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KB】《中观四百论》49

 

庚二、(总破我)分四: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三、不应许解脱时有我;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辛一、执有补特伽罗的我是颠倒:

 

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

或执如极微,智者达非有。

 

有些宗派观察我是周遍无碍的,有些见我量同自身般大小,有些执计我如极微,可是无倒通达实相的内道智者,则了达补特伽罗并非有我存在。

 

于三界轮回中流转的众生皆有我执,为了清楚我到底为何物,自古至今有许许多多的人进行了观察思索,由是也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宗派观点。然而除了一切智智佛陀所宣说的正法外,这些外道所许的我皆是非理遍计,是追求解脱者必须从内心根除的种种邪见。在古印度,数论派与胜论派认为我是常恒存在之法,这种我如同虚空一样周遍一切时处;裸形外道认为补特伽罗我其量如同身体那样大小,比如一只蚂蚁,其我会如同蚂蚁身体那样小,一只大象,其我会如同大象身体那样大;还有另一种宗派,堪布阿琼说是无忍派,他们认为我如极微一样,是万法的常恒生因等等。对数论外道与胜论外道所许的我,在前面已破讫;对裸形外道所承认量同身的我,可以观察:若我量同身,与身一体则成为有形色之无常法,与身异体则成无有任何住处之法,如同龟毛兔角一般,如是即可推翻其立论;对所谓的极微我,可以用分析极微不存在的方法,破析极微我为常法的邪计。以正理无倒通达一切法真实性的智者,彼等已用慧眼,勘破一切即蕴我与离蕴我的邪见,彻达了补特伽罗无我的实相。大疏中云:因我于究竟中根本不存在,如是照见诸法实相的佛陀圣者,并不见实有的补特伽罗我存在。以圣者的现量即可打破一切外道的遍计我,不只如此,若无误掌握中观正理,以比量推理观察,一切实有我的立论也不可能有成立的根据。能使如是教理智慧火炽燃于自相续者,定能迅速焚尽一切邪见,到达无我的解脱彼岸也。

 

辛二、常我即不能解脱生死:

 

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若许我为常法,常法不可以有损恼,既无有损恼,岂能有解脱?所以若执计我为常法,则我证悟胜义解脱是没有根据的事。

 

无论任何宗派,若许补特伽罗我是常法,则我永远不可能有从轮回解脱之际。所谓的常法,即是遍一切时处无有变动之法,无有任何法可以损害于它。若我是常,应成亘古无变,任何生老病死等轮回诸法也不可对其造成损害,我也不存在任何轮回束缚等,既无轮回束缚损恼,又如何建立我证悟解脱呢?比如一个人从未被关进监狱,那他就绝不可能会有从监狱的释放。如果有情的我是常法,即是毫无损恼之法,既无轮回损恼,也就无需修道求解脱,也无有解脱可求,因我若常,本身已遍一切时处,哪里还会有解脱彼岸可求呢?此处有疑:若常我不存在,那中观派解脱也不存在,因无有所依的我,又何有我的解脱呢?答曰:于实相中,我解脱轮回等是不存在的,然于众生的迷乱显现中,轮回、烦恼、我等等,一切假名皆有幻现,于不观察中随顺世俗名言,中观宗才建立了我、轮回、解脱等种种世俗名言,故不存在汝等所指责的过失。

 

辛三、不应许解脱时有我: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我若实有自性,则不应思维无我的道理,那些决定了知诸法真实性的智者,趣入解脱涅槃也应成虚妄。

 

如果补特伽罗我实有自性,有情的修道解脱一切应成虚妄。实相中若存在真实的我,那么修行人即不应思维观修无我之理,否则应成颠倒,就像面前若存在悬崖,你观修没有悬崖是不合理的;依这种与实相违背的颠倒修法,最后也不应有解脱涅槃、证悟实相的存在,一切圣者的涅槃解脱,则应成虚妄等等。因此,只要许我实有自性,即会有如是的过失存在。然而,能明事理承认真理的人,对此绝不会承认,无论以现量或比量观察,内道修行人的观修无我是合乎实相的思维,内道修行者依无我胜道证取解脱涅槃,也是不可磨灭的事实。因此,若求解脱者,于无我理应当树立正信,于执著有常我的邪见,当认清其颠倒谬误而舍弃之。

 

甲操杰论师的注疏中,将本颂解释为:若我实有自性,则不应当思维无我断除我执,如是则恒有我执未断而流转轮回不息,所以外道众云彼等决定了知真实存在的自性我,而趣入解脱应成虚妄。

 

辛四、破无我的解脱是实有:

 

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

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如解脱时实有解脱者存在,那么在解脱前也应非无,因为解脱时无有夹杂的所见,说彼为诸法真实体性。

 

有些外道认为,虽然自性我不成立,然而于解脱时,应承认有一个实有的解脱者存在,不然解脱无法成立,这种观点实际上也不合理。于解脱位时,若有解脱者存在,这种解脱者,即成为胜义中实存之法,如是也应在解脱前的轮回中存有。在最后解脱轮回迷执得到涅槃时,能不杂任何谬误现见诸法的本来体性,若在这样的真实智慧前,有一个真实的解脱者,这个解脱者应成本来即存在,或说自性成立之法,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变动,以此解脱者应恒时实有,无论于轮回抑或涅槃中也必须存在不虚。如是则应成解脱无法成立,无需解脱等等,有众多大过。在中观自宗,随顺名言中不观察时,可以说有断尽二障获得解脱者,然而这种承认并非许实有自性成立的解脱者存在,无论于世俗谛或胜义谛中,自性成立的法从来就没有过。若胜义存在实有的解脱者,那么一切有情无需修道,皆已解脱,因解脱者本来就已存在。如是发太过,使许解脱者实有的宗派自知其谬误。

 

庚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分四:一、无我并没有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二、有我亦不应为流转还灭的因;三、能生所生法唯是无常;四、略示名言中离断常的规则。

 

辛一、无我并没有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

 

问曰:诸法若无谛实,那么皆为刹那坏灭的无常性,如是生已无间即灭,应成断灭。

 

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

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

 

如果无常就是断灭,那么现今为什么还有草木等现象相续存在呢?如果“无常即断”之理真实成立,应成都无有愚痴的众生存在。

 

一切有为法必然是无常之法,而无常并非如同执诸法实有者所认为那样会成断灭,于此不必从理论上辩论,仅从世间生灭迁流诸法上观察即可明了。从无始以来,山河大地草木池沼等等,有诸多不断显示着迁变坏灭的无常法存在,这些法虽然在刹那不停地生住异灭,可是它并没有显示断灭,比如芦苇,自发芽至枯萎,刹那也不会停止其无常变异过程,然而它并没有因无常而断灭其显现。如果按“无常即断”的观点,那世间理应不再有任何无常法显现,这显然是与现量相违的观点,绝不可能成立。再者,若许“无常即断灭”之理成立,那众生相续中的愚痴烦恼,也应断灭,因愚痴烦恼是依缘生灭不停的法,对此谁也可以了知这些不可能常住不灭。可是愚痴烦恼若因无常即成断灭,那这个世间应成无有任何愚痴众生,一切有情无需勤作即应断灭一切愚痴烦恼,断灭一切贪嗔烦恼得到解脱,对这种结论,正常人谁会认可呢?因此,应承认诸法无实有自性,诸补特伽罗无我,并不会因此而成诸行刹那断灭的过失。

 

辛二、有我亦不应为流转还灭的因:

 

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

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

 

假设实有所执的我存在,也不应为万法的因;可以现见色等诸行,唯从其他因缘生起,从其他因缘的聚散而住灭。

 

从另一个侧面观察,假设诸外道所执的实有我存在,也不能如彼等所许那样,成为诸轮回流转与还灭的种因。世间的色等万事万物,其生住异灭皆可现见各有彼等特定的因缘。比如说水晶珠与日光相遇即生火,与月光相遇即能出水;从诸种子可以长出苗芽果实,从受精卵等可生长出胎生有情的身根;由相遇可爱境生贪心,由遇粗恶境生嗔心等。由此可见,诸法的生起各有其特定因缘,并非由我来主宰产生。同样,诸法的住灭也各由其因缘而定,如火的住存,依其燃料氧气等因缘的不失散,火的熄灭也是依其燃烧因缘散离而熄,并不是依我决定。所以,以现量即可成立诸法的生住灭,皆依不同因缘而定,所谓的神我常我等,于其中并非是因。你们绞尽脑汁建立种种常我,实际上也不能成立为轮回流转还灭的因,于此为何还不醒悟而放弃徒劳无义的邪计呢?堪布阿琼云:诸外道所计执的实我,以世间量也不能承许为诸法的因。世间诸法如草木等皆可现见是依其特定因缘生起,即使是山上放牛的愚童也不会认为牦牛草石等是自我创造生起的,因此外道的常我遍计,于世间真实中皆无成立之依据。

 

辛三、能生所生法唯是无常:

 

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如从种子等因缘而成就芽等,因缘成就令种子等生起,所以无常一切诸法,都是无常因缘所生起。

 

世间决定不可能有从常法生起常有果的现象,而从常法生起无常果的现象亦不会有,任何时任何处,人们所见的任何一个有为法,皆是随因缘聚合而起。比如草木苗芽,皆依种子土壤等因缘的聚合才能成就,万物的果实种子等,也依赖其特定的条件才会成熟,情器万法莫不如是。《入菩萨行》中说过:“缘合见诸物,无因则不见。”形形色色的无常诸法,皆依无常聚散的因缘而生灭不定,此中无有任何断灭常恒之法,唯有依缘生住异灭的种种暂时现象。其生住也不成常有,其异灭也不成断灭,其生灭之间,也不存任何常有自在的我在起主宰作用,只是种种暂时聚合的因缘而使然。

 

辛四、略示名言中离断常的规则: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因为诸法皆从因缘生起,所以本体无有断灭;因为诸法皆从因缘灭坏,所以本体亦非常恒。

 

世间一切法皆从其特定因缘生起,以此缘起性,诸法的本体非为断灭。断边的法,任何因缘也不可能使之生起,只会如同虚空一般万古死寂,永无动摇,而诸法可依因缘生起,依此明显证明了诸法本体非断灭性。然后,诸法的变灭也是依循因缘而行,若灭失因缘具足,该法即销迹无余,以此依缘灭失性,可证明诸法本体非常性,因常有自性之法,不观待任何他法,恒时无有变动灭坏。《中论》云:“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诸法若不空,有成实体性或说有自性,即意味着彼等不依它缘,常恒自在成立,也不会为任何因缘所变动,以此即非因缘所能使之生灭,而堕落在恒时有的常边或恒时无有的断边。正是因诸法皆依因缘生灭,所以彼等本体能远离断常二边的过失。于内道中,了知诸法因缘生的道理,如同金刚雷电,能摧毁外道的一切常断边见,宗喀巴大师云:“了知以现除有边,以空遣除无有边,缘起性空显现理,不为边执见所夺。”如是了知缘起性空正理者,定能远离边执,直趋无生之境。

 

〖第十品释终〗

 

 

 

 

 

【ZCKB】《中观四百论》48

 

壬三、不应以先有思的功能便许为我体:

 

问曰:我在受用境之前虽然没有思维作业,但是思的种子存在,所以神我有思仍能成立。

 

余方起思界,别处见于思,

如铁链熔销,我体一变坏。

 

若许于余方生起思的种子,而于别的受用境处现见思维作用,如是应像铁链熔销变坏,我体与思一故也应当变坏。

 

数论外道补救云:吾宗不存在“有我无思”的过失,因为在神我本体上,思维是以种子功能形式而存在,这种思维种子,在神我受用外境时,在与神我别处的外境上才可现见其作用,在神我本体上无有作业变动等等。对这种辩驳,不难揭露其谬误:若许在离开受用境的“余方”神我处,可以有生起思维作业的功能种子,然后于因缘具足之“别处”,即受用境时可以现见其现行作业,这个过程很明显反映了“思”是有变动之法,就像铁链熔销成汁,由固体变成了液体一样。神我所具的思由不可见的种子,变成可现见的思维作业,这样有不同变易之法,显然不会是常法。若思有从不见至见的变化,与思一体的我,则也应变化,我也不能成立为常法。如是不论彼等如何争辩,中观师皆可无碍击破其立论。

 

辛三、(破尼也耶派所计的我)分二:一、破我品(一分)具有极微意故能了知境;二、破许我是常遍。

 

壬一、破我品(一分)具有极微意故能了知境:

 

思如意量小,我似虚空大,

唯应观自相,则不见于思。

 

了知境的思维如同你们所许的意量那样极小,而我如同虚空一样极其广大,那么意只能观察其自相,不应能见到了知所有外境的思。

 

尼也耶派是古印度的六大外道之一,他们承认众生有神我遍一切所知法,我非“思体”,然而我的一分具有极微许的意,能产生如意量小的思维了知外境。如是神我与意相合,便生起思与诸境合一的我知,因此我像虚空一样,是常周遍、极其广大之法等。中观师破:如是承许不能成立。汝等所许的思与意一般,极为微小,而神我如同虚空一般极其广大,那么神我在了知外境时,与极微意相合,只能现见极微意的一分自相,因极微意只能产生与它同等量的极微思,而与其余的法无法发生了知关系,不可能有了知所有境的思生起。汝等许意与思等量,唯是极微一分,如是极微一分的了知,除了知意的自相外,又怎会如神我一样周遍诸方呢?如同很小的一滴盐水,与恒河水相连,不可能将所有的恒河水变成咸味。堪布阿琼言:外道所许极其广大的神我与极微小的意相合,不可能了知所有境相,如同大山上有一只小蚂蚁,小蚂蚁不可能遍于整个大山。以另一角度观察:若神我极大,意极微小,那二者是一体抑或异体?若是一体,二者大小不应承认有别,神我应成思体;若异体,则意极微故,不能如神我遍于一切,只能遍及其自行境。如是观察,外道所许的极微意宗义漏洞百出,无法成立。

 

壬二、破许我是常遍:

 

我德若周遍,何为他不受,

彼于彼自体,言障不应理。

 

我德若是周遍一切的常法,那为何你的我不为其他人执受为自我呢?若说这是因其他人有彼自体的我障碍故,遍一切的我自体于自体作障,这是不应理的。

 

再破尼也耶派所计的神我,若神我如汝等所许,具有常恒无方分周遍一切法的功德,那么你所执著的神我,其他众生也应同样执著为自我。神我周遍一切,有什么理由他人不对你的神我起相同的执著呢?如果众生所执的我各各不同,即打破了神我是常而周遍法的立宗,因此外道救云:神我虽然周遍一切,然而有情各有自体的我,由自体我为障碍,有情只见自体我,不见他人的我,以此也就没有神我非周遍常法的过失。中观师破曰:这是不应理的。若汝等许我是常恒周遍法,如是一切有情的补特伽罗我应是同一体性,是全然无异的一体法,如是同一体性的我,又怎么会对自体存在障碍呢?若各个有情的我,能障碍其他有情的我,如是各个有情的我,应成有不同体性、不能周遍一切的法。如果承认为常恒周遍法,一切有情的我应成一体,如是自于自体,不存在能障所障,如同黑暗于自身非能障蔽,因此说有障碍也不应理。

 

辛四、(别说破我的功德等)分三:一、许自性是色法又是造一切者即同痴狂;二、许德是造善不善业者与不受异熟相违;三、破我常是造业者与受异熟者相违。

 

壬一、许自性是色法又是造一切者即同痴狂:

 

若德是作者,毕竟无有思,

则彼与狂乱,应全无差别。

 

如果自性三德是万法的作者,那作者毕竟无有思维,如是则自性与狂乱颠倒者,应成全无差别。

 

数论师许自性是常有的无情法,彼具喜忧暗三德,三德平衡的状态即为自性,三德若失衡即开始显现万法。显现的次第为:首先从自性中显现大,大如二面镜,内现神我,外现三种慢:现象慢、思维慢、冥暗慢,由此而生五唯、五大、五根等;彼等许自性具常有、唯一、非识体、能作者、非享受者共五大特点。如是许自性为无有思维的色法,又许为一切法的作者,这种观点极不合理,无有思维的常有色法,如何有生起诸法的动机与思维作业呢?比如说,陶师在做罐子时,首先他需要在内心生起意愿,由意愿思维带动后,才会有随后的一系列做罐子等作业。若内心毫无思维意念,随便做一些事,在世间除了心识不正常的癫狂者外,别无他者。同样,数论师许自性无有任何思维意念即生起诸法,这种自性与世间的狂乱者,全无差别。所以彼等立论全然无有成立根据,也经不起正理观察。

 

壬二、许德是造善不善业者与不受异熟相违: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诸物,

而不知受用,非理宁过此。

 

如果自性三德能善了解营造房舍等诸事物,而不知道受用,这种非理之事,难道还有超过它的吗?

 

从自性三德是诸法创造者而非享受者的立论观察,数论派观点的非理错谬更为明显。数论师许自性善能生起万物,自性三德本身无有思维故不能享受,只能由神我思体来遍享自性所创造的一切。一者创造而另者享受,这在世俗看来,也不可能存在如是不合理的现象,自性既知创造诸境,又怎么会不能享受诸境呢?如是立论若成立,岂不是应成自性造善不善业,而其果报要由另者的神我享受,这样因果错乱,世间智者也不可能认同。大疏中说:我要享受房子,才会创造房子,如果毫无受用的动机,世间怎会有创造呢?这在世间是现量可见之事,若无有得到某种受用的发心,谁者也不可能有造作。再说,汝等许自性为常法,常有法即无有任何变动,如是也绝不可能创造出形形色色的万法。

 

壬三、破我常是造业者与受异熟者相违:

 

有动作无常,虚通无动作,

无用同无性,何不欣无我。

 

我若有运动作业则为无常,我若如虚空一样通一切时处无有任何变动作业,则无有任何作用如同本性虚无的法一样,如是为何不欣乐无我的正理呢?

