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论》对应讲记 51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壬三、(修习离边中观):

 

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

 

如果认为诸法决定有则堕入常边,如果认为诸法决定无则堕入断边,因此一切智者不应执著有无二边。

 

离开有无二边才是最究竟的中观见,未离有无二边就不是般若波罗蜜多的究竟密意。本颂宣讲了执著有无的过患,并劝勉一切具智慧者都要修习离二边的中观见。

 

“定有则著常”,如果一个法的本体实有存在,无法损害,那它就叫做常法。比如这根柱子,如果它在胜义中真实存在,它就是常法。而执著实有的有境心就堕入常边的执著。荣素班智达在《入大乘论》中说:一个法的本体实有,这不要说以胜义量,就是以世俗量也不成立。

“定无则著断”,如果认为一个法先前存在后来却不存在,或者说它完全不存在,这样的有境心就堕入了断边。

 

大家应该知道,中观宗在后得位宣说有无、存在不存在,这并没有常断的过失,因为自宗宣说的有无是假立的。但在抉择真正的般若波罗蜜多时,如果执著实有或执著遮破有边的单空就不是真正的般若波罗蜜多。因此,追随中观的智者不应堕入有无二边,这就是一切见解之王。

 

《中观四百论》云:“如来所说法,略言唯二种: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佛陀的整个教法可以归纳为二种:一、不害,即不害任何众生,依清净行为转生到善趣中;二、观空,即观修空性,通过观空性的威力获证涅槃。远离二边的中观见解对每一位修行人来讲非常重要!不管你修的是大圆满、大手印还是禅宗、天台,没有一点中观的空性见解恐怕修不到什么,因为有了空性见才可以积累智慧资粮,而只有福德资粮并不能断尽烦恼障和所知障。因此空性的见解相当重要。在空性见解的基础上还必须要具足慈悲的行为。表面上看“不害”是人天乘的修法,但以大乘“观空”离二边的见解摄持后就是大乘佛教徒的行为。所以,大家在见解上应树立起远离一切戏论的中观见;行为上应于世俗中如梦如幻地行持利他。上师如意宝在美国弘法时说过:“释迦牟尼佛的教法中,见解唯一是缘起空性,行为唯一是利益众生。”上师的教言和海外观音上师的开示如出一辙。观音上师在印度的一次大法会上说:“今天开法会的人很多,来自各个国家,也有很多难民。你们回去以后,如果有人问:今天主持法会的上师到底说了什么话?你们就说:上师说佛教的见解是无我,行为是无害。”大家应当结合上师如意宝及观音上师的教言细细体会。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前译教法兴盛愿文》中说:“稀奇萨霍堪布之行为,无比具德龙树之见二,钦定双融传承之教规,祈愿莲生大师教法兴。”龙猛菩萨在《中观根本慧论》、《六十正理论》、《七十空性论》等论典中开显了缘起空性的正见;静命菩萨来到藏地剃度预试七人出家并弘扬戒律,奉行僧伽的清净行为。无等龙猛菩萨的见解与稀有静命论师的行为,两相结合就是前译宁玛巴。神通等并不是我们所希求的,我们所希求的就是在相续中树立起中观无二见,在行为上不害众生并依别解脱等戒律的教诫而行。

 

壬四、(认识所离之二边):

 

若法有定性,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是则为断灭。

 

如果一个法具有决定自性,那它就不是无而是常有;如果一个法以前有现在无,这叫做断灭。

 

所离的二边就是常与断。常断可分以下两种:一、宗派认定的常断,如果一个法有决定的自性,那么它就不是无而是常有;如果这个法先前有现在没有了,这就成了断灭。二、名言共称的常断,在不详细观察的情况下,某法存在就是常,比如瓶子存在、人还活着;不存在就是断,比如瓶子碎了、人死了。按果仁巴大师的说法,这里的常断是观察后认定的宗派的常断,并不是名言共称的常断。如果是名言共称的常断则有过失,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一个人先前有眼翳,通过治疗现在不存在了,这并不是堕入断边,如果这堕入断边,那佛经中却说“往昔有贪嗔痴,现在无贪、无嗔、无痴……”,这是否也堕入断边呢?所以,名言中不经宗派观察所建立的常断并不是这里所认定的常断。

 

另外,常断又可分为人我的常断和法我的常断。执我和五蕴一体,五蕴坏灭了我也随之坏灭,这就是人我的断;执我和五蕴异体,五蕴坏灭了我还存在,这就是人我的常。承认三世实有则是法我的常,承认过去、未来无则是法我的断。

 

辛二、(以教证总结):

 

《般若波罗蜜经》云:“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不断不常,如是受想行识不断不常,若色至识不断不常,此是般若波罗蜜’”

 

《三摩地王经》云:“有无是二边,净不净亦尔,是故有智者,离边不住中。”

 

《妙力伏经》云:“色法不具有实无实……”

 

经云:“有者是常见,无者是断见,是故有及无,智者不应依。”

 

《中观根本慧论·观有无品》传讲圆满

 

十六、观缚解品

 

庚三、(破暂时缚解)分三:一、破轮回之本体;二、破彼能立之因果;三、宣说趋入真如之方便。

 

本品观察缚解。缚是束缚,解是解脱。内外道执实有的修行人都认为有束缚解脱,但实相中并没有这些法,《般若经》云:“色法无生故,无缚也无解。”学习本品我们就是要通达无缚无解的道理。

