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讲解

 

龙树菩萨 ·造论

麦彭仁波切 · 注释

索达吉堪布 ·译讲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顶礼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识!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 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21课

 

“破法我之自性”科判分为三部分:一、破处;二、破蕴;三、破界。前面已经讲完了破处(第三品《观六情品》)、破蕴(第四品《观五阴品》),今天开始讲破界(第五品《观六种品》)。

 

本品的科判我分得较细,希望大家仔细看一下。这次讲《中论》,我比较重视科判分析,如果在科判上没有归纳出来,就不会知道颂词之间的差别,会感觉很多颂词都差不多。如果通达了科判,分析《中论》就不是很困难。

 

五 观六种品

 

庚三(破界——观六种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虚空相;二、以此理类推他法;三、呵斥劣见。

 

◎何为六种

 

鸠摩罗什大师将第五品译为《观六种品》。“六种”也叫“六界”,即地、水、火、风、空、识。《俱舍论》和《中观宝鬘论》中都称其为六界。界分为六界或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识)。这一品主要破六界,十八界前面已经破过。

 

“界 [ 13 ]”和“种”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从梵语引申而来,意为执持、种类、种子等。《俱舍论》解释说:像一座山有金银铜铁等不同珍宝一样,一个相续可以有种种界。比如,有些道友喜欢学中观,有些喜欢学因明,众生的“界”(根基)各不相同。

 

[ 13 ] 所谓界,可从因和果两方面解释,从因的角度,也即种子,因为它可以产生各种各样的幻法;从果方面,能受持与自己不同的法,也就是说,在同一相续中可以有各种不同种类的法共存。此外各自同类作为后面同类之因,因而称为种类。——《俱舍论讲解》

 

◎总述破法

 

对方认为:佛经中说过“大国王士夫补特伽罗具有六界……”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是由身体和意识两部分组成,而身体是由地、水、火、风、空合成,即每个人都是由六界组成。既然佛陀说过这样的教言,就表明六界真实存在,人我也必定存在。

 

中观宗驳曰:这只是佛陀的一种方便说法,虽然名言中有六界如幻的显现,但实相中六界实有的本体不可能存在。如《般若经》云:“地界无自性、水界无自性、火界无自性……识界无自性。”

 

为什么六界不存在呢?首先观察六界中的虚空界 [ 14 ],从法相事相、有实无实两个方面观察之后,虚空界不能成立,以此类推即可遮破地、水、火、风、识其他五界。这与第三、四品的类推方法基本相同。

 

[ 14 ] 虚空:按经部宗观点,分为庄严虚空和孔隙虚空。庄严虚空只是须弥山反射在空中的一种蓝色,并不是真正的虚空;孔隙虚空也是没有实体的,只不过将任何法不存在的孔隙称为虚空而已。实际上,所谓的虚空不存在真正的实体。《量理宝藏论》及其他大乘论典里都有这种观点。但有部宗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虚空这种无有阻碍的法应该存在,人们可以在里面活动。——《俱舍论讲解》

 

既然组成人我的六界都不成立,所谓人我也不可能有,完全成了一种假合。《中观宝鬘论》中也主要通过破六界来抉择人无我,如颂云:“士夫非地水,非火风虚空,非识非一切,此外士为何?士六界聚故,非为真实有,如是一一界,聚故真性非。”

 

本品破六界主要为了抉择法无我,因为六界包括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破了六界便已抉择了法无我 [ 15 ],从人我是法我 [ 16 ] 一部分的角度讲,也就抉择了人无我。

 

[ 15 ] 月称菩萨《四百论释》中云:“所谓我者,谓诸法体性,不依仗他,由此无故,名为无我。此由法与补特伽罗之差别,分别二种,谓法无我与补特伽罗无我。”“我”,即是不观待他而有独立堪忍的自性。“无我”,即是无有这不观待他的独立自性,换言之,虽然在未经胜义理论观察的情况下,名言中有缘起的假立人、法,但人我和法我即便在名言谛中也不存在。

 

