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观四百论》57

 

癸三、彼等宗非正法的原因:

 

问曰:离系外道受如是难忍的苦行,为何不许为正法呢?而同样诸婆罗门受生于高贵的婆罗门种姓,彼等所行怎么不是人天善趣的法呢?

 

如苦业所感,不成为正法,

如是生非法,是世异熟故。

 

离系外道的苦行犹如众生所受的诸般痛苦,是不善业异熟所感,不能成为正法;同样,受生诸婆罗门处,也是过去世的业异熟故,非是得人天善趣之正法。

 

离系外道虽然有种种苦行,婆罗门也是受生于世间高贵种姓的人道众生,然而这些都不是成立彼等所行为正法的理由。离系外道所忍受的种种苦行,实际上与轮回众生所受诸苦一样,唯是往昔恶业所感的异熟恶果。比如地狱众生的痛苦,是因无明恶习气所感;同样离系外道痛苦加身,也是他们的无明愚痴习气所致。这样的苦行,显而易见不是正法,若这些算是解脱正法,那世间的工人、农民等日日劳苦不休,应成早已解脱了!这显然是荒诞不经的说法,绝不可能成立。还有婆罗门,他们虽然今世转生为善趣人道中的高贵种姓,然这只是宿世的业异熟而致,纯为享受异熟果,并不能算是有善业功德之法。依《俱舍论》中所言,现前异熟果只能是果,不能为因,既然是果法,那它不可能产生将来的因。依据这种对异熟果与因的辨别,很显然可以知道,转生为婆罗门是异熟果,并无功德,非今后得人天善趣的异熟因,故生为婆罗门并非正法。这就像人们今世得到完整的眼根等法,只是前世业的异熟果,这种果并非任何感召后世福业的法,故不应许众生享受异熟善果为正法。

 

此处有疑:若外道苦行非正法,那内道中的苦行以什么理由成立是正法呢?答曰:第一,内道修行人的苦行,是以智慧发心为主,以外表坚忍的行为为助缘,故不同于外道依行不依心的愚行;第二,内道修行者的苦行,世世代代依照上师善知识的传授而行,在历史上有众多修行人依此道净除了罪业,现前了殊胜菩提道,如莲华生大士、布玛莫札、那若巴、米拉日巴尊者等,从现量上即证明了这些苦行是正法,依现在诸修行人的经验也可完全证明。故无论依理论比量,还是依现量,都可遣除此疑,而外道苦行无论依比量还是依现量,皆不能成立彼等为正法也。

 

庚二、(略示善说)分二:一、正示;二、外道不敬信佛法的原因。

 

辛一、正示:

 

问曰:若婆罗门和离系裸形派的生和苦是非法,那么什么是释迦如来所说的法呢?

 

如来所说法,略言唯二种,

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

 

释迦如来所说的法,简略总结而言只有两种,即不损害其他众生而上生人天善趣,观诸法空无自性而证涅槃解脱。

 

本师释迦牟尼佛应各种众生的根基意乐,广转了三次大F轮,三转F轮中包括着八万四千法门。如是广大的法门,如果依简略窍诀总结而言,可以归纳为两类:第一即不损害众生,以此意乐而断损害他众等十恶业,修持十善业道,这些以不害为发心而修的善业,是上生人天善趣的增上生法。不损害众生是内道最基础的入门法,释迦如来曾金口亲宣:“损害他众非沙门。”过去七佛也曾说过:“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自诩为信奉佛法者,于此基本要求应当细细省察,若此尚不能做到,即无法得人天善趣之果,也非真正的佛教徒。释迦如来所宣说的法,另一类可归纳为观诸法自性本空而现证涅槃。观诸法自性空,此即胜义谛修法,是一切众生获证离垢涅槃的不二法门。在大乘诸经论中,有关不害众生的法包括在慈悲方面,有关观空证涅槃的法包括在智慧方面,若将本师释迦牟尼佛所说的法再摄略深入而言,即是悲智双运,此二不可偏废,如同萨哈尊者所言:“空性离开悲心,或悲心离开空性,此二皆非正道。”故诸修学佛法者,必须融汇不害众生与观修空性二种正法,此如鹅王双翼,欲赴解脱光天道者,切切不可忽略此义。

 

辛二、外道不敬信佛法的原因:

 

问曰:世人中有许多虽已见释迦如来的教法,但是对此不害与观空二种法,为什么不恭敬随顺呢?

