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 7 课

 

 

上节课我们遮破了四缘中的因缘和所缘缘,今天破等无间缘和增上缘。

 

子三(破等无间缘):

 

◎何为等无间缘

 

等无间缘也称次第缘。唐代之前(包括唐代)翻译的佛经一般称次第缘,比如本论和波罗颇蜜多罗 [ 48 ] 翻译的《般若灯论》中都叫次第缘;唐代之后的译作及近现代的诸多论典中,通常称等无间缘。唐代之前与之后翻译的佛经,在用语方面有时稍有不同。

 

[ 48 ] 波罗颇迦罗蜜多罗,中天竺僧人,刹帝利种姓,10岁出家随师习学,后到那烂陀寺听戒贤论师讲《十七地论》,后北行至唐朝西北可汗叶护地区行化。唐武德九年(626)应使蕃高平王之请来长安,住大兴善寺。从629年-632年译出《宝星陀罗尼经》《般若灯论释》等3部35卷。633年卒于胜光寺,终年69岁。

 

所谓等无间缘,是指前因刚灭尽的无间,对后面果的产生直接提供了一种作用,中间没有任何阻碍果产生的外缘,果一定会生起,此时前因的灭尽就是后面果的等无间缘 [ 49 ]。比如,从心识角度讲,在加行道胜法位 [ 50 ] 的最后刹那,心灭尽以后就会无间生起见道之果,这时前面有漏心的灭尽,就是后面无漏心的等无间缘;从外境角度讲,苗芽第一刹那的生起,是依靠种子灭尽的最后刹那为其提供的作用,也就是说,种子最后刹那的灭尽,就是苗芽第一刹那的等无间缘。

 

[ 49 ] 等无间缘:按小乘有部宗在《俱舍论》中所述的观点而言,真实无间趣入无余涅槃的前一刹那心与心所不产生后一刹那心与心所非等无间缘,此外的一切心与心所都是等无间缘。如《俱舍论》云:“等无间非后,已生心心所。”所谓等无间缘之‘等’是同等之义,即前一刹那的心与心所与后一刹那的心与心所皆为相同。‘无间’例如前一刹那之眼识灭后,相续不断的生起第二刹那之眼识故为无间缘。小乘其余宗派的观点,不仅承许内在的心与心所是等无间缘,亦承许外在的色法是等无间缘,故曰:因灭无间即生果,此因乃是果无间,犹如种因趋灭之际无间即能产生芽果。月称论师在本论自释中叙述小乘的观点时说:“如种灭无间为芽果之等无间缘。”又于《显句论》中破斥等无间缘时,亦破斥芽果之等无间缘。佛护论师在《中论注释》中亦如是说。

 

[ 50 ] 加行道胜法位:又称加行道世第一法位。是四加行位之一。四加行位为“暖、顶、忍、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是有漏智的极限,世俗法的顶点,所以称“世第一法”。《俱舍论》二十三曰:“此有漏故名为世间,此最胜故名为第一,此有遍法,世间中胜,是故名为世第一法。”

 

◎因缘有不同的安立方法

 

六因四缘主要根据《俱舍论》里小乘的观点来安立。小乘有部宗与随教经部 [ 51 ] 都承许六因、四缘、五果 [ 52 ] 之他生。随理经部 [ 53 ] 与唯识派不许六因,而许近取因与俱有缘。比如,种子产生芽果的时候,种子为近取因,阳光水土等为俱有缘。

 

[ 51 ] 随教经部:不依《毗婆沙论》而主要是根据佛经解释诸法,所以叫作经部。是信从契经、执著内心外境是实有的小乘宗派。分随教经部和随理经部两种。随教经部是按《俱舍论自释》的观点来安立,随理经部则是根据《释量论》等因明七论来说法。因为方法上经常采用譬喻来说法,所以又叫譬喻论师。

 

