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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是一个国家的守护者,其臣民都要依靠他,因此应当骄傲。

 

王是护世者,亦为世所护,

由一而生骄,余何不离骄。

 

国王是保护世间者,亦为世间人所保护;如果以保护世间这一种理由而骄傲,那么以另外为众人所保护的理由,为何不远离骄傲呢?

 

作为一个国家,需要一个政治军事等方面的代表人物,需要一个国王的象征来凝聚国民的精神,这样的国王可以说是守护世间者,是臣民的依靠处。但是,国王如果因此而生起邪分别念,认为自己是所有臣民的保护者,自己具足如是大威权、能力等,以此而高自标树,这实际上是一种颠倒的我慢妄执。从一方面看,国王是公众的保护者,而从另一方面说,国王必须依靠臣民护持才可生存。如果臣民对国王不拥护,国王的一切权威、能力即失去了存在基础,在历史上类似事件屡有发生。因此,国王既然会以自己是世间保护者的原因而生骄傲,那么以众多臣民是自己的保护者之因,也应远离骄傲。国王只是一个能保护者,而诸臣民是众多的能保护者,由此理应对公众生起谦虚恭敬之心,若反而生骄,这无疑是颠倒妄执。

 

譬如说,以前有一对夫妇,丈夫每天起早摸黑地在外面做工,妻子每天在家中照料小孩与家务。开始那位丈夫觉得自己很有功劳,他对妻子说:“我在外面为了你做工非常辛苦,而你在家安闲度日,所以你应好好恭敬我。”他的妻子说:“我其实也一样对家庭有功劳,每天也要做很多家务,不信我们明天换一下,你在家做家务,我去外面做工。”第二天夫妇俩交换了工作,那位丈夫在家看小孩、做饭、扫地、洗衣服……一件又一件的家务活让他晕头转向,也使他明白了妻子平日对家庭的功劳。于是他慢心全然消失,依然兢兢业业地去外面做工,与妻子相依为命地过日子。同样,国王与臣民也是相互依存,双方都处于平等地位,同样是对方的保护者,国王认为自己功劳大而骄傲,其实与那位丈夫一样,只是因自己没有了知对方的功劳,才生起了这种不合理的颠倒分别念。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片森林,森林里住着一只狮子,由于有狮子,人们都不敢去砍树破坏森林。因此狮子觉得自己是森林的保护者,有大功劳,它骄傲地对森林说:“我是林中之王,是你们的保护者!”森林中的众树也回答说:“大王,你确实是我们的保护者,可是大王你也应该知道,我们其实也是你的保护者,没有我们,你去哪儿找食物?你去哪儿居住?有谁为你遮障风雨烈日?”同样,国王与臣民也是互相保护而生活,就像狮子与森林一样,国王理应明白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断除骄慢自大之心。若不了知这种真相,即失去了对治骄慢的有力方便,使自己陷入愚昧迷乱之中,如同月称菩萨所言:“愚人离对治,反执为我慢,如是之我慢,无法能摧毁。”而陷入如是迷乱执著之中者,其结局定会非常痛苦。

 

壬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是众人生命财产的保护者,而保护众生的福德非常大,所以应当骄傲。

 

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

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诸种姓中每一种姓的人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而辛勤劳作,然而顺利地存活仍然难得,如果像你这样掠夺众财,则必然获得不善业,以此你很难得到生善趣的果报。

 

此颂有两种不同解释。在月称菩萨、甲操杰大师所作注疏中,“种中”释为诸种姓中,如婆罗门种姓、吠舍种姓、首陀罗种姓等。由于五浊兴盛,众生福德日浅,生计日益艰难,这些种姓的人们,即使很喜欢专注于各自的业务,辛勤地种地、经营商业、做手工等,然而想顺利存活下来,仍然很困难。平民百姓中,大多数没有可靠的生活保障,都在艰难岁月中如履薄冰一般维持着生计。可是国王却不一样,他以世间保护者的身份采取强制措施,夺走公众辛辛苦苦取得的活命资财,如果以这种掠夺的方式获取众财,那无疑是不善业。国王所谓的护世,其实是一种幌子,其真实目的在夺取众人的资财,因而他所谓的护世福德,也就并不存在,掠夺众人的不善业却是实实在在,以此恶业,他怎么能获得转生善趣的机会呢?既然如是,国王也就毫无可生骄傲之处。

 

俄巴活佛解释此颂时,将“种中”释为“国王种姓中”。在末法浊世,国王种姓之中喜欢自己造善业,依正当手段存活的人,非常难得,大多数国王,都会依靠非法恶业行持国政。因此当国王,这并非福报,依此位置反而极易造恶业,如果获得不善业,你将难以得到生善趣的机会,从而失去长久的安乐,所以,不应认为国王是有福者而生骄傲。这种解释简明扼要,而且与颂文字句对照,很容易理解。但不论如何解释,其中心意义,皆在说明国王并非有福者,不应以此而自傲。

 

譬如说,患麻风病者,本来应服用各种清毒消炎的药物,但有患者不但不喜欢吃药,反而乐于喝牛奶吃鱼肉等;享用这些恶化病情的饮食,结果定然会使病情越来越严重,使他陷入更为剧烈的痛苦之中。同样,得到国王地位者,如同患上麻风病的人一样,他如果不乐于造善业,而以恶法行持国政,也就如同麻风病人不肯服药,却乐于饮乳食鱼一般,其结果会堕入更深的恶趣痛苦之中。月称菩萨说:“设若诸国王,收取六分薪,则增非福德,以此不得乐。”诸人当细察,自己在生活中可能多处存在着这样的非福德行,因而应当彻断我慢烦恼,舍弃不劳而获的恶业。

 

辛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

 

问曰:王位是世间令人羡慕的高位,作为国王有至高的权力地位,所以应该骄傲。

 

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

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

 

如果听由他人的指使而作,世间会说那是愚痴者;像国王你一样的人即是随他而转者,而更没有其余的作用。

 

国王只是一种集体权力的象征,所作所为完全要取决于公众的意愿,因此以为国王有至高权力地位而生骄傲,是不应理的。在世间,如果某人听由他人摆布而做事,像傀儡一样,自己一点决定的权力也没有,这种人肯定会被嘲笑为愚者,而作为国王,其实就是这种随他而转的愚人,他除了听随他人做事外,更无有其余作为。从国政上观察,国王制订每一项法令,发动每一件事业,都是由大臣谋士们依公众需要而商议决定,并无他个人决定的权力;从国王的日常生活看,他一举一动都要受人保护,都要顾忌公众的非议而循规蹈矩,不敢随自己意愿而自由行动。所以,国王所谓的权力即是听随他人而做事,于发号施令、行住坐卧之中,他没有权力自主,只是依他人意愿而作。处于这种境遇之中者,如同世间的愚人般,还有什么可以骄傲之处呢?

 

譬如说,表演马戏的狗和猴子,它们的举动都要听从主人安排,主人叫它跑,它就得跑,叫它钻火圈,它就得钻火圈,自己一点自主权也没有,这哪有可炫耀的地方呢?同样,国王的一切行动也必须听随他人安排,自己只不过是体现集体意愿的傀儡,像猴子与狗一样,一切行动无有自由可言,对这种地位,实不应生起骄傲。月称菩萨说:“一切作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随他转,乃为愚痴者。”若观察世间每个凡夫人的处境,其实与国王也无多大区别,任何一个凡夫皆有他的重重牵制,为了亲人,为了周围的人等,一切作为皆是随他而转的,根本不会有毫无顾忌牵挂的自主行为。因而智者当了知,处在世间凡夫位中,实毫无自在安乐可得,自己理应断除我慢,追求真正的自在解脱。

 

辛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分五:一、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二、破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是法;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四、损害仇人是非法;五、临阵死亡非乐趣因。

 

壬一、(国王做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分三:一、依仗王是护世者而收取资财等是非法;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是非罪行。

 

癸一、依仗王是护世者而收取资财等是非法:

 

问曰:世人需要国王保护,而国王以护世者的身份收取赋税等,是合理合法的自主行为,所以应当骄傲。

 

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

 

以世人需要由我来保护,而榨取世间众人的人力与资财,像这种自己造作罪恶的国王,还有谁与他一样无有悲心呢?

 

国王以保护世人为借口,夺取众人的活命资财,这是非法恶业,而不应引以为骄傲。国王往往说“世间人要由我保护,所以我要如何如何做”,实际上他的发心并非是为保护世人而做事。作为凡夫人,自私自利的贪心很难断除,国王在行持国政时,其作为往往要侵害世人的利益,这方面最明显的是榨取众人的资财、收取贿赂,大量掠夺众人赖以活命的土地粮食金钱等。在保护国家的借口下,国王还会做出许多罪业,比如像历史上那些恶王一样,耗费大量人力、财力为自己修宫殿、坟墓;有些还以种种手段,毁坏人们的精神财富,摧毁人们的精神信仰等。像这样毫无悲愍地掠夺人们赖以活命的各种资财,夺走无数生命的国王,谁也无法否认其罪业;而且在世间,一般人也无法有那样大的造罪能力,也不会像他那样无有悲心,作为这样的国王,又有什么可骄傲的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屠夫,在砸骨头时,一粒碎骨渣弹进了他的眼睛,屠夫觉得特别痛,便去找医生。那个医生非常狡猾,为了骗取更多的钱财,他只是渐次给一些止痛药,而不把碎骨取出来,还假装慈悲地说这需要长时医疗,让屠夫不断来买药。后来有一天那位医生出去了,他的儿子将屠夫眼睛里的碎骨渣取了出来,才将眼病全部治愈。同样,国王如同那位恶医一样,恶医假装慈悲给人治病,其目的在于榨取钱财,而国王借口要保护众人,其目的也是同样,他其实是在残害人们。月称菩萨评论说:“贪执取工资,粗行害他人,此世更无有,无悲粗暴者。”故诸有智者,当知权位的罪恶而应常依正念摧毁我慢妄执。

 

癸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

 

问曰:国王行持国政时,虽然要做一些严厉惩罚罪人的事,但这是为保护世人利益而做的正当行为,所以严惩恶人是合法合理的,非是国王没有悲心。

 

若作罪众生,非是所悲愍,

则愚夫异生,皆非所庇护。

 

如果造作罪行的众生,不是所应悲愍的对象,则所有愚夫异生都不应是所庇护的对象。

 

作为国王,以严厉手段治罚罪犯,此非是合法的行为,而是无有悲愍的非法行。所谓罪人,只不过是为业力所束缚,在烦恼催动下无法自主而造罪的愚人,虽然他们会造一些偷盗、杀人之类恶业,然而并不能因此而以残暴的刑罚去对付他们。作为国王,如果觉得罪犯不应悲愍,那么对一切愚夫异生,都不应保护。因为一切愚夫异生,也同样是为烦恼所催而在不停地造罪,只不过他们造的罪暂时要轻一点,对他人的伤害暂时见不到其严重性;而且相较之下,那些罪犯恶人的烦恼痛苦比其他异生更为深重,处于更为低劣、更需要帮助保护的悲惨境遇中。如果对最需要照顾的人不生悲愍,那么对其他境遇好一些的异生,又怎么会悲愍保护呢?仁达瓦大师说:如果犯罪的人不应悲愍保护,那么不犯罪的人根本不用保护。意为不犯罪的人,本来就比罪犯的处境优越,如果对那些正在犯罪而急速堕落的人不以大悲庇护,那么对那些并不如是苦恼的凡夫,也就更不会作为自己的庇护对象了。

 

在此,应分析此处所言的应悲愍保护罪犯,与诸大德在世规教言中所说的应惩罚罪犯,二者并无相违。本论中所言,是针对当时的国王,常以砍首、砍断手足、挖眼割鼻等酷刑处治犯人的行为,这些粗暴的刑罚显然是不应理,也不符合佛法。作为明智的国王,悲心应无偏地顾及所有的子民,特别是对罪犯,应以慈悲心对待,以善巧方便挽救他们堕落的悲惨境遇,比如暂时关进监狱、捆绑、鞭打,然后用方便言词开导使其心意转变,不再造恶业。而其他大德如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君规教言论》中说:“于彼屡教不改者,若不施予相应刑,野蛮人增毁国故,当依初订而执行。”此中所说的应依法处治罪犯,也即以大悲心保护人们及罪犯的一种方便。因为若不依法处治犯罪者,以示警戒,无知的恶人就会越来越猖狂,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导致整个国家混乱,人们陷于痛苦之中。但是在处罚犯人时,绝不能毫无悲愍地动用酷刑,以恶毒的方式将他们统统处死,这种方式不是明君的行为。

 

譬如说,在某城市里,有一群非常厉害的盗贼,但是他们的身份姓名都没有暴露,市民们谁也不认识他们,因此表面上他们也是普通的市民,而实际上其危害非常大。同样,若对罪犯毫无悲愍地处罚,表面上看这种行为很如法,而实际上会断送佛法慧命的大慈大悲心。另有譬喻说,身体财产常常为人们带来痛苦,佛经中经常将二者说为痛苦源,但是国王会以悲愍心对待自己的身体及财产,并不计较它们拖累,而且会以种种方便妥善地保护它们。同样,子民中的罪犯,虽然暂时会带来一些损害,然而也应加以慈愍保护,而不应以暂时的危害即舍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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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6

 

己五、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问曰:无常等四种不颠倒,于一事物上容有还是不容有呢?