 

世人耽自宗,如爱本生地,

于能灭彼因,如何能生欣。

 

世人耽著自己的宗派见,就像贪爱自己本生的故土一般,因而对于能摧灭耽著自宗恶见的佛法,怎么会生起欣喜呢?

 

世人于无始生死轮回以来,即一直在种种常断恶见中熏习不息,有着深厚的愚痴执著,他们对自己所秉持的外道邪宗,往往十分耽爱,认为唯有自宗非常正确,超过任何其他宗派,故而难以舍弃恶见求取上进。这种恶习就像世人大多喜欢自己出生地的故乡一样,因为对故土有贪爱,人们无论到再美好的他方国土,也觉得比不上故土好,甚至一辈子也会念念不忘这种偏执。藏人有民谚说:“他乡的天堂宫殿不如故乡的茅草棚。”汉地民谚也云:“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在世界各地,尤其于农业社会,这种贪恋乡土的习惯自古至今都相当浓厚,因而作者于此以这种常见习俗来比喻人们对自宗的耽爱。因为有这种耽爱偏执,世人对于能够摧灭自己所持邪宗的正法,即不害与观空的二种佛法,又如何能生起欢喜心呢?先入为主,他乡天堂不如故乡草堂,因这种恶习难以舍弃,最殊胜的佛法现在眼前,顽迷不化的众生仍然不生欣乐。所以佛陀虽广转F轮,历代高僧大德呕心沥血地继后宣扬,依然有无数世人不信奉不敬顺佛法,对这些可怜的顽冥不化者,当以棒喝醒之:若不舍自宗恶见,汝等当永沉生死轮回,永无悟入解脱正道之时!

 

庚三、教诲求解脱者须求善说:

 

有智求胜德,亦爱他真理,

日轮于地上,有目皆共睹。

 

有智慧的人愿意希求殊胜功德,虽是他宗的真理也会珍爱受持,佛教正法譬如日轮照耀在大地上,一切有眼目者皆应共睹。

 

有辨别好坏的智慧者,不会顽固地抱着陈见不放,比如他们若见自己的故乡贫困落后或有灾难,即会舍弃远离,奔赴其他富饶平安的地方居住。同样,如果发现自己以前所学的宗派非为正法,坚持下去无有意义,而他宗的教义为真理,依彼教义而行,能得到人天增上生和解脱决定胜的安乐,虽然是他宗,有智者也应毫不犹豫地学习受持。这是世间一切正直有智之士,必然会有的治学态度,无论出世间智者抑或世间智者,在这方面都有过很好的言传与身教。而且佛教的不害与空性二种正法,穷究了宇宙人生万事万物的真理,为沉醉于无明生死黑暗中的众生,指明了走出痛苦黑暗,步向解脱彼岸的正途。这样的真理犹如朗朗虚空中的日轮,其光辉无有任何偏袒地照耀在大地上,如果是有智慧眼目的人,理应皆能现见这最胜的真理光芒。有分辨胜劣邪正智力之人,当开启智慧之眼,看看佛教的不害与空性二法,与自己内心原先所秉持的种种宗派见比较一番,再作取舍。作为正直有智之士,相信定会舍糟粕取珠玉,于正法殷重精勤修持。若不作如是如理选择,则唯有招致损恼,自苦其身而已。华智仁波切曾说过:“于如佛陀般的诸大成就者的教言不以信心修持,反而信任凡夫人以极为迷乱分别念所说的语言,此种人实属愚笨!”而纵观今日天下之芸芸众生,这类无有慧眼的愚笨者,呜呼,日渐满天下矣!堪布阿琼言:若对高僧大德的论典善说不希求,反而希求世间凡夫的邪论,这是布那亚魔王入心的表现。诸学人于此,当切切日慎三省自身心!