[ 52 ] 异熟果:本体不是善法也不是恶法,而是无覆无记法,其产生的来源是善和不善的有记业,异熟果由众生相续所摄,《百业经》说:所谓的业,并非成熟于地水火风上,而是成熟于众生的相续当中,这是异熟果的特点。

 

等流果:等流果与自己前面的因是同类的,比如前世做善事,今生会成熟这种习气;以前做恶业,即生也会成熟它的习气。《大圆满前行》等很多论典里面说:等流果有同行等流果和感受等流果。

 

离系果:通过智慧灭尽其他法,当时灭尽的部分,小乘称之为离系果。“离系果”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名词,比如通过智慧观察,相续中原来的烦恼,现在以抉择灭的方式来已经灭尽了,也即与烦恼断绝了关系,有部宗认为,这时会获得一种远离烦恼的果位。

 

士用果:通过士夫的作用产生的一种果。所谓的“士夫”,有真正的士夫和名相上的士夫,有时可把因缘称为士夫,不一定特指有生命的士夫。

 

增上果:即凡是与它同时和在它前面的,除无为法以外,对产生不起障碍的所有因而产生的果。

 

[ 53 ] 随理经部:尊奉《因明七论》的经部宗。《因明七论》分别是《释量论》《定量论》《理滴论》《因滴论》《关系论》《悟他论》《诤理论》。此派学说较突出之特点是,结合《释量论》的自相、共相之区分来解释二谛。

 

前些天有些道友问我:“有位堪布讲《中论释》的时候,因缘的安立方法与《俱舍论》的有些分摄不太一样,是什么原因呢?”其实他是按照因明的因果施设方法 [ 54 ] 安立的,这与《俱舍论》的有些地方稍有不同,但两种安立并不矛盾。就像我们讲《俱舍论》时,有的概念是按有部的观点来安立,有的是依经部或经部以上,包括唯识宗的观点来安立。所以,因缘的安立方法不一定完全符合有部宗的观点。

 

[ 54 ] 因明中对因缘的分析是,对产生芽果差别基的体相有直接作用力者为近取因,对芽果的差别相增上、稳定、成熟起辅助作用者为俱有缘。

 

对于等无间缘,中观宗同样不予承认,因为无论从果已生还是未生的角度观察,等无间缘之灭法都不能成立。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故无次第缘。

 

果法如果尚未生起,则不应该有因法的灭尽;即使有灭法,也只是不存在而已,又怎能作为缘而生果呢?因此,并不存在次第缘。

 

中观宗认为:“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假如果法在这一刹那尚未产生,就不应有前一刹那的灭法。因为对方承许依靠前一刹那的灭法产生了这一刹那的果,既然如此,在果未产生时,灭法就不应该存在,因为因果相互观待之故,就像苗芽如果尚未产生,就不能说种子因生果而灭尽一样。

 

对方反驳说:假如果法已经产生,灭法就应该成立了吧?

 

中观宗驳曰:这种观点也不合理,“灭法何能缘”,即使有灭法,它也只是不存在的法,与虚空等无实法 [ 55 ] 一样没有任何功用,又如何能作为缘来生果呢?如《无畏论》云:“灭尽不能作缘,因所谓灭尽仅为不存在而已,不存在不能为缘故。”另外,产生灭法的缘也不可能存在,因为既然灭法是无实法,那什么法能成为无实法的缘呢?根本没有这样的缘。

 

[ 55 ] 无实法:即如无柱无瓶,虚空,龟毛兔角等,唯是总相,是分别识假立的对境,是心前浮现的一种行相和概念,不能像有实法那样起作用。如《中观庄严论释》云:无实法的本体在外境上不成立而仅是倏然(分别心)假立的,所说的这些内容借助各种名称、文字足能安立。一切无实法……都如兔角等那样是一种否定有实的遣余分。

 

对方辩解说:灭法并不是无实法,而是实有存在之法,所以可以安立为缘。

 

◎关于灭法是否实有的辩论

 