 

总于一事上,无常与不净,

苦性及无我,四性皆容有。

 

总之在同一事上,无常性与不净性,苦性及无我性,这四种性质都是容有的。

 

此颂总明无常、不净、苦、无我四种名言本性,在同一名言法中都是成立的。凡是世间有为法,皆有刹那迁流变化,故成立其无常本性;因有为皆无常,故可生起厌恼,成立其不净本性;因不净而厌离,故能作损恼,成立其苦性;因苦性无自在,故成立其无我性。以女人身体为例,首先她的身体刹那变灭而无有恒常,分分秒秒都在衰老变坏,所以她属无常;因为她是有漏无常法,无论如何保养、贪爱,最终也会显露出令人生厌离的本质,所以她有不净性;因为身体的不净令自他见而生厌,相续中受到损恼,所以她有苦性;因有损恼之苦,即于身体无有自在,不能随自己转而不受外缘牵制,无有这种自在的原因,所以她有无我性。其余任何一种有为法,也同样具足这四种本性,然而一般凡夫,不能了达名言法的这四种本性,反而生起执著,于同一事上生起常乐我净的四种颠倒。

 

譬如说,以前有人遇到了一个罗刹女,开始时他不知道她是罗刹女,反而生起贪爱,娶她为妻。然而因为她是不清净的罗刹女,那位男人与她生活时,受到了很多痛苦,而且她很不随顺,性格多变。后来他发现妻子是一个食人的罗刹女,不由生起了极大怖畏而逃离。同样,凡夫的身心五蕴,其实与罗刹女一样,具有无常、不净、苦、无我的本性,人们依之将不断受到痛苦;现在依善知识教言,明白了其本来面目,也应生起怖畏而厌离。月称菩萨云:“诸法皆无常,无常皆不净,不净皆痛苦,痛苦皆无我。”诸人当精勤观修,了知自他有情皆住于生死不净痛苦之中无有自在,堪布阿琼说:以上所说内容,应当在上师前专心听闻,听闻后应认识种种颠倒,产生对治的有执智慧(分别妙慧),依此精进修持,最后定能远离轮回痛苦,获得解脱。

 

〖第三品释终〗

 

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应执为我及我所之门而断除我执颠倒之方便)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此品所言之破我执,是以世俗方便法压伏我执现行的对治法,与本论第十品中所述的以胜义智慧断除我执种子的对治法不同。而且,本品多以国王为针对,来破析我执傲慢,因为在世间,一般国王的我执傲慢与我所执傲慢比平常人都要深厚一些。当然,每一个人其实也是自己领域内的小国王,对自己的地位、权力、资财、眷属等,都有我慢执著,因此,并非仅有国王才应破除我慢执著,每一个人都应以此法理调伏相续中的我慢烦恼。我慢是我见的一种现行烦恼执著,如认为自己具有权势、种姓高贵等而生起执著,按《俱舍论》的观点,我见与我慢是不同的心所法,二者有所差别。

 

己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之理:

 

我我所骄傲,世智者谁起,

以一切有情,诸境皆共故。

 

我与我所的骄傲,世间的智者谁会起呢?因为一切有情及诸器界外境,都是众生共业所感共同受用的,而非国王一人所有。

 

一般国王会特别自负,认为自己具足权威而生起我慢;又会认为自己拥有国土臣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以此而生起我所慢。这种骄傲执著是不应理的,即使是明白世俗道理的世间智者,也不会对此生起骄傲执著。因为所有情器世间都是众生共业所形成,也是共同享有之法,谁也没有道理执著为独自所拥有;每一个众生依业力出现在世间,依业报而享有自身一切,别人无法剥夺也无力完全占有他的身心相续,人们在各自业力因缘所成的环境里平等地生活着,因而国王凭什么道理认为他们都是自己所拥有的呢?还有外境国土等器物,是众生共业感召,也是共同受用的外境,比如说森林、河流等,人、旁生等都在自在地受用着,而并非国王独自所享用之境。

 

譬如说,一位演员扮演国王,正在表演时,他认为:“啊,我是大国王,这一切土地、臣民都是我的……”然后生起骄傲,这种骄傲无疑不合理,因为这一切都是暂时而虚假的现象,他现在演国王,下一场也许会演一个奴仆,而不可能长期固定演一个角色。同样,在六道轮回的“戏剧”中,每一个众生演员都在随业力导演的安排而变换着角色,有时候演国王,有时候在演昆虫,如果因暂时扮演国王而生骄傲,这种我慢肯定是愚痴之举。月称菩萨说:“权财等圆满,皆由德所生,故世随业转,智者勿起慢。”有智者应如是了知,一切世间圆满皆随往昔之福德因缘而生,故不应对暂时的权势等盛事生起我慢执著。

 

己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之理)分三: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二、破由种姓而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庚一、(破由权势而生骄傲)分五: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四、对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的威名。

 

辛一、(断除五种因所生的骄傲)分五: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三、不应以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而生骄傲;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壬一、不应对由仆使假立之王名起骄傲:

 

问曰:国王对世间事业有权势做出决定,难道这不是应该骄傲之处吗?

 

六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骄,

随所负责任,要待他授给。

 

“王”只是众人以六分之一稻谷雇佣的公仆,你有什么值得骄傲呢?王的权位要随着所负担的责任才有,而且要观待他人授给。

 

所谓“王”,并非是有权力决定一切世间事业的主人,而只是众人授权负责做事的公仆,所以不应由王位而骄傲。按古印度历史所载:在劫初时,人们自在享用着大地上自然生长的香稻,但后来福德渐衰,出现了一些盗窃香稻的现象;于是,人们共同商议雇人看守香稻、处罚盗贼等,并给他支付所看守香稻中的六分之一作为工资,这个被雇佣的人,人们名之为“王”。所以“王”实际上是众人的公仆,这种仆人名位又有什么值得骄傲呢?再说国王的权力,只不过是随着他所负担的责任才有。比如说看守稻谷的“王”,他有权力处罚盗贼、平息争议等,而这种权力的前提,是必须负责保护好众人的稻谷,如果他不负担这项重任,其权力肯定不会有。而且他所拥有的权力,也要众人商议,大家对他信任后才会授给,他自己只有服从众人使唤,努力工作,才能得到工作岗位。这就像现在西方国家民主选举的总统,他必须负担为公民谋求福利的责任,待公民投票选举而授给权力;他如果不能令公众满意,不随公众意愿好好工作,马上就要受弹劾,被罢免下台。因此,王权只是一种公仆的权利,不应作为生骄傲的因。

 

譬如说,有一大户人家雇佣一个仆人,授权他管理财务、建筑等各项事务,仆人对这些事务,必须忠心耿耿地去做,如果不能令主人满意,那么权力立即会被收回去。处在这种地位,仆人当然不应以自己暂时的权力而骄傲。同样,国王也只是公众的仆人,是公众授权做事的奴仆,实无有任何可生骄傲之处。月称菩萨说:“若有主事权,则可生我慢,六分雇佣故,不应起骄慢。”如果有人因此而生起我慢,其实是一种愚痴颠倒的表现,极不应理。诸有智者应明察自己的类似烦恼,切不应以暂时的权位而昏昏然地自命不凡。

 

壬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有布施财物及征收赋税的权力,难道这不是应生骄傲之处吗?

 

如佣得所得,思主为施者,

主给所应给,自矜为施主。

 

国王征收赋税就像佣人得到所应得的薪资,应思念主人是施者,主人在给予所应给的财物,而国王骄矜地以施主自视,是不应理的。

 

国王征收赋税布施发放钱财,也并非可引以为骄傲的权力,如果以此而骄傲,是不合理的愚痴行为。国王在向公众行使征收赋税的权利时,其实如同佣人得到报酬一样。从主人处得到所得的工资报酬后,佣人理应谦虚恭敬地对待主人,思念主人是施放活命资财者,对自己有很大恩德。同样,国王也是公众的仆人,他在得到公众施予的赋税资财时,理应对公众生起谦虚恭敬之心,没有任何理由为此而骄傲。而且,公众主人给予国王财物,就像给仆人发放所应给的工资报酬一样,这个过程是一个平等地交换。国王为公众辛辛苦苦地守护田地,管理各种事务,然后公众作为主人,也应该给予他所应得的六分之一财物,这是相互间早已商定好的合同,国王如果以此生起骄慢,反而认为自己是施主,有权力支配财物,这显然是愚痴可笑的行为。

 

譬如说,有一个奴仆为主人做事情,然后向主人要到了自己所应得的报酬。这时候,仆人不但不思念主人是施主,反而认为自己有权力支配主人的钱财,自己是施主,这种愚痴的奴仆无疑要遭到他人嘲笑,甚至要受到主人呵斥。同样,国王得到的只是自己为公众服务的佣资,如同佣人得到了所得的薪资,如果不思念主人是施者,反而认为自己有权力而生起骄傲,同样也是要受到嘲笑呵斥的行为。月称菩萨说:“若施行持后,国王起骄慢,则彼平常人,也应起骄慢。”国王若为自己给眷属布施财物而起骄慢,则那些平民百姓,也应为自己给国王交纳赋税而骄慢,因为二者同样是在给予别人所应给的财产。所以,有智者不应以自己有施收财物的权力而生骄傲。

 

壬三、不应以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有权力受用常人无法得到的五欲境,所以应当骄傲。

 

余视为苦处,汝起颠倒念,

以他事存活,汝由何生喜。

 

其余人视为苦恼之处,而你生起安乐的颠倒念引以为骄傲,依靠给他人做事而存活,你有什么理由生欢喜呢?

 

在智者们看来,诸五欲境如同毒食、毒蛇及火坑一般,都是痛苦之境,是必须避开的险恶之处,可是不知因果取舍的国王,反而生起颠倒妄念,执著这些苦境为安乐境,如耽爱美酒、妇人、歌舞等。这些受用在世间智者看来,唯是衰损福报、消磨才志的恶因;而在明了因果规律的智者看来,受用这些欲境其实都是制造苦因,为自己的后世在制造火坑般的恶趣。而且,从一般道理上观察,国王的安乐富饶也不足以为骄,因为国王必须依靠为他人做事才可取得资财受用,自己必须依靠做公仆才可存活,此中其实有说不出的苦恼辛酸,因此你有什么理由欢喜骄傲呢?国王即使能依非法手段巧取豪夺,取得大量资财受用,而这些都是民众的血汗,国王如果肆无忌惮地掠夺挥霍,后世恶趣的痛苦报应,是无一能免的;而且在现世,这样的国王,也经常会遭到谴责、打击等,他会时刻为此而苦恼。

 

譬如说,盗贼在受惩罚时,别人会差遣他做一些常人不愿意干的苦工,如果他做得不错,别人也会生起欢喜,给他较好的衣食。同样,国王也是受众人差遣,做他人不愿意从事的重活,由此得到众人的六分之一雇资,处在这种受人差使的地位,有智者绝不应生起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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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5

 

辛六、(破执身为净的其他理由)分三: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二、破现见涤身不净则执身为净;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壬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

 

问曰:身体应该是干净的,因为现见有许多人为自己的身体而骄傲。

 

有唯住秽室,无秽则不住,

于彼不净虫,愚故生骄傲。

 

胎生有情最初有身时,唯是住在母胎秽室中,若无有母胎不净血水等则不能存活,对这样的不净虫,因为愚痴才会执为洁净而生起骄傲。

 

从身体的来源观察,世人执身为净而生骄慢,无疑是极其愚痴可笑的邪执。“有”指胎生人道有情最初有身时,于此胎儿阶段,人们无一例外地住在母胎中,母胎在生脏与熟脏之间,胎中充满着血水等不净物,胎儿住在其中,依其中的不净血水而养活长大。这个过程如同粪坑里的不净虫一样,住在不净之中,饮食也是不净物,若不依秽物则无法存活。所以从人类身体来源观察,完全可以说是不净虫,将这种不净虫执为清净而生骄傲,除了愚痴迷乱的原因外,实是无法找出其他理由,寂天菩萨也曾问:“粪便所生蛆,虽小尚不欲,云何汝反欲,垢生不净躯?”世人贪爱身体、装饰身体,如同为不净粪中爬出来的蛆虫打扮装饰,然后生起贪爱骄傲一样,只是疯狂者或愚者的举动,而绝非因身体洁净可爱才生起爱著骄傲。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男人,与一富人的妻子行邪淫,结果被发现,富人将他抓住后,扔进了一个大粪坑中。那个男人陷在粪坑中,无法爬出来,只有像蛆虫一样以不净粪维生,在粪坑中生活了很久。后来有一天下暴雨,粪坑被冲垮,他才侥幸逃了出来,亲人们为他又洗又涂抹香料,过了很长时间才将身上的臭气减轻。情况稍微好转了一些后,他上街去闲逛,不小心与一个身著破衣的乞丐挤触在一起,他认为衣衫被乞丐身上的衣服所沾染,于是大发嗔恼,骂乞丐将他洁净的身体弄脏了。其实,他自身刚刚从粪坑中出来,满肚子还是粪秽,如同不净蛆虫一般,对这种身体又有何理由执为洁净而骄傲呢?同样,凡夫执身为净而骄傲,与此愚人也无有差别。自身唯是从不净物中出来的不净虫,如果不是愚痴颠倒的邪执,又怎么会执身为净呢?月称菩萨说:智者当观察身体的来源,或身体中所流出之物,依此而了知其本相。若能依教了知身体的不净本质,一定能有效地对治颠倒贪执。

 

壬二、破现见涤身不净则执身为净:

 

问曰:虽然身体有不净成分,但是依洗涤能消除这些垢秽,所以身体肯定是清净的。

 

随用何方便,身内不能净,

汝应勤净内,非如是净外。

 

任随用何种方便清洁体表,身内也不可能干净,你应勤奋地清净不净物之源的身体内部,而不应如是的只净除外表。

 

有人认为依洗涤方便,能将身体上的污垢除去,因而身体虽有不净,但这些不净可以分离,以此而可证实身体本质是干净的,此也是愚人的邪计。身体外表的不净,其来源是身体内部,不管人们用何种手段洗涤,虽然能净除体表的垢腻,然而身体内部,却无法干净。人体就像一个千疮百孔的不净粪桶,如果不消除内部的粪秽,只是清洁外表,不可能有干净之时,想将身体洗清净,应该将众秽之源的内部弄洁净,而不应只清洁外表。可是,人体十分紧密,皮层以下是一层层不净皮肉筋骨组成的胸腔腹腔,在腔内是五脏六腑,里面充满着不净粪秽。要清洗这些不净物,依一般凡夫人的能力无法做到,因此,怎么能以外表的垢秽可以暂时消除,而执身为净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管理厕所的人,他觉得厕所应该干净,便忙忙碌碌地清扫洗涤,但不管怎么清扫洗涤,臭烘烘的味道仍不断飘出来,而他也为此不断地劳碌。有人问他:“你干什么?”“我要把厕所弄干净。”那个人告诉他:“你只在厕所外表打扫,肯定没办法使厕所干净,只有将里面的粪秽全部清除才行。”于是他想:里面怎么能弄干净呢?如果能干净,那就不是厕所了。同样,身体也是一个盛满不净粪的厕所,只清洗外表,不可能使之洁净,因身内永远无法干净。另有譬喻说,有两个豺狼在树下,刚好树上落下了一颗巴拉夏果。一个豺狼认为这是巴拉夏果,与树上结的果实一样;而另一个豺狼愚痴地认为这是巴拉夏果,树上结的是巴拉夏肉。同样,只执身外有不净,而身内清净者,与愚痴的豺狼执计树上果实为肉可贪,树下的果不是肉不可贪一样,唯是迷乱分别。有智者当记住月称菩萨所言:“此身从出胎,皆为不净性,无法令彼净,如同不净粪!”

 

壬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问曰:世间有些清净的苦行仙人,都乐于亲近女身,由此可见女身必定会有功德,不应舍离。

 

若具污秽身,如癞非众同,

有秽如癞者,则为众所弃。

 

如果有污秽的身体,就会像麻风病患者,行止不与清净众人相同;有污秽则如同癞者,为清净众人所弃舍。

 

一些苦行仙人亲近女身,其原因是他们的本性也不清净,而并非女身清净,值得追求。那些亲近女色的苦行仙人,其所修并非正道,没有断除堕落世间恶趣之因的贪欲,其身心即不能转化,仍与普通凡夫一样,身体非常污秽,因此他们对本性与自己相同的女身,自然是同类相求,不愿舍离。这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很喜欢亲近那些遍体是脓血的麻风病人,而不会与清净无病的众人住在同一处;同样,女身污秽不净如同癞者一样,如果自身也污秽不净,那无疑很喜欢与她们亲近,而不愿与真正清净的众人住在一起。这个原因并非女身清净可贪,而只是因自己与她们同类,才会有如是举动。在清净天众与持明圣者前,世人因有种种不净物所成的身体,就像癞者一样,为彼等所厌弃。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当时有婆罗门通过观察星相,告诉他几天后要下一场雨,如果有人喝了这些雨水,肯定会导致疯癫。几天后果然降下暴雨,整个国家的人都因此而发疯了,只有国王记住星相婆罗门的预言,没有喝雨水,因而保持了正常。但是,他的臣民见国王与他们不一样,便纷纷指责国王是疯子,在众人呵毁下,国王也渐渐觉得自己是疯子,最后他自己也喝了雨水,真的变成了疯子。同样,世人皆是执不净女身为净的疯子,有少数人稍有智慧,开始对此尚知为颠倒,生起了出离心而修习苦行,但不能步入正确的道路,最后为世俗习气所迫,也变成了执女身为净的疯子。又譬如,在一处海岛上,本地居民脖子上都长有肿瘤,若偶尔有外地人光顾该岛,本地居民见游客们脖子上无有颈瘤,都觉得很不庄严,纷纷嘲笑他们。同样,世人以长久串习贪欲颠倒计执,觉得不净身值得贪爱,若偶有清净无贪欲者出现,他们反而会认为清净者不正常,若不能以智慧坚持清净道者,慢慢也就会像那些堕落的苦行仙人一样,被世间人同化。因此有智者当认知,真理不会以多数人不承认而变成非真理,自己遵循智者之道出离世俗时,世人不论怎样反对,自己亦应坚持。对身体不净应舍贪的观点,世人无论怎样辩驳,智者亦不应随顺,而应如月称菩萨所言:“若人无过失,世人应贪彼,以身有过故,智者远离彼。”

 

己三、破由香等严饰后执为净:

 

问曰:虽然女身不净,但依一些涂香、花鬘等装饰,不就可以变得香洁可爱吗?