 

〖第十二品释终〗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己四、(破根境实有)分二: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二、明实有空与如幻相同。

 

庚一、(广释破境实有的正理)分三: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二、破能取的有境(心心所)实有;三、明无实体如幻是极为稀有的原因。

 

辛一、(破所取的根境实有)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壬一、(总破)分二:一、正破;二、示其余理。

 

癸一、(正破)分五: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三、由见色自相成立见其他一切有大过失;四、破唯色自相是现量境;五、示彼能立与所立相同。

 

子一、破由根识现见瓶有自性相:

 

问曰:佛教法中说诸法皆无自性,对此我等不能接受,因为诸法若无自性,应该如兔角一样不能现见,而实际中色瓶等事完全可以现见,所以一切法应该有自性。

 

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若由眼识见瓶色的时候,非能见到瓶的一切支分,所以已见真性者谁会说,瓶是可以现见的有自相之法呢?

 

于诸法无自性的空性法义,一般不理解者首先会想到:我明明已现见外境诸法,这些怎么会是无有自性呢?这种想法只是没有观察,若加以分析,人们的根识实际上并不可能见到外境的自性相。此处以眼见瓶色为例分析,若说由眼识能现见瓶的自相,在世间不经观察的名言中,世人都这样马马虎虎地承认,然加以观察,此即不能成立。因所有外境法,其实都如《俱舍论》中所说那样,欲界中每种事物都由色香味触地水火风八种极微体组合而成,瓶子亦尔,它有色香等八种组成部分,人们将这八种微尘的组合体,假名为瓶,而以眼识观看时,只能现见其色尘部分,其他七个部分都不是眼识的对境,故不能见到。如果你以眼识见到瓶的色尘,而说原原本本见到了瓶的自性相,以此可以成立瓶有自性相,这种说法智者谁也不会承认。以人们根识见某种法时,其实只是见到了该法的一部分,即使从能现见的色法上讲,也是如此,如以眼识从正面见瓶的色,只见到了其前面的显色,而其侧面、后面等其他部分并未见到,故不能说真实见到了瓶的色、真实见到瓶的自相呢?因此,对诸法真相有所证悟者,并不会承认瓶等诸法有自性相可以现见。

 

有些分辨师认为,以根识现见的法,是一种分别寻思所得法,也即将分别识许为现量,这种观点与正理、世间名言量都相违。世间人共许所见量的外境为现量,如明月朗朗为现量境,而不可能许心识为现量境;从正理而言,能见外境的心识是无分别识,绝不是分别识,不能许为现量。此理在大疏中广有辨析,然而无有因明法相基础者,对此可能一时难理清头绪,故不繁言。

 

子二、示由此理例破其余: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诸有殊胜智慧的人,随前颂所说的正义,对那些许香味及触可由根识取到,而成立诸法有自性的这一切同类邪见均可遮除。

 

按照上颂所说的正理,有智慧者可以遮除其余由香味触所引生的对诸法有自性的实执。比如世人常常会想:“豆蔻花肯定会有实有自体存在,因为我可以闻到它的香气。”“瓶子肯定是实有自相的,因为我可以实实在在触摸其形体”等等。对这些由鼻识、身识的所取境,而执外境有自性相的误执,一一都可依前述正理遮破。瓶等对境法若实有自相存在,那么一个自相不可能有可取不可取的两部分,如是由鼻识嗅花香时,也应由鼻识嗅到花的色、味、触等,这在实际中根本就不可能成立。因此有智慧者应仔细辨别,人们在日常中的根识所见诸境,实际都只是一种粗大的印象。若对“我已见瓶色”之类的想法加以分析,人们根识其实并未见到对境的自相,只不过是没有观察时,人们迷乱地认为诸法真实成立,自己的眼耳鼻舌身识皆可感受到其自相,这些感觉如同迷梦幻觉而已,并不能成立为真实量。《月灯三昧经》中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彼等为量,圣道复益谁。”凡夫的根识,皆非真实的量,故不可依凡夫认为能有根识见境,而成立根境实有自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