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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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课

思考题:

1.何为四无量心?此四者分别如何修持?

2.四无量心当中,为什么将舍无量心放在首位?如果先修其他三种无量心是否可行?

3.分别解释堕罪、无罪、堕罪形象以及无罪形象。

4.对于身语的七种不善,在什么前提下开许行持?对于三种意不善是否可以开许?为什么?

5.为了获得大利而舍弃小利的行为,你认为应该如何把握好这其中的分寸?

 

己四(以摄一切学处而护持)分二:一、归纳上述学处之义;二、建立自宗观点。

 

庚一、归纳上述学处之义:

 

此处从全知无垢光尊者的观点,归纳上述菩萨戒学处的意义,后面则讲到阿里班智达自宗的菩萨戒学处。

 

全知龙钦绕降言,愿心学处四无量,

行心学处行六度,归纳取舍黑白法。

 

全知无垢光尊者讲到,愿菩提心的学处,就是要行持四无量心,行菩提心的学处则是行持六度。归纳起来,就是取四种白法和舍四种黑法。

 

有关这方面,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当中讲得很广。也就是说,受愿菩提心以后,不管舍无量心、慈无量心、悲无量心还是喜无量心,自相续一定要生起。最初的时候要生起舍无量心,将自己的亲友和其他众生平等对待,这个非常重要。如果未能做到平等,贪执和嗔恨就无法平息,无垢光尊者首先讲舍无量心的原因也在于此。在舍无量心的基础上,修悲无量心、慈无量心哪一个都可以,不一定四无量心全部具足。

 

对于菩提心,噶当派一般以知恩、报恩等七种方式来修持,萨迦派通过四种离贪来修持,宁玛巴则修持四种无量心,按照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里所讲的一样。因此,很多人发了菩提心以后,应该做什么呢?就是行持愿菩提心。愿菩提心的学处是什么呢?就是四无量心。行菩提心的学处是什么呢?就是行持六度万行。

 

所谓的六度,广的来讲,所有菩萨的学处全部可以包括;归纳起来,仅仅对乞丐布施一点点食物,也可以具足六度。

 

比如布施过程中,自己以清净的行为去做,即是持戒;对别人的谩骂或者身体疲累等全部忍耐,就是忍辱度;对布施生起欢喜心,就像《入中论》中所说【91】,听到乞丐的声音如同获得禅乐般欢喜,这就是布施当中的精进度;于布施时心不散乱,即为静虑度;作为上等者,以三轮体空的境界去布施,若不能安住此境界,也应了知布施的功德、布施无有过失等,具有一种取舍的智慧,这就是智慧度。所以,在一个小小的行为中也可以圆满六度。

 

【91】 《入中论》:且如佛子闻求施,思维彼声所生乐,圣者入灭无彼乐,何况菩萨施一切。

 

总而言之,对菩萨戒的学处,经常在自己心里思维很重要,因为大乘当中其他的罪业不是很重要,最主要是不害众生这一点,这是大乘菩萨戒总的学处。因此,全知龙钦绕降在这里也是将行菩提心和愿菩提心分开宣说的。

 

堪布云嘎对无垢光尊者的信心特别大,这一点从他对尊者的称呼上也可以看得出来。以前上师如意宝也说了,有些信心特别大的人说“法王如意宝老人家”,中等信心的人说“堪布晋美彭措”,没有信心的人则直接喊“晋美彭措”。堪布云嘎在这里讲到,辨别万法的智慧超群、对佛经论典的词义通达无碍、心相续中富有教法证法功德的全知龙钦绕降尊者说:愿心学处的摄要,完全可包括在以四无量修炼自心、反复观修、具有利乐有情之心中,因为这已说明了不舍菩提心、不改愿力学处的缘故。

 

《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和《大圆满前行》当中都讲过,所谓的四无量心非常重要。一般来说,很多藏传佛教的高僧大德首先以四无量心成熟自相续,观察一下对自他是否平等了?见到可怜众生时,自相续是否生起了菩提心?所以,首先生起四无量心,这就是愿菩提心的学处。

 

诸佛子所修的一切善法均可摄于六度中,因而如理如法奉行六度,即是行心学处。《心性休息》中云:“愿学处修四无量,为断违品当护心,行心学处行六度,为断违品当精进。”要断除违品,首先需要在善知识面前了知菩萨戒的界限。表面看来似乎菩萨戒很好懂,实际不具足窍诀的话,很多重要的问题不一定融入自己的心。