 

如人肢残缺,假鼻生欢喜,

花等治不净,贪著亦如是。

 

就像有些身支残缺没有鼻子的人,对假鼻子也会生起欢喜执著;以花香等修治不净身,而后对其生贪著也是同样。

 

因女人身上有花鬘、香水,而对女身生贪爱者,如同残废人对他的假鼻子生爱著一样,非常愚痴可笑。有些身肢器官不全的人,比如说以某种因缘而缺少鼻子者,他会为残缺非常苦恼,但后来装上某种材料做的假鼻子,如果他以此而洋洋自得,那么旁人肯定会嘲笑他的愚昧:这只不过是假象而已,实际上你仍是残废者,有什么值得高兴骄傲呢?而身体本来不净,如同残废者本身有缺鼻之苦恼一样;如果以花鬘、香水衣饰等修治打扮,暂时遮住其表面秽垢,而其不净本质不能改变,就像缺鼻子者即使用黄金做假鼻子修治,也无法改变其残废本性。可是世人认为,不净身经花香等修治,即会变成香洁可爱之身,这种愚昧计执与残废者以假鼻子而骄傲的表现毫无差别,都是极不应理、极为愚痴的颠倒执著。寂天菩萨说过:“若香属旃檀,身出乃异味,何以因异香,贪爱女身躯?”因异身之香,而贪爱不净之身,这种执著显然是极为愚痴的行为。月称菩萨呵斥这些愚人说:愚人极贪著,香花鬘所饰,污秽不净身。

 

譬如说,猫对酥油很喜欢,而不愿意吃无油的饭团。如果将酥油抹在它的鼻子上,然后再给它无油的食物,猫即会傻乎乎地认为这是很可口的油饭,而津津有味地吞食。同样,有些人虽然对遍体不净的身体不喜欢,然而通过香水、花鬘打扮后,即认为这是清净可爱的身体,由此而生贪著,这种贪执,实际上如同傻猫一样,非常愚痴。

 

己四、破于应当远离之贪境而执为净:

 

问曰:不管怎么说,世间男人于女人会恒常生起贪爱,因此可以推知女身决定是清净可贪爱的对境。

 

若处生离贪,彼不应名净,

决定为贪因,是事都非有。

 

如果于女身等对境会生起离贪,彼即不应称之为真正的洁净可贪之物,决定是生贪爱的因,这种事任何处都不会有。

 

有人认为女人、香花等,决定是清净可贪的对境,而实际上决定可贪的清净境,在世间任何处都不可能存在。比如说女身,一般凡夫男子逐之不舍,恒常要生贪爱;然而对那些已证悟圣谛的阿罗汉等圣者,或那些已成就不净观的行者,女身却是生起厌离之对境;或者在凡夫人中间,有些男人认为某个女人洁净可爱,而与这个女人有仇恨怨结的男人,对她见而生厌,根本不会生起贪心。如果对女身会生起离贪,那怎么能称之为决定清净可爱境呢?再说,明察诸法名言实相的阿罗汉圣者,对女身决定会呵毁厌离,因此女身也绝不是清净之法。在整个世界上,决定是生贪因的对境,任何处都找不到,如果是决定引生贪爱的因,那么其本性即是清净可贪法,谁遇上都应生贪爱。而实际中,美女、鲜花、香料等并非人见人爱,而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愚者贪爱智者不贪爱。因此,可知女人无有清净可贪之性,如果执著女人等是清净可贪爱的对境而贪著不舍,这种只是愚人的邪执,不合乎道理。

 

譬如说,以前有位商主,将自己的女儿从小就送给了别人,以后多年没有见面。有一次他去城市的花园游览美景,见到一名容貌很美的女子,不由生起了猛烈贪心。这时有人告诉商主:“她是你的女儿,难道你不知道吗?”商主一问,果然是自己的女儿,贪心便立即消失无余。世人对女人生贪与否,主要是取决于自己内心对女人的认识如何,如果内心觉得美妙可爱,贪欲即刻会炽盛,如果内心觉得不可贪爱,贪欲即刻会远离。所以,智者当如理观察,彻了诸法的本性而断净执,作为欲界众生,对异性尤应了知其不净本质,如月称菩萨所言:“有人生贪心,有人不贪彼,是故生贪心,毕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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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4

 

庚二、(破现见身不净而生贪爱)分六:一、为贪女人之娇媚而忍轻贱不应理;二、因贪女人者会生嫉妒而执女人为乐不应理;三、不应明知女身不净而起贪爱;四、不应说无有过失而不能呵毁;五、破耽著女身为净;六、破执身为净的其他理由。

 

辛一、为贪女人之娇媚而忍轻贱不应理:

 

问曰:追求女人虽然有痛苦,但是她有娇媚可爱的身姿,依之能获得安乐,所以即使她对追求者有唾骂等动作,也应忍受。

 

无怙饥所迫,饥时所动作,

贪者遇女时,动作亦如是。

 

无有依怙的人为饥饿所迫,乞食充饥时会忍受轻贱羞辱而做出谄媚的动作;贪爱女人者遇到女人时,所做动作也是同样的。

 

贪欲者执女人之娇媚身态为乐,而认为忍受女人对他的轻贱行为也值得,这种颠倒执计极其愚昧。为贪欲所系缚,为得到欲乐而不得不忍受轻贱,这种忍受又有何价值呢?这种作为与那些无有依怙的穷人乞食一样,为了解决肚中的饥饿,那些无有依怙的人,不得不向人们乞讨,或为富人做事以换来食品。那时富人无论怎样谩骂、侮辱甚至殴打,那些可怜人也得忍受,做出谄媚讨好动作,以便求得一碗残羹剩饭。而贪欲者,在女人面前的讨好动作也是如此,为了求得可怜的欲乐解决苦恼,而不顾羞耻,做出种种谄媚行为,这种行为并非因女人是真正的乐因而生起。为了短暂而虚妄的满足出卖自己,这种行为绝不应视为合理,藏族的民谚也说:“不应为一时之淫乐,做一生之奴仆。”在智者眼中,这些贪欲者无疑是极为愚痴,是极可悲愍的对象。

 

譬如说,有些关在监狱中的人,为干渴所逼,将牛粪水也作为饮料,其原因是它能给自己解决渴恼,而并非因它是真正的甘美饮料。贪欲者皆是为贪欲烦恼所系缚的囚犯,在欲爱苦恼逼迫下,对女人的不净及轻贱也甘心忍受,而视其娇媚为解除苦恼的方便,其实这并非真正的安乐。大疏中说:“一般有智慧的人,听到愚者受女人轻贱,心里即会生起厌离与悲愍,从此不愿再依止女人。”而世间众生,如果稍微淡薄贪欲遮障,对此完全能够醒悟,故有志者,当力断贪欲!

 

辛二、因贪女人者会生嫉妒而执女人为乐不应理:

 

问曰:如果女人非真实的乐因,那怎么会有人因贪爱女人而嫉妒其他人呢?由此事实可证明女人是真实的乐因,应该贪爱。

 

有由骄傲故,于厕亦生著,

有者贪其妇,于他起嫉心。

 

有些富人由于骄傲的原因,对厕所也会生起执著,同样有些人因贪爱自己的妇人,对别人也会生起嫉妒心。

 

贪爱女人者,如果见到其他男人与自己所贪的女人说话接触,他立即会生嫉妒嗔恨,这种嫉妒烦恼并非因女人是真正的乐因而起,而是一种迷乱颠倒妄计。就像有些富贵者,以具足丰厚的资财受用而十分骄傲,因为骄傲,他认为自己所有一切都很了不起,甚至对厕所也会生起执著。厕所本来是不净室,没有可贪的价值,但是在烦恼催动下,他会执著为自己特有的财产,而不让别人使用。同样,因贪爱女人而嫉妒他人者,其实与傲慢的富人贪执厕所一样,唯是愚痴烦恼所使。女身其实与厕所无有区别,里面装的全是不净物,没有任何可贪之处,可是愚人被贪欲烦恼所转,执著不净女身为己所有,如果别的男人与她有接触,内心就觉得他在侵害自己私有财产一般,立刻生起嫉妒嗔恨烦恼。仔细分析,嫉妒烦恼并非因女人是真正的乐因而生起,而是因贪欲者的愚痴傲慢烦恼引发。因此,怎么能以有人因女人而生嫉妒的现象,推论出女人是真实可贪之乐因的结论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非常傲慢,他认为自己无论在哪方面,都超人一等,以此愚痴傲慢烦恼,他对下属喝水也要生起嫉妒。水虽然不是可贪执之物,但他认为如果别人也喝水,岂不是跟自己平等了,因此他命令臣民不许饮水。同样,贪爱女人者因贪欲烦恼,虽然女人不是真正可贪爱的安乐处,然而他仍然会对别人生嫉妒烦恼。在智者看来,这无疑是极为荒唐的执著,所以月称菩萨言:“女身如厕所,充满不净器,是故诸智者,不应贪重彼。”诸人应如教而行。

 

辛三、不应明知女身不净而起贪爱:

 

问曰:女身虽然不净,然依靠她能生起安乐,所以为追求安乐而贪爱她,难道不应理吗?

 

于不净起痴,起嗔较应理,

于彼起贪爱,毕竟不应理。

 

于不净物女身生起愚痴或生起嗔恨心比较合理,但对她生起贪爱,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从里到外分析女身,其实她是由三十二种不净物组成。对这样的不净物,如果没有了知,像那些成天浑浑噩噩的凡夫,为深厚无明愚痴所蔽,对身体不净一点也不了解,只有一种无记的愚痴,这也情有可原,因为没有观察不知道真相,所以对女身既不生嗔恨,也不生贪心,这种态度还算比较合理。然后,若对不净女身生起嗔心,嫌其臭秽,恨其为自己带来苦恼,这种态度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明知女身不净,还要生起贪爱,这种态度无论怎样分析,也是极不合理,是很难让人理解的迷乱执著。

 

譬如说,有人在晚上走路,踩在不净粪堆上,开始他没发觉是不净粪,什么也没想就继续走,对凡夫来说,这当然是合理的反应态度。过了一会,他闻到了臭味,知道自己踩上了不净粪,于是大发嗔恼,对不净粪堆十分气愤。但是后来,他又对不净粪生起了贪心,觉得自己踩上了不净粪很安乐。旁人问他:“你为什么踩在不净粪上呢?”“因为天黑我看不见。”“那你为什么起嗔心呢?”“因为是臭秽的不净粪,不知不觉踩上了,多脏啊,所以要生嗔恨。”“那你后来,又为什么对它生贪心呢?”那个人被问得张口结舌,没办法回答。同样,世人对女身不净物,因无明痴暗,不了知其不净本性,而生起痴心,后因了知其不净及有害性,而生嗔恼厌恶,这两种反应都比较合理。可是已知不净,还要对女身生贪心,这种态度,又怎么会合乎道理呢?月称菩萨呵斥说:“不应贪女色,何况嗅闻彼,若人贪此等,呜呼太愚痴!”

 

辛四、不应说无有过失而不能呵毁:

 

问曰:虽然身体不净,但以世俗层次而言,女人并没有不净过失,如世间人公认:婆罗门比其他阶层的人清净,而女人比诸人更洁净。所以不应呵毁女人。

 

除人不净器,尚为所应呵,

不净所从出,何不思呵毁。

 

除了疯狂者以外,常人于不净器尚认为是应该呵斥厌恶的对象,那么对不净物出生之处的身体,有什么理由不思呵毁呢?

 

即使从世俗层次而言,女人亦不是不应呵毁的对境,而世间认为女人比其他人清净,只是世人的邪执。颂词中的“除人”,有三种不同解释,甲操杰大师与堪布阿琼释为“除了疯狂者以外的人”,仁达瓦大师释为“不了知身体不净的人”,俄巴活佛释为“除了人身体以外的”;而在大疏中,意义不是很明显,从字句上看三种解释方法都可以。不论是除疯狂者以外的正常人,或者那些不了知身体不净的人,对那些盛不净粪的器皿,如大小便桶,都会认为很不干净,是应该厌恶呵毁的物品。世人对这些人体以外的不净器如是反感厌恶,其原因当然是这些器皿盛过不净物,既然如是,按道理对不净物的出生之处,更应生起厌烦呵毁。而只要是正常人,谁都会知道,大小便桶里的不净物,其来源即是人们的身体,身体其实是一个恒时产生粪秽的器皿,所以谁能认为这样产生不净粪的器皿是洁净可爱之物呢?对盛装不净粪的器皿,人们尚认为应该厌恶呵毁,那么对不净粪的产生处,又有什么理由认为不应呵毁呢?大疏中说:世人所贪爱的身体不管是男身、女身,其实都是不净器,愚笨者不知身体即是不净粪秽之源,还以为只有外面的不净器才应呵毁,而身体是洁净可爱之物,这是何其愚痴的分别妄执!

 

譬如说,以前有一富人,家中有一名仆女,为他打扫卫生。因仆女颇具姿色,许多男人都贪爱着她,也乐于受用她;有一次,这些男人见她端着马桶,觉得非常臭秽,都远远地避开了她。其实,那些男人所厌恶的不净臭秽,全部是身体中流出来的,他们所贪爱的那位仆女,其身内也同样装满了这种不净物,而他们对二者一厌一贪,实无有任何道理。世间一切贪爱女身或男身者,与此譬喻中的那些愚者,实无有任何差别。因此,有智者当认清此中真相,不应执粪秽之源的身体为净而生贪爱,理应与对待不净器一样,生起厌离与呵毁。

 

辛五、破耽著女身为净:

 

问曰:虽然女人身体中有一些不净物,但是也应有一些洁净可爱之处,因为世间男人都觉得女人的身体很可爱,能使自己生起欢喜心,如果没有洁净处,那怎么会生欢喜心呢?

 

若一切净物,后触成不净,

智人谁能说,彼中有净性。

 

如果一切原先为洁净的物品,后来与身体接触,变成了不净,那么有智慧的人,谁能说这种身体中有清净性质呢?

