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49课

今天开始学习第十五品《观有无品》。

 

十五  观有无品

 

本品主要观察有无,  “有无”是指有实法和无实 法。有实法即柱、瓶等起功用的法;无实法是指无柱、 无瓶、虚空、石女儿等法。有无是一切见的根本,破了 有实法和无实法, 一切见就失去了基础。实际上, 《中 论》的每一品都贯穿着对有无的遮破,本品只是专门遮破而已。

 

◎ 观有无之原因

 

有部宗等很多宗派认为,万法是存在的,因为具有有实或无实的本体之故。关于这方面各宗派出现了很多辩论。

 

这种观点并不合理,佛在了义经典中已经宣说过万 法不具有实无实的道理,如《妙力伏经》云:  “色法不 具有实无实”,以此类推,声香味等一切诸法也都不具 有实无实。为了进一步破斥对方有实无实的执著,龙猛菩萨宣说了本品。

 

庚二(破因缘之能生——观有无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四: 一 、破四边性;二、 别破自性他性;三、修习离边中观;四、认识所离之二边。

 

壬一(破四边性)分四: 一、破自性与他性成立; 二、破有实无实法成立;三、呵斥所破之见;四、结合教证而说明。

 

癸一(破自性与他性成立)分二: 一、破自性成立;二、破他性成立。

 

子一(破自性成立)分三: 一、自性由因缘而生则无义;二、自性由因缘而生则相违;三、宣说名言中的自宗。

 

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观待因缘 之故,正如佛所说“诸法自因缘而生”。如果万法无自性,就无需观待任何因缘,如同虚空的鲜花一样。

 

龙猛菩萨驳曰:在名言中,我们也承认诸法依因缘 而生,即承许“因果不虚,毫厘不爽。报应昭彰,如影 随形”等道理,但在实相中,所谓因缘并不存在,这种 产生犹如幻觉一般了无自性。因为,只有在无自性的前 提下,才能依靠因缘产生;如果自性存在,那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依因缘而生。

 

丑一(自性由因缘而生则无义):

 

有部宗辩驳说: 一切诸法在产生之前就已存在, 其自性在各自的因缘中本自具足,只不过因缘聚合时本 有的法重新现前而已。比如,未来法在未来位上已经存 在,当因缘具足时,未来法就迁移到现在位而成为现在法。  (有部宗所谓的得绳即是这个道理。)

 

下面这一颂主要破有部宗这一观点。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

 

如果说诸法的自性在众缘中本自具足,只是依靠众缘而现前,这是不合理的。

 

驳曰:这种观点不合理,如果认为未来果的本体在 因上已经完全具足,就没必要再依各种因缘重新产生,因为果的本来面目已经具足之故。

 

缘起分为外缘起 57 和内缘起 58,《智者入门》和《俱 舍论》中都详细宣说过。内缘起,是指十二缘起,比 如,诸法的行依靠无明而产生,等等;外缘起,是指苗芽依种子而产生等缘起现象。

 

如果诸行与苗芽的自性现在已经原原本本具足了, 那有没有必要再聚合因缘令其产生呢?当然没必要,完 全是徒劳无益。由此可见,有部宗在承许万法自性有的同时又承认诸法依缘而生,这显然自相矛盾。

 

[57]   外缘起以七种与因相联及六种与缘相联的方式,通过种子生芽的比喻表 示来理解。七种与因相联:种子、芽、叶、枝、茎心、花、果,由前者 次第产生后者,作为近取因。六种与缘相联:地、水、火、风、虚空、  时间六种,按顺序,地能使其稳固、水能收摄、火能成熟、风能增上、 虚空提供空间、时间次第变化。这些俱有缘作为产生芽到果之间六者的 助伴。 ——《智者入门论》

 

[58]   内缘起是与因相联十二支,是哪十二支呢?如经中云:  “所谓缘起,即 此有而此生,此生故生此,以无明之缘生诸行,以行之缘生识,如是 类推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至老死之间。且生忧、哀、 苦、愁、烦乱,将生起唯一大苦蕴。其中,无明灭使行灭……直至生灭 而使老死、忧等唯一大苦蕴灭。  ——《智者入门论》

 

丑二(自性由因缘而生则相违):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如果自性是从众缘中产生,就不应叫自性,而应名 为所作法;如果自性是因缘所作的法,那为何叫自性?哪里会有这样的道理呢?