 

胜论外道许有常我造作与享受诸法,这种观点也极不合理。若我是诸法的造作者,其本身必定要有造作诸法的运动作业,若无有任何动作,按规律必然不会有任何果法生起。而我本身若有动作,即不能成立为常有法,因有动作即有状态变化,前后阶段必有所变异,完全与常有法的法相不同。如果汝等强词辩说,许我一定是常有法,其本身如同虚空一样遍于一切时处,如是我无有任何动作变异,不能对任何法起到作用,既无有任何作用,岂不是如同本体虚无的石女儿、兔角一样,这样的法除了一些分别假立的名言外,何处也不会存在。因此,汝等实在没有必要如同猴子捞月一般,执虚幻无实的名言幻法为实有,若许我本体虚通无动作,何不欣然承许无我正理呢?若通达无我实相,即能解脱一切轮回怖畏,得到无比的解脱安乐,以此有智者理应舍弃一切偏见,趣入此殊胜的无我正见。大疏中云:无我正见能断除世间的一切恶见及业,因此无我正理是最为殊胜的善说。

 

堪布阿琼在分析“动作”时,从我本身的动作与对外境他法的动作两方面观察,若许有此二种动作,我即非常恒法;若许常我,此二动作皆不可能会发生,如是我不可能造作诸法与享受诸法,以此这种所谓的我毫无作用,如同虚无等等。在中观师看来,所谓的我,唯是世俗名言假立,只是一种分别心前的假象,其本体如梦如幻,无有丝毫自性实质可得,若想脱苦者,于此正理必须通达。

 

 

 

 

【ZCKB】《中观四百论》47

 

癸三、(破常我的能立)分三:一、不能以有宿生念为因成立我常;二、无心的色法不能念宿生事;三、由具心等功德而念宿生事则应是无常。

 

子一、不能以有宿生念为因成立我常:

 

问曰:补特伽罗我一定会是常法,因为具有宿世往事的忆念,如果我非常有,如同诸无常法一样生起之后随即坏灭无余,那么不可能有这些宿世的记忆。

 

若有宿生念,便谓我为常,

既见昔时痕,身亦应常住。

 

如果以人们具有宿世的忆念,便说补特伽罗我是常法,既然已见自身有往世时的痕迹,那么色身亦应成常住不变法。

 

忆念宿世的现象,自古至今在人们中都出现过,有些人以某些特殊因缘,具有回忆宿世的能力,现代人通过催眠方式,有绝大多数人也能回忆起前世的种种事迹。但是,这些对宿世的忆念现象,并不能证明有情的补特伽罗我是常法。若以现在心识思维中所现起的宿世回忆便可以证明我是常有,那么同样,以今世身体上有宿世的痕迹,岂不是也要证明色身是常住不变的法吗?有些人的身体与生俱来即具有一些痕迹,对这些痕迹,他们也能清楚回忆起是在宿世因打仗或意外事故造成,往世的身体就具有这些痕迹;还有其相貌性格等等,也会带有宿世的痕迹。大疏中举譬喻说,一间茅草房顶上有一只灰白色的鸽子,茅草房中如果放上一碗酸奶,鸽子的足印即会在酸奶中显现。虽然鸽子并没有到房中踩酸奶,然而因缘聚合时,这种事件仍会显现。同样,因缘具足后,能现往世肉身痕迹,宿世我的忆念等也是如此,唯是因缘假合而有,并非今世我与宿世我有直接一体的关系。诸法皆是从空性之中依缘而起的幻现,种种因果现象虽然存在,但是并不能依此等宿生念之类的现象,推断出有常我等有自性的法存在。

 

子二、无心的色法不能念宿生事:

 

若我与思合,转成思念者,

思亦应非思,故我非常住。

 

如果我与思德相结合,即应转成思念者,思德亦应转成为非思德的色法,所以我不是常住法。

 

再从胜论外道自宗所许的宗义分析,常我忆念宿世的现象也不可能成立。胜论派许我是无情色法,不具有意识思维,由与思德的能力相合,我才会有认知了别等。如是常恒无情的我,与思德相合而转成了能思念宿世的法,这个过程很明显,无情我转成了有思维情识功能的我。若许有思念功能,那我即应发生变化,从无心变成有思维的有心识之法,如是则我不能成立为常法,直接与你们自宗相违。若许我不变,那么你们所许的思德应转成为与我相同的色法,变成了“非思”——不具思维功能的法,如是你们所许的我与思相结合,也就不能有忆念宿世的能力。由此分析可见,胜论派之观点漏洞百出,实难以立足也。

 

子三、由具心等功德而念宿生事则应是无常:

 

我与乐等合,种种如乐等,

故应如乐等,理不应是常。

 

我与乐等相合,即应如乐等成种种不同之法,以此我应成为如乐等一样,按理不应是常法。

 

外道所许的无情我,又如何感受忆念宿世的苦乐等事境呢?他们许我为常有无情法,本体上不存在任何苦乐等感受,通过与思德相合后,即可与苦乐等相合,而遍行享受等。依这种承认,即可明显证实我非常法,因我若与苦乐等相合,即应成为有种种不同形象之法。苦乐等法有种种不同形象,如领受凉爽的乐,为酷热所逼恼的苦等等,形形色色各不相同,以此我与苦乐等相合时,也会有种种不同形象。我既有种种不同形象,那理应如同变化无常的苦乐等法一样,属于无常法,而非恒常无迁变的常法。若强许我为常法,在这些明显的道理前,又如何辩答呢?如是随理观察,定可彻断胜论外道所许的遍计常我。

 

辛二、(破数论师所计的我)分三:一、不应许我思是常;二、我未坏时思体应不坏灭;三、不应以先有思的功能便许为我体。

 

壬一、不应许我思是常:

 

问曰:若许我是无情色法,则有上述过失,而我等数论师许我为有情识思维的常有神我,所以没有任何过失。

 

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

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

 

如果许我是有思维的常法,那么在受用境时需眼根等外缘帮助则成邪执;就像说火是常住法,则不需缘助的燃料薪柴等事。

 

数论外道认为,许常有无情我是不应理的,神我应是常有自在的有情我,神我由其思维觉慧能遍享自性所生的其余二十三谛所知法,神我在受用外境时,须以眼根等外缘为助缘等等,这些观点在《如意宝藏论》等一些论典中有较详的介绍,此处不作赘述,而主要针对彼等许神我常有的观点进行遮破。若神我思体是常有法,能遍享一切外境,那么常法即应恒常独有,无有执著外境与不执著外境的变化。如果神我是遍享外境之常我,那么它也无需任何它缘恒常如此,因此说常我需要依眼根等外缘的帮助才可享受外境,这种说法是谬执邪计,因常法的存在怎么会需依它缘的帮助呢?这就像人们如果说火是常住之法,那么火即不依靠任何燃料永恒存在,如果需要燃料等因缘相助,火才能生起存在,火也就不是常住之法。同样,神我若需眼根等帮助才可执著外境,它即不应许为常法,若为常法,即不应说需外缘帮助。若许神我思体为常,又云彼需外缘相助,如是错乱颠倒之说,诚为智者所笑之处。

 

壬二、我未坏时思体应不坏灭:

 

问曰:神我是思维的体,是受用境者,思是受用外境的作用,所以神我本体常恒无动,而其思维作用需要眼等助缘发生作业等,以此不存在神我需缘助而有变动的过失。

 

物不如作用,至灭而有动,

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神我实体不像其作用,其作用乃至灭坏之前都有变动;以此应成有神我而无有思维,所以我思常有一体的理论不能成就。

 

此颂在藏文各注疏中很难看出其明显的意义所在,甲操杰论师将本颂前两句释为比喻,后两句为喻义,然仔细推敲,也不甚明了。汉传佛教三论宗大德吉藏论师在其所著的《百论疏》第九卷《破神品第二》中,对提婆菩萨与数论外道的辩论阐述得很详细,若能参阅,对此段大义才能弄清楚。在此但依各论疏观点与自己的观察,作一个大概略释,望诸方智者明察。

 

数论外道许具心识思维的神我为常,其神我与思维(汉文古译为觉)是一体,但是加以观察,这种立论无法成立。因为“物”即神我本体(物在古汉文中有“主体”或“实体”的意义)与其思维觉了外境的作用不同,作用乃至在灭坏或说在二十三现象融入自性之前都会有种种了别苦乐喜忧的不同变化动摇。如本体与作用若是一,则作用有种种不同,本体也应有种种不同变化,如此则失坏神我常有的立宗;如体用互异,你们的神我本体常有而思维作用无常,如此则神我与思维应成无关,神我不具思维的能力。因此,不管如何承认皆推翻了你们的立论。若将本颂头两句作比喻解释,可参阅甲操杰论师的注疏,其大意是:常物不能如同能被作用的法那样,能被作用的法在作用因缘灭失之前,都会有变动,而神我是常物,故不能有受外缘所摇而变动的思维作业,以此应成有我无思,数论外道所许的我思一体理论无法成就也。

 

 

 

 

 

【ZCKB】《中观四百论》46

 

第十品 破我品

 

戊二、(别破有为法实有)分五:一、破我;二、破时实有;三、破所见实有;四、破根境实有;五、破边执。

 

己一、(破我)分三:一、别破我;二、总破我;三、破许无我有断灭过。

 

庚一、(别破我)分四:一、破胜论师所计的我;二、破数论师所计的我;三、破尼也耶派所计的我;四、别说破我的功德等。

 

辛一、(破胜论师所计的我)分二:一、破我体;二、破能立因。

 

壬一、(破我体)分三:一、正破;二、破彼答难;三、缘其他补特伽罗的我亦应起我想。

 

癸一、正破:


胜论外道认为,在证涅槃时若无我,则会堕入断灭之边,故应许补特伽罗我是有自性的法。补特伽罗我分内我与外我两种,内我也即神我,是我执所缘境,内我住于有情身中,以根等和合为行境,由此而有内在的了别功能,外我即身与根融为一体,对内我有一定饶益作用等等。

 

内我实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无智故,谓我为丈夫。

 

内我实际上不是男不是女,也不是非男非女的黄门,但是由于人们愚痴无智慧的原因,便说自我是丈夫男相(或为女相,非二相)。

 

对外道所许的自性成立之内我,稍加分析便可了知其谬误。内我若有自性,即恒时不应变为他性,由此现世的男女及非男非女的黄门,在生生世世中将永远无有改变,男人永远为男人,女人永远为女人等,轮回转生即成为定性,无有改变的可能性。对这种结论只要是承认因果与三世轮回的宗派,谁也不会接受,实际中也是无法成立的。因此,汝等若许内我有自性,那么这种内我不能是男,也不能是女与非男非女,除此三种之外,你们所谓的内我又是什么样的古怪东西呢?稍加观察,便应了知内我决定不会有自性,非常有成实之法,只是因为愚昧无知,你们随顺自己的迷乱分别,将自我说为常有成实之法,又说为男子等。这种说法是没有经过观察而起的迷乱执著,如同见杂色花绳便执为毒蛇。佛陀在经典中也曾说过:“由有怀疑起毒想,虽未中毒便晕倒,愚人妄执我我所,恒时感受生死苦。”为无明所覆的众生,妄执本无我与我所的法有我与我所,如同“杯弓蛇影”寓言中那位主人公一样,由怀疑酒杯中的弓影为蛇,而认为自己已饮毒酒,以此致病,无法自拔,后由良友相助,了知真相,其病即霍然而愈。诸欲求息除轮回疴疾者,于此我执根源的自性我,也应依善知识教言,以智慧彻底勘破其虚幻无实之性,如此才可使自己痊愈,彻底断除轮回众苦。

 

癸二、破彼答难:

 

问曰:内我虽然无明显的男女相,然而内我是生起男女相的因,由此内因生起与外我形象相联系的男女等差别相,以此不存在内我非实有的过失。

 

若诸大种中,无男女非二,

云何诸大种,有男等相生。

 

如果在诸大种元素中,无有男相、女相及非二相,那为什么说诸大种的和合,有男等相的生起呢?

 

为了补救内我常有则不应有男女相变化的过失,胜论外道提出了内我唯是外相的因,男女等相由外我身根决定。如果这种立宗可以成立,那么外界四大种中即应存在男女等相,因有情的身根皆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成。内我中既无男女差别相,这种差别相在大种合成的外我身根上存在,也即意味着四大种必须要有男女差别相,不然无法合成有男女相的果法。而实际中观察,于四大种中,根本不存在丝毫男女及非二的差别相,假若将男女黄门身根的合成元素一一析开,地水火风四大种的性相并无区别。如是无有男女差别相的四大种,又怎么会生起诸男女差别相呢?与果毫不相干的法,不应视为生因,许男女相由大种生起实是不应理的。再说,如果身根外我真实存在男女等差别相,那么在人们最初住胎时,也应见到男女等相,可是在人类住胎的八个阶位(羯罗蓝位、遏部昙位、闭尸位、健南位、钵罗奢佉位、毛发爪齿位、根位、形位)中,羯罗蓝等最初几个阶位中,并不可见有男女等相的差别。所以,外道想以男女相由外我身根决定,来补救内我常恒实有则不能有差别相的过失,无法成立。

 

外道反驳:如果你们承认有男女等差别相,那么你们也应有在羯罗蓝位时见男女等相的过失。答曰:我们中观师认为大种、男女相等诸法皆无有自性,唯是观待因缘和合在众生前有假象,由是暂时安立了种种名言现象,所以无有过失;而汝等许一切法实有,若我常恒实有,定有如上无法避免的种种过失。

 

癸三、缘其他补特伽罗的我亦应起我想:

 

汝我余非我,故我无定相,

岂不于无常,妄分别为我。

 

你的我在他人处不能成立为自我,所以我无有决定的自相,难道不是于无常的蕴等诸法上,虚妄分别为有常恒成实的我吗?

 

有情所执著的我,绝非常有实存之法。比如你所执著的我,如果真实有自性,是常恒成实具有定相的我,那么其他人也应缘你所执的我生起我想,就像南赡部洲蓝色的天空一样,谁人见之也应生起蓝色想;同样,若补特伽罗我是常法,常法即是有定相的自性成立之法,如是缘张三所执的我,所有的人都应生起这是我的执著,每一个人都变成了张三,而这种事是绝不会有的。由此可见,我执所缘境——补特伽罗我,是不会有定相或说自性常有之法,众生所执著的我,只不过是依刹那变迁的蕴聚等无常无实法,生起虚妄分别,迷乱地执著有一个真实的我存在。《入中论》里分析过:“故我执依非实法,不离五蕴不即蕴,非诸蕴依非有蕴,此依诸蕴得成立。”有情的我执所依境,只不过依蕴聚迷乱假立,而详加观察,离蕴即蕴等都不可能有一个实际存在的常我。因此,应以中观正理的宝杵,击碎一切执我为实有常有的邪见大山,如是方可亲见本来无我的实相。

 

壬二、(破能立因)分三:一、破常我是流转与还灭的因;二、破常我是发动身体的因;三、破常我的能立。

 

癸一、破常我是流转与还灭的因:

 

问曰:若无有常我,谁造业流转生死,谁从生死得解脱呢?所以由有情的生死流转与还灭现象,定可推出常我是存在的。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变易,

故离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常我若存在即与身体一样,生生世世都有变易,所以许离开身体有我常住不变,其理不然。

 

胜论外道认为,在有情造业流转生死与修道还灭的过程中,必须要承认有一个常有的我存在,要不然这一切皆无法成立,并错乱一切因果名言。在中观师看来,若流转还灭之中存在一个补特伽罗我,那这种补特伽罗我应与有情的身相一样,每一次投生都有变化改动,比如转生天人时我是天人,转生地狱时我即变成地狱有情,如是变迁不一的我,怎么会是常有的我呢?若我是常法,即自始至终不应有变化,比如今生我是天人,我即具有天人的本性,以后生生世世即使解脱皆应不变此本性,这是谁也不会承认的,实际中也不可能存在这种事情。在世俗名言中,随顺众生的迷乱执著不作观察,可以按名言假立一种相续我,由这种虚幻的相续我,即可成立因果、生死流转与还灭等,而真正常有的我,无论怎样也无法成立。因此离开有情的蕴身,建立一种所谓的常我是流转还灭的主体,无论怎么承认都不合理,也经不起正理的观察。

 

癸二、(破常我是发动身体的因)分二:一、正破;二、示常我有违害。

 

子一、正破:

 

问曰:就像人力车,必须要人去拉才能动摇一样,四大所成的身体必须要有常我的发动,才能有作业活动,所以由身体有作业活动足可证明常我存在。

 

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如果某法无有触对,则无有动摇其余有色体法的作用,所以身体的作业活动,不是命者——常我所能造作发动的。

 

以身体有作业活动,而许有发动者——常我存在,也是不合理的观点。首先,从对方所举的比喻观察,人与车都是有质碍的色法,二者可以通过接触发生能动关系,但是,如果某种法无有变碍的质体,则无法与他法发生接触,如同虚空一样,即不可能令他法动摇,而胜论外道所谓的常我虽然是一种色法,但不能与外界发生触对关系,常我与身体现象跟人拉车不一样,故比喻无法成立;然后从意义上看,对方所许的常我既无触对,那么身体的作业活动,也就不可能是常我的发动,否则,也应承认虚空能发动他法的运动,故意义也不成立。俄巴活佛释云:若我是常法,常法则无有任何动摇触对,不可能对他法发生动摇作用,不能作为发动身体作业的因;而且常我与身体,不能与人和车相提并论,因为人和车都是无常法,以此二者之间发生作用变动是可以的,但身体与常我之间,身体是无常法,我是常有法,以常有法发动无常法使之动摇,这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以此,即可彻底勘破胜论派许常我存在的谬论。

 

子二、示常我有违害:

 

问曰:若无有常我之存在,则无需任何止恶修善追求解脱,所以应许有常我存在,一切修行才会有意义。

 

我常非所害,岂烦修护因,

谁恐食金刚,执仗防众蠹。

 

我若是常则非任何法所能损害,以此难道还要烦劳修习防护因吗?谁会害怕金刚遭蛀蚀,而执持兵器防备众蠹虫呢?