 

凡夫的身体,唯是不净物堆聚,此中毫无洁净可言。从日常中观察,那些世人共称为洁净的物品,如鲜花、檀香、沉香、丝绸衣饰等,若佩戴在身体上,这些物品立即会染上污垢,用不了多久,就成为人们见而生厌的不净物;还有种种精美的食品、饮料,一旦进入身体,也即刻会变成秽物,如《入菩萨行》中所言:“宜人冰片等,米饭或菜蔬,食已复排出,大地亦染污。”因此有智慧的人,谁能说这样的身体具洁净性质呢?世间男人对女身百般贪爱,只是因他们愚痴无知,随顺贪欲恶习而致,而非因女身真正存有洁净可爱之处。若稍具理智的人,通过这些观察,即可现量了知身体是一个不净器,从头到脚都在恒时向外排泄着不净,这种不净器中,实无有任何洁净性可言。

 

譬如说,恒河水非常清澈甜美,印度人都说恒河水是具有八功德的圣水,然而当它流入大海,与海水相融,原来的甘甜味道即会全然消失,变成又咸又苦涩的海水。因此,有头脑者都会明白海水不会具有甜味,而唯有咸苦涩的味道。同样,任何一种干净的物品,若进入身体或与身体相触,即会变成不净,那么有理智者,理应也明了身体唯是不净之物,绝无洁净性存在。又譬如说,美丽洁净的莲花,若佩带在女人身上,很快就会变色,被汗腻所污染,由此观察,理应明了身体的不净本质。凡夫对女身生贪爱,并非不见这些事实,也并非真正见到了女身有洁净可爱性,唯是因贪欲蒙蔽,而恒生愚痴颠倒执著。因此,若求出离者,当反复思维善知识的教言,了知身体真实面目,以此定能渐渐淡薄贪欲。

 

 

 

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13

 

辛六、(不应贪爱女人的其他理由)分五:一、与女人相会的欲乐并非胜乐;二、贪爱女人不能随自主宰;三、若贪为乐即不应依女人;四、与女人相合之乐因非唯女人;五、明贪欲之过失。

 

壬一、与女人相会的欲乐并非胜乐:

 

问曰:对欲界的众生而言,依异性所生之乐是最大的快乐,为了这种快乐贪著女人又有何不应理呢?

 

不贪者无乐,非愚亦无贪,

若意常外驰,彼乐为何等。

 

不贪女色者缘女人不生安乐,不是愚者即有智者也无有贪爱。如果心意因贪求女人而经常向外散乱驰骋,那么这种安乐算是什么样的安乐呢?

 

与女人相会所生的乐受,并非真正的胜乐,也不值得贪求。如果这种欲乐是真实的安乐,那么任何人与异性相会时,都应生起乐受,可是实际上,对于不贪者与非愚者而言,接触女人并无乐感。所谓不贪者,指有些凡夫,如后世当生欲界乐变化天的人,依其福德善习,于接触女人时无有乐受,按《楞严经》所述:“我无欲心,应汝行事,于横陈时,味如嚼蜡,命终之后,生越化地,如是一类,名乐变化天。”非愚者指那些具足智慧的人,他们已现见贪欲烦恼的过患,并依修持断除了非理妄执,对他们来说,即使与女人相会也不会生起有漏的安乐。所以贪爱女人,只是那些愚痴少福众生的恶习,他们以迷乱恶习执著依女人的乐受是最大快乐。有些男人甚至认为,如果为了得到女人,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弃(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如果得不到女人,生活就没有价值等等,有各种各样的邪执。而依理观察,这些愚人为了贪求女人,心思恒时向外散乱驰骋,时刻为得到女人而焦虑不安、魂不守舍,这种所谓的快乐,又能算是什么样的快乐呢?其实是以苦为乐的颠倒妄念。甲操杰大师解释此颂后两句为:贪著女人者,他的心往外散乱,始终不能悟入真实义,云何说彼是殊胜乐?另有注疏中释为:贪著女人者,心思恒常往外散乱,怎么会有快乐呢?

 

譬如说,曾经有一青年,对国王的公主生起了贪爱,他绞尽脑汁地想办法,最后买通了公主的一名侍女,通过她向公主表达了钟情。那位公主居然动了心,虽然她身边时常都有很多侍卫,但仍然想与那名青年约会,并让侍女告诉他等待。那位喜出望外的男子将房间打扫干净,准备了许多鲜花、花鬘、妙香等,然后一直在盼望与焦虑中等待。等到大约一年的时候,有一天那位青年男子的主人家里丢失了牛,让他出去寻找,那时公主刚好找到了机会,悄悄地让侍女带她到那位青年的房间里,可是等了一会,不见他的人影,只得扫兴回宫。那位青年回来后,得知这个消息,想到自己受了这么长的相思之苦,最终却无法满愿,不由得伤心欲绝。同样,世人为贪求女人要经受长时的痛苦煎熬,而其结果,却如贪爱公主的青年一样,只有苦上加苦,整个过程无有丝毫安乐可言。

 

在五浊兴盛的时代,众生的这种迷乱颠倒更为严重,因贪爱异性,许多人断送了自己今生与后世的安乐,陷入了彻底的疯狂之中。月称菩萨讲过一个公案,说有一名织布的年轻人,贪爱国王的公主,最后因无法满愿而精神错乱。在现代社会中,类似现象就越来越多了,年轻人之中殉情自杀的事态也日趋严重。作为欲界众生,贪爱异性虽然是难免的烦恼,然而有头脑者,应当想想:难道生活的快乐,其唯一来源就是男女的相会,难道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必须依靠获得异性欲乐;这种欲乐到底有什么价值……无论出家在家者,若恒持颠倒的贪爱,不仅今生的安乐事业无法成就,而且后世的处境也唯有痛苦。沉迷于颠倒贪执的世人,应当详察此中过患,断除痛苦之因的贪欲。

 

壬二、贪爱女人不能随自主宰:

 

问曰:虽然在追逐与女人相会的过程中会有求不得等许多的痛苦,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可以恒时摄持为己有,而依之享受安乐,因此,追求女人、摄持女人很有必要。

 

如汝常爱重,不能常与合,

属我非他有,此摄持何为。

 

如果你能恒常爱重女人,也不可能常时与她享受交合的快乐,因此,执著女人归属于我而非他人所有,这种摄持女人为己有的行为,又有什么用呢?

 

贪爱追逐女色,并非像凡夫想象的那样,可以随自己主宰而随时获得安乐,因此即使得到了女人,也没有必要摄持为己有而执著不舍,徒增烦恼痛苦。一个男人如果得到了所贪爱的女人,虽然他白天晚上都非常爱重她,然而他不可能与之恒常交合作乐,这是凡夫众生的能力所决定的。受用女人,很长时间才会偶尔有,而大部分时间,这个女人对他没有什么安乐可言,因此将女人执为己有,时时摄持看护,甚至别人看一眼也不高兴,这种作法又有什么用呢?自己不能依之获得快乐,反而为她时时操心、忧虑、嫉妒、嗔恨等,不断感受痛苦,月称菩萨评价这种人说:“若自不享用,而执为自有,岂非愚者行。”自己不能享用,却执为己有而不舍,只会为自己带来痛苦,如是无义地增添自苦,难道不是愚者的行为吗?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婆罗门患有胃病导致消化不良,而他家中囤积了许多美味食品,但他一直贪执为自己所有,舍不得给别人吃,于是只能成天看着这些食品,唉声叹气地自增苦恼。贪爱女色者恒时摄护女人,其行为与此愚昧的婆罗门,实是无有差别。在大疏中有譬喻说,以前有一好色的国王,搜集了大量美女纳为嫔妃。但是,国王的贪欲能力毕竟有限,众多年轻的女人一直被关在后宫,连男人的面都见不到,非常苦闷。后来有一名比丘,到了王宫,了知众嫔妃的痛苦,便问:“国王,你征集如此多的女人,自己一一受用吗?”国王回答:“我受用不了。”比丘便以佛法开示国王,使他醒悟到:以嫉妒贪欲将这些女人摄为己有,不但无益,反而徒增苦恼恶业。于是国王将众多女人放回民间,恢复了她们的自由,也减少了自己的苦恼。同样,我们每个凡夫的贪欲心“国王”,将众多贪欲分别念的“美女”与外境的女人摄持不舍,这种做法与譬喻中的国王毫无差别。自己应当遵循善知识的教导,将这些一一舍弃,以断尽自己的苦恼。

 

藏地也有一个譬喻,说往昔有一对夫妇,那位妇人很不守本分,经常与其他男人做非法行,丈夫知道后便斥责她,可是那位妇人与他辩论说:“你要受用欲乐的时候,我也没有不满足你,除此之外,你还要我干什么呢?你没有能力时,我与别人作乐,都是为了欲乐,你难道不应该高兴吗?你这样嫉妒吝啬,又有什么用呢?”贪著女色者,当知依女人的欲乐不能随自己主宰,贪爱女人的痛苦,本来就够严重了,如果还要执女人为己有,就如无牙老狗守护骨头一样,只能增添痛苦而已。所以,有智者应追求真正的解脱安乐,将一切增添自苦的污秽欲乐贪执顿然抛弃。

 

壬三、若贪为乐即不应依女人:

 

问曰:虽然无法常时受用女色,但是世人常说,贪欲即是安乐,无有女人则得不到快乐,所以为保持安乐应贪爱女人。

 

若贪即是乐,妇女应无用,

未曾见有说,乐是所弃舍。

 

如果贪欲就是快乐,那么妇女应成无用,因为依女人而暂息贪欲,则快乐亦同时消失,但未曾见过有世人说:安乐是应该弃舍的。

 

有些愚痴颠倒者认为,贪欲即是世间最大的快乐,为此自己理所当然地要贪爱受用女人。然而分析他们的说法,其实是自相矛盾。如果贪欲即是安乐,那即不应受用女人,有贪欲即有安乐,那还需要女人干什么呢?你们认为贪欲与安乐是一体,那么凡夫众生皆有贪欲,以此不再需要依异性就自然有了欲乐。再说,如果贪欲即安乐,那么追求欲乐的男人,不应受用女人,若受用女人,男人的贪欲当时即会得到满足而平息,贪欲被摧毁平息,也即安乐被摧毁,按世人的观点,这种作法显然是不应理的。世人从来没有说过“安乐应该舍弃”,而你们又说应该受用女人,那岂不是与此相互矛盾吗?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人身体发烧,又特别饥饿,后来他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家里,在昏暗中看见了一缸水与一缸粉面状的东西,他想这肯定是很好吃的炒面,便将水与“炒面”和在一起,饱餐了一顿。结果他的饥饿平息了,但高烧也开始退了,他想:“啊,这肯定有问题,灰土是退烧的,难道我吃的是灰土?”仔细检查,果然是灰土,不是炒面,于是内心生起了很大的厌悔,后来看见饮食,自己一点兴趣也没有。这个譬喻,大疏中没有对应阐述其喻义,字句也难懂。然大致对应颂意可理解为:发高烧且饥饿的求食品者,喻世间有强烈贪欲热恼的追求欲乐者;求受用食品之乐者,因昏暗将非食品执为食品而受用,结果摧坏了后来的受用食品之念,喻追求欲乐者,因痴暗将非安乐的女人执为安乐而受用,结果摧坏了求安乐之贪欲。因此,有智者应了知,女人并非真正的安乐因,若想求得真正的安乐而依女人,那决定是愚者的行为。

 

壬四、与女人相合之乐因非唯女人:

 

问曰:不管怎么说,与女人相合即可得到安乐,所以女人是安乐之因,作为求世间安乐者,理应贪爱女人。

 

虽与妇相合,乐从余缘生,

非愚孰妄执,唯妇为乐因。

 

虽然与妇人相合会有乐受,但这些乐受是从其余因缘生起,若不是愚者,谁会迷妄地计执,只有妇人是唯一的乐因呢?

 

世人共谓与女人相合,即有安乐生起,以此而认为女人是唯一的乐因,应该贪爱。然而这只是不明事理的愚痴妄计,事实上与女人交合中所得到的乐受,其生起之主因并非是女人,而是心相续中的贪欲习气与非理作意,女人只是此中无足轻重的一个助缘,如果没有非理作意,则绝不会有这种迷乱的乐受生起。从推理上言,如果没有贪欲习气与非理作意,那么对本来不净的女身、本来无实的虚幻感受等等,又怎么会有颠倒贪执呢?以现量从实际中观察,也可成立上述观点:如修成了不净观的行者,即使接触女人,也只有厌恶苦受,而不会有乐受;大疏中说,有些持戒圆满清净者恒时摄心不散,虽然有女人与他相合,而他并无乐受;在律藏中,也记载着一些类似的公案,如未生怨王对阿罗汉妙贤比丘尼施以强暴,而妙贤比丘尼当时非常痛苦,并无乐受,以此佛说她未失毁根本戒等。以上通过比量现量观察,完全可以了知,乐受之因绝不仅仅为女人,非理作意与贪欲习气才是生起不净行乐受的主因。

 

譬如说,以前一个人想让身体轻爽,便叫仆人准备了火、水、澡盆、毛巾、涂身油等洗澡的用品,全部准备好之后,他认为涂上油身体便会舒服,便只要了涂身油。同样,愚人不知相合之乐,是依众多因缘而生,而只执著其中的女人为唯一的乐因。月称论师说:“智者应了知,具众因缘后,繁生彼安乐,愚者不了知,执一非应理。”有智者当知,自相续中的非理作意会导致对女人的颠倒执著,不愿受蒙蔽者,当力断此恶分别念。

 

壬五、明贪欲之过失:

 

问曰:如果贪欲非乐因,那么世间男人数数追求女人又怎么会有安乐生起呢?因此,可了知依贪欲一定能得真实安乐。

 

贪蔽如搔癞,不见欲过失,

离欲者则见,贪苦如癞者。

 

贪者为贪欲障蔽就如同患癞病者搔痒,不见欲乐的过失;而远离了贪欲的圣者,则能现见有情贪爱之苦如同患癞病的人一样。

 

世人对女人追逐不舍,并不能由此证明贪爱女人是真正的安乐因。世间那些贪爱女人者,其自心智慧已被贪欲烦恼的无明黑云所遮障,因而见不到事物真相。本来贪爱女人追逐欲乐是堕轮回的恶因,有着种种过患,其本身是一种痛苦,然而愚者根本见不到过患苦恼,反而执著为安乐,这种人就像患癞病者执搔痒为安乐一样。患癞病(即麻风病)者全身皮肤都会溃烂化脓,本来非常痛苦,但是病者因觉得溃烂的伤口非常痒,所以忍不住要搔抓,在抓痒时病者会觉得有安乐生起,可是伤口越抓挠,以后会溃烂得越厉害,为患者带来更大的痛苦,而患者为搔痒安乐所蔽,为了暂时的快乐,根本不顾其后果。贪欲者执著与女人相会的欲乐,其实与癞者执著搔痒为安乐一样,虽然欲乐本身是一种痛苦,而且会为将来带来更大的痛苦,但为贪欲痴暗所蔽,他们根本不知欲乐之苦,也不顾将来的果报。而那些已断除贪欲烦恼的智者,如阿罗汉圣者们,他们以无垢智慧,能现见贪欲过患,在圣者眼里,贪欲炽盛的世人与癞者一样,是病情十分严重的病人,将贪欲煎熬的大苦恼执为安乐,实属愚痴可怜。

 

譬如说,有些人喜欢赌博,有些人喜欢酗酒,赌博、酗酒本身就是一种苦恼的行为,既损钱财又伤身体,而且也是更大痛苦的因,但是当事者却认为很安乐,觉得很有意义。同样,贪欲者爱著女人,其爱欲本身即是痛苦及痛苦因,而沉迷于其中者却认为是乐,值得追逐执爱。在有智慧者看来,这些愚人是多么的可怜可悲!龙树菩萨说过:“癞虫穿已痛,求安就火边,止息无由免,耽欲亦同然”。“由欲作无利,譬如兼博果。”耽执欲乐者如同癞病者以烤火求息痛苦一样,结果越来越痛;欲乐本身也如同兼博果,初尝似有甜味,结果却是会毒发身亡。月称菩萨在大疏中总结云:“有如猪狗等,乐于不净粪,愚者贪欲乐,智者谁喜彼?”贪著欲乐者,实如猪狗喜欢不净粪一样,有智者谁会对彼生欢喜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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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不应以美色难得而生贪:

 

问曰:美貌悦意的女人非常难得,如果得到了那不是很稀有吗?所以应当对她生贪爱。

 

汝得端正女,原为众人共,

获彼汝觉奇,此奇实非有。

 

你现在所得到的面貌端正之女,原先是众人所共有的,获得这样的众所共女,你觉得稀有难得,这种稀奇实际上是不应有的。

 

美貌悦意的女人,实际上并不是稀有难得之珍物。你得到一个美艳的女人时,应知在没有得到她之前,她是许多人所共有的,就像路上所丢失的物品一样,谁人都可以捡为己用。在你得到之后,她也不是你个人所独享的,她的姿色眼神、语音香味等等,你所贪爱她的一切都可以为很多人共用。古人说:“女人如水,谁都可享用。”所以,在得到这样众人皆可共有的女人时,你如果觉得稀有难得,觉得很稀奇而深生爱著,那是极为愚痴的颠倒执著,极不应该。众人共可享有的女人,得到她实际上没有任何稀奇,也没有可以特别贪爱的理由,而且得到她之后,你的痛苦无疑又要开始增长了。月称菩萨说:“对这些如同丢失在路上的财物一样的女人,你通过百般辛苦而获得,有智慧的人谁会认为是稀有呢?”

