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28

 

壬五、了知生烦恼的次第后依止对治:

 

问曰:上颂说了对治贪者嗔者的方便,但是在同一相续中,有时贪心重,有时嗔心或痴心重,那么这三毒在同一相续中以什么次第而现起呢?

 

初时愚痴生,中间起嗔恚,

末后生贪欲,每日三时起。

 

一日之初时人的愚痴易生,中间容易生起嗔恚,末后晚上容易生贪欲,每日早中晚三时会生起不同烦恼。

 

在同一相续而言,贪嗔痴三毒也有不同兴起之时,修行人也应明了此规律而善加对治。一般而言,人们在夜里需长时睡眠,睡眠也是一种痴烦恼的体性,至早晨醒来时尚未享受完故,其痴毒极易生起而障蔽相续,使人不知不觉陷入痴恼之中;然后到了中午,经上午的奔波劳碌,饥渴寒热逼迫,此时嗔恚极易生起;到了晚上,因白天的事情已完成,身心放松,沐浴进食之后,以长期的恶习气串习,此时贪心极易生起。应如是详察每日三时的烦恼,并依精进不放逸对治之。

堪布阿琼说:首先应观察了知,清楚其生起时间次第后,而后再依妙法分别对治,这种修法非常重要。作为修行者,若不能了知自相续中烦恼生起的次第,极易为烦恼击败而失坏善法,因而对此应切实依教言观察清楚。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则打嘎国王,他对身边的婆罗门大臣说:你如果申请,我可以给你一百瓶香油,婆罗门大臣听后,非常欢喜,这种欢喜是一种愚痴的行相;中间在提申请时,国王对他百般考问,婆罗门由此而很不满意,内心生起嗔恼;但最后国王如愿赏给他一百瓶香油,他又生起了贪爱。同样道理,人们在早上时,对自己所计划希求之事有一种愚痴心,白天在劳碌追逐时,即会因种种困扰而生嗔恚,到晚上得到时,贪心便会炽盛。诸修习者当针对已知的烦恼次第,而施设不同的对治方便。正如月称菩萨言:“当知惑次第,修持对治法,方能治烦恼,如医治疾病。”

 

辛二、(别说断三毒之理)分三:一、断贪之理;二、断嗔之理;三、断痴之理。

 

壬一、(断贪之理)分二:一、贪虽似亲实无益故应断;二、了知生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癸一、贪虽似亲实无益故应断:

 

问曰:贪心能为自己带来安乐,如同帮助自己做事的亲友一般,为什么要断除它呢?

 

贪非亲似亲,汝于彼无畏,

人于无益亲,岂非特应离。

 

贪欲并非亲友却表现得像亲友一样,因而你对它一点也不起畏惧,可实际上人们对无益的亲友,难道不是特别应该远离吗?

 

贪欲不同于嗔恨烦恼,它有着巧妙的伪装,使人无法认识其危害性。在一般人看来,贪欲就像亲友一样,卖力地为自己摄集种种安乐受用,对这样的贪欲心,又有什么必要畏惧而舍弃它呢?这种想法极不合理。以比喻说,世人经常会遇到这类所谓的亲友:初交之时非常亲密,表面上也会为自己带来许多利益,而实际上,这种亲友最后为自己带来的却是巨大过患,将自己推入犯罪等种种危险境地。如果是有智慧者,一开始即应发现这些亲友有害,而迅速舍弃,因为他们比外敌带来的伤害更为严重。同样,贪欲表面上好像是亲友一般,而实际上它是极为有害的烦恼贼,若不能明辨是非好坏,极易为之蒙蔽。俗话说“家贼难防”,伪装隐藏于自相续中的贪欲实际如同家贼一般,表面上是为自己带来安乐的亲人,而它会不知不觉让人深染贪毒,失散福德善根,积聚贪欲恶业,以此于今生后世不得不遭受极大苦果。因此应励力认识贪欲的过患,如同驱逐家贼一般,毫不犹疑地舍弃它。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贾森国王,有次在森林中偶然见到一仙人与母鹿作不净行,他觉得那个仙人很不如法,便朝他射了一箭,中箭的仙人生起了极大嗔恼,对国王诅咒言:愿你与妻子做不净行时,也如是受苦死亡。国王知道仙人的诅咒非常灵验,不由十分恐惧,立即远避女人到深山修道,过了多年后,王妃一天来找他,当时正值黄昏,落日余辉斜照在盛妆的王妃身上,一时艳光四射如同天女,国王看得眼花缭乱,心醉神迷,不知不觉将仙人的诅咒忘了,对王妃生起了猛烈贪欲,而与她作不净行,结果当下死亡。同样,人们不识贪欲过患如同国王忘记仙人诅咒的危害一样,虽当时不识,然而其过患并不会因此而失去。月称菩萨言:“如人弃今生,不用无义事,自己当尽除,如似亲贪欲。”若人舍弃了今世,即不用此无义之事,因而自己当尽除似亲友之贪欲。

 

癸二、了知生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问曰:贪心是否都易断除呢?