 

胜论外道坚持认为,必须要有常我存在,修道才会有意义,否则,人们又何必辛辛苦苦舍弃欲乐去修善,以防范今生后世的种种痛苦呢?中观师破曰:事实刚好相反,若补特伽罗我是常法,那又何必去修善防备恶趣痛苦呢?我若是常法,即不会有任何他法能够对其起作用,永远不会有损害,常我将永恒保持坚固不变的自性,不为善恶苦乐他法所动摇,因此为了常我无需费心费力,以种种取舍因果等修法去防范恶趣损恼。你们一边承认有情都具常有的主体我,一边又说要修道保护我,这种作法岂不是自相矛盾!在这个世间,正常人谁也不会担心金刚宝石为虫蛀蚀,手执兵器去防御蠹虫,因为金刚宝石是世间最为坚硬,不可为他法所损坏的东西。胜论外道许常我需修道防护的观点,其实与担心金刚为虫所食,而执仗防护一样愚痴可笑,实不应理也。

 

 

 

 

 

【ZCKB】《中观四百论》45

 

辛二、(破外部许我体是解脱所依)分三:一、破数论师计思所摄的解脱是常;二、破有思功能所摄的解脱是常;三、明我执永尽即是解脱故不应许有解脱我。

 

壬一、破数论师计思所摄的解脱是常:

 

问曰:若依我等数论派所言,涅槃是有所依的,因为自性与神我各别异体时,则大等流转生死,最后神我了知自性后,则一切变异隐没于自性之中,唯有神我存在,此即为解脱的我。

 

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

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神我于境远离爱欲而解脱生死时,汝许彼有思维又有什么功德呢?如果说解脱时神我虽存在而无有思维,便与无有神我相同。

 

数论外道许一切所知法摄为二十五谛,其中神我是一种意识,是常有法,能享受一切现象等等,自性是其余二十三种现象之因。最后由神我思维认识实相,舍弃对诸现象的爱欲得到解脱时,二十三种现象融入自性,唯独剩下解脱的神我。若解脱真是如此,那你们所谓的解脱所依之神我,已离开对五唯五大等二十三种现象的思维执爱,此时他无有一切能享受的对境,既无有思维享受之对境,那么这种神我的意识思维又有什么功用呢?他已无有任何可思维缘依之境,纵然有思维能力也只能像白痴一样,起不到半点作用。无有作用的法如同虚空一般,自体尚无法成立,若将这样的法承认为解脱所依,诚然不能成立涅槃实有。如果你们数论外道承认解脱的神我无有思维,既许无有思维,则神我也不存在。因彼等许神我与思维是等遍,就像火与热一样是同一体性,不可分离,思维不存在,则神我也成了子虚乌有之法,不能作为解脱的所依,既无所依,则能依涅槃也就如同空中楼阁,不可能实有存在也。

 

壬二、破有思功能所摄的解脱是常:

 

问曰:在解脱位时,虽然无有真实了知外境的思维,但是有不知境的思维种子,所以神我存在。

 

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

无我则于有,思维亦非有。

 

若在解脱位时实有所依的我,则容许有思维的功能种子存在;然而实义中无我,则对流转三有与否的思维也非有。

 

数论外道许神我得到解脱时,虽无思维作业,然而并不能说完全没有思维,因为思维功能的种子仍存在,以此也就没有解脱位神我不存在的过失。这种辩驳无法成立,上述内容中已用教证理证进行了观察,于解脱分位时不存在任何五蕴我或离蕴我。若解脱位时有我,那么所谓的思维种子也不妨有其存在所依之处,而实际上在解脱位不存在任何我,如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依我而有的思维种子绝不可能无依而有。甲操杰论师以另一种方式注释此颂:本颂初二句为内道论师的辩驳,以解脱位无我故无思的推理破斥外道;第三句是外道反驳:若无我则无有解脱,如是一切众生将永无解脱而流转于三有,如是有种种过失,因此应许解脱位有我;第四句是内道的破斥:若神我解脱位实有存在,亦不能许有思维的存在,如上偈所破,然而既不能许有思维存在,“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神我亦不能许有,如是思维种子也就不能承认有存在。

 

壬三、明我执永尽即是解脱故不应许有解脱我:

 

诸脱离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应称说,我一切永尽。

 

诸脱离轮回痛苦的人,决定不是由离蕴常我而有解脱,所以应当恰当地说,于解脱位时,我与一切五蕴执著烦恼永尽无余。

 

涅槃解脱是脱离一切痛苦轮回,断尽二取迷乱执著,由断实执而趋入无为寂灭。这个过程中,并非如外道所说那样,有常有的离蕴我存在,由这种常有的补特伽罗我获得实有解脱安乐;而且恰好相反,若有常我存在,则有情永远无法得到究竟涅槃。因为一切轮回中的烦恼痛苦,皆由我执而起,我执的生起对境有外道所遍计的常我与俱生我,要彻断我执,必须彻底了达此二种补特伽罗我的虚妄本性。堪布阿琼说:如果存在常有的我,那么有情肯定无法获得涅槃。我若是常有,即不可能在得到涅槃后有所变化成为常有自在之我;若涅槃前后皆具常我,常有者永无变化,如是则意味着我永远无法寂灭一切实执痛苦得到解脱。所以应依正理观察,了知涅槃即是永尽一切我与我所的执著,不仅要断灭一切离蕴常我的邪执,有情心识中的五蕴常我等一切俱生我与我所的执计,也须要灭尽。如是永尽一切我与我所的寂灭境,即是涅槃解脱,故不必如诸外道那样庸人自扰,建立种种所谓的神我、大我作为解脱所依。

 

己三、断不许破实有之诤:

 

问曰:若如汝等所许,无为解脱唯有名言而无实质,如是则希求涅槃解脱又有何益处呢?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宁可在世间追求解脱,而非于胜义中希求,因为在世间尚有少许假名,于胜义中一切都无有。

 

涅槃解脱果唯有假名而无实质,这并非说世人不要追求解脱果位。涅槃解脱果,是观待沉溺于轮回迷乱痛苦中的众生安立的名言,其本体唯是远离迷乱实执之境,是大无为的胜义境界,非言语分别心所能测度,如《入菩萨行》中所言:“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求涅槃解脱,是世俗名言中针对有痴心的有情而许,因他们有痛苦执著,故解脱安乐也相应存在。在胜义中,无法求得任何可缘执的涅槃解脱果位,因胜义实相中,不存在任何轮回涅槃等戏论分别法,龙树菩萨说过:“无弃亦无得,不断亦不常,不生亦不灭,是说名涅槃。”“诸法不可得,灭一切戏论,无人亦无处,佛亦无所说。”寂灭一切戏论缘执的解脱境中,实无任何可希求之法,自心尚有希惧分别的有情,若要有所缘执希求,只有在世俗名言中才有可求之安乐果法等。俄巴活佛云:于世俗名言中,涅槃解脱是容易理解的法,而于胜义中,涅槃是凡夫无法了悟之境。本师释迦佛于金刚座证悟后曾说过:“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吾得犹如甘露之妙法,纵为谁说亦不能了知,故当无言安住于林间。”胜义涅槃是一般众生难以信受之法,以世俗名言假名安立后,众生才可相似地了知。胜义远离了一切名称戏论,世俗中尚有种种假名,如军队、花鬘、解脱等,由此等假名,凡夫修行人可以有所缘执,使自己渐渐趋入菩提道。

 

有关“世间少有,胜义中都无”的问题,将在下品广述,此颂只是在两品之间,作为一个连贯接引,故不作广释。在诠释此颂时,诸论师有所歧异,有以自续派之见解释,有以应成见诠释,诸人当细心观察。

 

〖第九品释终〗

 

 

 

【ZCKB】《中观四百论》44

 

辛二、(若极微无方分则瑜伽师不能见)分二:一、正破;二、破由有粗尘故许极微是常。

 

壬一、正破:

 

问曰:极微是常恒实有的法,诸瑜伽师的天眼亲见故。

 

若法无初分,无中分后分,

是法无所现,由何者能见。

 

如果极微法无有前分,也无有中分与后分,这样的法无有任何形体显现,由何者的眼识能见到呢?

 

外道认为,极微一定是实有存在的,因那些修持禅定得到了天眼通的瑜伽师,可以用天眼现见这些极微的存在。这种说法能否成立,用不着内道瑜伽士的现量观察,即使以比量也可完全推翻其立论。外道所谓的极微,其本身无有初中后任何方分,既无方分,也就无有可见的任何色体,如同虚空、石女儿一样,不能为任何眼识所缘。所以对此无色体形质的法,又有什么眼识能见到呢?无显现的法,如同石女儿,如果说见到了,那只能是一种颠倒识。大疏中言:极微本身并不成立,若说瑜伽师见到了极微,唯是颠倒识,如同有眼病者见到空中有毛发一样,这些所见的极微如同毛发皆非名言正量。如是从能见的眼识,与所见的极微两方进行破斥,使外道想以天眼现量成立极微的意图全然失败。

 

壬二、破由有粗尘故许极微是常:

 

问曰:假如极微不存在,那粗尘应成无因,由果法粗尘可现见故,其因——极微也一定存在;而且极微不由他法造作,其本体必然是常恒实有的。

 

若果能坏因,是则因非常,

或是处有因,彼处即无果。

 

若果的生起能灭坏因的存在,这样的因则非为常有;或者于是处有因法极微的存在,彼处即无有果法粗尘。

 

由果法粗尘的存在,不但不能推出其因法极微的常有成实性,相反可以推证极微是无常法。若按外道所许,粗尘的因是极微,那么在粗尘果法已生起时,其因法极微必然已灭失。世间因果规律必然如是,如种子生起苗芽,其苗芽生起时,也是种子灭坏之时,若种因不变异灭坏,其苗芽果不可能生起。同样,极微在生起粗尘时,必然要变异灭坏其自相,才可生起粗尘果法。如果说常有的因,仍可生起果法,既然因是常有,那么因果同时,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再说从果法观察,果法的产生并非常时都有,而是时有时无,或说现在有昨天无,那么现在产生果法的因与昨天不产生果的因,是否为同一呢?若许因法恒常,即应承认为同一。而因法既然常恒具足,又为什么有时生果,有时不生果呢?如是从果法不常有的角度观察,即可彻底推翻因是常有法的立论。

 

对方又提出:因与果从表面上看,要因变灭才会有果法的生起,但实际上极微生起粗尘时,因体未舍就能生起果法,就像羊毛与氆氇一样,羊毛编成氆氇时,其羊毛的本体并未舍弃,才有氆氇的存在,不然无羊毛的存在,又怎会有氆氇存在呢?本偈颂后两句即是对此驳难的回答:在因位时,是否有果法存在呢?若有则成因果同时,而因果同时是不可能成立的。若因位有果,二者同时则如同瓶子和柱子一样,二者之间无法存在饶益生长的关系。如果你们许极微是常有的,那么永远不可能生起果法粗尘,若果法已生起,在果位即不能再承认有因法极微的存在,如是应知极微非常恒实有法。堪布阿琼说:如果因果同位,则世间任何一对相违法,如水与火也应成立因果关系。很明显,因果同位谁也无法成立,如是常有的极微能生粗尘,也绝无成立的可能。

 

辛三、佛不说极微是常的理由:

 

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

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

 

在真实智前,不见有任何诸法是常有而且具有质碍,所以诸佛未曾说过:极微是常有法。

 

不但以比量推理可以破斥极微是常的观点,以圣教量或说诸佛圣尊的现量,也可以破斥这种邪见。在诸佛圣尊的真实智慧前,从未见过既是常恒又是有对的法。有对是有为法的一种法相,包括三种:一障碍有对,二境界有对,三所缘有对。此处是指障碍有对,即色法与色法之间互有质碍。在名言中,一切有质碍的法,如瓶子柱子等,都不会是常有不变的法,这是如来尽所有智所亲见的实相,所以三世诸佛在任何一部经典中也没有说过:极微是常而有对的法。某法若有对,即为有为法,只要是有为法,它必然是无常幻法,佛陀说过:“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在内道有部经部行人中,也有承认无分微尘是成实存在的法,但这只是一种不了义的观点。现代物理科学研究者也应知,要找到组成物质的最细结构,只能是徒费心机,物质只是一种幻相,它没有常而有质碍的最细尘粒,若在虚幻的现象界中寻找,将会离真相越来越远,永远也不可能穷尽其微,只有转而研究人的内心,宇宙物质之谜才有解开之时。

 

从所缘有对的角度观察,不仅所缘的微尘非实有,能缘的心识亦不成立,有对故。甲操杰论师在注疏中言:诸唯识师以胜义谛理论广破了极微与外境实有,但又许心识成实;若以此处所言理论观察心识,同样可以推翻内识实有的执著,因外境与内识都是世人共许的名言,若所取的极微等无实有,那么能取的心识又如何成立呢?故此二于实际中皆无实质。大疏中也言,依此偈可破斥一切能取所取的微细成实法,不仅于观待极微而成的色法可破实执,观待无分刹那时间而有的心识,同样可以依理破除实执,了知诸法皆非常有的无常虚幻本质。

 

庚五、(破解脱实有)分二:一、破内部许解脱实有;二、破外部许我体是解脱所依。

 

辛一、(破内部许解脱实有)分二:一、灭谛非实有;二、实有则与涅槃界中永尽诸苦之说相违。

 

壬一、灭谛非实有:

 

问曰:诸佛虽说“极微不是常法”,但说过“无为法是常”,所以由道谛而得到的灭谛解脱是常法,就像河流虽无常,而河堤定然是实有常存之法。

 

离缚所缚因,若有余解脱,

彼都无所生,故不名解脱。

 

远离此等能系缚的集谛、所系缚的苦谛、解脱方便因的道谛,如果有其余的灭谛解脱,则它无有所生之处,因此不能名为解脱。

 

在内教中,小乘行人不了解无为法唯有名言而无实体,他们认为无为涅槃解脱是实有常恒之法,由此生起常有执著,许灭谛涅槃实有。而实际上,所谓的灭谛解脱,即是依道谛远离能系缚的业惑集谛和所系缚的轮回苦谛,也即依方便断除痛苦轮回及轮回业因,寂灭一切痛苦流转及流转因缘。《经庄严论》中说:“解脱唯迷尽。”轮回唯是二取执著迷现,若断除对这些迷乱显现的错误认识,体悟无生,即是获得涅槃解脱。因此偈颂中说涅槃解脱,即是依道谛远离能缚的业惑集谛与所系缚三界轮回苦谛,由此现前的境界,假名安立为灭谛,其实并无实体。若除此之外尚有一个真实存在的灭谛解脱,那谁也无法找到其所住处,无法找到其来源,而且这样的解脱对谁也没有饶益,不能使有情远离轮回苦谛。本师释迦佛说过:“诸比丘,过去世、未来世、虚空、涅槃和补特伽罗,此五法唯有名言而无实体。”《般若二万颂》中也说过:“善现,一切法如梦如幻,涅槃也如梦如幻,较涅槃有胜法者,此亦如梦如幻。”一切法皆如梦幻,无有实质,故不应许解脱实有体性恒常存在。

 

壬二、实有则与涅槃界中永尽诸苦之说相违: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

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证入究竟涅槃界时,无有诸蕴,也无有依蕴假立的补特伽罗,既无补特伽罗我,则不见有现证涅槃者,如是依何者而说有涅槃呢?

 

有情依修道智慧寂灭五蕴相续,断除一切迷乱分别念,证入无余涅槃时,一切二取迷现皆融入法界,此时既无有五蕴,也无有人我存在。既无有人我五蕴存在,依彼等安立的涅槃又怎么存在呢?世尊在《阿含经》中说过:“永尽诸苦即名尽,乃至永断诸蕴、爱尽、离欲,名为寂灭涅槃。”涅槃是尽灭一切轮回苦谛所摄的五蕴人我等法,如是所依的补特伽罗不存,能依涅槃不可能实有存在。真正的涅槃解脱,不是一般凡夫人以分别心所能想象的,在真实证入涅槃时并无任何能依所依的分别,那时一切二取法皆已消融于寂灭之境。在凡夫心目中,往往以为获得究竟涅槃果位者,像本师释迦佛那样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的佛身,然这些身相只是在众生面前的一种幻化,是一种非了义的显现。《金刚经》中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大疏中言:“本颂前两句言所依不存在,后两句说能依不存在。”若能由此着手,即可彻底打破小乘行人对涅槃解脱的实有执著。

 

 

 

 

 

【ZCKB】《中观四百论》43

 

庚四、(破极微是常)分三:一、破极微常;二、若极微无方分则瑜伽师不能见;三、佛不说极微是常的理由。

 

辛一、(破极微常)分三:一、有方分则应成非常法;二、同类极微和合则不应生他体;三、破未成有支分之前的极微无方分。

 

壬一、有方分则应成非常法: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

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

 

如果极微相合的一分是诸法生因,而其余未触的诸分是非因,那么极微即应成有种种不同分,既有种种不同,则非常法。

 

胜论外道认为,四大种极微是常恒实有法,由往昔业力增上众多极微和合,而成有支分的粗尘物体,由是生起器世间。此偈始破析这种许极微为常的观点,其是从极微是否有方分的角度观察。若按对方观点承许,极微是无分常法,由彼等相合构成有支分的粗尘,那么这种相合,必定是遍体相合,无方分故,由此则两个极微必须完全融入对方,二者完全成为一体,如是则聚合众多极微也无法使方分增大,无法组成粗尘。若对方不敢如是承许,转而承认极微之间是局部也即一分相合,其余诸分未合,那么极微的诸分只有一分相合,成为粗尘物体之因,其余诸分不能与他尘相合故,成为非因。在同一极微上,既有是粗尘生因的方分,也有是非因的方分,种种方分各不相同,由这些不同方分所成之极微,也就不可能是常有不变的法。常有法不会有作用,不会有变化,而有种种分的极微,既可接触他尘发生作用,也会因有不同方分故可分析破坏,所以无法成立为常有不变之法。再说,若极微的一分有触则成为非常恒之分,另分无有相合故仍为常有法,于一极微上既有常分又有无常分,这样的极微又怎么会成立,又怎么能承认为器界的常有生因呢?