 

譬如说,以前恰西国王得到了一个女人,其容貌非常妖冶,国王觉得非常稀有而对她深生贪恋,异常地宠幸。实际上这个女人原来是一个妓女,是众多男人所共用的贱种女人,并非什么稀有难得之物,而且在国王得到之后,已习惯于朝秦暮楚的妓女,没有任何可靠性。仁达瓦大师也说:女人恒时贪求男人,只要是好看的男人,她肯定愿意与他相好。所以,认为美色难得而生贪爱的愚人,当知美色是世间众人所共用之物,实际上并非稀奇难得,故应断除贪爱。

 

辛三、(破贪爱有德相之女)分二:一、不应贪爱有德女;二、生贪与否不一定在于有德。

 

壬一、不应贪爱有德女:

 

问曰:虽然不应贪爱女人,但是有些女人具足禀性善良、品行端正等德相,对这样的女人难道不可以爱著吗?

 

具德则觉爱,相违则生嗔,

不决定住故,前后何者实。

 

若见女人具足德相则觉得可爱,而对有与德相违之过失者则生嗔恨,然而一个人相续中的功德过失不会决定安住,那么前后功过何者为实呢?

 

一个女人具足善良等德相时,如果因此而觉得她可以贪爱,那么当她有嫉妒、放荡等种种过失时,也就会觉得她可恶。然而世间凡夫众生,各自相续中的功德过失不会决定安住,比如说,一个人具足财富、美貌、正直等功德,但是反过来观察,她作为凡夫又会具有种种过失,如贪心大、傲慢等,此时你是应嗔恨厌恶她还是贪爱喜欢她呢?如果只取功德不取过失而对她生贪爱欢喜,或只取过失不取功德而对她生嗔恨厌恶,都是不应理的。而贪爱喜欢与嗔恨厌恶是相违的法,二者也不可能同时存在,月称菩萨说:如果因对方具足德相而应生贪心,那么对方也具足过失的缘故,也应对她生嗔心。所以,认为女人具有德相而应贪爱者,其理由无法成立。在一个凡夫女人相续中,功德与过失都会存在,那么你应执前者功德为实而生贪爱,还是应执后者过失为实而生嗔恨呢?

 

譬如说,有些人特别喜欢受用美食佳肴,但是不喜欢上厕所,这种态度肯定不合理。按客观规律,一个人吃得多,上厕所也会多,这是一件事物必具的正反两个方面,人们不可能有仅选择一方面的力量。同样,一个凡夫女人既会有功德的一方面,也会有过失的一方面,你不可能只选择她有功德的部分生贪爱,而不嗔恨她的过失。另有譬喻说,有人喜欢到朋友家里看他家那座很精致的厕所,但是到了厕所里,闻到里面的味道时,就不喜欢了。同样,一个女人有其贤善光彩的一面,也有其丑恶阴暗的一面,如果喜欢她那贤善的一面,也必然会为阴暗的那部分而生厌恶。所以,当认清凡夫相续中,德与过皆有存在,自己切不可因见德相而对异性生贪爱。

 

壬二、生贪与否不一定在于有德:

 

问曰:虽然对有过失的女人应生嗔,但是对具有德相的女人,只见其贤善可爱的德相,而不见其他,以此为因,难道不是会自然生贪爱吗?

 

愚夫起贪欲,非唯具德者,

无因生贪者,其灭岂从因。

 

愚夫生起贪欲的对境,不唯是具有德相者;无因就生起贪爱者,其不生贪爱难道是因为不具德相吗?

 

有些人认为虽然见到了女人的过失应该生嗔,而如果只现见女人有德相,那么生贪爱也是合乎自然,是应理的。然而在实际中,愚昧无知的世人对异性生贪爱与否,并不一定是以对方具德与否而决定。比如说可以现见一些人喜欢屠夫、猎人、妓女等,这些人肯定不具足贤善的德相;还有一些人喜欢什么梦中情人之类,莫名其妙的什么理由也没有,就对某人深生贪爱。再说,如果真的以德相为生贪因,那么凡夫的身体,唯是不净物堆聚,哪儿有真正的德相呢?所以,从实际中观察,世人的贪爱因缘无有一定标准,对境无有德相而生贪爱者,也是随处都有的现象,而对异性不生贪爱,也不见得是对方不具德相的原因。根登群培大师说过:“人心是反复无定的,有时候看到丑陋的老妇也要生贪心,有时候看到天女也不会生贪心。”不知取舍也不知羞惭的男人,只会随顺迷乱的贪欲心而转,而不会顾及德相具足与否,有时对丑妇也会生贪心,而有时不生贪心,其原因也不是因对方不具德相。月称菩萨说:愚笨的人根本不会观察功德与过失,而百般贪求女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极为愚痴的行为。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婆罗门女,由于她是一个石女,结果被村落中的男人撵出村外。她走的时候特别痛苦,悲泣不止,别的女人问:“你为什么要哭,是不是为离开我们而痛苦?”她回答:“不是,你们能享受交合的乐受,我却从来没有享受过,我是为此而悲泣。”同样,世人贪著异性,其实如同石女一样,唯是为交合的乐受而贪求,而对境具足德相与否,并非是生贪与否的主因。故有智者,当详察内心的分别妄念,不为遮盖贪欲丑相的种种假象所蒙蔽,而直断贪爱烦恼之根!

 

辛四、不应对深爱自己的女人生贪:

 

问曰:有些女人特别爱自己的男人,甚至在丈夫死后能自杀殉情,对这样忠情于己的女人,难道不可以爱著吗?

 

若时未知他,尔时爱其夫,

妇女如恶症,常应防外缘。

 

如果没有了知与其他男人交合的乐受,那时才会爱著她的丈夫,所以妇女像恶症一样极易感染,应该恒常防止她与其他男子的外缘接触。

 

三界凡夫心思毫无稳定性可言,尤其是一般的凡夫女人,她们对男人的爱著情感极易动摇。女人对丈夫,只是在她们刚刚与之相好,没有外遇、没有感受与其他男人作不净行的乐受之前,才会有所谓的忠情,而一旦有了与他人接触的乐受时,那时对自己的男人一点也不会在乎,立即舍弃如敝屣。那些能为丈夫死亡而殉情的女人,只有在她们尚未与别的男人接触时,才会有这种迷乱的自绝之心,否则,不管丈夫死也好病也好,她是毫不在乎的。因此说一般凡夫女人,就像恶症一样,极易为外缘所感染而变质发作。所谓恶症,指极易感染发作的病症,比如说一些遭魔而经常发狂者,这种疯病暂时没有发作时,病人很正常,但是若有地水火风的不合,或者在下午遇到客人等外缘(藏地习俗认为下午容易带来鬼神),疯病立即会发作。因而对这种病人,必须极为细致地防护他与外缘接触。同样,一般心意不稳固的女人,如果与外面的男人有接触,很容易被外缘动摇,引发炽烈的贪欲恶症,变得放荡起来,而不再忠于自己的丈夫,所以必须恒常防止她接触别的男人外缘。月称菩萨说:女人的贪心一直随着别人,一旦感受到与他人交合的乐受时,对自己丈夫的贪心就会渐渐减少,所以凡夫女人没有可靠的感情可言。

 

譬如说,以前有一对婆罗门夫妇,开始时感情不错,周围一些男人故意去找婆罗门妻子调笑时,她立即回到丈夫身边,说自己很讨厌那些人,以后他们再来闹的时候,自己会立刻喊叫,让丈夫听到后迅速来解围。但日子稍久,她与那些男人勾搭上了,受到了与他人作不净行的乐受,自此以后,她经常花言巧语地欺骗丈夫,偷偷地跑出去与其他男人鬼混。后来她丈夫知道了这些消息,又想起她以前所说的话,内心因此明白了女人所谓的爱恋情感,其实极不可靠,极易因他缘而改变,由此而生起极大厌离心。

 

在藏地也有一个譬喻,以前有一对年轻的夫妇,丈夫突然患急症死了,那位女人当时非常悲痛,想自杀殉情,周围的人百般劝慰,日夜守护着她。到她家念超度仪轨的小僧人也想:“这个女人恐怕会伤心坏的!”可是,没等四十九天的度亡经念完,那位女人已与一个男人好上了,天天有说有笑,满面春风,伤心的表情丝毫都没有了,那位小僧人不由得想:“噢,这就是世人所谓的恩爱感情,多么无常!”认为有女人深爱着自己,而对女人生贪爱者,当知这只是一时的迷乱情感,一切都是无常的,当生厌离啊!

 

辛五、世规典籍中讲须依女人是颠倒之说:

 

问曰:有些典籍中说,在年轻时依女人享受欲乐,这样做极为合理,也是有功德的,难道这些说法不应理吗?

 

壮年自所作,老时不乐彼,

如何解脱者,于彼不忧恼。

 

世人在壮年时所作的贪爱行为,到了老年时也不会再乐于这些恶行,而那些解脱者,又如何不对这些贪欲恶行忧恼呵斥呢?

 

外道典章所言须依女人之说,唯是堕于常断见之中的颠倒邪说,稍加观察,就会勘破其迷乱颠倒。如果依女人的欲乐享受,是真正值得追逐拥有的安乐,那么人们应时时贪求不舍,从小到老都不会厌离。可是现实中,人们在年轻时为了满足贪欲而追求女人,到了晚年时,也会觉得这些行为十分愚痴,极不应该。虽然到了晚年时,自己并没有断除贪习,但是再也不会乐于这方面的恶行,而且回忆起壮年时的疯狂行为,也会了知追逐贪欲既不如法,又为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不少危害,因而往往生起悔恼。月称菩萨说:自己在年轻时被贪欲所迷惑而造下的恶行,到了晚年时也会对之生起悔意。一个有人生经验的老人,都不会乐于贪爱恶行,更何况那些已彻断贪欲烦恼,得到了解脱的阿罗汉圣者,又怎么不会对贪欲忧恼呵斥呢?在解脱者看来,贪欲无异于毒蛇、火坑等令人恐怖之境,甚至危害更过于彼,是极应呵斥厌离的对境。由此观察那些须依女人的言语,无疑是极不应理、极为邪恶的说教。俄智仁波切以另一种方式解释说:老年人并没有断除贪欲,但他们也不会再对女人感兴趣;那么已断贪欲恶习的解脱者,也就更不会为贪欲而忧恼。凡夫人常常为贪爱异性的欲望烦恼所控制,内心常为贪欲扰乱而忧伤苦恼,而解脱者已断尽贪欲,所以再也不会为贪欲忧伤苦恼。由此而观,世俗典章中那些须依女人的观点极不应理,这些典章的作者已被无明贪欲毒酒所醉,才写出了这些疯狂颠倒的邪说。

 

譬如说,以前有一户人家,家中年轻的妇人听到外面正在举行一场戏会,她急急忙忙地想去看热闹,但是家中的小牛跟着跑了出来。于是她风急火燎地拿起绳子,也没观察就将小牛拴在一处,结果拴错了地方,她的公公问:“你干什么,把小牛拴在我腰上?”那位妇人听到后,头脑清醒过来,知道了自己的错误,羞愧地想:“我到底在干什么,怎么让喜欢看热闹的念头将自己弄糊涂了呢?”同样,世人在年轻时,往往会被贪欲冲昏头脑,做事不知观察取舍,到了晚年清醒过来后,自己也会为这些恶行而羞愧后悔。故有智者,当了知贪欲的过患,及世俗言教中的颠倒,为了今生及后世的安乐,应及早断除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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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品 明破净执方便品

 

戊三、(由思维生死体性的不净门断除净执颠倒之方便)分五: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二、广说不应执身为净之理;三、破由香等严饰后执为净;四、破于应当远离之贪境而执为净;五、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己一、(破享用美境而生乐受)分二:一、享受欲妙无满足;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庚一、享受欲妙无满足:

 

问曰:身体的本性虽然是苦,但依可意的受用境,享受满足之时即有快乐生起。如果恒时享用这样的美境而不间断,即可恒时保持快乐,所以应当极力追求可意境享受安乐。

 

虽经久受用,境无穷尽际,

如恶医治病,汝身劳无果。

 

虽然经过长久的受用,然而欲乐境永无穷尽之际,就像庸医治病药不对症一般,你想依受用欲乐境来为身体除苦予乐,那只会徒劳无果。

 

世间色声香味触五欲境,往往被异生凡夫贪执为可以引生安乐的可意受用境。很多人认为,自己在年轻时应依世间可意的欲乐境,尽情地享受安乐,享受美好人生;到了中年,应致力于积累财产,将家务安排妥当;这样将整个世间美境享受遍了,自己可以心满意足,到了晚年便远离这一切,依法修持。这种想法极不合理,五欲美境不管人们如何受用,它亦不会有边际,依五欲美境的享受,也永远不会有满足之时。想以可意境的受用来止息痛苦,获得满足快乐,这种做法如同庸医治病,先未诊断病根,所用的药方不对症,因而不管服多少药,也无济于事,反而会使病情加重。同样,人们不管受用多少美境,最终也不能治愈贪欲痛苦,得到满足安乐。贪欲病不可能用享受美境这种药方治好,它的根源在众生内心的无明颠倒邪执,心病还得“心药”医,不对症下药,不管人们追逐多少美境享受,最终也是徒劳无益,不会心满意足地放下贪爱,自动出离五欲尘世。

 

譬如说,有一只公猴子身披豹皮,想藉此威慑其它猴子,使它们成为自己的眷属,结果其它猴子不但不驯从它,反而恒时远离了它,使它无法满愿而更加苦恼。同样,众生想以颠倒贪执之心的“豹皮”,得到满足快乐的“猴群”,结果只有使自己远离快乐,更加陷入困境。月称菩萨说:“水不可能用水来去掉,火不可能用火来烧尽,同样,人们的欲望不可能以享受美境而断除。”仁达瓦大师说:众生从无始以来就在享受五欲境,但是现在仍然没有满足,反而增长了贪心烦恼,增长了痛苦,这便是享受外境不能解决贪欲痛苦的最好说明。故有智者,当自警醒!

 

庚二、越享用越生贪之喻:

 

问曰:虽然有贪欲便会引生痛苦,但是人们在享受美境满足欲望之后,对美境不是可以没有贪爱了吗?