 

概括而言,则摄于取舍四白法与四黑法之中。《宗派宝藏论》中宣说龙猛、无著二宗轨之根本堕罪的分类后,在讲如何护持之时写道:“当不失正知正念而舍弃四黑法,奉行四白法。”相反,如果以行四黑法而虚度光阴,证明已经舍弃了愿菩提心。如果舍弃愿心,自然也就失去了行菩提心戒,如同无有墙壁就不存在花纹一样。

 

昨天上师如意宝引用《入菩萨行论》的教证,给大家讲得非常清楚。我在藏文上有些教证能背、有些教证背不到,在同步翻译的时候,法王说得又很快,经常《入菩萨行论》背个教证、《俱舍论》背个教证,我只能以散文的方式翻译一下大概的意思。其实,当时上师如意宝将《入菩萨行论》里面有关舍愿菩提心过失的教证,一段一段地背下来了。

 

所以,以前能背诵很多论典的这些人,平时可以经常引用,这是很好的一个传统。但有些人背完就舍弃了,好像只是考场上给上师的一种供品而已,背完了就可以了。其实,自己以前能背诵的这些论典,应该经常在自相续中串习,这样随时随地都会想起它的词句。

 

庚二、建立自宗观点:

 

利乐现世皆当行,不利今生害后世,

一切行为均应断,二轨学处无不摄。

 

阿里班智达自宗观点,所谓大乘菩萨的学处,只要对今生来世有利,一定要行持;对今生无利、对来世有害的行为,全部都应断除。总的来说,龙猛菩萨与无著菩萨二大宗轨中的所有学处,全部可以包括于其中。

 

此外,如果以慈爱心引发,无论任何行为都对自他今生有利,并成为来世究竟安乐之因,所以应当以权巧方便而接受。所谓的利乐,很多上师说,“利”是对今生有利;“乐”,指来世获得安乐的果位。我们平时经常说利乐有情,也是从这两个角度来说的。

 

倘若以嗔心驱使,相互争论不休、使自他二者的相续无法堪能等,对自他今生不利,后世也会成为恶趣之因等有害究竟利益的任何行为,都必须谨小慎微,彻底断除。

 

从道理上来讲,有些人可能懂一点,有些不一定懂,但在实际行动中的确存在很大困难。不管你受别解脱戒、菩萨戒还是密乘戒,不能有了困难就畏缩不前,在违缘面前一定要坚强。如果违犯了,就要马上忏悔,这是每一个修行人必须做到的。

 

对于现世表面的安乐,若在详加观察下,根据有关佛经论典所述,有害于后世等,则应尽心尽力予以断绝。

 

这是本论对菩萨戒的一种摄要。总而言之,一切菩萨取舍的道理要遵照大乘诸经典中所说而如理修学的方法,无不包括在前面讲的龙猛无著二大宗轨所说的学处当中。无论前面讲到的二十条或者四条,已经将所有的菩萨学处全部包括了。这是阿里班智达也承认的。

 

那么生起菩萨戒的依处是什么呢?《现观庄严论》中专门讲到菩提心的身依和心依。有关这方面,各宗派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

 

戊三、生起菩萨戒体之所依:

 

生戒所依天与龙,罗刹女等罪业者,

亦能生戒龙猛宗,无著则说彼所依,

需具别解脱戒者。总之信仰佛与法,

亦信无上菩提果,信奉如海佛子行,

则能生起菩萨戒,此乃宝灯经中云。

 

龙猛菩萨说,天人、龙、罗刹女以及造五无间罪者,全部可以作为生起菩萨戒的所依。无著菩萨则认为,必须具足七种别解脱戒之一。阿里班智达依据《宝灯经》的观点讲到:无论何种身体所依,只要信仰佛陀与佛法,并且想获得无上菩提果,亦能如理信奉大乘佛子广大如海之行为,就可以作为生起菩萨戒的所依。阿里班智达主要是从心依来讲的。

 

能生起菩萨戒体所依的身份:前面讲过,受持别解脱戒须“善住男女身”,也就是作为人类的男身与女身才是别解脱戒的法器。在菩萨乘当中,如果具备知言解义以及想受戒的条件,即便是天龙罗刹女等不能堪为别解脱戒所依的非人类,以及造无间罪等恶业者之类的下劣身份众生,都可以生起戒体。这是龙猛菩萨的观点。

 