关于灭法是否实有的问题,各派持不同的观点:有部宗承许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实有 [ 56 ] 存在,因此认为前因的灭法也应该是实有之法,能起到生果作用。

 

[ 56 ] 有部宗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认为过去、未来和现在皆有实体,而且论证诸法都各有其不变不改之自性,同时也有造果之原因。原因出之,所以一切法既是实有,因也是实有的,因此又有说因部之名。由于一切有部认为诸法都有其不变不改之自性或法体,因此只承认人无我而不主张法无我,“六因”是有部“三世实有”的立论依据,即认为在三世中有着因果的必然联系,同时并发展了原始佛教的缘起观。

 

如果有部宗在名言中这样解释,也许还有一点合理性,但如果从万法真实本性的角度讲,什么都不存在才称为灭法,说它实有完全不合理。

 

宗喀巴大师的八种中观特殊见解当中,也有灭法实有的说法,但这只是从中观自续派的角度讲。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和其他两个辩论书里,对灭法做过详细观察,最后认为灭法实有的说法不能成立。他在很多中观论著中都阐述过此观点。

 

◎灭法不存在的原因

 

为什么灭法实有不成立呢?因为,如果灭法实有存在,它就会有灭和不灭两种情况,但通过观察,两种情况都不合理。

 

假如灭法不灭,即缘灭尽产生的灭法一直存在,那么该灭法就会因没有灭而不能产生后面的果法。

 

假如灭法有灭,那么灭后产生的是灭法,还是非灭法呢?

 

如果灭后产生的是灭法,那么这个灭法又会生出下一个灭法,下一个灭法还会再生下一个灭法……如此一来,即使整个虚空都遍满了灭法,后面的果也没有机会产生,这种过失不可避免。以前有些自认智慧很高的人持此观点,麦彭仁波切对他们进行了驳斥。

 

如果灭后产生的是非灭法(果法),那么此灭法和自己所生的果法就会成为一体,因为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灭法来中断,如此一来,就会因为没有灭法而具有恒常的过失。

 

所以,灭法无论灭还是不灭,无论灭后生的是灭法还是非灭法,都不合理。因此,灭法实有的说法不能成立。既然灭法不存在,等无间缘就无法安立。

 

清辩论师在《般若灯论》中也驳斥过灭法实有的观点,曰:“如久灭识,亦如色法”。意即,如果承许灭法实有,那么心识的灭法就会和色法没有任何差别。为什么?因为心的灭法如果还是心,那就等于原来的心没有变,这样会有心未灭的过失;如果心的灭法不是心,那么这个灭法就会与色法没有任何差别,因为有实法 [ 57 ] 不离色法 [ 58 ] 和心法 [ 59 ],已灭之法既然不是心法,则必定是色法,但这显然不合理。由此推出,灭法实有的观点不能成立。

 

[ 57 ] 有实法:《中观庄严论释》中详细解释了什么叫有实法:“此处堪当所知的事物—-为诸大智者到愚笨的牧民之间所共称、能起作用、无害之根前能呈现自相并且可产生后面自果的一切法才是名言量所衡量的真正所量。”有实法能起功用:如柱子能撑梁,瓶子能盛水,水能沐浴,能解渴;火能取暖,能煮食。

 

[ 58 ] 色法:为“心法”的对称,一切诸法,分为蕴、处、界三科,而以五蕴为基础。五蕴再加以归纳,只是色、心二法。所谓色法,广义言之,是物质存在的总称,泛指有质碍性之物,即占有一定空间,具有自他互相障碍,及会变坏之性质者。

 

[ 59 ] 心法:宇宙万有可分成五位(心王、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心法即其一,指心王。于小乘俱舍论五位七十五法之说中,心法仅有一种,即六识心王;于大乘百法明门论五位百法之说中,则谓心法有八种,即八识。唯一切万有若以色心二法分类时,则总合心王与心所,称为心法,相对于色法。