 

如有依土虫,爱土终不息,

如是爱欲人,欲望增亦尔。

 

如同有些依土生活的虫子,对土壤的贪爱终究不会止息;同样,贪爱欲乐的人,欲望会不断增长,也像土虫一样。

 

有情愈享用欲乐,愈会增长贪欲,而不可能因享受满足便离开贪爱。以现实中可以现见的实例来说,最明显的莫过于蚯蚓之类依土壤而活的虫子。这类虫子住在土中,行卧也在土中,遍满大地的土壤便是它们的食品、住房等受用,如此丰富的享用可以说是再无有能与之相比的,可是它们一直吃住受用,也从未停止过对土壤的爱执。古老传说中,说蚯蚓特别爱吃土,可是它非常担心大地会被全部吃完,于是每天都在焦虑中急急忙忙地吃土,从来不敢停息,而其贪心从来未曾满足过。同样,贪爱五欲享受者,时刻沉浸于欲乐受用之中,他不但不会得到满足,离开贪爱的欲乐境,反而在不断享受中,贪欲习气会得到串习增长,欲望会越来越强烈。享受欲乐的过程,其实就是增长贪欲的过程,因而贪欲不可能由此得到满足。月称菩萨说:猛火中加薪,火焰会更加炽燃;同样,贪欲者得到欲乐受用,贪欲之火也会更加炽盛。堪布阿琼将此颂解释成贪爱女人者,越享用女人,越会增长欲望,永远不会因满足而离开贪欲。但在月称菩萨、仁达瓦大师、甲操杰大师、俄巴活佛的注释中,都将此颂释为总说贪著五欲境无法满足故不能离贪,并没有释为贪爱女色的欲望,对此诸学人应细心辨析。

 

譬如说,喜爱睡懒觉者,越睡会越想睡,一天到晚睡懒觉,也不会有满足厌离之时;喜欢懒惰放逸者,一天天会越来越懒惰,而不会对放逸懒惰生起满足厌离;又如贪著不净行者,越行贪,贪欲越会增长,永无满足之时。在此世间,可以现见人们的各种欲望,从来就没有谁得到过满足而离开贪爱,而只有越享用越增贪。譬如为干渴逼迫的野鹿,在大草原上见到远处的阳焰水,于是拼命地奔跑,想去饱饮止渴,但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干渴。《月灯三昧经》云:“见野马如水(野马为阳焰之异名),愚者欲趣饮,无实可救渴,诸法亦复然。”世间的一切五欲美境,唯是虚幻的阳焰水,不可能满足止息世人的欲望,只能使追逐者增添欲恼。

 

己二、(广说不应执身为净之理)分二:一、破贪爱女人之身;二、破现见身不净而生贪爱。

 

庚一、(破贪爱女人之身)分六:一、不应贪爱女人之美色;二、不应以美色难得而生贪;三、破贪爱有德相之女;四、不应对深爱自己的女人生贪;五、世规典籍中讲须依女人是颠倒之说;六、不应贪爱女人的其他理由。

 

辛一、(不应贪爱女人之美色)分二:一、不应贪爱女人美色之理;二、美色不一定是生贪爱之因。

 

壬一、不应贪爱女人美色之理:

 

问曰:对一般姿色平平的女人,如果想到过患,也可遮止贪爱,但是对那些姿色特别艳丽的女人,如同酥油遇火一般,无法遮止贪爱。

 

一切诸妇女,稠密无差异,

色亦为他用,美女汝何为?

 

一切妇女的不净身,与之稠密交会并无好坏差别,而其外表容貌姿色也是他人所共享用的,所以你贪著美女干什么呢?

 

愚人认为对美女生起贪爱,是理所当然的事,而分析之下,这唯是分别迷执生起的妄念,若能于丑女遮止贪爱,理应也能遮止对美女的贪爱。不论世间什么样的凡夫女人,她们的身体从外到里结构都相同,皮肉筋骨里盛满了血脓粪便,全身上下的孔穴往外流泄着不净物。自心迷乱颠倒的男人,与女人不净身稠密交合时,并不会因女人的美丑好坏而有差异,从不净行中获得的触受满足也不会有差别,如是贪爱美女、厌恶丑女究竟有何理由呢?如果说是因为美女外表的姿色非常艳丽,所以见而生贪,那么你应仅凭眼睛欣赏便可得到满足快乐,而美女外表的姿色,是任何有眼根的有情可以共同欣赏、共同受用的,你贪求美色又有何必要呢?并且,美色也不存在真实的可贪之处,如果这些外表的姿色,真的存在可贪爱之处,那么猪狗在见到这些美色时,又为何不生贪爱呢?或者那些美女刚刚死去,那时美色如故,人们又为何不生贪爱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男人,娶了一个相貌非常丑陋的妻子,那位男人对妻子说:“你好难看,我很不喜欢你。”他的妻子极为聪明,马上回答说:“不管外表好看还是不好看,你们男人贪爱女人,其实只是想作不净行满足贪欲,在这点上我与其他女人又有什么差别呢?”可是那位男人想不通,仍然不想与妻子接触。后来有一天,他的妻子在金银瓷等不同器皿里,装上同一种菜,他觉得奇怪,便问:“为什么外面的器具不同,而里面盛的菜却无差别呢?”妻子回答:“是啊,我们女人也一样,外表姿色有好有坏,可里面无有区别,男人依之得满足乐受也是一样的。”那位男人听后,心里的疙瘩豁然解开,从此不再嫌弃自己的丑女人。

 

在大疏中,另有一个譬喻,说以前有一个人,对自己的丑妻子非常厌烦,一天他在外面看见了一个美女,不由得生起很大的贪爱,日夜都想着:要是得到这个女人,我该多快乐啊!他的朋友知道了,便告诉他:“我可以想办法,让你与这个美女幽会,但她是种姓高贵的人,一般不愿与别人说话,所以你在与她接触的时候,千万不要说话。”然后朋友告诉他,在某天晚上去某处等待。到了那天晚上,朋友将那位丑妻子悄悄带到了幽会的地方,在黑暗中交给了她那位想入非非的丈夫。第二天,那位愚人跟朋友说:“啊,昨天那位女人真好,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有其他女人能给我带来那么大的满足欢乐。”世间人贪爱美色,与这位愚人一样,都是因自己的迷乱颠倒分别而致,其实女人的美色哪有可贪之处呢?若能于丑陋的女人断贪,也应同样破除迷乱妄念,断除对美色的贪爱。

 

诸女性修行人当知本论与其他经论一样,其字句主要是针对男众修行人而言,而对于女众修行人来说,应从其间接意义上理解,如龙树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说:“如女身不净,汝自身亦然。”男人的身体同样是不净,也不应贪爱,依此层层破开自心的迷乱分别,而彻断颠倒贪执。

 

壬二、美色不一定是生贪爱之因:

 

问曰:虽然外表颜色不是生贪的主因,但是依美貌的女人,会得到很大的快乐,所以应该贪爱美色。

 

谁于谁悦意,以为彼生喜,

犬等亦所共,恶慧汝何贪。

 

谁人对谁人感到悦意时,就会由接触对方而生起欢喜,这是犬等旁生也共有的习性,所以恶劣的颠倒分别念,你为什么还要贪著美色呢?

 

所谓美色,只是由人们一厢情愿的分别恶念所造成,而外境中并不存在实有的美色,所以人们对异性的贪爱,并不一定是因对方姿色如何,而主要是因为自己的分别恶念。现实生活中,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感到悦意,或觉得与对方相投时,就会由彼此的接触而生起欢喜心,这种贪爱欢喜的生因,并不是因对方相貌美妙,而主要是依各自的习性。比如说黑人中的男人会喜欢黑种女人,鼻梁低的男人喜欢同类的女人,各以习气而选择不同异性为生贪境;甚至在犬、马等旁生中也会如此,只贪爱各自同类中的异性。而这些所谓的贪爱境,是不是真的很美呢?事实并不是这样。一些东方国家的人刚刚见到西方人时,觉得金发碧眼白皮肤极难看,然而在西方国家生活了几年后,便渐渐发生了改变,有些东方人开始觉得金发碧眼的女人好看了,对这些原先觉得丑恶的异性也会生起贪爱。这种贪欲是欲界众生所共有的恶习,而在观察下,其实外境中并无真实可贪爱的对境。因此,当斥责追问凡夫的恶分别念,你到底为什么而贪著并不存在的美妙外境呢?你为什么还要随顺那颠倒恶习而编织轮回网呢?

 

譬如说,以前有两个罗刹各娶有罗刹女为妻子,一天那两个罗刹在一处闲聊,各自夸谈自己的妻子如何如何美貌,结果为谁的妻子更好看而争吵起来,没办法得出结论。然后两个罗刹找到附近的一名比丘,让他评论谁的妻子更美,那位比丘想了想,告诉说:“对你来说,你的妻子非常好;对他来说,他的妻子非常好。”同样,对每一个有贪爱对象的众生来说,各自悦意的对象,只是他自己的分别念认为可爱,而别人并不一定会如是看待。只有情人眼里才有“西施”,外境并无真正引发贪心的美色,藏族古人说:“山再高,也有鸟不愿飞(山以高为胜),人再美,也有人不愿处。”若外界有美境真实存在,那对此为何不是人人都生贪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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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分二: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壬一、小苦除大苦不应执为乐:

 

问曰:乐是真实有的,比如挑重担者,从一肩换至另一肩时,即有乐受生起,若纯苦无乐,他就不会像这样换来换去了。

 

初起灭已生,苦起亦何乐,

故思能仁说,生灭皆是苦。

 

由新生起的法灭除已生的痛苦,也只是另一种苦的生起,又有什么安乐可言呢?所以应思维能仁所说的教言:生灭皆是痛苦。

 

在痛苦逼迫之中,世人有许多转移或分散苦受的方法,而麻木迷茫中,人们也往往执著这类将左肩之苦转到右肩的痛苦转移为安乐。挑重担者左肩负担稍久,苦受增大时,即换至右肩,这个过程其实是以右肩新生起的苦,暂时去除了左肩已生起的大苦,让左肩不断增长的痛苦,转移到右肩去增长。可是世人不能了知,反而觉得此中有安乐,挑夫们挑着重担长途跋涉时,左右肩换来换去,一直不休息,也会觉得安乐不断,而高高兴兴地唱歌。以新生起的小苦代替原先的大苦,而且新起的小苦,随即便会增长为大苦,这个过程都是在痛苦中转圈,而世人执为安乐,显然是极为颠倒的。如果加以分析,世人的种种行为,如换一种新工作、换一所新住房、换一辆新轿车、换一个新国籍、男女换新的对象等等,无非也是以新苦代替旧苦,以期麻醉或欺骗自己,让自己得到一种虚幻的安乐感受而已。作者见此痛苦相续不断的世间,不由得思维起世尊在《迦旃衍那教授经》说过:“迦旃衍那子,生亦唯是苦,灭亦唯是苦。”若能了悟世尊所教,彻见轮回的苦谛本质,诸人岂会再执有安乐呢?因此我们应当致力思维轮回苦患,断除一切执苦为乐的颠倒,生起如避火坑般的出离心。

 

壬二、异生无有究竟障蔽痛苦之乐:

 

问曰:虽然苦是存在的,但它难道不可以被强大乐受障蔽而不现行吗?

 

异生不见苦,云被乐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乐都非有。

 

异生凡夫不能明察痛苦,说是可以被乐受遮覆;然而能够障蔽痛苦的乐受,在异生位中是没有的。

 

异生即随业流转各趣不定生处的众生。在异生位中,没有任何真实的乐,因而无有可以障蔽或说压伏真实痛苦使之不现行的力量。对此可以观察推知,如果有真实可以压制痛苦的安乐,那么这种安乐必然会有其稳定恒常的自相,必定不是三界苦谛所摄的生灭无常法,它本身如果是苦谛所摄之法,又谈何压制痛苦呢?而在凡夫位,不可能有超出三界苦谛外的安乐法,因为超出三界苦谛唯是圣者的境界,异生与此相距甚远。或者说要覆蔽遍及三界的苦,唯有彻断堕三界的业和烦恼,超出本性即是苦的三界,证得了如是大安乐才有可能,而异生凡夫又怎可能有这种境界呢?所以异生凡夫认为自己有安乐,唯是颠倒妄执。

 

譬如说,有一个人在旷野中为狂象追赶,他拼命奔逃,途中落入一口枯井,下落时侥幸抓住了悬挂在井中的一根藤蔓,但是有一只老鼠正在啃食着那根藤蔓的根部,井底也有阿咱毒蛇,而他身边的井壁上,也有一条大蟒蛇在虎视眈眈;这时忽有蜂蜜流下,那人舔食着蜂蜜,觉得非常甜蜜安乐,浑然忘了自身的危险。同样,诸异生身处三界旷野中,生死逼迫如同狂象追赶,衰老变迁如坠枯井,依宿世善业得人身如同侥幸抓住了藤蔓,然而异熟寿命正在不停地趋于断灭,如同老鼠啃食藤根,烦恼在伺机劫夺,如同身边的大蟒,而后世三恶趣如同井下的阿咱毒蛇;异生处于这样的轮回险情之中,暂时的欲乐享受如同那沿藤蔓流下的点点蜂蜜。因此,身处如许危险苦难之中,那小小的乐受怎么可能压伏生死的大痛苦呢?凡夫执著有障蔽痛苦的安乐,实际与譬喻中的愚人无有差别。月称菩萨举譬喻说,在狂浪汹涌的大海中,漂浮着一头大象的尸体,有一乌鸦见而生贪,想吃尸肉,便落在象尸上,一心受用尸肉,对那随时都会将它卷入海底的大浪竟然视若无睹。同样,众生身处三界苦海中,常常如同这只乌鸦一般,为了那如同大象尸体般的欲乐,竟然无视痛苦烦恼恶浪会将自己卷入恶趣海底的危险。而实际上,那数口尸肉般的享受,怎能压制那汹涌的危险痛苦呢?

 

己二、佛说身苦之理:

 

问曰:如果身的本性是苦,那如同太阳本来是热一般,人皆共知,佛陀又有何必要说呢?

 

当告异生说,汝苦不离染,

如来决定说,痴为最下者。

 

应当告诉异生说:你们的身体本性是苦,如果不离贪著染污,如来决定会说这种愚痴是最下劣的无明烦恼。

 

身体本性虽然是苦,但众生由愚痴暗蔽,反而执苦为乐,不知出离。因此佛陀与诸圣者要谆谆告诫诸异生,让他们明白世俗的真面目,明白自身轮回实属苦谛所摄。如果不能了知苦谛,不舍离对自身贪染,那就会永远处于痴暗痛苦之中,永远受着痛苦折磨。以此大慈大悲的如来,决定会宣说与斥责这种最为下劣的无明愚痴,使不能自知自身实况的可怜众生清醒过来,对轮回生起厌离之心。众生的愚痴颠倒,遍于世间凡夫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例如世俗万法在众生面前,时时刻刻都在显示其无常变灭的本性,然而众人视若无睹,仍执著常有,考虑问题或做事之间,处处都会执著常有的观念。外境姑且不论,与自己最亲近的身体相续,它刹那之间都未曾离开过痛苦,如果对此都不明白,这无疑是最恶劣的无明。而事实上,凡夫众生都陷在这样的愚痴暗蔽中,因而佛陀及诸善知识,不但有必要说身体本性为苦的教言,而且还会反反复复、苦口婆心、深入细致地宣说,乃至众生未醒悟之前,都会如此。

 

譬如说,以前有一人外出做工,刚得到工作几天就不干了,回家后他的母亲告诉他说:儿子,你这种做法不对,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抓住了就不要放弃!第二天他看见了一头毛驴,便抓住了毛驴尾巴,毛驴反脚乱踢,旁人大喊:“太危险了,快放开。”那位傻儿子仍然依照其母亲的告诫,紧执不舍。同样,凡夫众生都是无明母亲的傻儿子,紧持无明母所教的愚痴颠倒实执,而执著痛苦世间为乐。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愚人,一天他父亲告诉他:儿子,看见什么就应抓住不放。结果愚人看见一枚烧得通红的铁球,伸手便抱在怀中,炽热的铁球将皮肉烧得嗞嗞直响,那位愚人仍然不舍,还说:不管你怎么嗞嗞叫,父亲没有叫我放下之前,我是绝不会松手的。同样,世间众生皆在随顺无明父亲的唆使,紧紧执著身体铁球不舍,虽然在受着剧烈痛苦,却仍紧执愚痴颠倒实执。因此,为了解救这些愚昧的众生,佛陀宣说了此乃痛苦、当知痛苦、于诸痛苦当生厌离心的教授,这是极为必要的宝贵教法,诸欲离苦者,首当依之如心宝也。

 

己三、修习行苦之理:

 

问曰:身体虽然无常,但无常不一定就是痛苦吧,所以说安乐一定会是有的,这有何不合理呢?