 

壬二、(同类极微和合则不应生他体)分二:一、正说;二、与许极微不遍体和合相违。

 

癸一、正说:

 

问曰:极微无有方分,能遍体和合,由同类极微和合方能生其他色境,所以由同类极微遍体和合,生起有支分的粗色,这又有何不能生起诸色法呢?

 

在因微圆相,于果则非有,

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

 

在因位极微的所有相,在果法粗尘上则非有,所以诸极微和合生起粗尘时,非遍体和合。

 

若外道许极微无有方分,在相合时是遍体和合即全体相遇和合的方式,由此构成粗尘。分析这种观点,如果真能成立,诸无方分的极微相互之间遍体和合构成粗尘,那么因位的极微之相,在果位的粗尘也应具足,果位粗尘与因位极微二者应完全相同。所谓的遍体和合,是二者完全相遇合,完全进入融为一体,如《入菩萨行》中所言:“不入则无合,无合则不遇。”遍体相合者相互进入成为一体,如是则集合无数极微,其相状也不会有差别,就像人们将无质碍的虚空空间叠加在一起,永远也不会改变其相状一样。可是,由极微组合成粗尘时,粗尘上并无有极微的相状,而是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有方分、无常易变的粗色法,与极微显然不同。由此现量即可了知,极微相合造物并非遍体和合。若是遍体和合,则无论相合多少无方分的极微,也不会有体积增加与外相变化;再者既无方分,又如何相遇增加成粗尘呢?甲操杰大师于注释中言:无方分的极微,唯在意识上可以假想显现,实际中不可能存在。对此诸学人也应明了,于真实名言中,常恒实有的无分微尘不可能存在,只是在心识中由妄计执著,才形成了这些概念。仁达瓦大师说:因位的无分微尘非眼识之境,果位的粗尘是眼识之境,因果二者截然不同,由无分成为有分,如同无实成为有实一样,显然是不合理的。

 

癸二、与许极微不遍体和合相违:

 

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

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

 

在一个极微处,既然不许有其余极微同住,所以也不应许因极微与果有支粗尘二者等量。

 

再从外道自宗所许的观点分析,极微也不可能由遍体和合的方式构成粗尘。彼等许极微是常恒实有本体的法,如果是常有成实之法,在一个极微所住之处,即不应承认有其余微尘同住。如果有其余微尘可以与它共同安住一处,那它应成与虚空一样无有任何实体之法,不可能构成有形色的器世界粗尘;而且应成构成须弥山的所有极微,皆可住于一个极微的位置,所有的器世界无法构成等,有许多过失。所以,若许极微可以遍体和合,则成为因果等量,因为极微遍体和合则无法使其相合的体积数量增上,导致无数极微相合之果,也只能与一个极微大小相等,这种因果相等的说法,当然是谁也无法接受,亦不应承认的。若承认极微遍体和合造物,那即是许因果等量,须弥山王与一个极微相等,三千器界与一个极微相等,如果不是癫狂者,这种说法谁会承认呢?而且外道许极微是常有无分的法,可是其果法粗尘却是有方分可变异又能现见的法,因果二相大不相同,极不合理。所以从多方面分析,彼等所许极微遍体和合的观点,毫无成立的依据。

 

壬三、(破未成有支分之前的极微无方分)分二:一、正破;二、极微无方分则不能运行造境。

 

癸一、正破:

 

问曰:极微在成就粗尘时,虽然有方分,但是在未成就有分粗尘时,极微是无方分的。

 

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极微若有东方的方所,则必然有东方的一分,极微如果有分,又怎么是无有任何方分的极微呢?

 

又有认为:极微在未组成粗尘前是无方分的,在组成粗尘时,即发生变化,形成了有支分的物体。这种观点很显然不合道理,若极微无有方分,那么它在组成粗尘前,有没有靠东方或西方等方向呢?或者具体一点,假若将一粒极微放在手掌上,它有无朝向手掌或向上的一面呢?若无有,则极微无法与任何法接触,如是也无法组成粗尘。如果承认它有方向,比如说它有东方,那么它必定有东方的一分,既然有方分,又怎能说极微在未成就粗尘前,无有任何方分呢?极微若无任何东西等方向,而又实存常有,则它应成遍十方无有边际,不可能组成有形质有支分的粗尘法;若有东西等方向,则它必然有方分,有方分即不能成为极微。这种推理其实很简单,然法义不在学习,而是必须要修学者将其融入内心,若能依之反复观修,对诸法一一思维分析,定会明白外界有形色的诸法唯是内心的错觉幻相,在真相中并非由任何所谓的原子中子等微尘所成也。

 

癸二、极微无方分则不能运行造境:

 

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

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要趣取前面的方向舍离后面的方向,才得名为运行,此取前舍后二者若无有,则运行的极微也应成非有。

 

极微要成就粗尘,必须要有一个运行过程,诸极微朝一个中心点靠拢集中,然后才有可能成就粗尘。然而若许极微是常有成实无方分的法,即不可能有运行。所谓的运行,必须要有取前舍后的过程,需要有一个具方分体积的主体法,趣取前面的方向,舍弃后面的方向。如极微无有方分,也就无有前后之分,那它即不可能成立此取前舍后的运行,如果没有运行,那极微又如何积聚成粗尘呢?由此可见,所谓无方分的极微,它绝非组成粗尘有支分物质的因素。无有方分的极微只是人们在心识中假立的一种概念,外道与内道二乘行人执无分微尘实有不虚,是构成世界万物的基本因素,而观察这种所谓的无分微尘是否可以有运行时,便可很明了地知晓这种极微不可能实有存在。

 

 

 

 

【ZCKB】《中观四百论》42

 

辛二、别破虚空遍常:

 

问曰:虚空是常,因为遍一切方故,而无常法不能遍,就像瓶子一样。

 

非唯一有分,遍诸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别有有分。

 

非是唯一的有分虚空,就能遍满诸方的一切有分虚空,所以应知虚空的一一分,各个别有自己的有分。

 

有外道认为:虚空应该是常有法,因为虚空遍一切东南西北上下等方所,遍一切瓶等器皿,这与无常法完全不同,如瓶子等无常法,它们无有这种遍一切方的性质。这种推理错讹百出,因外道本来许虚空是无方分的常法,若无方分,又如何遍及所有的方所呢?然此偈并不就此点遮破,而是依对方所言,就算虚空能遍及一切分,那也不是仅仅的一有分虚空,就能遍满一切有分虚空,遍满一切方所。比如说,东方一个瓶中的有分虚空,能不能遍满一切时间、方所的瓶内空间?假如能遍,那么东方瓶子内的虚空,应住在西方,西方瓶内的虚空,应住在东方。如是推理,东西南北的虚空应成一体,一个瓶子无论放在何处,也应遍及诸方,或者说处在虚空中的法也全成为一体等等,有无法避免的太过。若对方为避免这种过失,便承认:遍东方的虚空分,不能住在西方,也即东方有东方的虚空分,西方有西方的虚空分。但这样承认即是许虚空非为一体之法,因此也应知东南西北等一一分的虚空,各有它的有分。由是成立虚空并非一体不变的常法,因它不是周遍一切方的法,如同瓶子,各各有别。

 

人们往往认为虚空等是常有实存无变迁之法,在如上观察下,不难发现这类观念只是人们内心的假立观念,其实并不能成立。佛在经中告诉迦叶:“常为一边,无常第二。此二中间无色、无示、无住、无现、无所了别、无有幖帜,是则名为处中妙行。”世人的常与无常皆是边执戏论,若能远离此相对的二边,安住于无二离戏之道,即是真正的中观道。《秘密不可思议经》中说:“寂慧,谁也无法言说虚空是常有或无常,如是如来之身亦无法言说常有或无常。”能得如是远离常与无常的戏论边执者,方得亲见如来。

 

庚三、(破时是常)分五:一、若许时常为因亦定许时常是果;二、示彼理由;三、变异与常相违;四、自生与待因生相违;五、从常生无常相违。

 

辛一、若许时常为因亦定许时常是果:

 

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

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

 

若外道认为:只有时间本体恒常实有,收缩凋零舒展生长的体用现象才可得有。自宗破曰:由这些现象定可推知时间是从他缘生起,所以时间应成所生的果法。

 

密行等外道宗派认为,时间是成实常有之法。正是因为时间有实体,所以树叶等法在春夏季节有舒展生长现象,如云:“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到了秋冬季节,万物又有凋零萎缩现象,这些都是时间的体用功能现象,若时间是无实体之因法,则不可能产生这些春荣秋谢的果。所以由比量可推知,一定会有“时”存在,其本体不观待它缘而有,是常有之法。针对这种观点,圣天菩萨以对方之根据来推翻其立论。外道以卷舒现象成立时间法体常恒实有,但卷舒体用现象,其实恰好可以证明时间是他缘所生法,是众因缘成立的果法,由此它怎么会是常恒实有的法呢?以万法的卷舒才成立了时间,这明显说明了时间是以种种外缘建立,如果没有这些水流花谢、万物枯荣的现象,时间怎么可能成立呢?现代物理科学的研究,也揭示了人类的时间概念只是在特定空间、速度中的一种暂时现象,随不同空间、速度有变化。所以在详细观察下,时间是因缘假立之法,是由种种其他因缘聚合生起的一种果。既是因缘所生的果法,即不能成立为常,也不能成立为实有本体之法,由是彻底推翻密行外道的立宗。在内道中,以胜义理观察,时间无有丝毫自性可得,不可成立任何常与无常性;在名言中,观待有情的分别心识,也许可假立的时间法,如经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辛二、示彼理由:

 

若离所生果,无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如果不观待所生果,则无有任何能生因,以此一切能生因,皆是观待果而成的所生果法。

 

上偈中所言的推理,此颂再加阐述,说明时间为何是他缘的所生果。外道说时间是常有实体法,是万物的生因,然而所谓的能生因,必然要观待所生果才可成立,《中论》云:“因不生果者,则无有因相。”如果没有所生果,怎能凭空安立能生因的名字呢?比如说父亲与儿子,必须相互观待才可成立,观待自己所生果的儿子,能生因的自己才可名之为父亲,若无子则不可能有父。同样,能生因的时间与所生果的万物卷舒现象,也必须相互观待才可成立,既然是相互观待才可成立存在,时间法即不能成立为常恒实有法,也不能自性成立为能生因。从观待万物现象成立角度而言,时间也可成立为这些现象的所生果,因为它是观待这些事物的迁流变化才成立的法,并非恒常独自成立。所以可成立时间是诸法的所生果,而且由于其能生因的诸现象法无常无实,其所生果时间也不可能成立是常恒实有之法。

 

辛三、变异与常相违:

 

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

如是变异因,岂得名常住。

 

诸法必须有变异,才有可能作为其余法的生因,如是有变异生灭的因法,难道能得名为常住不变吗?

 

外道许时间是万物卷舒现象的生因,而作为生因,不可能是常有法。某法要作为他法的生因,即因和果之间,必须要具备能饶益所饶益的关系,因是能饶益、生起果的法,果是因所饶益的对象,因要饶益果,必须要有作业变化,有变化才有生果的功用。比如说青稞种子,它要产生苗芽,自身必须要发生变化运动,然后其芽胚才有可能生长出苗芽,如果种子本身没有作业变动功能,它就不能成为苗芽的种因。同样,若时间是万物的生因,那时间必定要有变化作业,既有变化运动作业,那么它怎么能够称为常住不变的法呢?如果时间是常住不变的法,它应成与诸生长枯萎现象毫无关系,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能许为诸现象之因,如《释量论》中说过:“被刀伤黑者,药愈合相属,何用无关木,不应知为因。”若许时间是万法生因,那就非得许它有变异动作不可,如是则坏外道自宗所许。如果彼等坚持许常有时间法能生诸现象,此诚然如同许无变虚空能生万法,石女儿能作种种事一般,为何等可笑之劣论也!

 

辛四、自生与待因生相违:

 

若本无今有,自然常为因,

既许有自然,因则为妄立。

 

如果许本无今有的万物现象生起,以自然常住为因,既然承认诸法是自然造化不待因缘,那么于彼等建立能生因则为妄立。

 

一些外道认为,时间虽无变异具常恒性,然不能以此推翻它不是万法的生因。他们认为本无今有的苗芽等法,其生长枯萎等是一种自然造化,不需观待其他因缘,唯以自然常住的时间为其生起基础,也即许时间虽是无变异的常法,然而依彼可以自然生起本无今有的苗芽等法。分析彼等观点,其实是在承认诸法自然生灭无需因缘饶益,以此补救彼等“常恒不变异的时为万法生因”立论之缺点。这种补救也无法成立,诸法若不待因缘自然生长,那么安立常恒实有的时为诸法生因,实是毫无道理。某法若不观待因缘,自然地生住变异,即是无因有生,如果还要为它安立一种能生因,这明显是迷妄无理的愚行。而且所生的苗芽等,若是本来无的法,那又如何会成为有法呢?如《入菩萨行》中云:“因位须许无,无终不生故。”无论从哪方面观察,这种许“自然常为本无今有诸法的生因”的观点,唯是妄立。

 

辛五、从常生无常相违:

 

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

 

为什么依于常恒本质的法,会生起无常之法呢?因与果的相截然不同,这是世间未曾见过的事。

 

再观察外道所说能生因与所生果的各自性质,其立论之荒谬可笑就会更明显。外道所许的能生因——时,为常恒实有法,而所生苗芽卷舒现象是变异不断的无常法,如是常恒的因,为什么会生出性相迥然不同的无常果呢?这无疑是极不合理的立论。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龙生龙,凤生凤”等,因与果之间必定会存在同类相续,这是世人共许也可现见的一种规律,任何一对因与果之间也必然会如此。两个法性相完全不同,不属于同类相续,此二法如果许为因果关系,这在世间从来就未曾有过,谁人也未曾见过。比如说,无情法生出有情,麦种生出稻芽等等,这类事情是不可能出生的;同样,外道所言的从常有时间生出卷舒生灭的无常万法现象,诚然也是不合乎因果规律的谬计。此处的未曾见,是没有见到按对方所许应该可以现见的法,是因明中所共许的正量,故依之完全可以成立外道所计的从常生无常是邪计。

 

以另一种方法观察,若时间常有不变,那么人们相续中的安乐等是长期产生还是次第偶尔产生呢?若是次第产生,那么从时间产生的安乐果是无常,其能生时间也应是无常,因为能生和所生是相依而成立的,一者不存,另者也不成立;若回答是长期产生,那么世间众生应恒时感受安乐,没有痛苦之时,可是现实之中并非如此。由此即可清楚了知时间等诸法,皆非常有之性。

 

 

 

 

 

相关辅导:【ZCKB】《中观四百论》41

 

第九品 破常品

 

丙二、(释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一、广释胜义谛;二、造论宗旨和断除敌论余诤。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二、别破有为法实有;三、破生住灭三有为法相有自性。

 

戊一、(由破有为法为常之门而总破实有)分三:一、总破有为法常;二、别破有为法常;三、断不许破实有之诤。

 

己一、(总破有为法常)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庚一、正破:

 

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

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一切有为法皆为果而生,所以是无有常性之法,故除佛陀外,无有余者能如实了知此而称为如来。

 

如同雇工为雇主劳作,其劳动作为皆是为得到工资果实而生起,并非是无依单独自主生起;世间内外的一切有为法,也莫不如是,都是为了取果才会有自体的产生。通常我们认为,果法需要观待各种因缘条件和合,才会生起或存在,也即果法由因而生,然而从更深的角度来观察,为了生起果法,因才得以生起,也即因由果生,由此果法就成了因,因也就成了果,实际上是说,因与果之间可互为因果。比如以工资果实为因,才生起了劳作之果;以生起芽果为因,才有了青稞种子之果;以解脱果为因,才有了精进修行之果……既然有为法并非为自体的存在而生起,而是为了产生果法而生起,并且随着果法的产生,其自体也会坏灭,那么这一切有为法就不会是常有不变,而决定为无常之性。世尊也曾说过:“凡有生的法,必定有灭,所以生缘老死。”凡是有产生的法,则必定有灭亡,故生就是为了老死而生。生既然是为了老死之果而产生,也就决定了诸法无常的体性。在世间,唯有一切智智的佛陀完全照见了所有万法的这种生起存在方式,其余有情只有部分通达的能力,或于此如聋如盲,毫无所知。因只有佛陀才能如理如实地通达万法的实相,所以唯有佛陀才能称为“如来”。所谓如来,即依循实相之道而来显化世间的圣者,大疏中云:“如理能照见,一切三世中,诸法之真如,故名为如来。”

 

关于此颂,月称菩萨于大疏中呈列了四种解释,并与中观自续派展开了辩论。于名言中,菩萨也不许有自相的芽等诸法存在,若有自相的法,即不必观待他缘成立,恒时可以独立存在,此即与教量、现量等相违。总之,此颂是分析一切有为法,皆是因缘造作之法,皆具无常性,使修学者理解一切有为法如同梦幻泡影般的无常无实本性,破除相续中的实执。