 

观察等无间缘时,关键就要观察灭法是否实有。如果灭法实有存在,就会有上述过失;如果灭法不存在,依灭法而生果法的说法就不能成立。

 

◎灭法的作用不成立

 

对方辩解说:即使灭法不实有存在,但灭的同时会起一种作用,是这种作用产生了后面的果,因此等无间缘应该存在。

 

中观宗驳曰:既然灭法不存在,与虚空和石女儿无异,那么它在任何时、任何处都不可能产生所谓的作用。如果不存在也能起作用而成为缘,那世上没有一法不能成为缘了,所有的非因、非缘也可以全部变成因缘了,这样整个因果次第都会颠倒。所以,等无间缘只能在名言量 [ 60 ] 中暂时安立,在胜义智慧面前经不起任何观察。

 

60名言量:“量”就是无欺的心。名言量就是观察名言现相的无错谬的心。也就是对名言现相的体性,它是无错误了知的。比如这个虚妄的世间有水,你也无误地见了水,这个见水的眼识就叫名言量。或者见到山上有烟,由烟推断有火的比量心,也叫名言量。像这样无误认知名言现相的现量和比量,就叫名言量。

 

“故无次第缘。”因为灭法不成立,所以不存在所谓的次第缘。

 

◎《显句论》破四边的观察方法

 

《显句论》中是从破四边的角度遮破等无间缘:既然对方承许缘产生灭法,由灭法而生果,那我们可以观察灭法的生、灭、生灭二俱、非生非灭四边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就可以遮破灭法,从而遮破等无间缘。

 

一、灭法的灭不能成立,可以从果法是否生起两个角度进行观察:

 

如果果法尚未生起,灭法怎么能灭尽呢?若灭法对果法尚未起到任何作用就灭了,它就不能成为缘。

 

有些人认为,虽然因已经灭尽,但它在灭之前会对果法起一种作用,这种作用应该是果的因。就像人在临死前留下遗嘱一样,人死之后,遗嘱就开始生效。但这种说法不合理,虽然在名言中可以承许作用对果的产生起了一点幻化作用,但在胜义当中,所谓的作用根本不存在。

 

为什么作用不存在呢?可以用前面讲的因缘与作用是否互相具足的方法来抉择,也可以观察因缘与作用是一体、异体、二俱还是二非,最后推出在四种情况下,作用都不能成立。世人的很多分别妄念都不符合实际道理,当以胜义理详细观察时,才知道自己原来的想法和做法完全是颠倒的。

 

反之,假如果法已经生起,则不需要灭法之灭。本来灭法灭后才能生果,但现在果法已经有了,这样灭法之灭对果法实际没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

 

通过以上观察可以推出,灭法之灭不能成立。

 

二、灭法的生不能成立。虽然对方认为缘会产生灭法,但这种观点不合理,因为灭法是无实法,什么法能产生无实法呢?不可能有这样的法。

 

三、既然灭法的灭和生都不成立,所谓的亦生亦灭就不可能成立。

 

四、既然亦生亦灭不成立,与之观待的非生非灭也不能成立。

 

总而言之,灭法的灭、生、生灭二俱、生灭二非都不能成立。由此推出,灭法根本不成立,既然如此,等无间缘就无法安立。

 

也可以通过观察果法存在、不存在、亦存在亦不存在、非存在非不存在这四边来遮破等无间缘,最后无论哪种情况,等无间缘都不能成立。

 

◎依金刚语,悟更深意

 

希望大家能翻开高僧大德们的《中论》注疏,看一看他们是如何阐释的,然后再对比一下自己的认知,这样就会找到差距,用比较的方法学习非常重要!