 

此处主要破经部宗和唯识宗的观点。他们认为:虽 然在诸法产生之前,不存在自性,但最终从因缘中产生 了自性。 (这与有部宗的观点完全不同。有部宗认为,未来法在现在位置上已经存在。)

 

中观宗驳曰:如果某法的自性原来不存在,现在依 靠各种因缘聚合而产生,则违背了该法原来空的本性, 就像水的本性是湿润,这与温热的本性完全不符一样。 再者,如果自性是从众因缘当中产生,就不应该叫自 性,而应叫所作法,因为它已成了因缘改造之法。如果 自性是因缘所作之法,说明自性没有实有的本体,就像 把玻璃放在花布上时,玻璃会被映成花布的颜色,这时 玻璃的自性是不是花色呢?肯定不是,如果是,那玻璃不论放在何处都应显现花色,而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实际并非如此。可见,你们这样安立自性并不合理。

 

◎ 什么是自性

 

对方反问道:那么,所谓的“自性”究竟是怎样的呢?

 

答曰:所谓“自性”,是指该法本身不可改造的实 相。任何经由改造以及自因缘而生的法,因为不具备其 原始的本性,所以不应该成为其自性。就像水晶球被染 上或映上各种颜色时,这些颜色并非水晶球的自性,因为可以改变之故。

 

诸法的自性可以分为名言自性和胜义自性两种 59。

 

在名言当中,中观宗也会随顺世间说法,承认诸法 具有一种自性 60——从生到灭之间一直不变的性质。比 如,火具有热性、水具有湿性、风具有动摇性、地具有 坚硬性、虚空具有无阻碍性等等,它们的名言自性始终如此,不会因谁而变化。譬如,火的自性始终是热性,不可能时而热、时而不热;风的自性始终是动摇,不可能一会儿动,  一会儿不动。

 

[59]   这里的自性是事物的本性,也就是名言法尔、胜义法尔。名言法尔就是 名言的因果规律等;胜义法尔就是诸法的本体是空性等。这里的自性并非中观宗所破:我 = 实有自性。

 

[60]   此处自性是指名言法尔。

 

有人可能想:水、土等有时也会动摇,它们是否也 具有动摇的自性呢?并不具有,虽然水、土等法在因缘 聚合时偶然也会动摇,但这种动摇性并非像风一样始终 具有。也就是说,地水火风等一切诸法除了具有自己本有的法相以外,不可能始终具有其他法相。

 

就像有的道友认为自己很坏,烦恼特别重。其实烦 恼重不一定就很坏,因为有时烦恼也很轻,这时不就变 成好人了吗?既然有变化,坏就不是自己的本性。如果是真正的恶人,就会一直很坏,永远不会变好。但在名 言当中,真正的恶人和真正的好人很难找到。所以,恶 并不是我们的本性,暂时的恶并非不可逆转,而是可以改变的。

 

诸法的胜义自性为空性,即在胜义当中,诸法有也 得不到,无也得不到,自性得不到,他性也得不到,远 离了一切戏论。如《大般若经》中云:  “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诸法,常无变易。”意思是,无论佛陀出 世与否,诸法空的本性从没有变易、迁变过。如果诸法空的本性依靠其他因缘变成了另一法,则说明空性不是诸法的本性。

 

如果对方只说诸法在名言中具有一种自性,中观宗 也不会否认,可以承许在如幻如梦的显现中,每一法都 有其不共的自性。但如果认为在胜义当中,即在本来实相上,诸法的自性也存在,则根本不合理。

 

◎ 不见乃为最殊胜之见

 

一个人若真正通达了万法空的本性,就可以称为 “开悟者”或“现见胜义实相者”,这时他已照见了万 法的实相。所谓照见或彻见,是指照见一切戏论无有自 性的觉性智慧,就像有眼睛的人现量见到虚空中什么都 不存在一般,这与盲人不见色法完全不同,盲人见不 到,是因为遮止了色法,而这种照见不会堕于现或空的 任何一边。如《定解宝灯论》云:  “未见殊胜见之义,见义不堕于一方。”

 

藏地很多修行者通过修持大圆满法,都认识到心的 本体了不可得;汉地很多高僧大德,比如印光法师等,也都悟到诸法之自性不可得。

 

开悟的方法有很多,通过中观观察获得的开悟,叫做观察而开悟;通过密法有些窍诀进行安住、明观,最 后见道,叫做安住而开悟。无论通过哪种方法开悟,最 后真正照见万法的本来实相时,所见都没有任何实有之 法。如佛经云:  “彻见虚空……”“不见乃为最殊胜之见”。

 