 

辛一、(破轮回之本体——观缚解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壬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轮涅自性成立;二、破缚解自性成立;三、断除太过。

 

癸一、(破轮涅自性成立)分二:一、破轮回自性成立;二、破涅槃自性成立。

 

子一、(破轮回自性成立)分二:一、总破五蕴人我流转;二、别破人我流转。

 

丑一、(总破五蕴人我流转):

 

诸行往来者,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众生亦复然。

 

所谓的五蕴往来其实不成立,因为它是常法则不应往来,是无常法也不应往来;众生也是同样的道理。

 

有实宗认为:轮回存在,因为往来流转的五蕴及人我存在。破曰:这不成立。颂词中的“诸行”即是指五蕴,它要么是常要么是无常。如果五蕴常有则不应往来,因为这就有人转生为天人后仍是人的五蕴的过失:一方面这与现量相违,因为当人转生天界时人的五蕴一点也见不到;另一方面,常有的五蕴不舍弃自本体又能转生各趣以比量根本无法成立。再者,如果五蕴是无常法,则更不应往来。无常法刹那不住、生而即灭,如果五蕴是无常法,那么第一刹那的五蕴在第二刹那时便灭尽了,灭尽了还能否流转呢?不可能。如果灭尽了还能流转就有《显句论》所说的“石女的儿子也可以流转”的过失。因此,常有的五蕴和无常的五蕴都不能流转。

 

五蕴不能流转,人我或者众生可否流转呢?也不能流转。外道承认蕴和众生分开,离蕴有我;内道承认众生依靠五蕴,即蕴有我。不管是哪一种“我”,依靠上面的推理都能破除其流转。

 

此外,《显句论》还有一体异体的观察方式:如果人的五蕴与天人的五蕴是一体,那么我做天人时仍然是人,这样便谈不上流转了;如果人的五蕴与天人的五蕴是他体就更不能流转,如果他体也能流转,那么人和阿罗汉之间也能流转了。

 

 

《中论释》


——善解龙树密意庄严论

麦彭仁波切 著

堪布索达吉 译

 

 

己三、教诫修习中观:

 

定有则著常, 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著有无。

 

因此,在思维实相的时候,如果说“此法定然存在”,则是有恒常的执著;如果说“此法定然不存在”,则又堕入了断见。

 

如果声称“有某个心的外境”,并认为其自性存在。然而,既然(诸法的)自性存在, 则空性以及往他法的转变等就不应理,如此一来,就落入了与无有的观点[空见]相抵触的常见;如果执持“某法不存在”的观点,就会出 现自性存在立论荡然无存的局面,前面“有” 的见解在这里就成了断灭之见。

 

然而,这种自性不存在的见解,就不存在以上的两种过患。仅仅的有、仅仅的无以及认为自性不成立的见解虽然不是粗大的常见断见,但却存在着分别的耽执,无法超离于有相的戏论。

 

在执著成实的病没有康复之前,始终需要依靠无有的遮止之药,但最终却必须将病痛与药物一并驱除,安住于息灭一切痛楚戏论之相, 远离四边戏论的境界中,将能取所取戏论的细微常断残渣扫荡殆尽。总之,遮破自性存在, 绝不是仅仅建立无有自性的立论。

 

《显句论》中云:“扫除此二见解,即为中观道修习之方。”一言以蔽之,就像在病没有痊愈之前,始终需要依靠药物一样,在所破没有消灭仍然存在之际,遮破无有的执著还是应该利用。一旦将(所破)消灭,又怎么会有“无” 的执著呢?假使所得到的最终境界是单空,那么又何需在颂词中引用“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的教证呢?

释迦却丹曾说过:“成实不可得的智慧,与执著实有空的观点二者,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

 

因为这些都是边执之见,所以,作为智者永远也不要堕入将有与无视为真如实性的边执见当中。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如果对方反问:为什么这些都是常断之见呢?

 

如果某法的本性或者自性存在,则该法就应该是恒时不存在,或者是彻底与其相违的非不存在(也即存在),这样就堕入了常见。如果说:某法曾经因为产生而存在,但在消亡之后,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这种说法阻断了该法存在的延续,所以又堕入了断灭的行列。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五观有无品释终

 

十六、观缚解品

 

丁十六(观缚解品)分二:一、经部关联; 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色法无生故,无缚也无解”等,宣说了无缚无解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轮回涅槃的束缚与解脱可得的缘故。

 

如果束缚与解脱存在,则可以说诸法的自性存在。然而,束缚与解脱是不存在的。为了阐述这个道理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三:一、遮破轮回与涅槃;二、遮破束缚与解脱;三、驳斥其他过患。

 

己一、遮破轮回与涅槃: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作为所立的轮回与涅槃,以及作为能立的束缚与解脱都不应该存在。前者不存在,是因为所取五蕴以及能取众生二者的轮转不存在的缘故。

 

如果对方提出:近取的诸行五蕴, 存在前往他处的流转,所以轮转[往来]是存在的。

 

倘若诸行是恒常的,则不会有轮转,因为既然是恒常,就不应发生迁变的缘故。

 

倘若诸行是无常的,也不会有轮转,因为在一刹那间不会存在往他法的迁变。

 

能取者众生也是这样,无论对恒常以及无常的情况进行观察,不存在轮转的理由,与前面所表述的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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