 

庚二、破彼所答:

 

问曰:虽然一切有为法是为取果而生,不是常法,但是也有一些法不具能生所生两个分支,如虚空是意识所缘而它本身不缘任何法,微尘能生万法而不是所生,所以它们是实有存在的常法。

 

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

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任何时任何处,没有任何一个本性常有不是因缘所生之物,所以任何时任何处,不存在有自性的常住之物。

 

胜论外道许虚空和微尘是常有实存之法,其理由是虚空和微尘不具能生所生两个支分,可作所缘或能生法。这种立论无法成立,以正理观察,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至未来,十方情器世间中,无有任何一法是常有之物,具有实有不变的自性,可以不依任何它缘生起而独自实存不变。虚空、微尘等也不例外,若不观待因缘,彼等应成无变、恒常之法,如是则成无有任何作用,与外道自宗所许相违等,有着种种过失。龙树菩萨言:“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一切法皆是观待因缘而有,无论何时何处,实有自性常住之法是不可能存在的。若以中观正理观察万法,对此“有性非缘生之法无有,故无有常有之法”,定可生起胜解。

 

己二、(别破有为法常)分五:一、破补特伽罗我;二、破三无为实有;三、破时是常;四、破极微是常;五、破解脱实有。

 

庚一、(破补特伽罗我)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辛一、正破:

 

问曰:诚然,有许多法是因缘聚合而生,然如乐等是缘“我”而有,但“我”不缘任何他法,是实有常法。

 

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我”等诸法并非无因无缘常有自性,有因之法即非常恒;所以无因无缘想生成有为法,现见真性的如来说是没有的。

 

常见外道中往往许“我”是常有成实之法,万法皆依“我”而有,“我”不依任何法,独自成立常恒不变。一般凡夫虽无如是立宗,内心亦会隐隐约约地觉得:自我是常有的,苦乐等依“我”而生。若加以观察,这类邪见根本无法成立,世间万事万法,皆非无因生起与存在。所谓的补特伽罗我,是依身心五蕴计执而起,心识之生起,后后刹那依缘于前前刹那,并非无因生,色身方面,也是依于四大的和合变化而有,如以十二缘起观察,更明显地可以见到,有情的每一阶段、每一种法皆非无因生。所以补特伽罗我等一切法,皆依其因缘才有,而依因缘聚合方存在之法,即非常有之法。常有的法,是不观待任何因,在任何处都存在的法,若是观待因缘生,那它即有变化,有生灭现象。现见诸法真实面目的“真见”者——佛陀说过:“因知诸法有因缘,绝无无因无缘法。”这是一切智智以无碍智慧所照见的真相,凡夫修行人以无误的中观理论也可推证了达,依此“诸法非无因有”,完全可以推翻补特伽罗我是常有实存的邪计。

 

辛二、破彼所答:

 

问曰:“我”等非所作法,应许为常有之法。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

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若见所作之法是无常,以此而说非所作之法应为常有实住;那么,既然见到无常存在,就应该承认常性无有。

 

宝瓶柱子等外境诸法,与内境的苦乐感受等法,可以现见这些都是因缘所造作的,以所作故,这些法皆属无常,由此外道提出“我”等诸法是非所作法,应承认为常性之法。这种承认荒谬不经,经不起正理观察。既然瓶柱苦乐感受诸法,人们都可以现见彼等是所作法,皆成立为无常,那对“我”等法也应承认为无有常性之法。常有我实际上如同虚空花一般,因为非所作的有为法,无论如何也是找不到的。所谓的补特伽罗我,是凡夫有情在相续中以无明妄计而起的一种错误执著,是依五蕴境与非理作意生起的妄见,这样的法怎么会常有成实呢?此处之推理过程,诸初学者应明了,初二句是敌宗:瓶等是无常法,所作故,而我是常住法,非所作故。后二句内道破:既见瓶有所作成立无常,那么即可成立“我”等也不能有常性,是所作故。以所作因可成立无常,常与无常、所作与非所作是直接相违的关系,而常与所作、无常与非所作是间接相违的关系。

 

庚二、(破三无为实有)分二:一、总破三无为实有;二、别破虚空遍常。

 

辛一、总破三无为实有:

 

问曰:《俱舍论》等对法中说过有虚空、择灭、非择灭三种无为,由是可证明常有法是存在的。若破虚空常有的观点,岂不与佛经论典相违?

 

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

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

 

愚夫由迷妄分别,说虚空等法是常有的;智者即使依世间名言量,也不见此虚空等为常恒实有之义。

 

在古印度的一些外道宗派及内道一些有事宗行人认为,虚空是无为常有不变法,在《俱舍论》等对法中,还提出了择灭、非择灭两种无为法。所谓的择灭,是指以智慧抉择断除业和烦恼后的灭法,即涅槃无为之境;非择灭是指无能生因缘毕竟不生之法,如冰地上的鲜花等。这三种无为法,其实并非是常恒实有之法,若不了知经论中安立虚空等无为法的实际理趣,无有智慧的愚夫以虚妄分别,往往会执著虚空等无为法是常恒实有之法。而通达二谛诸法实相的智者,不但于胜义中了知无有常恒实有法,即使在世俗名言量之境,也不会见到虚空等无为法是实有常法。经论中所说的虚空等为常,仅仅是以其不变异假立为常,并非在说彼等实有常体。虚空无变异,已得涅槃者无变异,无有生起因缘之法也不可能有变异,由此而说此三是无为法,是常法,其本体却非常恒实有,于此不应生起谬执。因为要成立某法的存在,要么以现量,要么以比量,此是世间共同承许的,然而无论从现量还是比量,皆无法成立虚空的存在。

 

《量理宝藏论》云:“无自相故非现量,无相属故无比量,彼故若谓有虚空,非有能立之量论。”从现量角度观察,虚空无自相也即以无碍为性,既无自相,则无法成为眼识的所缘,然其又非声香味触等法,即非为五根识之对境,如此则非为现量之境,即不成立现量。于此有疑:难道我们不是可以见到蓝天与房间中的虚空吗?答曰:所谓见到的蓝天仅仅是一种蓝色相,也即是一种色尘而已,见到的仅是一种有为法的色尘,怎么能说是见到无为的虚空呢?此二体相完全不同故。所谓见到房间等中的虚空,其实仅仅是见到有质碍的墙壁等物,此等质碍物的中间空隙部分,才假立为虚空,若墙等质碍物有变化,彼即随之产生变化。由此可知,此类空隙虚空其实是观待墙壁等质碍物假立的,根本无有实体存在。从《俱舍论》自宗而言,蓝天与房间中虚空是彼宗所承许的庄严、空隙、无为三虚空的前两种,此二属有为法的体相,根本不是第三种的无为虚空,故仅从小乘宗而言,彼等亦不承许能见到无为虚空。总之,以现量无法成立虚空的存在。下面再从比量的角度观察,亦无法成立无为虚空的存在。欲从比量成立无为虚空,则无为虚空必与某法存在同体相属或彼生相属的关系,若无此二种相属,则无法以比量推导出无为虚空的存在。《量理宝藏论》云:“现有色相是颜色,空间是现见色身,彼故庄严空间之虚空,非能立虚空。”现有看到色相之庄严虚空,仅是见到青色尘而已,而空间虚空仅是见到有质碍的色法而已,此二均属生灭的有为法,与无为虚空无法成立同体或彼生相属的关系,因一属有为,一属无为,此二非为同体,且以有为法的因,也不可能生出无为法之果,否则会有青稞种子产生石女儿、龟毛、兔角等过失。总之,由比量也无法成立无为虚空的存在。由上观察可知,无论从现量还是比量均无法成立无为虚空的存在。而以教量也无法成立,佛于经中说过:众生说已见到虚空,然而虚空怎么能见到呢?《量理宝藏论》亦云:“犹若手指指示之,谓见虚空愚者妄。”由此,以现、比、教三量均无法成立无为虚空的存在,而除此三量之外,绝无第四量的存在,故无为虚空不能成立,决定是非实有之法。

 

虽然法称论师曾于论中以虚空为喻:一切常有法非所作,犹如虚空。但此喻并非说虚空是实存的,而是以虚空不存在任何实质性造作的角度来比喻。同样,经论中虽然说无为法常恒不变,其并非建立无为法实有,只是在说明无为法无有实质常体,故无有任何作为变化。

 

 

 

 

相关讲记:【讲记】《缘起赞》08

 

讲解:

答疑:

 

诸法等性本基法界中,自现圆满三身游舞力,

离障本来怙主龙钦巴,祈请无垢光尊常护我。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的菩提心!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我们继续一起学习宗喀巴大师造的《缘起赞》。《缘起赞》是宗喀巴大师造的一部通过宣说缘起法理赞叹佛陀的论典。以宣说缘起来赞叹凸显出佛陀不共的功德和不共于其他导师的特点,我们以此会对佛陀生起不共的信心。如果缘佛陀和其他导师、世间智者差不多的功德去赞叹,只能产生共同的信心;如果了知了不共的功德去赞叹,就可以产生不共的信心。我们要在生生世世中皈依三宝,一定要有一种不共的信心引导我们趣向于这种状态当中。这里以佛陀所证悟的万法实相,以及证悟之后宣讲阐释万法实相的正道作为赞叹的内容,是以缘起来赞佛。

 

通过佛陀安住、了悟,或者宣讲了万法的实相,引导众生趣向万法实相的事业等方方面面了知这是最殊胜的不共之处。我们学习缘起空性的原因前面已经讲了,佛陀通过这样的道证悟成佛,成佛之后所宣讲的道的核心也是这个,针对我们来讲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为什么要学习缘起空性?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证悟,或者发现佛陀已经现证的本性。显现上来讲,这是佛陀用了三个无数劫的时间圆满证悟的。至少在登初地之前也是用了一个无数劫,既然是花这么长时间证悟的本体,从这个侧面来推理,也可以知道它非常甚深、难以证悟。

 

佛陀为了让我们趣入空性用了很多方便法,因为佛陀宣讲的教义都是为了让我们最终悟入究竟的实相,所以我们有必要观察和学习,通过缘起空性的正理来分析,这种分析观察的必要性就是为了让我们悟入最实际的本性。

 

我们正在安住、执著、分别、追求的现相叫做轮回,现在我们处于这种轮回的现相当中。它是像我们认为的这样吗?虽然我们眼睛看到、耳朵听到的也是一种因缘,一种果,但是是不是像我们看到、听到、接触到的一样真实呢?通过佛智为正量安立的时候,这些不存在,都是虚假的,对佛而言不存在这些法是否虚假,因为佛陀已经证悟了实相。对我们而言,面前正在经历、耽著的法,如果不解脱一定还会在这种现相中继续流转下去。

 

为了让我们解脱,佛陀用了一些善巧方便,首先让我们认识到, 实际上一切万法乃至现在我们的身心五蕴,还有所耽著、思想的种 种东西,虽然从究竟的实相来讲完全是离戏、不存在的,但是我们接受这个问题非常困难,因此佛陀善巧方便地逐渐引导我们趣向究竟的实相。

 

佛陀的善巧方便通过不同层次的教义完全可以体现出来,佛陀 首先告诉我们,现在我们看到、接触、追求的是具有过患的,如果 我们耽著它,或者在里面流转会有各种各样的过患,比如三恶趣有 三恶趣的过患,三善趣有三善趣的过患等等,给我们讲了很多过患,目的就是让我们对于当前的轮回和轮回的现相产生不贪著的心,即 厌恶心和出离心。讲了这些之后,我们会了知这些是有过患的。然 后佛陀进一步地说这些具有过患的法都是无常的本性。无常有粗无 常和细无常,讲到过患的时候,主要是从粗无常的侧面。粗无常之 后还有一个细无常,就是说这些示现所谓坚固的法,正在安住的时 候,内部正在以非常迅速的速度刹那生灭,根本不住任何一个刹那, 从这方面告诉我们一切万法都是无常的道理。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我们按照次第下来,接受了万法细无常、刹那生灭的观点之后,佛陀就会告诉我们刹那生灭法的本性是空性、假立、无自性的。我们起初认为这些法现而有自性,它是可爱的, 有本体存在,产生了它至少可以安住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执著。这是 我们没有学习佛法之前的原始阶段,然后通过这个轨迹一路上搜寻 下来,佛陀告诉我们它不可爱,这是细无常、刹那生灭,一切法都 是假立的。

 

为什么假立呢?通过缘起而产生的缘故,缘起故性空,它是缘 起而生没有本性。这时我们知道了,一切显现法的当下,就是无自性、假立、空性。大概知道这些法是缘起故性空、无自性,慢慢到了这个阶段。这是暂时的实相,还不是究竟的实相,因为这时还有一种缘起和性空对立的执著。这是缘起的,那是性空的,缘起的时候是性空,空性的时候是缘起。这是暂时的实相,究竟的实相就是缘起不存在,空性也不存在。缘起是空性的缘故,缘起是无自性的,空性是缘起的缘故,空性也是无自性的。

 

以前也讲过这个问题,我们在学习缘起性空的时候,最后不是要成立一个缘起故性空。刚刚我们讲了暂时的实相阶段需要成立世俗的缘起,缘起故性空,空性也需要成立,现和空二者之间是观待而有的,有缘起就有空性,有空性一定有缘起。没有空性的缘起是没有的,没有缘起的空性也是没有的,二者之间有就是两个都有,没有两个都没有。现在处于一种有两者都存在的状态,这属于暂时的实相。

 

究竟的实相是什么呢?刚刚我们讲过缘起是假立的,它的显现似乎还存在于我们面前,只不过没有本性而已,但这种所谓假立的缘起显现究竟来讲根本不存在。究竟的实相中既没有缘起,也没有缘起的空性,叫做大离戏,离开了一切戏论。究竟的本性是不是这样的呢?的确就是这样的。我们分析观察到最后就要回归到法的究竟实相。

 

像我们以前打的绳蛇比喻当中,我们对于蛇的观察,首先是观察它不可爱的地方,然后生起厌离。因为我们在轮回中待的时间长了,开始耽著轮回,所以我们缘蛇的时间长了,开始爱上了蛇。从这个状态当中出来,我们要知道它的不可爱之处,缘蛇的不可爱对它生起出离。有了出离之后,我们就要知道这条蛇是刹那生灭的,然后这条蛇是缘起的缘故也是空性的。那么这条蛇是不是缘起性空的? 蛇是缘起性空的,所以无自性。无自性就是显现的蛇是依缘而生的缘故。因为它是假立的,所以因缘和合的时候可以显现为蛇。

 

究竟来讲这条蛇的缘起和空性不存在。为什么说它不存在?用比喻来讲很容易了解。蛇的缘起和空性不究竟,最后要舍弃的原因何在呢?因为这条蛇的本性是绳子,所以蛇的本体从来没有存在过。只是在我们把绳子看成蛇的情况下,再分析说这条蛇是缘起故性空的。因为我们现在耽著的是蛇,所以要说这条蛇是缘起性空,但是缘起性空是这条蛇的究竟实相吗?不是。为什么呢?因为蛇的究竟实相是绳子,所以当我们真正了知绳子的时候,蛇的现和空、缘起空性都不究竟。因为在它上面本来没有蛇,如果有蛇可以说蛇的缘起空性,假如这条蛇本身都没有过,它的究竟实相是绳子,蛇的缘起空性还是究竟的观点吗?当然不究竟了。

 

如果了知到真正的实相时,现在我们看到的显现和显现法的空性究竟来讲都是不存在的。在暂时的实相中,我们说缘起性空、现而无自性,这是一种暂时的现空双运。究竟的现空双运就像刚刚讲的一样,当我们安住在绳子的实相时,蛇的本性和蛇空的本性无二,没有两个,叫做双运。究竟的双运就是离戏,完全没有蛇,既没有蛇的现,也没有蛇的空,就是对蛇的本身没有丝毫的耽著。对蛇的缘起不耽著,对蛇的空性也不耽著。

 

为什么呢?因为它本来是不存在的,它是在我们心识前变现的前提之下,为了打破对这个法的执著,所以说这条蛇的空如何如何,但是究竟来讲,如果我们了悟了所谓蛇的本性不是说蛇的空和现,而是说这条蛇的空和现原本就没有。

 

刚刚我们讲了,只不过在众生的迷乱境界中出现了迷乱的相, 为了打破这个迷乱的相,我们说,这个迷乱相的现,它是缘起、性空的,是为了打破对它的执著安立了显现的缘起性空,究竟来讲根本没有。究竟来讲根本不用缘,也不用执著它的现和空。因为本性是绳子的缘故。当我们了知了绳子的时候,不管蛇的现还是蛇的空都不存在。当然早期的所谓蛇的可爱、恒常、刹那生灭等等,最后看来都是过河的桥、船等方便,到了一定的阶段,我们不用再耽著它了。我们本身就是缘着迷乱的法,为了破除显现真实义做了很多方便,究竟来讲一切都是无所缘、无所执,没有显现也没有显现的空性,显现和显现的空只是在凡夫面前迷乱之后浮现出来的。

 

当我们了悟究竟本性的时候,就像圣者菩萨入根本慧定,他们还会缘显现的缘起和空吗?当然不会缘了,因为这只是一种方便而已。他们安住了没有蛇的显现也没有空性,而我们缘蛇的显现和空性都是分别心在缘,究竟来讲当分别心完全息灭的时候,显现的缘起和空性再也没有了,真实达到了离戏的状态。我们学习缘起空性就是要达到这个标准,而不是说观察缘起空性成立一个缘起,也成立一个空性。暂时来讲需要成立,相当于学习自续派观点的时候当然要成立缘起,空性也要成立。我们在这个阶段必须要走这一步, 就像前面也必须要观察它们的无常、不可爱一样,但是走这一步不等于它就是真实的,只是我们需要这样做。