[ 16 ]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抉择二无我》中解释:“缘于自相续五蕴计我之识,即是我执。其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排除所谓的‘人’或‘我’后,其余的有为无为诸法都叫做法……因此,所破补特伽罗或瓶等诸法由自性成立或谛实,称为人我或法我。”

 

壬一(破虚空相)分三:一、事相法相不成立;二、有实无实不成立;三、摄义。

 

首先,从事相和法相方面遮破虚空界。为何要选六界中的空界来破呢?可能因为它比较柔软,所以故意欺负它吧,像识界、火界这些都有点厉害,所以不敢惹它们(众笑)。其实,破虚空界主要是为了遮破无为法。

 

◎何为虚空的法相、事相和名相

 

破之前,必须要知道法相、事相和名相的概念,学过因明的人都比较清楚。如果对三相之间的差别分不清,就无法对事物下定义,因为任何一法都有法相、事相和名相,只有通过这三相,才能了知一个事物。

 

什么是法相呢?任何一法,在本体上与其他事物不共的特点就是法相。有时也叫性相,即性质上的不共特点,比如,火具有一种暖热性,暖热就是火的法相。有些书中说,法相也叫义反体。所谓义反体,就是意义上的不共特点。比如,在座的人当中,可能只有我得了强直性脊椎炎,有时还会翻译点书。当我把这些不共的意义特点说出来时,大家马上就会知道这个人是我。

 

了知法相非常重要!如果对法与法之间的差别分不清,就无法辨别一法。比如,如果不知道一个人与其他人毫不混杂的特点(法相),就无法区分他与其他人,这样在任何时,任何处都无法找到他;如果不知道瓶子可以盛水、柱子可以撑房梁,就无法区分二者;如果不知道人的法相是知言解义,就无法区分人和其他众生……总之,要想辨别一法,一定要了知它的法相,即每个事物在其本体意义上的不共特征。

 

虚空与他法不共的特点是什么呢?即无有阻碍、能容纳一切法。《般若灯论》里说的是“容受一切法”。大家不要把虚空法相——“无碍”这两个字忽略了,否则都没有抓住重点。应知道,如果虚空阻碍我们,没有慈悲心,我们就无法坐在经堂听课。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米拉日巴在与达罗辩论有碍无碍时,米拉日巴就把虚空变成了有阻碍 [ 17 ]。由此也可看出,虚空的法相并不真实存在。

 

[ 17 ] 达罗和罗顿找米拉日巴辩论,尊者说:“既然你们非要坚持辩论,那我先提出一问‘虚空是有碍法,还是无碍法?’”达罗回答:“当然是无碍法。”于是米拉日巴一显神通,达罗的身体丝毫不能动,好像被坚固的东西密密包围起来一样,一直僵坐在那儿。而尊者身体腾空中,在空中行走、倒卧,就像在地上行动一样。

 

事相,是指法相所表示的事物本身。它是一种带有特征性的显现,也是法相和名相的所依。比如,如果患了强直性脊椎炎算是一个人的法相,那么得了此病的人就是事相。

 

名相,是指一个法的名称,比如,一个人的法名或俗名,或者人们说的火等事物的名称。

 

知道三相概念之后,我们就能了知虚空的三相:无有阻碍、能容纳一切法是虚空的法相;虚空本身是虚空的事相;虚空的名称是虚空的名相。

 

如果分不清法相、事相和名相,学本品时又要坐几天飞机,这样一定感到很疲惫。从拉萨到成都只坐两个小时飞机都会觉得有点累。如果已经完全懂得了三相,学起来就会像漫步在夏天美丽的草原上一样,感觉特别舒服。希望大家一定把法相、事相的概念分清楚,因为今天的内容全部与此有关。下面破的时候,一说虚空事相,就要想到虚空本身;一说虚空法相,就要想到虚空无阻碍的特点。

 

对于龙猛菩萨观察虚空法相、事相的目的,大家一定要清楚。目的就是要通过虚空法相事相不成立,而推出虚空界不存在,以此类推便可遮破其他五界。如果六界都不存在,所谓的人我、法我就无法安立。

 

癸一(事相法相不成立)分三:一、事相不成立;二、法相不成立;三、摄义。

 

子一(事相不成立)分二:一、法相无法安立;二、以此了知事相不合理。

 

丑一(法相无法安立)分二:一、无法相前事相不合理;二、有法相或无法相事相不合理。

 

有部宗认为:每个法在意义上都有一个不共的特点——法相,比如,虚空的法相是无阻碍、火的法相是暖热、水的法相是湿润、风的法相是动摇等等(《俱舍论》对此有讲述)。而只有存在的法,才会具有法相,如果一法像石女儿或龟毛一样不存在,怎么会有法相呢?