 

月称论师的《显句论》是一部非常殊胜的中观论典,它解释了《中观根本慧论》的究竟深义,但可惜的是,这部论好像至今还没被译成汉文。清辩论师同样是一位能开显龙猛菩萨密意的圣者,希望大家能认真看一下他的《般若灯论》。圣者们的金刚语都极具价值。

 

子四(破增上缘):

 

◎何为增上缘

 

《俱舍论》云:“能作因称增上缘。”增上缘就是六因当中的能作因 [ 61 ],即除了自己以外,对自己的产生不作障碍的一切法。

 

[ 61 ] 能作因:《俱舍论》云:“除自余能作。”即小乘有部所许,除果法自己以外的一切有为、无为法皆为能作因,亦摄一切是因非因之所有法。

 

此处对方安立的增上缘与之不同,他们认为:有此法故有彼法,此法即彼法的增上缘。比如,撑起宝伞就会出现伞影;鸟儿飞过就会留下身影,宝伞和飞鸟就是其各自影子的增上缘。如《般若灯论》云:“若此法有,彼法得起,生增上缘义”。另外,这边和那边、上面和下面这样互相观待的法,彼此也互为增上缘。但对方所认为的增上缘同样不存在。如颂云: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因为诸法皆无自性,所以不存在有相之法;既然诸法之相不存在,说因有此法(增上缘),故有彼法(依增上缘而产生的果法),就极不合理。

 

中观宗驳曰:你们认为缘等诸法具有自性,故而安立了增上缘的法相,但这只是名言假立,胜义观察时,一切万法都如虚空一样无任何自性,这样增上缘的法相如何成立呢?不可能成立。如《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为什么说缘等一切诸法都没有自性呢?因为前面通过胜义观察已经推出,万法没有所谓的生,既然无生,就不会有安住;没有安住又何来自性呢?

 

◎依胜义量才能抉择万法实相

 

若想抉择万法真正的本体,必须依靠胜义量。依靠名言的现量 [ 62 ] 和比量 [ 63 ] 只能了知事物的颜色、形状、关系等表象,不可能彻知万法的实相。

 

胜义量 [ 64 ] 分为假胜义量和真胜义量。假胜义量只遮破了有边,推出万法皆为空性,得出单空(假胜义)的结论;真胜义量遮破了四边,得出万法在胜义中远离四边八戏(真胜义)的结论。

 

[ 62 ] 现量:量之一种。现量的法相是离分别,不错乱之识。分为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

 

[ 63 ] 比量:分为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自利比量的法相,也就是由三相齐全的因而觉知所量的意义。他利比量,是指立论者将自身觉知的意义,通过推因的方式在他者面前宣说的语言。

 

[ 64 ] 胜义分为相似胜义(假胜义)和真实胜义(真胜义)两种,假胜义是单空,真胜义是远离四边八戏的大空性。由此,胜义量分为假胜义量和真胜义量。胜义量是能境,胜义是所境。

 

我们的眼耳等五根识所感受的一切,是不是万法的实相呢?并不是。心里对诸法的各种想法,是不是万法的实相呢?也不是。为什么?因为众生的五根识和分别念都是颠倒错乱的非量,依此得出的结论必定也是错误的。就像一个精神癫狂的人,他的所见所想,肯定与正常人看到和想到的不一样。

 

所以,凡夫人想依靠自己的各种识来认知诸法实相根本不可能,必须依靠圣教量 [ 65 ] 和理证,才能真正抉择万法的实相。圣教量是指佛陀宣说的《般若经》等经典,理证即龙猛菩萨等大德运用的中观推理。

 

[ 65 ] 圣教量:又作正教量、佛言量、至教量,于佛教中,古因明在现、比二量外,承认圣教量给予现、比二量确实性之保证。瑜伽师地论卷十五并谓,一切智所说之言教称为圣教量,圣教量之条件有三,即:(一)不违圣言,(二)能治杂染,(三)不违法相。

 

既然万法皆无自性,那么增上缘的法相——依缘而生果(依一法而产生与其观待的差别法或差别事),在实相中也不可能成立。可见,对方观待而安立的增上缘,没有任何存在的合理性。

