、现在我非新生。

 

壬一、(过去现在我非他体)分三:一、过去现在我中无有他体;二、总说他体之过;三、 别说不观待之过失。

 

癸一、(过去现在我中无有他体):

 

过去我不作,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异今亦不然。

 

过去世我不生不合理,过去世的我和今世的我相异也不合理。

 

前面讲过去世有我不合理,现在讲过去世我不存在也不合理。“过去我不作,是事则不然;”“不作”即不生,过去世的我不生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过去世中我,异今亦不然。”过去世的我和今世的我不可能是异体(虽然三、四两句可以和前两句并列理解,但我们按照果仁巴大师的观点,把这两句作为前两句的原因来解释)。其实过去世的我和今世的我并不是异体,如果是异体,那么在过去世中就没有今世的我,这样我就无法感受前世的业报了。但自作自受是名言的规律,所以二者不是异体。既然前后世的我不是异体,现在的我又存在,这就说明过去的我不是不生。

 

前面讲过去世的我不是今世的我,而此处却讲不能说过去世的我不是今世的我,这两种说法表面看来完全矛盾,但实际上并不矛盾。从胜义角度讲,由于一切万法是空性,所以过去的我不是现在的我;从世俗的角度来讲,由于前后世的我是一个相续的缘故,所以不能说过去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既然前后世的我不是异体,那么说我在过去世和石女儿一样从未产生就不合理。关于过去我不生不合理,这里只是以前后世的我不是异体来抉择,下面还要具体说明。所以,千万不能承认过去世我不存在。这里的对方多数是有实宗,是有实宗就应该承认因果不虚、前世后世,所以从一个相续的角度来说,过去世我是存在的。

 

癸二、(总说他体之过):

 

若谓有异者,离彼应有今,

与彼而共住,彼未亡今生。

 

如果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有异,则有三种过失:离开过去的我有现在的我;现在的我与过去的我共住;过去的我还没有灭亡,现在的我却产生了。

 

本颂进一步阐述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为他体的三大过失。在名言中可以说:过去的我如何,现在的我如何,未来的我如何,这种假立的他体中观宗也不会破斥,中观宗所要破斥的只是真实的他体之我。

 

第一个过失是:如果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是真实的他体法,二者本质不同,那离开过去的我也可以有现在的我,也就是说,不需要依靠前世的我也可以有现在的我,但实际上并没有这种情况。其实每个众生都是受前世业力的支配而来到今世,离开过去世的我,今世的我根本不可能产生。

 

第二个过失:如果前后世的我是异体,那就可以像瓶子和氆氇一样在同一时间存在。瓶子和氆氇是异体,可以同时安住;天授和慈氏是异体,可以同时安住;过去的我和现在的我也是异体,自然也可以同时安住。但这并不合理,因为前世和今世是一个相续,所以同时存在不合理;如果可以共存,那就有今世的人和前世的牦牛共存的过失。

 

第三个过失:如果前世的我和今世的我是他体,那么前世的我不必死亡,今世的我也可以产生。《显句论》讲:比如,前世是天人今世是人,由于前世和今世的我是异体,所以天人不必死亡,人也可以产生。但每一个众生都是在前世死亡以后才来到后世的,所以前世的我和今世的我是他体的观点不合理。

 

癸三、(别说不观待之过失):

 

如是则断灭,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有如是等过。

 

这样便有断灭、失坏业果报、他人作业而此人受报等众多过失。

如果今世的我不观待前世也可以产生,那就有断灭的过失。因为前后世的我完全不同, 所以在今生的我和五蕴上,前世的我和五蕴一点也不存在,这样前世的一切就断灭了;再者, 佛教讲因果不虚,如果前后世的我不同,那就失毁了前世所造的业;然后,还会有他人作业而此人受果的过失,因为既然前后世的我是不同的他体,那前世我的善恶业就要由另一个补特伽罗来感受了。除了这些过失,还有“等” 字包括的众多过失,如前世后世不存在,回忆前世不合理。

 

壬二、(现在我非新生):

 

先无而今有,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其生亦无因。

 

如果现在的人我是前世没有而今世新生的,这也有过失:我是所作法,我的产生成了无因。

 

如果认为现世的我在前世决定没有、今世才重新产生就有两大过失:

第一、我成了所作法。如果今世的我在前世不存在,那今世的我就成了新生;不仅前后 世,如果今天的我在昨天没有,那今天的我也 是新生;乃至,如果后一秒钟的我在前一秒钟 不存在,那后一秒钟的我也是新生。我是新生 就成了所作法,是所作法,我就成了刹那无常 性;而轮回也就有了开端。这是第一个过失。 第二、我的产生成了无因。如果我在前世决定不存在,现在的我是新生的,那我就是无因生。今世的我本应来自前世我这一近取因, 但前世中我并不存在,那今世的我只能是无因生了。但无因生的观点是极其低劣的,全知麦彭仁波切说过:顺世外道的观点最低劣,他们连我们亲眼所见的因果也不承认,认为一切法是无因而生,这是最低劣的。以现在的话来说,无因生的观点是最“孬”的。汉文很有意思,“不”和“好”结合起来就是“不好”——“孬”。 本科判是“现在的我非新生”,意思是说任何众生都绝非新生。现在有些人很愚痴,他们认为“克隆绵羊”是新生的众生,我在《佛教科学论》中从现代科学和生命学的角度对此也做过分析,说明克隆绵羊并不是新生的众生。