 

道友们可能刚开始学习时,缘起空性的意思就是缘起和空性二 者都是有的,而中观宗究竟的思想永远不会成立一个什么东西。如 果当我们学习般若波罗蜜多空性,现在成立了两个法,一个是缘起, 一个是空性。如果我们觉得缘起和空性都是存在的,这不是中观真正 的思想,也不是般若究竟的思想,这是暂时的实相。虽然暂时来讲 我们需要通过成立缘起空性打破实执的观点,但是究竟来讲它是不 能安立的,我们还是要把缘起和缘起的空性进一步打破,最后一条 过河的船也需要抛弃。就像我们要过几条河,换乘几条船,最后一条船在上岸之后还是要抛弃,不能说这是最后一条船,我要留作纪念,这当然不行,也没这个有必要,这些都是方便。

 

最终来讲,一切远离分别念,完全通过正理引发远离分别念, 而不是说坐在那里啥都不想,那就落入另外一种分别念当中了。这种通过正理引发远离分别念的状态,我们取个名字叫做离戏。离戏相应于菩萨入根本慧定,这方面是它的究竟实相。我们真正学的时候,就是通过缘起安立空性打破实执,然后通过缘起的显现打破空执,就是破除对显现和空的执著。

 

刚刚我们讲的比喻中蛇的显现、空性都不是蛇的实相。为什么蛇的空性也不是它的实相呢?因为我们现在所缘的蛇空,还是基于迷乱的蛇存在的前提,所以我们说这条蛇空,但如果这条蛇空是真正的实相,必须要安立蛇的有,才能说蛇空是它的实相,其实现和空都不是蛇的本性,蛇的本性是无蛇,它本来不是蛇,绳子才是它的实相。乃至于我们没有抛弃蛇的现空之前,都没有达到真正绳子的阶段。如果还在对蛇上面安立的概念有所耽执,说明我们还没有放弃对蛇的耽著,只不过这种耽著比较细微,必须要达到绳子的阶段才行。早期对蛇的所有的概念,哪怕是最后对蛇的显现缘起和空,也是与蛇有关的东西,这些都要打破,就像入根本慧定时所有和我们分别心有关的痕迹都要抹掉。

 

如果你在观修实相的时候,还有分别心的痕迹,那肯定不是实 相,还是分别念的状态。我们在观察的时候怎么才能达到蛇的究竟 实相呢?抹掉所有关于蛇的痕迹,哪怕是蛇的空、现空双运,都不 是它的本性,因为它的本性是绳子。菩萨入根本慧定没有分二谛, 这是世俗谛,那是胜义谛,这是世俗谛的显现,那是胜义谛的空性, 只要是分别心的都没有,所以我们要息灭所有分别心的痕迹才可以 知道这就是绳子的状态。

 

为什么要学缘起空性呢?我们已经无数次的重复过,就是为了现前实相。现前谁的实相呢?当然就是现前显现法的实相。既然要现前显现法的实相,是不是就是暗示这些显现法是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我要现前显现法实相的缘故。这不是在暗示显现法存在, 而是我们面前有这些显现法,为了打破它才说显现法的实相如何如何,其实显现法的实相没有显现,纯粹就是一个错觉而已,刚刚我们讲过典型的比喻就是把绳子看成蛇。

 

所有关于蛇的显现、名字等等,所有关于它的一切都是没有的, 不是说当你观察就没有了,而是说开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根本不存在。我们一直不知道,还迷上了这种状态,现在就是引导 我们慢慢去认识,这是佛陀的次第法要。从次第的见解上面,慢慢 地引导我们了知轮回的虚假,乃至于轮回的离戏、本性的如来藏、 等净无二等等。当我们慢慢了知了,就会知道这些法在三转法轮中 叫做客尘,完全都是没有的。然后我们的注意力、分别念全部泯灭 了,真正安住在究竟的如来藏上离开戏论的光明状态中。这是通过 学习缘起性空之后,彻底的认识了我到底是谁,这个轮回到底是什么?其实它根本就没有,彻头彻尾纯粹是一种假象而已,这叫迷乱。为什么叫迷乱呢?本来没有你认为有,而且给它安立了这么多的名目。

 

我们在还原它的过程中,也经过了很多程序,否则根本还原不了它究竟的本性。如果你直接说它不存在,这个蛇没有,只是一条绳子,有些人根本没法理解。如果佛直接告诉我们现在这些法就是佛、如来藏,没有人接受。最初佛陀说我的佛法没有人能够证悟, 所以佛陀显现得不想讲法,后来通过劝请之后才从小乘的次第开始讲,慢慢引导众生了悟轮回的实相,进入到究竟如来藏中。

 

现在我们面前的所有法,不管我们认为这个法多么稳固、可爱, 修行到最后,就会知道这些就是一场梦境而已,完完全全是一种迷 乱。除了迷乱之外,无法安立任何的法。不要说实有,连这个法的 名称最后都没有。你说蛇的名称在绳子上有吗?蛇的名称在究竟的 绳子上面根本没有。它就是绳子,根本没有蛇的名字。最后连它的名字都不存在,何况是它的实有呢!

 

当我们学到后面,比如学到密宗、如来藏时,你会发现一切在他空当中空的那么干净,那么彻底,所有的东西都叫做客尘,只有佛性如来藏。一切的显现法、不清净的法和一切不清净法的显现、空,连名称、概念都没有,就是彻底的远离了耽著的自性。

 

我们要慢慢观察趣入缘起空性中,才知道它的殊胜妙味。它是 非常深邃、殊胜的,不是让我们生起恐怖心的对境,而是生起大欢 喜心的地方。我们知道了它的本来面目之后特别高兴,没有找到它 的本性实际上就是找到了它的本性。最后我们对蛇的本性什么都没 有找到,只是找到一条绳子,就是找到了它的本性。本性是什么呢? 它的本性就是绳子。

我们学习中观应成派观点的时候,什么都没有, 就是它的本性。从这方面我们要逐渐多观察、思维,然后为了真正 地了悟也必须要积资净障、多祈祷上师三宝加持,就可以慢慢悟入 到实相中。

 

现在我们学习的是《缘起赞》的结尾部分。

 

丁二、得缘起法后随念如来:

 

“得缘起法后随念如来”,即得到缘起法之后我们要随念佛。

 

您之一切事业中,语之事业最殊胜,

语之最即缘起故,智者依此随念佛。

 

“您”就是指佛陀,佛陀住世做了很多事业,佛陀身语意的事业 以及显现很多的功德神变等等。在佛陀所有的事业中,语的事业是最殊胜的,语事业中最殊胜的就是宣讲缘起的语言。“智者依此随念佛”,所以有智慧的人依靠佛陀讲解的语言之最的缘起来随念佛。

 

有福德和没有福德的人对佛陀事业的解读也不一 样。首先我们看佛陀身体的事业就是通过佛陀的相好度众。一种说法是佛陀在三个无数劫中修持种种殊胜的正法,还有一种说法,佛陀三个无数劫的资粮圆满之后,再以一百个劫的时间专门修持相好。反正佛陀的相要达到圆满,通过方方面面的善法在一百个劫的时间来修相好,说明佛陀这样做有很大的必要。就像有些人出门之前要花一个小时打扮自己一样,如果没有必要,花这么长时间打扮自己干什么?还不是想让自己好看一点。如果没有必要,佛陀也不会花一百个劫的时间打扮自己。

 

佛陀用一百个劫修持善法,让自己的相貌达到圆满、庄严,也是为了利他,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好看。不是说现在我的资粮圆满,快要成佛了,要让自己形象好一点,然后照片拍的好看,一定要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佛陀没有考虑自己,而是考虑到众生的根机、兴趣、意乐、层次各式各样,有些众生不在乎你的相好,他在乎的是你的真理, 能不能讲出解脱道;有些人不管你讲不讲真理,就看这个人长得好 不好看。如果长得庄严,你讲的东西他才愿意去听。首先不用这个 去吸引他,他都不愿意走进你,如果他不愿意接受你的教法,那怎 么去度化他呢?度化不了。有些人看到佛的相好之后发愿,因为佛 的相貌太庄严了,所以我以后也要成佛。虽然他发的愿不究竟,但是毕竟也发了成佛的愿。对于众生来讲也是好的。

 

因为众生的根机有很多,佛出世的时候,有些人根机已经圆满了,有些人正在成熟,有些人根机很浅,所以佛陀花了一百个劫专门为了相好而修持种种的善法。这些在《现观庄严论》《经庄严论注释》等很多经论中有专门的描述。比如佛陀的顶髻、金黄色的皮肤、犹如牛王的睫毛、鼻子、牙齿、耳朵、发际、眉间的白毫等各式各样的相貌,这个相好因为以前修的这个善法,那个相好是以前修了那个善法,都有详尽的记载。

 

佛陀在一百个劫中修相好,成佛之后以相好利益众生。佛陀成佛之前的相好就非常圆满,也让很多人心生敬仰,成佛之后,很多人看到佛陀的相好,当即生起了信心,皈依了佛陀,所以佛陀的相好可以利益众生。佛陀是圆满的,智慧圆满,相好也是圆满的,所以这样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的佛陀安立为教主。在我们这期教法当中只有一个教主释迦牟尼佛,虽然以十二相成道,显现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的就是这一尊佛。我们不能说在佛的教法当中只有一尊佛,只能说显现为导师,通过十二相成道、显现三十二相八十随形 好的只有佛陀一个,其他的没有。其他的可以显现佛陀的功德智慧, 也可以成佛,但不能显现十二相成道,佛陀显现相好也会成为一种标志。所以佛陀也有相好的事业。在佛陀入灭之后,有些佛菩萨、天人化身的工匠,有些是人间的工匠,他们塑造的佛像,有些特别庄严, 非常精巧,很多人看到之后自然而然生起信心,这也是一种佛陀的事业,但是塑像和佛陀真实的相好庄严无法相比,这个方面就是身的事业。

 

大恩上师在讲记当中也引用了一些佛陀神通的事业,比如度化众生放光明,或者显现神足等等,有一些人通过佛陀名号,比如一念阿弥陀佛的名号就可以得度,获得加持,还有一些人通过听闻佛陀讲法,这是佛陀语言的事业。刚刚我们讲了,如果我们要知道佛陀的语事业最殊胜也需要福报。

 

为什么这需要福报呢?因为有一些学习或者不学习佛法的人, 他们认为佛陀的所有事业中神通是最好的,神通最直接,你不用给他讲什么,给他显个神通什么都搞定了。他们觉得佛陀的神通是最大的事业。他们觉得佛陀讲不讲法都可以,虽然讲法好,但是也不如神通。他们就是这样想的。但这里没有说佛陀的事业当中神通的事业最殊胜。神通事业是佛的种种事业之一,按照这里的观点,顶多算是一个辅助的事业,而不是主要的事业。佛陀的身体、神通神变度化众生都是辅助的事业。

 

这里说“语之事业最殊胜”,只有像宗喀巴大师这样具有殊胜智慧的祖师大德们,才会知道佛陀所有的事业当中语言的事业最殊胜, 也是最重要的。因为佛陀身的事业,如果佛陀在世,你可以见到佛的相好,还有一个前提是佛陀在世时你必须要知道消息,也要有时间赶过去,有没有机缘赶过去,能不能见到佛陀,这方面都不好说。

 

显现上当时也没有现在的交通这么发达,你坐飞机飞过去,很快就可以见到了。佛陀在香港开度母法会你马上过去见一下,现在比较简单。以前是没有的,不是走路,就是马车,很慢。佛陀以身的事业度化众生,佛在世时可能是可以的,在佛陀入灭之后,虽然现在我们见到佛也会生信心,但是关键是佛陀住世那种真实的相好,这是见不到的。

 

佛陀的神通也是一样的,他在世的时候显神通、放光度化众生等等,现在也很少。佛陀名号的事业也是,因为佛陀加持过他的名号,所以我们念诵佛陀的名号也可以得到摄持。但单单在名号里面没办法体现出取舍之道,虽然我们念诵本师释迦摩尼佛、阿弥陀佛可以帮助众生解脱,属于一种善巧方便,但是名号本身相当于密码一样,里面蕴含着很多功德,我们从名号上面根本看不出来。佛陀用语言讲法就不一样了,只要你听到上师们讲解佛陀的教言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翻看经论就会知道里面的取舍之道,这是不一样的,因此在这么多的事业中佛陀讲法的事业最殊胜。

 

佛陀宣讲了正法,取舍之道,这是最殊胜的。这方面我们一定要知道,对我们而言,佛陀的恩德、利益最大的也是讲法,所以说语之事业是最殊胜的。因为在所有语的事业当中,佛陀讲的从十善业道以上乃至于如来藏以下的所有教义,都是帮助众生树立正确的知见、行持正确的行为,做出殊胜取舍的方法都在佛陀的语言事业当中。如果佛陀不讲的话,哪个众生可以通过自己能力发现缘起之道呢?根本没办法。佛陀讲完之后,我们了知之后再去实践就可以得到殊胜的利益。

 

语言的事业中“语之最即缘起故”,佛陀讲了这么多的法要,每一种都很殊胜,“语之最”佛陀语言事业中的语言之王就是讲了缘起性空之道,这是所有语言当中最殊胜的。因为缘起之道是核心,只有它能够让我们泯灭分别念。刚刚我们课前讲的一段导言当中,为什么要讲这个次第呢?因为一步一步地引导过来,就是在这个现相中怎样才能让我们获得解脱?我们把一切迷乱的东西已经执为实有了,它们是根本没有的,因缘和合显现了,显现时它是假立的、迷乱的, 但是我们把假立东西执为真实了,迷乱的东西当成了自己的本性, 我们严重的迷失在这个状态中,怎么才能帮我们解开呢?单单是厌 离它还不行,厌离只是说它不好,对解开迷乱本身的用处不大,它 是一个前提、方便。如果你不厌离它,当然没办法直接趣入到后面的观察无自性中;但如果只是厌离它的话,厌离轮回和发现它不存在是两回事,厌离只是说这个东西不好,不圆满,我们不想追求,要是没 有真正了知它的本性,还是没办法从这个状态当中出来。

 

你还是在蛇的状态中做很多的取舍,没有真正了知绳子的本性, 只有通过缘起的正道,才会慢慢一步步了知因缘缘起的缘故,它是 空性的,最后慢慢知道它是假立、不存在、离戏,真正地还原了它 的本性。如果没有缘起的正道、人无我法无我空性,怎么会知道它 的迷乱和不存在这一点,而去打破对它的执著呢?最多就是你对它的执著换一些花样而已,还是在执著当中,没有离开轮回显现法本 身。虽然暂时来讲有作用,但是还没办法帮助你获得真实的解脱。 真实的解脱当然要证悟它的究竟实相,才能从这个状态当中完完全 全出离,缘起最殊胜的原因就是这样。它能够让我们知道它的虚假、缘起性空、离戏、不存在,这些都是通过缘起来安立的。

 

因为语之最即缘起,所以供奉或者佩戴《般若经》的功德也很大。这种文字最靠近实相,能够直接为我们开示实相,所以说对它礼拜、佩戴、宣讲、背诵,乃至于闻思的功德超胜于其他的法。虽然每个法都能帮助众生调伏烦恼,但是这里是说哪一种法更接近于实相,最接近实相的文字功用也是不一样的。为什么有些地方说讽诵大乘经典在十法行中很殊胜,或者说讽诵般若波罗蜜多、一子续等续部的功德有哪些,讽诵、礼拜越接近实相的经论功德越大,从这方面也可以理解,所以说语之最就是缘起。

 

“智者依此随念佛”,有智慧的人了知之后,依靠悟入缘起来随念、忆念佛陀的恩德,以及这种生起信心之处,我们也发愿要随佛而修学,一定要听闻、思维和修行殊胜的缘起空性,这方面是得缘起法后随念佛。知道它的本性、作用、殊胜功德之后,我们对于缘起、般若波罗蜜多越来越产生真实不退的信心,这样我们就离实相非常接近了。

 

乙五、摄义:

 

追随本师而出家,研学经教不肤浅,

勤瑜伽行之比丘,佛前敬献此礼赞。

 

宗喀巴大师造完《缘起赞》之后说了一个摄义,就是说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造了《缘起赞》,对佛陀以缘起来赞叹的。

 

“追随本师而出家”,是造论的第一个条件,“研学经教不肤浅”是第二个条件,“勤瑜伽行之比丘”是第三个条件。宗喀巴大师说,具有这三种条件的我这样一位比丘在“佛前敬献此礼赞”。

 

三个条件都有它的意义。第一个是追随本师而出家。显现上宗大师七岁时很早就出家了。出家意味着他舍弃了世间所有的享受, 相当于从世俗的生活中获得出离了。当然有时候我们说你七岁出家, 什么都不懂,也许是你父母逼着你去的,或者说你们家必须要有一 个人出家,恰好轮到了你,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看传记中记载了 宗喀巴大师从小对佛法的信心就非常超胜,虽然七岁出家,但是他 长大之后有了自己的思维,会想是我母亲让我出家的,现在我自己 独立了,就可以回去了。他没有这样,而且越学越精进,功德也越 来越明显。

 

他看破了世间的生活之后,舍弃世俗的欲望、享受而出家,而且是追随本师而出家。“追随本师”我们也可以理解成两个意思。一个追随的意思是因为本师释迦牟尼佛是出家的,所以我追随本师的足迹也要当出家人。另一个追随的意思更深一点儿,佛陀是依靠什么出家的呢?不是因为他老人家在街上讨饭实在讨不到了,所以还是出家的好。佛陀不是走投无路才出家的,而是通过种种的观察,完完全全了知了生老病死的痛苦,也是为了真实地找到救度众生远离生老病死的痛苦之正道,以这个心愿而出家的。