也就是说,所谓的开悟也只是一种名言表法。在名 言中,开悟者通过后得妙慧观察万法时,他们悟到了什 么,见到了什么呢?其实他们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实有之法,因为安住在一种现空双运的实相境界中。

 

有些人自称已经开悟了,说自己开悟的时候,释迦 牟尼佛、文殊菩萨等已经真正来到了自己的面前。如果他们把佛菩萨执为有形有相,那一定不是真正的开悟。

 

总之,经部宗和唯识宗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诸法 的自性 61 如果可以随因缘而改变,就成了所作法;如果是所做法,自性就不可能得到。

 

[61]   这里的自性其实是法性,诸法的本性,也就是就像《稻秆经》中讲的“如来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住”这一句话,也有很多种不同的解 释方法。小乘佛教把“法性”解释为因果之间的自然规律;唯识宗把 “法性”解释为阿赖耶识;自空中观或第二转法轮,把“法性”解释为 空性、单空;第三转法轮的所有论典,则把“法性”解释为如来藏;密 法里面,又把“法性”解释为佛的坛城。包括我们的眼耳鼻舌身,都是 佛的坛城。还有一种自性就是中观的所破,人法二我。

 

丑三(宣说名言中的自宗):

 

此颂讲了自宗承许的名言自性成立的三个条件: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在名言中,以三个条件可以成立诸法的独特自性:

 

无作、不待、不异法。

 

虽然胜义中万法皆空,但中观宗并不否认名言中每 一法都有与他法不相混杂的一种独特自性。前面《观火 薪品》中就讲过,虽然胜义中火的热性不成立,但名言中可以成立。

 

◎ 以三法安立名言自性

 

中观宗认为,这种独特的名言自性,以三个条件可 以成立:无作、不观待、不异法。 (有些讲义是从“不依 他法产生”“不观待他法”两个方面阐述,果仁巴大师讲了自性的三个特点。)

 

一、“无作”,即不由因缘造作而成。比如,名言中火的热性是本自具足的,并非由因缘造作而成,也不会被任何法改造。

 

二、“不观待”,即不需观待他法而成立。比如, 火的热性不像左需要观待右、长需要观待短那样观待他法才能成立,它无需观待水、土等任何他法即可成立。

 

三、“不异法”,即不会变异成他法,说“不变” 或“不异法”都可以。比如,火的热性从形成到灭亡之   间始终不会改变,不会今天热、明天不热,也不会出现一会儿借用他法的自性、  一会儿舍弃自己自性的情况。

 

虽然诸法在胜义中自性为空,远离了一切戏论,但 在名言中自性却可以被承许。月称论师、寂天菩萨等中 观应成派论师,在其论著中也都承许了这种名言自性。 麦彭仁波切说过:毁谤或损减名言的中观派是没有的。 即使中观派的境界再高,也要随顺世间,承认火具有热 性、水具有湿性等一切名言现象。如果我们问月称论 师:应成派行人是否需要吃饭?是否有饿的感觉呢?月称论师肯定不会否认这些名言的。

 

对于诸法这种名言自性,科学家们也有所触及,他 们在做实验或观测的过程中发现,每种事物都有自己 一种本有的独特性质。

 

◎ 以三法阐述胜义自性

 

以上是依照果仁巴大师的分析方法,以三法安立了 诸法的名言自性。在《中论释》中,麦彭仁波切并未从 名言的角度解释,而是以这三种特法——无有改造、不 观待任何法、不会变成异体法(即非一体异体法) 阐述了 胜义中万法的自性。这种胜义自性即是万法的实相 ——离一切戏论的法性。

 

何时真正通达了离一切戏论的法界,就叫做通达 了自性。禅宗里经常讲明心见性,见性也有见到事物自 性之意。当见到了不可改造、不观待、不变异的境界, 就是真正的见性。若见性境界可以改造、有观待、有变异,则说明见性并不究竟。

 

佛经云:  “如来出世亦可,未出世亦可,诸法之法 性唯一安住。”意思是,诸法的法性本就如是安住,并 非如来出世时安住,不出世时不安住。也不是我们中观 班观察时一切都不存在,什么都没了;未观察时一切都 存在,什么都有了。如果这样承许,那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

 

以上“破自性成立”已经讲完了。它主要从三个方面抉择: 一、自性由因缘而生则无义,这是破有部宗的 观点;二、自性由因缘而生则相违,这主要破经部宗的观点;三、宣说名言中的自宗。下面讲他性不成立。

 