现在既然六界有法相,就说明六界肯定存在。

 

中观宗驳曰:六界的法相不可能存在,以虚空为例,虚空的法相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安立,由此虚空事相就不能成立;如果虚空事相不成立,虚空法相因没有了所依,也就成了子虚乌有。

 

为什么虚空法相无法安立呢?因为无论虚空之前无法相,还是有法相,或者虚空本身是无相法,虚空法相都无法安立。首先分析虚空之前无法相,法相无法安立。

 

寅一(无法相前事相不合理)分二:一、正说;二、无事相则法相无依。

 

卯一(正说):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

 

如果虚空法相尚未成立,就不会有虚空事相。若先有了虚空事相,此虚空事相就成了没有法相的虚空事相了。

 

“空相未有时,则无虚空法”,第一句中的“空”指虚空,“相”指虚空的法相。如果虚空无阻碍的法相尚未成立,虚空事相就不能成立。“若先有虚空,即为是无相”,如果先有一个自性成立的虚空事相,那么该虚空事相就成了没有法相的虚空事相。

 

承许无法相的虚空事相存在有什么过失呢?要想了知虚空事相,必须知道虚空与其他法不共的特点——无阻碍的法相,这是安立虚空事相唯一的理由。如果没有虚空法相,人们就无法从其他法中辨别出虚空,如此一来,世上任何人在任何时、任何处都无法找到它。

 

卯二(无事相则法相无依):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

 

藏文译本颂词: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

若无无相法,法相依何成?

 

没有法相的虚空事相,在一切时处都不会有。如果没有无法相之虚空事相,虚空法相依靠什么成立呢?

 

在整个三千大千世界当中,无论怎样寻找,也不可能找到没有法相的虚空事相,因为任何事相法都有自己不共的特点——法相。如果没有无法相之虚空事相,也就是说,如果虚空事相不成立,那么虚空法相又依靠什么成立呢?不可能成立。为什么?

 

因为事相和法相之间是相互观待而存在,并非以本体而成立。比如,我这个人存在,我具有强直性脊椎炎这一特点才会有;反之,如果我本身不存在,我的病自然不会有(我的强直性脊椎炎已经好一点了,所以我今天总拿它举例)。同样道理,如果虚空本身(事相)不存在,虚空无阻碍的法相也不会有。

 

◎依中观因明,立自他正见

 

这个推理非常尖锐,对方根本无法辩驳。大家在学佛的过程中,很有必要学习中观和因明的甚深道理。因明推理主要运用世间理论,有时显得更加尖锐。中观和因明是学佛的基础,通达了中观,就会对万法在胜义中为空的道理生起极大信心;通达了因明,就会对轮回、前后世等在名言中存在的道理坚信不移。总之,通达中观和因明之后,就会对释迦牟尼佛及其教法生起不退转的信心!

 

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再三强调:作为一名修行人,不可缺少因明正见,因为依靠名言量可令我们对名言生起无误定解;也不可缺少中观正见,因为依靠胜义量可令我们对胜义理生起无误定解。

 

当然,有些老年人专念阿弥陀佛求往生,不学这些也可以。但如果年龄不是很老,也想弘扬佛法、遣除自他相续中的愚痴、邪见,最好能认真学一下中观和因明,如果不具这种正见,可能很难达成心愿。

 

有时我特别想和世间不承认佛法的人辩论。虽然在学院里我的辩论水平很差,现在连辩论场都不敢进,但还是敢接近一些世间人,因为他们对因明和中观一无所知,与之辩论我还是很有把握的。现在有些世间人因为特别傲慢或者具有成见,经常毁谤佛法,这种行为非常

不合理。

 