 

辛二(破世人共称之他生)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壬一(略说):

 

按照果仁巴大师的科判,在遮破宗派所承认的依四缘之他生后,这里是破世间共称之他生,因为世人一般也认为他生存在。

 

◎介绍果仁巴大师

 

全知果仁巴是萨迦派非常著名的论师,在藏传佛教界颇具名望。他在现观、因明和中观等方面有很多著作,其见解具有不共的特点。他曾对宗喀巴大师的著作做过分析并撰著了一些辩论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果仁巴大师也写过一部《中论》注疏——《中观论详解·正见之光》。我在翻译麦彭仁波切《中论释》的过程中参考过这部论,当时也参考了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藏传佛教各派在传讲《中论》的时候,萨迦派主要依靠全知果仁巴的《正见之光》;格鲁派主要依靠宗喀巴大师的《理证海》;宁玛巴主要依靠麦彭仁波切的《中论释》。这三部《中论》注疏都非常有名。

 

◎果仁巴大师的不共观点

 

按照果仁巴大师的科判,此处是破世间共称之他生,共有四个颂词,分别从果和缘之间“有”“无”“是”“非”,即缘中有果、缘中无果、果是缘、果非缘四个方面破,这样安立也很合理。

 

◎破缘中有果

 

与学过宗派的人相比,世人的想法比较简单,他们认为:因缘肯定能生果,没必要详细观察,因为现量就能见到毛线可以织成氆氇、种子可以长出苗芽,这个事实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吧!

 

虽然他们如此肯定,但实际上“现量见”并没有真实成立的依据。为什么?如果现量见到了缘生果,那么果在缘中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如果认为缘中有果,那“有”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果在分别各自的缘中存在;二、果在和合的缘中存在。但观察之后,两种存在方式都不合理。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

 

在和合以及分开的因缘当中,都得不到所求的果法。既然因缘中没有果,又如何从因缘中生果呢?

 

第一句“略广因缘中”,“略”指因缘和合,“广”指因缘分开,比如地水火风四大,结合起来即为略,各自分开即为广。在《般若灯论》中此颂被译为:“非一一和合,诸缘中有果。”意思是,并非从一一,或者和合的缘当中产生果。

 

鸠摩罗什大师翻译的《中论》,个别颂词可能稍微有点难懂,不懂时可以对照一下其他译本,这样对理解法义会很有帮助。麦彭仁波切每次写注释时,都会参照很多不同的译本。宗喀巴大师在传讲《事师五十颂》时,除了使用恰罗扎瓦译师的译本以外,还会对照其他几个译本。

 

中观宗驳曰:因缘他生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假如果法存在,那么它或者在和合(略)的因缘当中存在,或者在分别各自(广)的因缘当中存在,但真正观察时,无论在和合还是分开的因缘当中都得不到果。

 

◎分开的各缘上无果

 

首先,在分开的各缘上不可能有果,比如,毛线是由很多细毛组成,在每根细毛上(即分别各缘上)是否有氆氇(果)呢?当然不可能有。又如,一般人都认为苗芽(果)是依靠种子、土壤、阳光、水等因缘聚合而产生,但如果把这些因缘分开,苗芽是在哪一个因缘上存在呢?详细观察就会知道,在各自的缘上都没有苗芽。

 

假如对方认为在一一细毛上存在氆氇(果法),或者在种子等各因缘上存在苗芽,我们就用可现不可得来遮破。

 

可现不可得 [ 66 ] 是因明的一种推理方法。比如,我前面有一个瓶子,此时我具有正常的眼识,并且在看对境时也不存在任何不可得的情况,即不存在远而不可得、近而不可得等。这时如果我没能见到瓶子,就说明瓶子不存在。

 