子二(破他性成立):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如果诸法无有自性,又怎么会有他性呢?因为从他性的角度而言,自性也叫他性。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 ”诸法如果没有自 性,就不可能有他性,因为自他互相观待之故。比如, 柱子的本体若不存在,观待柱子的瓶子之他性就无有成立的机会。

 

任何法都是观待而成立的,尤其自他、此岸彼岸、 上下、常断这样的法,更是世人眼中公认的观待法。前 面通过两种观察——由因缘而生的自性或者无义,或者 相违,已经抉择出自性不成立。这样一来,他性也不可 能成立,因为他性的来源是自性,没有自性,观待自性的他性就无法建立。

 

就像因明中的现量和比量,比量是观待现量而成立 的。《释量论》云:比量的根本、依靠处是现量,如果 现量不成立,比量也不可能成立。《中观庄严论释》里 也讲过这一道理,比如,多的依靠处是 一, 一不存在,多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一和多互相观待之故。

 

反过来讲,自性也要依赖于他性,因为自性若不依 靠各种他性的因缘,就无法成立。比如,人们通常认为 种子的本体可以独自成立,而实际并非如此,因为种子 是由无数微尘组成,而微尘也是由各种因缘聚合而成, 比如东边的微尘、西边的微尘等等,并且每个微尘上面 还具有显色、形色 62, 以及声香味触等很多外境特法。 可见,任何一法都不可能独立自主地存在,自性必须依 靠他性才能成立。但如果依靠他性,自性又怎能真正成立呢?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自性于他性的角度 而言,也叫做他性。因为自性和他性可以在一个本体上安立,就像一个地方观待彼处叫此,观待此处叫彼;同一个位置观待下面叫上,观待上面叫下一样。

 

[62]   成为眼根之对境的色法,若归纳则有显色、形色两种,人们普遍说的颜 色,就叫做显色;经常所谓的形状,因为属于色境当中,所以后面加 “色”而称其为“形色”。

 

总之,成立他性不能离开自性,成立自性也不能离 开他性,因为自他是观待而成立的。此颂即以自他观待的方式抉择了他性不成立。

 

癸二(破有实无实法成立)分二:一、破有实法;二、破无实法。

 

子一(破有实法):

 

对方论师辩驳说:虽然自性、他性不成立,但在自 性他性以外,存在一个起作用的有实法总相,以有实法的总相就可以成立有实法的本体。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离开了自性他性,如何得到有实法的总相呢?如果 存在自性他性, 一切有实法也可以成立,但这只是一种空想罢了。

 

中观宗驳曰:诸法或者以自性建立,或者以他性建 立,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建立方法。而胜义观察时,自性、他性都不能成立。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 ”离开了自性或他 性,诸法就没有了安立的基础,这样有实法总相又怎么 会存在呢?若承许存在,石女儿、虚空中的鲜花也都可 以成立了,因为承许在无自性他性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之故,但这显然不合理。

 

总之,  “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假如世间存 在自性他性,承许有实法总相存在也可以,但离开了自 性他性,有实法的本体根本得不到。既然如此,有实法的总相如何能得到呢?这只是对方的一种空想罢了。

 

◎ 万法本空,只是了知不了知而已

 

当然,在名言当中,可以假立有实法依自性或他性 而成立,但此处对方并非指名言假立的有实法,而是认 为具实有本体的有实法真正存在,这样肯定不合理,因为胜义观察时,万法的本体皆了不可得。

 

佛经云:  “不见乃为最殊胜之见。”意思是,观察 万法时,见不到万法的任何自性,这种不见实际是最殊 胜的见。以前法王如意宝曾说过: 一个人丢失牦牛后到处寻找。如果牦牛就在那里,而他没有看见,这不是正量;如果牦牛确实不在那里,他也没有看见,这时他的眼识则是正量。

 

同样的道理,在胜义当中,如果万法的本体存在, 而我们没有找到,这是非量;如果万法的本体远离了 一 切戏论,我们观察时也没有得到,这就是正量,因为符合万法的实相。

 

万法本就远离了一切戏论,并非因我们观察而空 掉,因未观察而实有。任何人只要真正观察,都可以得 出万法离一切戏论的结论。用因明的术语讲,就是以事 势理成立,即事物的本来规律即是如此,现在只是通过观察了知而已。

 

很多人之所以认为万法实有,是因为相续被无明烦 恼染污,根识受到蒙蔽,再加上没有善知识的引导,没 听过这样甚深的教法。现在我们已经值遇了善知识和殊 胜论典,知道了万法离一切戏论的本来面目,如果依靠 闻思修逐渐具有了这种有境智慧,最终就会获得照见万法实相的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