如《宝积经》所云:“尔时,说此法已,天龙、非天、大鹏、大腹行不可计数之众生皆发无上真实圆满菩提心。”释迦牟尼佛在广转般若法门时,天龙、夜叉、大鹏、大腹行等,虽非人身却已经发起了无上菩提心。对此阿里班智达并不是完全承认,他认为:这里密意指的是生起愿菩提心。因此,并不是指能受行菩提心戒的所依。以前明朗译师也是这样认为,他说《宝积经》只是从生起愿菩提心的角度来讲的。

 

如果按照圣者无著的观点,未得行菩提心戒者要得戒,必须是三洲中具足性别、功用、能力的男女,也即具足七种别解脱任何一种才是行菩提心戒的所依。

 

堪布云嘎在此处将两大宗轨融为一体来讲:表面上看二宗所依大小、入门广狭等方面有所不同,实际要诀是一致的。无论是否先受了七种别解脱戒,若连戒杀等断一分罪业的心都未生起,也就无法生起菩萨戒,因而必须具足断除恶行这一点,否则与菩萨戒相违之故。

 

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引用教证说:此二者并不矛盾。为什么呢?在龙猛一宗当中,连别解脱戒中的杀生也不能守护者,有没有机会成为菩萨戒的法器呢?不能成为。所以,二者的密意完全一致。只不过表面看来,龙猛菩萨比较开放,无著菩萨比较严格。

 

智悲光尊者说:无著菩萨所说需要具足别解脱戒之一,只是唯识宗的说法;龙猛菩萨无须别解脱戒的观点,实际是中观的说法。此二者并不相违,佛经中的主要密意是从调伏自相续角度来讲的,比如以前有位无垢称居士【92】在释迦牟尼佛教法中,相续极其调柔,那么,他既是龙猛菩萨所说的法器,也是无著菩萨所说的法器。

 

【92】 也即维摩诘居士。

 

对此,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里面说:无论唯识宗还是中观宗都是解释大乘佛经的密意,二者并不相违。也许是觉得区分唯识和中观的说法没有必要,可能是这样的。你们也可以自己观察。

 

另外,格鲁派的克主杰说:要求具足别解脱戒所依的说法,是指特别殊胜的菩萨戒。并引用《菩萨地论》的教证作了说明。以前大论师阿巴雅嘎热也是这样承认的。比如《经庄严论》中讲到很多出家的功德,一般大乘菩萨戒中,有出家菩萨和在家菩萨两种,《经庄严论》中着重赞叹了出家菩萨,因其相续中具有非常殊胜的戒律。因此,菩萨戒也分殊胜和一般的戒律,一般戒律指大乘在家人相续中的菩萨戒,相续中具有七种别解脱戒之一的菩萨戒则更为殊胜。《道灯论自释》的连接文中也讲到:因为有特殊二字,很明显,无著菩萨的观点是就特殊菩萨戒而言的。

 

无论上述哪一种观点,对于这些可以在虚空中金刚跏趺坐的大德们的说法,自己大概理解也可以,但这些说法都是不相违的,这一点大家应该知道。如果连一分杀生戒都不能守持,想守持菩萨戒也是办不到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说造罪业者也可以生起菩提心呢?

 

比如这个人以前是屠夫,从此以后断掉恶行,他的相续中可以生起菩提心。因此,并不是说他一边杀生一边在相续中生起了菩提心。如果认为每天造恶业的同时也可以生起菩提心,则会有很大过患。

 

所以,就总的观点来说,为受戒的众生地所摄即是身体所依,这主要是从龙猛菩萨所说的身份方面来讲;当然主要还是意乐所依,这是从阿里班智达的观点来讲。所谓的意乐所依,需要信仰本师佛陀出有坏及其所传的大乘三藏所有教法,并对所要获得的无上菩提果具足诚信,以想修学欲乐信行持经中所说的菩萨如海般的大乘行为,则可生起菩萨戒体。这是《宝灯经》中所说的。

 

《宝灯经》云:“若信佛佛法,亦信无上果,亦信佛子行,生起菩提心【93】。”处之所依:所转生之处的所依,如果未出现舍戒之因,则后世无论生于何处都具备菩萨戒,因为乃至菩提果之前受戒的缘故。

 

【93】 有些版本中,将菩提心译成智者行,意义完全相同。

 