 

怎么才是追随本师呢?就是说佛陀他老人家是以怎样纯正的度化众生的心念出家,我也是依靠这种心念出家,这叫做追随本师。本论作者从这个颂词中,也是为我们暗示他不是一般的人,不是随随便便的,今天下午吃了饭之后,好像有点时间,喝一个茶,然后拿一支笔写一些颂词下来对于佛陀进行赞叹。虽然通过善心对佛陀赞叹也有功德,但是对众生的利益都不大。如果写这个赞叹文的人本身具有菩提心等殊胜的功德,他写出来的东西加持力很大。就像这次学习《缘起赞》,我们都觉得的的确确对于本师释迦牟尼佛、缘起空性本身,都有一个不共的认知。通过宗大师的恩德,我们也是感觉自己对于缘起空性的认识,比以前更进一步。追随本师而出家是一层意思,不是耽著轮回,而是为了求解脱、在度化众生的思想中出家的。

 

第二个是研学经教不肤浅。如果你出家之后无所事事,什么都 不做,写出来东西有价值吗?没什么价值。研学经教而且不肤浅, 宗大师出家之后非常勤奋地学习,在青海满足不了大师求学的需求, 他知道在卫藏一带佛法很兴盛,就从青海到了拉萨,依止了很多大 德。宗喀巴大师是格鲁派的创始者,那时还没有格鲁派,没有三大 寺,他主要跟随其他教派的智者,萨迦派比较多一点,跟随他们学 习很多经论。

 

他本来就有俱生的智慧,再加上非常勤奋,他研学的经教能够完完全全地通达不肤浅的,也就是说佛教的精华都通达之后,才写出了这些论典。如果他肤浅的话,不知道哪些是重点,哪些不是重点,分不清主次,就像我们刚刚讲的一样,觉得佛陀显神通这一块儿是重点,没有写《缘起赞》,写了一个《神通赞》或者《相好赞》。如果他很肤浅,不知道主次,不一定能够发现缘起是佛法的精华。因为他研学经教不肤浅,广闻博学,而且完全通达了整个佛法的体系之后,写出来的《缘起赞》也是具有很大的利益。

 

第三个是勤瑜伽行之比丘。他的实修实证怎么样呢?“勤瑜伽行”,他不只是学而已,学完之后也去勤奋的实践。传记当中讲宗大师在 修《三十五佛忏悔文》时,他在一个石板上顶大礼,滑下去的时候, 石头磨出了两道槽,放额头的地方还凹下去了一个坑。我想,怎么 才能在石板上面磕一个坑出来,如果是一个木板或者泡沫、泥巴地, 我觉得还有一点把握,石板要磕多少头才能磕出这样的效果。我在 看传记的时候,认为宗大师在这里显了一点点神通,否则这样磕一 百万大头,可能都不一定在石头上磕一个坑出来。

 

他老人家很勤奋,在修曼扎的时候手腕上的骨头都露出来了, 这边露出来又用背面擦,骨头露出来了再用侧面擦。勤瑜伽行不是随随便便说的,特别特别精进。“瑜伽”是相应、实修、止观的意思。他对于修习显密法要很勤奋,勤瑜伽行的比喻就是暗示他不单单是学习了,而且是有实修实证的。

 

他老人家还是比较低调,也没有说什么,就是说具有这三个条件,我是追随本师而出家,研学经教不肤浅,勤瑜伽行的比丘,我在释迦牟尼佛面前敬献了这个礼赞,以此对佛敬礼、赞叹。我们看一下这三个条件,如果放不下世间的琐事,没有显现出家的修行, 有时对我们来讲可能不太圆满,他已经舍弃了。如果出家之后,什么都不做,根本不闻思,就写一个东西出来,也没有人看,他说我出家之后并不是说闲着的,而是勤奋的研学经教不肤浅。那你研学经教很精通,是不是只是嘴巴上说一说而已,根本不实践呢?他说我不单单是精通佛法,而且勤瑜伽行,对于止观等法义我是真正下了功夫实行的。

 

在传记当中讲,他在写《缘起赞》的时候已经证悟了,上师刚刚讲《缘起赞》时也讲过。这样一种比丘对佛献出了礼赞,也是说明作者不是一般的人,不同于刚才我们讲的,吃完饭喝茶的时候, 有些人查一下字典,翻一翻成语词典,然后写几个颂词出来,就说我写了一个对佛陀高度赞叹的赞叹文,虽然你可以写出来,但是利益可能不大,也没有人看。《缘起赞》流传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在学,而且做了很多注释,现在我们学了之后也能够得到利益的原因,也是因为作者他老人家本身的功德。当然他显现上是文殊师利菩萨的化身,藏地公认的三大文殊之一,求学的时候功德也是那么明显,而且成为格鲁派的开山祖师,开创了格鲁派,现在格鲁派在西藏也非常的兴盛。

 

甲三(末义)分二:一、发愿回向;二、以宣说五圆满来结尾。

 

下面是宗大师为了后世的修行者,佛法的兴盛做了一些祈愿。我们学的时候,既要给自己、圣教发愿,也要为了以后的众生一边学一边发愿。

 

乙一(发愿回向)分五:一、祈愿众生得善知识摄受而回向;二、祈愿了知佛法的信徒遍满大地而回向;三、祈愿生生世世不惜生命、毫不懈怠受持佛法而回向;四、祈愿能恒时思维弘扬佛法之方便;五、在受持、弘扬佛法时,祈愿护法神守护加持而回向。

 

丙一、祈愿众生得善知识摄受而回向:

 

无上导师之圣教,有幸值遇源师恩,

此善回向无余众,承蒙正师摄受因。

 

这是回向后代学习佛法的修行人,或者所有佛弟子都能值遇善知识,得到善知识摄受,然后系统地学习清净的佛法。

 

“无上导师之圣教,有幸值遇源师恩”,一方面来讲,“无上导师”,对于这么殊胜佛陀导师的殊胜圣教,能够有幸值遇。虽然从现阶段 来讲,我们已经错过了佛陀出世,但是无上导师的圣教还在。“有幸值遇源师恩”,现在我们有幸值遇到了佛陀的圣教,也是因为上师们 善知识的恩德,所以很多佛弟子皈依、学习般若波罗蜜多,都是因 为上师善知识的恩德,现在我们才可以值遇。

 

“源师恩”,一方面是他们接引我们进入佛门,给我们讲解殊胜 的教义。另一方面因为一代又一代的善知识们出世,精进地学习通 达了佛法之后摄受弟子,佛法一代代地传了下来,这也是因为上师 的恩德,如果上师没有住持佛法,我们也没办法遇到佛法,像这样 就是“有幸值遇源师恩”。我们能够学习佛法,其实是很多的佛菩萨、  上师、道友、发心人员努力的结果。我们能够拿到法本学习,里面 有佛陀的加持、菩萨的摄持、护法神的帮助,还有上师的加持和道 友们的付出和努力。学院和城市里有很多道友们一起在做这个事情, 现在我们才能拿到了法本听闻思维。有时我们可能觉得这没什么, 好像很简单,这一点都不简单。换句话来讲,这么多人正在为我付 出,自己应该珍惜,好好学修,否则就会辜负他们的努力。

 

这个颂词主要讲的是上师的恩德,因为上师在我们值遇、修行佛法,指导我们正确趣入佛法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所有的助缘当中,这是最殊胜的助缘。主因当然是我们的佛性,自己还是需要勤奋。主要的助缘就是上师,上师摄受我们,然后给我们传讲教言,让我们知道佛法的精要之处,善知识对我们的恩德特别大。

 

如果能够得到善知识摄受,我们开启了修学精要佛法的途径, 打开了大门之后,可以真实地在佛法的宝库当中汲取佛法的精要。 有这么大必要的缘故,宗大师说我造《缘起赞》“此善回向无余众, 承蒙正师摄受因”,我的善根“回向无余”,就是一切众生一个都不剩 下,都能够值遇殊胜的“正师”,这是拣别了邪师。我们不要遇到邪师,这个发愿很重要,否则有些时候我们好不容易对佛法生起了一点信 心,虽然想要修行,但是因为自己的业缘,没有遇到正师,遇到了 一个邪师,这样就浪费了我们的因缘。所以我们现在开始每天都要 发愿遇到真正的善知识,这一点特别重要,我们经常要这样发愿。 只要我们坚持念诵《普贤行愿品》,里面已经包含了远离邪知识、 遇到亲近正师、亲近殊胜善知识的发愿。平时我们也要专门发愿生生世世遇到殊胜的善知识,不要遇到邪师邪知识。

 

这里讲“承蒙正师摄受因”,愿这个善根成为一切众生能够值遇真 正的上师,被上师摄受的正因。一方面我们要回向自己生生世世遇 到上师善知识摄受,另一方面我们要发愿所有的众生都远离邪师邪 知识,能够值遇真正清净的上师善知识。如果是真实的上师,第一 个他具有菩提心、菩萨戒,第二个他懂大乘,只有了知缘起为核心 的所有大乘教义,才能真正给我们传讲,指引我们趣入。就像大恩 上师对我们做的事情一样,他老人家方方面面非常圆满,不管是菩 提心,还是菩萨戒,《入行论》中讲的标准都具备,而且精通大乘 法,知道大乘法的核心、精要,学习般若波罗蜜多的窍诀是什么, 才可以给我们指点。要是传讲者自己都模模糊糊的话,可能把这个 问题给我们也表达不清楚,如果他的发心纯正,利益会有一些,但 也不会特别大。必须要有一个标准的善知识,懂得正确的大乘法义, 然后我们在他的加持、摄受之下,慢慢修持,这是非常殊胜的因缘。上师真正地摄受我们会用很多方法,不单单是给我们讲法,而且很多时候,针对我们不良的发心、行为,很多习气,会做很多的呵斥,让我们不要走在错误的道路上。真正的正师对我们的修行至关重要。如果有了一个非常好的上师善知识接引,我们不会走偏, 就会行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他会加持帮助我们往前走。如果没有遇到上师,我们自己学习解脱道就会特别困难。如果我们不想自己学修, 想依止一位上师学,因为自己的愿力、回向或者福报不够,遇到一个平庸的善知识还好一点儿,万一遇到一个邪师,就会非常麻烦,他会引领我们趣向于邪道,好不容易生起一个想要求佛法的善心,有可能就被邪师的水浇灭了。这方面特别的不值得。

 

我们不仅要自己发愿,也要为众生发愿,虽然我们这样发愿之后,也许这个愿力不会马上成熟在所有众生身上,但是我们内心的习气会越来越深厚,然后这样发愿对众生来讲逐渐也会起到作用。

 

“祈愿众生得善知识摄受而回向”,因为要了知悟入缘起性空,尤其是最后要证悟——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它的道理,要长时间的依止上师,他告诉你推理方法,或者为你解答问题,慢慢引发一个定解——如果后面要证悟缘起空性,就需要上师强烈的加持,通过上师瑜伽可以很快获得真实的证悟,如果没有上师的加持,我们通过自利证悟还是比较缓慢的,这对我们来讲特别重要。

 

丙二、祈愿了知佛法的信徒遍满大地而回向:

 

这方面我们要看科判的重点,此处不是说佛法的信徒遍满大地, 而是说了知佛法的信徒,它的意义非常明确。如果佛教徒的素质普 遍偏低,这样的佛教徒遍满大地,虽然也是好事,但是对于利益众 生和提高自己修行的能力非常有限。如果是了知佛法的信徒遍满大 地就不一样了,到处都是具有正知正见佛弟子,佛法就非常兴盛了。 随便抓住一个人,都可以给你把缘起空性讲得非常清楚。假如高素 质的佛弟子到处都是,佛法就是兴盛的。如果佛弟子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你去做就好,也说不出为什么,尤其是对于佛法中众生迷失和解脱的因缘,他自己不知道,给别人也介绍不清楚,这样的佛弟子对自己的修行和众生的贡献也是很小的。

 

愿彼佛教至有际,不为恶念风所动,

解正法理于本师,起诚信者满大地。

 

这里有两个发愿,第一二句是第一个发愿,第三四句是第二个发愿。“愿彼佛教至有际,不为恶念风所动”,愿佛陀的教法乃至于“有际”,即三有穷尽之间,都不被恶念风所动。这个意思我们要理解,佛法本身没有人可以伤害,真正的教义道谛、灭谛就像虚空一样,谁都染污不了,但是佛法要弘扬、存在,必定也是在人的相续中一代一代的传下去。这方面我们要发愿,整个佛法流传到乃至于三有存在的时候,都不被恶念风所动。就是说佛法在弘扬的过程中不要被具有恶念的人所动摇,或者换句话讲,不要被这些恶劣的人的恶念染污,保持它的清净纯洁,一定还是原汁原味的佛法,佛陀讲的缘起空性传到后面还是缘起空性。

 

如果中间被一些人的恶念风所扰动、分别心所染污,传下去之后,后面的修行者们可能就得不到真正的佛教精华了。第一个是愿佛法从现在乃至于三有存在之间都非常纯净,不被恶劣的分别念染污。很多时候佛陀也是嘱咐菩萨、护法神们一定要保护好佛法,所以很多大德纷纷发愿护持佛法,他们一代一代的转世来护持清净的教法。在佛法弘扬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这些大德在护持,佛法可能就被凡夫人的分别念染污了,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读,如果被这样臆造所染,佛法就会变了味道,已经被扰动、染污了。

 

第一个我们要发善愿。因为佛法尤其是缘起空性的教义对众生的利益非常大,众生能不能解脱,获得究竟的安乐,唯一的因素就在这里,它是一定不能被染污的,所以现在我们要发愿,真正殊胜的佛陀教义乃至于有际都不被恶念风所动。

 

第二个“解正法理于本师,起诚信者满大地”。“解正法理”就是能

 

够了解正法的法理,“于本师起诚信者”在这里断句,“解正法理于本师起诚信者”。第一个他能够了解殊胜正法的教理;第二个在这个前提下,首先他对正法理有了定解,然后对本师产生了最殊胜的诚信, 这种对本师产生诚信者遍满整个大地,到处都是因为对正法生起定解, 而对本师产生信心的人,这样内心充满了对本师高质量信心的人, 在各个地方顶礼、供养、打坐、放生等等,做很多的修行,每个人 相续中都充满对正法的理解,具有高质量的信心,这样的佛弟子充 满大地该有多好。

这两个发愿有着连续性,第一个是教法不要受到染污,第二个是在教法不受染污的同时,很多的佛弟子都能对于清净法脉了解、生信,这是非常殊胜的。虽然有些法脉非常清净,但是可能只是几位大德在这里住持,真正在上面得益的人很少。这里不是说为了让我们人多势众,就是说法脉清净学的人越多,得到的利益就多。

 

就像一条非常清净的河流,河水很干净,没有受到染污,可是喝的人很少,很多人都到几公里之外的污水坑里取水喝。这么清净的水他们都不知道,也不来喝,我们当然希望知道这条清净的河的人越来越多,喝到河水得到健康的人越来越多,不是说因为很多人喝这条河的水,我们就会人多势众,而是说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人喝这里的水,就有越来越多人受益。

 

如果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清净的正法产生定解,越来越多的人通 过定解对本师生起信心,这样的人遍满了大地,他们都依靠清净的 法脉而受益。一方面来讲,这是佛法真正的兴盛;另一方面来讲, 佛法兴盛也能够给自己众生、国家世界带来切实的利益,这是真实 的佛弟子应该发愿的,而不是说以一个相对狭隘的出发点,因为我 是佛教徒,所以希望佛教非常兴盛,胜过其他宗派。为什么要压过 其他宗派呢?没有什么。既没有考虑到众生的利益,也没有考虑到 佛教兴盛之后给更多人带来真实解脱的机会。这方面他们不想,纯 粹就是因为我是佛弟子,所以我希望佛教兴盛,这方面相对狭隘, 有可能会落到了宗派的偏执中,并不是以词句的意义祈愿佛法兴盛。

 

虽然都在祈愿佛法兴盛,但是出发点和认知是完全不同的。这方面尽量要让佛弟子生起正信。

 

大恩上师他老人家为了佛法的兴盛做了很多的努力,对我们有很大的恩德。大概在一九九几年,上师给我们上课经常讲,他老人家那时来汉地的次数不多,有些汉地的居士请上师吃饭时问一些问题。上师说这些人太容易对付了,什么都不知道。当时佛教徒素质普遍偏低,后来很多地方的大德都在努力,上师也在努力,很多人也在学习,学成之后到外面讲一些法,后来有了学H,也开始在一些大的平台上开展真实的闻思修行,佛弟子的素质开始慢慢高起来了。现在上师讲课时说,你们这些出家人注意啊,现在的居士不是那么容易骗的,你们要好好学,否则很多问题答不上来就不好意思了。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到处都是具有正知正念、懂得菩提心功德利益的人,确实非常好。以前很多人不知道发菩提心、成佛的愿,都是一生平安、健健康康等求加持的发愿。现在很多人都是祈求上师加持我生起菩提心,愿我的菩提心不退失,这就是佛教徒素质提高的表现。当然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就像这里的颂词讲的一样,解正法理,对于正法完全能够生起定解,最后对本师产生那种不退信心的人遍满大地,现在可能还没有遍满大地,也会越来越多,这方面是非常好的。

 