 

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

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无常法一定有坏灭损害,有坏灭损害则非真正的安乐,所以说凡属无常的一切法,皆是痛苦。

 

众生无论处身于何等安逸环境中,皆不会远离苦苦、变苦、行苦三大痛苦。有些人认为:虽然诸法皆无常,但是身体在刹那变灭中也应许安乐的存在。这种观点显然无法成立,安乐感受皆具无常性,凡具无常性的法,皆不离痛苦本性,本身即是行苦。《入中论》云:“众生犹如动水月,见其摇动与性空。”月称菩萨将众生比喻为“动水月”,刹那刹那都在无常变迁,受着种种痛苦。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疏》中说:大乘宗许凡无常法皆为行苦,此理空性论中也有宣说。此处所言的修习行苦,即是了知无常与痛苦的此等关系,了知无常是苦的道理。无常法一定会为刹那坏灭所损害,身体既然是无常,那它不论如何觉得安乐,但是同时它必定会在遭受坏灭损恼,在现前受痛苦。例如现在穿衣、吃饭等享受,无论如何安乐,实际上都是在种苦因,刹那都在无常变坏,向痛苦行进。由于有这种无常损害,人们现见的一切安乐受用,实际上都是令人厌离的损恼法,都不是真实安乐,而是苦。

 

“凡无常”是指一切无常法,包括情器世间一切有为法。情器世间皆是苦谛所摄的法,所以可以说一切皆是苦。详细而言,一切器界有为法,皆为无常法,因无常故可以包括在行苦之中,从另一角度而言,器世间皆是有情所造业的增上果或说依报,故也可说为苦果。所以应理解,苦并非专对有情而言,于一切无常的有情无情法,皆可说为苦。

 

总之,三界中的一切皆是无常法,皆是不离痛苦本性的法。譬如说,堕入咸水海中,不论怎么挣扎,自己必定变成咸味;同样,堕在三界苦海之中,不论如何,自己必定会是痛苦。因而,有知者当生出离,放弃一切颠倒执著,勤修菩提道。

 

〖第二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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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有饥渴等逼迫,但是有时身体调和,会生起很舒适的乐感,这难道不是安乐吗?

 

无能诸大种,和合说名生,

相违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单独的大种无有能力构成身体,只有各大种全部和合一起,才可名为身体的生起,而将各自性质相违的大种聚合体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从身体组合成分观察,身体也唯是痛苦的本性,不可能有任何安乐。组成诸色法的地水火风四大种,其中任何单独一种、两种或三种,都不可能组成有情那具有种种能力的身体,而只有四大种完整地聚合时,才可名之为有生命力的身体。《五蕴论》中说,地大性属坚强,水大性属流湿,火大性属温燥,风大性属轻动。由于身体是四大聚合而成,那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为什么呢?四大中的风大要吹散其他大种;火大要令水大干枯,令地大烧坏;水大要令火大熄灭,令地大疏散;而地大要令风大、水大停滞。四大之间相互排斥,冲突不停。正如《最胜王经》云:“地水火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因此,这样一个时刻充满着矛盾冲突的结合体,怎么会有调和安乐生起呢?

 

譬如说,以前一男人有四个妻子。四个妻子中,一个非常傲慢(喻地大),一个有猛烈的嗔恨心(喻火大),一个精神不正常(喻风大),一个非常柔弱(喻水大)。由于她们性格各异,那位男人的家中也就恒时充满着矛盾冲突,无论他如何努力,四个妻子之间的冲突也无法平息。同样,众生如同那位痛苦可怜的男人一样,身体“家”中也有着那四位性格相异的四大种“妻子”,由此而恒时有着无法调和的冲突,在这样的身体中,怎么会存在安乐呢?另有譬喻说,将马和豺狼、毒蛇和鸟、鹿和鳄鱼聚合在一起,彼此决定不会安宁和合;同样,自性相违的四大聚合在一身,身体也决定不会调和安乐。所以应当明了自身的痛苦本性,不应执本为痛苦的生命体为安乐。

 

壬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虽然四大相违使身体有痛苦,但是在生起寒冷等痛苦时,人们不是可以通过对治而消除这些痛苦,使自己获得安乐吗?

 

寒冷等对治,非能常时有,

正坏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寒冷等痛苦的对治方便,不是能够恒常都有的,所以将正在受着损害的痛苦说名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身体从名言本性而言,恒时处于饥渴寒热、疾病死亡等诸大种相违不调和的痛苦中,以此不应颠倒计执自身有安乐;再从外缘观察,如果认为自身有安乐,那无疑也是颠倒的。一些人以为,在日常中可以通过方便对治身体的寒冷、炎热等苦痛,即由压伏苦痛而获得安乐,这种想法不可能成立,因为对寒热等苦痛的对治方便,不可能恒常保持。比如说人们在寒冷的冬季来临前,可以准备好取暖设备与厚厚的皮袄、皮帽、皮靴等,但这些方法只能在短时间对克制寒冷起一些作用,并不能彻底解决冷冻之苦,不管如何努力,人们在冬天还是会觉得冷,不可能恒时有对治寒冷的温暖感受。月称菩萨在注疏中说:“这是因为安乐没有自性而致,如果安乐有自性,那么应恒时都可感受。”如果仔细分析,对治平息痛苦而生起安乐感,只是人们内心中的一种主观观念,是一种不合实际情况的错误感觉。自己在对治苦痛时,无非是在竭尽力量逃避苦受,这个过程中其实只有些微侥幸成功的机会,而绝大部分努力都无用。在对治侥幸成功的时候,也只是暂时缓和了一些痛苦,而并非得到了真实的安乐,将这种痛苦缓和的状态执为安乐,有智者谁亦不会说为合理。

 

譬如说,有一盗贼在某户偷窃财物时,被主人发现,于是主人手持刀杖绳索追赶,盗贼拼命想办法逃脱。在这个过程中,盗贼绝不会有丝毫的安乐,即使他跑得很快,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没有被抓住,很快乐啊!如果有这种想法,那无疑是极为愚痴可笑的,一个逃命的人,哪会有什么安乐呢?同样,凡夫众生都是为轮回众苦所恒时追逐的人,如果在逃跑过程中,还认为现在逃在了痛苦前面,自己很安乐,这是极不应理的颠倒愚笨之念。因此我们应认识正受伤害的痛苦,不应执为安乐!

 

壬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世间经常有人说:“某某起居一向很安乐,日子过得跟天人一样。”由此而观,难道不是存在着安乐吗?

 

无劳而享受,地上都非有,

说作业为乐,毕竟不应理。

 

无有身心劳作而享受起居安逸者,在整个大地上都不会有,而将正在劳损身心的作业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所谓的“起居安乐”,也是颠倒迷乱执著,在这个世间,不需要任何劳作,而能安逸享受生活的人,一个也找不到。人们通常认为,某人很有福气,可以一辈子在衣食无缺中安逸享受,而不需任何身心劳作,这只不过是一种未经观察的想法。一个人即使不需要为衣食资财等生计而操劳,就是为了行住坐卧,也非得劳费身心不可。比如说,某富家公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即使如此他还是在劳作,为了身心五蕴相续在不断吃饭、睡觉、呼吸、消化和排泄……月称菩萨说过:我们为了养活自身,恒时都在做很多事情,恒时都得使用自身去做很多事情。仔细回味,人的生活确是如此,自生至死之间,自己其实从来没有过片刻的休息,身心唯有在不停地劳作中运转着。在这种劳作中,怎么会有世人执著的安乐呢?

 

譬如说,有一位王子,从小被立为王储,在极其尊宠的环境中生活。但是按习俗,作为接替王位的王子,必须从小学习文学、因明、理财术、武艺兵法、治国术五个明处,于是王子身边每天都有这五个明处的老师,严格教育督促着他,就像现在的小学生一样,每天都要上语文、算术、自然等等各个学科的课,课后还要做一大堆作业。小王子为了应付这五个老师,每天都得不停地学习再学习,非常劳累。同样,人们生活在世间,为了应付五蕴,时时刻刻都得无有停息地劳作身心,时刻都在感受不自在的痛苦,不管是国王富人,还是苦工乞丐,各个都在为了自身而辛苦劳作。这样的生活,能有什么真正的安乐享受呢?有智者绝不应执此无有片刻休闲的生命为安乐。

 

壬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问曰:人们虽然有劳作之苦,但是依然愿意忍受,因为依这些劳苦可以换来利乐。如果不存在安乐,那人们为何甘心受劳累呢?由此而知安乐一定是存在的。

 

自于此后世,常应防罪恶,

有恶趣云乐,毕竟不应理。

 

自身对此生与后世,应该经常谨慎防护三门造罪业,将有恶趣苦果之事业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世间人不惜劳累而忙忙碌碌,并非是有真正的安乐可以获得,而是因为他们愚痴无知,才会有这些为求虚假小利乐而种大苦因的行为。愚痴的世人,他们在即生中所做的行为,都是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为了今生受用资财、名声、地位等,他们不惜劳苦,也不顾因果,恒时以贪嗔痴为发心而造恶业。例如为了口腹之欲而捕鱼杀生,为了获得钱财权势而欺骗、偷盗、杀掠等,观察世人每天的作为,起心动念举止言谈几乎无一不是恶业。而造恶业者,今生会遭受灾难、多病、短命等痛苦,来世将感受地狱、恶鬼、旁生等痛苦。如果是一个智者,能明白因果不虚的道理,理应为了今生后世而经常防护三门,远离罪业。可是绝大多数世人不但不知防护罪恶,反而将自己的恶行、自己的痛苦之因执为安乐之因或安乐。一边往恶趣火坑里跳,一边还认为自己很安乐,这种愚痴颠倒,是极不合理、极应呵责的。比如有些人为了欢宴亲朋好友,到酒店要上活鱼活虫,让亲友们狼吞虎咽,他们一边造堕地狱的恶业,一边还觉得快乐无比,这种愚痴癫狂徒,还认为自己是有科学理智头脑的人,认为肉眼不见即不会有业果轮回存在。他们怎么不想:自己的根识连下一刹那将要发生的事都不能见,又怎能见到将来的业报呢?业报虽然一般人暂时不能现见,但它却一直像影子一样追随不舍,并不会因人们当下无法现见而不存在。

 

譬如说,某人身边有一个阴毒的怨敌,他没有发觉正是此人经常给自己带来痛苦,还认为这是自己最亲密、最可信赖的朋友,天天对他非常好,这种做法当然是极不应理的。同样,世人将剧烈痛苦之因的恶业,执为现世的安乐,也是极端愚昧、极不应理的颠倒执著。有智者当观察此中的颠倒,为今生后世而慎护三门,断除贪执小利乐的恶习。

 

辛三、乘骑等本无真安乐:

 

问曰:安乐怎么会没有呢?比如人们在长途跋涉而倍觉劳累之际,如果改为乘骑象马,那时会有很大的安乐生起,以此现量可知乘骑等受用有真实的安乐。

 

诸人于乘等,安乐非恒常,

若初无发起,彼后何增长。

 

诸人从乘骑等受用中生起的安乐,并不是恒常的,如果最初没有这些苦因的发起,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

 

对乘骑、饮食、沐浴等诸种受用,世人往往会执著有真实安乐,而究其实,此等也是一种颠倒执著。如果乘骑中有真实的安乐,那人们无论何时受用这些,都应该得到安乐,而不应有变化。可是实际中,人们于乘骑饮食等受用获得安乐,并非恒常,而是随时都会变,并且最终要回复到痛苦之中,越受用越增长痛苦。由此可知,乘骑等受用并非真正的安乐因,反而是发起痛苦之因,最初发起的这些受用如果不是苦因,那后来怎么会有痛苦的增长呢?痛苦不可能无因无缘地增长。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当人们最初得到车马乘骑时,似乎有些安乐生起,然而一时的高兴过后,这些车马乘骑的真面目便会显露出来,愈来愈为人们增添麻烦苦恼。例如色达县城有一辆豪华小轿车出了车祸,乘车者有的死了,有的受了伤。如果乘车是真实的安乐因,那这些死伤痛苦又从何处而来呢?不难推知,死伤者自坐上豪华小车,便种下或说发起了苦因,这些苦渐渐增长至出事前一刹那,那些人尚执著为安乐,然而后一刹那便彻底显露出这些“安乐”之真面目,到那时人们才认识痛苦的果。乘车的初中后际全部都是苦,但无知者只见到了苦果,却不知道这种苦果的生因,便是他们所认为的安乐受用,他们仍会执迷不悟,认苦为安乐,这是何等愚痴!

 

譬如说,昔日有一愚人十分饥饿,便饮用菸叶(即烟叶)水充饥,然而菸叶水并非可以除饥的良因,而是会给人带来呕吐的苦因,于是愚人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同样,众生执著乘骑等受用为除苦生乐之安乐因,以此而追逐贪执,可实际中乘骑等不仅不是乐因,反而是剧苦之因。因此我们应当了知世人所谓的安乐,其实都是痛苦及痛苦因,理应断除此等颠倒贪执。

 

辛四、明世人执暂息旧苦为乐之颠倒:

 

问曰:用种种方便对治痛苦,不是可以息灭苦受而得到安乐吗?