 

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

 

贪欲有些是从往昔串习的同类因生起,也有些是从外境的缘生起;从缘而起的贪欲容易对治纠正,而其余从因所生的贪欲不易断。

 

贪心不一定都容易断除,也不一定都难以断除,因各种贪心生起因缘不一样。各种各样贪心总结而言,可以分为两种:以因而生的贪心,从缘所起的贪心。从因而生的贪心,即有情往昔数数串习贪欲,在自相续中形成了顽固的贪习,由此为同类因而在现今也会经常生贪心。例如一般鸽子之类飞禽的贪心特别炽盛,如果它们转生到人道,仍会保持着原有习气,贪欲十分强烈。从缘所起的贪心是以外境为缘而偶然生起的贪心,因忽然的外境而引生非理作意,由非理作意而暂时生起贪欲。这种贪心容易对治,比如有些人忽然见到某种稀有的外境,依靠外境助缘,他生起了一种贪求心念,而离开这些外境缘,其贪念即会自然消失,因此对治纠改比较简单,也很容易收到效果。但是其余内因生起的贪心,对治起来就不一样了,它是长时串习而成的顽固习气,仅依离开外境不能收到效果,而必须依空性智慧深入内相续,才可斩断它的根。

 

譬如说,鸟雀在空中飞翔时,必须展开双翅才能飞起来,如果缺少一翅,鸟雀即不可能飞动;同样,缘所起的贪心只要离开外境,即不可能再活动。但是因所生的贪心就不可能这么简单了,它如同飞禽的内在生命力一样,只断其翅,其生命仍会生生不息。月称菩萨言:“缘生诸烦恼,精勤易纠治,自性诸烦恼,精勤难断除。”因此,诸修行人应明察自续中的贪欲,仔细区分其种类,而施以不同的对治方便。

 

壬二、断嗔之理:

 

问曰:嗔恨心有什么过患,以何方式而断除呢?

 

嗔恚极坚固,定恶作大罪,

知如是差别,当尽烦恼际。

 

嗔恚是相续中极为坚固难舍的烦恼,它决定是有害恶法,能作极大罪业,了知如是差别过患后,应当断尽嗔恨烦恼之边际。

 

嗔恚是一种极其坚固的烦恼,一旦生起,即于某种对境执恨不舍,一般人极难顿然平息,这是嗔恚的行相。而其性质,是“定恶”,即决定为不善恶法,自相的嗔恚无论在何种状态下,它都决定会是恶业,是三乘修行人必须断除的不善法。然后其过患,是“作大罪”,即必然会损害善根福德造作大罪业,《佛遗教经》中说:“劫功德贼,无过嗔恚。”月称菩萨于《入中论》也言:“若有嗔恚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如是了知嗔恚的行相、性质与巨大过失等差别后,修行者即可依此生起对治之心,及了知对治方便。大疏中云:先认识嗔心差别过患,然后了知其本性而断除。甲操杰大师也言:如是了知各个烦恼之对治后,应当努力断除。

 

譬如说,在燃灯佛出世时,爱法、贤慧兄弟二人同时皈依了燃灯佛。当时贤慧梵志对佛生起了极大信心,他恭敬地跪伏于地,将头发散铺于地上,让佛陀踩过,而佛陀当时也予他以授记。爱法梵志却在那时生起嗔恨心,以恶语嗔骂佛陀不应该踩在贤慧的头发上,以此果报,爱法先堕于旁生道中受了九十一劫的痛苦,后来转生为一条大鲸鱼。有一次,鲸鱼准备吞食一群商人,那些商人大声念起了本师释迦佛的名号,鲸鱼听到后,回忆起九十一劫的痛苦经历,知道了嗔恨心的过患,于是绝食而死,并转生为人,在本师释迦佛座下出家,通过精进修习而证得阿罗汉果。月称菩萨言:“知烦恼差别,依止对治法,速得寂灭果,如病依良药。”诸学人当清楚了知嗔恚的差别过患,而时刻以正知正念良药对治自心,如是定可速得安乐果位。

 

壬三、(断痴之理)分二:一、认识愚痴为烦恼的根本;二、认识能断愚痴的对治。

 

癸一、认识愚痴为烦恼的根本:

 

问曰:如上已说贪嗔性相差别,但痴相差别如何?

 

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

故一切烦恼,由痴断随断。

 

犹如身体中的身根遍于其余诸根一样,痴遍于一切烦恼而住;所以一切烦恼,由痴恼断灭即会随之而断灭。

 

痴为三毒的主体,遍于其余一切烦恼而住,这就如同身相续的身根,遍于其余的眼根、耳根等一切处而存住。按《俱舍论》的观点,身体诸根分为眼耳等二十二种,而其中的身根,为诸根共同所依基础,也即身根遍于诸根,若没有身根,则诸根不可能存在。同样,于诸烦恼中愚痴也是其中的主体,遍于诸毒。此处所言的愚痴,也即十二缘起中的无明支,无明是生起轮回诸法的根本,是一切烦恼的因,如果此根本因已断,则一切生死烦恼自然息灭。所以在修行当中,应致力观察了知痴的本性,然后依缘起妙法的宝剑斩断这种生死烦恼之根,则其余依无知而起的染污烦恼无需勤作对治,也会随之而断。

 

譬如说,毒树的枝叶果等皆依其根而住,若根已断,则毒果枝叶自然断除;同样,一切烦恼依无明愚痴而住,若痴已断,则其余烦恼皆会随之息灭。月称菩萨言:“犹如断头者,命根亦无存,如是断痴者,烦恼随自灭。”于此有疑,世间有些人虽已断头,然命根仍存,是否也会有愚痴已断,而其余烦恼不灭的现象呢?如六世DL仓央嘉措的密传中,说他在康区看见一个人,头在三年前就已断了,但那人仍活着,肚子饿了就用手敲身体,旁人便以糌粑汤灌进其食管,这时食管就会咕嘟嘟直冒气。这种情形只是特殊的业力所致,而愚痴无明与贪嗔烦恼不一样,绝不会存在这种情况。因此诸学人,应彻断疑惑,对生死烦恼之根的无明愚痴,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断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