菩提心的所依,也即菩提心安住的所依,或者说令菩提心生起的所依。比如菩提心依靠信心而产生,菩提心即安住于信心之上,这个心种子乃至菩提果之间没有毁坏的话,你的菩提心也会一直存在。如果菩提心依靠人、非人等身体,像别解脱戒那样,则众生死亡时菩提心也会舍弃。阿里班智达自宗观点认为:龙猛菩萨和无著菩萨的观点也很好,但最主要还是心的所依,如果一个人的相续中生起菩提心,即生是人,来世变成牦牛,再来世变成饿狗,相续中都会存在菩提心。所以,菩提心与别解脱戒不同,别解脱戒依靠身体的缘故,按照有事宗的观点是一种无表色,在人死亡的时候别解脱戒也会舍弃,但菩提心属于一种心法,在心的种子未出现舍戒之因前,乃至生生世世都会存在。

 

由此看来,以后生生世世中值遇善知识而仅以恢复忆念的方式便可得戒,不需要重新受。

 

很多人说:我即生从未受过菩萨戒,因此一定要受。也许你以前就已经受过菩萨戒了,现在何必还要受呢?不受也可以。当然,如果中间毁坏了,必须要重新受;若未出现毁坏之因,你相续中的菩萨戒乃至生生世世都会存在的。

 

对于这所有的戒条,上、中、下根者根据各自的能力,按照发心仪轨中所说的“如是于学处,次第而修学”,以正知正念摄持而修学。然而,如果因犯堕罪而失毁,则过患无穷,诸如成为谴责之处、令诸佛不悦、众生不喜、失毁自利、失去名义等,不只现世中会感受此等果报,也会成为后世转生大地狱之因。《学集论》中云:“毁善根之罪,众生地狱因。”尤其是还菩萨戒的罪过极为严重。

 

现在汉地很多人认为舍戒就是还戒。这二者还是有点不同的,舍戒里面包括还戒,还戒不包括舍戒。一般来说,“我以前发过菩提心,现在不发了,这个戒律还给您老人家。”一旦出现这种现象,罪过是非常严重的。

 

《入行论》中云:“况请众生赴,无上安乐宴,后反欺众生,云何生善趣?”如果已经发了无上菩提心,最后却舍弃的话,已经欺骗了三千大千世界的所有众生,过失非常大。因为我们一开始的时候,已经迎请诸佛菩萨和高僧大德、根本上师,让他们为自己作证:从今天开始要利益一切众生。又说:所有众生应该心生欢喜,我现在已经发了无上菩提心,从此以后我会利益你们、饶益你们。在所有众生以及诸佛菩萨、金刚上师面前作出承诺以后,你又舍弃菩提心,一方面欺骗了所有高僧大德和诸佛菩萨,另一方面也欺骗了所有众生,这样还能转生到善趣吗?不可能的。

 

丙四(失而恢复之方法)分三:一、宣说四类堕罪之理;二、真实还净方法;三、如理护戒之功德。

 

丁一、宣说四类堕罪之理:

 

末说失而恢复法,何者不察理非理,

行止等舍皆堕罪,为大舍小罪形象,

无能为力皆无罪,无力勤行无罪相。

 

这里讲到了四种堕罪,也即真正的堕罪,只要行持就会成为罪业的行为;堕罪的形象,表面看来是堕罪,实际只是为了大的舍弃小的,比如为了持戒而未布施,这样不成为一种罪;若是无能为力或者并非自己的行境,即使不做也没有罪业;若自己明明不具备行持的能力,却精进去做,则成为无罪的形象。

 

前面讲了,本论对于三戒,都是以最初未得戒时如何得戒、得戒后如何守护,最后失戒如何恢复这几个角度来讲的,下面讲“末说失而恢复法”之前,首先要认识四种堕罪。颂词中“行”是行持,“止”是制止,“等舍”指既不行持也不制止,暂时漠不关心地放着,这一切都成为堕罪。然后是为大舍小成为罪的形象,无能为力无有罪过,无有能力却精进行持成为无罪形象。对于这四种类别应该明白。

 

最后宣说若毁菩萨戒恢复的方法:任何补特伽罗对任何事,都必须尽己所能观察合理与非理,如果对本应该观察的未加观察,对本应该做的未做、本不该制止的进行制止,或者对本来不应漠不关心的处于平淡等舍的状态,这些都成为一种堕罪。所以,菩萨必须详细观察以后再去行持任何一种行为。

 

这种堕罪也分四类,如果经过一番观察研究明明知道是非理之事,诸如以损恼心杀生行非理,以吝啬心不作布施,不做合理之事都是堕罪。

 