希望道友们能以因明和中观的真理推翻世人在世俗、胜义方面的各种邪见。在遇到邪见重的人时,可以与他们好好辩论一下。

 

以上两颂说明了,如果虚空法相尚未成立,虚空事相就不能成立,由此法相将无法安立。下面分析,如果虚空已经有了法相,或者虚空本身是无相法,虚空法相也无法安立。

 

寅二(有法相或无法相事相不合理):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

 

无论在有相法,还是无相法当中,法相都无法安住。离开了有相和无相的法,在其余处,法相亦无法安住。

 

“有相无相中,相则无所住。”如果虚空已经有了法相,则不能再建立法相,因为不需要建立两个法相。如果还要建立,就会有无穷建立法相的过失,并且因为法相与事相互相观待,也会导致出现众多事相的过失。如果虚空本身无法相,也无法为它安立法相,因为无法相是自性成立的,实有的无不可能变成有,即使在名言中这种法相也无法建立,犹如兔角一般。总之,无论虚空有法相,还是无法相,都无法安立虚空法相。

 

“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在有法相或无法相之外的其他情况下,也无法安立虚空法相。因为法相既具足又不具足的同分 [ 18 ] 物体,或者二者皆不具备的情况都不可能存在。也就是说,如果法相存在,就应该以“有”或“无”的方式存在,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存在方式。

 

[ 18 ] 同分:也即同位。异体的两种事物同时存在于一处。如说金瓶,此既是金,又是瓶,故说名同位。

 

总而言之,这一颂说明了,如果虚空已经有了无阻碍的法相,就没有必要再安立法相;如果虚空本身没有法相,也安立不上法相;除了有相、无相以外,其他情况下能否安立法相呢?更无法安立。

 

丑二(以此了知事相不合理):

 

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

 

因为虚空法相无法安立的缘故,虚空事相不能成立。(“可相法”即“事相法”,此处指虚空事相。)

 

通过以上“无法相前事相不合理”和“有法相或无法相事相不合理”两个方面的分析,最后推出:在任何情况下,虚空法相都无法安立。既然虚空法相无法安立,虚空事相就如石女儿一样不能成立。

 

子二(法相不成立):

 

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

 

因为虚空事相不成立的缘故,虚空无阻碍的法相也不可能成立。

 

通过以上反复观察,虚空事相并不存在,既然如此,与它观待的无阻碍法相怎么会存在呢?不可能存在。犹如石女儿的姿态不可能存在一般。

 

子三(摄义):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

 

所以现今可以得出结论:无有法相,也无有事相。

 

综上所述,虚空法相无法安立的缘故,虚空事相不能成立,因为无有任何特点的法在世界上根本找不到;若虚空事相不存在,虚空法相也不可能存在,因为两者互相观待之故;如果没有法相和事相,所谓的虚空就不能成立。

 

如果懂得了这个破虚空的推理,并以此一一观察其他五界,就会知道,地、水、火、风、空、识六界确实都不存在,这并非一种传说。既然六界都不存在,由其组成的人之身和心就无法得到,这样人我怎会存在呢?

 

所谓的我和我所,都像石女儿一样不存在,只是很多人不知而已。有时想起这些中观理,就感觉众生真的很可怜!本来没有身体,却认为身体真实存在,并认为身体是由四大合成,一直被这些假象迷惑。

 

有些道友可能产生疑问:虽然已经知道了自己和石女儿一样不存在,但为什么还会痛苦,还会生烦恼呢?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只是在理论上稍有了解,并未真实证悟。只有坚持服用空性妙药,直至执著病完全治愈,才能现证空性境界。

 

总之,无论抉择人无我还是法无我,当以观察虚空的方法推证其他诸法之后,就会深刻认识到,无论是我,还是我所拥有的事物,或是外界的山河大地等一切诸法,都不存在。为什么我不存在?因为世人认为的我是由六界组成。如果六界不存在,依靠六界而安立的我自然不存在。而除了六界以外,是否还有我呢?包括科学家在内的任何人,无论怎样寻找也不可能找到。既然我不存在,我所也不可能有。而法我由于也未超离六界的范畴,因此也不成立。对于这个道理大家一定要生起定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