 

辛三、(归摄):

 

如过去世中,有生无生见,

若共若不共,是事皆不然。

 

如是可见,过去世中人我产生、不产生、二者兼具与二者皆非的见解都不合理。

 

通过以上的观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过去世中,人我有生、无生、二者兼具与二者皆非都不成立。首先,过去世中不可能有今世我的产生,因为过去的我并不是今世的我。其次,过去世没有现在我的产生也不合理,这有失坏业果等过失。再次,过去世中我生和不生共存也不合理,因为这两者就像火和水一样互相矛盾,不可能有共存的机会。最后,过去世中我生和不生二者皆非也不合理,这和第三种情况相同,矛盾的缘故也无法共存。

 

可能有人已经糊涂了,既然过去世的我存在不能说,不存在不能说,二者共存不能说,二者皆非也不能说,那到底该怎样安立我呢? 中观宗认为,所谓的我就是缘起假立之法。佛陀已完全通达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切内外、粗细缘起法,而凡夫只能了知非常有限的一部分名言假象,对于胜义的空性以及深广的缘起法根本没有能力了知,因为凡夫的分别念有很大的局限,就像只能看到 100 米远的望远镜根本看不到几千万公里以外的世界一样。所以, 我们应该借助佛陀的“望远镜”来了知万法的真相。在整个世间,真正能以甚深的缘起空性法门点亮众生智慧明灯的就是释迦牟尼佛,因此龙猛菩萨在本论的开篇和结尾,唯一以佛陀宣说了缘起正法而向佛陀顶礼。

 

能够听受中观确实是前世的福报所致。世间有很多高等学校,但人们在这些院校中学到了什么呢?无非是如何发财,如何击败对方……这些东西只能增长贪嗔痴,现在读中学可能一年要花一万元左右,读三四年高等院校下来花的钱就更多了,但学到的知识对自己的今生来世并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而大家学习中观则完全不同,不但不需要花这么多钱,而且对自己的今生来世都有极大的利益。因此, 值遇如此甚深法门的道友应该生起无比的欢喜心。不过有的人遇到比黄金还珍贵的中观法门也觉得无所谓,以这样的心态混下去,结果会怎样也很难说。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过去我不作, 是事则不然;

过去世中我, 异今亦不然。

 

如果又承许人我在过去世无生,也是不合理的。同样,过去世产生的所谓人我,与现在的人我本性也不存在异体的关系。

 

若谓有异者, 离彼应有今,

与彼而共住, 彼未亡今生。

 

(原译:若谓有异者,离彼应有今,我住过去世,而今我自生。)

 

如果承许现在的人我与过去的人我本体为异体,则因为其二者互不观待的缘故,则有在过去的人我不存在的情况下,现在的人我也会产生的过失;这样一来,还有过去的人我与现在的人我可以如同瓶子与氆氇一样共存的过失;以及在所依的前世没有死亡的前提下,今生仍然可以产生的过失。

 

如是则断灭, 失于业果报,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过。

 

如果承许前后各异、刹那毁灭的人我本体存在,则因为现在人我的过去世人我已经毁灭

 

的缘故,所以有断灭的过失;还有作业者人我所作的作业失坏;以及前世已经消失的其他人我所作之业,却让后世新生的另一个人我来承受等众多的过失。

 

先无而今有, 此中亦有过。

我则是作法, 其生亦无因。

 

(原译:先无而今有,此中亦有过。我则是作法,亦为是无因。)

 

另外,如果承许先后人我二者的自性为异体的他法,那么(现在的人我)是原先没有产生而后来新产生的。

 

但是,人我不应该是原先没有产生而后来新产生的。因为,如果人我是原先没有产生而后来新产生的,就会导致一系列的过失。

 

如何导致呢?首先,如果这样承许,则观待于过去而新产生的人我就必将成为依靠因的所作法。如果是依靠因的所作法,则会成为无常,如同瓶子一样。

 

其次,如果承许人我为新产生的法,那么, 这种没有先后时间差别的人我总相,就应该与此时新产生的人我为一个本体。这样一来,则现在的人我与过去尚未产生的人我一样,都与人我的总相完全相同。因为这些同类的人我在过去并不存在,那么就有存在开端,原先不存在的众生可以新产生的过失,以及在原本没有产生的情况下,无因或者不需观待而产生的过失。这也就是偈颂中“亦”字所带出的无因之过。因为相同的人我在过去并不存在,而是新产生的,所以(这种新产生的人我)就会成为无因。

 

另外,我们也可以(将偈颂中的“亦”字,) 替换为“或”字,也就是说,(如果这样承许,) 就有人我成为有为法,或者人我(的产生)有无因的过失。否则,就不能承认过去未产生。

 

如过去世中, 有生无生见,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原译:如过去世中,有我无我见,若共若不共,是事皆不然。)

 

由此可见,人我在过去世有生、无生、二者兼具或者二者皆非等依靠过去世而安立的见解,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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