 

如有于金器,呕吐生欢喜,

如是于治苦,有妄思为乐。

 

如同有人因为向金器里呕吐而生起欢喜;同样于对治痛苦,有人迷妄地认为是快乐。

 

以方便对治痛苦,使苦受息除,世人于此中执有真实安乐存在,然而稍加分析,这种所谓的安乐,只不过是一种迷乱感受,妄以治苦为安乐的颠倒分别念而已。比如有些富贵豪门,家中受用资具极其奢华,盛呕吐物的器皿都要用纯金打造。富人在生病向金器里呕吐时,虽然呕吐很苦,但他一边看着金器,一边想着:“我盛呕吐物都是用金器,嗯,我很了不起……”由此而生起飘飘然的乐受,类似情况还有多种。这种乐受诚然是极其迷妄的邪分别,自己正在受呕吐之苦,又何有安乐可言呢?对这些人所执的类似乐受,一般有智者都会嗤之以鼻,看出其颠倒愚痴之处,然而,实际上世人大多数都是同样愚痴,颠倒执著对治痛苦为乐。世间对治痛苦的方法,其实质都是一些暂时压制、转移、分散痛苦的方法,从根本上无法息灭痛苦。如为解决饥饿而吃食品,为解决长途步行之苦而乘骑,不管这些对治方便如何高级,也不可能息灭本性的痛苦。人们执著这些对治中有安乐,而实际上痛苦却依然如故,毫无改变,只不过是因人们的迷乱分别,才有虚妄的乐受生起,实际中无有丝毫安乐的存在。

 

譬如说,有人于旷野中,为灼热的阳光曝晒,他觉得非常难过,便迅速走到一棵枝叶茂密的树下,在荫影中乘凉,酷热稍息时,他便觉得很安乐。这种所谓的安乐,只不过是炎热逼恼的减轻,或说是寒凉痛苦的因,并非真正的乐受,而世人的一切对治安乐,也无不是如此。堪布阿琼举譬喻说:有些遭魔经常发狂的人,想依靠密咒师的方便治疗,密咒师以各种法器、加持品打击他的时候,患者认为这些对治方便能消除自己的魔障,虽然被打得皮开肉绽,他们却认为很安乐;同样,世人执对治为乐,与这些癫狂者毫无差异。在月称菩萨与甲操杰论师的注疏中,都提到了为“马粪所打”而妄思为乐的譬喻,这个譬喻可能是出自《百喻经•治鞭疮喻》。愚人以为自己得到了治疮的良方,便叫他儿子用马鞭抽打他,后以新鲜马粪敷抹伤口,并以此为乐。

 

此处前后所言的世间只有真实痛苦,无真实安乐,当知是从世俗谛而言,并非说胜义中有真实的痛苦。陷于迷乱分别中的世人,往往执著世间有真实的安乐,而作者依世尊的教言,层层分析了世人所谓的安乐,唯是痛苦的变相而已,所以名言中唯有痛苦,及一些痛苦现为安乐的假象,并无真实安乐。这就如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不存在任何常有法,而世人却虚妄地执本为无常的法为常有法一样。世俗中人们认为安乐与苦、净与不净等,都是同等存在的,这只是世人迷乱分别而显现的法;在名言实相中,经初步分析观察,可现见世人的常、乐、净等执著都是颠倒,而世间唯有无常、苦、不净等痛苦。能彻见此苦谛,即可生起猛烈的出离心,为趋入圣道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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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六、思维乐受如身中客:

 

问曰:乐虽然难得,但它于身无有抵触损恼,所以它是身的本性;苦虽然多,但它与自身有抵触损恼,所以苦如身中客人,迟早都要离开的,以此不应畏苦。

 

如如时渐进,如是苦渐增,

故乐于此身,现见属客性。

 

时间如是如是地渐渐增进,就像这样,人们的痛苦也随着年龄而渐渐增长,所以安乐于此身中,可以现见它是属于暂时的客性而非常住的主性。

 

安乐虽然与自身很相合,对身体没有损恼,然而它不是身体的本性,对此人们可现量观察到。世人自出生后,随着年岁的渐渐增长,身体也会渐渐衰老,而痛苦也同样,随着年岁增长而同步增加。回忆往昔时,上中学的少年,许多人会记得自己在幼年上小学时无忧无虑的生活,日子里充满了阳光,而上中学的日子过得很不开心;到了大学,又会觉得上中学时的生活,过得很快乐,而大学里的日子充满阴霾;然后到参加工作,到成年乃至老年等,年龄越增,会觉得痛苦越多。可是往昔的安乐,如同往昔那些亲人一样,一个个渐渐离开了自己,越来越少,都到另外那些遥远的世界去了。藏族有民谚说:“诸人越老,安乐越少;骏马越老,牙齿越少。”世人的安乐随年岁增长而减少,而痛苦随年岁增长而增多,如是而观,苦乐究竟谁是客、谁是主,岂不是很明了吗?安乐于身体这个旅馆中,实是如同暂住一宿的旅客一样孤孤单单且不能长久;而痛苦于身中,却如同不断繁衍子孙后代的主人一样,越来越兴盛。

 

譬如说,在大漠中步行的游人,时日越增,他就会越疲劳,而饮料粮食也会越来越少,因此他的痛苦也就越来越增。同样,人们都是三界大漠中的过客,年岁越增,安乐的“饮食”也越少,而痛苦疲劳也会越多。所以,不应将安乐执为自身的本性,而应认知自身本性唯是痛苦,以此对痛苦本性的世间,生起坚定的厌离。

 

辛七、思维身之本性是苦而生厌离:

 

问曰:虽然身的本性为苦,但是可以用种种安乐因缘对治,所以对身苦不应忧虑。

 

苦因缘众多,众病及外事,

不见于人类,有尔许乐因。

 

身苦的因缘非常多,可现见有内缘的众多疾病及外缘的伤害法,但是不能见到人类有少许安乐因缘。

 

人类的身体,其名言本性即痛苦,《因缘品》中说过:“此身多障恼,脓漏恒疾患。”对这种本性即苦的身体,有些人认为可以藉种种世俗安乐因缘对治,使其众苦消散,得以恒时保持安乐,而这是非理的想法。对人的身体来说,苦因极多,乐因极其稀微。身苦的众多因缘,在日常中皆可现见:从内缘来说,有四百零四或说八万四千种疾病;从外缘来说,有器界的地水火风种种灾难侵袭,其他有情的讥毁打击伤害等等。从内到外的众多法,稍加观察,无一不是苦缘,可是反过来观察,身体的安乐因缘,却极为罕见,也可以说是找不到。因为身内身外一切事物,皆不离无常苦害本性,即使有少许事物能引生刹那的安乐,而转瞬又会变成极大的苦因,正如月称菩萨说:“如同苦海中,身乐如水滴,智者明此理,谁说身有乐!”

 

譬如说,国王有一非常美丽的公主,欲择佳偶,于是有众多青年云集,各个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公主的青睐,然而在成千上万年轻人中,能如愿的最多也只是一个人,其余得到的只会是失望、嫉妒等痛苦。同样,身体的安乐因如同娶到公主的人一样,只有一个,而痛苦因极其众多,如同失望的年轻人一样。因此有智者,应了知身的本性即苦,不值得任何贪爱,而应生起厌离。

 

庚三、(破除乐有自性)分五:一、苦虽有自相而乐无自相;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三、乘骑等本无真安乐;四、明世人执暂息旧苦为乐之颠倒;五、示无有真实乐的其他理由。

 

辛一、(苦虽有自相而乐无自相)分二:一、乐虽有增长却无自相;二、虽有真实苦因但无真实乐因。

 

壬一、乐虽有增长却无自相:

 

问曰:如果没有乐,就不应有乐的增长,但是在享受美好生活时,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由此而知,自相的乐是存在的。

 

如乐正增长,现见即回转,

不见苦增长,有如是回转。

 

如果安乐正在增长,可以现见它立即回转为苦;可是不会见到痛苦增长时,有如是回转为乐的情况。

 

身体的安乐与痛苦,虽然都是名言法,但是二者完全不同。有些人认为安乐如同痛苦一样,也有自相,可以恒时存在,其理由是可以现见安乐有增长,但此等理由不能成立。安乐虽然暂时会有稍许增长,但这也不过是引生更大痛苦的一种因缘而已,它立即会从增长中回转,重新回复到原先的痛苦状态中。这是人们在生活中可以现量见到的事实,世间没有人能保持自身安乐向上增长且永远也不回复到痛苦之中,由此而观,自身安乐怎么会有真实自相呢?如果有自相安乐的存在,绝不应有如是回转变化,而应恒时存在。可是,痛苦就不同了,从来就没有人见过当自身痛苦正在增长时,忽然有了回转,变成为恒常稳定的安乐。这种情况除了世人的幻想,如在一些民间故事中编造说“某人经历了艰难痛苦后,从此永远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等等之外,于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痛苦有一种特性,能迅速将一切与它相违的安乐,转化成它的状态,而且痛苦与人类的身体联结非常紧密,使身体很难摆脱它的束缚。以此对凡夫众生而言,痛苦确实有其稳定的自相,因自身的一切安乐,最终都会回复为痛苦,而自身痛苦再增长变化,也无法像安乐那样迅速回转。对此,诸人皆可观察,当自身生起安乐并增长时,安乐无论如何也不会永恒不变地保持,而是在短时间中即会消尽无余,这便是安乐无有自相而痛苦有自相的原因导致。月称菩萨也曾说过:“若乐有自性,不苦不回转,因被回转故,此乐无自性。”轮回的本性即是苦,因而凡夫有漏的身体,即使暂时能有安乐生起增长,其安乐也不可能因此而有自相,最终一定会回复到苦的本性中。

 

譬如说,以前南赡部洲有金轮王阿那律(顶生王)出世,依其宿世福德,他从自己父亲头顶的肉髻中生出;后即位为王,得金轮等七宝,一统天下,享尽天下的荣华富贵;又凭金轮,得到了帝释天分半座予他的荣耀;然而当他生起贪心,想独占帝释天的宝座时,却从天上堕回人间,生起了极大的羞愧等苦受而死去。他的安乐受用增长至欲界天,最终还是要回转到痛苦之中。同样,任何凡夫有情,不可能有恒不回转的安乐,而唯有恒不回转的痛苦。因此,我们应了知苦乐之性,彻了世俗的苦谛。

 

壬二、虽有真实苦因但无真实乐因:

 

问曰:苦乐应该是一样吧,因为苦乐皆依因缘而生,而且现实中,既有恒时生苦的因,也应有恒时生乐的因。

 

安乐俱因缘,现见可回转,

众苦俱因缘,终无回转者。

 

安乐的俱有因缘,现见可回转为苦缘,众苦的俱有因缘,却始终无有回转为乐缘的。

 

虽然苦乐皆依因缘而有,但在世间恒时生起苦的因有,而恒时生起乐的因却不存在。安乐的俱有因缘(即生起因缘),在现实中可以现量见到它们会立即回转成为痛苦的俱有因缘,而不会恒时稳定地产生安乐。比如说鲜花,一般人也许会认为这是谁都会见而愉悦的安乐因,然而有“感时花溅泪”者,看见鲜花便触动心思痛哭伤心。其余任何一种安乐受用也是如此,它们绝不会恒常为世人带来安乐,而是随时都会变为苦缘。比如饮食,受用过多则成苦缘,而且每贪著享用一点这些由罪业所得来的果实,最终必会为此而感受痛苦。可是,诸种痛苦的俱有缘,就并非如此了,它们是“终无回转者”。“终”是指究竟或说最终,从究竟、最终上观察世间诸苦的俱有因缘,确实是不可能有转化为乐缘的,过去未曾有,现在也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如果有这么一些痛苦的俱有因缘,能回转为永恒的安乐因缘,务必请指出来看!在三界火宅中只有生起苦的因,而想找出能恒生安乐的世俗因缘,绝无可能,如果有,那佛经中就应把三界喻为“乐海”,而不应喻为苦海。三界唯是纯苦的蕴集,其本质即是苦,那怎么会有真正不变的安乐存在呢?

 

譬如说,以前阿育王造一监狱,名为“喜乐园”。犯人刚被关进去时,让他在豪华舒适的环境中,任意选择一种自己欢喜的威仪(行住坐卧),例如躺卧,然后就要恒时保持这种威仪,再不许做其他事。犯人开始时觉得欢喜,然而时间稍久,这种威仪便会给他带来极大痛苦。如今美国也有一些监狱,监狱中的住房等生活设施,如同星级宾馆一样,犯人可以舒适地在里面生活,不受其他刑罚,然而犯人唯一要遵守的规定是: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越出监狱之外。由于没有自由,虽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其中的囚犯却一点儿也不快乐。同样,世俗中生起安乐的一切因缘,与此等欢喜园中犯人所喜爱的威仪一样,实无可能恒时引生真实的安乐,而是一切都会迅速回转为引生痛苦之缘。

 

辛二、(明执苦为乐之颠倒)分六: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三、相违之四大聚合体不应执为乐;四、正受伤害时不应执为乐;五、正作业疲劳时不应执为乐;六、为少利而种苦因不应执为乐。

 

壬一、正死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就像某某人一样,他现在各方面都如意,生活很快乐,这样的安乐怎么不是真正的乐呢?

 

汝正死时去,现去及当去,

正死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你前刹那坏灭的正死时已逝去,现在之正死时正在逝去,未来之正死时也将逝去,将这些正死说为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正死时是指有情刹那坏灭,或说灭去刹那存活之时。有情的存活唯是心的刹那相续,而死亡也遍布这从来不停顿迁流变灭的一一刹那中。常人不作观察,往往以为正死时是在人们最后现出死相到断气前的那个时刻,殊不知自出生至最后结束一期生命之间,每一刹那都是正死时。因此,透过世人的无明痴障,看他们所谓的安乐实际很不合理,将正死时执为安乐,这是一种极为迷乱颠倒的邪执。其实世人所谓的快乐生活,是前刹那的正死时已去,现在的正死时正在去,未来的正死时当去,自己正在步步赴死,那怎么能称之为安乐呢?当人们在临终前,知道自己正在死去时,最后那段时光中除了绝望、愤懑、颓丧、惊恐等痛苦之外,绝不会有任何安乐可言,而实际上自生至死之间,自己每一刹那都正在死,每一刹那与咽气前那一刹那一样,都是正死时。有智者按道理应该时刻生起警畏,时刻以“临终的眼”看待生活,而不为愚痴所蔽执著正死时为乐。

 

譬如说,昔日一位施主有一恶仆,恶仆不断偷走施主的资财。最后施主发现了,呵斥那位恶仆:“你真恶劣,我多年来一直如是信任你,可你竟然天天在偷走我的财产。”恶仆也毫不客气地回答说:“主人啊,其实你自己也很坏,不然,你怎么能对我这样的坏人信任呢?其实是你自己损害了自己的财产。”同样,世人将刹那刹那盗走自己生命财产的正死时当成安乐,结果只有损害自己而已。因此智者当明察世人所谓的快乐,实为坏灭无常之本质,而应彻断执正死时为乐的颠倒迷妄。

 

壬二、正受损恼时不应执为乐:

 

问曰:诸有情在一期生命中,有不断的意乐满足,这些快乐难道不是存在于自身吗?

 

诸有情常有,饥渴等逼迫,

逼迫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诸有情众生恒常有饥渴等逼迫损恼,将苦因逼迫说成安乐,毕竟是不合道理的。

 

人道有情不但时刻处于正死的状态,而且也恒时在为饥渴等逼迫着,毫无安乐可言。作为欲界人类,都有着业识所系四大合成的身体,这种身体自生至死之间,都会不断地向外界索求食物和饮料等种种需求,以解除饥渴等逼迫。然而,食物和饮料只能暂时缓解饥渴,却不能断除饥渴的逼迫。对此人们可以现量了知,不管具足何等丰富的饮食,饥渴逼迫从来没有离开过人们的相续,而人们平时所谓的饱足,也只不过是一种平缓的饥渴状态,或说一种较为隐秘的饥渴状态而已。上至国王富豪,下至穷人乞丐,身体平等地如同一个无底洞,无论多少饮食也不会填满它的需求,都同样不停地受着饥渴的逼迫。因而在恒受逼迫的身体上,又有何安乐可谈呢?

 

譬如说,刚刚嫁到丈夫家的新妇人,从早到晚忙碌着家务,很卖力地迎合着家人而劳作不息,虽然很辛苦,她却认为自己在掌握着家政大权,反而以此为乐。同样,世人虽然在为满足身体不断的饥渴需求而劳累,却认为自己是身体的主人,掌握着家政大权,不但不以此为苦,反而执其为安乐,这是何其迷乱的颠倒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