有时想到上师的事业、恩德很不可思议,上师的神通、神变、功德就是这些,让各个地方的很多人生起出离心、菩提心,相续中了知缘起空性这种最究竟了义的精华法要,这是不共的功德,此外没有什么其他的功德可言。显一个小神通、离地飞一下,虽然我们觉得很稀有,但是这并不算什么,如果能够在佛弟子相续中安立一个坚不可摧的定解,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本性是佛性,不是一两个众生,而是大面积的,如果我们真正要了知上师的功德,这就是不可思议的功德,其他方面上师也不提倡,真正来讲,比起能够让这么多人生起正知正见,也不算什么。就像今天周六、明天周日,很多人在一起为了利益众生发菩提心,踊跃学习这些教义,内心每一刹那都在生起善功德,才是不可思议的,这就是上师对我们的恩德和他老人家功德的殊胜体现。

 

“起诚信者满大地”,哪怕是我在辅导《缘起赞》的时候,内心生起对于缘起的认知,其他道友对于缘起空性的欢喜心和认知,都是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也是上师的殊胜恩德导致的。我们也是祈愿了知佛法的信徒能够遍满大地而做回向。如果有质量的,真实学习佛法就应该按照这样的方式。虽然其他也有利益,但是如果没有从根本上了解而树立知见,不了知原理,不通达教义,只是做一些其他的善法,虽然也有利,但是没分清主次,这方面未必能够体现出佛法的兴盛。

 

丙三、祈愿生生世世不惜生命、毫不懈怠受持佛法而回向:

 

愿生生世永受持,开显缘起佛教义,

生身性命宁抛弃,一刹那亦不松弛。

 

祈愿能够在我的生生世世当中,不惜生命、毫不懈怠的受持佛法,这样来回向。宗大师他老人家此处以第一人称进行回向,我们学到这里的时候,也要这样回向。这样的发愿、回向特别重要,不单单是自己,也愿一切众生生生世世受持佛法,而且是不惜生命来受持佛法。

 

“愿生生世永受持”,愿生生世世当中永远受持缘起佛教义,“开显缘起佛教”,这是两个发愿。第一个是我要受持缘起空性;第二个是我要开显缘起空性,受持主要是自利,开显主要是他利,主要不是说绝对的。因为自己首先要受持缘起,才可以给别人开显。如果你自己都不懂,也没办法给别人开显,这个发愿很重要。如果有这样的发愿、回向,我们自己也会在生生世世当中早早的遇到缘起空性,可能像麦彭仁波切一样,七岁遇到了,然后就懂了,写个注释下来,有可能这样。在这方面不断地发愿、串习、精进,我们对于缘起空性的教义就会越来越通达,种子习气越来越深,缘分越来越好,当然对缘起空性的悟入程度也会越来越深。所以生生世世都要永远受持缘起佛教义,因为它对于我们调伏消灭烦恼障、所知障、解脱,乃至于成佛,都是一个主要的因,所以这个核心的因素我们是不能丢的。

 

最核心的是我们的佛性,这个本性永远是想丢也丢不了,我们不能说抛弃如来藏、离戏空性,想抛也抛不了,它就是不变化的。我们永远不要离开对这种佛性如来藏的认识,你有和认不认识它是两回事儿。第一我们本具佛性如来藏,想抛也抛不掉;第二是我们认识它的缘分越来越深厚,最后完完全全让它显露出来,这就是乃至于生生世世的受持和开显。自利利他,在缘起的佛陀教义核心基础上,我们来做这样的发愿。

 

“生身性命宁抛弃”,我可以舍弃自己的身体、生命,但是对于受持和开显佛陀缘起的教义一刹那也不松弛,就是说我宁可舍弃生命,也不松弛对于缘起空性教义的受持和开显。生生世世是从时间方面下了一个决心,因为它完全值得我们生生世世去做,这种对于 开显佛性、受持佛教缘起性空的意义,它是一个原理,随着你每一 世的受持会有一个累积、叠加的效应,我们的心相续上空性的种子, 不断的成熟,越来越优良。

 

不像我们现在追求世间法没办法叠加,不能说我前世追求过了, 为什么这辈子不能重新得到上一世的种子?得不到。我们这辈子追 求的东西死时完全放弃了,而且也消耗了以前的善种子,然后下一 世不能再复制了。但追求佛法缘起空性的种姓是一世一世的增上, 它是可以叠加增上的自性,所以生生世世值得我们去追求。第一个 它和世间法完全不一样,值得我们生生世世去做;第二个可以生生 世世去受持,那值得我们用生命去换吗?这也值得。

 

为什么科判当中说生生世世,而且不惜生命、毫不懈怠的受持, 它的确是值得的。生命每一世都会抛弃,只有对于缘起空性的认知 是最具大义的,一旦哪一世我们真正圆满了功德,这种得到是一得永得,不会再抛弃了,能永远成为我们和众生获得安乐的因素,绝 对是值得我们追求的自性。我们为了缘起空性情愿舍弃生身性命, 也不抛弃对于缘起空性的闻思修行、受持和开显。第一在时间上有 生生世世的决心,第二可以舍弃生命去受持,如果我们真正有这种 决心,缘起空性的证悟指日可待;如果没有这样的决心,你说这辈 子我学一下,以后值不值遇无所谓,我花八天的时间学可以,舍弃 生命那不行,如果我们以这种心态去学习缘起空性,肯定是得不到实义。没有这么大的决心毅力去追求它,当然得不到了,这也是一种缘起法。你的缘起很深、心很猛厉,猛厉到什么程度呢?生生世世都是 以此为重点,可以舍弃自己的生身性命去受持、弘扬它,说明你的 心完完全全已经决定了,不会有什么改变,有了这种殷重心,在缘 起空性教法高度兴趣的引导下,你才能迅速获得它的利益,因为你 的确重视它。任何一件事情都是如此,你越重视它,就离目标越近;如果你不重视它,觉得无所谓,不一定就很快得到,尤其是对于证悟本性,我们需要非常大的兴趣。我们要以很大的兴趣意乐,通过殷重心发愿,生生世世这样受持、弘扬缘起空性。

 

以前法王如意宝也是归纳龙树菩萨的发愿说,所有的发愿都可以包括在两个愿中,一个是生生世世受持或者修行佛法,一个是生生世世弘扬佛法。这里也是一样的,因为缘起性空是佛法的精华, 所以我们生生世世要受持、弘扬缘起空性。如果连缘起空性都生生世世受持开显,其他的菩提心、出离心等教法肯定可以,这方面对我们来讲非常重要,否则宗大师也不会这么殷重地劝我们发愿。

 

丙四、祈愿能恒时思维弘扬佛法之方便:

 

愿日日夜慎思量,依何方便广弘扬,

殊胜导师饱艰辛,策励修行此精髓。

 

这是祈愿能够恒时地思维怎样弘扬佛法的方便,弘扬佛法的核心就是缘起空性。

 

“愿日日夜”当中,其他的不想了,都是非常谨慎地思量到底用 什么样的方便去广大弘扬我们的殊胜导师饱受艰辛求得的策励修行的佛法精髓呢?因为从佛传来看,佛陀从发心乃至于成佛之间,经历了不可思议的苦行,饱受艰辛。我们看佛、祖师大德的本生,他们求法时经历的苦行,可以让我们反观自己现在在求法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苦行、麻烦事儿,这些佛陀、尊者们以前求法也经历过很多苦行,不是说没有遇到什么问题。从这方面来看,对我们来讲也是一种策励。

 

修行佛法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但是我们也需要去安忍。我们通过佛陀的传记,知道了佛陀从发心乃至于成佛之间经历了很多苦行,为了求得缘起空性的教法,比如在《前行》《般若八千颂》中讲到常啼菩萨在法胜菩萨面前求般若波罗蜜多经历的苦行,还有很多佛陀在因地的时候为了求取正道经历了很多苦行,这是为了自他二利,为了了知万法的本性,对于自己的修行和众生的利益非常重要。

 

以前佛陀在因地时饱尝艰辛、策励修行的精髓,我应该怎样去保护、弘扬呢?作为一个在佛法教义中得到了恩惠,真正对于佛陀感恩的人都有责任,只要是佛弟子都有这个义务。上师总是讲,有些道友觉得弘扬、护持佛法不是我的事情,佛法兴盛也好,衰败也好,和我没什么关系,或者有些人想反正有这么多大德在转世、弘扬,他们会有善巧方便的。从某个角度来讲,他们肯定会管的,但是对我们而言,作为一个佛弟子,我们要从小孩子的心智逐渐成熟开始懂得操心,能够为父母分担忧愁,承担一些家事,什么时候你想到这些,就成熟了,而不是这个小孩子从来只顾着玩耍,什么事情都不操心,这时他还是小孩子的状态。虽然我们的年龄有些人可能是三四十岁、四五十岁,但是我们对佛法分担的心还在婴幼儿阶段,没有想到应该怎么来护持、弘扬、保护佛法。

 

大恩上师以前讲过,从佛陀到现在的祖师们通过他们的发愿、精进、努力把佛法很好的保护下来,一代代地传给了我们,佛法会不会在我们的手上断掉?每个佛弟子都要想,都有责任,都要努力。我们从佛陀这里得到了加持,在佛法中吸取了养分,知道了修行的重要性,我们是佛法的受益者,对于佛法的保护、弘扬是有义务、有责任的。如果我们意识到了责任,就要去想办法,怎么去保护弘扬呢?这时就不再是和我们无关了,而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

 

宗大师他老人家也是讲愿日日夜慎思量,日日夜夜当中都是在 慎思量,就是非常谨慎的思量依靠什么方便来保护、弘扬佛法呢? 我们应该想很多方法,有些大德开始建道场,可以聚集很多修行者来讲解缘起空性,然后大家了知之后可以去修行。有些印法本,有些人培养僧材,有些像大恩上师在很多地方给很多道友创造了学习的机会,(建立共修小组,一起学习讨论佛法) 把佛法成功地保护、弘扬、传递下去。我们作为受益者,也有责任。

 

大恩上师经常讲大人做大事,小人做小事,如果我们能力大就多做一点;如果觉得我能力不大可以少做一点,反正都有责任,就像一家人,你能力大多做一点,你能力小就少做点。以前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其他的做不了,吃完饭擦桌子、扫地是必须要做的,小人做小事,小时候我们就开始做这些,吃完饭后扫地、洗碗,做一点简单的家务,反正每个人都有责任,都要去做。

 

佛法当中也是这样的,都是一家人。上师仁波切他们的事业我们这一世永远做不到,也许下一世大家成了大德可以做到.虽然这一世上师老人家那么大的事业我们肯定做不到,但是小事我们可以做到。只要对弘扬、住持佛法有利益的事情都要做,有了这个责任心我们会抢着去做,为什么呢?因为每个人都有责任,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佛法衰败,传到我们这就没有了。那怎么办呢?这是一件不好意思的事情,不应该让这件事情发生。

 

我们在这里学习,也要付出,这很有必要。不能说我只是得利益,啥都不做,这就不行。虽然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实在不愿意做也没办法, 但是如果一个真正懂道理的人就会愿意去做。每个家庭中也是这样的情况,有些人就是不想做,反正这些事情你们去做,我不管,我天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然后出来耍耍。如果懂事的人就会分担, 尽力地做一些事情。我们不要做那种闲人,应该在佛教家庭中做一个明事理懂报恩的人,如果有能力,不管哪方面,看到有事情就去做一点。这方面对佛法的保护、弘扬,还有能够真实把教法保护弘扬下去,我们要好好地学习以缘起空性为主的殊胜教义。比如我们给别人辅导,和道友一起讨论,互相之间解开对于殊胜法义方面的疑惑,这些其实都是在保护、弘扬佛法的教义。

 

宗大师发愿是我们什么时候都要想以什么方便对于佛法广弘扬呢?大恩上师以前也可能是这样的,显现上也是日日夜夜慎思量, 开办了佛学会,录制了很多光盘,建立了很多共修点,大家一起共修啊,然后通过考试、串讲等方面来弘扬佛法,有这样的方便,有网络就用网络,有现场就用现场。上师到处弘扬佛法,比如说在大学、监狱里分别以什么样的方式弘法,在佛教团体当中以什么样的方式讲法,都不一样,使众生直接间接地种下了很多善根。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

 

因为缘起太殊胜、太重要了,宗大师这样的人物完完全全从这里得到了最大的收获,他才会这样发愿,愿我们能够认认真真地去保护弘扬这个法。我们虽然现在可能还没有宗大师那么深的感触, 没有得到那么大的收获,但是可能多多少少获得了佛法中的好处, 我们也应该发愿,或者我们觉得虽然自己没得到,但是宗大师说的一定是对的,我应该想方设法地去护持殊胜的佛教精髓,应该这样去发愿。

 

丙五、在受持、弘扬佛法时,祈愿护法神守护加持而回向:

 

一方面我们佛弟子们要好好的发愿,一方面也要督促祈祷护法神们在弘法利生的过程中鼎力相助。

 

愿以净心精进时,梵天帝释世间神,

妙黑天等诸护法,坚持不懈永相助。

 

“愿以净心”,愿佛弟子们以清净的心精进于佛陀的精华教义般若波罗蜜多的时候,向这些曾经在佛陀面前立誓的佛弟子们——比如梵天、帝释是在佛陀成佛之后,祈祷转法轮的两个主要祈请者,首先梵天、帝释在佛那里听法,然后也是立誓弘扬保护佛法——愿这些梵天、帝释天等具有大能力的天神们也要通过他们的力量来护持佛法。

 

还有一些像四大天王等世间神,他们也是保护整个南赡部洲, 对佛法也有责任保护。藏汉的寺院中都有四大天王像,我们去寺院供奉的时候也要督促他们护持,令佛法得以弘扬和兴盛,还有十二地母等等世间神、妙黑天等诸护法坚持不懈,妙黑天就是大黑天玛哈嘎拉,这些具有大能力的护法神对于佛法清净的弘扬也要尽心尽力的保护,还有吉祥天女、格萨尔王、三大护法、紫玛护法等很多护法神,我们也要祈请他们帮助。

 

护法是护持佛法,不是护持世间法,这些世间神有时也会对世间人做护持,佛法是优先的。他们在佛前承诺过令佛法弘扬兴盛,不要过早隐没。他们虽然很努力,但是有时我们不敦促、祈请他们, 慢慢慢慢地在缘起上他们的力量可能就会弱。为什么要经常性供养、赞叹他们呢?因为相当于督促、提醒他们,我们显示上每天供养, 他的力量就会越大,从世间缘起的角度来讲就是这样的,所以经常供养、呼唤他们,发愿让他们护持弘扬清净的正法,有很大的必要性。

 

这些护法神“坚持不懈永相助”,愿他们鼎力相助,能够坚持不懈 地乃至于佛法还在世间安住的时候,永远帮助佛法兴盛,一定弘扬 佛法,而且也愿这些护法神能够帮助所有的修行者们。佛法的法义 肯定是在修行者的相续中一代代传下去的,如果没有这些人佛法就 没办法弘扬了,法轮的转动就会停滞了。并不是佛法存在于经典中 就是弘法,必须是佛法经过有情的相续成熟之后,再往下代代相传, 经过很多众生的相续佛法就可以传递下去。

 

护法神不仅可以在讲经说法、弘扬佛法的过程中遣除违缘,还有对于真实修行佛法的修行者,他们也要保护,使他们在修行佛法的时候不要出现违缘、具足顺缘。因为这方面有很大的必要,所以才会祈祷护法神帮助。如果是一点小事,可能宗大师也不会在《缘起赞》的最后一个颂词中来祈祷护法神帮助佛法的弘扬。因为这个必要性特别大,或者说宗大师在这里受益很大的缘故,所以才有这么多的发愿回向。我们也要在这个过程中理解到佛陀、宗喀巴大师的密意,在自己发愿、回向和供护法的时候,也尽量跟随或者相应于这样一种意义去做祈祷,这是非常有实义的。

 

乙二、以宣说五圆满来结尾:

 

这是后跋。

 

【从宣说甚深缘起的角度,赞颂佛陀世尊世间不请至亲的这一《善说精华》】“善说精华”,《缘起赞》从宣说甚深缘起的角度赞叹了佛陀世尊。什么是“世间不请至亲”呢?亲人当然是你去请他帮助,都会帮助你的,比如你对自己的母亲说我有困难了,或者你和亲戚说我有困难了,他们都会帮助你,这是世间请求自会帮助。什么叫“不请至亲” 呢?众生不祈请佛陀帮忙,他也会帮忙,就像我们现在修炼菩提心的时候,世间上的人都不知道今天和自己迎面走过来的出家人或者居士在缘自己修菩提心,他在愿你的离苦得乐、真正成佛。虽然他不知道,但是我们也在修,佛弟子发菩提心的时候就是缘一切众生在修,这是不请至友或者不请至亲。佛陀已经完全成熟了菩提心,叫做真正的世间不请之友。

 

【《缘起赞》是本论的标题,副标题是《善说精华》,即所有善说当中最精要的。多闻比丘罗桑扎巴(宗喀巴),】“罗桑扎巴”是宗大师出家的名字,他的出生地叫“宗喀”,“宗喀巴”意思是宗喀者、宗喀人,类似于现在的北京人、成都人或者大连 人,指哪个地方的人,巴就是者。

 

【造于雪山环抱的雪山之王欧德王贡嘉布达拉山静处,又名尊胜洲,】

 

这是他造论的地方。

 

【由南卡华(吉祥虚空)作笔录。】

 

这里圆满了五圆满。即赞颂圆满、作者圆满、环境圆满、笔者圆满等五圆满,这是具足了五圆满的方式来结尾。

 

以上辅导完了《缘起赞》。我们在学的过程中可能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多多少少得到了利益,这方面要感恩宗大师、大恩上师对我们的恩德。

 

(我们回向之前,在讲闻的过程中,如果有过失,在上师三宝面前诚心忏悔;如果有功德,祈愿上师、诸佛、善知识永久住世、常转法轮;祈愿清净的教法常住世间;祈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暂时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究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佛果,祈愿道友们早日证悟缘起空性,成佛利益众生,大家安住在这样的正念中一起念诵回向文。)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 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其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