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观四百论》70

 

己二、(破落边宗之实执)分二:一、正破;二、破救。

 

庚一、(正破)分三:一、破无宗成宗;二、破法体实有之能立;三、明离一切边相同。

 

辛一、破无宗成宗:

 

问曰:如果你们中观宗许一切皆无自性,如是应一切完全无有,汝空性宗也不能成立为宗。如果你们承认有自宗,那与空性宗相观待的实有宗也应成立。

 

若许有宗者,无宗即成宗,

无宗若非有,有宗应不成。

 

如果中观宗承认自宗实有成立,那么无自性宗即应成为有宗;而无自性宗如果非实有,那么有宗理应不能成立。

 

如果于真实智慧前有稍许承认,比如说自己的宗派、空性等等,那么许一切法无自性的空宗即应成为有宗——许有自性的实有宗。但是,中观自宗在抉择究竟实相时,并无宗派等任何承认。所谓的诸法无自性,唯是观待众生妄执诸法有自性而建立的名言,于实相中并不存在任何有自性的法,因此也不存在诸法无自性的对治方便,无自性宗本身也不许实有存在。于真实智慧前,中观宗不许有任何承认,龙树菩萨在《回诤论》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吾无承认故,唯我为无过。”全知麦彭仁波切也云:“是故于大中观前,无有任何所承认,已证现空等性故,有无是非等破立,一切戏论皆远离。”在前述诸品中,也一一破除了许诸法实有的宗义,观待有自性而假立的对治方便——诸法无自性,当然也非真实成立,无自性宗既然非有,其相待而成的有自性宗也就不可能成立。中观宗所言的一切法无自性,也非如有事宗所认为那样是一切法完全无有、是实有的空性,这种观点其实是无边的执著,也是中观的所破。

 

辛二、(破法体实有之能立)分三:一、以法差别实有不能成立实有;二、以破四边正理而破;三、不见有微尘许实有。

 

壬一、以法差别实有不能成立实有:

 

问曰:诸有为法是实有,因为火等差别法实有存在故。

 

若诸法皆空,如何火名暖,

暖火亦非有,如前已俱遣。

 

如果诸法皆空无自体,那么为什么火名为暖热呢?暖热的火亦非有自性,如前述内容中已俱遮遣。

 

有些人认为,诸有为法一定会实有本体存在,因诸有为皆有它不同于其他法的差别,比如说火有独特的暖热相,水的差别相为潮湿等等,以这些差别相实有不混杂故,其差别相的本体也理应实有不虚。否则,若诸法本体都为空性,那么这些火的暖热、水的潮湿等差别相,又如何成立呢?中观师答曰:诸有为法的差别相也非自性成立,佛陀在诸般若经典中说过,从色到一切智智的一切法本性即空,诸法本体皆非实有,如此依本体而立的差别相,也就理所当然的无有自性。如火的暖热,非能自性成立为火的差别相,此理于第十四品“暖即是火性”一偈中已有阐述。应知所谓的差别相,要观待诸分别心识前的迷乱相才能成立,如同海市蜃楼的差别景象一般,本身即是依幻而立,依之不能推断诸法实有。

 

壬二、以破四边正理而破:

 

若谓法实有,遮彼说为空,

若四边皆真,不见舍弃过。

 

如果说诸法实有本体,为了遮止彼等才说为空性;有无等四边若皆为真实,则任何人也不能见到彼等有应被舍弃的过失。

 

还有一些人认为,诸法本来可以现见为实有,而中观师为了遮止彼等实有,才说诸法空性,这种观点是很大的邪见。如果诸法本来皆具实体,那些有无等四边实执应成符合实相,应该真实成立,且中观师以破四边的理,如金刚屑因、离一多因等观察时,也应见不到四边有任何过失,无有任何理由舍弃彼等,但事实真相全然不是如此。比如对承认诸法实有自性的有边,若以金刚屑因观察其生起方式,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皆不成立;以离一多因观察诸法本体,本体既不会有一体,也不会有多体;以缘起因观察,诸法唯是观待因缘而成,非自性成立。如是可见,许诸法有自性存在众多无法成立的过失。对无边、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诸边执,以正理观察时,同样也可见到彼等有众多太过。以一切实执皆可包括在四边之中,故种种许实有的宗派,皆有过失,不能成立。若明理者,则不应说诸法无自性是中观师违背实相的说法,而应承认中观宗远离有无四边戏论的正理。诸对空性不承认者,其实如同疯狂者一般,自己精神不正常,却说正常者有病,龙树菩萨言:“汝今自有过,而以回向我,如人乘马者,自忘于所乘。”将自己的过失说为他人之过,这种人诚应为智者所呵!