[ 66 ] 可现不可得:不可得真因之一,能于所诤事中证成所碍事物决定是无者。分为(一)所缘可现不可得(二)相违可得两种。(一)所缘可现不可得,分为四类:1自性不可得:例如,这个房间(有法),无有瓶子(立宗),可现而以量不可得之故(因);2因不可得:例如,夜晚的海面(有法),无有烟(立宗),无火之故(因);3能遍不可得:例如,那边的石寨(有法),无有沉香树(立宗),无树之故(因);4亲果不可得:例如,无烟的院落内(有法),无有烟的亲因(立宗),无烟之故(因)。(二)相违可得:分为依于不并存相违与依于互绝相违的两种相违可得论式。

 

同样,若每根细毛上真有氆氇,眼识就应该可以见到,但实际根本见不到,这就说明细毛上并没有氆氇。

 

另外,假使每根细毛上都有一个氆氇,就会有生众多果的过失。因为一斤毛线是由无数细毛组成,每根细毛又是由无数微尘组成。若每个微尘上都有一个氆氇,就会出现无数个氆氇。这样拥有毛线的这家人就会变得极其富有了,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在分别各缘上不可能存在果法。

 

◎在和合的因缘中无果

 

既然在分别各缘上都没有果,那么在和合的因缘中也不可能有果。就像在每根细毛上都没有氆氇(果),那无数细毛聚集在一起,同样不可能有氆氇(果)一样。

 

演培法师的讲记里是用手指和拳头来比喻:既然每根手指上都没有拳头,五根手指聚合起来怎么会有拳头呢?也不可能有。

 

人们之所以认为拳头真实存在,是由分别妄念所致,把《俱舍论》里所说的一种有表色当成了所谓的拳头。实际上,拳头只是一种概念,在真实义中并不存在。

 

世人因长期受到各种熏习,自相续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俱生执著和遍计执著,由此便会产生“这是什么,那是什么”等各种概念,但这些都是妄念形成的虚幻假象,胜义当中丝毫不存在。同样,种子与苗芽、毛线与氆氇的因果关系也只是一种假象。

 

通过以上观察可以推知,果在因缘和合及分开的情况下都不存在。既然果不存在,因缘自然不能成立,由此所谓的他生也不可能成立。

 

◎闻思般若至关重要

 

究竟而言,依缘他生之所以不成立,是因为因果等一切万法的本体都不存在,皆为空性。慈诚罗珠堪布在《中论讲记》中引用《中观宝鬘论》的教证说:就如糖的本性是甜的、火的本性是热的一样,一切万法的本性是离一切戏论的空性。

 

凡夫人依靠五根识不可能现见这样的离戏空性,只有通过长期闻思修行,断除自相续中的烦恼障和所知障 [ 67 ],才能如实照见万法实相。在此过程中,首要之事就是闻思。

 

[ 67 ] 根据麦彭仁波切的教言,这两大障碍可从三方面来分析:1)二障之“因”:佛于《楞伽经》中说,以我执产生的执著为烦恼障,以三轮法执产生的分别心及习气为所知障。2)二障之“本体”:弥勒菩萨于《宝性论》中云:“三轮执著心,许为所知障;吝等恶分别,许为烦恼障。”六度之违品皆为烦恼障的本体,此外的三轮执著皆为所知障之本体。3)二障之“作用”:小乘《俱舍论》云:“主要对获得暂时解脱作障碍的同类恶心,皆为烦恼障。”大乘《俱舍论》云:“对获得一切智智之究竟解脱作障碍的同类执著习气,皆为所知障。”

 

闻思什么样的经论呢?需要学习释迦牟尼佛宣讲的般若经典,以及龙猛菩萨、月称菩萨等论师宣讲的中观论典,因为它们真正揭示了万法的实相。闻思之后才会明白,生住灭以及存在、不存在等世间万象,都是自己的颠倒分别念所引生的幻像,没有任何实有的本体。懂得之后并依之修行,就会逐渐脱离迷网,最终获得解脱。所以,学习这样的经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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