《宝积经》云:“何者以喜心,百年作布施,何者一日中,持戒远胜彼。”有些人在一百年中精进布施,不如在末法时代一日守持八关斋戒以上清净戒律的功德大。与布施相比,持戒更为殊胜,因而为了大利持戒耽搁舍弃小利布施,以微小的痛苦不悦可以成为大的对治,诸如对于造恶趣之因者,其他人通过暂时粗暴的损害而制止,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堕罪,实际只是堕罪的形象,不构成真正的罪业。

 

布施头颅等不是初学者能力所及的境界,不做或无误行止均无有罪过。

 

初学者对于无能为力的布施肢体等,若勤奋去做或者以恶心引发苦行,表面上无有罪过,也只是无罪的形象,实际已经成为堕罪。

 

对照实例来说明三戒:严禁恶行戒:以嗔心杀生为堕罪;以饶益心杀生只是堕罪形象;以悲心杀人无罪;对利他有利却不杀为无罪形象。摄集善法戒:以吝啬心不作财施为堕罪;以饶益心不施酒等为堕罪形象;以清净心布施为无罪;为害他给予兵刃等为无罪形象。饶益有情戒:不护理患者为堕罪;为成大利不作护理为堕罪形象;慈心而作为无罪;本有大利而舍弃为无罪形象。因此,三戒当中每一个都分四种,大家接下来可以自己分析一下,以此为例了知这方面的一切道理。

 

利他身语七不善,有开许时实为善。

 

小乘中对身语的七种不善无有开许之时,但在大乘中,若对众生有利也是可以开许的,去行持也成为善法。

 

应当以了知开遮的方式而修学,以大悲心引发,在无有自私自利之心唯一想利他的情况下行饶益之事,则身语的无记之事,通过心的牵引可以转变成善不善。这一点小乘是不承认的,但大乘认为,初学者成为不善的七业,对于持菩萨行者广大利他也有开许的时候。比如对佛法和众生有害的屠夫,若以强烈的饶益心杀他、揍他等也是可以的。

 

不过,有些金刚道友吵架的时候,拿着斧头、石头准备打……大多数道友的行为很如法,我感到非常欣慰,依靠这种肉身给他们传授菩萨戒,觉得很值得。但有极少数人的行为,的确让人生起一种厌离心。希望你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是已经发了菩提心的人,晚上睡觉的时候把手放在胸口上,好好地想一想:自己所做的事情到底合不合理?

 

为了圆满对方的资粮而从富翁手中盗取财物受用等供养三宝、赈济贫困的不与取;为了挽救贪欲所逼必死无疑的女人,令彼逐渐行善,与之不净行的邪淫;为了挽回他众的生命等,讲说欺人之谈的妄语;分开被恶友控制的修行者与恶友的离间语;为使喜欢言谈者趋入正法,言说各种无稽之谈的绮语;为了制止造不善业而口出不逊呵责之词的粗语。以上这些身语业,表面虽然是不善业,但由于是好心善意所引发,实际上是善法。《中观四百论》云:“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这里有一种危险性,大家应该注意。对于身语的七种不善业,如果没有一丝一毫自私自利心的话,的确可以开许。但在行持之前应该仔细观察自心,若仅仅以此为借口,罪过会更加严重。现在末法时代,在稍微开一点绿灯的地方,有些人就认为:对我已经开绿灯了,随便可以做。实际未能真正按要求去观察的话,会造下很大恶业。

 

《除心障经》中亦云:“比丘于自父,说速行催促,彼父因此亡,未成无间罪。”以前有一个比丘与自己的父亲一起赶路,父亲年老体衰,走得很慢,于是他一直催促。最后父亲因此而死亡。当时他自己特别害怕,觉得自己是不是犯了五无间罪?佛陀说:你以善心所行,并无罪过。又云:“善心置鞋垫,于能仁头上,他人丢弃之,二者得国政。”《大圆满前行》中也有这个教证。一个人做了小泥塔佛像,以此造很大功德。有一个人路过,见到快要下雨了,为避免雨水淋坏小泥像,于是将鞋垫盖在小泥像头上。又有一个人见到鞋垫盖在佛像上面,认为这是很肮脏的,将它取下来丢弃了。以这种因缘,此二人全部获得了国政。所以,心善很重要,否则,将不干净的鞋垫放在佛像上应该有过失的。《菩萨戒二十颂》中云:“具有慈心悲心故,内心善妙无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