 

壬三、不见有微尘许实有:

 

乃至极微体,都无如何生,

佛亦未许无,故彼不应理。

 

诸法之中乃至最细的极微本体都不存在,因而怎么能生起诸实有体性之法呢?一切智智佛陀也未许本无自性之法实有,因此彼等许诸法有自性之宗皆不应理。

 

以正理观察一切所知法,乃至穷尽其微,就连最细的极微,也不会有实体存在。本论第十三品说过:“极微分有无,应审谛思察。”于中对所谓的极微(无分微尘)作过观察,发现也无有实体可得。最细的极微体尚非实有,那么如何会生起有实体的诸法呢?证得了如所有智与尽所有智的佛陀,也从未许本无自性的一切所知法为实有,在三藏十二部中从未说过任何法实有自性存在。佛陀在《般若二万五千颂》中说过:从色乃至一切智智,万法皆无生、无实有,是本体不存在的自性空。月称菩萨于《入中论》里总结般若经中所言的空性时也说过:“若有为自相,及无为自相,彼由彼性空,是为自相空。”一切有为无为法皆无体相可得,这是现证真性的佛智所成立的究竟正量,故可依彼无误了知,一切许有自性的宗派,于真义中纵然只有微尘许的所许,也不是应理的宗义。

 

辛三、(明离一切边相同)分二:一、正明;二、对任何法也不应许有实无实之差别。

 

壬一、正明:

 

若真离有无,何缘言俗有,

汝本宗亦尔,致难复何为。

 

如果诸法的真实相远离有无等一切边戏,那么汝等以何因缘说世俗诸法实有呢?所以汝等本宗也应如是承认,而致我们责难又干什么呢?

 

诸法的真实相,远离有无等四边八戏,于法界实相中,无有任何有边、无边。因此无论任何人,不可能找出真实理由,将有情分别心识前诸世俗幻法说为实有,哪怕是最细微的微尘、刹那,于实义中也不会存在有无等的戏论。本来无有任何缘执的法界中,任何人去分别计执实有种种显现,这唯是错乱的分别心使然,月称菩萨言:“痴障性故名世俗。”一切世俗现象都是迷乱愚痴习气所现,有智者绝不应执为真实。若要得到解脱,汝等一切执著有事的宗派,也应随顺离一切戏论的实相,如同中观宗所抉择那样,将有无诸边戏统统打破,直趋本来无一物的无生大空之境。而你们不但不如是承认随顺,反而百般辩难,以种种非理观点来难问中观正理,这种做法实是不应理的,对正理也没有任何危害作用。

 

壬二、对任何法也不应许有实无实之差别:

 

诸法无体性,不应有差别,

诸物上共见,彼即无差别。

 

诸法本无实有体性,不应存在有实无实的差别;诸物上共见谛实空的空性,彼性即是无有任何差别之平等空相。

 

一些宗派认为:有些法虽然是空性,但有些法不一定;通达一法的本性,不一定是通达一切法的本性等等。而在中观正理观察下,诸法无有自体性的空性,不应在不同法上有差别。任何一个法,皆是依缘而起,不会独体存在,依诸因缘和合而起,即是无自性之法,这一点在任何所知法上都可现见,任何人去如理观察,也必然会见到诸法的这一共同无别本性。从通达诸法空性的方式看,修持者可以通过任何一法,见到诸法共同无别的平等空性。如往昔有很多证悟者,他们有的通过一朵花即证悟了一切法本来无生的大空,有人以一个杯子而开悟,有的依伐木声而开悟等等,以这些实例也可明显看出,空性是遍一切法的空性。佛经中说过:“若知何法无自性,即于诸法不起贪。”本论第八品中也云:“说一法见者,即一切见者,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所以,于上述诸内容中,往往只以瓶子等一法为例,若能通达瓶子一法的无自性空,即于其他法自然会了知其相同的本体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